教練員
教練員,多指運動訓練中培養和訓練運動員的人。
教練員崗位職責
1、負責所屬體育項目的日常教練工作;
2、自主學習對教練專業理論及技能;
3、對所屬項目全面資料的收集和消化;
4、按時撰寫教案、教學計劃并實際操作;
5、配合建立學員檔案,并及時上報訓練過程中出現
的有關問題;
6、對國際、國內新的訓練方法的學習及掌握,并運
用到日常訓練中;
7、負責場地、實操設備、設施和各種體育用具
的使用與管理;
8、與學員保持良性的互動;
9、嚴格執行運動訓練的管理規章,做到不隨便停訓、不偏袒學員;
10、強化安全措施,保證訓練過程的安全進行。
教練員崗位要求
1、具有專項運動的理論知識和較高的技術水平;
2、掌握先進的教學和訓練方法;
3、具有全面設計、培訓、引導與督促等能力;
4、了解運動員的'思想、身體、技術和道德意志品質等;
5、具有優秀的身體素質;
6、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
7、較熟練掌握各種專業體育器材的運用;
8、較熟練掌握各種體育比賽的比賽規則;
9、較熟練掌握安全訓練措施的相關知識;
10、具備所涉體育項目教練員資格證。
教練員發展方向
1、成為私人教練。
2、進入健身機構成為專職教練。
3、進入賽隊成為專職教練。
4、進入教育培訓機構成為體育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