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規
合規是負責保險合同的審查修改的部門,多數是與法律部崗位合并在一起。
合規崗位職責
1.保持與當地監管機構在合規方面的'日常工作關系,組織跟蹤和評估監管意見和監管要求的落實情況;
2.持續關注、把握地方法規、政策的最新發展,及時為機構管理層提供合規建議,為各業務部門提供各種合規咨詢和支持;
3.實施合規風險監測、評估和測試,包括審核評價機構各項政策、程序和操作手冊的合規性,組織、協調和督促機構有關部門對政策、程序和操作手冊進行梳理和修訂;
4.收集、篩選可能預示潛在合規問題的信息和數據,如保險重要監管指標、客戶投訴增長、異常交易等,跟蹤、督促內控弱點改進;
5.按程序報告合規風險,撰寫年度、半年度及其他合規報告;
6.積極培育良好的合規文化,宣傳合規從高層做起、合規人人有責、合規創造價值等基本合規理念,培育機構員工的合規意識;協助機構培訓和業務部門對員工進行合規培訓,包括新員工的合規培訓,以及所有員工的定期合規培訓;
7.為機構新產品和新業務的開發和推廣提供必要的合規性審核和測試,識別和評估新業務拓展方式、新客戶關系建立以及客戶關系的性質發生重大變化等所產生的合規風險,提出合規意見;
8.其他需要合規崗參與的事務;
9.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合規崗位要求
1.保險、金融、法律、經濟及相關專業;
2.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
3.具有法律工作經驗者;
4.具備保險業的從業經驗者優先考慮。
合規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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