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我省提高“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生活待遇,以進一步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
具體調整為,省財政對畢業生的生活補貼,由目前的年人均10000元(生活補助9600元、交通補助400元)補助標準提高到14000元(生活補助13600元、交通補助400元),不足部分由市級財政承擔。體檢、住院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補助仍按現行標準執行。
“三支一扶”,是指大學生在畢業后到農村基層從事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工作。我省“三支一扶”計劃已實施4年,每年均有幾百名大學生服務鄉鎮基層,招募對象主要為本省范圍內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應屆及畢業兩年內尚未就業的畢業生。
此外,各地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為“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在服務期內辦理社會保險,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三支一扶,由縣級財政承擔。各地還要按照本地鄉鎮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生活補助標準,貫徹落實服務期內工作生活補貼、交通補助等各項待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