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5年蘇州市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簡章》的規定,現將筆試成績合格線、資格復審等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線
根據《簡章》規定,每類職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面試前,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員。
二、資格復審
1.時間、地點
昆山市職位:5月17、18日兩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昆山市人力資源培訓考試中心東區(珠江路保昆商苑四樓,昆山市人社局南側),聯系電話0512-57329607,57339002;
相城區職位:5月15、16日兩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相城區行政中心3號樓區人社局3樓公務員管理科(陽澄湖東路8號),聯系電話0512-85182269;
工業園區職位:5月15、16日兩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蘇州工業園區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市場大廈東門一樓招聘中心,旺墩路168號),聯系電話:0512-66605866。
2.資格復審材料
考生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及身份證方可進入現場,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有:
(1)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高中畢業證書、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2)獲獎榮譽證書、政治面貌及擔任學生干部情況的相關證明:學生黨員的須出具所在院系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證明材料;非學生黨員的,須提供學生干部證明材料(說明何時間段擔任何職務):擔任過校級學生會干部、社團干部、團干部等職務的,須由校級學生工作部門出具證明材料;擔任過院系及以下的學生會干部、社團干部、團干部、班干部(副班長、團支部副書記及以上)等職務的,須由所在院系黨組織或學生工作部門出具證明材料。
(3)參加江蘇省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江蘇大學生志愿服務蘇北計劃”等活動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經省、縣(市、區)兩級項目辦公室審核蓋章同意推薦的相關材料。
3.注意事項
(1)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與網上報名填寫一致。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資格;經資格復審,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相關證明材料不符,取消進入面試資格,在選聘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一律取消選聘資格。
(2)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前來資格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選聘資格。
(3)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場發放面試通知。
蘇州市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
任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