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2016年面向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成績總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等事項公告
茂名市2016年面向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筆試和面試工作已結束。現將面試成績、總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等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試成績和總成績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和《茂名市2016年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等相關文件規定,本次招聘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二、體檢對象
體檢對象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面試成績總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三、體檢和考核
體檢和考核等相關事宜由各區(縣級市)和經濟功能區的組織人事部門自行安排組織。
四、有關要求
1.考核請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2.體檢適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
3.考生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心電圖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提出復查要求并在當天復查;
4.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查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當地組織人事部門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附件: 《茂名市2016年面向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成績及總成績》
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