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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聯網對一級建造師掛靠的影響
《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已于2006年12月11日經建設部第11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建設部令第153號),具體內容查看有關文件。規定的第七條這樣說: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并受聘于一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單位,這就說明不一定在施工部門注冊,不想承擔風險的,可以找非施工和監理單位注冊,這樣既能增加收入,又不用承擔施工出現問題而帶來的風險,這里有一點要明確的,是注冊不是掛靠,后面有關和注冊單位的合同還會說到,注冊到一個單位是合法,掛靠是非法的。
2017年實現社保全國聯網 一級建造師證書掛靠是否要終結?
一、2017年實現全國社保聯網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全民參保登記信息系統建設的通知”。力爭在2015年底前完成省級全民參保登記系統建設工作,2017年底前實現對參加全民參保登記地區的數據全覆蓋。要求各省全民參保登記信息系統建設,需遵循部里統一的接口規范,與部級全民參保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對接;各省級系統應將核實后的信息定期上傳到部級系統,同時從部級系統獲取交互信息,實現部省數據的共享和同步。
二、對證書掛靠的影響
1、對建造師的直接影響
社保全國聯網并實現部級間數據共享,通過社保證明來證明企業與員工之間的關系。這將使建造師的注冊單位和社會保險交納單位處于實時監控中,掛靠行為必然就不能隱藏了,一旦發現可能直接導致停止執業、撤銷注冊甚至吊銷證書的處罰。
2、對建筑企業資質監管的影響
實現全國社保信息聯網后,住建部很方便可以通過社保系統查詢企業在職人員,并與資質要求比對,使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人員指標實現處于動態監控中,企業作弊的難度大大增加。
三、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面對全國社保信息聯網對掛靠的突擊,各位網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1、把自己原單位社保直接轉到掛靠證書公司去。
2、全國聯網不是要到2017年去了嗎?趕早考個掛出去!
3、社保全國聯網,到時候掛靠的價格就會上升,難是難點,賺的錢也多了。。。
4、花點錢走下原單位關系,社保暫停幾個月,轉入掛靠單位幾個月,滿足掛靠條件之后轉入新單位。
5、掛靠市場最大的約束還是建設部規定,如果建設部嚴查掛證,怎么都逃不掉的,所以大家還是不要擔心聯網這一說辭,順其自然。
四、小編的一點點建議
關于證書掛靠,在政策方面以后肯定會越來越嚴,考取證書的目的不應當只是因為掛靠。通過考取證書可以提高自己的崗位競爭力,增加更多的就業機會和升職加薪的機會。掛靠是個收益與風險并存的事件,在政策越來越嚴的當下,建議大家慎重選擇!
解決證書掛靠相關政策回顧:
1、國務院印發《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著力解決“掛證”、“助考”、“考培掛鉤”等問題。
2、建筑質量終生責任制推行,五方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簽署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
3、兩會上,代表委員們呼吁,整治建筑行業的違法亂象,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4、住房城鄉建設部:嚴厲查處建筑工程違法轉包,查處存在的建筑施工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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