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自評報告
在現實生活中,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生后撰寫的。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寫報告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程竣工自評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竣工自評報告1
市政道路工程竣工資料,主要有:施工綜合管理文件、工程驗收資料、質量保證資料、竣工圖、合同結算及財務決算資料組成。本文對市政道路工程竣工資料的管理談一些體會。
一、市政道路工程竣工資料質量控制現狀
竣工原始文件因施工管理工作不到位、不規范造成的質量問題,大體有以下幾種:
(1)施工綜合管理文件原件不齊全;
(2)工程質量驗收簽證資料不齊全;
(3)竣工圖文件編制不夠規范;
(4)施工驗收原始簽證資料格式不規范;
(5)施工原始資料書寫不規范;
(6)施工原始驗收簽證資料填寫不規范。
二、做好市政道路工程竣工資料管理工作的建議
(一)加強竣工文件編制的管理
1.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根據現場施工需要,項目部一般將技術部門分為總工室、工程部、質檢部、安檢部、合同計劃部、實驗室、測量隊。根據以上分工,各部門認真編排工作計劃,組織人員,具體分工,責任到人。要求技術人員按時按量完成施工任務,及時填報相關報表,通過驗收和返回的資料應及時完整交質檢部歸檔管理。質檢部設專人負責資料歸檔管理,及時將資料進行分類歸檔。總工室應定時會同其他技術部門對資料進行檢查,以確保資料完整。
2.各部門間的協作和制約。各部門間加強技術協作的同時,應加強相互間的監督與檢查力度,制定相關制度,以求達到最佳效果。如工程部完成某個施工項目應及時報質檢部或安檢部進行驗收,質檢部或安檢部要根據施工規范認真嚴格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整改措施。質檢部或安檢部完成質檢后,及時填報質檢報表,并交工程部核查,以確保資料準確真實反映施工情況,最后由質檢部上報駐地監理組驗收。
3.加強資料的控制管理。項目施工過程中,資料非常多,往來文件頻繁,因此加強往來資料的控制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根據己編制的施工文件目錄及歸檔單位,設置對應的文件柜,貼上標簽,以便查閱和存放資料。
4.建立檢查、約束機制。從強化經濟責任制考核入手,將竣工文件工作納入基建工程目標管理,并將其納入工程技術部門的職責范圍和總工程師、技術人員的崗位責任制,作為技術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明確責任指標,嚴格考核,并將竣工文件編制工作列為先進評比的條件,不斷強化技術人員收集原始資料的意識。引進激勵競爭機制,獎勵先進;對劣質資料進行嚴厲的經濟處罰。
5.重視竣工資料編制人員的業務素質。竣工資料編制工作是一項復雜的技術工作,從事此項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綜合業務能力,只有在了解工程各部位的組成及作用之后,才能有條理地進行整理,并且能及時發現資料中存在的問題,便于及時查找、補齊。
6.保持竣工資料編制人員穩定性。施工企業技術人員流動力性大,往往不能自始至終參與一項工程建設。人員變動時,資料交接不清楚,不齊全,資料失散嚴重,使資料的準確性,完整性得不到保證。因此,施工企業在成立項目部之初,應組建竣工文件編制小組,并力保人員組成穩定。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工作調動,必須將其所負責的全部資料移交清楚,并辦理交接手續,否則不得離開。
(二)做好工程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1.熟悉施工圖紙,提出疑問并解決。工程開工前的準備是最重要的,首先熟悉設計施工圖、設計說明,從事不同的工作就從不同的角度去看,抓住重點。
2.填寫和準備工程開工必備的資料。填寫工程施工安全開工條件驗評表、工程文明施工開工條件驗評表、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審查表(附七大員責任制)、開工報告、見證取樣計劃表、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施工組織設計,資料準備齊全后就找相關單位辦理簽字、蓋章、審核的手續。
3.分類存放各種資料。為便于日后竣工資料的整理,在平日的資料收集過程中就按照檔案館的工程竣工檔案檢查清單順序分類歸檔;對于施工中與業主、監理等相關單位的來往資料雖不歸檔,也應分類整理。對于用于施工中的各種表格分編號、單位放好,便于使用時拿取。工程資料分為施工技術管理材料、工程質量保證材料、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材料和竣工圖四部分。
(三)做好工程開工后應著手的工作
1.原材料送檢。開工時原材料必須送質監站委托的檢測中心檢驗,取現場有代表性的土樣送總公司實驗室做擊實試驗。送檢應注意嚴把質量關,檢測合格的材料才允許使用。
2.資料的收集。將工程預算、測量交樁復核記錄、圖紙會審記錄、技術交底記錄,與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施工許可證一起歸檔。
(四)做好施工過程中收集和填報資料
1.收集材料質量證明文件。在施工過程中不斷會購進各種材料,就需要收集每種材料的出廠合格證及有效的檢測報告(有CMA標志的),必須是原件。有效證件的時間、數量及品種規格必須與材料進場的時間相符,特別是水泥要有28天強度的出廠檢驗單,鋼材的標識、規格與出廠合格證相符。
2.填報資料。對于質檢資料的填報需填寫監理規范用表,書寫要求規范,不能涂改,采用耐久性強的書寫材料,如碳素墨水,或現在常用的中性筆。監理表格一般一式三份、隱蔽記錄與工序表格一式兩份。按照規范標準的相應工序驗收內容填寫表格,不同的監理對資料的要求不完全一樣,填寫報驗資料前應積極與監理溝通,達成一致后填寫。隱蔽記錄與工序表應寫明具體部位、工序名稱、樁號、東、西側(半幅)、南、北側(半幅)或左、右側(半幅),這樣便于日后整理資料時更清晰、直觀;其內容應符合實際,不能照搬。
3.收集試驗報告。試驗報告是工程資料的重要組成部分,屬工程質量保證材料,70%的試驗報告為自檢報告,30%為見證取樣報告,由質監站委托的檢測中心出據,這30%為強制規定,在進入每道工序施工前后都有相應的試驗,需要熟悉各種試驗,試驗完成后的試驗報告應收集完整,跟資料中的樁號、時間、混凝土澆注記錄、施工記錄等相符合,工程中的大多數資料都相互聯系,不僅相符,匯總和評定記錄也需要根據試驗報告進行填寫。
(五)工程接近尾聲時可提前進行的竣工資料整理工作
1.匯總資料。檢查報驗資料中有無報漏、書寫錯誤等情況。將所有工序評定表的點數匯總并計算填寫工序質量評定匯總表、部位質量評定表、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表,所有工序、部位和單位工程的合格率都在這三種表格中反映,完成后需監理及業主方的簽字蓋章手續。將所有施工技術、質量保證、評定資料和竣工圖按城建檔案館統一的檔案清單順序整理、匯總到一起。
2.復印裝訂。復印所需的套數(業主、接受單位各一套;監理與設計只看不存檔),裝訂成冊。送備案館的一套需用牛皮紙裝訂,送檔案館的一套為不裝訂的原件,且檔案館對竣工固有特殊要求,編制竣工圖目錄,有監理蓋章。
3.竣工圖的編制要求。竣工圖應畫出所有變更內容,如實反映竣工后的現狀,道路所處地段若有大型設施的也須標注,完成后加蓋竣工圖章,簽字手續完備。
(六)做好工程竣工后的資料收集工作
填寫工程竣工報告、工程交工驗收證書和質量保修書。必須是原件,簽字、蓋章手續完備。竣工驗收會議結束后將竣工會議記錄放入竣工資料中,就基本是一套完整的工程竣工資料了。
工程竣工自評報告2
建設部發布的[20xx]142號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驗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及建設部令第78號《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已頒布并實施了幾年,但在實際竣工驗收過程中,有些工程監理人員還不了解竣工驗收的程序和內容,不熟悉《暫行規定》及《暫行辦法》,不清楚工程施工相關單位要做的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相關單位應該提供的質量評估報告的內容。
在竣工驗收階段,監理單位的主要工作是組織和整理工程技術資料,并對工程質量進行竣工預驗收;要求施工對工程質量進行評估,并且要求施工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報告及工程竣工報驗單上簽署意見;參加由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在竣工驗收會議上,匯報合同履約情況及工程質量情況;接受有關方面對現場所有資料的審查;在驗收各方人員共同簽署的竣工驗收報告及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簽字。
在竣工驗收階段,監理單位應該就竣工驗收的程序和工作內容向建設單位提出建議,協助建設單位制訂竣工驗收方案、確定驗收組成員名單及竣工驗收程序;協助建設單位取得城鄉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的認可文件或準用文件;協助通知當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協助組織竣工驗收;記錄、歸納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與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執行法律、法規和標準等情況的.匯總材料;協助審閱上述各參與方的工程檔案資料;協助組織實地工程質量查驗;協助建設單位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協調各方意見,起草竣工驗收意見;協助建設單位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竣工驗收備案文件。
竣工驗收程序分竣工預驗收和竣工驗收。當單位工程達到竣工驗收條件時,承包單位應在自審、自查、工作完成后,填寫工程竣工報驗單,并將全部竣工驗收資料(質量保證資料、評定資料、施工技術資料、施工管理資料、竣工圖)報送項目監理部,申請竣工驗收;總現場工程師組織各專業現場工程師對竣工資料及各專業工程的質量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出來的問題,應督促及時整改;驗收合格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工程竣工報驗單,并要求施工相關單位向建設單位提出質量評估。
監理單位參加由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分別向驗收組書面匯報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狀況、工程合同履約情況以及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驗收組檢查工程建設參與各方提供的竣工資料;并實地檢查工程實體質量。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對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進行抽查檢驗。驗收組對竣工驗收情況進行匯總討論,形成竣工驗收意見,填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完畢以后,由建設單位負責,在15天范圍內向備案部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質量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有工程概況、質量評估依據、工程質量概況、質量評估意見。
工程概況:(1)建設地點。(2)建筑面積。(3)層數。(4)建筑使用功能。(5)結構形式(地基處理方案,基礎及主體結構形式),抗震設防烈度,結構抗震等級。(6)建筑裝飾特色。(7)水、暖、電、通風、空調等設備安裝工程的特點。(8)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名稱。(9)項目監理機構組織名單,現場工程師崗位證書編號。
質量評估依據:(1)設計圖紙;(2)施工承包合同;(3)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筑部分;(4)現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5)施工驗收規范;(6)國家、地方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法規。
工程質量概況:(1)概述工程建設情況,重點說明地基驗槽、地基與基礎驗收、人工地基或樁基檢測、主體驗收、竣工初步驗收等情況;(2)施工過程中有無質量事故及質量事故處理情況;(3)建筑沉降觀測情況;(4)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情況;(5)設備調試、試運轉情況。
工程竣工自評報告3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人居環境,為創建國家園林縣城夯實基礎,做強城市品牌,全面打造環境優美、文明整潔、管理有序、和諧平安的城市形象,緊緊圍繞市委“3·1”發展戰略,在鞏固“國家衛生縣城”、“省園林城市”等創建成果的基礎上,立足長效、突出重點、強化責任,扎扎實實推進xx城市大建設,促進我縣社會經濟環境的協調發展,早日實現美麗、富裕、和諧、強盛社會主義新xx的奮斗目標,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為打造最文明、最美麗的山水園林城市,創建最佳人居環境,在鞏固各項創建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品位,全面落實凈化、亮化、綠化、美化的各項任務,確保“保潔到位、整治到位、裝點到位、增亮到位、補綠到位”,基本形成環境優美、和諧文明的城市環境,充分展現建設美而富、和而強的社會主義新xx的良好態勢。
二、工作內容
(一)凈化
凈化工作目標:凈化地面,凈化墻體,凈化空間,消滅衛生死角。
1、清除城鄉結合部、社區結合部、居民居住區、湖濱地帶及有關單位的垃圾死角。(責任單位:街道辦、開發區、新寧鎮及相關單位)
2、完善清掃保潔制度,主干道和主要街道實行全天候保潔,其它地段做到每日早、中、晚定時清掃三次。(責任單位:建設局、街道辦)
3、認真落實“門前三包、門內達標”責任制,確保室內外環境整潔衛生。城管、街道辦和社區(居委會)要認真組織并督促責任單位切實履行“門前三包、門內達標”義務。(責任單位:街道辦、建設局)
4、加強農貿、集貿市場和臨街門店的管理,嚴禁占道經營、亂設攤點和沿街叫賣行為。(責任單位:工商局、城管大隊及業主單位)
5、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標準化管理,全面禁止在街面上攪拌混凝土、帶泥上路、潑灑沙石土等違章行為,扎實抓好施工場地出入口硬化、圍墻標準化建設、施工場地違章廣告管理等工作。(責任單位:建設局)
6、各業主全面清潔臨街建筑外立面,清除商業門面和建筑墻體、工地圍墻、花壇上非法張貼、涂寫、刻畫的“垃圾廣告”。清理空中零亂管線和吊掛物。(責任單位:建設局)
7、清除電線桿、路燈桿、變壓器、電話亭、報刊亭、電纜分接線等專用設施上非法張貼、涂寫、刻畫的“垃圾廣告”。(責任單位:供電、電信、郵政、移動、聯通、網絡公司等)
8、對交通護攔進行經常性清洗,確保整潔。(責任單位:交警大隊)
9、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禁止警車、救護車、消防車濫用警報;整治生產、經營、施工等超標噪音,對鋁鋼材切割加工等噪音,要規定時限嚴加控制。(責任單位:交警大隊、環保局)
10、要加強對文化演出、娛樂場所、宣傳車輛噪聲污染的監管力度。(責任單位:文化廣播電視局、環保局)
11、加強餐飲業油煙治理,環保、衛生、工商等部門對從事餐飲經營的服務業要從嚴把關,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的,工商部門在辦理證照時必須先征求環保部門意見。一經發現非法和超標排放油煙,要停業整改;對非法和超標排放油煙的行為人一年內不予辦理經營許可。(責任單位:環保局、工商局、衛生局)
12、加強鍋爐煙塵污染治理。嚴禁在城區內新安裝燃煤鍋爐,對已有鍋爐進行關停取締,改用燃油、用電。對城區內工業采取“退城進郊或退城入園”方法逐步遷移,減少大氣污染,提高城區大氣質量。(責任單位:環保局)
13、繼續抓好在城區禁養家禽家畜、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和果殼箱的維修、增補工作。(責任單位:建設局)
14、對現有鋁鋼材加工業、修理業、廢品回收站及餐飲業等影響市容環境的行業,城管、工商等部門要加大力度,嚴格監管;對準備新開的,工商部門在辦理有關證照時須先征求城管部門意見。(責任單位:工商局、建設局)
15、以各居委會管轄范圍為區域,全面實行物業管理。(責任單位:房管局、街道辦)
(二)亮化
亮化工作目標:增加城區亮度,增添城市色彩。
1、突出重點,打造精品。重點對“四個亮點、三個景點、六條主干道”實施亮化工程。通過設置輪廓燈、投射燈、泛光燈及多種光源組合變換,形成風格各異、層次分明、動靜結合、錯落有致的城市夜間景觀。
(1)打造“四個亮點”。即文化廣場(包括廣場四周建筑物亮化)、建昌十字路口、古艾十字路口和交通十字路口。(責任單位:文化廣播電視局及各建筑物業主)
(2)突出“三個景點”。即xx大橋景點、萬福廣場景點和湖濱路景點。(責任單位:xx大橋開發公司、建設局)
(3)抓好“六條主干道”。即建昌路、古艾路、交通路、人民路、豫寧大道、協和大道。(責任單位:沿街公共建筑物業主)
2、強路燈的日常管理,城區主要街道要通宵亮燈,消滅縣城偏街小巷的照明死角,確保道路亮燈率達98。(責任單位:供電公司、xx大橋開發公司、開發區)
3、整治廣告燈箱,按“一街一景”統一色調,確保和諧、美觀。(責任單位:工商局、建設局)
4、按“節能實用、和諧典雅”的要求抓好小區亮化和庭院亮化。(責任單位:建設局及相關單位)
5、各責任單位要加強本單位亮化工作的管理,加強亮化設施的維修保養,及時開啟亮化設施,確保每天按時亮燈(夏、秋季19:30至22:00,冬、春季18:00至21:30)。(責任單位:創建辦)
(三)綠化
綠化工作目標:增加綠量,提升品位。
1、高標準抓好建昌路和樟嶺路的綠化。
2、對朝陽路、人民路、豫寧大道、古艾路、新寧路等路段的行道樹缺株進行補栽。
3、各單位要加強庭院綠化,提升綠化質量,確保綠化率達到20-40。繼續開展園林化單位和綠化達標單位評比活動。
4、抓好小區綠化工作,對已基本建成的小區,限期完成綠化;對在建和未建的小區,要高規格編制綠化專項規劃,并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
5、抓好城區公共綠化養護,及時進行修剪、澆水、施肥,清除樹池花壇內的垃圾、余土和雜草。
6、各鄉(鎮)要認真組織開展“送綠進城”活動。
7、積極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鼓勵單位(或個人)認養公共綠地,縣城周邊的荒山坡由林業部門負責實施綠化。
(四)美化
美化工作目標:市容整潔,秩序井然。
1、對各類招牌進行全面清理整頓,確保規范、整潔、美觀。(責任單位:各包街單位)
2、切實加強大型戶外廣告管理,合理設置信息發布欄,所有戶外廣告均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突出特色,提高標準,講求美觀,提倡采用科技含量高,節能耐用的新型照明燈飾藝術,提高城市街景品位。(責任單位:工商局、建設局)
3、對有線電視、通信等弱電線路,進行全面清理,城市重要節點、主、次干道所有線路改為地下管線。(責任單位:電信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網絡公司)
4、交通部門對公交車、出租車、蹬士外飾要統一進行設計、美化,確保車容車貌美觀整潔。(責任單位:交通局)
5、除全縣性重大活動外,城區街道禁止懸掛橫幅標語。(責任單位:文明辦、建設局)
6、規范沿街空調、防盜窗的安裝,拆除建筑物外安裝的水龍頭和水池等違章構筑物。(責任單位:建設局)
7、拆除違章建筑物和影響城市景觀的建筑物、構筑物、圍墻、圍檔,徹底清理城區各類違章搭建物和巷道、樓院內亂堆亂放。對部分不宜拆除的圍墻(含建筑工地施工圍墻)要按要求進行美化。(責任單位:建設局、街道辦)
8、搞好城區公共設施日常管護,及時完善街道、巷道硬化,修復破損路面和設施。加強對城區街道的開挖管理,為確保道路恢復質量,開挖路面應由專業部門統一施工。(責任單位:建設局)
9、對豫寧大道三處交通島進行美化。(責任單位:交警大隊)
10、臨街建筑有礙市容市貌的,進行“穿衣戴帽”。(責任單位:建設局及有關責任單位)
三、工作步驟
(一)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06年11月5日-30日
制訂“四化”工作方案,宣傳發動,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各單位具體實施方案11月30日前報縣“四化“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二)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2006年12月1日-2007年1月31日
(1)設計“亮化、綠化”方案;
(2)全面開展“凈化、美化”活動;
(3)審查“亮化、綠化”方案;
(4)全面完成“凈化、亮化、綠化、美化”各項任務。
(三)第三階段(驗收評比階段):2007年2月1日-10日
(1)建章立制,實行長效管理,鞏固“四化”工作成果。
(2)組織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區代表對“四化”工作進行檢查評比,并通報檢查評比情況。
四、工作措施
(一)明確任務,責任到位。
1、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單位一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能和方案要求,抓好檢查指導和督促落實。二要按照指揮部下達的任務,克服時間緊、任務重、壓力大的困難,認真落實“四化”工作的資金、隊伍和措施,按照起點高、行動快、效果好的要求,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好本單位和本系統的各項活動,為縣城“四化”工作帶好頭、做表率。
2、實行“單位包路段”責任制。全縣正科級以上單位各負責一個路段,確保完成責任路侗沮的店牌整治、衛生保潔和街道秩序等任務。
(二)強化考核,嚴格獎懲。
1、縣“四化”活動辦公室不定期召開調度會,及時解決有關問題與矛盾,每月召開一次“四化”工作進展情況匯報會,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參加會議,及時解決“四化”工作難題。
2、縣“四化”活動辦公室采取每周一抽查,每半月一檢查的辦法,對各單位的`“四化”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檢查評比,每月排出前三名和末三名,并以通報的形式予以表彰和批評。對連續兩次排位末位的單位的主要領導到電視臺說明原因。
3、“四化”工作與年終考評結果掛鉤,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在“四化”工作總結表彰會上予以表彰,對工作不力且工作效果不好排位在后三名的單位年終不得評為綜合先進單位。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加大對“四化”活動的宣傳力度。宣傳部門繼續深入開展“彬彬有禮過馬路”活動,教育部門組織開展“小手牽大手”活動,文化部門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文藝活動,工、青、婦聯合組織萬人簽名活動,廣泛宣傳“四化”活動的重要意義,激發廣大市民的工作熱情,把他們引導到支持、參與、監督此次“四化”工作中來。利用簡報、專題新聞和現有新聞媒體設立的專欄,對“四化”活動中表現好的予以表揚,對工作較差、行動遲緩的予以批評和曝光,形成濃厚的氛圍,促進“四化”活動順利進行。
(四)加強領導,保障實施。
為確保“四化”工作開展得扎實有效,決定成立縣“四化”活動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創建辦,具體負責“四化”活動的日常工作,同時制訂考評辦法,完善督查機制,對“四化”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四化”工作對提高我縣城市品位、改善投資環境,促進我縣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從建設美麗富裕和諧強盛社會主義新xx的高度,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責任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是本單位活動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工作,每周進行調度,嚴格質量標準,把握工作進度,采取有力措施把“四化”工作抓好抓實,抓出成效,使其成為“民心工程”,把xx建設成為環境舒適、潔凈優美、出行便捷、規范有序的美好家園。
工程竣工自評報告4
一、工程概況
二、按照施工合同完成承包內容情況。
三、按照施工合同已全部完成基礎及主體工程的全部分項工程。
四、按圖施工情況、主要設計變更及執行情況
本工程均按照 中信建筑 設計院所設計的施工圖紙以及設
計變更文件進行施工,設計變更手續完整,簽字、蓋章齊全。
五、工程建設規范、標準執行情況
在施工過程中均能按照規范、標準進行施工自檢、監理復檢、驗收、質檢站抽檢,使整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均在有效控制的情況下進行,無違反強制性條文的現象。對所有進場的材料按照ISO9002的`要求進行記錄、標識,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取樣見證、送檢和報審。
六、工程施工質量情況
1、原材料質量控制
對所有進場的工程材料均嚴格按程序進行報驗,經檢查質量證明文件齊全且抽樣檢驗符合相應標準要求后方可進入現場使用。其中鋼材出廠合格證,鋼材性能檢驗報告及鋼筋焊接檢驗報告,水泥出廠合格證及物理性能報告,磚出廠合格證及強度檢驗報告,膩子漆合格證及檢驗報告,防水材料合格證及檢驗報告,塑鋼材料出廠合格證,PVC阻燃電工套管、電線、燈具、開關、風扇、插座合格證,給、排水管道合格證,衛生器具合格證,消防管道及配件合格證等檢驗資料齊全。所檢材料均經監理公司監理人員見證取樣、送檢,經檢驗合格后方投入工程使用。
2、執行設計文件,規范質量控制
根據設計的要求,全面貫徹執行設計精神和規范標準。根據規劃文件,確定建筑物位置,定位、放線。積極參于圖紙會審會議,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圖紙會審紀要及設計變更進行施工。充分理解設計意圖和圖紙內涵,以設計為依據,規范為準繩,標準為品質,進行施工材料質量控制、施工工藝質量控制、施工過程質量控制、施工產品保護控制、施工檢查驗收質量控制、施工技術資料(質量依據)控制。
3、施工過程質量
A、基礎、主體結構工程
①、鋼筋工程質量:基礎、主體鋼筋工程各分項工程的鋼筋規格、間距、制作均符合設計和施工規范要求,鋼筋工程綁扎質量、錨固長度、搭接長度,鋼筋連接、鋼筋綁扎、骨架幾何尺寸等均達到鋼筋工程驗收標準,通過隱蔽工程驗收。
②、混凝土工程質量:基礎、主體工程混凝土產品采用商品砼(或自拌混凝土),混凝土結構實體振搗密實、表面平整,砼體的幾何尺寸正確,無蜂窩麻面、露筋等現象,符合設計要求。經實測實量和檢測,剪力墻結構墻、梁、板的混凝土強度等級,混凝土配合比、坍落度均符合設計及施工規范要求。同條件試塊、標養試塊均通過試驗評定,達到合格標準。
③、主體砌體工程質量:砌體工程材料砂漿強度等級均按設計要求,配合比均通過試驗達到設計要求后,方進行施工。砌體工程嚴格按照砌筑程序施工,建立了皮數桿制度、采用“ 混凝土 ”砌法施工。拉接筋采用“ ”法,并按照規范要求進行施工,拉接筋規格、長度、埋深、彎曲均達到規范要求,均通過隱蔽工程驗收,砌體垂直、平整、灰縫飽滿,灰縫密度一致均勻、砌體密實牢固。頂梁、頂板斜磚方法正確,密實、頂緊,洞口位置標高正確,達到規范及驗收標準要求,并通過驗收。
八、沉降觀測
年月日開始,第一次觀測共觀測次,以后每(1~2)個月觀測一次,最后在工程收尾時再觀測一次,累計最小沉降量為mm,最大累計沉降量為mm,沉降基本均勻,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九、結 論
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情況(由公司技術質量部門及監理核驗):
1、本工程共分部工程,經查符合標準及設計要求的有 分部。 21) 32) 43)
5、本工程已完成設計和施工合同承包的工作內容,能滿足業主的使用功能和建筑工程驗收要求。
6、工程內業資料齊全、完整、有效。 7、綜合驗收結論:
本工程建設手續齊全,監理、質監到位,符合《建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于 年 月日我公司會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對本工程進行了預驗收,并整改了預驗收中提出問題,經復驗合格。
本工程基礎工程、主體工程均驗收合格;裝修工程外立面達到設計和規劃效果要求;室內一般粉刷達到統一標準規范要求;節能和消防施工均驗收合格;屋面工程無起鼓,無滲漏,符合防水和屋面驗收標準;安裝工程水通電明。各項工程質量指標均符合驗收標準,我單位自評為合格。經建設單位、監理公司同意,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現報請各單位對本工程予以驗收。
甘肅海外工程總公司 工程項目部
年月日
工程竣工自評報告5
一、關于《解釋》第13條的問題
《解釋》第13條規定: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擔民事責任。此條規定引起如下兩個爭議問題:
1、“使用部分”是否包括房屋的屋面和外墻
對于這個問題,實踐中主要有兩種觀點:(1)房屋是個整體,房屋的屋面和外墻屬于該整體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房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后,如果房屋屋面漏水、外墻滲水引起的質量問題,無論質量問題產生的原因(過錯責任)是誰,均應按《解釋》第13條的規定判決發包人自行承擔民事責任;(2)房屋的屋面和外墻雖然屬于房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不論發包人還是房屋實際占有人,都使用不上這一部分,房屋屋面和外墻屬于自然使用的范圍,不屬于發包人或房屋實際占有人使用的范圍。因此,房屋未經竣工驗收而發包人擅自使用的,根據有關質檢部門的鑒定,若該房屋屋面漏水或者外墻滲水的原因是發包人造成的,應當判決發包人承擔責任;若是承包人的過錯造成的,就應判決承包人承擔民事責任。筆者認為第2種觀點比較公正合理,在案件審理中可予采納。對于屋面和外墻部分出現的質量問題,應具體案件具體分析,根據權威質檢部門的鑒定結論,按照過錯責任原則來劃分當事人的責任。如果法院不分析案件的具體情況,一律以《解釋》第13條的規定來駁斥發包人的正當訴求,顯然有失公正。《解釋》第59條還規定,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的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的約定施工,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等施工材料不得使用。因此如果承包人偷工減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防水材料而直接導致房屋屋面漏水或者外墻滲水,承包人對此負有過錯責任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此時即使發包人擅自使用也無需承擔責任,因為屋面漏水與發包人擅自使用之間沒有任何因果關系。
2、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是否一律不予支持
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而提前使用了建設工程,而且產生質量問題的部分屬于發包人的使用部分,對于這部分質量問題,能否一律讓發包人自行承擔?筆者認為,如果使用部分的質量問題,不是發包人的使用不當造成的,而是由于承包人在施工中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的行為造成的,應按過錯責任原則判決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相關配套法律法規已對此早有規定:首先,《建筑法》第58條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建筑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其次,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全國民事案件審判質量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法(1999)231號]規定“對在工程施工中,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行為,要判令行為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應建議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再次,20xx年1月30日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下稱《條例》)第26條規定“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條例》第28條也規定“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
二、關于《解釋》第14條的問題
《解釋》第14條規定: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1)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3)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此條規定存在如下三個需要探討的問題:
1、如何認定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尚待明晰
在房地產實務中,如何認定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存在爭議。有觀點認為,應當以發包人(建設單位,下同)提供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載明的“工程竣工驗收日期”為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合格之日。[1]理由是,《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是工程設計、監理和質量監督等單位簽字認可的,20xx年建設部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第7條規定:“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評價,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序、內容和組織形式,工程竣工驗收意見等內容。”
筆者不同意上述觀點,認為應當以地方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下稱《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中載明的“工程竣工驗收日期”來確定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合格日。理由是,20xx年建設部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第4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辦法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備案機關)備案”、第6條規定“備案機關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竣工驗收備案文件,驗證文件齊全后,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簽署文件收訖。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設單位保存,一份留備案機關存檔。”《暫行規定》第8條還規定“備案機關發現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有權責令單位停止使用已驗收合格的建設工程,重新組織竣工驗收。”因此建設單位原組織的竣工驗收就作廢了,必須重新按備案機關的要求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2、第14條第2款的規定與房地產實務操作互相矛盾
國務院《條例》第16條規定“建設單位收到建設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暫行規定》第6條規定“工程竣工驗收應當按以下程序進行: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第7條規定“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因此承包人在房地產實務中沒有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的義務,只有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的義務,即先由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然后由先后監理單位提交《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勘察、設計文件質量檢查報告》,最后是發包人制作《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筆者認為,《解釋》第14條第2款關于“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的表述應修改為“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報告”。
3、如何認定“發包人拖延驗收”在司法實踐中缺乏可操作性
由于第14條沒有詳細列舉發包人拖延驗收的具體行為,在審判實務中如何認定發包人拖延驗收主要有兩種觀點:(1)參考《建筑裝飾施工合同》(甲種本)第32條的規定“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為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2]這種觀點與房地產竣工驗收的實務有差距。首先,乙方承包人沒有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義務,只是承擔遞交《工程竣工報告》的義務;其次,甲方發包人無權批準《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只是制作《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按照國務院《條例》第49條的規定其最終批準權限應當是地方政府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而其是否被批準的依據是《竣工驗收備案表》;(2)按照建設部《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第16條的規定來認定發包人拖延驗收的時間,即發包方應當在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后的約定期限內予以答復。逾期未答復的,竣工結算文件視為已被認可。發包、承包雙方在合同中對上述事項的期限沒有明確約定的,可認為其約定期限均為28日。[3]這種觀點的缺陷在于損害了承包人的利益,因為在房地產竣工驗收實務中,竣工結算文件的遞交,是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的28天之內。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是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條件,如發包人遲遲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承包人就無法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文件。
筆者認為,若發包、承包雙方在合同中有約定的,依約定。無約定的,應按照房地產竣工驗收的實際情況分別認定。(1)承包人在工程完工之后,依照《暫行規定》及時向發包人遞交了工程竣工報告和竣工驗收申請,發包人依照《暫行規定》組成驗收組驗收并提出整改意見的,承包人按驗收組的整改意見整改后,第二次向發包人依法遞交工程竣工報告和工程竣工驗收申請的,發包人卻以“整改不到位為由”拒絕組織再次驗收的,但驗收組大多數成員都認為整改到位且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的,此種情形應以承包人第二次遞交工程竣工報告日期為竣工日期,且認定發包人為拖延驗收;(2)工程完工后,承包、發包雙方依法組織驗收并將相關文件報送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但該部門審查認為需要重新組織驗收的,也應當以承包人第二次遞交工程竣工報告日期為竣工日期。若發包人以種種理由拖延不依法組織驗收的,筆者認為應以29個工作日為認定發包人拖延驗收的期限,其中包括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7個工作日、地方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的15個工作日、發包人依法組織竣工驗收所需的7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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