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 id="bbfd9"><del id="bbfd9"><dfn id="bbfd9"></dfn></del></pre>

          <ruby id="bbfd9"></ruby><p id="bbfd9"><mark id="bbfd9"></mark></p>

          <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

            <th id="bbfd9"><form id="bbfd9"><dl id="bbfd9"></dl></form></th>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progress id="bbfd9"></progress></cite></p>

            質量事故報告

            時間:2025-11-26 01:12:52 報告

            質量事故報告15篇(優選)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報告與我們愈發關系密切,報告根據用途的不同也有著不同的類型。那么什么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質量事故報告,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質量事故報告15篇(優選)

            質量事故報告1

            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是上鞏二標四工區專業監理工程師。“9.15”質量事故給業主和我們監理公司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嚴重的社會后果,給二標四工區監理敲響了警鐘,亮起了紅燈。今天我懷著無比愧疚的心情給領導寫下這份檢討書,更是一份責任狀以向領導表示,我對今后的工作要更加的負責,督促施工單位亟待去嚴肅的整治,確保施工質量。本人在此對于“9.15”質量事故做出深刻的檢討。

              20xx年9月15號,我在現場巡視當中,發現韓門隧道左線進口zk16+738-zk16+740存在以下問題

              1、掌子面拱架間距超過設計要求,設計50cm,實際量測60cm、80cm、67cm、83cm,立拱架2榀,不符合設計要求。

              2、9月xx日晚上施工的2榀噴錨后,拱背存在空腔。發現以上問題,當場就與駐地監理工程師電話交流,并下達監理通知,要求暫停施工并整改,整改合格后報監理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但由于當時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不在場,無法指導現場施工,同時現場班組施工人員責任心不強,現場管理人員未能及時到場指導整改并施工,導致工人在沒有處理拱架間距大與拱背空腔就擅自進入下道工序,對工程產生了質量隱患。

              首先關于這項錯誤,我要做深刻地檢討,這是我工作上的最大疏忽、是工作失職。我是一名專業監理工程師,身處這個崗位我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職責,針對所有施工作業應該做全面有效的監督。因為一旦出現問題就會給業主帶來嚴重的損失。

              通過此次深刻的檢討,我深深地反思,我們要增強責任意識,監理工作能否到位,質量控制能否有效,主要是取決于現場監理人員的責任心,一個人水平再高,業務再精,但做事是草草從事,沒有責任心,什么工作都不可能做好,做到位的,還不如一個水平一般,業務平平,但工作責任心較強的人做的好。只要有責任心的人,才會有質量意識,服務意識。才會不斷地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才會主動監理,敢于管理,才能做到嚴格監理,因此,有無責任意識是一個監理人員做監理工作的根本。

              對于今后的工作我要全心、仔細的對待工作中的每一個環節,對工作認證負責,做到如下幾點:

              1、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2、按照工程監理規范,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到形式,實施監理。

              3、在總監理工程師指導下,巡視檢查施工現場

              4、負責編制相應專業的.監理實施細則

              5、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工作

              6、審查施工單位提交涉及本專業的施工組織計劃、方案和申請,并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審查報告

              7、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及隱蔽工程的檢查和驗收

              8、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監理工作實施情況

              9、做好監理日記

              10、負責相應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11、負責相應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12、當發現施工質量和安全問題時,必須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并及時報告駐地監理工程師

              通過此次檢討,我希望領導、同事們能夠監督我,監督我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事。也請領導能夠信任我,能夠把將來的工作做好,監督施工單位不再出現任何重大質量事故。為業主、公司及個人負責

              檢討人:20xx年9月18日

            質量事故報告2

              1、建筑工程質量事故的概念與特點

              1.1建筑工程質量事故的界定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是指在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使用過程中,由于當事人的過錯,使得建筑物在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方面存在較大的缺陷,給建設單位(或業主)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事件。根據_《建設工程質量事故鑒定暫行規定》第2條:凡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的工程,必須進行返修、加固或報廢,由此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為工程質量事故。

              1.2建筑工程質量事故的特點總結建筑工程出現工程質量事故的實例,我們可以發現工程質量事故呈現以下特點:

              工程質量事故的復雜性。

              工程質量事故的嚴重性。

              工程質量事故的可變性。

              工程質量事故的多發性。工程質量事故的多發性有兩層涵義:一是,有些工程質量事故像“常見病”、“多發病”一樣經常發生,被稱為工程質量通病。例如,混泥土裂縫、砂漿強度不足,預制構件開封,房屋衛生間和房頂的滴漏等。二是,有些同類型工程質量事故發生。

              2、施工質量事故的分類

              2.1、施工質量事故按工程狀態分類:

              在建工程施工質量事故在建工程施工質量事故是指在施工期間,因某種因素的作用,而發生的致使工程質量不達標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其原因可能是施工本身,或是工程勘察、設計,主觀及客觀因素可能是一種也可能有多種。

              竣工工程施工質量事故竣工工程施工質量事故,是指已經竣工的工程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安全和使用功能存在重大隱患。這類工程質量事故中,若經查明屬于建設過程施工原因所造成的也稱為施工質量事故。

              施工質量事故按性質后果分類:

              2.2目前對施工質量事故按性質后果所進行的分類,簡單分為三類:施工質量事故;嚴重施工質量事故;重大施工質量事故。

              2.3、施工質量事故按責任原因分類:

              指導責任事故,如施工技術方案未經分析論證,冒然組織施工;材料配方失誤;違背施工程序指揮施工等。

              操作責任事故,如工序未執行施工操作規程;無證上崗等。

              3、工程質量事故分析的作用、依據

              工程質量分析的作用

              3.1、防止事故進一步惡化建筑工程出現質量事故或質量缺陷,為了弄清楚原因、界定責任、吸取教訓、實施處理方案,必須停止有質量問題部位及下道工序的作用,這樣就能在“過程”中,采用措施防止事故惡化。在施工過程中,例如發現現澆混凝土結構強度達不到設計的要求,不能進入下道工序,通常采用修補處理或返工處理,遏制了事故惡化。事故得到了處理,排除了質量隱患,又為下道工序正常施工創造了條件。

              為制定和修改標準規范提供據按照市場開放、非歧視和公平貿易等原則,我國的建筑市場逐步融入全球經濟。目前,我國建筑技術的貢獻率約為37%,與世界發達國家的68%-79%的水平差距很大。要縮小差距,只有依靠建筑科技水平的提高。而新的建筑科學技術的運用,有一個進一步完善和成熟的過程。在施工方面,通過質量事故分析,并結合這方面的經驗教訓,就為制定和修改標準規范提供極有價值的參考依據。工程質量事故分析的`過程,是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判斷能力、增長專業才干、提高工程質量的過程。

              3. 2、工程質量事故分析要領

              確定質量事故最初的誘因,最初的誘因往往是后來眾多原因的引發點。

              3.3、以直接誘因為主要點,對工程質量事故的現象和特征進行分析,揭示質量問題發生量變到質變的全過程。

              3.4、重視影響質量事故的因素的復雜性,揭示內在的規律。

              4、施工質量事故處理的程序

              4.1、事故報告施工現場發生質量事故時,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應按規定的時間和規定的程序,及時向企業報告事故狀況,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工程名稱、部位、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及主要狀況和后果;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現場已采取的控制事態的措施;對企業緊急請求的有關事項,同時做好現場記錄、標識、拍照等,為后續的事故調查保留客觀真實場景。

              4.2、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包括現場施工管理組織的自查和來自企業的技術、質量管理部門的調查;此外根據事故的性質,需要接受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程質量監督部門以及檢察、勞動部門等的調查,現場施工管理組織應積極配合,如實提供情況和資料。

              4.3、事故處理事故處理包括兩大方面,即:事故的技術處理,解決施工質量不合格和缺陷問題;事故的責任處罰,根據事故性質、損失大小、情節輕重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做出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等的不同處罰。

              4.4、恢復施工對停工整改、處理質量事故的工程,經過對施工質量的處理過程和處理結果的全面檢查驗收,并有明確的質量事故處理鑒定意見后,報請工程監理單位批準恢復正常施工。

              5、施工質量事故處理的方式

              5.1、返工處理即推倒重來,重新施工或更換零部件,自檢合格后重新進行檢查驗收。

              5.2、返修處理即經過適當的加固補強、修復缺陷,自檢合格后重新進行檢查驗收。

              5.3、讓步處理即對質量不合格的施工結果,經設計人的核驗,雖沒達到設計的質量標準,卻尚不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經業主同意后可予驗收。

              5.4、降級處理如對已完施工部位,因軸線、標高引測差錯而改變設計平面尺寸,若返工損失嚴重,在不影響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承發包雙方協商驗收。、不作處理如工程質量事故,對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影響不大;有些質量事故或缺陷可以通過后續工序修補;雖然出現了質量問題,經檢測鑒定仍能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等,可以不做處理。

              6、事故預防措施

              6.1、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施工單位在按照工程設計圖紙進行施工的同時,還必須按照建筑工程施工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施工,施工技術標準包括對各項施工的施工準備、施工操作工藝流程和應達到的質量要求的規定,是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每一項施工操作的技術依據。施工企業的作業人員必須按照施工技術標準的規定進行施工。保證施工質量,防止建筑事故的發生。

              6.2、施工單位在施工中不得偷工減料施工企業在施工中,應按照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合理分配保管材料。

              6.3、施工單位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在施工中,如果施工單位確實發現工程設計圖紙有錯誤,施工單位既不能未經設計單位的允許擅自修改工程設計圖紙,也不能按照錯誤的設計圖進行施工。在這種情況下,施工單位應及時向設計單位提出工程設計圖的錯誤所在,經過設計單位修改后,施工單位按照設計單位修改后的工程設計圖進行施工。這樣才能保證工程的質量,防止建筑事故的發生。

              6.4、施工單位不得轉包和違法分包工程施工單位轉包工程是指施工單位把工程全部轉手給他人承包。施工單位分包是指施工單位把工程的一部分轉手給他人承包。這些沒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沒有具備必要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力量和施工設備等,無法解決在施工中所出現的技術問題。轉包特別是層層轉包,層層盤剝工程費用,最后勢必因工程費用嚴重不足導致偷工減料,也容易使工程最終由不符合資質條件的低素質隊伍承接工程,留下事故的隱患,導致建筑事故的發生。

              結束語

              建筑工程質量關乎廣大民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發展,必須嚴格加以控制,施工單位需建立一套健全的質量監控體系,完善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整個法律法規需要進一步修訂完善,更好的促進我國建設事業的發展

            質量事故報告3

              一、目的:

              加強藥品發生質量事故的管理,有效預防重大質量事故的發生。

              二、內容:

              1、藥品質量事故是指藥品銷售過程中,因藥品質量問題而導致的危及人體健康或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質量事故按其性質和后果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兩大類。

              重大質量事故:違規銷售假、劣藥品,造成嚴重后果的;未嚴格執行質量驗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藥品進入藥房的;由于保存不善,造成藥品整批蟲蛀、霉爛變質、破損、污染等不能再供藥用,每批次藥品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上的;銷售藥品出現差錯或其他質量問題,并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或已造成醫療事故的。

              2、一般質量事故:違反進貨程序購進藥品,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保存、養護不當,致使藥品質量發生變化,一次性造成經濟損失200元以上的;一般質量事故發生后,應在當天口頭報告質量負責人,并及時以書面形式上報院領導。

              3、發生事故后,質量負責人應及時采取必要的.控制、補救措施。質量負責人應組織人員對質量事故進行調查、了解并提出處理意見,并上報院領導,必要時上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質量事故的處理過程中,應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的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患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整改措施不放過。

            質量事故報告4

              一、縣安全生產基本情況

              我縣現有非煤礦山2家,危險化學品12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1家、零售點3個,交通運輸企業8家,建筑施工企業100余家(含外來施工企業),賓館飯店109家,學校25所,工業企業15家。

              二、安全生產工作主要做法及亮點

              (一)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1.落實鄉(鎮)屬地監管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加強了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了安排部署,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實抓好。緊緊圍繞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主線,督促各行業領域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措施,細化責任分工,抓緊組織推進,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體系。2.落實行業部門監管責任。負有安全生產監管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進一步提高了認識,采取措施,切實推動了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建設工作。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工貿等重點行業領域分別制定了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提出了切實可行的遏制重特大事故防控措施。(二)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從嚴落實“四個一律”、“五個一批”執法措施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各行業主管部門結合行業特點及職責重點開展道路交通、建設工程施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危爆物品、煙花爆竹、特種設備、消防專項整治進一步凈化了安全生產環境確保全縣安全生產態勢平穩有序。(三)強化安全宣傳培訓教育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萬里行”、安全文化“七進”、事故警示教育等活動。組織開展了全方位、立體化宣傳活動,及時曝光一批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各類安全風險隱患增多。我縣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加之災后重建項目,生產能力和規模持續擴大,人流、物流、車流大量增加,但安全生產點多面廣壓力增大。二是部分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安全技能、知識欠缺,自保和互保能力差,“三違”現象屢禁不止。三是企業從業人員的勞動技能和安全素質的提升速度跟不上目前行業的快速發展,再加上從業人員流動性大、安全培訓不到位等因素,嚴重不適應安全生產的新要求。四是行業主管部門監管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大,監管執法還存在不少盲區和漏洞,基層安全監管力量薄弱,監管執法的專業性和有效性亟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建議

              一是提高認識、壓實責任、深刻認識當前安全生產的`特殊性和艱巨性,切實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進一步壓實安全生產責任,狠抓安全防范各項措施落實。突出重點行業領域,狠抓隱患排查治理。二是加強監管執法。加強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的溝通協調,進一步明確職責和權力,避免監管缺位、越位和推諉。加強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執法隊伍和執法能力建設,保障機構、人員、經費、設施、裝備落實到位,提高安全生產監督執法水平、作業場所監督檢查執法和重大事故應急處置能力。三是營造安全生產文化環境。通過電視、廣播、網絡、等新聞媒體和區域性公益廣告加強安全生產文化宣傳。在社區、學校、等人員聚集地定期舉行展覽、講座等多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教活動,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文化環境。四是加強暗查暗訪。認真執行“四不兩直”暗查暗訪制度,督查指導各鄉(鎮)行業主管部門深入排查整治隱患。對重大隱患堅決實行掛牌督辦,加大暗訪督查力度,嚴防較大以上事故發生。

            質量事故報告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在出現鐵路交通事故后能及時報告,并配合做好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501號令”、“鐵道部第30號令”、“鐵總建設【20xx】168號文件”、《東南沿海鐵路福建鐵路有限公司鐵路交通事故報告及配合調查處理實施細則》(東南鐵安字【20xx】64號)結合本標段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鐵路工程質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設責任導致工程質量達不到規定標準,需作返工、加固處理,或由于工程質量引起鐵路交通事故或對鐵路運輸生產、安全以及鐵路建設安全、工期、投資等造成一定影響的事故。

              第三條 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第四條 發生工程質量事故,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公司、監督機構、鐵路總公司檢舉、控告、投訴。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監理部安質部、工程部和各監理組負責人。

              第三章 職責

              第六條 總監主持工程質量報告和配合調查處理制度的審批工作。

              第七條 第二條工程部、安質部、及監理組長配合總監調查及處理。

              第四章 內容及要求

              第八條 工程質量事故分類

              1. 根據《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規定》(鐵建設〔20xx〕xx1號)的規定,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及工程質量問題五個等級。

              1.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工程質量特別重大事故

              (1)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以上。

              (2)導致鐵路交通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對運輸生產、安全以及鐵路建設安全、工期、投資等產生重大影響。

              1.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工程質量重大事故

              (1)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及以上,1000萬元以下。

              (2)導致鐵路交通較大事故,或對運輸生產、安全以及鐵路建設安全、工期、投資等產生很大影響。

              1.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工程質量較大事故

              (1)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及以上,500萬元以下。

              (2)直接導致鐵路交通一般事故,或對運輸生產、安全以及鐵路建設安全、工期、投資等產生較大影響。

              1.4具有下列情形者,屬工程質量一般事故

              (1) 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

              (2)直接導致鐵路交通一般事故,或對運輸生產、安全以及鐵路建設安全、工期、投資等產生一般影響。

              (3)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但未導致鐵路交通事故,未對運輸生產、安全以及鐵路建設安全、工期、投資等產生影響,且施工單位自行整改到位的,屬于工程質量問題。

              1.5直接經濟損失范圍包括:工程返工修復費用、清理現場費用、技術鑒定費用等。

              1.6構成鐵路交通事故的,按《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原鐵道部令第30號)執行。

              第九條 事故報告

              1. 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必須按照規定逐級上報。

              2. 施工單位必須采用最快捷的報告渠道,在最短時間內(最遲不超過2小時)向公司指揮部報告。

              3. 公司指揮部接到施工單位報告后,在4小時內調查事故現場基本情況,通過電話、書面(或電子版)向公司報告。

              4. 公司在事故發生后,于24小時內向總公司建設部、工管中心及有關部門提出工程質量事故書面報告。

            質量事故報告6

              一、基本情況

              (一)事發單位xx攪拌站

              (二)事發時間

              (三)事發地點xx項目

              (四)事故類別質量事故

              (五)事故性質責任事故

              (六)事故等級公司級一般事故

              (七)事故后果造成經濟損失6220元

              二、事故經過及處理情況

              20xx年10月25日,15#罐車駕駛員xx,運輸第一車商砼至前往xx77號樓(C55)正常澆筑。第一車澆筑完成后回廠排隊接料,10點時30分,在第二車商砼裝料完畢后,后場值班工長xx,將填有澆筑xx44號樓(C30)的運單交給駕駛員xx。xx在拿到運單后,隨意看了一眼,誤以為仍是澆筑xx7號樓,于11時10分,徑直將0C30商砼拉到了xx77號樓(C55)工地;11時20分開始澆筑,澆筑前,駕駛員將送貨單交給了施工方收貨人xx簽字確認,但是雙方沒有發現送貨單與澆筑地點不符的問題。當時,前場工長xx在中鐵24局看現場。

              澆筑過程中,駕駛員、放料工人均未發現澆筑錯誤。

              澆筑完成后,放料工人發現商砼標號有異常,澆筑錯誤,立即通知車泵工xx和駕駛員xx。xx立即通知了前場工長xx、xx、xx,xx立即報告運輸部長xx,xx立即報告xx,前往現場處置。事故發生后,在xx現場指揮協調下,由工地木工、小工對澆筑錯誤部位拆模、沖洗、重新裝模,于25日晚21點左右完成事故現場處理。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根據事故現場勘驗、現場照片及對相關人員的調查了解,此次質量事故直接原因為罐車駕駛員xx,未按送貨單、運輸聯、標識牌必須做到“三統一”的要求運輸商砼,馬虎大意,到工地后仍未確認運單和施工現場是否相符,是造成此次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攪拌站運輸部長xx,未督促班組長對罐車駕駛員進行有效的質量安全交底,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管理原因。

            質量事故報告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的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國務院關于特別重大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和國務院賦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能,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以及事故的統計、分析。

              第三條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除按規定報告外,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相關物件及重要痕跡等各種物證,并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為防止事故擴大、搶救人員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設施時,必須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應簽字,必要時應當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錄相或者拍照。

              第四條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破壞程度,分為特別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嚴重事故和一般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受傷(包括急性中毒,下同)100人(含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的設備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一29人,或者受傷50—99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傷20—49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

              嚴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工1—2人,或者受傷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以及無人員傷亡的設備爆炸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無人員傷亡,設備損壞不能正常運行,且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

              第五條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設立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中心(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事故調查處理中心),其主要職責是:

              (一)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的指導下,組織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

              特大事故的調查,參與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

              (二)指導并督辦各地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批復工作;

              (三)對事故進行統計、分析;

              (四)負責收集有關事故資料,建立事故數據庫;

              (五)研究并提出事故預防措施;

              (六)參與起草事故調查、處理方面的規章制度。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可以設立本轄區事故調查處理辦事機構。

              第二章事故報告

              第六條

              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嚴重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必須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逐級上報,直至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生特別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還應當直接報告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生一般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應當立即向設備使用注冊登記機構報告。

              移動式壓力容器、特種設備異地發生事故后,業主或者聘用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并同時報告設備使用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逐級上報。

              第七條

              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

              (二)事故發生地點;

              (三)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四)事故設備名稱;

              (五)事故類別;

              (六)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第八條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應當于每季度的第1個月15日之前將所轄區上季度事故匯總表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每年1月15日之前將所轄區上年度事故匯總表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季度事故匯總表見附件1,年度事故匯總表見附件2)。

              第九條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設立事故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及時受理有關事故的情況、意見和建議。

              第三章事故調查

              第十條

              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第十一條

              特別重大事故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組織成立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參加。

              特大事故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會同事故發生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特大事故調查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參加。重大事故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會同事故發生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成立重大事故調查組,市(地、州)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參加。

              嚴重事故由市(地、州)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會同事故發生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參加。

              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單位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

              上一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會同有關部門直接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

              移動式壓力容器、特種設備異地發生的事故,由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按照本條規定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并通知辦理使用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參加。辦理使用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應當協助調取設備檔案等資料,配合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第十二條

              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需要聘請有關專家時,參加事故調查組的專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

              (二)與事故發生單位及相關人員不存在任何利益或者利害關系。

              第十三條

              事故調查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調查事故發生前設備的狀況;

              (二)查明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包括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時應當進行技術鑒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六)提出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七)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見附件3)。

              第十四條

              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單位、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查閱有關資料并收集有關證據。事故發生單位及有關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向事故調查組提供有關設備及事故的情況,如實回答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并對所提供情況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五條

              事故調查過程中,事故調查組可以根據需要委托有能力的單位,進行技術檢驗或者技術鑒定。接受委托的單位完成技術檢驗或者技術鑒定工作后,應當出具技術檢驗或者技術鑒定報告書,并對其負責。

              第十六條

              事故調查應當根據事故性質和當事人的行為,確定當事人應當承擔的責任,并在事故報告書中,提出事故處理意見。當事人應當承擔的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事故現場、毀滅證據、未及時報告事故等致使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當事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七條

              事故調查組應當將事故調查報告書報送組織該起事故調查的行政部門,并由其進行批復。

              第十八條

              事故調查報告書的批復應當在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完成。特殊情況,經上一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批準,批復期限可以延長,但不得超過180日。

              第四章事故處理

              第十九條

              事故批復后,組織該起事故調查的行政部門應當將事故調查報告書歸檔備查,并將事故調查報告書副本送達國家質檢總局事故調查處理中心、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

              第二十條

              事故發生單位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的決定;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的決定應當在接到事故調查報告書之日起30日內完成,并告知組織該起事故調查的行政部門。

              第五章事故統計分析

              第二十一條

              國家質檢總局事故調查處理中心負責全國事故的統計、分析,并提出事故預防的措施和建議。

              第二十二條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年度事故統計、分析報告。

              第六章工作方案罰則

              第二十三條

              有關人員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以及統計、分析、技術檢驗、技術鑒定、檔案資料保管等過程中,因主觀故意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違反法定程序、適用法律不當、認定事實錯誤造成行政執法過錯的,或者行政部門公務員不履行職責的,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主管部門或者當地政府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所發生的設備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故意拖延報告的;

              (二)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

              (三)私自轉移、隱匿、毀棄設備事故證據或者設備設計。

              制造、銷售、安裝、充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證件。記錄、技術資料、檔案的;

              (四)阻擾、干涉事故調查工作正常進行的;

              (五)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事故調查,拒絕提供與設備事故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

              (六)提供偽證或者指使他人提供偽證的;

              (七)對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不負責任,致使調查或者處理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八)行賄、受賄,包庇事故責任者或者借機打擊報復他人的。

              第二十五條

              對事故責任單位,除依法追究民事責任或者刑事責任外,由組織該起事故調查處理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按照以下規定進行處罰:

              (一)事故發生單位違反本規定第三條,設備發生事故后不采取緊急救援措施,在人力能及的情況下未能有效防止事故災害擴大的,予以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事故發生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發生事故未按照規定報告或者隱瞞不報的,予以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

              25000元以下罰款。

              (三)銷售、安裝、充裝、使用無許可證設備發生事故,予以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罰款。

              (四)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強制性國家標準,進行產品設計、制造、銷售、安裝、充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造成事故的,予以警告,暫停相應資格或取消相應資格,并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五)強令違章作業、管理混亂、對職工不進行安全教育,無證上崗、違章操作或對事故隱患不進行處理造成事故的,予以警告,并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可以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依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備案后實施。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XX年11月15日起施行,1997年7月18日原勞動部的第8號令《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同時廢止。

            質量事故報告8

              1.1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農業部門操作手冊》、《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農業生產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吉林省行政區域內,外省已經發生的并有可能波及或已經波及我省,在農產品生產環節,由于農業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其它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生物毒素或者農業轉基因等因素,導致農產品污染突然發生和嚴重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群體性健康損害和死亡,產生或可能產生嚴重社會影響,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則

              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生產經營者負第一責任,相關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機制,落實各自的職責。

              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

              科學決策、依法應急。采用先進技術,實行民主決策,依法規范程序,確保事故處置的科學、有效。

              加強監測、預防為主。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體系,加強日常檢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及時反應、快速行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態發展,有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做好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吉林省農業委員會成立“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省農業委員會主任任組長,分管副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委辦公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政策法規處、發展計劃處、財務處、科技教育處、農業處、園藝特產處、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農墾處、鄉鎮企業管理處、監察室、省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村能源管理總站(省農產品質檢中心)、省綠色食品辦公室(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省農產品包裝安全監測中心)等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2.1.2“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省政府和農業部應急指揮部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有關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工作部署;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4)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開展相關技術鑒定工作;根據需要事故的重要信息;

              (5)審議批準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6)向省政府、“省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應急處置情況匯報;

              (7)完成“省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2.1.3成員單位職責

              (1)辦公室:負責與省應急辦、省新聞辦等部門的聯系和銜接,組織、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工作;協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組織協調;協調解決應急處置工作用車等物資。

              (2)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負責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擬定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應急信息報送,應急動態分析等工作。

              (3)政策法規處:牽頭組織、協調相關單位做好農業投入品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4)發展計劃處:負責協調相關處室編制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方案,積極爭取國家及省發改委追加應急處置所需固定資產投資。

              (5)財務處:負責事故應急處置資金保障及管理。

              (6)科技教育處:負責產地環境和轉基因產品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7)農業處:負責組織與種植業領域農藥殘留等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8)園藝特產處:負責組織與蔬菜及園藝特產領域農藥殘留等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9)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負責組織涉及農業機械管理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業機械造成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0)農墾處:負責組織墾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1)鄉鎮企業管理處:負責組織鄉鎮企業與食用農產品、加工食品相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2)省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村能源管理總站(省農產品質檢中心):負責農業品殘留監測、相關技術鑒定等;參與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以及有關情況的收集、報告等工作;參與農業環境污染方面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13)省綠色食品辦公室(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負責無公害、綠色、有機、地理標識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14)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省農產品包裝安全監測中心):參與農產品包裝材料相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5)監察室:負責監督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對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以及應急處理工作中有違紀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工作人員按照管理權限進行調查處理。

              2.2工作機構

              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各成員單位設聯絡員。辦公室負責應急處置的日常管理工作,設在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本預案啟動后,負責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并負責組織相關工作小組。

              2.2.1吉林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主任由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處長兼任。

              2.2.2“吉林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貫徹落實應急領導小組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檢查督促各市(州)、縣(市、區)、委內各處(室)及相關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治蔓延擴大;

              (3)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

              (4)向省政府、應急領導小組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為新聞機構提供事故有關信息,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6)完成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2.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工作小組及其成員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給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將有關事故以及處理情況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1)事故調查處理組

              ①組成: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和環節,明確省農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農業處、園藝特產處、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農墾處、鄉鎮企業管理處等部門負責,或明確其中一個部門牽頭負責。監察室視情況參與對重大事故的調查。

              ②職責: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組織協調當地政府職能部門實施應急處置工作,監督相應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有毒有害農產品,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2)專家咨詢組

              ①組成:省農業委員會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庫,專家庫由農產品質量安全及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從專家庫中確定相關專業專家,組建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咨詢組。

              ②職責:專家咨詢組負責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幫助,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及造成的危害,為制定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

              (3)綜合組

              ①組成:由省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吉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的規定,根據事故的類別等情況確定具體成員。

              ②職責:迅速制定信息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組織信息。在發生可能產生國際影響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時,及時組織對外,并視情況通過有關部門向我駐外有關使領館、港澳臺地區通報情況。負責受理事故發生地現場的記者采訪申請和管理工作。負責互聯網有關信息的管理和指導。

              2.3地方機構

              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成立“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指導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做好事故處置工作。

              3、監測預警和事故分級

              3.1監測和預警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年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組織開展日常監測,重點監測農產品中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農藥易引發急性中毒的違禁藥物。發現問題要逐級上報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3.2事故分級

              按照《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分級辦法,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

              3.2.1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Ⅰ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事件: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對2個以上省份造成嚴重威脅,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水平的;

              (3)發生跨境(香港、澳門、臺灣)、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4)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3.2.2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Ⅱ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事件:

              (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市(地級以上市)行政區域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含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級人民政府認定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3.2.3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Ⅲ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事件: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市(地)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地)級人民政府認定的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3.2.4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Ⅳ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事件: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2個以上鄉鎮,給公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人民政府認定的一般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4、應急處置

              4.1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4.1.1確定事故級別

              縣級以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收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該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調查確認及評估,確定事故級別,并報告上一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同級人民政府,通報同級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門。事故級別的確定根據本預案3.2的規定執行。

              4.1.2分級啟動預案

              事故級別確定后,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有關部門,建議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并接受上一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4.2報告

              4.2.1責任報告單位和人員

              (1)農產品種植、養殖的單位和個人以及農產品批發市場;

              (2)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

              (3)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4)地方各級農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

              (5)消費者;

              (6)其他單位和個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慌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4.2.2報告程序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通過電話等各種渠道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按規定向本部門“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并逐級上報至“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及時通報同級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門。

              4.2.3報告要求

              (1)初次報告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地“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向上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做出初次報告。初次報告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2)階段報告

              事故發生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3)總結報告

              事故發生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事故處理后10日內做出總結報告。總結報告包括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4.2.4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省農委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對舉報事項的調查處理工作。

              4.3應急響應

              4.3.1分級響應

              (1)特別重大、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響應(Ⅰ級和Ⅱ級)。

              特別重大和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報告“省應急指揮部”,并按照《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

              (2)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響應(Ⅲ級)

              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市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指揮有關人員迅速到崗到位,積極指導、協助縣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做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派出工作組赴事發地指導督辦應急處理工作,并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有關部門。

              (3)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響應(Ⅳ級)

              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縣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揮有關人員迅速到崗到位,實施應急處置,并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市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4.3.2響應的.升級和降級

              (1)響應的升級:當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上報省應急指揮部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

              (2)響應的降級: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上報省應急指揮部審定,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撤消預警。

              4.4指揮協調

              4.4.1設立現場指揮部

              市、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接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根據事故響應級別,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趕赴現場,并根據現場緊急救援工作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對于特別重大和重大的(Ⅰ級和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派出工作組到達現場并指導有關工作。

              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吉林省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接受工作指導。

              4.4.2啟動工作小組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事故調查處理組、專家咨詢組、綜合組等工作小組要迅速開展應急工作,全力協助事故處置。

              4.4.3緊急處置

              特別重大和重大(Ⅰ級和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或“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認為需要親赴現場查處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由省派出調查組赴事故現場組織查處;較大和一般(Ⅲ級和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由地級以上市農業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行動,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盡快查明事故發生原因,追查引起事故的農產品來源、去向,對有關產品采取控制措施(包括禁售、銷毀、暫停采收等),督促有關措施的落實。

              4.5信息

              4.5.1“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特別重大和重大(Ⅰ級和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1小時內向省政府報告,并向事故有關地區的政府通報,有蔓延趨勢的還應向可能波及地區的政府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

              4.5.2事故查處過程中發現涉及非本省生產的農產品,“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生產地的省級有關部門;省內可疑農產品流到外省的,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流向地的省級有關部門。

              4.5.3Ⅰ~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期間,各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每日向上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一次情況,重要信息必須立即報告“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4.5.4涉及港、澳、臺地區人員或者外國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者有關國家通報時,經省人民政府或省應急指揮部批準,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時通報省港澳辦、臺辦或省外辦,有關部門按照相關預案實施。

              4.5.5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除國家或省政府有規定的外,由“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統一向社會有關信息。

              4.6應急響應的終結

              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匯總之后的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可向有關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5、后期處理

              5.1善后處理

              事故發生地農業行政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府指導下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各級農業行政部門要積極協助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處置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陪工作。

              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5.2責任追究

              對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提出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的建議。

              5.3總結報告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地方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應當及時總結分析應急處置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報送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并抄送省農委各相關處室。“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地方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提交的應急處置總結報告,組織研究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措施。

              6、應急保障

              6.1人力資源保障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專業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高素質的應急處置隊伍,確保應急處置工作的有效開展。

              6.2技術保障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受省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或者其他單位的委托,承擔任務的檢測機構應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定性提供依據。

              充分利用各級農業技術推廣隊伍、農產品質檢隊伍及涉農科研院校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預測、預警、監測和應急工作管理模式等技術的科學研究,不斷完善應急技術支持體系。

              6.3物資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提供應急處置資金,所需經費列入同級人民財政預算。

              6.4應急預案演練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形式,組織開展突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

              市(地)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結合應急預案,統一組織突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

              有關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處置演練。

              6.5宣教培訓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培訓工作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7、附則

              7.1名詞術語

              本預案所稱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特指在農業生產(種植、收獲)過程中發生的或由農產品質量安全(有毒有害物質殘留超過標準)造成的社會公眾群體性中毒或感染等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情況。

              7.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吉林省農業委員會負責解釋。

              7.3預案生效

            質量事故報告9

              報告編號:xx

              搭載部質量事故調查報告——H1340-40A問題

              一、調查背景以及事故描述20xx年4月21日品保部質量員在內檢過程中發現分段

              H1340-411-421(40A)兩處外板縫存在人為的開孔,且其中一處已經傷及母材,已造成較大的質量隱患,并對施工隊進行通報批評。

              二、調查詳細情況及描述經內部調查,此問題過程如下:奉董施工隊在申請RT報驗的過程中,正碰上連續的陰雨天,由于PSV分段狹小艙室較多,艙內造成較多積水,影響拍片。為了快速進行除水,施工隊主管人員臨時安排人員進行除水,而采用的方式是直接在外板上進行開孔,同時操作人員在施工的過程中,操作不當,在一處開孔時割傷母材。

              三、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分析:

              奉董施工隊為了趕報驗進度,達到快速除水而直接在外板上開孔放水,且操作人員技能不足,操作過程中傷及母材。

              2、具體原因分析:

              1.以犧牲質量達到生產和報驗進度反映出施工隊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對質量重視程度不高;

              上海外高橋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報告編號:xx0421

              2.艙室除水的方法錯誤,在外板板縫上直接開孔是結構檢驗所不允許的,而且傷及母材,造成較大的`質量隱患;

              3.質量4M1E分析圖如下:

              OK OK施工方法錯誤

              質量意識不高人員技能不足OK

              四、事故總結及問題思索針對此事故,我們做出以下反思:1、 2、 3、 4、施工隊為什么在施工過程中存在隨意開孔,而且是主焊縫上?施工隊在施工過程中是否明確質量規范?作業區內部是否有此類問題的處理記錄?此問題為什么要拖到品保內檢時反饋出來?

              五、處理措施

              1、即時處理措施:

              上海外高橋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報告編號:xx0421

              1)根據設計規范和船東,船檢的要求,勞務隊及時進行補救措施,并報品保UT確認。

              2)作業區內部針對此問題進行全員宣貫和學習,并做好培訓記錄和會議紀要。

              3)在此過程中施工隊認錯態度良好,積極進行修正,保證報驗。給叁予奉董施工隊通報批評,扣除月度質量考核分2分,如有再犯,加大處罰。

              長期預防措施:

              1)統一思想,提升質量意識。在勞務隊內部和作業區內部加強質量觀念的提高,嚴禁野蠻施工,嚴禁勞務隊將其他地方隨意動刀的壞毛病帶到廠里。

              2)針對此次問題,部門所有的施工隊和現場管理人員引以為戒,嚴禁今后類似現象的再次發生。如果是班組下達焊縫上開孔指令,就處理班組;如果是現場管理人員下達指令,就處罰現場管理人員,處罰金額500—1000元/次。

              3)此事故報

            質量事故報告10

              一、事件調查背景:

              xxx新建廠區項目由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6月23日xxxx區質量技術監督局例行對施工現場所使用鋼材進行了抽樣檢查,并取樣帶走。7月13日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將抽樣試件試驗檢測(檢驗報告編號:xxxxx)結果告知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經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抽樣檢測用于該項目的Ⅲ級14號鋼材不符合國家規范要求,該鋼材屬于國家名令禁止使用的瘦身鋼材。7月14日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會同區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現場對所存Ⅲ級14號鋼材進行了封存。7月20日xx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發出通知責令現場停工,并要求會同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對已使用的Ⅲ級14號鋼材工程部位進行受力計算,出具整改措施。

              二、事件調查情況描述:

              (一)、針對上述情況我項目部會同監理公司對施工現場所有Ⅲ級14號鋼材的情況進行了調查,具體情況如下:

              1、工程已使用及存貨情況如下:

              現場已使用到工程主體(實驗中心、辦公樓)的量為:1.875T;

              現場現有存貨為:4.138T。

              2、供貨渠道及材料復試情況如下:

              5月19日購進第一批次Ⅲ級14號鋼材,生產廠家:xxxxx有限公司;貨號:xxxx;供貨車號為:xxxx;供貨日期:5月19日;供應商:xxxx工貿有限公司;復試日期:5月21日;試驗單位:xxxxx材料試驗檢測有限公司;復試報告編號:xxxxx,結論合格。

              3、復試報告比對情況如下:

              將施工單位復試結果與xxxx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檢測結果進行比對鋼材的力學性能及化學分析均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只是施工單位復試項目沒有鋼材尺寸此檢驗項目,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報告中鋼材內徑尺寸、重量偏差均超出國家規范要求。

              4、責任單位:

              (1)、施工單位: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監理單位:xxxx監理有限責任公司。

              (二)、由于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對現場材料進場復查、監管不力才使這批不合格鋼材流入我項目施工現場,并且投入使用。

              三、事件原因分析:

              1、導致該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是施工單位項目質量管理體系不健全,質量管理責任不明確,在材料進場后沒有完備的材料進場檢驗制度和相關的材料進場驗收標準。

              2、監理單位在材料進場后雖進行了驗收,但并沒有依據相關規定對材料的'幾何尺寸及理論重量進行比對驗收,對施工單位的材料進場驗收程序和人員沒有明確要求。因此監理單位對該事件負有監管不力的責任,同時自身在進場材料驗收時并無基本操作工具。

              四、事件總結及問題思索:

              針對上述事件我項目部做出如下反思:

              1、健全項目工程質量管理體系,完善各項材料進場驗收程序及質量技術標準。

              2、明確工程質量管理責任,使責任落實到人,加強進場材料監管力度,同時增加相關材料復試檢驗項目。

              3、配備健全的材料進場驗收工具,對所有進場材料建立建全供貨及使用臺帳。

              五、事件處理措施:

              1、經施工、監理單位會同設計單位對工程已使用部位Ⅲ級14號鋼材受力計算符合構件受力要求,同時出具了相關設計變更對重要部位進行結構補強。

              2、現場封存的Ⅲ級14號鋼材在監理單位的監督下全部清退出場。

              3、更換工程材料試驗單位。

            質量事故報告11

              一、施工質量事故的分類

              (1)施工質量事故按工程狀態分類:

              1、在建工程施工質量事故

              在建工程施工質量事故是指在施工期間,因某種或幾種主觀責任過失、客觀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分別或共同作用,而發生的致使工程質量特性不能符合規定標準并造成規定數額以上經濟損失,甚至發生在建工程的整體或局部坍塌事件。其原因可能是主觀的也可能是客觀的,或兩者兼而有之;可能是施工本身的原因也可能是工程勘察、設計等施工以外的其他原因;主觀及客觀因素可能是一種也可能有多種。總而言之,由于是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程建設質量事故,稱之為施工質量事故。

              2、竣工工程施工質量事故

              竣工工程施工質量事故,是指已經竣工的工程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建筑物、構筑物明顯傾斜、偏移、結構開裂、安全和使用功能存在重大隱患;或由于質量低劣需要加固補強,致使改變建筑物外形尺寸,造成永久性缺陷;嚴重的如工程使用過程中出現建筑物整體或局部倒塌、橋梁斷裂、隧道滲水、豆腐渣道路等。這類工程質量事故中,若經查明屬于建設過程施工原因所造成的也稱為施工質量事故。

              (2)施工質量事故按性質后果分類:

              施工質量事故是工程質量事故或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一種類型。因此,目前對施工質量事故按性質后果所進行的分類,實際上是采用工程質量事故或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分類標準,即:

              1、施工質量事故有以下后果之一者,為施工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含1萬元),不滿5萬元;影響使用功能和工程結構安全,造成永久性質量缺陷的。

              2、嚴重施工質量事故有以下后果之一者,為嚴重施工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嚴重影響使用功能或工程結構安全,存在重大質量隱患的;事故性質惡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傷的。

              3、重大施工質量事故:重大施工質量事故是指,造成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重傷3人以上或死亡2人以下等后果的質量事故,根據程度的不同又分為四級。

              (3)施工質量事故按責任原因分類:

              1、指導責任事故,如施工技術方案未經分析論證,冒然組織施工;材料配方失誤;違背施工程序指揮施工等。

              2、操作責任事故如工序未執行施工操作規程;無證上崗等。

              二、施工質量事故處理的程序

              1、事故報告

              施工現場發生質量事故時,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應按規定的時間和規定的程序,及時向企業報告事故狀況,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工程名稱、部位、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及主要狀況和后果;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現場已采取的控制事態的措施;對企業緊急請求的有關事項等等。

              現場保護當施工過程發生質量事故,尤其是導致土方、結構、施工模板、平臺坍塌等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施工負責人應視事故的具體狀況,組織在場人員果斷采取應急措施保護現場,救護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做好現場記錄、標識、拍照等,為后續的事故調查保留客觀真實場景。

              2、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是搞清質量事故原因,有效進行技術處理,分清質量事故責任的重要手段。事故調查包括現場施工管理組織的自查和來自企業的技術、質量管理部門的調查;此外根據事故的性質,需要接受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程質量監督部門以及檢察、勞動部門等的調查,現場施工管理組織應積極配合,如實提供情況和資料。

              3、事故處理

              事故處理包括兩大方面,即:事故的技術處理,解決施工質量不合格和缺陷問題;事故的責任處罰,根據事故性質、損失大小、情節輕重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做出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等的不同處罰。

              4、恢復施工

              對停工整改、處理質量事故的工程,經過對施工質量的處理過程和處理結果的全面檢查驗收,并有明確的質量事故處理鑒定意見后,報請工程監理單位批準恢復正常施工。

              (1)施工質量事故技術處理的'依據和要求

              1、處理依據

              施工合同文件;工程勘察資料及設計文件;施工質量事故調查報告;相關建設法律、法規及其強制性條文;類似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資料和經驗。

              2、處理要求

              搞清原因、穩妥處理、由于施工質量事故的復雜性,必須對事故原因展開深入的調查分析,必要時應委托有資質的工程質量檢測單位進行質量檢測鑒定或邀請專家咨詢論證,只有真正搞清事故原因之后,才能進行有效的處理;堅持標準、技術合理、在制訂或選擇事故技術處理方案時,必須嚴格堅持工程質量質量標準的要求,做到技術方案切實可行、經濟合理。技術處理方案原則上應委托原設計單位提出;施工單位或其他方面提出的處理方案,也應報請原設計單位審核簽認后才能采用;安全可靠、不留隱患、必須加強施工質量事故處理過程的管理,落實各項技術組織措施,做好過程檢查、驗收和記錄,確保結構安全可靠,不留隱患,功能和外觀處理到位達標;驗收鑒定、結論明確。施工質量事故處理的結果是否達到預期目的,需要通過檢查、驗收和必要的檢測鑒定,如實測實量、荷載試驗、取樣試壓、儀表檢測等方法獲得可靠的數據,進行分析判斷后對處理結果做出明確的結論。

              (2)施工質量事故處理的方式

              1、返工處理

              即推倒重來,重新施工或更換零部件,自檢合格后重新進行檢查驗收。

              2、返修處理

              即經過適當的加固補強、修復缺陷,自檢合格后重新進行檢查驗收。

              3、讓步處理

              即對質量不合格的施工結果,經設計人的核驗,雖沒達到設計的質量標準,卻尚不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經業主同意后可予驗收。

              4、降級處理

              如對已完施工部位,因軸線、標高引測差錯而改變設計平面尺寸,若返工損失嚴重,在不影響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承發包雙方協商驗收。

              5、不作處理

              對于輕微的施工質量缺陷,如面積小、點數多、程度輕的混凝土蜂窩麻面、露筋等在施工規范允許范圍內的缺陷,可通過后續工序進行修復。

              三、事故預防措施

              隨著專業化程度的提高,規劃、設計、施工、維修等的劃分越來越具體,使建設監管難度越來越大,衡陽衡州市場“11·3”事故和常德橋南市場“12·21”事故的發生,充分說明只注重對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監管,而忽視建設工程全過程監管是極其危險的。

              規范工程參建各方質量行為,從源頭抓起,從工程的招投標、施工許可、資質管理、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加強監管。要督促建設單位依法履行職責,嚴格遵守基本建設程序,履行合同約定,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和責任的原則,認真擔負起質量安全責任,切實把好質量安全關;要督促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做好質量安全保證體系的建立健全工作,嚴格落實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做到質量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健全,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條文和規范,確保提供優質合格的建筑產品。

              鼓勵施工企業加大安全生產的科技投入,加強與科研單位和高等院校合作,研究、開發、推廣一批安全適用、先進可靠的生產工藝、技術措施和裝備,淘汰落后工藝,通過科技進步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保證能力和安全生產水平;要充分利用中介機構和社會力量做好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充分發揮中介機構和社會監督的制約作用。同時,要嚴格把好工程竣工驗收關,從而把質量安全的監管工作全面引向深入。

            質量事故報告12

            一,程序方面:

              從立項,規劃,設計,報建,招標,施工圖審查,地質災害評估,環境影響評估,消防安全評估,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審查,等等,在各道程序關卡上是否辦理了相關手續?手續是否合法齊全?

              二,組織方面:

              各參建單位是否具有相應的資質資格?相關人員是否有相應的資質證書和上崗證書?證書是否合法有效?現場相關人員是否齊全在崗?是否有相應的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貫徹執行?

              三,實體方面:

              所采用的是什么設計、施工、監理規范?結構設計,施工組織設計,監理大綱所采用的參數是否齊全適當?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實施過程中是否嚴格按照規范和方案、計劃執行?是否按期進行各項觀測?是否發現異常并發出警報?

              四,其他方面:

              包括氣象異常和其他外部干擾情況。

              在全面了解情況之后,才能發現問題。在這個基礎上才能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間接原因,主觀原因,客觀原因,以及事故隱患和管理漏洞。對事故性質(責任事故或非責任事故)應做出判定;對事故工程應做出報廢,返工,修理,補強等處理意見,同時分清各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如果發現有刑事犯罪,應立即移送司法機關。調查報告出臺前還應當由建設單位,勘察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討論,如有不同意見,應當加以說明。這樣寫出來的調查報告才能有根有據,有理合法。

            事故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一、背景信息,包括:事故單位的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涉及到的人員及其他情況、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操作人員及證人、事故應急救援情況;

              二、事故描述,包括:事故發生的順序,破壞的程度、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情況、事故的類型、事故的性質、承載物或能量;三、事故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四、事故教訓和預防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建議,包括立即采取的措施以及長期的`行動規劃;

              五、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六、事故調查組的成員名單;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工程名稱、建設規模、建設地點、工期,項目法人、主管部門及負責人電話;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部位以及相應的參建單位名稱;

              (三)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四)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分析;

              (五)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六)事故報告單位、負責人及聯系方式,事故調查報告怎么寫。

            質量事故報告13

              一、質量問題發生時間:

              20xx年3月19日、23日

              二、質量問題發生部位及情況:

              NPR儀征工廠主廠房Ⅰ區20xx年3月16日第一次澆筑的1-B1-C、1-D/1-2~1-7軸、20xx年3月20日第二次澆筑的1-A/1-5~1-8軸。基礎短柱拆除模板后,先后發現混凝土基礎短柱根部存在蜂窩麻面,其中1-B/1-2、1-C/1-7、1-D/1-4、1-A/1-5軸4個基礎短柱根部存在孔洞、漏筋現象,存在嚴重質量問題。

              三、原因分析

              1、由于施工操作人員澆筑混凝土施工時責任心不強、操作技能差,并且未按照操作規程、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操作,對混凝土振搗不夠或過振,導致基礎混凝土結構出現蜂窩、麻面、孔洞、漏筋現象。

              2、現場管理人員技術交底后施工過程質量控制不到位,未認真按技術交底要求落實。

              3、質檢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檢查控制頻率不夠,在混凝土澆筑施工時未進行跟蹤旁站監督。

              由于以上原因導致質量問題的發生。

              四、質量事故損失

              企業信譽受到損害,同時造成項目延誤工期,并造成人工、材料、機械浪費。

              五、質量問題責任處理意見:

              1、由于劉玉平施工隊操作人員對澆筑基礎混凝土質量重視不夠,操作人員責任心不強、操作水平差,是造成質量事故的主要原因,并造成人工、材料、機械浪費。根據項目部的有關規定對劉玉平施工隊處以1000元罰款,操作工人罰款200元,現場返工所用人工、材料、機械費用全部由劉玉平施工隊自負。并對不符合現場施工質量要求的人員在20xx年3月24日前一律清退出場。

              2、項目部現場管理人員因現場管理不到位,未嚴格執行項目質量管理制度,根據公司及項目部的有關文件對相關人員處罰如下:唐志榮因質量管理不到,負主要責任罰款200元;楊風洲因未按技術交底要求組織施工,是導致質量事故的直接責任人,負組織不力責任罰款200元、劉宗佑負技術交底及技術指導不到位責任罰款100元、王新國負現場施工過程旁站監督不到位責任罰款100元。

              3、通過此次事件的發生,項目部將引以為戒,進一步加強內部的.各項管理工作,加強對項目管理人員及所有施工人員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工作,提高大家的意識,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六、事故技術處理措施

              對主廠房Ⅰ區1-B/1-2、1-C/1-7、1-D/1-4、1-A/1-5軸4個質量問題較嚴重的基礎短柱要求全部砸掉,返工處理。施工前須經建設單位專業工程師重新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對其余存在質量問題的基礎進行修補處理,具體方法如下:

              1、將蜂窩處松散的砼鑿掉,并將灰漿、雜物等清理干凈后灑水濕潤。

              2、在基礎短柱周圍支設模板,模板底部在鑿空部位之下2cm,高度比鑿空最高處高2cm。

              3、在鑿空的部位周圍采用C30細石混凝土砼內摻微膨脹劑(摻量為水泥用量的15%)用鋼筋棍搗密實。

              4、在砼搗密實后12h內進行覆蓋并澆水養護,養護時間不少于7天。

              5、待砼強度達到1.2N/mm2后拆除模板,按基礎短柱截面尺寸用小型切割機切掉多余砼,修平整齊。

              6、對麻面處用1:2水泥砂漿填補抹壓密實,并隨同基礎養護時對修補處進行重點養護。

              7、各道工序須經專業工程師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七、預防措施

              1、組織劉玉平分包隊所有施工人員、項目部現場管理人員召開現場質量事故分析會,仔細分析質量事故發生的原因,要求所有參建施工人員從中吸取教訓,加強質量意識和工作責任心,從根本上消除質量事故的再次發生。

              2、項目部將組織現場所有管理人員召開專題質量管理會,明確質量管理職責,責任到人。嚴格控制施工質量,要求每道工序均有專職質檢人員跟蹤檢查監督,全過程進行控制,杜絕類似質量事故的發生。

              九、施工方法改進措施

              為確保基礎砼不再出現類似的質量問題,在以后的基礎砼澆筑過

              程中,施工操作時要求先將基礎砼澆筑至短柱下口上10cm處,并將該部分砼振搗密實,間隔一段時間后,待承臺砼在初凝前及時繼續澆筑剩余的短柱砼,振搗時振動棒插入承臺砼中不少于10cm,確保上下層砼充分粘結密實。

            質量事故報告14

              一、事故基本情況

              1、企業詳細名稱:xx單位地址:xx市xx區

              2、經濟類型:股份有限公司國民經濟行業:機械制造

              3、隸屬關系:xx事故發生時間:x年xx月xx日x時x分

              4、事故地點:x x廠房內

              5、事故類別:

              6、事故原因:x年xx月xx日x時x分xx單位維修xxx在廠房內,違章企業,造成xxx墜落地面重傷。

              7、事故嚴重級別:重傷

              9、本次事故損失工作日總數:2500

              10、本次事故經濟損失:5萬元其中: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

              二、事故詳細經過

              x月x日8時30分,x x機械有限公司結構工場維修班維修鉗工崔x x、王x x,按工場下達的工作票要求,來到工場結構廠房東門,維修“掉道”的總高約7米的鋁合金卷簾門。2人先搭起一個長2.8米、寬1.25米、高1.97米的金屬支架,在其上部固定三塊金屬跳板,并將一長約5米的竹梯子搭在東門北側加上,竹梯子的最下面的“橫稱”與跳板固定,竹梯搭在東門北側加固墻上。9時許,王x x未配戴安全帶登上竹梯,手持撬棍和方木,從上往下修理鋁合金卷簾門滑道,崔xx剛站在地面手扶金屬支架監護。

              約10時30分,王x x從上往下維修到5.5米高度時,下部金屬支架失穩、向南側傾倒,王x x隨竹梯一起落下砸金屬支架后附至地面,造成重癥顱腦損傷、腦挫裂傷等傷害,急送至市中心醫院,于次日凌晨2時死亡;崔x x被倒塌的金屬支架和竹梯砸在下面,幸好沒有受傷。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崔x x、王x x違章將竹梯立在易失穩的金屬支架上,王x x登高作業不系安全帶,冒險作業,在維修滑道時用力較,導致金屬支加側傾,

              垮架,王x x從高處墜落,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x x有限公司結構工場,對這類危險性較的'沒有制定切實可行的,而且在這次維修作業時本應使用高空作業車或搭建腳手支架,為圖省事未使用使用作業車或搭建腳手支架,作業票也沒有注明安全事項,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

              2、、安全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尚未貫徹實施,沒有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二。

              3、混亂。該維修班未設班長,沒有明確負責人,職責不清,責任不明,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三。

              4、對職工的不到位,職工安全意識不強,缺乏安全知,冒險,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四。

              四、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x x x,x x有限公司、董事長,未切實履行監督,對此起事故的發生負主要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給予x萬元罰款。

              2、x x x,x x有限公司經理,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此起事故的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給予x萬元罰款。

              3、x x x,x x有限公司結構工場場長,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建議對其給予x仟元罰款。

              4、x 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亂,職工缺乏安全教育,導致此起事故發生,建議對x x有限公司給予x萬元罰款。

              5、其他有關責任人,由企業按其所應承擔的責任另行處理。五、預防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1、x x有限公司,要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本公司工作,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配備滿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員,夯實安全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 x有限公司,要加強各工場、班組的安全建設和安全管理,明確責任,加強對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水平。

              3、x x有限公司,要認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訓,舉一三,在全公司范圍開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查措施、抓整改、違章活動,防止種類事故再次發生。提高各級人員安全生產及安全法規意識,完善各項制度和措施,防止種類事故發生。

              附件:

              1、調查人員名單(簽字)

              2、事故有關材料

              3、現場照片事故調查組x年xx月xx日

            質量事故報告15

            尊敬的領導:

              我司近期發生一起生產質量事故,經初步調查,該事故系公司生產工人在生產作業時操作不當所致。現將詳細情況報告如下:

              事故時間:20xx年9月15日14:30

              事故地點:xx車間

              事故經過:當日下午14點30分,該車間工人張某在操作銑床時,沒有按照規定進行操作,導致銑刀飛出,砸到了旁邊的機器,導致機器受損。

              傷亡情況:該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了資金損失。經過現場勘察及評估,資金損失共計人民幣20萬元。

              原因分析:初步調查顯示,該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工人張某缺乏必要的技術知識,且對操作規程不夠熟悉。在操作銑床時,他沒有挽回銑刀,以致銑刀離合器失控,導致事故的發生。

              對策和措施:為了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我們將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強化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2、加強設備維護和檢查工作,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對操作不當的工人進行處罰和教育。

              4、強化員工責任意識,對于任何操作中發現的異常情況,必須及時上報,確保在第一時間內消除隱患。

              結論:此次生產質量事故給公司帶來了不可估量的'損失,我們將認真總結教訓,加強安全意識和管理,全面提高員工素質,確保公司生產的安全和質量。

              以上是我司此次生產質量事故的情況報告,如有不足之處,敬請見諒。今后我們將會更加努力地加強安全監管,以確保公司的生產質量和安全。

            【質量事故報告】相關文章:

            質量事故報告03-16

            質量事故報告08-26

            質量事故報告【優】08-26

            質量事故報告15篇【經典】08-26

            生產質量事故報告范文07-08

            質量事故調查報告10-28

            質量事故調查報告05-16

            質量事故報告15篇[熱]11-07

            質量事故報告15篇(薦)08-27

                    <pre id="bbfd9"><del id="bbfd9"><dfn id="bbfd9"></dfn></del></pre>

                    <ruby id="bbfd9"></ruby><p id="bbfd9"><mark id="bbfd9"></mark></p>

                    <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

                      <th id="bbfd9"><form id="bbfd9"><dl id="bbfd9"></dl></form></th>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progress id="bbfd9"></progress></cite></p>
                      飘沙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