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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項目策劃書

            時間:2025-06-25 15:35:44 策劃書 我要投稿

            工程項目策劃書模板

              時間一溜煙兒的走了,工作已經告一段落了,我們又將迎來新的工作內容,有新的工作目標,為此需要好好地進行策劃,寫一份策劃書了。一起來參考策劃書是怎么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項目策劃書模板,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項目策劃書模板

            工程項目策劃書模板1

              1 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

              XXXX工程PPP項目(下稱“本項目”)。

              1.2 項目內容和投資規模

              本項目是XXXX

              項目建設內容包括紅線范圍內XXX工程、XXX工程、排水工程、XXX工程、XXX工程、交叉工程、附屬工程(照明工程、綠化景觀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等。運營服務內容包括XXXX等沿線設施正常運營、沿線區域廣告、路燈節能、綠化維護等。

              本項目總投資額為XXXX萬元。

              1.3 項目區位

              本項目位于XXXX。

              1.4 項目建設的必要性

              本項目的建設,對區域的開發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本項目是XXX有利于支撐和引導沿線組團(片區)的開發和建設。

              第二,本項目將XXXX帶動區域經濟發展。

              第三,本項目整合XXXX具有重要作用。

              1.5 項目實施進度

              各項前期工作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同步開展。

              1.6 項目建設計劃

              根據XXX相關精神,本項目擬于XXX啟動項目采購程序,項目建設期暫定為XXX月。

              2 項目交易結構

              2.1 項目工作組織

              以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選擇合作社會資本,并與依法選定的社會資本簽訂PPP協議。

              2.2 基本模式

              本項目采用PPP模式運作,依據XXX文件,項目運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運營、轉讓-運營-移交和改建-運營-移交等。項目公司將項目設施完好、完整、無償地移交給指定機構。

              2.3 項目交易總體結構體系

              1.XXX作為本項目的實施機構。

              2.XXXX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中選社會資本。

              3.按照XXX%的比例簽署《PPP協議》和《公司章程》,并注入資本金。

              4.XXX簽署《PPP協議》,授予項目公司本項目的特許經營權,以及項目投融資、建設、運營和維護工作。

              5.項目公司通過在合作經營期內以補償經營成本、繳納稅金并獲取合理投資回報。

              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XXX款,本項目擬采用社會資本的招標方式,項目公司成立后,由中選社會資本承擔項目的施工總承包任務。

              7.如果使用財務杠桿,項目公司應與金融機構簽訂《融資協議》進行項目融資。

              8.在合作經營期內,XXX對項目公司的服務質量進行考核。

              9.合作經營期屆滿后,項目公司應按照《PPP協議》約定,將本項目設施無償、完好、無債務、不設定擔保地移交給指定機構。

              2.4 項目投融資結構

              根據項目特點,本項目擬設計的融資結構為:資本金占項目投資總額的XXX銀行貸款、股東貸款等方式籌集,具體融資工作由中標的社會資本方全權承擔。

              項目公司可通過特許經營權或收益權向提供融資的債權人提供質押擔保,所融資金必須全部用于本項目投資、建設和運營。

              若項目公司不能順利完成項目融資,中標的社會資本方必須采取其它融資方式,確保項目公司融資足額及時到位。

              2.5 合作期限

              初步考慮建設期XXX年,運營期XXX年。

              2.6 項目回報機制

              本項目采用XXXX的投資回報機制。項目公司完成項目工程投資、建設并經驗收合格后,需提供項目設施運營和養護服務。

              2.7 付費保障

              根據財政部《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指引》(XXXX號)等文件的要求,為增加社會投資人信心,保證項目招標的順利開展,將本項目中的政府可行性缺口補助納入到長期財政預算和年度財政預算。

              為平衡本項目的投資建設成本,降低財政支付可行性缺口補助的壓力,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XXXX作為本項目可行性缺口補助的付費來源之一。

              3 社會資本的采購

              3.1 采購主體

              XXX可根據需要委托XXX具體實施采購工作,并對其進行指導和監督。

              3.2 采購內容

              本項目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具備相應資質和業績的社會資本,XXX項目公司,在合作經營期內,負責XXXXXX建設、運營和維護工作。

              3.3 采購方式

              本項目擬采用公開招標的采購方式。本次選定的供應商可直接與項目公司簽署本項目施工總承包合同,不再針對工程施工進行單獨招標。

              3.4 供應商資格條件

              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應具備以下資格:

              1.主體資格

              (1)供應商可以是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實體,也可以是由獨立法人組成的聯合體;

              (2)如供應商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則聯合體內的成員不得超過三(3)名,并明確由聯合體牽頭人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資金籌措、委派項目負責人和項目建設、運營階段的主辦、溝通、協調等工作;

              (3)如供應商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則聯合體內的成員不得再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4)供應商(如為聯合體,則為聯合體所有成員)的營業資格及資質、資信證書均已通過有關部門的年審或備案,投標時均處于有效狀態;

              (5)供應商(如為聯合體,則為聯合體所有成員)應提供檢察機關出具的近三年內有無行的賄犯罪檔案記錄的書面告知函。

              2.資質要求

              供應商需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一級及以上資質,且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狀態。

              3.業績要求

              (1)截止本項目發布資格預審公告之日前五年內,投標人作為投資人在中國境內至少承接過三項基礎設施PPP項目,合同金額累計達到XXX億元及以上;

              (2)如聯合體的成員為三(3)名,則必須有一名成員具備施工經驗;

              (3)如供應商不具備XXX施工經驗,則項目公司需另行招標選擇。

              4.財務實力

              (1)截至本項目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提交截止日,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則為聯合體牽頭人)注冊資本金不得少于XXX億元;

              (2)截至XXX,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則為聯合體牽頭人)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XXX億元;

              (3)截至本項目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提交截止日,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則為聯合體牽頭人)的'銀行授信額度不低于人民幣XXX億元;

              5.技術能力

              投標人應具有實施本項目所需的技術和管理能力。

              6.企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過去五年內沒有嚴重違約或不良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情況: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2)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3)投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員沒有違反有關工程建或設法律、法規、規章或強制性標準的行為;

              (4)沒有拖欠員工工資或農民工工資,或任何原因導致的群體性上訪事件;

              (5)無重大法律糾紛、無嚴重信用逾期記錄、無不良法院判決記錄。

              3.5 資格審查

              本項目應采取資格預審方式。參加本項目響應的供應商需參加資格預審。采購主體對參加資格預審的社會資本的主體資格、資質、業績、財務實力、技術能力、企業信譽進行詳細審查,通過資格預審的供應商確定為合格供應商,可以進入最終投標環節。

              3.6 前期費用

              項目前期費用包括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投融資咨詢費用、招投標代理費用、可研費用、地勘費用、審計費用等。由項目公司成立后XXXX指定的賬戶。

              3.7 投標保證金

              供應商應以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的規定,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XXX%。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的具體數額見招標文件。

              3.8 采購標的

              本項目擬確定合作經營權、社會資本自有資金出資額等邊界條件,以項目公司在運營期要求結合施工方案及工程預算定額下浮比例、融資方案、運營方案、投資人綜合實力等因素綜合評標。定額按照XXXX及相關配套文件執行。

              最終執行的以審計部門審計確認的項目工程決算總投資進行調整,在招標文件中對決算總投資額變化對應的計算規則予以明確。

              出于對社會資本綜合能力的審核,評審時還將綜合考慮財務實力、資質榮譽、業績經驗、技術能力、人員配置方案、技術方案和法律方案。

              本項目攔標價以項目公司股東自有資金內部收益率XXX進行測算。

              3.9 評審辦法

              1.項目評審采用綜合評分法。

              2.評標委員會將綜合考慮供應商的響應報價、財務實力、業績經驗、技術能力、企業信譽、設計優化方案、技術方案、財務方案和法律方案等。

              3.具體評審辦法以招標文件為準。

              3.10 合同簽署

              確定中標人后,依照采購文件所附的合同文本,由XXX草簽《PPP協議》,以明確雙方的合作意向,詳細約定雙方的關鍵權利義務。待項目公司成立后,XXXX正式簽署《PPP協議》或關于承繼上述協議的補充協議。

              4 項目實施計劃

              項目實施及操作時間擬初步安排如下:

              XXX投資人意向征集;

              XXX發售資格預審文件;

              XXX提交資格預審文件,發出招標文件;

              XXX社會投資人準備和提交投標文件;

              XXX開標,中標候選人公示;

              XXX采購結果確認談判;

              XXX發出中標通知書,簽訂PPP協議,完成項目公司股權注入相關工作,準備項目開工。

              5 其他

              本方案未盡事宜,參見本項目招標文件。

            工程項目策劃書模板2

              第一條為了規范教育系統基建、修繕工程項目的審計工作,提高審計工作質量,根據國家教委第24號令《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基建、修繕工程項目,是指教育部門和單位以國有資產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和修繕工程項目。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基建、修繕工程項目審計,是指項目投資經濟活動開始至項目竣工驗收前,教育系統審計機構對與基建、修繕工程項目有關的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進行的審計監督。

              第四條基建、修繕工程項目審計的目的,是促進項目建設有關單位加強管理,保障建設、修繕投資合法、合理使用,正確評價投資效益,提高基建、修繕工程項目管理水平。

              第五條審計機構對基建、修繕工程項目開工前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基建及大型維修工程項目開工前的各項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十合法,投資是否納入國家或單位的年度投資計劃;

              (二)基建、修繕工程項目投資來源是否合法,當年資金是否落實;

              (三)基建規模和設計標準是否與可行性研究報告文件相符,有無超規模、超標準問題;

              (四)工程招標、承包是否符合規定,手續是否完備、合法,所訂合同或協議書中的責權利,質量、工期,取費等級、撥付款辦法,獎罰、保修及時效等內容是否全面、合規;

              (五)與設計單位簽訂的合同是否合法合規,收費是否合理。

              第六條審計機構對基建、修繕工程項目概(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征地拆遷費用支出是否真實、合法,管理是否符合有關規定;道路、通水、通電等費用支出是否真實、合法;

              (二)調整概算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編制辦法、定額和標準,是否經過審批;設計變更的內容是否符合規定,手續是否齊全;有無擅自擴大建設規模和提高標準等問題;

              七)尾工工程的未完工程量與所需投資計算是否正確、合規;

              (八)項目結余資金情況,包括銀行存款、現金、其他貨幣資金是否真實、準確;庫存物資實際存量是否真實,有無積壓、隱瞞、轉移、挪用等問題;往來款項是否真實、合法,有無轉移、挪用建設資金和債權債務清理不及時等問題;

              (九)基建收入的來源、分配、上繳和留成及使用是否真實、合法;

              (十)項目投資包干指標完成情況如何,包干結余分配是否合規。

              第八條審計機構開展基建、修繕工程項目審計,應當配備必要的工程、經濟等專業人員,也可以采取聘用有關專業人員、向有關部門和人員咨詢或者委托社會審計組織進行審計等方式,所發生的費用由基建經費中按規定支付。

              第九條審計機構在對基建、修繕工程項目進行審計時,有權要求被審計單位積極配合,并限期提供下列文件、報表和資料:

              (一)項目批準建設的有關文件、設計文件、歷次調整概算文件;

              (二)初步竣工驗收報告;

              (三)承包合同或協議及結算資料,自行采購設備、主要材料的合同、清單及出入庫資料,重大設計變更資料;

              (四)自項目建設之日起的工程進度報表和財務報表、工程竣工決算報表,以及其他與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

              (五)國家有關基建工程項目管理法規和當地政府發布的工程預算定額及其配套的有關取費文件等。

              第十條審計機構在對基建、修繕工程項目進行審計時,應當按照《教育系統內部審計準則》組織實施。對查出的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和損害本部門、本單位權益的行為及其有關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向有關部門、單位提出處理、處罰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系統企業內部控制制度

              評審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了規范教育系統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評審工作,保障審計I作質量,根據國家教委第24號令《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各級教育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所屬、所辦或占控股地位的企業、公司和各種經濟實體(以下簡稱企業)。教育系統實行企業管理的單位可依照執行。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內部控制制度(以下簡稱內控制度)評審,是指教育系統審計機構依法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做出評價。

              第四條 內控制度評審的目的,是通過對內控制度的審查和評介,明確審計的范圍、重點和方法,減少審計工作量和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同時促使被審計單位加強內部管理,從根本上減少和防止弊端產生的可能性,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第五條 審計機構對企業貨幣資金內控制度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與核對銀行帳及支票、收據、印鑒的保管與使用等不相容職務是否分離;

              (二)貨幣資金業務是否都由領導審批授權;

              (三)貨幣資金收付業務和財務處理是否經過嚴格審核;

              (四)收、付款業務是否在原始憑證上簽字蓋章,并及時足額入帳,作到日清月結;

              (五)會計與出納是否定期核對日記帳與總帳,主管會計是否定期與銀行對帳、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調整未達帳項,稽核人員是否定期和不定期地監盤庫存現金,庫存現金的數額是否超過規定限額;

              (六)出納主管的現金和銀行單據的收付保管是否限制他人接近,現金收付是否集中辦理并及時解交銀行;

              (七)是否周密地計劃預期收入和所需支出、借款的數量和時間,以及用于短期投資的資金。

              第六條 審計機構對企業存貨內控制度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存貨的采購、驗收、保管、發貨、裝運、付款、盤存等職務是否有明確的職責分工,并建立崗位責任制;

              (二)存貨的購入、發出是否經過授權和嚴格的審批手續;

              (三)存貨的辦理過程中是否經過采購計劃、銷售計劃、合同、入庫單、發貨單、領料單和帳簿記錄等方面的審核;

              (四)存貨的購銷是否與對方簽訂有效的經濟合同;

              (五)是否設置獨立的存貨驗收部門,所有采購的存貨是否根據合同進行嚴格的驗收,包括核點數量,檢測質量,出具驗收單等:

              (六)是否對存貨進行定期盤點與稽核,保證財會部門與倉庫的帳帳、帳實一致;

              (七)是否及時辦理貨款的結算與清理手續,對延期未付或遲收貨款的存貨是否查明原因并及時解決;

              (八)各項存貨的交易是否及時入帳。

              第七條 審計機構對企業應收款項內控制度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接受客戶訂單、調查信用、批準信用、填制銷貨通知、發運商品、結算開單、辦理銷售退回、折讓、收取貨款、會計記錄和核對帳目等職務是否分離,并明確各自的職責;

              (二)是否實行銷貨合同制,根據合同規定的名稱、數量、品種、規格和供應期發貨,并根據合同規定的收款方式和時間及時收回貨款;

              (三)采用賒銷方式售貨時,是否對購貨單位的信用進行了調查,對不符合賒銷標準的購貨單位是否采用現銷制;

              (四)是否根據銷貨訂單發貨,并以發貨單或送貨單作為產成品減少的原始憑證;

              (五)是否根據有關單據和發票及時辦理銷售貨款的入帳手續;

              (六)是否定期編制客戶欠款分析表,及時催繳貨款,按期收回并入帳;

              (七)應收帳款的壞帳注銷是否經有關部門審批;

              (八)應收票據的保管與經管現金或一般會計記錄是否分離,票據的承兌是否經保管票據以外的主管人員批準,違約票據的沖銷是否經主管人員批準。

              第八條 審計機構對企業固定資產內控制度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固定資產的購置、調出、出售、報廢、對外投資等是否經有關部門授權和審批并履行相應的手續;

              (二)新增固定資產在交付使用時,有關部門對其數量、規格、名稱、出廠或建成日期、備品備件、原始價值、性能、新舊程度等是否逐項驗收,并確定其年限、折舊率,同時填制“固定資產驗收清單”交財會部門入帳,固定資產的出售和對外投資是否對其性能和新舊程度進行檢驗;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使用部門和財會部門是否對增減的固定資產在卡片、明細帳和總帳上進行平行登記,是否定期進行固定資產折舊的核算;

              (四)是否建立固定資產的歸口、檢修和調撥移動等管理制度;

              (五)是否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固定資產盤點,是否及時處理盤虧盤盈。

              第九條 審計機構對企業對外投資內控制度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投資管理部門是否提出投資項目申請報告,確定投資立項的依據、所需資金、投資時間、預計效益及回收期;咨詢部門或其他部門是否對發行證券單位或接受投資企業的信譽和經濟實力進行調查;財務部門是否會同投資管理部門對投資所需資金的籌集進行可行性分析;實物投資是否對接受投資的項目進行可信性論證;投資項目報告書或立項報告書是否經主管領導審批;

              (二)是否通過投資計劃的編制、執行和檢查對投資進行控制,計劃的制定和執行是否經過領導審批;

              (三)短期投資是否對證券市場行情的變化進行了分析,長期投資是否對接收投資企業行使了所有者的監督權、決策權和投資回收的控制權;

              (四)是否定期對投資效果進行分析,提出投資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意見;

              (五)是否建立了相關的資產、資金和有價證券收、付制度;

              (六)是否實行投資的總分類核算、明細分類核算,定期與原始憑證和管理部門的實物帳核對,并通過清查盤點實物進行核實,由稽核人員抽查監督;

              (七)股票和債券是否由獨立于投資授權人、投資記帳員與出納員之外的專人保管,并有嚴格的防火、防盜具體措施,是否由內部審計人員或不參與投資業務的其他人員定期檢查其存在性和帳實是否相符。

              第十條 審計機構對企業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內控制度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購入無形資產是否進行了市場調研并編制了可行性研究方案,購入計劃是否經最高管理部門批準;

              (二)是否對協商價格的`合理性進行了審核和深入調查;

              (三)是否通過合同方式進行購入與轉讓;簽訂合同時,是否審查了無形資產的證明文件、有效期和手續的齊備性;

              (四)取得的無形資產是否根據有關憑證及時入帳;

              (五)是否對每期攤銷和期末余額定期進行復核,查明攤銷期限是否合理,攤銷額計算是否正確;

              (六)無形資產的轉讓是否經最高管理部門批準,作價是否合理,轉讓的收入是否及時入帳。

              第十一條 審計機構對企業流動負債內控制度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流動負債的經辦人員、記錄人員和業務審批人員是否進行了分工;

              (二)導致負債的業務是否按規定程序辦理,金額較大的流動負債業務是否經業務主管人員專門批準或授權執行;

              (三)所發生的流動負債業務是否及時入帳;

              (四)是否由專人定期核對流動負債業務、實有數額及到期日的真實性。

              第十二條 審計機構對企業長期負債內控制度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舉借長期債務是否有借債使用計劃、歸還計劃;企業最高管理機構是否制訂舉債政策及內部審批程序,審慎地作出借債決策,并與債權方簽訂協議或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與權利;

              (二)舉債投資是否進行可行性研究,明確款項的數額、用途,測算預期收益,決策后授權財務部門執行;財務部門是否向金融機構提交借款申請,說明借款原因、用途、金額、使用時間和計劃、歸還期限和計劃,并辦理借款審批手續;是否簽訂借款合同并將借款存入銀行,是否在貸款限額內按計劃實際需要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到期是否按規定還本付息或辦理延期借款手續;

              (三)債款的取得、使用和歸還是否及時、完整地根據有關憑證入帳,業務處理和會計記錄等職責是否嚴格分工,利息支付手續是否完備;

              (四)是否對長期負債資金的使用和歸還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

              第十三條 審計機構對企業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內控制度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資本金的投入、增資、減資、轉讓以及企業在經營結束或破產清算時的清算、分配和歸還等資本業務,是否經企業最高權力機構審核與授權,是否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是否經管理部門授權并以章程形式明確有關部門與人員的職責,劃分不相容職務;

              (三)資本金的投入及其以后的增資和清算退還是否經過驗證和評估,認定其真實、合法、正確;

              (四)是否根據評估、驗證并核實后的憑證,將投資者投入的資本金及時地登記入資本投入明細帳,其后發生的增資、減資變動是否及時地記入明細帳與備查簿中;

              (五)是否對資本金的籌集、存留、增減情況和股利、紅利的分配進行定期檢查清理,驗證投資活動和會計處理是否真實、合法、正確,是否加強了對資本金保值增值的控制。

              第十四條 審計機構對企業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內控制度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實現的盈利是否按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標準進行分配,盈余公積的提留是否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作出決定;

              (二)留存收益中的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潤是否按規定的用途使用、分配,專戶記錄,不混在一起。

              (三)盈余公積各部分的使用是否經董事會授權批準,用公積金發放股利是否按制度規定予以嚴格限制;

              (四)是否對向投資者分配的股利,以及公積金、公益金等帳戶進行定期檢查清理,驗證其真實性,正確性,是否正確評價資本的增值。

              第十五條 審計機構對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內控制度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銷售計劃是否以正確、可靠的市場預測和銷貨合同為依據,是否運用科學的方法編制,各項指標的計算是否準確并保持先進合理水平,是否與其他計劃保持時間和空間上的協調、銜接,是否履行嚴格的審批手續;

              (二)銷貨合同簽訂是否由專人負責,簽訂合同的程序、形式及合同的內容是否符合經濟合同法的要求,所簽合同是否經部門負責人審批;

              (三)是否在合理分工與協作的基礎上,嚴格劃分有關部門及部門內部成員之間的權限及職責,嚴格劃分不相容職務;

              (四)是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對銷貨發票的領購、開具和保管等進行嚴格控制,并保證其合法、真實和正確;

              (五)是否建立、健全產品發出制度并嚴格執行,確保其安全、完整,及時辦理貨款結算和收回;

              (六)發出商品或提供勞務之后,財會部門是否嚴格執行結算制度,恰當地選用結算方式及時進行款項結算并確保結算的正確無誤;

              (七)是否根據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原則和企業的實際情況,合理地設置會計科目、帳簿,建立完整的核算流程,按規定的控制程序和方法進行財務處理。

              第十六條 審計機構對企業產品成本內控制度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是否進行成本預測;成本預測的依據是否可靠、完整,方法是否科學、合理,結果是否正確;

              (二)產品成本計劃是否與利潤、銷售、生產等項計劃和有關技術經濟定額相互銜接、協調,保持先進、合理的水平,并進行指標分解,層層落實;

              (三)是否建立成本歸口分級管理責任制,形成縱橫相連的成本控制網絡;

              (四)是否建立健全成本核算的基礎工作,嚴格、準確計量驗收,健全原始記錄和先進、合理的技術經濟定額;

              (五)各項成本費用支出是否都經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批,所有的原始記錄是否由專人復核;

              (六)是否正確研究成本計算對象、成本計算期、費用歸集的程序和分配的方法,以及成本計算方法。

              第十七條 審計機構對企業期間費用內控制度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是否根據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期間費用項目開支計劃、預算、定額,以及相應的管理制度,并將計劃、預算和定額分解下達到各部門、各單位;

              (二)各部門、各單位發生的期間費用是否事先提出申請,財會部門對照開支標準、計劃和預算進行審核,并經主管人員批準后開支;

              (三)使用經費的各部門、各單位是否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進行審批,財會部門的審查、稽核、記帳是否由不同人分管;

              (四)各項費用開支是否取得真實、合法的憑證,并按規定程序經開支部門、單位主管人員審批,財會部門審核無誤;

              (五)經審核后的各項費用開支是否及時、正確入帳,并于期末全部結轉“本年利潤”帳戶;

              (六)是否通過檢查費用計劃預算執行情況,揭示差異,分析原因,及時將信息反饋給有關部門。

              第十八條 審計機構對企業利潤形成內控制度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是否事先編制年度利潤計劃,并以此為依據編制企業生產經營計劃和實施措施;利潤計劃控制的依據是否可靠,方法是否科學,計算是否正確,措施是否切實可行;

              (二)利潤形成是否有嚴格、合理的職責分工,不相容職務是否分離;

              (三)財會部門負責人和主管會計是否負責日常核算和期末結帳的審核,財會部門是否按規定的會計組織核算程序,及時、正確地進行帳務處理,并核查其執行情況。

              第十九條 審計機構對企業利潤分配內控制度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是否根據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訂包括分工責任制在內的利潤分配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二)是否設專人對企業凈利潤總額進行審核,正確確定利潤分配基數,并據此按規定的利潤分配順序及規定的稅率、比例,由財會部門編制“利潤分配表”;

              (三)財會部門的負責人或會計主管是否對“利潤分配表”的內容逐項進行審核并簽章;

              (四)會計人員是否根據審核的“利潤分配表”填制記帳憑證,經主管會計審核無誤后及時登記“利潤分配明細帳”及其他相關帳戶。

              第二十條 審計機構對企業財務報告內控制度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是否制定嚴密的工作程序,明確每一環節的工作內容、質量要求、時間限制、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和權限,以及各崗位之間的相互配合和制約關系;

              (二)是否制定結帳日程表,對結帳程序進行合理安排,并規定每一程序完成的時限,對影響結帳的關鍵環節,提出妥善的對策;

              (三)對本期發生或完成的經濟業務是否全部入帳、帳簿與記帳憑證是否一致、復算發生額和余額計算是否正確等,是否嚴格檢查和核對;在編制會計報表前,是否對帳簿與記帳憑證及其所附原始憑證之間、各種有關帳簿之間、帳簿記錄與財產實有數之間進行認真的核對,做到帳證、帳帳、帳實三相符;是否在正確結帳、認真對帳的基礎上,進行試算平衡工作;

              (四)是否嚴格依據會計制度對報表種類、格式、項目排列、項目內容和編制方法的規定編制每一報表,并保證每一報表內和不同報表有數量對應關系的項目之間保持應有的對應關系;對于必須予以反映而會計報表規定的項目內容中無法容納的重要財務信息,是否在相關項目或通過附表,附注等加以說明;

              (五)財會部門負責人或主管會計是否對編制完畢的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合規性和正確性等進行認真審核并簽章;

              (六)會計報表是否按月、季或年在規定的期限內報送當地財稅機關、開戶銀行、主管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第二十一條 審計機構對企業內控制度評審的程序和方法:

              (一)收集與描述被審計單位的內控制度;

              (二)健全性與合理性評價,

              (三)符合性測試,評價內控制度的有效性;

              (四)總體評價,即通過符合性測試,評價內控制度的可信賴程確定其對實質性測試的可靠性;

              (五)實質性測試;

              (六)提出審計報告,對企業內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做出實事求是的評價,并針對制度缺陷提出改進建議。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項目策劃書模板3

              為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禁毒法》關于戒毒體制改革的精神,依據中國禁毒基金會“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的宗旨,遵照**年開展禁毒公益項目活動的總體部署,國家禁毒辦、中國禁毒基金會決定開展以“毒害無情、人間有愛”為主題的“千人關愛工程”公益項目活動。

              一、開展這一項目活動的主要考慮

              一是進一步貫徹落實《禁毒法》的需要。《禁毒法》是禁毒工作的根本大法,基金會一直把學習貫徹《禁毒法》作為重要任務,圍繞它開展了宣傳教育等公益活動。《禁毒法》的一大社會化亮點,就是戒毒體制的改革,特別是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的創立。目前,全國各地都在認真貫徹實施《禁毒法》,積極開展社區戒毒、社區康復試點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基金會作為社團組織,應該在貫徹《禁毒法》社會化禁毒工作中作出貢獻。

              二、是進一步貫徹基金會宗旨的需要。基金會的重要宗旨是以人為本、關注民生。吸毒戒毒人員是個特殊的弱勢群體,他們重新融入社會需要更多的關愛、鼓勵和幫助,否則他們也極易再次沾染毒品、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因素。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的開展,從法律上、制度上給他們一個自主的權利和希望的選擇,但由于這一新型制度剛剛創立,還普遍存在機構不健全、工作人員缺乏、資金不足、有效的經驗和方法不多等困難和問題,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這項工作的開展,使得對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的關愛難以全面落實。基金會在這方面開展項目活動,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的宗旨,以公益項目的成效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三、是進一步落實基金會一屆四次理事會議部署的需要。一屆四次理事會議要求,基金會要圍繞禁毒工作大局積極開展新的'公益項目活動,以品牌項目擴大基金會的影響,爭取社會廣泛支持,同時也促進籌資工作進一步開展,更好地服務于大局、服務于基層、服務于社會。目前禁毒工作的大局是,《禁毒法》頒布實施一年多,新一輪禁毒人民戰爭正在深入開展,進一步貫徹落實《禁毒法》,進一步深入推進禁毒人民戰爭是當前的主要工作。因此,基金會以社區戒毒、社區康復為切入點,作為貫徹《禁毒法》、參與禁毒人民戰爭的重要抓手,策劃并開展符合我國當前禁毒工作迫切需要的公益項目活動。()通過選擇若干個毒情嚴重地區的試點單位開展項目活動,給予關注和資助,用試點成功的經驗,推動面上的工作,對政府部門推動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向縱深發展起到一定的幫助作用。同時,通過這個項目的不斷總結完善和持久運作,試圖逐漸形成中國禁毒基金會的品牌公益項目。

              四、項目活動的主要內容

              項目本著“來源于社會、服務于社區”的原則,將緊密結合社區戒毒、社區康復試點工作來設計活動內容。項目開展之初,暫不全面鋪開,而是將在云南、甘肅、貴州、四川、湖南等中西部地區,選擇一些毒情比較嚴重、經濟相對落后、當地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禁毒工作、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具有一定基礎和典型特色的試點街道或鄉鎮進行項目活動,以便對其他地區有一定的示范和輻射作用。項目活動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資助社區藥物戒毒治療和維持治療人員部分治療費用。在項目所在社區選擇一批能夠自覺進行藥物戒毒和康復治療,以及能夠長期堅持藥物維持治療,社區戒毒、社區康復期間表現良好、沒有社會不良記錄,家庭經濟狀況確實困難的成功戒斷或參與維持的人員,資助部分治療費用。(注:考慮到維持治療每人每天需交費5-10元,此項目初步考慮每人每天資助5元,即每人每年資助約1825元。)

              (二)資助涉毒人員子女入學的部分生活費用。在項目所在社區選擇一批已經輟學的涉毒人員子女特別是孤兒,或者是雖在小學、初中、高中(含職高)就讀,表現較好,但家庭十分困難、極易輟學的涉毒人員子女特別是孤兒,資助部分就學生活費用。(注:考慮到貧困地區的生活水準,此項目初步考慮每人每月生活補助100元,即每人每年資助1200元。)

              (三)資助建立中國禁毒基金會“千人關愛工程”報刊圖書角。為推動社區禁毒文化建設,幫助戒毒人員進一步認識毒品給個人、家庭、社會造成的嚴重危害,努力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在治療康復的同時不斷學習勞動技能和文化知識,為重新回歸社會打下堅實的精神基礎,同時也可對全體社區居民進行禁毒宣傳教育,擬在試點社區選擇一批有社區戒毒、社區康復活動場所的社區,建立統一標準、強化管理的中國禁毒基金會“千人關愛工程”報刊圖書角,資助含有勞動技能、勵志就業、禁毒宣傳教育等內容的一批書籍、報刊。(注:按每個報刊圖書角20本書、5種雜志、2份報紙測算,每個報刊圖書角需1200元經費,每年更新約需800元。)

              (四)資助社區戒毒康復人員部分勞動技能培訓與自主創業幫扶經費。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的最終目的是要引領戒毒成功人員回歸社會。成功回歸社會的重要標志之一是戒毒人員擁有一份賴以謀生的工作,憑借一份相對穩定的工作收入,戒毒人員才能逐漸擺脫毒品的陰影,恢復正常人的生活。一般情況下,一位戒毒成功人員要想謀求一份工作十分困難:少部分人有一定謀生技能,卻缺乏自主創業的資金;大部分人有一定勞動體力,但缺乏基本勞動技能。因此,擬在試點社區中選擇一批社區戒毒、社區康復記錄良好、家庭經濟困難、有積極而迫切的就業培訓或自主創業意愿的人員,給予部分經費支持。(注:初步考慮就業培訓每人資助500元,自主創業每人資助1000元。)

              (五)資助開展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人員培訓的部分費用。社區戒毒、社區康復是一項全新的任務,沒有現成模式或經驗可以照搬。特別是《禁毒法》明確這項職責由街道、鄉鎮基層組織承擔,從事這項工作的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毒品知識了解不夠、禁毒工作經驗不足,必須對他們進行系統培訓。擬選擇一批培訓工作開展得好的社區,給予部分培訓經費的支持。(注:初步考慮每培訓一人一天資助食宿費用約100元,培訓三天及三天以上每人資助300元)

              五、項目活動的實施程序

              國家禁毒辦、中國禁毒基金會成立項目活動辦公室,從《禁毒周刊》選調專人承擔具體工作,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

              (一)選擇確定項目實施社區。項目辦在深入調研和平時掌握情況的基礎上,從云南、甘肅、貴州、四川、湖南等中西部地區,選擇一些毒情比較嚴重、經濟相對落后、當地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禁毒工作、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具有一定基礎和典型特色的試點街道或鄉鎮,確定為項目實施社區,簽訂項目合作意向書,明確權利義務和責任要求。

              (二)個人或社區申請。符合項目內容1-4項條件的,由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符合項目內容第5項內容的,由街道、鄉鎮提出書面申請。

              (三)縣區級禁毒辦初審。個人提出申請的,根據申請內容的不同,須有家庭監護人或主要成員、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小組、社區藥物戒毒治療或維持治療機構、擬就學或已經就學的學校等相關單位提出意見,報縣區級禁毒辦初審。社區提出培訓申請的,直接報縣區級禁毒辦初審。

              (四)國家禁毒辦、中國禁毒基金會項目辦審批。縣區級禁毒辦初審后,將申報材料報國家禁毒辦、中國禁毒基金會項目辦審批,同時復印報送省級禁毒辦備案。

              (五)下發項目資金。審批同意后,項目辦直接將項目經費發放給相關機構和人員。

              (六)監督檢查。項目經費到達后,區縣級禁毒辦要承擔監督檢查職能,定期向項目辦報告項目實施情況,項目辦將隨時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有資助的戒毒或維持治療人員脫失、資助的孤兒沒有就學或輟學、資助的圖書角沒有設立或沒有開放、資助的技能培訓或自主創業人員沒有參加培訓或自主創業、資助的社區沒有開展社區戒毒工作人員培訓或開展了非禁毒工作培訓等違反項目規定的情況,將立即責定改正,甚至停止執行項目。對存在嚴重問題的社區,列入基金會不再資助單位。對明知項目社區嚴重違反規定而隱瞞不報的區縣,列為基金會不再資助縣區。

            工程項目策劃書模板4

              建設xx高速公路綠色通道工程,是實施“xx大開發,xx大發展”戰略的一項重大舉措,是我市實施的9條主干公路綠色通道網絡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改善生態環境、美化古城xx、提高城鄉居民生活質量、滿足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實施這一工程,不但能夠增加我市的綠地面積,降低各種廢氣和揚塵對大氣的污染,而且能夠促進沿線地區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兩個文明建設健康發展。

              一、工程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高標準多效益的`生態公益林為手段,以實現秀美山川,促進城鄉經濟發展為目的,充分發揮生態、社會和經濟效益,促進xx經濟和社會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原則

              1.堅持統一規劃、統一供苗、分區縣組織實施的原則。

              2.堅持土地權屬不變,由區縣、鄉(鎮)、村調整解決的原則。

              3.堅持適地適樹,質量優先,綠化與美化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國家、集體、個人一起上,誰綠化誰所有,誰投資誰受益,誰經營誰得利或不栽無主樹,不造無主林的原則。

              二、主要建設內容

              (一)建設范圍

              xx高速公路可綠化里程42.6公里(正在施工的待綠化路段4.5公里),其中閻良9公里(待綠化4.5公里),高陵16.5公里,灞橋8.6公里,臨潼8.5公里。林帶寬度為鐵絲網外10米,林帶折合總面積1278畝。

              (二)建設期限及樹種配置栽植要求

              1.工程任務于20xx年3月底前完成。

              2.根據項目建設原則,樹種配置為:鐵絲網外0.5米栽一行欒樹,株距3米;欒樹外2米栽4行楊樹,株行距2m×2m。楊樹品種為107楊和三倍體毛白楊,要求分品種成片(段)純林栽植。

              3.苗木規格:要求苗高3.5米以上,地徑(欒樹胸徑)2.5厘米以上,生長健壯、端直,無病蟲危害。

              4.栽植要求:采用優質苗木,挖大坑、栽大苗,株行距呈“品”字型配置。栽植坑規格為60×60×60厘米。栽前澆底水,栽后踏實并澆足定根水,確保苗木發芽成活,樹干1.2米處以下涂白。

              (三)種苗需要量

              該工程共需苗木19.9萬株,其中楊樹17.1萬株,欒樹2.8萬株(詳見附表1)。分區、縣如下:

              區綠化里程9公里,需苗木4.2萬株,其中楊樹3.6萬株,欒樹0.6萬株。

              縣綠化里程16.5公里,需苗木7.7萬株,其中楊樹6.6萬株,欒樹1.1萬株。

              區綠化里程8.6公里,需苗木4.0萬株,其中楊樹3.43萬株,欒樹0.57萬株。

              區綠化里程8.5公里,需苗木4.0萬株,其中楊樹3.43萬株,欒樹0.57萬株。

              三、投資分配方案

              該工程是山川秀美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市綠色通道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工程由各區縣按照統一規劃,組織實施,市財政給予適當資金補助,每公里補助栽植和管護費x萬元。為了確保工程質量,種苗全部由市現代化綜合苗圃提供。

              工程總投資xxx萬元,其中種苗費xxx萬元(每公里x萬元),區縣栽植和管護補助費xxx萬元,技術指導費x萬元,監理費x萬元,管理費x萬元,設計費x萬元,不可預見費xx萬元(用于種苗增加及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引起的苗木補植等)。

              分區縣、分路段補助如下:

              區綠化里程9公里,投資xx萬元。

              縣綠化里程16.5公里,投資xx萬元。

              區綠化里程8.6公里,投資xx萬元。

              區綠化里程8.5公里,投資xx萬元。

              四、保證措施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有關區縣要高度重視西閻高速公路綠色通道工程建設,要把這一工程擺到重要議事日程,要站在西部大開發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實施這一工程的重要意義。要廣泛宣傳和發動,組織各方面的力量,投入到西閻高速公路綠色通道工程建設中去,力求取得新的更好的成效。

              2、建立健全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

              市林業局從市林業站抽調6—8名專業技術人員組成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理小組,負責技術指導、苗木評價和質量監理等工作。各區縣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在市上監理人員的指導下,認真抓好工程質量。要遵守先挖好栽植坑,經驗收合格后再調運苗木栽植的程序,嚴禁苗木運到后再組織挖坑栽植。必須做到當日起苗,當日運輸,當日栽植。栽后要澆足定根水,確保苗木成活。

              3、認真檢查驗收,積極抓好落實

              各區縣要在2月底前做好思想發動、土地調整等施工的各項準備工作。3月初發動群眾,大搞栽植活動,確保按時完成任務。20xx年6月底,市上將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驗收,對完成好的進行表彰獎勵;對完成差的給予通報批評,限期完成任務,并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檢查驗收后,對成活保存率不高的路段,各區縣秋季必須進行補植,市上不再給予補助。無論任何形式的土地,嚴禁在林帶中套種高干作物,確保栽植成果。

              4、建立管護責任,鞏固造林成果

              各區縣、鄉鎮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管護措施,落實管護責任。今后,凡地方政府負責的縣、鄉、村道路綠化用地可推行農民自愿出地、國家出苗、個體承包造林管護、收益歸已,實行誰造林誰受益的政策。也可采取拍賣、承包、反租倒包等形式,解決好工程用地,要通過明晰產權、明晰責任人來調動各方面參與工程建設的積極性,以鞏固造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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