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4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接觸并使用倡議書的人越來越多,倡議書一般由標題、稱呼、正文、結尾、落款五部分組成。還是對倡議書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1
春節已日漸臨近,由此進入了燃放煙花爆竹的高峰期,建議大家不要購買煙花或少購買,越少越好!實在錢多可以做做公益事業。
去年的'空氣狀況是什么樣大家都很清楚。上世紀五十年代的倫敦發生過一場很嚴重的霧霾天氣,那次導致幾千人中毒死亡,大家都不希望中國也變成這樣。從身邊小事做起,杜絕丁達爾效應!
一、不燃放、少燃放煙花爆竹。
讓我們從少購買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禮炮做起,減輕空氣污染程度,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積極營造文明、安全、宜居環境。
二、選擇低碳環保的喜慶方式。
建議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新穎、安全的喜慶方式;在享受煙花爆竹帶來的喜悅時,盡量減少有害物質對環境的污染。
讓我們從少購買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禮炮做起,積極營造文明、安全、宜居環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以減輕空氣污染。讓我們共同愛護環境、保護環境,過一個清新、環保、舒適的“低碳”春節。
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2
全體業主朋友們:
煙花爆竹燃放會釋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氣體,造成嚴重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并極易引發火災,對我們的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為了我們生活的家園空氣能更加清新、環境更加舒適,在此,我們倡議廣大業主朋友:
1.從我做起,拒絕燃放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自覺宣傳和傳導禁放煙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煙花爆竹。
3.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對發現違規燃放行為的,要積極予以勸阻、舉報(舉報電話 110),并協助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違規燃放行為。執法部門將為每個舉報的市民朋友嚴格保密。
4.通過微信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弘揚正能量。
為了保護環境,遠離霧霾噪音,保護藍天碧水,請廣大業主支持我們的倡議,為美麗家園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為保障國家、集體和個人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預防大氣污染、控制噪聲污染,積極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祥和的城市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將我市城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萬秀區:東至云龍橋與紫竹大橋連線,西至日化路、龍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環路),南至火山路和高旺路,北至舜帝大道(外環路)。
溫馨提示:恒大山水城小區內屬于禁放區不能燃放煙花爆竹
長洲區:東至日化路、龍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環路),西至玫瑰湖公園西側(三龍東一路)延至竹灣路以西500米連線及機場路,南至潯江外江南岸,北至龍騰路與舜帝大道連線(外環路)。
龍圩區:東至蒼海湖西岸延至潯江外江南岸,西至梧州南站對出,南至高鐵沿線,北至潯江外江南岸。
二、禁止燃放的其它場所
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檔案館、車站、碼頭、機場、加油(氣)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水利設施、風景名勝區、公園、城市廣場、集貿市場、步行街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場所或區域。
三、關于處罰規定
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舉報
任何單位或個人均有權勸阻、制止和舉報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舉報電話:110。對打擊報復勸阻人、舉報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
特此告知
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3
市直機關全體黨員干部,全市廣大職工、團員青年、婦女:
為積極貫徹落實將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xx市主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大力倡導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著力營造文明、和諧、安全、宜居環境,現就做好帶頭執行我市禁放煙花爆竹規定工作,市直機關工委、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向市直機關全體黨員干部和全市廣大職工、團員青年、婦女發出如下倡議:
一是切實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爭當文明法治的“傳播者”。帶頭學習掌握《規定》具體內容和重要意義,通過微博、微信等各種途徑和多種方式,向家庭人員、親朋好友、左鄰右舍宣傳《規定》內容,使禁放規定和要求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在全社會形成禁放煙花爆竹的共識,努力傳播文明法治正能量。
二是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禁放規定,爭當模范守法的.“踐行者”。要大力弘揚“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社會風尚,積極帶頭禁放煙花爆竹,主動勸阻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帶領身邊群眾自覺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爭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實踐者,在市民中作身體力行、模范守法的表率。
三是積極選擇綠色環保節慶方式,爭當移風易俗的“先行者”。帶頭移風易俗,倡導選擇喜慶音樂、鮮花裝飾、低碳出游等新穎時尚節慶方式,選擇冷煙花、禮花筒等安全環保節慶道具,引領綠色健康的節慶新風尚。
四是踴躍參加平安志愿服務行動,爭當城市安全的“守護者”。帶頭加入平安志愿者隊伍,配合參加安全管控排查活動,主動舉報違法銷售、儲運煙花爆竹的行為,做到源頭防范,杜絕違規燃放行為的發生,踴躍參與居民區守護、巡查工作,守衛城市安全、服務人民群眾。
守護綠水青山,從我們大家每個人做起!
建設美麗詩城,從身邊每一件小事做起!
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4
皋蘭縣公安局向全縣居民發出如下強烈倡議:
一、讓文明新俗代替陳規舊習,堅決不燃放各類煙花爆竹,特別是大型煙花爆竹。可用電子爆竹、喜慶音樂、窗花鮮花等為節日增添喜慶氛圍。
二、讓文明新風降低霧霾指數,創建低碳環保的'城市環境。嚴格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三、嚴禁在下列場所和區域燃放煙花爆竹:
(一)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文物保護單位及周圍100米區域;
(二)政府行政部門、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敬老院及周圍100米區域;
(三)汽車站、公共停車場、鐵路沿線安全保護區等;
(四)加油站、加氣站、液化氣站、油庫、倉庫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儲存場所及周圍100米區域內;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山林、苗圃、公園、旅游景點等重大防火區及周圍100米區域內;
(七)縣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四、讓全縣人民群眾共同行動起來,自覺抵制燃放煙花爆竹,共建寧靜優美、美麗和諧新家園。
只要我們人人做到禁放、禁燃煙花爆竹,我們的縣城將會變得更加美麗繁榮!
倡議單位:皋蘭縣公安局石洞派出所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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