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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包合同

            林地承包合同

            時間:2024-03-28 12:40:10 我要投稿

            林地承包合同15篇【集合】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林地承包合同15篇【集合】

            林地承包合同1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十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十、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店前鎮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

              第二條承包時間

              承包期限承包期為三十年,從20_年4月3日起,至20xx年4月2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實行雙方共同所有共同采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歸乙方所有。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甲方,甲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轉讓承包期間,甲方保證轉讓承包林地范圍內權屬無爭議。

              2、在轉讓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準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問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轉讓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轉讓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轉讓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獎懲

              1、轉讓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對林地進行看護和管理,看護利管理的費用雙方另議,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一百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20%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轉讓承包林地內林水的損火,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轉讓承包的費用支付

              1、轉讓承包費按元/畝計算,以轉讓的林權證登記面積為準。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萬元,在林權證轉讓登記好時支付價款的%,余下的價款在月內支付完畢,如未按時間付款,其林權證作廢。

              3、所有轉讓林權登記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4、雙方就費用支付和辦理登記均不得違約,如果一方違約,需要向對方支付價款%的違約金。

              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

              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鄉(鎮)村組,負責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鄉(鎮)村組農戶代表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為維護農村林地承包甲乙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承包方案決議,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情況

              第一宗山:

              林地名稱(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龍湖鄉(鎮)小竺村組,東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積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第二宗山:

              林地名稱(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龍湖鄉(鎮)小竺村組,東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積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第三宗山:

              林地名稱(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龍湖鄉(鎮)小竺村組,東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積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第四宗山:

              林地名稱(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龍湖鄉(鎮)竺由村組,東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積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x年,從1982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批準,不得用于非林地建設或者其他建設。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的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使用權。

              2、甲方有權依法按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檢查、監督乙方對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權制止乙方非法損害承包林地林木的行為;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變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林地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其產品,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它方式流轉。承包期內,乙方轉讓林地,必須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認可手續;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林地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4、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乙方不得改變承包的林地用途,應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取土等破壞森木行為,不得在野外違章用火。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林木盜伐事件,乙方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造成對方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為損失額的%。

              2、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不認為違約,依法可免除或減輕責任。

              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戶主)代表的變更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⑴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⑵提請林地承包仲裁機構仲裁;

              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鄉(鎮)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鑒證單位)各執一份。備份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

              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

              承包方(簽名):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鑒證單位:__________

              (蓋章)

              鑒證人簽名: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3

              甲方:乙方:經甲、乙雙方相互協商后,甲方將位于____縣白音特拉鄉蔬菜基地東____區15座(每座大棚占地1.5畝)蔬菜大棚承包給乙方以下是相關事宜達成協議:

              1、承包限期為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承包費金額:每年每座大棚應繳承包費3000(叁仟圓整)元整。

              3、交款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付租金0元其余____月份之前付清。

              4、甲方蔬菜大棚位于____縣白音特拉鄉蔬菜基地。

              5、大棚僅限于種植生產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其生產用途,不得私自拆改搭建其他建筑物,否則,甲方有權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甲方有權拆除,并終止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要承包的大棚應加以保護,在承包期限內大棚的.一切維修都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自然災害)。

              7、乙方不得將所承包的大棚轉包給他人經營,一經發現甲方將解除乙方承包權,合同終止,大棚回收,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承包費不予退回。

              9、乙方承包大棚后在生產種植中澆灌所使用的水電費由乙方自己承擔。

              10、甲方不插手乙方關于經營銷售的任何事項。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份當作備案備案。雙方授權人簽字或蓋章后,正式生效,有限期限為承包期限。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聯系人方式

            林地承包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有效保證工程進度、質量、安全和投資效益,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根據國家建設部《關于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大力推進項目管理的要求,在深入調研分析政府投資公益性項目各種組織實施模式的基礎上,結合本項目特點,決定____________公司為建設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管理承包實施單位。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本著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本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1.2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項目規模

              1.

              3.1用地面積:____________

              1.

              3.2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其中地下部分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1.

              3.3綠化率:____________%

              二、項目管理范圍及要求

              1.工作模式  本項目采用委托管理的方式實施,甲方將整體工程的項目管理工作一次性委托乙方進行,乙方按合同約定成立專業的項目管理組(名單見附件一),承擔項目報批、招標代理、設計管理、采購管理、施工管理、設備及系統試運行管理、組織竣工驗收等服務,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等的管理和控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本項目所涉及的施工、采購等招投標決策事宜包括重大合同的審定以及重大變更事項,由浙江美術館工程建設招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別重大的事項由招標領導小組提請省美術館建設協調小組審定。

              2.工程范圍  本項目工程范圍:項目建設用地范圍內除二次裝修及布展以外的所有建設工程(以最后審定的設計圖紙為準)。

              3.工作內容

              3.1施工前期及施工中除項目立項、用地手續以外所有審批手續的辦理。

              3.2設計管理,組織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管理及外部審查、修改、會審、批準等管理工作。設計的詳細內容詳見附件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3.3施工全過程的管理,協調設計、施工等有關單位之間的關系,并對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成本控制和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

              3.4負責施工、采購的招投標組織實施工作。

              3.5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編制工程資金使用計劃,按工程的進度依據相關合同進行資金支付管理。

              3.6其他與本項目工程有關的管理工作。

              4.工作要求

              4.1工程進度控制:本項目工程自甲方移交立項、規劃用地手續、完成拆遷及四通一平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日止,期限為_____個月,即:______個日歷天,________年____月竣工驗收。具體進度安排見附件三。

              4.2質量要求:按照現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國家、地方驗收標準有關規定,確保所有分項工程質量驗收一次性驗收合格,確保錢江杯、爭創魯班獎。

              4.3安全要求: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的安全規定,按照安全規范作業,對整個工程安全負責,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絕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事故及負主要職責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絕重大火災事故。

              4.4投資控制:要從優化設計。招標采購及加強施工管理等各方面著手,嚴格將本項目總投資控制在投資預算范圍內。

              4.5人員配備要求:乙方必須根據工程需要派出精干力量進行管理工作,乙方承諾將充分調動公司綜合力量,利用公司資源,創出____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品牌。具體人員名單需經甲方認可,工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撤換,各階段配備的人員必須及時到位,因工程需要增加管理人員時,乙方必須保證。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權利

              (1)決策權:甲方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采購(含招投標)、工程款項支付以及建設過程中的重大事項享有決策權及調整決策權。

              (2)監督權:甲方享有美術館建設過程的監督權,可隨時派員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物資數量和費用使用等項目有關的所有情況并有權對乙方提出改進意見。

              1.2義務

              (1)指派現場代表作為聯絡協調人,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

              (2)按合同和工程實施的進度要求組織資金到位。

              (3)協助乙方協調外部關系,為項目順利實施提供條件。

              (4)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就乙方書面提交應由甲方決定的本項目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5)甲方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參加工程驗收、辦理移交手續。

              (6)向乙方提供2-3間現場辦公用房和三路電話。

              (7)甲方所有工程指令,必須通過乙方發布。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權利  乙方在甲方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代表甲方進行工程管理,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分包人的建議權;

              (2)對本項目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議權;

              (3)按照甲方的授權以及國家的規定,完成施工、安裝、材料、設備采購的招標工作及合同談判,與分包方簽訂合同,并對合同進行管理。

              (4)核查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施工方提出建議,并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5)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甲方報告。

              (6)乙方有權按規定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7)有權要求施工單位將安全施工專項費用單列用監督管理該專項費用的使用情況,在分包單位未使用時予以沒收;根據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及與其合同的約定處置履約保證金。

              (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

              (10)按規定審批工程變更。

              2.2義務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以外,辦理本項目所有報批手續,需要甲方提供相關資料或工作支持的,需提前向甲方提出。

              (2)對施工全過程進行管理,全面實現本合同規定的工作要求目標。具體管理任務見甲方審定修改后的《項目管理方案》,包括開工前準備工作、施工過程管理以及竣工驗收組織管理等。需要甲方出面的事宜,需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出。

              (3)第一時間向甲方通報項目及與項目有關的重要信息;按月向甲方提交工程進度報告、項目成本報告、質量記錄及安全情況反映。

              (4)組織對分包隊伍和供貨商的招標工作,負責推薦可供選擇的分包隊伍和供貨商供甲方決策。

              (5)承擔乙方本身現場辦公的電話費、水電費等。

              (6)負責本項目的監理工作。

              (7)督促分包單位嚴格履行分包合同義務。

              (8)接受甲方對項目管理的監督。

              (9)本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向甲方移交符合規定的'本項目工程竣工圖紙、文件、合同和其他資料等項目工程檔案材料并移交審計后的項目財務資料。

              四、合同價款及支付

              1.費用組成  本次工程管理承包采用成本+項目管理費+質量進度考核獎勵的取費形式,具體定義如下:

              1.1成本:指在本合同項目管理范圍內發生的與工程相關的所有支出。  本合同簽訂生效前,本項目中已發生的費用不計入上述成本。

              1.2項目管理費:指乙方實施項目管理的酬金。

              1.3質量進度考核獎勵:指雙方根據商定的質量進度考核目標,根據最終結果予以獎懲。

              2.價款  根據本工程建設內容、規模、投資以及項目管理工作內容,本次工程管理承包費用總價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各項費用按以下辦法確定:

              2.1成本

              (1)成本本著按實結算的原則,以實際發生的費用總和作為最終成本。

              (2)所有政府規費外部評審費用等非合同開支,乙方必須事先編制預算,報甲方審批后實施。

              2.2項目管理費  經充分協商,雙方確定項目管理費按項目成本的3%計取,暫定人民幣______萬元整。

              2.3獎罰

              2.

              3.1工期獎罰金

              (1)如乙方通過科學管理,合同工程提前通過竣工驗收,則每提前一天獎勵人民幣________元。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處以人民幣____________的罰金。

              2.

              3.2質量考核獎勵  如果乙方經過科學管理,合同工程獲得________,則甲方給予乙方創杯獎人民幣________萬元。如獲得________,甲方給予乙方獎勵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價款支付

              3.1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本著有利于工程實施、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按相關設計合同、采購合同、施工合同規定及項目進度要求,報財政直接支付給相關單位,并接受財政主管部門對項目財務活動的管理監督。

              3.2根據《省級基本建設資金財政直接撥付管理試點辦法》的規定,乙方將根據分包合同及項目實際進度,提出資金使用計劃,經甲方確認后,報省財政廳直接撥款至分包單位。各分包單位開具以乙方為臺頭的發票,乙方匯總所有發票并復印加蓋財務章后供省財政廳和甲方備案。工程竣工驗收后三天內,乙方開具上述相應發票至甲方。

              3.3項目管理費:

              (1)合同簽訂并報財政廳批準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______%定金,計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

              (2)地下室土建工程完工并報財政廳批準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______%進度款,計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

              (3)大樓結頂并報財政廳批準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______%進度款,計  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

              (4)工程竣工且工程結算報告經甲方核實并報財政廳批準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______%,計____________(人民幣___萬元整)。

              (5)乙方獲得工程錢江杯并報財政廳批準后,甲方即支付乙方余款。

              3.4獎罰金:

              (1)工期獎罰金在工程竣工后____日內結算;

              (2)質量獎金在獲獎通知甲方并報財政廳批準后____日內支付。

              五、工作周期  為保證工程順利實施,雙方約定工作周期如下:

              1.乙方提交的書面申請,甲方應在收到申請后______小時內予以審批或提出書面意見(遇節假日或特殊情況除外,重大事情特事特辦)。

              2.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項目立項、用地審批手續、用地紅線等基礎資料。

              3.甲方應在開工前____日完成用地范圍內的拆遷、場地平整等施工準備工作。

              六、違約責任、索賠

              1.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誤,則項目建設時間順延。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致使工期延誤,則乙方支付工期罰金。  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導致工程延期的,乙方不承擔延誤責任。工程款已到位,而工程進度滯后致使工期延誤的,則乙方支付工期罰金。

              2.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復完善達標,并須經有關部門鑒定合格,同時承擔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誤違約責任。

              3.工程建設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合同變更  本合同重大變更問題由招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別重大的事項由招標領導小組提請省美術館建設協調小組審定。一般項目變更問題,由乙方項目部與甲方美術館籌建辦研究決定。施工中涉及的具體技術問題由項目部決定。

              八、合同解除

              1.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支付相應進度款項,停止施工超過______天,仍不支付進度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造成重大管理失誤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進行管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司法解決。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持三份。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且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本合同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圖紙、變更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路______號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路______號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林地承包合同5

              甲方(發包方):

              村組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承包方):

              村組戶主: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吉林省集體林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家庭承包經營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由乙方負責造林,樹木歸乙方。

              宗地號:單位:公頃、立方米

              二、林地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經營期限為年,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林地使用費標準及給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林地使用費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經同甲方協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業生產和發展林下經濟,不得改變林地用途。承包的荒山、采伐跡地、小片荒和其他無立木林地應在一年內造林。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變林地用途(建筑、開礦等)時,應同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明確雙方權益。乙方應落實管護措施,林木采伐應按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辦理。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權,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經營保護好森林、林木;

              2、制止和舉報乙方損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資源的行為;

              3、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4、尊重承包方的'林業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如遇國家征用林地,享有林地補償費的%。

              5、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技術、信息等服務;

              6、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和本合同約定的林木所有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組織林地、林木生產經營,有權依照有關規定進行流轉,享有在法律規定內及合同約定內的處臵權;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扶助金;屬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態補償權。如遇國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補償費、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享有林地補償費的%。

              3、有權制止破壞林地和毀壞林木等違反林業法律、法規的行為,并及時向林業主管部門匯報;

              4、依法保護、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跡地、小片荒和其他無立木林地應及時造林。不得因發展林地經濟而對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經營;

              5、承包期內林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方式流轉的,當事人雙方應簽訂書面合同并報甲方備案。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須經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進行;承包期內可以繼承。

              6、乙方應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應及時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轉租他人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護好野生動、植物資源,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一旦發生火災和森林病蟲害及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乙方賠償損失并支付林木價值%的違約金;

              (三)乙方沒有按林業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程經營,應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壞的,應按規定向甲方賠償林地損失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進行建筑、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對乙方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五)本合同約定的受讓的林地應及時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戶主)的變更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時如乙方林木繼續存在

              雙方應續簽合同,具體條款按當時情況重新制定。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共同協商解決,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雙方、縣林業局、鄉鎮林業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6

              發包方:

              承包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承包合同。

              一、承包情況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雙方權利

              (一)甲方

              1、享有林地所有權。

              2、有權按本承包合同約定的承包林地用途,檢查、監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3、有權制上乙方擅自損害承包林地、林木行為。

              4、承包期滿,有權依法收回承包林地,重新組織發包。

              (二)乙方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產品。

              2、享有承包林地經營權依法流轉權利。承包林地經營權以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經甲方同意;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甲方備案。有權與其他農戶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合作林業生產。

              3、有權享受國家發展林業的優惠政策和扶持,承包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獲得林木補償費。

              4、承包期滿,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獲得該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5、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享有繼續承包經營的權利。

              四、雙方義務

              (一)甲方

              1、應當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本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二)乙方

              1、不得改變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將承包林地用于非林業建設或者閑置荒蕪。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擅自在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3、在承包林地內發生的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應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不得濫砍亂伐林木,如需采伐必須依法辦理手續,取得林木采伐許可證后方能采伐。

              5、積極預防森林火災和病蟲害。如一旦發生火災或病蟲害,除積極組織滅火和防治外,要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五、特別約定

              1、承包期內乙方將承包的林地流轉他人,應自流轉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原頒證機關作變更登記,并將流轉合同報送甲方。

              2、承包合同期內,乙方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補償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3、乙方承包的林地上無林木或依法采伐林木后的采伐跡地,均應當在兩年內完成造林,逾期未完成造林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林地。

              4、乙方承包林地到期時,應保留國家規定標準的蓄積量。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本承包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林地評估價值的 %。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為依法確認的或雙方認可的損失為限。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不認為違約。

              七、其他事項

              1、本承包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除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外,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影響本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2、本承包合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請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調解。

              (2)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

              4、本承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業站存檔一份。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戶主簽名):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山林的管理,并充分開發、利用本村的山林資源,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將下述山林承包給乙方。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頂頭鋪山界:東至冷水山,西至山腳老路,南至大安源山,北至大安源山。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費用

              1、承包期限為10年,即從20 年3月1日到20 年2月29日;

              2、承包費用為叁仟壹佰貳拾元整(¥:3120元),合同簽字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費。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第一款中的兩處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間一切山林權屬糾紛甲方應協助解決。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災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經營權流轉,流轉所取得的全部收入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對所承包林區有自主經營管理,不受他人干涉的權利。

              2、乙方應按期一次性繳清承包費用。

              3、乙方應當按照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內,乙方須保留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布均勻,如若支數不足,乙方須按當年的市場價給予賠償。

              5、頂頭鋪全面為雷達財、雷卸根叁人,林水根叁人,共拾叁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同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后,20 年3月1日甲乙雙方簽訂之合同自動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會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 年3月1日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全體代表及兩委班研究決定,對外公開招標承包,墳坨村袁志成以最高標的中標,經雙方協商規定如下合同條款,雙方遵守執行。

              一、承包年限:_____年。即由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承包金額:承包費用共計_____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東至道,西至南刁山界,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東至小道,西至康各莊邊界和村責任田,南至_____村責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對承包的山場由經營、使用權,允許乙方依法開發和利用林地資源,乙方對原有的或新植樹木進行撫育間代或更新采伐時,必須報林業主管部門取得合法手續,并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對承包的林地內的林木由所有權和使用權。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種設施,合同期滿后,由乙方與北刁村委會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超出原松林覆蓋率以外的其它樹種,由乙方自行處理。承包期滿后,乙方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有經營自主權、繼承權和轉讓權,但必須與北刁村委會辦理相關手續。

              七、在承包期間,如遇國家征用,乙方無償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簽字后,望雙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要賠償另一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九、此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鎮合同管理部門_____份,林業局_____份,撫寧縣公證處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7

              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管護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二、管護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根據甲方森林管護工作需要,承包森林管護任務。

              第三條乙方從事森林管護工作的范圍及林地資源情況:甲方劃定林班(村)工作區(組)畝給乙方管護,東至;西至;南至;北至。其中:有林地畝,灌木林地畝,未成林造林地畝,其它畝。森林起源,郁閉度。

              第四條乙方對甲方指定范圍內的森林進行管護,其主要責任是:

              (一)廣泛宣傳與天保工程有關的方針政策和林業法律法規;

              (二)制止偷砍濫伐森林和林木、非法毀林開墾和侵占林地的行為,及時向上級報告情況;

              (三)負責森林防火巡查,制止違章用火、發現火情要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向上級報告情況;

              (四)及時發現和報告森林病蟲害情況;

              (五)阻止獵殺野生動物和破壞野生植物的違法行為,并及時報告情況;

              (六)阻止人畜進入管護區毀壞林木及林下植被。

              第五條乙方在進行森林管護時必須按要求做好巡山記錄,它是支付管護費的重要依據。

              三、管護工作報酬

              第六條乙方管護工作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后,甲方總共應支付給乙方管護承包費__________元。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應得管護承包費的90%,剩余的10%待全年驗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四、工作紀律

              第七條如果乙方違法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工作要求,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五、獎懲

              第九條按照《安縣天然工程森林管護獎懲制度》進行獎懲。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發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一條當事人依據第十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不能勝任管護工作,經過培訓仍不能勝任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從簽字之日起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公開、平等、互利、自愿的情況下,為發展林業經濟,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開發荒山有關精神,經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集體荒山,地名,承包給乙方管理經營。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擁有的`荒山約五十八余畝,地塊四至界限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如有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二、承包期限為22年。即從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費每畝一年共計人民幣五十元整(50.00元),每年共計人民幣貳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為每年一付。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漲所承包荒山承包費。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甲方依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五、乙方因經營需要從承包地塊河溝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費用,如需拉電和修路,甲方應積極配合協調各方予以幫助,拉電和修路所占農戶土地一律不予補償,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荒山承包期間,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權歸乙方,乙方可根據需要進行開荒等經營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內,如國家有針對荒山(耕地)造林的優惠政策,所有相關補償(補助)資金歸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歸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而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二是甲乙雙方名稱改變;三是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小組,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小組合并為一個村民小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預見的情況等。

              十、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總承包款30%違約金。甲方中途違約賠償乙方總承包款30%違約金外加全部成本費用。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9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于八家戶牧業一隊200畝土地承包給乙方。

              二、土地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費及支付方式土地承包費每年每畝240元(大寫:貳佰肆拾零元),每年合計48000元(肆萬捌仟元整),________年共計14400元(拾肆萬肆仟元整),支付方式為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的承包費48000元(肆萬捌仟元整)

              四、乙方在承包甲方土地期間,如遇八家戶牧業一隊收取的任何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只承擔土地期間涉及該地的水、電費用。

              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中止合同,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賠償違約金10萬元(大寫壹拾萬元)。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平等團結、互諒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可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承包期滿后,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或代簽人)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現將沾河林業局群山農牧場轄區內林地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自愿就土地承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土地為60坰地,租期為兩年(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2月30日),租金為6600元/坰地,兩整年每坰土地租金共計人民幣13200元(一萬三千貳佰元整),其中每年向林業局繳納的土地費由乙方負責全額繳納。(土地費按照林業局每年規定額度繳納)。向林業局繳納的土地費應扣除給乙方,由乙方繳納。需繳納的費用實行多退少補原則。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租金全額一次性付給甲方。

              二.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取得土地承包權,甲方保證土地使用權真實合法有效。

              三.春秋兩季防火,乙方應當遵守防火公約,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負責賠償。

              四.糧食種植補貼歸乙方領取,必須用乙方卡號申請糧食種植補貼。乙方僅享有糧食種植補貼一項政策,其余一切政策補貼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補貼。林場地租由乙方負責全額繳納,如乙方未繳納或未及時繳納地租所造成得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保證本合同中所約定的所有土地不能撂荒,并把現有已撂荒的土地整理成為播種狀態。每年秋收后保證秸稈離田,不得滯留田間。如有上述情況發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如林業局有土地變動,甲方應全額退給乙方土地承包租金。如林業局沒有糧食補貼政策,甲方不予賠償乙方。

              六.如本合同由他人代簽,代簽人必須認真閱讀本合同中的所有條款,簽字即代表已認真閱讀本合同中的所有條款并代表同意本合同中的所有條款,且能承擔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經濟賠償責任和相關費用。

              七.本合同中以上條款,均為雙方真實意愿表達,自雙方簽名揀印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不得反悔,如有任何一方違約,造成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如有糾紛雙方可訴至沾河林業局人民法院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1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則,就林地承包經營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于轄區內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積約20_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林地的具體四至以大寨灣村民組派代表指定邊界為準。另附由林業技術人員勾繪并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名確認的萬分之一地形圖作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_年。期限為:從付先榮采伐結束之日開始計算時間至25周年止。(最好是寫為“20_年6月30日至20xx年6月30日的格式”)

              三、承包期間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繳交給甲方:

              1、承包款合計15、5萬元人民幣。(所涉及的金額建議寫為大寫如十五萬五千元或者寫為155,000元)

              2、承包款繳納方式:

              (1)簽定合同之日付1、55萬元。

              (2)付先榮采伐結束,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付4、65萬元。

              (3)不出現邊界糾紛,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起五年內付清余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榮采伐結束時已經沒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極少地上物無償歸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處置。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按合同規定繳納承包款。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

              (1)承包林地范圍內經縣人民政府登記換發的新版林權證。

              (2)林地發包方案的集體決議。該決議要有該村民小組戶主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戶主簽名同意。

              (3)由林業技術人員用萬分之一地形圖現場勾繪擬發包林地的范圍界線圖。

              3、按合同規定,甲方必須依時將承包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該林地性質必須是商品經濟林地。在承包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系和本轄區內的村民關系,做好確認承包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承包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如因甲方發包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在承包期內,在承包范圍內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

              5、甲方要協助乙方搞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確保乙方正常經營生產。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和采伐申請手續等。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按合同規定乙方對承包的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但必須告知甲方備案。

              4、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進行種養開發,要做好承包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將承包林地擅自轉包或將經營權轉讓,如乙方確實需要轉包或轉讓,必須經得甲方同意,并依法辦理轉包或轉讓手續。在確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取得權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經營權。

              6、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并依法依規繳交各項稅費。

              7、在承包期內,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圍內的道路、灌溉設施和其他設施的保養、維修工作,做好道路暢順、灌溉設施完好。

              五、承包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設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的土地款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六、合同承包期滿后,如乙方繼續承包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承包費用不得超過本次的兩倍;如甲方村民提出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后30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

              合同期滿時,承包林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標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5萬元,并要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按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處理。

              〈三〉如因甲方發包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的林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按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處罰。

              八、在承包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叁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簽名:

              簽約日期:20_年10月4日

            林地承包合同1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開發荒山,帶動地方經濟的發展,實現環境保護的經濟效益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廣東省外商投資造林管理辦法》和20xx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決定》及政府有關鼓勵和規范種植經濟林等相關文件規定。甲、乙雙方通過公平、公正、公開的協商,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了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其所有的責任山林地約畝,承包給乙方用于種植桉樹、油茶等經濟林的經營管理使用。該林地位于村、四界地限是:南至,北,東至,西至(以林地實地造林面積、附圖和林業站核定的實際面積為準)。

              第二條: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使用年限為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交費時間及辦法。

              1、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向甲方繳交每年每畝元承包費(其中村委元管理費,林業站技術指導費元);實際承包林地面積畝,總承包金額為元,大寫:。

              2、乙方繳交承包費時間均為每年的月日前,以現金形交清當 年 月 日至下一 年 月 日止一年的承包費。

              3、承包采取逐年繳交的辦法。乙方如下依約繳交承包,不得采伐,逾期支付承包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林地范圍內的林木和附屬設施由甲方無償收回。

              第四條: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取得合法的林地所有權,界址清楚。確保合同的合法有效和乙方的合法承包權利(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該林地的林地所有權證復印件及村民小組會議通過關于同意發包林地使用權決議的委托書備存)。乙方承包林地后,擁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甲方對發包的林地擁有所的權,若出現林地權屬爭議,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實賠償。

              2、乙方在承包資格期限內,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采取積極有效措施保護基地及周圍的生態環境,年度造林計劃由乙方自行制定,年度采伐計劃由乙方報告當地縣級林業局批準后實施。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包期間所有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禁地不受他人侵害。應主動有責任做好防止盜砍濫伐林木和防止山火,林地糾紛等工作及案件的調處,有責任協商處理乙方與當地村民出現的糾紛。乙方應允許當地農戶在承包經營林地上建墳(首先是經有關部門批準同意的情況下),但林木要按林業部門的估價進行賠償給乙方。

              4、現有通往林地上的公路網絡(包括村道、山道)及防火等設施,乙方有權使用;因乙方原因造成林區公路網絡、防火及水利設施的損毀,乙方應予修復。

              5、乙方在承包存續期限內,有權建設為林業生產、管理配套的設施;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造林基地投資建設的權益。如果修建林區新的運輸道路網、護林設施和其他直接為林業配套的設施而占用或征用基地周圍的土地時,甲方應大力支持和積極配合該項目的建設,并協助解決可能遇到的問題,由此增加的必要費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應維持基地周圍村莊群眾原有飲水設施,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原有飲水設施損壞的,乙方應進行修復(特殊情況如自然災害等除外)。

              7、甲方應為乙方護林防火提供現有設施的技術條件,當山林發生森林火災時,甲方應及時報警并發動群眾全力撲救,救火人員工資,乙方適當補助。

              8、合同期滿后,乙方如需延期,甲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給乙方承包。如承包面積內有未砍伐的樹木,乙方無償交還給甲方。

              9、承包期內如遇國家和政府征地,由甲乙雙方與征地單位共同協商,土地及原有設施補償按國家標準全部歸甲方所有,林木及新增設施補償歸乙方,征地后按實際面積重新核算承包面積,計算承包款。

              第五條:其他約定。

              1、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的林地內林木的減產或絕產,經雙方查證核實并報上級技術主管部門核定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林地承包款。

              2、本合同自承包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

              3、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因國家和政府總體規劃、建設的需要)如甲方擅自中止合同,按乙方造林總成本至倍賠償乙方損失。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4、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同甲乙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林業站、公證處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開發山林坡地,發展農村經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信守:

              一、發包林地的面積、位置:

              經甲方村民代表討論決定,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具體面積、位置以山林證附圖為準)發包給乙方使用,該林地四至范圍:

              位于東江山的林地,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界;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界;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界,計______畝;附發包林地的《林權證》及四至范圍圖復印件。

              二、林地承包的用途及經營范圍:

              乙方承包期內林地用途為發展生態農業、種植茶葉、果樹、興建茶葉生產加工廠房、倉庫和宿舍,開發經營農業科技園藝、旅游觀光業,農藝科技培訓等。

              三、林地承包經營期限:

              該林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叁拾伍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林地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1、該林地______年承包款共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承擔地上附著物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補償款(補償標準按甲方原定的補償方案執行)。

              2、______年承包金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簽訂本合同之時即支付清所有承包款。

              五、承包林地范圍內地上附著物的處置

              1、原甲方地上附著物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五天內由甲方向上級有關部門報批砍伐手續,手續到位之后三個月內砍伐完畢。無需辦理砍伐手續的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內清理完畢,不得拖延時間妨礙乙方進場施工,逾期不砍伐不空山的竹、木歸乙方所有。

              2、承包期滿后除由乙方投資的生產設備、花木苗場內培育的苗木歸乙方處置外,地面不動產(包括廠房、宿舍、辦公處所等所用房屋、水電及道路設施、觀光景物以及茶園、果樹等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或毀壞。

              六、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發包的林地必須為無爭議的土地;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3、協助乙方完成國家發包林地的有關手續、解決村民因發包林地引發的矛盾,處理林地權屬爭議等方面的問題。

              4、按照合同約定,保證現有道路暢通,并無償提供現有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

              6、承包期內國家對農村林地的政策性補貼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自負盈虧,并負責繳納經營生產過程中國家和政府規定應繳的各種稅費,承擔修繕通往林地通路的`責任和義務,如需改變道路現狀(擴大路面,改變走向等),甲方應提供協助,但涉及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2、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在權。

              3、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在不影響甲方及下游生活生產用水的前提下,有權使用山溪水源,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

              4、承包范圍內的各種自然資源(如山洞)為乙方開發利用,但不得破壞。

              5、乙方經營生產的項目、品種,如遇有政府專項扶持資金、補貼歸乙方所有或所用。

              七、為確保甲乙雙方用水安全,山溪兩側的竹林保留。

              八、合同的分包、轉讓

              在承包期內,因乙方需要加大投資或重新發展,在不違反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和經營范圍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將承包林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開發,有權與其他單位或個人共同開發。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但承包款不予退還。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妨礙本合同的執行。

              3、合同履行期內,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解除或變更,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及政策性征用該林地時,乙方承包林地上的各種農作物,建筑設施等林地附著物,政府給予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因甲方人為隨意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全部賠償。因自然災害造成水資源緊張時,乙方應先滿足甲方及下游生活、生產用水后,才能取水生產。

              6、本合同期滿是否續約,雙方應提前_____個月進行協商。同時,甲方有權公開進行招標。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續約不成時,乙方應按時依約遷出,逾期不遷出造成甲方損失的,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遷出后乙方遺留的財物超過一個月,甲方視作乙方放棄物權處理。

              十、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造成守約方損失的,由違約方負責賠償。嚴重的守約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權追究其一切責任。

              十一、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如與本合同有抵觸的應作說明,未作說明的按本合同約定的為準,補充協議作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 乙方不得改變林地用途和擴大經營范圍,不得種植對環境及生態有害的植物,尤其是桉樹,亦不能讓原有的桉樹再生。不得進行工業生產。不得在林地內進行各種違法活動,不得生產和存放各種違禁品。

              2、 乙方在經營生產過程中,包括養殖的禽畜的糞便,不得污染環境,尤其是水源,各種排放物應符合國家環保標準。

              3、 乙方不得在林地內進行任何礦產資源的挖掘和開采,包括土方,應保持甲方林地原有的山形地貌基本不變。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公證機關保留_____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和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代表簽字后即時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林地承包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________________

              林地所有人:______________

              甲方林權證號:____________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

              林地類型: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畝,共______宗。

              第一宗(______畝),四至界限為:東至______責任山;西至______責任山,南至______責任山;北至______責任山。詳細四至界線見本合同附件的附圖。

              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已登記取得林權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發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產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辨,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

              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服從、支持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填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每年______元,合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產后,應當善意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合理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后生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簽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5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______村______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__年共計金額為______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__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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