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施工承諾書范文
消防施工承諾書范文【1】

一、關于對工程質量方面的承諾
保證該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質量達到國家現行《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二、關于對工期方面的承諾
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圖紙和工程實情,結合我公司綜合實力,我方承諾該工程工期為 日歷天。
三、關于服務方面的承諾
1、工程交付使用后三天內組織第一次質量回訪,指導工程設備的使用,維修與保養,及時了解和指導在使用上存在的不足;在使用六個月后進行第二次全面服務回訪;一年后進行第三次質量回訪,征詢客戶意見。
2、在交付使用一年內,施工單位在工地附近設立常年維修服務小組,隨叫隨到。凡屬于施工單位造成的質量問題,均由施工單位負責包修包換,不留隱患。
3、我公司配備有專門的產品質量回訪車,嚴格按我公司的社會服務承諾進行服務回訪。
4、服務內容:
長期咨詢優惠服務;對保修期滿的工程,實行優質優價服務,工程結束,友誼長存,繼續與用戶保持聯系,無償提供工程咨詢服務。
四、關于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方面的承諾
保證按中標的項目經理及投標文件中所列管理人員組織施工,并且做到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親臨現場。
五、關于雨季、農忙季節、法定節假日的勞動力保證方面的承諾
保證在雨季、農忙季節、法寶節假日期間,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勞動力充足,不影響正常施工。
六、關于與業主及監理單位配合方面的承諾
保證與業主監理單位積極配合,共同搞好該工程建設。
以上承諾的條件,愿簽入施工合。
消防施工承諾書范文【2】
為確保大廈 樓 單元 裝修工程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遵照北京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實行防火責任制,現裝修事務部要求
裝修公司簽定本承諾書,承諾要點如下:
1.依據裝修設計方案,接受裝修事務部對本裝修工程進行監督。
2.如裝修事務部發現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權下令改正或下令停工直至不安全因素消除為止。
3.負責上述單元施工期間消防安全責任,保證不發生火災等事故。
4.開始施工前三天通知裝修事務部,以便裝修事務部提早安排進場事宜。
5.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裝修事務部解釋消防安全工作,并對施工安全負責。
6.用電、水和動火前應得到裝修事務部批準后方可使用。
7.電氣操作人員應有電工操作證,操作證須給于裝修事務部檢查和復印存檔。在用電前要向裝修事務部書面申請,由裝修事務部人員檢查配電箱合格后方可合閘使用,責任分界以配電箱出線開關下口為界,開關以上由裝修事務部負責,開關以下由裝修公司負責。
8.用水應事先向裝修事務部提出,由裝修事務部批準后方可進行分接。
9.進行動火工作前,應向裝修事務部申辦動火證,操作應由有焊工本人員執行,嚴禁違章操作。
10.遵守保安規定,并聽從保衛人員的安排。
11.在施工中如需使用易燃物品時,須提前做好安全存放工作,并報裝修事務部,得到裝修事務部批準后方可帶入,物品存放量以當日使用量為限,施工完畢后,須將剩余量帶離現場。
12.公寓范圍內禁止吸煙,保證消防設備、設施完好,并不受遮擋。
13.施工區域應配備足夠消防設備,四公斤ABC干粉手提滅火器數量不少于每一百平方米兩具。
14.當發生消防事故時應及時處理,同時報告裝修事務部或打碎報警玻璃進行報警,事后書面報告事故原因,并保護好現場,配合調查。
15.當日施工垃圾應當日清理,尤其是刨花鋸沫或易燃垃圾。施工堆料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損壞、挪用消防設備。
16.每天施工完畢后,安全負責人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電氣設備應切斷電源。
17.裝修設計修改后應重新申報審批,審批后才能再施工。
18.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服從裝修事務部人員監督檢查,并制定安全制度。
裝修公司施工負責人簽字及蓋章:
年 月 日
消防施工承諾書范文【3】
(施工單位名稱) (建設工程名稱)的消防施工單位,對本建設工程消防質量承諾履行以下職責:
一、工程設計圖紙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二、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經消防設計審核同意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組織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消防設計進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質量;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消防設計圖紙存在差錯的,及時向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反饋意見;
四、建立施工質量責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作好隱蔽工程質量檢查和記錄,確保消防工程施工質量;
五、查驗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及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的質量,使用合格產品,保證消防施工質量;消防產品進入施工現場后,按照規定需要進行見證取樣檢驗和抽樣檢驗的,應當按照規定配合現場取樣;
六、落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預防火災發生;
七、設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員住宿場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儲存場所,嚴格用火、用電管理;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設單位及時申報驗收,積極配合建設單位作好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工作,項目經理必須參加消防驗收。對于消防驗收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未經消防驗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職責,將依據《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和《建筑法》的有關規定接受處罰。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據《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規定,除依法接受行政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外,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蓋 章)
年 月 日
【消防施工承諾書】相關文章:
消防施工承諾書11-24
消防施工的承諾書11-09
施工消防安全承諾書12-25
消防工程施工承諾書12-15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承諾書12-08
消防施工報告10-26
消防施工報告09-16
消防施工方案12-05
消防施工方案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