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招生代理協議書3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一般協議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招生代理協議書3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招生代理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乙方代理甲方到特定區域有針對性的做招生以及廣告宣傳工作,把學校招生信息發布給目標群體,負責自己所在區域招生咨詢和學生報名入學等事宜。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20xx年區域宣傳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的內容
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下,乙方代理甲方的區域性廣告宣傳工作,甲方按乙方的工作效果與業績支付招生以及廣告宣傳費用。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發布的信息進行審查。
2.甲方有權對乙方整個宣傳推廣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乙方如違背宣傳原則進行不實宣傳或有損甲方聲譽的行為時,雙方視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3.甲方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招生簡章、宣傳畫冊等招生宣傳資料。 并提供給乙方該地區的授權書或者介紹信以及相關教育廳等相關文件,便于乙方在地區宣傳。
4.甲方為乙方提供當地市場分析、業務指導、崗前培訓以及媒體廣告支持。
5.直接以快遞形式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6.按乙方的工作效果與業績,甲方支付給乙方代理酬金。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招生宣傳代理地區為。
2.乙方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招生推廣工作,自主聯系生源、發動和組織生源工作。
3.乙方以甲方的`招生簡章、宣傳畫冊等宣傳資料為統一口徑開展宣傳工作。
4.按乙方的成功入學人數獲取甲方的宣傳工作酬金。
5.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提交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6.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名義從事其它事項。如造成負面影響或經濟損失,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只能收取報名費并向學生出具統一票據并向甲方上交存根,不得收取或代收學生的學雜費,應由甲方統一收取學生學雜費,報名費用將在入學憑統一票據沖抵學生學雜費;乙方收取的報名費用沖抵代理酬金。
四、代理酬金
1
2.酬金分兩次支付,首次在學生入學繳費注冊后首日內支付60%,剩余部分在學 1
生入學后兩個月內支付完畢(所欠費用給乙方打付欠條)。
3.酬金的數額以實際繳費注冊學員人數為準。
4.學生入學后,兩個月內退學的,甲方不支付給乙方酬金。
五、合同變更或終止及違約
1.乙方在宣傳過程中如出現違規或違法行為,該合作終止,后果由責任方承擔。
2.若甲乙雙方的合作發生變更,應協商解決,以補充協議再次確認變更內容。
六、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20xx年10月20日止。
七、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2.本協議雙方的任何一方的地址、電話號碼變更時,變更方應于變更后當日以電話、短信、傳真等方式通知對方人員。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4.本協議內容不得泄露給任何另三方,否則視為違約。
八、簽定此協議時需補充的條款
甲方:
乙方:
甲方辦公電話: 乙方辦公電話:
甲方聯系手機: 乙方聯系手機: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二○××年 月 日 二○××年 月 日
招生代理協議書 篇2
甲 方: 網 址: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乙 方: 網 址: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營銷推廣共贏的原則,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攜手合作,開展教學招生的合作事宜。為順利合作、雙方權益得到保障,雙方特訂立以下條款,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授權乙方代理甲方課程的推廣,乙方利用自身的網站平臺及其他招生方式對甲方培訓課程(產品)進行發布、宣傳,為甲方爭取客戶資源,達到合作雙贏。
2. 甲方對乙方招收的學員提供與甲方自行招生的學員同等待遇的教學、教務和客戶服務。
3. 甲方對學員所作公開之承諾同樣也無條件適用乙方招收之學員。
4. 甲方保證不對乙方招收之學員收取歧視性收費,歧視性收費是指該費用只對乙方招收之學員收取而未對甲方自行招收之學員收取。
5. 甲方向乙方提供自身的招生辦學信息并保證信息的準確性、服務承諾的嚴謹性,其教學、教務、客服計劃或社會公開承諾同樣適用于乙方所代理招生學員。
6. 甲方應及時將自己的重要關鍵更新信息(開課計劃、活動價格變動、報名截止等)通知乙方聯系人。
7. 甲方必須按照合同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二、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經甲方授權自行發布甲方的招生信息,代理甲方的招生業務。
2. 乙方為甲方提供網上宣傳和招生咨詢工作,包括頁面宣傳、課程查詢、網上咨詢等。
3. 乙方保證在網上所發布的教學信息與甲方提供的信息嚴格一致。
4. 乙方如有針對甲方課程促銷活動,特惠條件必須經過甲方的許可
三、合作流程與細則
1. 合作流程:
報名信息提供。乙方負責提供學員信息。由甲方進行咨詢預約,由甲方課程顧問負責接待學員并完成學員的報名手續。乙方將有效名單發送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至甲方聯系人,內容包括學員①咨詢日期、②姓名、③手機號碼、④所報課程等。(有效名單定義方法:乙方第一時間提供給甲方的名單,除此名單為甲方的老學員或其他招生機構先提供給甲方之外的都為有效名單。當乙方提供名單時,甲方需第一時間核實名單是否為有效名單,如發現有無效名單,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必須在次日上午10點之前,周六至周日在下一周周一上午10時前通知乙方并提供有效證據,乙方給予確認并取消此名單。如逾期甲方未告知乙方有無效名單,以后才提出,乙方有權認定此名單為有效。)當乙方提供學生名單給甲方后,甲方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內進行學生的進一步詳細咨詢、回訪和接待。
甲方授權給乙方招生課程: 網絡上所有課程,和甲方傳給乙方的.所有課程。
四、支付與結算:
1、甲方應支付乙方付總費用20% 提成比例作為代理費, 不含稅,甲方向乙方索取發票的提成比例增加3個百分點 。
2、甲方付費以網上轉帳、銀行匯款和直接付款等三種方式。
開戶行:開戶行:
賬戶:賬戶:
戶名:
3、甲方在當月月底30日或31日前和乙方核對學員名單,對乙方預約或推薦的學員進行核對,核算,甲方并及時在當月月底或最遲下月5日之前進行結算支付乙方當月招生費用。
五、其他條款:
為了更好的促進合作,雙方定期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并確認聯系人,以下聯系方式如有變動請及時告知對方
六、合同的違約與簽訂:
1.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壹年,若無爭議自動延續。
2. 本協議若有修改,雙方可另行約定,或簽訂補充協議;需要修改的一方需提前一周通知另外一方。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之法律效力。傳真件、復印件具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3. 雙方未盡事宜,協商再定。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日 期:日 期:
招生代理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郵: 電郵:
為了規范各項目招生咨詢推廣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雙贏的目的,甲乙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項目招生事宜進行合作,特擬訂以下細則,具體約定如下:
一、代理期限:
(一)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在代理期限前一個月內,雙方可以協商續簽協議。
二、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保證該項目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招生資料,協助乙方工作;
3、乙方如果有違犯本協議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4、甲方負責教學管理和授課安排,甲方有權對乙方發布的招生信息進行審查。
(二)乙方:
1、乙方有義務在協議范圍內為招生報名工作積極開發市場,并確保其招生人員不做虛 假或誤導性的陳述,不得夸大宣傳,不得隨意承諾,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2、如果乙方有網站,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信息為甲方在乙方版權所有的
“ _______”網站上,制作招生宣傳網頁和網上報名平臺,發布 招生信息和相應的推廣服務;
3、乙方不得以此項目的名義做其它與招生無關的活動或事宜宣傳;
4、乙方不參與教學活動及涉及到的課程事宜;
5、乙方在甲方的配合下負責招生工作,直到招生的學員資料(報名申請表及其它報名 所需資料)以及學費匯款(須提供學員匯款憑單)到校、到帳為準;
6、在招生過程中學費原則上不優惠,若有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乙方若擅自 給學員優惠,優惠部分由乙方承擔;
7、雜費由學員到教學現場交納,乙方不得向學員收取額外的費用。乙方有義務把學員 學費催繳齊全;
三、利益分配:
(一)乙方利益項目提成標準如下:
1、乙方代理甲方項目包括:
2、 利益分配:
A: 乙方為甲方以上項目推薦學員,乙方按甲方統一規定課程收費標準的40%提取,若乙方給學員優惠,則優惠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課程收費標準如下:
B: 企業內訓價格根據所派講師再具體商定。
以上提成標準以一個招生周期為結算單位,一個招生周期的計算以每次開課為準。
(二) 乙方招生提成的獲取
甲方返款方式為一次性返款,返款時間為學員上完第一單元課程結束后一周內。如學員已全額交費,且已參加課程并無退費意向的,甲方予以返款。產生款項將以支票、匯款、現金方式支付。乙方推薦學員需甲方開發票者,乙方所得利潤40%金額的發票稅則自行承擔,稅費為5.5%。
若乙方推薦學員在乙方處辦理交費,則乙方須在開課前七天把應付甲方70%的.學費打到指定帳戶,否則甲方有權利拒絕接收乙方學員。
四、非獨家性原則:乙方在協議范圍內非獨家代理甲方該項目的招生代理事宜。
五、保密性原則:甲乙雙方應對本協議中涉及到的全部商業秘密嚴格保密,不得外泄。如果違反將依法承擔相關的一切法律責任。
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對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無法履行本協議的情況下,受該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無需向對方承擔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解除后向對方出據書面通知,可以構成不可抗力的事件范圍將遵守國家關于不可抗力的相關法律所規定的范圍。
七、解決爭議的辦法: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或海淀區人民法院裁決。
八、自協議書簽定之日起,雙方合作生效,至合作終止日期為合作終止。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作書一式二份,雙方蓋章并簽字生效,雙方各持一份,以備留存。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簽約人: 乙方簽約人: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 編: 郵 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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