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代理協議書模板集錦七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那么協議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代理協議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代理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在互惠互利的共識下,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內容:
1.甲方代理乙方進行買賣股票操作細則。
2.甲方對乙方資金風險的責任的負擔。
3.甲方和乙方對股市投資贏利的分成。
4.甲方代理乙方買賣股票操作的周期。
5.其他補充。
二、協議細則:
1.甲方代理乙方進行買賣股票操作細則
乙方委托者不受地域的限制,中國大陸的投資者均可,代理最低資金要求_________人民幣,最高不限。
由乙方委托者用自己名字在證券公司開戶,并存入委托資金,該帳戶資金需全部是委托操作資金,乙方不能使自有操作資金和委托操作資金進入同一個股票帳戶,并保證辦理電話委托交易系統或網上委托交易系統,僅告訴甲方委托電話(或委托網站)和股票帳戶,及交易密碼,保證甲方可以進行股票交易。
委托期間,乙方完全委托甲方買賣股票,乙方不得干涉和督促甲方買賣股票,不得自己操作委托資金的股票買賣,不得隨意變更委托資金。
2.甲方對乙方資金風險的責任的負擔
甲方在操作時間結束后,根據乙方委托的原有資金數量,如果出現虧損,甲乙雙方按照2:8(甲方負責2成,乙方負責8成)的比例對虧損部分負責,甲方將虧損部分的20%電匯到乙方指定帳戶,簡而言之,就是如果乙方資金在雙方協議操作時間結束時出現虧損,甲方負責賠償虧損部分的'20%。
如果雙方協議操作時間內,甲方操作使乙方資金虧損原委托資金的12%,就是每10萬元,虧損了1.2萬元,則乙方有權要求終止協議,并由甲方負責虧損部分的20%的賠償。
3.甲方和乙方對股市投資贏利的分成
甲方在協議操作時間結束時,和乙方按照2:8(甲方占2成,乙方占8成)的比例對超過乙方委托的原有資金部分進行分成。也就是說,甲方在協議操作時間結束時,得到投資純利潤的20%。乙方將贏利部分的20%電匯到甲方指定帳戶。
4.甲方代理乙方買賣股票操作的周期
甲方代理乙方買賣股票操作的周期是三個月。
如果未滿操作的周期,甲方提出終止協議,則如果帳戶有虧損情況,甲方應負責虧損的賠償,而如果帳戶有贏利的情況,甲方則放棄贏利部分的分成。
如果未滿操作的周期,乙方提出終止協議,則如果帳戶有虧損情況,則甲方有權利拒絕承擔虧損部分的賠償,而如果帳戶有贏利的情況,甲方有權利按照2:8的比例要求贏利部分的分成。
協議到期后乙方可與甲方再度續約。
5.其他補充
本協議適合對投資市場了解比較少,投資成績不太理想,對投資有正確認識的投資者適用,甲方首先會考慮資金的安全,然后才考慮資金的收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協議操作期內對股票買賣的操作,更不能對委托資金進行買賣操作,否則虧損部分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
三、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雙方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對其通過接觸和通過其他渠道得知的有關雙方的商業機密等嚴格保密,對所有資料嚴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字后與本協議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一經成立,雙方應嚴格履行。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代理協議書 篇2
甲方:深圳市嘉信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深圳市嘉信勞務派遣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校園代理協議,雙方應保持公平、公正、友好的態度精誠合作,做好本校區的校園招聘寒假生工作。
一:經雙方協商,甲方委托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校區的校園代理。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廠家真實信息進行宣傳,做到不夸大,不虛構,不虛假宣傳。
三:對乙方的要求是:
1、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
2、有責任心、有一定的處理事情的能力
3、有協作精神和團隊意識。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是:
1、負責日常招工宣傳信息的發布(傳單張貼及網絡信息發布)
2、負責本校報名人員信息登記
3、負責報名費及車費的收取工作
4、拓展代理小團隊及管理工作
5、負責所招學生工安全上車
五: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校園招聘工作,為乙方提供宣傳資料,以及提供一些真實有效的招聘信息。
甲方需將乙方所招學生妥善安置;保證學生的'利益不受侵犯;除車費、體檢費外不得收取學生任何費用,如果甲方不能將乙方所招的學生安排工作,甲方需賠償學生往返車費、體檢費,另需賠償學生誤工費100元/天和在務工期間的吃住費用。
六:甲方負責安排車輛,讓學生安全進廠,平安返校,不得耽誤學習,并為學生辦理進廠相關證件。
七:甲方應保證按時支付乙方應得的代理費用,不得拖欠。
代理綜合費用標準如下:
深圳、東莞費用:20人以下200元/人;20人以上240元/人。
八:甲乙雙方簽訂此協議后,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共同遵守此協議之條款規定。
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雙方認真履行簽約手續。
九:本協議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Q Q:
Q Q:
代理協議書 篇3
(一)甲方義務
1、甲方對提供的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承擔責任。
2、甲方要購買代理記賬所需的憑證、賬簿、納稅申報表、會計報表等必須的財務用品,費用由委托方支付,該費用不屬于支付的代理記賬的報酬中。
3、為保證乙方記帳、報稅工作的順利完成,甲方應于每月30日前(一般納稅人于次月15日前)將本月會計做帳所需完整、有效的原始票據及資料提供乙方;
4、甲方應保證移交給乙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會計資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及時而引起的多納稅、少納稅、漏納稅、遲納稅及相關部門的處罰,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5、甲方的經營地址、開戶銀行、法人、聯系人、聯系電話等發生變更,應及時將變更后的詳細情況通知乙方,由于甲方變更未及時通知乙方延誤了正常報稅及相關工作,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6、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基本報酬xx元。不屬于代理記賬的范圍的事項如果需要乙方代理需要另外支付報酬。
(二)乙方義務
1.遵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會計準則,依法履行會計代理的'職責。
2.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
3.經委托代理記賬單位簽名后,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向稅務部門定期提供申報的納稅資料以及其他稅務資料。
4.對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5.對委托方指使授意做出不符合國家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的要求可以拒絕。
6.對不符合會計做賬要求的憑證票據等可以拒收并退回,并說明原因。
三.代理記賬的報酬在每xx的申報工作完成后支付,不得拖欠和拒付。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經合同雙方簽署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暫為 xx年,從合同簽字之日起到xx年xx月xx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續簽合同。同條款如果有變更由合同雙方協商。
五.簽約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移交保管銷毀財務資料和檔案。
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擔違約責任,其他事項可以經合同雙方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協議書 篇4
第一條 總則
本協議書于20____年___月___日由下列雙方共同簽訂:
根據_________法律登記注冊的ABC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委托人”),與根據_________法律登記注冊的DEF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總代理人”)。
鑒于:
委托人欲從____________________XYZ有限公司(以下稱賣方)引進__________________IFT技術(以下稱“IFT”技術)。委托人及總代理人雙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總代理人系獨家全權代表,委托人授權其代表可根據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與賣方洽談欲引進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有關事項。
茲同意下列條款:
第二條 定義
2.1.本協議內所用詞匯的意義,明確闡述如下:
“傭金”系按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由委托人按照6.1.條款支付給總代理人的傭金。
“許可證協議”**系指委托人與賣方所簽訂的技術轉讓或許可證協議,包括與技術有關的于任何時候所作的補充、修改和增補的技術,由賣方出售、轉讓該技術,并向委托方予以報價。
“價格”系指委托人為引進該項技術而支付給賣方的款額,包括許可證和特許權使用費及其他費用,由委托方向賣方支付的款額。
2.2.各條款所列的標題僅為醒目而用,對本協議的解釋無影響。
第三條 總代理
3.1.委托人指定其總代理人,系為獨家全權總代理并代表委托人與賣方洽談引進該項技術應付的價款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并代表委托人聯系一切有關事項。為此,總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在協議有效期內,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為其代理人洽談引進該項技術的價格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或代表委托人聯系有關任何事項。
3.3.根據協議總代理人作為委托的獨家全權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談本許可證協議為引進該項目,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認并生效。委托人與賣方洽談該項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條款和條件,經談妥及各方當事人正式簽署許可證協議及總代理取得傭金,其總代理終止。
3.4.委托人指定總代理人系為獨家全權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談許可證協議及引進該項技術之事宜,本協議的委托人與總代理人不因此構成合股關系,亦不因此獲得本協議指定范圍外的代理權。
第四條 總代理人的職責
4.1.于本協議期內總代理人:
(1)必須努力與賣方洽談,向賣方取得最好的價格及最優惠的'條款和條件,便于委托人獲得該項技術的轉讓并盡速簽訂許可證協議。
(2)在洽談轉讓及引進該項技術的過程中,總代理人與賣方洽談中若出現任何爭議、分歧或僵局,應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關爭議、分歧或僵局之詳情并就此事與委托人磋商。
(3)應采取確實有效的辦法為委托人取得該項技術并簽定許可證協議。
4.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權代理有關事項外,不得自命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項;或
(2)以委托人的名義允諾或解決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擔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證或陳述,或使委托人承擔任何責任或業務;或
(3)與賣方議定轉讓和獲得該項技術的價格及有關條款和條件;或
(4)不論以何種方式從委托人處所獲得的信息資料,皆屬秘密,僅能為引進技術用,不得泄露。
第五條 委托人的職責
5.1.代理人當代表其委托人與賣方商定價格條款和條件時,或將轉讓技術的價格條款和條件書就許可證協議時,或就有關問題提出要求時,委托人須立即向總代理人給予指示。
5.2.委托人應及時滿足代理人的要求,向總代理人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信息,便于總代理人與賣方洽商轉讓和獲得該項技術。
第六條 傭金
6.1.委托人同意支付給總代理人價格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的傭金。傭金于許可證簽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6.2.協議雙方同意賣方與委托方簽訂轉讓技術價格條款及條件時,委托方的義務應根據6.1.條規定支付傭金,同時總代理人按照第6.1.條規定有權收取傭金,屆時不得以任何借口延遲,應即時支付。
第七條 終止協議
7.1.若遇有下列任何事件或情況時,委托人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總代理人:按協議規定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或義務時,或當收到委托人就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內,仍置之不理,立刻終止本協議對總代理人的委托。
7.2.按照本協議規定期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托,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均不妨礙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7.3.當屆滿和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托時,按下述條款辦理:
(1)總代理人應立即將持有與委托人業務有關的票據、備忘錄、記錄稿件或其他文件交還給委托人。
(2)按照本協議規定,于終止對總代理人委托的五(5)天內,委托人將傭金(按第6.1.條規定應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傭金)支付給代理人。
7.4.本協議規定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屆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托,本協議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條款,對各方均有約束力并付之實施。
第八條 分代理或轉讓
8.1.非經委托人預先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將協議之任何義務或責任轉讓或轉移給非經指定的分代理。不論是否經委托人同意,由總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據合同的規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
8.2非經總代理人預先書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予以轉讓或轉移給他人。
8.3本合同對委托人、總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繼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約束力并確保實施。
第九條 修改
委托人與總代理人簽訂的委托引進技術合同,包括整個合同和備忘錄,并將取代委托人與總代理人對該項引進技術以往的全部協議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即告終止。除非經本合同當事人簽署的書面通知,否則本合同不得作任何修改和變更。
代理協議書 篇5
海運出口集裝箱運輸代理協議
合同編號:atgj/sha
甲方: ( 以下簡稱“甲方”)
注冊地址:
辦公地址:
總機:________________傳真: 郵編: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注冊地址: 辦公地址: 電話:傳真: 郵編:
為維護合作雙方的共同利益,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國際集裝箱運輸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就 上海地區 (服務地理區域)海運出口貨物國際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雙方責任
第一條乙方提供之出貨委托書內容應包括:發貨人、收貨人、通知人、起運港、目的港、交貨地 、嘜頭、件數、中英文品名、毛重、體積、運輸條款、海洋運費支付方式、國內費用支付方式、運輸裝箱方式、乙方公司聯系人、電話、傳真。如委托書未注明,由此引起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乙方提供給甲方用于清關的文件必須嚴格按照中國海關規定,如有違反“海關法”及相關規定,甲方可以退還乙方不予報關,凡因乙方報關單證有差錯、缺失等原因導致不能按時通關而產生任何法律責任及任何直接、間接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乙方委托出運貨物中不得夾帶任何違禁物品并承擔因實際出運貨物與申報不符而引起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包括各類罰金)。
第四條在實際操作中如發生更改事宜,原則以書面確認件為準。如乙方習慣用口頭方式確認更改,則不得以“無書面確認件”為由拒絕承擔相關責任。
第五條乙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預付改為到付、到付改為預付的,應在船舶到達目的港前 天書面通知甲方,并承擔更改后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如貨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對此不負責任。
第六條乙方在貨物出運后因修改運
置方式,要求甲方代發電報通知有關承運人的,
費用和相關風險由乙方承擔,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出具安全可靠的擔保。
第七條乙方如需對任何委托事項進行更改,應在貨物裝入集裝箱或貨物進倉庫的當天且不遲于進港前
必須在船開后24小時內提出并送達相關單證、保函并承擔更改而產生的各類風險、責任和費用。
第八條乙方送甲方倉庫的貨物,如有破損、受潮、嚴重變形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送貨人員確認并通知乙方,甲方有權不予接收。
第九條乙方發出委托后,甲方已訂妥艙位,乙方要求撤銷委托的,乙方除承擔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外,亦應賠償因撤銷委托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本協議項下及每票委托的有關費用,如甲方按乙方要求將發票開給第三方的,乙方承諾負有連帶付款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清關文件,
做好每份單證的交接、簽收工作。對單證遺失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必須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乙方及時付費。
第十三條 乙方在開船前十天用傳真、 /提單中有關項目或變更對貨物的.處必須采用書面通知;由此產生的 不錯報、不漏報、不遺失, 于第一時間遞交乙方,便于 正本委托書或電子委托的形式向甲方
24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如遇船開后更改提單,第二章 訂艙及承運進行委托訂艙。 第十四條 乙方送交或傳真的委托書應有乙方的印章,如委托書上沒有印章的,甲方可以拒收委托書。
第十五條 甲方按照乙方沒有印章的委托書予以操作,一旦乙方接受與該委托業務有關的需確認件、傳真件、提單、報關退單等任一單證,視同乙方在任何時間或地點承認該委托有效。
第十六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委托書后即開始訂艙,并按乙方要求的形式(電話□、傳真□、e-mail□)將確認的船名、航次、提單號通知乙方。
第三章 費率及傭金
第十七條 海洋運費/海空聯運費及相關美金費用以雙方單票確認為準。 第十八條 甲方按以下類目向乙方收取人民幣費用:
1.訂艙費:rmb/20’gp,rmb/40’gp&40hc(已含安保費),遇船公司/船 代訂艙費發生變動,雙方以補充協議形式重新修改訂艙費。
2.特種箱在普箱基礎上加rmb___/teu。
3.上海港thc: rmb ________ (除美加線外)
4.emc美加線、南美線及東南亞收取單證費rmb____/票,其他船公司單
票確認。
5.乙方承擔非甲方失誤而產生的改配、漏裝、移箱、換箱、掏箱、短駁
等雜費。
6.其他代收代付費用
第四章 費用結算及期限
第十九條甲方在貨物出運后按本協議或乙方委托書所確認的內容或海運慣例,開具發票,及時送交乙方。如乙方需要甲方在獲得指令后方能開票的,則乙方需在船開后1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發出指令,否則甲方按實際情況開具發票,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 除非乙方實際支付,否則該發票任何時候均不得成為乙方已付款的憑據。
第二十條乙方或乙方的客戶收到甲方發票后的兩個工作日內不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依發票金額支付運費及雜費。乙方如與船公司自確認運費,甲方按船公司發票金額向乙方開具發票。乙方如認為金額有誤應自行與船公司再次確認,不得以運費有誤為由拒付甲方已代墊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扣留乙方任何單證。
第二十一條甲方確認乙方的付款方式為下列第種。
1.信用期____天;信貸額度人民幣,乙方欠款超信用期
或信貸額度,付款方式改為付款買單并且按照日萬分之五收取逾期付款違約金。
2.付款買單。
3.同城托收。
第二十二條甲方于每月5日前將對帳清單傳真乙方,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確認(逾期不確認,視為無異議),并在收到甲方對帳清單的十個工作日內付費。如果超過付款期,乙方應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額萬分之八的違約金。對乙方逾期未付款項,甲方有權就已發生業務的累計欠款一并向乙方主張權利。如乙方逾期付款達15天,甲方有權拒絕代理乙方委托出運貨物或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并有權扣留乙方所委托其他業務的單證或貨物,直至乙方結清費用止。扣貨、證期間,所造成額外經濟損失,甲方不予承擔。
第二十三條凡運費到付而收貨人拒付/拒提貨時,由乙方承擔船公司實際應收取的到付
運費及目的港所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滯箱費、港口費、堆存費、滯納金等一切相應費用。
第五章
第二十四條 索 賠因貨物運輸而引起的任何索賠,乙方或乙方的法律關系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的規定,在給予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書面報告,由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代表乙方或乙方的法律關系人向船舶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乙方承擔。第二十五條因乙方或乙方的法律關系人的原因而使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向第三方提出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對貨物損失的索賠應提供相關法定證據(包括但不限于:貨損地國際公認機構的理貨證明、圖片、損失計算、法律依據、出口產品稅務發票、出口貨物海關報關單,外匯核銷單,退稅單),乙方對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索賠依據而導致甲方或甲方法律關系人無法處理索賠事宜所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乙方對甲方的任何索賠,應作為個案協商解決,乙方不得采取拒付或拖欠運費及其他雜費等措施。
第二十八條 索賠應在實際損失發生后的六十個工作日內提出,超過此時限視作乙方自動放棄索賠權利。
第二十九條對甲方書面承諾而實際貨物延期交付的索賠,應以該部分貨物所涉海洋運輸費用為限。延期交付而產生的間接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對自送貨物、自做箱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產生的貨損、貨差自行承擔責任,當乙方需向第三方追索責任時,甲方可提供專業法律知識幫助。甲方不對包裝箱內貨物的貨損貨差負責。
第六章
第三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罷工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影響本協議/單票委托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另一方。按事故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間接損失。
第七章 爭議解決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雙方經協商未能就爭議事項達成一致的,除雙方達成仲裁協議提交仲裁外,爭議事項提交上海海事法院審理。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適用于相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府參加的國際公約、條約、行業慣例等。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五條任何一方要求對本協議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時,
面通知另一方。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得到另一方面確認,
確認之日起生效。在修改或補充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之前,仍按本協議原條款執行。 第三十六條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除協議另有約定外,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終止業務往來,需在終止之日前三十天書面正式通知對方,
業務關系,不得以突然終止業務方式阻礙操作、收費、退單等工作。如乙方連續三十個工作日無業務委托,本協議自動失效。
第三十七條本協議失效后,協議雙方仍應承擔本協議項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義務。
第三十八條本協議有效期。到期如協議各方未提出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則本協議將自動順延壹年。
第三十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條乙方單票業務委托書是本協議的補充,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乙方授權先生/小姐負責與甲方進行業務聯系,被授權人的委托簽字等同與乙方的公章效力。簽字式樣:第四十二條乙方向甲方辦理委托/訂艙時,使用以下委托 方空白處顯示乙方委托/訂艙章式樣),并且乙方確認傳真件同樣有效。
第四十三條乙方授權專門人員憑以下印章領取正本提單,
6 可隨時書 法規及中國政并從雙方書面并相互了結所有 /訂艙章(下甲方僅確認以下印章為合法有效,如甲方對取單人印章有疑問,可拒發提單并及時與乙方聯系(下方空白處顯示乙方式樣),乙方在使用甲方格式的《提單申領單》向甲方領取提單時,確認《提單申領單》傳真件的有效性。
第四十四條 若上述授權人、委托/訂艙章、提單領單章有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協議書 篇6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1.委托方與總代理方(被委托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上,經充分協商,達成總代理協議,共同信守。
2.委托人指定的總代理人系獨家全權代表,委托人授權其代表可根據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與賣方洽淡欲引進的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有關事項。
第二條 定義
________本協議________術語的意義________如下:
2.1 “傭金”系按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由委托人按照6.1條款支付給總代理人的傭金。
2.2 “許可證協議”,指委托人與賣方所簽訂的技術轉讓或許可證協議,包括與技術有關的于任何時候所作的補充、修改和增補的技術,由賣方出售、轉讓該技術并向委托方予以報價。
2.3 “價格”系指委托人為引進該項技術而支付給賣方的款額。
第三條 總代理
3.1 委托人指定其總代理人,系為獨家全權總代理,代表委托人與賣方洽淡引進該項技術應付的價款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并代表委托人聯系有關事項。總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 在協議有效期內,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為其代理人洽淡引進該項技術的價格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或代表委托人聯系有關任何事項。
3.3 根據協議,總代理人作為委托的獨家全權代理,代表委托人洽淡本許可證的協議為引進該項目,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認并生效。委托人與賣方洽淡該項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條款和條件,經談妥各方當事人正式簽署許可證協議及總代理取得傭金,其總代理終止。
3.4 本協議的委托人與總代理人不因委托代理成合股關系,亦不因此獲得本協議指定范圍外的代理權。
第四條 總代理人的職責
4.1 必須努力與賣方洽淡,向賣方取得最好的價格及最優惠的條款和條件,便于委托人獲得該項技術的轉讓并盡速簽訂許可證協議。
4.2 在洽淡轉讓及引進該項技術的過程中,總代理人與賣方洽淡中若出現任何爭議、分歧或僵局,應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關詳情,并就此事與委托人磋商。
4.3 應采取確實有效的辦法為委托人取得該項技術并簽訂許可證協議。
4.4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權代理有關事項外,不得自命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項;
(2)以委托人的名義允諾或解決事宜,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擔保,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證或陳述,或使委托人承擔任何責任或業務;
(3)與賣方議定轉讓或獲得該項技術的價格及有關條款和條件;
(4)不論以任何方式從委托人處獲得的信息資料,皆屬秘密,僅能為引進技術用,不得泄露。
第五條 委托人的職責
5.1 代理人當代表其委托人與賣方商定價格、條款和條件時,或將轉讓技術的價格條款和條件書就許可證協議時,或就有關問題提出要求時,委托人須立即向總代理人給予指示。
5.2 委托人應及時滿足代理人的要求,向總代理人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信息,便于總代理人與賣方洽商轉讓和獲得該項技術。
第六條 傭金
6.1 委托人同意支付給總代理人價格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的傭金。傭金于許可證簽署之日以____支付。屆時不得以任何借口延遲,應即時支付。
第七條 終止協議
7.1 如遇有下列任何條件或情況時,委托人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總代理人:按協議規定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或義務時,或當收到委托人就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的'通知后的30天內,仍置之不理,則立刻終止本協議對代理人的委托。
7.2 按照本協議規定期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托,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均不妨礙協議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7.3 當屆滿和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托時,按下述條款辦理:
(1)總代理人應立即將持有與委托人業務有關的票據、備忘錄、記錄稿件或其他文件交還給委托人。
(2)按照本協議規定,于終止對總代理人委托的5天內,委托人將傭金(按6.1條規定應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傭金)支付給代理人。
7.4 按本協議規定不論出于何處原因屆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托,本協議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條款,對各方均有約束力并付之實施。
第八條 分代理或轉讓
8.1.非經委托人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將協議之任何義務或責任轉讓給非經委托人指定的分代理,不論經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總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據協議的規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
8.2.非經總代理人書面授權,委托人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予以轉讓或轉移給他人。
8.3.本協議對委托人、總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繼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約束力,并確保實施。
第九條 修改
委托人與總代理人簽訂的引進技術協議書,包括整個協議書和備忘錄,立即取代委托人與總代理人對該項技術以往的全部協議和安排,后者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即告終止。除非經本協議當事人簽署的書面通知,否則本協議不得作任何修改和變更。
第十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根據簽字時________國現行的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制訂。然而,在協議生效后,由于________國頒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條例,或對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條例進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總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經濟利益發生重大的變化,應及時協商,并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調整,以維護委托人和總代理人在協議中的正常的經濟權益。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 在執行本協議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委托人和總代理人友好協商解決。
11.2 若協商不能解決,在________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仲裁程序仲裁。
11.3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委托人和總代理人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二條 語言
本協議以英文和中文書寫,兩種文字均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通知
凡有關本協議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須以文字為準,可采用書信、電傳、電報方式按對方地址寄發對方。
本協議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簽署。
委托人: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總代理人: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代理協議書 篇7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貨物運輸代理有關事宜達成以一下協議。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應于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發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并蓋章確認。
2.于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后,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于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并于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并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后,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后,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并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簽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 乙方 鑒證機關:(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鑒證時間: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年 月 日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鑒證員:(簽字蓋章)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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