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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擔保抵押擔保合同

            時間:2025-11-15 21:18:45 擔保合同 我要投稿

            反擔保抵押擔保合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反擔保抵押擔保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反擔保抵押擔保合同

            反擔保抵押擔保合同1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抵押人):

              鑒于:

              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以下簡稱“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合同》(合同編號:)。

              依據《合同》約定:甲方為向乙方向銀行提供保證。現甲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內容如下:

              第一條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在甲方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日內,乙方應當向甲方為之所付出的全部款項。

              第四條抵押財產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

              第五條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5.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為依據《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5.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5.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9.1甲方作為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9.1.1在甲方依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9.1.2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于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9.1.3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9.1.4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9.1.5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9.1.6若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9.1.7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9.2甲方作為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9.2.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9.2.2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業秘密;

              9.2.3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0.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0.1.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10.1.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讓人后,可以轉讓抵押物;

              10.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0.2.1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10.2.2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情況下,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

              10.2.3若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應依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2.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抵押財產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查和了解;

              10.2.5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11.2上述第11.1條款的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11.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其他

              12.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且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雙方在本合同履行當中發生爭議,應當協議解決;協議不成的,雙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3上述《合同》無效或失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合同》無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責任;

              12.4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變更名稱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12.5本合同的某些條款或某些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或將來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該條款的其他內容的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反擔保抵押擔保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反擔字第:___號)

              甲方一(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電話:

              乙方(抵押權人):___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電話:

              鑒于乙方為借款人___向出借人___借款___萬元(借款合同編號為:___ )提供擔保,應乙方的要求甲方自愿提供反擔保,甲方和乙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擁有的房產土地抵押給乙方,作為乙方為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擔保的反擔保。

              第二條

              (1)抵押房產狀況:房產座落于___建筑面積___平方米,房產產權編號:______,房產權利人:___共有權人:___,抵押房產價值:___。

              (2)抵押土地狀況:土地位于______,土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土地證宗地號:g______,土地產權人:______,共有權人:______,抵押土地價值:______。

              第三條抵押房產土地反擔保的范圍: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項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墊付借款本金、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四條本抵押擔保的保證期限為乙方為借款人承擔擔保責任后________年。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應會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憑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文件、相關材料,以及有權登記部門出具的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托乙方保管。

              第七條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的,甲方應妥善保管、使用、維護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八條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向乙方申報以往向

              第三人提供擔保的情況,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

              第三人提供擔保。

              第九條甲方聲明與承諾如下:

              1、甲方保證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對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有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保證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為抵押擔保的標的物,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隱瞞出租、隱瞞共有等情形。否則,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額10%的違約金,如果給乙造成損失的,還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抵押物所有權人已仔細閱讀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協議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簽字已經過合法授權。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4、甲方保證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將會對抵押物的價值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查封、訴訟、扣押、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

              5、借款合同項下本息全部結清前,并經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設立其他任何擔保,亦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否則,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應及時將可能影響抵押物價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拆遷或其他爭議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過錯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應在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乙方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或提前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7、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抵押物的檢查。當抵押物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以及其他原因導致價值減少,足以影響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清償的,甲方應及時將情況告知乙方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前結清借款本息。

              8、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足額履行還款義務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后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處置、變現抵押物的,甲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及相關手續。

              9、抵押物權存續期間,抵押物被列入拆遷范圍的,甲方應在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遷補償金或置換財產繼續作為抵押財產,不足部分甲方應在達成拆遷協議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條件的抵押物重新辦理抵押登記或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10、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與

              第三人就抵押物發生任何糾紛的,須在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足額賠償責任。

              第十條如借款期限屆滿,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的,乙方應自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辦理解壓手續。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委托人(簽字):授權委托人(簽字):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抵押擔保合同3

              抵押人: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住所地:

              抵押權人: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住所地:年____月____日

              (以下稱主合同借款人)向 (以下稱主合同貸款人)申請辦理了人民幣 萬元的 貸款業務,期限為 個月。《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編號為 。 乙方為主合同借款人的該項借款向主合同貸款人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為 。為了確保乙方權益不受侵害,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依據《物權法》、《民法典》、《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抵押反擔保的主合同債權種類、數額、貸款期限:

              二、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狀況等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位于 。基名稱、數量、價值詳見抵押物清單。(該抵押物清單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抵押物價值的確認及抵押率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經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或經乙方所認可的中介機構評估,在本合同簽字之日的評估價值為 。抵押率為 %,雙方暫確認的權利價值為 ,但最終的權利價值以抵押實現時抵押物的實際價值為準。若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特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若甲方拒絕,乙方有權通知主合同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抵押反擔保的范圍本合同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

              1、乙方為主合同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等;

              2、乙方與主合同借款人簽訂的《協議書》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評審費、違約金、賠償金等;

              3、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執行費、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4、從乙方代償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全部抵押反擔保義務之日止甲方應付的違約金及其他應付費用。

              五、抵押反擔保期間本合同所確定的抵押權與其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其抵押權也一并消滅。

              六、甲方的保證與承諾

              1、甲方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借款的情況,了解本合同中抵押人的責任,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本合同項上意思表示真實。

              2、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特擁有完全、有效與合法的財產權利。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對抵押物做出過任何嫠及事實上的處分。特別是未在抵押物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讓與第三人。本合同簽訂前未對抵押特做出任何法律及事實上的處分。特別是未在抵押特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讓與第三人。本合同簽訂前抵押物不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等不利于乙方抵押權實現的任何情況。

              3、本合同簽訂前,如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特已出租,甲方應將租賃合同交乙方驗證并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特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出借或轉讓行為不得對抗乙方的抵押權。

              七、抵押相關事宜的約定

              1、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本合同項下抵押特的全部有效法律證明文件及有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將抵押特的權利憑證或權屬證明文件的原件交付乙方。

              2、甲方應嚴格按法律的規定和本合同中的約定,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到抵押權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權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特的他項權證書或抵押權登記憑證交由抵押權人執管。如甲方違反本約定造成抵押特登記記載的內容與抵押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并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同時,若甲方示按照前述約定在____日內到抵押權登記部門辦理登記的。乙方可請求甲方賠償損失或者請求其繼續履行辦理抵押登記的義務。

              3、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特,負責抵押特的維修、保養,保持抵押特完好無損。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有權要求甲方避免抵押特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抵押期間,因抵押特產生的相關費用(如倉儲、維修、保養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4、在抵押期間,若抵押特發生滅失,毀損或者被征用的情況,甲方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在事發后兩日內將此情況書面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該抵押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的申領手續。若甲方違反此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外重新廟宇或增加抵押物,以確實保障乙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1)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2)因抵押特的價值減少、匯率變化或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率高于本合同約定。

              3)抵押特遭受損失。若甲方拒絕,乙方有權通知主合同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等。

              7、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饋贈、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等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經乙方書面同意,處分抵押特所得價款,應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在承擔保證責任,為主合同借款人代償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后,有權處分抵押物,并從處分抵押特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主合同貸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

              2、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已到,主合同借款人未依約歸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九、抵押權的實現主合同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甲方雙方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在乙方代償后,甲、乙雙方應在乙方代償的____日內協商將抵押物折價處理或在前述約定的____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授權乙方對抵押物予以拍賣、變賣處理,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不得設臵任何障礙。對抵押財產折價價款或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乙方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乙方處分抵押物所得,不足以補償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所代償的全部金額的,乙方有權依法另行追償,在補償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

              十、抵押物的保險如乙方需要,甲方應到乙方指定或認可的保險機構辦理抵押物的`全額保險手續,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期限至少且必須長于乙方與主合同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中的保證期限。在保險有效期內,乙方為該抵押物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甲方應將保險單據交由乙方保管。抵押財產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受償。

              十一、清償順序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依次分配:

              1、甲方尚未支付的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執行費、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咨詢費、差旅費、拍賣費、變賣費用、運輸費、勞務費等:

              2、乙方為主合同借款人代償的貸款本自及乙方代償的其他款項;

              3、甲方及主合同借款人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及除本條前兩款規定外甲方在其抵押反擔保范圍內應付的其他費用;

              4、清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分返還甲方。

              十二、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因所作保證與承諾不實而影響乙方抵押權的實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若主合同借款人至期未能償還主合同下的借款或發生甲乙雙方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為主合同借款人代償后,乙方依法成為甲方的債權人,并有權依法向甲方追償。甲方應在乙方代償后兩日內按照約定履行抵押反擔保義務。若甲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履行抵押反擔保義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第____日起,每天按乙方向銀行代償的全部債務金額的余額的萬分之五計收。

              4、甲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物的保險,影響乙方抵押權的實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約定,影響乙方抵押權的實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對未履行完畢的本合同義務仍須繼續履行。

              十三、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作一定修改補充的,甲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項下的所有權益。

              十四、無論主合同及擔保合同的效力如何,甲方仍在抵押反擔保范圍內對乙方因履行前述《保證合同》而產生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十五、生效條款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所指向的抵押權是否生效與本合同的效力無關。若因本合同中約定的抵押物存在權利瑕疵而未能辦理抵押登記的,在其事由消除后,乙方依然得向甲方主張辦理抵押權登記之權利。同時,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亦不因抵押物未能辦理抵押權利登記而歸于無效。對以上約定,雙方當事人均無異議。

              十六、爭議的解決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十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八、補充說明條款本合同中所指的《借款合同》包括所有與銀行貸款業務相關的,能夠確定借貸法律關系的合同;本合同中的《保證合同》則指所有與前述借款合同配套使用,能夠確定保證法律關系的合同或合同條款。

              十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各方簽字蓋章:

              抵押人(蓋章):

              抵押權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抵押擔保合同4

              編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

              1.乙、丙雙方已簽訂《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由乙方為丙方向(以下簡稱債權人)申請的為期年,金額計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的貸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2.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后自身擔保債權的實現,經各方充分協商,甲方愿意以其擁有所有權的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并承擔反擔保責任。

              為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釋義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權人,也是為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保證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系中的反擔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債務人是指對債權人負有債務并由乙方為該債務提供了保證擔保的被保證人。

              4.本合同中的債權人是指對債務人擁有債權并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證擔保的債權人。

              第二條、抵押標的

              甲方以下列財產作為反擔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稱:

              2.抵押物數量:

              3.抵押物所在地:

              4.房屋所有權證:

              第三條、抵押物事項

              1.雙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2.該抵押物的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第四條、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反擔保范圍為《委托保證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擔保證責任而向貸款銀行償付的所有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支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向貸款銀行或第三方償付的與追索該項貸款有關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費用)、丙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在追償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乙方獲得清償前所產生的代償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銀行的基準貸款利率計算;相關裁判文書裁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的,應當依法支付,如遇基準貸款利率和加倍遲延履行利息兩種情形并存時,以金額高者為準。

              第五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其對抵押物享有獨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甲方保證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前不存在任何現實或潛在的爭議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訴訟或仲裁。

              3.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售、贈與、重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并不得實施減少或降低抵押物價值的行為。

              2.由于甲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新的擔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權在甲方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

              3.在抵押期間,甲方對設定的抵押物應須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5.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鑒定、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抵押登記手續

              抵押需要辦理登記的,則甲、乙、丙三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同時共同到財產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正式登記手續,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記證明。委托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費用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費用由丙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15日內未受丙方清償的,乙方可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變賣該抵押物(抵押物價值由乙方委托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并以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變賣后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向丙方追償。

              在抵押、質押、保證等各種反擔保方式并存的情況下,乙方向各反擔保人的追償無順序限制。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款約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抵押物,同時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價值總額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3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滅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第3款的約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將抵押物恢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則乙方有權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擔保,同時有權要求甲丙雙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以及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丙雙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諾和保證條款。

              (2)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或義務、責任。

              (3)丙方未能向債權人償還債務而使債權人向乙方主張代償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關閉、解散或破產。

              (5)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采取查封、凍結、拍賣或采取其他強制執行措施。

              甲方、丙方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行為或危害乙方正當利益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

              丙方擅自與貸款銀行變更借款合同。

              丙方擅自提前向貸款銀行還款。

              甲方、丙方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現上述違約行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還款并導致乙方代為清償的,則乙方有權在任何媒體(包括但不限于報紙等紙質媒體、網絡媒體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單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違約行為及違約事實。

              第十條、合同的獨立性

              1.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當然解除或終止。

              2.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上級單位的指令,或各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減輕或免除。

              3.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發生合并、分立、重組、破產、解散、撤銷等事項或變更企業有關登記事項而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繼人繼續承擔反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國業已公布并正在執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后生效。

              2.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須經三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債務人歸還對債權人的全部債務或甲方的擔保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后終止。

              第十四條、其他

              第十五條、文本及簽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及相關機構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簽訂。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房地產抵押物清單

              編號:

              抵押物名稱所在地

              產權人產權共有人

              面積用途

              權證名稱

              及編號

              評估值抵押價值

              上述抵押物可作抵押價值合計:人民幣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抵押人(簽字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反擔保抵押擔保合同5

              經 ××銀行(下稱貸款方)與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自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元,用于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計算。

              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按期、按數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規定,并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并以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貨款本息,又特寫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追償。

              第五條 抵押財物由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復設置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發間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七條 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處程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表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利息。并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 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份,借、貸、保證人各執__份。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反擔保抵押擔保合同6

              擔保人:______,性別____,生日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被擔保人:______,性別____,生日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擔保人______,系被擔保人______的(____),擔保人_____ ,和被擔保人共同出資購買了由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的坐落于____________單元____樓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的成套住宅(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約備案號:____________ 二手房:房產證號: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壹套,支付上述房屋的首付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 ,該房屋產權份額擔保人占% 被擔保人占%,現被擔保人______準備向北川住房公積金中心處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以支付上述房屋的購房余款,擔保人自愿以該房屋自己所擁有的產權全額作為被擔保人______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抵押擔保,擔保人對房產抵押的.有關事宜保證如下:

              1、擔保人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借合同)的全部內容予以認可。

              2、擔保人同意以所有的房產份額全部給被擔保人抵押向北川住房公積金管理處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3、如被擔保人不能按期支付貸款本息,擔保人自愿承擔上述房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償還責任,并承擔因抵押擔保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如被擔保人有其他違約行為導致處分抵押房產的,擔保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擔保人: 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抵押擔保合同7

              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為擔保甲方與乙方之間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協 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與______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 書規定的.____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萬 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萬元。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號的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 該房 產面積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

              第三條 抵押物擔保范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 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抵押權人的義務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 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 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 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反擔保抵押擔保合同8

              編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

              1.乙、丙雙方已簽訂《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由乙方為丙方向(以下簡稱債權人)申請的為期_____年,金額計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小寫_____元)的貸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2.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后自身擔保債權的實現,經各方充分協商,甲方愿意以其擁有所有權的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并承擔反擔保責任。

              為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釋義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權人,也是為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保證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系中的反擔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債務人是指對債權人負有債務并由乙方為該債務提供了保證擔保的被保證人。

              4.本合同中的債權人是指對債務人擁有債權并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證擔保的債權人。

              第二條抵押標的

              甲方以下列財產作為反擔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稱:

              2.抵押物數量:

              3.機動車牌:

              4.機動車登記證書編號:

              5.車輛識別代號:

              6.其他:機動車所有人

              第三條抵押物事項

              1.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系指甲方擁有并提供用于為乙方設定反擔保抵押的財產,以及該財產的孳息、附加物、和替代物等。

              2.抵押物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該等價值金額僅供抵押登記之用,并不作為乙方或其他有權方依據本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對乙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3.如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抵押物被甲方處分,則乙方抵押權自動及于甲方同類同價值的抵押物之上。

              第四條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反擔保范圍為《委托保證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擔保證責任而向貸款銀行償付的所有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支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向貸款銀行或第三方償付的與追索該項貸款有關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費用)、丙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在追償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乙方獲得清償前所產生的代償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銀行的基準貸款利率計算;相關裁判文書裁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的,應當依法支付,如遇基準貸款利率和加倍遲延履行利息兩種情形并存時,以金額高者為準。

              第五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其對抵押物享有獨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甲方保證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前不存在任何現實或潛在的爭議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訴訟或仲裁。

              3.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售、贈與、重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并不得實施減少或降低抵押物價值的行為。

              2.由于甲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新的擔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權在甲方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

              3.在抵押期間,甲方對設定的抵押物應須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5.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鑒定、運輸、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抵押登記手續

              抵押需要辦理登記的,則甲、乙、丙三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同時共同到財產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正式登記手續,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記證明。抵押物的評估費用、保險費用、委托辦理抵押手續的費用和辦理抵押手續的費用等所有費用由丙方承擔。

              主債權起始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該期限僅供抵押登記之用,實際借款期限以丙方和貸款銀行簽訂的授信/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期限為準。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15日內未受丙方清償的.,乙方可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變賣該抵押物(抵押物價值由乙方委托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并以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變賣后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向丙方追償。

              在抵押、質押、保證等各種反擔保方式并存的情況下,乙方向各反擔保人的追償無順序限制。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款約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抵押物,同時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價值總額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3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滅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第3款的約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將抵押物恢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則乙方有權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擔保,同時有權要求甲丙雙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以及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丙雙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諾和保證條款。

              (2)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或義務、責任。

              (3)丙方未能向債權人償還債務而使債權人向乙方主張代償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關閉、解散或破產。

              (5)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采取查封、凍結、拍賣或采取其他強制執行措施。

              (6)甲方、丙方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行為或危害乙方正當利益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

              (7)丙方擅自與貸款銀行變更借款合同。

              (8)丙方擅自提前向貸款銀行還款。

              (9)甲方、丙方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現上述違約行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還款并導致乙方代為清償的,則乙方有權在任何媒體(包括但不限于報紙等紙質媒體、網絡媒體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單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違約行為及違約事實。

              第十條、合同的獨立性

              1.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當然解除或終止。

              2.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上級單位的指令,或各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減輕或免除。

              3.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發生合并、分立、重組、破產、解散、撤銷等事項或變更企業有關登記事項而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繼人繼續承擔反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國業已公布并正在執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后生效。

              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須經三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債務人歸還對債權人的全部債務或甲方的擔保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后終止。

              第十四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公證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已經對強制執行公證的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確了解。

              1.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愿向公證機關申請辦理本合同公證并申

              請賦予其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費用由丙方負責。

              2.甲方確認:保證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反擔保義務,若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而導致乙方按照《委托保證合同》的規定為其發生代償,甲方保證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反擔保還款義務,否則,甲方將自愿放棄抗辯權并接受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3.丙方確認:如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而導致乙方按照《委托保證合同》的規定為其發生代償,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并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4.甲方保證:如住所、通訊地址等發生變更時,將及時通知乙方,否則,不論甲方是否收悉乙方發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況下,均可視為甲方已收妥并自愿放棄對乙方所負通知義務的抗辯權。

              5.丙方保證:如住所、通訊地址等發生變更時,將及時通知乙方,否則,不論丙方是否收悉乙方發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況下,均可視為丙方已收妥并自愿放棄對乙方所負通知義務的抗辯權。

              6.甲、乙、丙三方關于強制執行的約定優先于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條款。

              (二)、執行證書的申請

              根據本第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乙方有權向公證機關申請簽發執行證書。并持有該證書向乙方所在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的抵押物及丙方的財產而無須經過訴訟程序。

              第十六條、文本及簽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陸份,甲、乙、丙、公證處四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簽訂。

              甲方:

              代表人/受權人(簽字):

              乙方: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代表人/受權人(簽字):

              丙方:

              代表人/受權人(簽字)

            反擔保抵押擔保合同9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經營周轉需要向銀行提出借款申請但又提供不了銀行要求的相應抵押物,請求甲方將其所有的位于____區路號面積為平方米的房屋(房產證號)為其借款合同的抵押擔保,雙方經協商,就此達成如下協議:

              一、抵押物:

              ____區路號面積為平方米的房屋(房產證號)。

              二、借款擔保:

              1、借款:乙方用甲方房屋向銀行提出的抵押借款應單獨作為一筆借款,單獨簽訂借款合同,借款金額不得超過甲方房屋現行市場價(或按銀行要求進行評估的評估價),如超出,超出部分甲方不在房屋價值外承擔任何擔保責任,借款時間不得超過年,在此時間內,如乙方還清借款后又需再次借款,未經甲方另行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本協議房屋擅自做抵押。

              2、甲方同意為乙方的前款借款以本協議第一條房屋提供抵押擔保,并協助乙方及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三、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

              1、作為借款抵押物的房屋其所有權、使用權等均屬甲方,乙方不得以本協議為依據對房屋提出任何權利主張。

              2、乙方應確保所借款項用于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協議中約定的用途,如改變借款用途,一經發現,按本協議其向銀行所借款項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借款到期后,乙方應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即時向銀行歸還借款及其利

              息,如逾期還款,按應還借款及其利息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銀行如因乙方未按約定還清借款及其利息而行使抵押權,如由此導致甲方對抵押房屋所有權的喪失,乙方應按甲方喪失房屋所有權時抵押房屋的市場價(不扣除折舊和土地使用年限)和裝飾的價值(不扣除折舊)總額的120%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按其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借款及其利息,同時應主動或協助甲方辦理抵押登記的注銷,并由甲方收回全部房屋所有權憑證,如有違反,乙方按本協議其向銀行所借款項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其他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自各方簽字(蓋X)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抵押擔保合同10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以下簡稱借款人/委托人)與乙方簽署的編號為_的《委托擔保協(以下簡稱債權人/受益人)的?貸款?(貸款/履約/其他)提供擔保,現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財產抵押給乙方作為反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抵押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項下反擔保的主債權:為借款人/受托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債權人/受益人所申請的期限為?金額為?人民幣?(幣種)議書》(以下簡稱協議)中的規定,因乙方為?(以下簡稱借款人/委托人)向元的?貸款?(貸款/履約/其他)。

              第二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附后)

              名稱:。產權證書編號/車輛登記證書編號:,車駕號:。面積/數量:。抵押物評估值:。所有權人:。所在地:。

              第三條、本協議下的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中的(幣種)人民幣(金額)$萬元和其產生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如本協議下抵押物的最終變現價值大于前述反擔保的金額時,?甲方承諾在抵押物實際變現價值的范圍內對反擔保的主債權承擔責任。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債權人/受益人償還擔保債務之日后兩年止。

              第五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之抵押物依國家法律規定擁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該抵押物在本協議達成之前未設定抵押,在抵押給乙方的期間內亦不再設定抵押,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物的所有權證書原件交由乙方保管。該抵押物所有權證書原件甲方保證于本協議簽訂之時交于乙方。

              第六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或處分權,甲方保證抵押物不存在共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爭議、被監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實現抵押權的情況。同時,甲方保證抵押物上也未設立任何抵押權或質押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第七條、抵押物總值為(幣種)人民幣(金額)?萬元,按抵押率100%(百分之百)折算,可暫作抵押反擔保價值人民幣(幣種)?萬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八條、在抵押期內,甲方應對抵押物辦理財產保險。抵押期內,該筆保險的唯一受益人為乙方,投保期限至少應長于乙方開具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的有效期六個月,并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條、如果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約定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承擔代償責任的,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二十一條規定之方式折價、變賣、拍賣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并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第十條、在抵押物發生滅失、毀損、被征用或者其他損害的情況下,乙方(即抵押權人)有權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者其他款項優先受償。如果上述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款項不足以擔保乙方債權的,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與不足部分價值相當的擔保物。

              第十一條、本抵押協議書及有關資料,乙方認為有必要的,應經公證機關對其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公證。本協議書項下的抵押物依法需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日內到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十二條、抵押物的咨詢、公證、見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負擔。?第十三條、凡屬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甲方負責保管。在抵押期內甲方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拆遷、出租、出售、互易、轉讓、贈與、清償、出資、重復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如經乙方書面同意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甲方應將其取得的全部價款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轉入乙方賬戶。處分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甲方必須提供相應的反擔保,否則無效。

              第十三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耗,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在抵押期間,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或其他影響抵押物價值變化的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并限在____日內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其他經乙方認可的等值的財產(凈現值相等)作為抵押物。甲方違反本約定的,乙方有權提前實現抵押權。

              第十五條、在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立即行使抵押權:

              1.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約定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義務。

              2.委托人/借款人未按照與乙方簽訂的《委托擔保協議書》履行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4.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停業、歇業、申請破產、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的;

              5.委托人/借款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權人債權登記的情形;

              6.委托人/借款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將無法償還主合同債務

              7.委托人/借款人下落不明或變更住所致使乙方無法向其主張權利的

              8.甲方無力保持抵押物的完整和良好狀態的;

              9.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其他事件。

              第十六條、處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在內)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從處理抵押物所得多于擔保債權的價款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均應賠償守約一方因此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守約方因處理該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律師費損失在內的一切損失。

              第十八條、甲方發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九條、本抵押協議不因主合同和《委托擔保協議書》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本抵押協議不受主合同效力影響,本抵押協議始終有效。若有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應提前十天書面通知雙方,在達成新的協議之前,本協議仍然有效。

              第二十條、甲方同意乙方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方式實現抵押權:

              1.以抵押物折價方式實現抵押權。乙方可與甲方協議,按協議價格受償,也可按照乙方委托的具有相應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的價格受償。甲方對乙方委托的評估機構和該機構作出的評估價格不提出反對或異議。

              2.以變賣抵押物方式實現抵押權。乙方可自行或委托甲方或中介機構找買主,也可標售抵押物。變賣價格的確定,適用本條前款的約定。

              3.以拍賣方式實現抵押權。乙方有權委托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具備相應資格的拍賣企業拍賣抵押物,甲方對乙方選定的拍賣企業不提出反對或異議。乙方可按屆時未清償的主合同的債務總額或不低于該數額?%的比率提出拍賣保留價,也可不提出拍賣保留價。凡依此進行和成交的拍賣,甲方同意接受。如拍賣未成交,乙方有權委托該拍賣企業或其他拍賣企業再行拍賣。

              第二十一條、甲方保證乙方為上述抵押反擔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權利。若甲方對提供的上述反擔保抵押物在本協議書簽訂前或簽訂之后有重復抵押、再抵押、轉讓、轉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行為,則甲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以下第項規定的方式解決爭議: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抵押協議按以下約定的方式生效:

              1.甲方(抵押人)是自然人的,自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XX后生效。

              2.甲方(抵押人)是法人的,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XX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特別提示:乙方已將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向甲方做了提示,并應甲的要求在本協議中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協議的每一條款均進行了研究和分析,甲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已做了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各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地址:地址:

              聯系人/電話:聯系人/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抵押擔保合同11

              甲方一(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電話:

              乙方(抵押權人):_________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電話:

              鑒于乙方為借款人_________向出借人______借款______萬元(借款合同編號為:______ )提供擔保,應乙方的要求甲方自愿提供反擔保,甲方和乙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擁有的房產/土地抵押給乙方,作為乙方為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擔保的反擔保。

              第二條

              (1)抵押房產狀況:房產座落于______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房產產權編號:______,房產權利人:______共有權人:______,抵押房產價值:______。

              (2)抵押土地狀況:土地位于______,土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土地證宗地號:______,土地產權人:______,共有權人:______,抵押土地價值:______。

              第三條

              抵押房產/土地反擔保的范圍: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項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墊付借款本金、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四條

              本抵押擔保的保證期限為乙方為借款人承擔擔保責任后二年。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應會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憑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文件、相關材料,以及有權登記部門出具的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托乙方保管。

              第七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的,甲方應妥善保管、使用、維護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八條

              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向乙方申報以往向第三人提供擔保的.情況,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承諾如下:

              1、甲方保證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對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有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保證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為抵押擔保的標的物,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隱瞞出租、隱瞞共有等情形。否則,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額10%的違約金,如果給乙造成損失的,還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抵押物所有權人已仔細閱讀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協議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簽字已經過合法授權。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4、甲方保證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將會對抵押物的價值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查封、訴訟、扣押、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

              5、借款合同項下本息全部結清前,并經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設立其他任何擔保,亦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否則,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應及時將可能影響抵押物價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拆遷或其他爭議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過錯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乙方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或提前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7、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抵押物的檢查。當抵押物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以及其他原因導致價值減少,足以影響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清償的,甲方應及時將情況告知乙方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前結清借款本息。

              8、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足額履行還款義務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后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處置、變現抵押物的,甲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及相關手續。

              9、抵押物權存續期間,抵押物被列入拆遷范圍的,甲方應在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遷補償金或置換財產繼續作為抵押財產,不足部分甲方應在達成拆遷協議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條件的抵押物重新辦理抵押登記或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10、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與第三人就抵押物發生任何糾紛的,須在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足額賠償責任。

              第十條

              如借款期限屆滿,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的,乙方應自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辦理解壓手續。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托人(簽字):

              授權委托人(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反擔保抵押擔保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以下簡稱“主合同”)。依主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主合同向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銀行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向銀行履行擔保責任后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 擔保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具體情況如下: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 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主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質押權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在合同雙方當事人簽章后日之內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并承擔登記費用,甲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若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簽章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甲方有權請求乙方辦理登記;若因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使本合同無法生效或者無法發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于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該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同時有權就扣押抵押物的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并自該通知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抵押期間,乙方轉讓已經登記的抵押物但未將該轉讓事宜告知甲方或者未將該物已經抵押的事實告知受讓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乙方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7)若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8)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轉讓行為在轉讓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2)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承擔將該扣押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義務,如甲方不為此通知義務,甲方無權要求乙方返還法定孳息清償義務人向乙方所為之清償;

              (5)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業秘密;

              (6)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財產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2)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轉讓抵押物,但應該同時履行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第(3)項規定的義務。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上不存在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禁止作為抵押物財產的情況;

              (2)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財產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抵押期間,乙方轉讓已經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乙方未告知甲方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償。

              (4)若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應依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抵押物因第三人行為而致價值減少的,甲方亦有權請求乙方另外提供與其所得賠償金相當的擔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抵押財產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撓行為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各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反擔保抵押擔保合同13

              合同編號: 年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山西xx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同意為借款人 與貸款人xx開發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營業部簽訂的借款額為 萬元整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 )提供保證擔保,甲方愿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和連帶責任保證,作為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反擔保。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數額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與借款人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合同編號: 年號)約定的并由乙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兌等,擔保貸款額為 萬元整。

              第二條 合同的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時間 年。如借款人未還清欠款,本合同延長至還清欠款為止。

              第三條 反擔保的方式和范圍

              3.1甲方除提供抵押反擔保外,還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責任。

              3.2甲方提供擔保的范圍:為乙方根據《委托擔保合同》(合同編號: 年號)的約定應貸款人要求代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乙方的滯納金等。

              3.3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第四條 抵押物

              4.1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

              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乙方依本合同第八條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價值依據,也不構成乙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4.3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甲方交予乙方保管,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條 抵押登記

              5.1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到當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5.2抵押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有關抵押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3借款人按期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后,甲、乙雙方在《借款合同》履行完畢后的十五日內向原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本合同即行終止。

              5.4以上各項登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抵押物的占管

              6.1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6.2 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并立即采用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乙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七條 保險

              7.1 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甲方應當在有關保險機構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基本險及其他相關保險手續:保險期限不短于借款合同履行期,保險金額不低于主合同貸款本息。

              7.2 甲方應在保險單中注明,出險時乙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乙方權益的條款。

              7.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

              7.4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作為抵押財產存于乙方指定賬戶,或經乙方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8.1乙方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或將甲方房產轉戶到乙方指定的個人名下,抵頂未還借款。

              8.2 乙方依據本合同8.1處分抵押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質押;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抵押物,否則轉讓行為無效;甲方出租抵押物的,應書面通知乙方;甲方以抵押物饋贈第三人時應書面通知乙方,征得同意后并向乙方提供相應價值的擔保。

              9.2 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抵押物價值減少部分的其他擔保。

              9.3 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應當以獲賠償的范圍內向乙方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9.4 因國家建設需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甲方應當將所獲得的征用補償金提前清償借款,解除本合同;或將所獲得的補償金收益繼續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9.5 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發生爭議或出現其他變化,甲方應在事發后1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9.6 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財產保險、鑒定、估價、登記、過戶、保管及訴訟的費用。

              9.7 甲方履行完《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后,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 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能依約歸還貸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且乙方依據貸款人要求代償后,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責任。

              10.2 乙方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10.2.1 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10.2.2 扣除處分抵押物房產應交的各種稅費;

              10.2.3支付乙方應付的與《委托擔保合同》相關的一切費用和利息;

              10.2.4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乙方代償金額、占用費及相關費用時,乙方仍有權向借款人、抵押人追索欠款。

              10.3 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甲方。

              10.4 乙方有權對抵押人進行審查,對抵押物進行例行檢查。

              10.5 乙方有權向借款人收取評審費、擔保費、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實現抵押權,實現抵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和其他費用全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

              11.2 本合同獨立與《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不因其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責任和連帶責任保證的責任。

              11.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甲方應保證自己為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合法的所有者,甲方同時保證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對抵押物的處分;甲方還應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使用權瑕疵。

              12.2 如甲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本合同合同義務,導致乙方不能順利實現抵押權的,應向乙方承擔《借款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依照《擔保法》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13.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公證處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 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是在對《借款合同》及《委托擔保合同》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的基礎上,出于完全自愿的真實意思表示。

              13.6 甲、乙雙方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或糾紛而引起訴訟的,由榆次區人民法院管轄。 13.7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后,共同向公證處辦理合同公證手續,雙方同意由該公證處賦予本合同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乙方有權依法直接向榆次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公證費、執行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 附件

              14.1《抵押物清單》

              14.2《財產共有人承諾書》

              甲方(簽字):乙方(公章):山西xx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山西xx擔保有限公司

            反擔保抵押擔保合同14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債 務 人):

              丙方(抵 押 人):

              根據乙方與 銀行簽訂的 (編號)《 》,以及甲方與 銀行簽訂的 (編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乙方 萬元借款提供擔保。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產(以下簡稱抵押物)就 (編號)《保證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事項

              1.1 丙方提供抵押的房屋之所有權證號 ,該房屋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以下簡稱房屋)。

              1.2 丙方將房屋抵押給甲方時,該房屋所分攤或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給甲方。

              第二條、抵押物的價值確定及抵押反擔保價值確定

              2.1經xx評估公司評估, 房屋的評估值分別為xx,合計評估價值為xxx萬元,甲、乙、丙三方商定房屋的抵押價值總額為xx萬元。

              2.2乙方借款金額xx萬元,甲方為乙方擔保金額xx萬元,履債期限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丙方就保證合同金額中的(合計數)萬元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 本合同簽署前,甲、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的產權證書等相關資料交由甲方保管。

              3.2 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丙雙方負責到有關房屋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丙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4.1 上述 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貸款(或支付的票款)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 上述 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 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財產保全擔保費等。

              第五條、丙方的義務

              5.1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單證由甲方代為保管。

              5.2抵押期間,抵押物若發生滅失、毀損或被征用等情況時,丙方應自該情況發生之日起五日內通知甲方(抵押物發生被征用的情況時應自收到政府部門的相關文件通知之日起五日內通知甲方),且因此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仍應作為抵押財產,由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丙方不得動用。

              5.3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4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擅自出借、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

              5.5抵押期間,丙方負責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5.6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可以轉讓抵押物,轉讓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7丙方保證對抵押物享有合法、完全、有效的所有權,并且抵押物不存在共有、爭議、抵押、擔保、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等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的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四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應按房屋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6.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 %支付違約金,且可以向其主張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6.3除本條前兩款外,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任何一項義務與責任的,應按房屋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可累計計算),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4丙方違約時,乙方就該違約責任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乙方違約的,或者丙方發生破產、清算、涉及重大仲裁、訴訟等情形的,甲方可提前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丙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或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9.1甲方對丙方的任何通知應當按照下列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9.2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提前兩天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2.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若丙方或乙方為自然人時,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章并加蓋公章、丙方或乙方簽字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兩份,乙、丙兩方各執一份,登記主管部門留存一份。

              12.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不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合同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乙、丙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反擔保抵押擔保合同1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民間抵押擔保借款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事項:

              1、借款種類;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 __________);

              4、借款期限;

              5、借款利率;

              6、結息方式;

              7、還款方式。

              上述委托事項僅作為甲方在乙方辦理預約登記參考數,最終以甲方和貸款方自行協商、雙方簽訂的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條款為準。但借款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

              二、甲方辦理借款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1、借款人身份證、戶口本;

              2、房屋所有權證;

              3、房屋產權共有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及同意抵押擔保的書面授權文件;

              4、用于抵押擔保的房屋已出租的,應提供承租人已知悉該房屋用于抵押的證明文件;

              5、用住房抵押擔保借款的,應盡可能提供兩套住房產權證明或第二住所證明。

              甲方保證,上述資料合法、真實、有效。

              三、乙方協助甲方辦理以下事項:

              1、簽訂抵押擔保借款合同;

              2、房產評估;

              3、辦理公證手續;

              4、辦理房地產抵押合同;

              5、辦理借款資金和他項權證的.交接。

              辦理上述手續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以相關部門的收款發票為準)。

              四、乙方完成委托事項時(貸款方收到《他項權證》,甲方收到借款),甲方按借款額的3%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傭金。

              五、借貸業務流程:

              1、貸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簽訂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書;

              2、貸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3、貸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到房產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4、貸款人領到《房地產他項權證》,借款人領到借款。

              六、本合同在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后自行終止。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有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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