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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擔保合同

            時間:2025-11-20 20:32:51 擔保合同 我要投稿

            反擔保合同(優選)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反擔保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反擔保合同(優選)

            反擔保合同1

              擔保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擔保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乙方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甲方為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擔保,現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1條:保證反擔保的范圍

              乙方愿意按照《保證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并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規定,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且甲方承擔保證責任后,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全額支付:乙方未還清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支付的、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審計評估費等。)

              第2條:反擔保方法

              1、如果乙方人多,很多是獨立擔保人。

              2、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是獨立完整的,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如果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函又有物的擔保,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應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先要求乙方對該財產擔保范圍以外的余額承擔擔保責任,然后在該財產擔保實現后無法清償的債權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3條:反擔保期

              反擔保保證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付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4條:反擔保的有效性

              1、本合同是《保證合同》的從屬合同,但本合同的效力不受《保證合同》效力的影響。即使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保證合同》無效,反擔保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是持續的,不受乙方重大人身或財產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的影響。)

              第5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

              2、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擔保。

              第6條:乙方的權利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1、反擔保債務全部清償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經濟情況的監督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內,如發生下列情況,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違反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簽訂的信用合同;

              2、與乙方或乙方主要負責人有關的重大違紀、違法或索賠;

              3、乙方有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的;

              4、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未履行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或有債務或向第三方提供抵押和質押擔保;

              5、乙方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訴訟、仲裁等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付能力的情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在發生前書面通知甲方,并如實提交相關材料。經甲方審核并書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5、在保證期內,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保證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可能危及其保證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6、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時全權代表乙方辦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由此獲得的款項將優先用于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7條:違約和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構成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

              1、乙方未按約定履行擔保責任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規定的;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條款。

              默認處理

              違約后,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改正默認;

              2、有權從任何賬戶中扣除乙方擔保的`所有債務;若賬戶內貨幣的幣種與借款幣種不同,甲方有權根據當日外匯牌價兌換成借款幣種,用于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8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遲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遲給予的任何寬容或寬限,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甲方根據本合同及相關法律享有的所有權利,也不視為甲方對任何違約行為的許可或默許,也不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當前或未來的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第9條:通知

              乙方如變更地址、電話號碼和傳真號碼,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如按上述地址向其發出通知,則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用中文。

              第10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根據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語、相關條款、交易習慣和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含義。

              第11條:適用法律和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或糾紛,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12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第13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反擔保合同2

              委托人: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已與乙方就該項目簽訂《委托擔保合同》。甲方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是《委托擔保合同》的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條反擔保存款

              1.甲方應在簽訂《委托擔保合同》后3天內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并交付保證金,保證金按保函擔保金額的5%存入,總額為人民幣(¥元)。

              2.保證金在甲方未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編號,以下簡稱主合同)約定的義務及解除乙方的擔保責任前,由乙方監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處分或退款。(那我的押金照這句話不能退?)

              3.如果乙方因甲方違約而承擔擔保責任,乙方有權直接使用保證金履行擔保責任,支付擔保受益人提出的損失賠償和違約金,或賠償乙方損失,實現債權和違約金,甲方對此無異議。

              乙方使用保證金承擔擔保責任并支付相關費用后,未達到本條第1項規定比例的,應向甲方發出補充保證金通知書,甲方應在收到通知書后三日內補足保證金。逾期的,乙方按日支付定金總額的2%作為違約金。

              如上述保證金不足以支付本項第1款所述的賠償和費用,乙方將向甲方發出《追償通知書》,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內將不足部分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并補足保證金。逾期支付上述款項及保證金的,每日按應付款項及保證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金返還

              1.在保證期內,如果甲方忠實履行主合同和保函規定的義務而未引起任何索賠,乙方應在解除乙方保證責任后七個工作日內將反擔保保證金退還給甲方,甲方應將原始保函退還給乙方并提交完整的退保資料。乙方存款期間,不收利息。

              2.若甲方的行為導致乙方履行擔保責任,且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后有反擔保保證金余額的,在擔保期限屆滿、擔保期滿后,乙方應按上述程序將擔保余額返還給甲方。

              3.返還保函時,甲方應提交以下材料:(1)保函原件;(2)工程竣工驗收證書;(3)甲方向乙方出具的保證金資金兌換的財務憑證原件

              第三條其他反擔保措施

              除向乙方交存保證金外,甲方還應向乙方提供如下第一份反擔保。

              1.項目負責人對甲方在委托擔保合同和反擔保合同項下的合同義務承擔連帶保證,并出具第三方反擔保(附后)。

              2.第三方法人對甲方在委托擔保合同和反擔保合同項下的合同義務承擔連帶保證,并出具《第三方法人反擔保書》(附后)。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抵押或質押反擔保,雙方另行簽訂抵押或質押反擔保合同。

              4.如甲方發生重大違約或財務狀況惡化,乙方可要求甲方提高擔保率、增加反擔保保證金或提供其他新的反擔保,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陳述和保證

              1.甲方承諾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陳述;甲方承諾已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批準,出具本反擔保。

              2.在乙方保證責任解除前,如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應在事件發生后7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1)甲方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其他經濟合同項下的違約行為;

              (2)發生與甲方或甲方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現場施工負責人有關的重大違紀、違法或索賠事件;或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惡化;

              (3)在乙方保證責任解除前,甲方有股權轉讓、法定代表人變更、公司章程變更、合并、分立、破產、清算、改制、注銷或啟用公章、重要資產轉讓或向第三方提供擔保、抵押或質押擔保等情形;

              (4)甲方已經或即將出現在訴訟或仲裁中,或已經采取訴訟保全和執行措施;(5)其他可能影響甲方財務狀況和償付能力的情況。

              3.甲方承諾郵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聯系人等。甲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是有效的聯系方式,乙方根據上述聯系方式郵寄和傳真的文件視為有效送達。上述聯系方式如有變更,甲方應在變更日后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如果通知不及時,乙方根據原聯系方式發送的郵件和傳真視為有效送達。

              第五條保險后監管

              1.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套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項目部成員名單、主要施工機械設備進場等原件。用于乙方的保險后監管;

              2.開工后,甲方應于每月5日前向乙方提交上月進度報告、完成工程量及下月施工計劃;如遇重大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工期延期、工期延誤、停工、質量問題、安全事故、不可抗力、業主或管理部門的處罰、通知和整改,應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如發生拖欠工程款、索賠和反索賠、工期延誤、簽證困難等情況。,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專業人員協助辦理。

              3.在乙方保證責任終止前,為防范和控制風險,乙方有權向甲方公司和項目部的任何工作人員和現場人員了解項目的施工情況和財務狀況。甲方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應給予支持和配合,如實陳述相關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4.乙方有權參與或采取以下監管措施,甲方同意無異議提供支持和協助:

              (1)乙方有權參加甲方的定期工程會議、圖紙會審會議、監理會議等工程會議,并可參加或參加袖手旁觀的中間驗收、隱蔽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工程結算等重要事項。

              (2)乙方有權向項目管理部成員、施工負責人和現場人員了解項目情況,閱讀和復制相關書面材料,并取樣化驗;乙方有權了解甲方公司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和復制公司和項目部的財務報表、有關財務憑證、工資花名冊、物資供應和支付以及合同文件。甲方公司和項目部應予以協助和配合。

              (3)如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困難、財務損失、重大質量安全問題、施工負責人逃逸、拖欠民工工資或材料、停工待查等。,甲方應在事件發生后三天內通知乙方,乙方可采取接管工程、派遣技術人員、更換施工隊伍等措施,避免事態擴大和損失。

              5.分包、分包(包括勞務分包)、內部承包、與第三方合作施工、團隊承包等。,甲方應在上述施工關系確定之日起三日內通知乙方,并將相關書面合同文件的復印件送乙方備案。項目經理、項目部成員、施工負責人、與業主的補充施工協議等發生變化時。,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備案相關文件。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支付《委托擔保合同》約定的保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反擔保保證金,則甲方應每日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額(保費或保證金)2%的違約金。

              2.若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則每發生一次違約,甲方應按保函金額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和解除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變更和解除,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3.本合同生效后,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或解除本合同。

              第8條爭端的解決

              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補充規定

              1.本合同所指的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賠償和追償期間發生的費用、乙方人員的交通和差旅費、檔案檢索費、公告費、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鑒定費、律師代理費、拍賣傭金、相關中介費及其他費用。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3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帳戶: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帳戶: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詳見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佰分之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代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意識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__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省(市)_______市_______縣(區)

            反擔保合同4

              甲方(借款擔保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反擔保人):

              根據擔保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自愿簽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丙方自愿為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借款人申請萬元的借款向甲方進行反擔保,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丙方反擔保責任范圍,包括貸款本金及該筆貸款所發生的罰息(從代償之日起至還清上述款項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三、乙方借款到期且未履行《借款合同》約定償還借款的,由丙方代為償還借款本金、罰息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四、丙方承諾在甲方代乙方償還借款后兩個月內,履行連帶保證責任,丙方如逾期不履行連帶法律責任,則按照本合同以及公證書的約定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五、丙方保證責任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代乙方償還借款之日后兩年止。如甲乙雙方就還款時間達成延期協議的,丙方的反擔保責任期限順延至到期后兩年

              六、丙方授權其所在單位,可以扣收丙方工資用以歸還乙方沒有歸還的貸款本金、罰息、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七、甲方向乙方和丙方發出履約情況調查函的地址,以本合同中各自簽定的聯系地址為準。如乙方和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經營地址、聯系地址、電話、工作單位變更,必須在5日內親自到甲方辦公場所,以書面形式履行告知義務。如未告知,則乙方和丙方不得以聯系地址變更沒有收到履約情況調查函為由提出抗辯。

              八、甲、乙、丙三方如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丙方:

              日期:

            反擔保合同5

              除非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特別約定,否則反擔保合同因擔保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另外,反擔保合同亦可因為自身違反《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強制性和禁止性規定而無效。反擔保合同無效,并不意味著反擔保人可以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民事賠償責任的承擔問題必須區分不同情形來分析。

              首先,如果反擔保無效是由于主合同無效導致本擔保合同無效進而使反擔保合同無效時,要將三個合同關系結合起來加以考慮,即主合同關系、擔保合同關系和反擔保合同關系。依據《關于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因主合同無效致使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有過錯時,其應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此時,擔保人可以在承擔賠償責任之后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反擔保人無過錯的,反擔保人無需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人有過錯的,是指反擔保人對擔保合同無效有過錯的情形,此時,反擔保人的責任范圍應不超過擔保人所承擔的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部分的1/3。

              其次,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導致反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此時,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反擔保人無過錯的',反擔保人無需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人有過錯的,此時,反擔保人的責任范圍應不超過擔保人所承擔的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若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未清償部分的1/2。反擔保人無過錯的,反擔保人無需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人有過錯的,此時,反擔保人的責任范圍應不超過擔保人所承擔的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部分的1/3。

              再次,主合同、擔保合同有效而反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主合同、擔保合同有效而反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反擔保人與債務人對擔保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擔保人、反擔保人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反擔保合同6

              股權質押反擔保合同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1、甲方根據 公司與貸款人 銀行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合同編號: )以及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 (以下稱保證合同,編號: ),乙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 公司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權;

              為確保乙方擔保債權的實現,甲方愿意為乙方提供股權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權利、義務,依據《公司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設立的 公司的股東,持股比例為 %,有權簽訂本協議并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并且已經適當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

              1.2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合同對 公司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任何及所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權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3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并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擔保權利。

              1.4 除非經質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 公司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6甲方保證,已向乙方真實披露了 公司的財務狀況,并擔保 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確定的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

              1.7 甲方承諾,一旦 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1.8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第二條 質押物

              2.1 甲方將其對 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為對乙方擔保債權實現的反擔保。

              2.2 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入乙方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3.1 乙方代 公司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等;

              3.2 公司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及乙方為實現質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鑒定、公證、處置質押物等的費用)等;

              第四條 質押權的存續期間

              4.1 質押權的存續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質押權存續期間隨之中斷。

              第五條 出質登記

              5.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辦妥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并將出質登記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6.1 甲方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如出質證明書等)。當 公司按期還貸后,乙方應及時將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歸還給甲方。

              6.2 在工商部門辦理股份出質登記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 公司同意將股權出質的承諾;在工商部門進行出質登記后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股權出質事項已記載于 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的證明(由 公司加蓋公章)。

              第七條 質押權的實現

              7.1質押權實現的條件依法律規定確定。

              7.2乙方在行使質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出質股權進行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或對出質股權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八條 處置出質股權后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處置出質股權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8.1實現出質股權的費用及乙方代 公司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8.2乙方代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

              8.3保證合同以及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

              8.4代償資金占用費,從乙方代償次日起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

              8.5補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分返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實質方面是或被證實是錯誤或誤導,甲方首先應承擔違約責任 元,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

              用全額予以賠償。

              9.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出質股權進行再質押或轉讓或作出任何其他傷害乙方在本協議項下質押權利的處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并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股權。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0.1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0.2 主合同、《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質股權對于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10.3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反擔保合同7

              XXXX集團XXXX電信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與擔保人XXXX,就被擔保人XXXX(以下簡稱甲方)使用乙方個人住宅電話(業務登記單受理編號:XXXXXXXX)提供擔保簽訂如下合同:XXXXXX

              一、擔保人自愿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電話所承擔交費義務提供擔保,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擔保人應為乙方的固定電話機主,并無欠費記錄的XXXX(地區)居民。

              三、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范圍為:XXXXXX

              (一)甲方使用固定電話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違約金。

              (二)乙方與甲方因割接改號、換號、移機、增加服務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對本合同予以變更等事由,擔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擔保責任。

              四、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務并交納全部費用后終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電話發生欠費,乙方有權要求擔保人支付,并將欠費計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費用中。若甲方和擔保人均不履行交費義務的,乙方有權對擔保人采取停機、撤機以及其他追繳措施。

              六、在擔保期間擔保人不得擅自單方撤銷擔保;擔保人若撤銷擔保,須與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營業廳交清費用并辦理撤機手續。

              七、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發生機主變更或撤機等業務變更時,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八、若擔保人在擔保期間固定電話發生欠費,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九、擔保人承諾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寫個人資料真實無誤。如資料有誤,乙方有權對甲方的電話停機。

              十、本合同為前述編號的業務登記單及甲乙雙方簽訂《固定電話后付費業務服務協議》的從屬協議。

              十一、本合同自擔保人、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由擔保人填寫:XXXXXX

              擔保人資料

              姓名XXXX固定電話XXXX郵政編碼XXXX

              家庭住址XXXX身份證號碼XXXX

              發證機關XXXX發證日期XXXX證件有效期XXXX

              聯系人XXXX聯系電話XXXX

              被擔保人資料

              姓名XXXX固定電話XXXX郵政編碼XXXX

              家庭住址XXXX身份證號碼XXXX

              發證機關XXXX發證日期XXXX證件有效期XXXX

              聯系人XXXX聯系電話XXXX

              乙方(蓋章):XXXXXXXX

              擔保人(蓋章或簽字):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反擔保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以下簡稱“主合同”)。依主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主合同向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銀行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向銀行履行擔保責任后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 擔保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具體情況如下: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 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主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質押權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在合同雙方當事人簽章后日之內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并承擔登記費用,甲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若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簽章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甲方有權請求乙方辦理登記;若因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使本合同無法生效或者無法發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于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該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同時有權就扣押抵押物的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并自該通知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抵押期間,乙方轉讓已經登記的抵押物但未將該轉讓事宜告知甲方或者未將該物已經抵押的事實告知受讓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乙方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7)若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8)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轉讓行為在轉讓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2)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承擔將該扣押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義務,如甲方不為此通知義務,甲方無權要求乙方返還法定孳息清償義務人向乙方所為之清償;

              (5)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業秘密;

              (6)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財產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2)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轉讓抵押物,但應該同時履行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第(3)項規定的義務。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上不存在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禁止作為抵押物財產的情況;

              (2)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財產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抵押期間,乙方轉讓已經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乙方未告知甲方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償。

              (4)若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應依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抵押物因第三人行為而致價值減少的,甲方亦有權請求乙方另外提供與其所得賠償金相當的擔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抵押財產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撓行為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各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反擔保合同9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因融資需要,甲方要求乙方為其向銀行貸款提供擔保,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期限為人民幣元。為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反擔保人,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反擔保,現丙方自愿以自己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和履行。

              1.丙方提供的反擔保形式

              丙方以其全部資產作為乙方對甲方擔保的反擔保,并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二、反擔保的范圍

              1.乙方代表甲方歸還銀行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一切相關費用..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利息和違約金(月利息按賠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限自乙方賠償之日起至甲方履行還款義務之日止)。

              3.最新反擔保合同模式最新反擔保合同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索權和優先償還抵押物而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擔保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擔保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能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及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后另行制定補充條款..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5.乙方已促使甲方和丙方全面準確地理解本合同的條款,并應甲方和丙方的要求對條款進行了相應的解釋,簽約雙方對本合同有一致的理解。

              不及物動詞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日期:

            反擔保合同10

              編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

              1.乙、丙雙方已簽訂《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由乙方為丙方向(以下簡稱債權人)申請的為期_____年,金額計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小寫_____元)的貸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2.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后自身擔保債權的實現,經各方充分協商,甲方愿意以其擁有所有權的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并承擔反擔保責任。

              為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釋義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權人,也是為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保證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系中的反擔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債務人是指對債權人負有債務并由乙方為該債務提供了保證擔保的被保證人。

              4.本合同中的債權人是指對債務人擁有債權并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證擔保的債權人。

              第二條抵押標的

              甲方以下列財產作為反擔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稱:

              2.抵押物數量:

              3.機動車牌:

              4.機動車登記證書編號:

              5.車輛識別代號:

              6.其他:機動車所有人

              第三條抵押物事項

              1.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系指甲方擁有并提供用于為乙方設定反擔保抵押的財產,以及該財產的孳息、附加物、和替代物等。

              2.抵押物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該等價值金額僅供抵押登記之用,并不作為乙方或其他有權方依據本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對乙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3.如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抵押物被甲方處分,則乙方抵押權自動及于甲方同類同價值的抵押物之上。

              第四條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反擔保范圍為《委托保證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擔保證責任而向貸款銀行償付的所有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支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向貸款銀行或第三方償付的與追索該項貸款有關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費用)、丙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在追償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乙方獲得清償前所產生的代償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銀行的基準貸款利率計算;相關裁判文書裁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的,應當依法支付,如遇基準貸款利率和加倍遲延履行利息兩種情形并存時,以金額高者為準。

              第五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其對抵押物享有獨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甲方保證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前不存在任何現實或潛在的爭議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訴訟或仲裁。

              3.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售、贈與、重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并不得實施減少或降低抵押物價值的行為。

              2.由于甲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新的擔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權在甲方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

              3.在抵押期間,甲方對設定的抵押物應須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5.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鑒定、運輸、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抵押登記手續

              抵押需要辦理登記的,則甲、乙、丙三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同時共同到財產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正式登記手續,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記證明。抵押物的評估費用、保險費用、委托辦理抵押手續的費用和辦理抵押手續的'費用等所有費用由丙方承擔。

              主債權起始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該期限僅供抵押登記之用,實際借款期限以丙方和貸款銀行簽訂的授信/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期限為準。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15日內未受丙方清償的,乙方可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變賣該抵押物(抵押物價值由乙方委托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并以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變賣后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向丙方追償。

              在抵押、質押、保證等各種反擔保方式并存的情況下,乙方向各反擔保人的追償無順序限制。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款約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抵押物,同時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價值總額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3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滅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第3款的約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將抵押物恢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則乙方有權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擔保,同時有權要求甲丙雙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以及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丙雙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諾和保證條款。

              (2)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或義務、責任。

              (3)丙方未能向債權人償還債務而使債權人向乙方主張代償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關閉、解散或破產。

              (5)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采取查封、凍結、拍賣或采取其他強制執行措施。

              (6)甲方、丙方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行為或危害乙方正當利益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

              (7)丙方擅自與貸款銀行變更借款合同。

              (8)丙方擅自提前向貸款銀行還款。

              (9)甲方、丙方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現上述違約行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還款并導致乙方代為清償的,則乙方有權在任何媒體(包括但不限于報紙等紙質媒體、網絡媒體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單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違約行為及違約事實。

              第十條、合同的獨立性

              1.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當然解除或終止。

              2.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上級單位的指令,或各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減輕或免除。

              3.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發生合并、分立、重組、破產、解散、撤銷等事項或變更企業有關登記事項而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繼人繼續承擔反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國業已公布并正在執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后生效。

              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須經三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債務人歸還對債權人的全部債務或甲方的擔保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后終止。

              第十四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公證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已經對強制執行公證的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確了解。

              1.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愿向公證機關申請辦理本合同公證并申

              請賦予其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費用由丙方負責。

              2.甲方確認:保證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反擔保義務,若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而導致乙方按照《委托保證合同》的規定為其發生代償,甲方保證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反擔保還款義務,否則,甲方將自愿放棄抗辯權并接受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3.丙方確認:如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而導致乙方按照《委托保證合同》的規定為其發生代償,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并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4.甲方保證:如住所、通訊地址等發生變更時,將及時通知乙方,否則,不論甲方是否收悉乙方發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況下,均可視為甲方已收妥并自愿放棄對乙方所負通知義務的抗辯權。

              5.丙方保證:如住所、通訊地址等發生變更時,將及時通知乙方,否則,不論丙方是否收悉乙方發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況下,均可視為丙方已收妥并自愿放棄對乙方所負通知義務的抗辯權。

              6.甲、乙、丙三方關于強制執行的約定優先于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條款。

              (二)、執行證書的申請

              根據本第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乙方有權向公證機關申請簽發執行證書。并持有該證書向乙方所在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的抵押物及丙方的財產而無須經過訴訟程序。

              第十六條、文本及簽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陸份,甲、乙、丙、公證處四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簽訂。

              甲方:

              代表人/受權人(簽字):

              乙方: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代表人/受權人(簽字):

              丙方:

              代表人/受權人(簽字)

            反擔保合同11

              質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以下簡稱《委托合同》)及甲方與榮昌縣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擔保合同》(以下簡稱《擔保合同》),甲方作為擔保人向貸款人向乙方借款人民幣1萬元,為保證甲方的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主債權的種類和金額:

              即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壹佰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從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擁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財產在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附后)中載明,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1)甲方代表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利、乙方違約金、質押財產保管費、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賠償基金占用費..賠償基金占用費以被賠償的全部債務為基礎計算,從賠償后的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50%計算。

              (2)委托合同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保證費。擔保費根據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金額、擔保率計算。

              (3)甲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如律師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應于___年___月___日將質押及質押權利證書交甲方占有,甲方應向其出具接收清單,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質押財產保管費元。

              六.其他特殊事項:

              (1)反擔保合同的公證、質押評估、登記、評估、保險、維護、保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其相關的產權證明及所有法律文件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在質押期內為質押辦理財產保險,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保險期比保證期長六個月。質押保險的相關文件由甲方保管..質押期間,若質押物在保險范圍內遭受損失,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以下原則處理獲得的保險賠償:

              1.甲方應存入指定賬戶;

              2.如果乙方按時足額償還本息,甲方將退還乙方全部保險賠償金;

              3.如果乙方未能按時足額償還本息,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后,保險賠償金將用于乙方清償對甲方的債務..

              如果甲方認為獲得的保險賠償金不足以保障其債權,乙方應在15日內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3)質押物移交甲方保管后,乙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后15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但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或明顯貶值的除外。

              (4)甲方承諾妥善保管質押物。如因保管不善造成質押物丟失或損壞,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后15天內按市場價賠償乙方。

              (5)乙方不得隱瞞質押中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查封、扣押、質押權利等)。).

              (6)質押財產和權利的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由甲方收取

              (7)甲方賠償后未能清償時,甲乙雙方應在甲方賠償后10日內協商折價處理質押財產;如雙方未能在上述約定的10日內協商,甲方將按乙方授權拍賣、出售質押財產,乙方應積極配合。質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的實際價款,應當先向甲方清償(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所得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不足清償的,甲方依法向乙方另行追償不足部分;質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的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額歸乙方所有,并在清償后15日內交付給乙方。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承包、租賃、合資、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東變更、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停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質押財產所有權糾紛;

              4.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5.乙方因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處罰;

              6.公司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化。

              第一種情況應提前七天通知甲方,第二至第六種情況應在三天內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應在15日內將質押物及其產權證返還給乙方。

              八.違約責任:

              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10000元的____%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給對方造成損失,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還應當賠償。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某一條款,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榮昌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應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一份給貸款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

            反擔保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銀行(以下簡稱__________銀行)和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房產開發項目簽訂人民幣_____元貸款合同(見附件一)。應乙方要求,甲方和_____銀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最高額為_____元的保證合同(見附件二)。

              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乙方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甲方作出如下保證事項:

              一、 乙方同意上述保證合同的全部條款;乙方保證通過和XX*行就上述貸款金額另行設定抵押擔保,在三個月內提前解除甲方為乙方設定的上述擔保。

              二、 XX*行要求甲方交存的_____%保證金由乙方提供,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將款項轉入甲方在XX*行的保證金帳號,存款利息歸甲方所有。

              三、 乙方按照擔保期間支付甲方擔保費用。,擔保期在3個月以內的,按擔保金額的 計算;超過3個月不足6個月的,按擔保金額的 計算;超過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擔保金額的 計算。在貸款入帳后當天,由甲方提供發票后一次性收取擔保費用。

              四、 乙方自愿將現有的位于_____路_____號_____幢 層共_____平方米的商鋪按照人民幣_____元的總價以預售方式轉讓給甲方,并且共同辦理房地產預售合同登記手續,有關單據和回執由甲方保管;在乙方為附件一項下貸款辦好抵押擔保手續,XX*行確認甲方附件二項下擔保責任解除后,甲方立即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房地產預售合同登記的注銷手續;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 甲方為乙方實際提供擔保期限為3個月,如出現擔保逾期,乙方應提前15天說明情況,逾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在擔保逾期1個月,即實際擔保期滿4個月以后,甲方即有權處置上述房地產預售合同項下的`所有房產,在辦理有關手續或轉讓時,乙方應無條件予以配合。

              六、 甲方按照本協議第五條處置上述預售合同項下的房產所獲得的價款,用以支付甲方因此產生或可能發生的貸款本金及其利息、擔保費及其利息、房產拍賣和轉讓所需的全部費用,以及為追償甲方損失所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一切費用;不足部分,乙方仍然承擔繼續賠償責任;如有多余款項,則多余部分應全部退還乙方。

              七、 附件一、附件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也不排除其他相關文件對本協議的支持作用,但有關甲方為乙方提供保證的期間以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為準。

              八、 本協議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甲方按照附件二項下應付款項和因此產生的各種損失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九、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在甲方營業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 本反擔保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個執_____份,公證機關和銀行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13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八、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九、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

              (法人公章)

              簽發人:

              職務:

              簽發日期:

              擔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及賬號:

            反擔保合同14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鑒于甲方為乙方向丙女士借款提供擔保,為保證甲方擔保債權的實現,乙方現自愿以自己的財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中國《物權法》、《擔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若干適用問題的解釋》,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最高額抵押反擔保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反擔保依據

              乙方與丙方女士于x年x月簽訂了借款合同,甲方向丙方女士提供了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金額的擔保以及根據甲乙雙方約定可能發生的其他后續借款..為降低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現以其位于Xi高新區xx的自有房產為甲方提供反擔保。

              第二條用于反擔保的房地產狀況

              乙方用于抵押甲方的房產位于Xi市高新區xx,房號6B,建筑面積xx平方米,用作廠房。房產證號。:Xi寶安區高新區產地證。xx。該房產歸甲方所有..

              第三條反擔保債權及擔保方式

              1.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是指乙方向丙方借款以及甲方對丙方的持續擔保所形成的一系列有擔保的債權..

              2.本合同擔保的債權范圍包括:

              A.甲方保證人義務范圍內應代表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以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費用和損失;

              b .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拍賣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仲裁費、評估費、差旅費、執行費等。)實現借款合同的債權和本合同的抵押權。

              3.保證方式:連帶責任抵押。

              第四條反擔保的`最高金額

              甲乙雙方約定反擔保最高金額為人民幣xx萬元整(大寫:人民幣xx萬元)。

              第五條反擔保期限

              自上述乙方與丙方簽訂的第一份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與丙方在X年X月前簽訂的所有借款合同所產生的債務清償之日止。

              第六條合同效力的獨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存在,乙方與丙方女士之間的借款合同及甲方丙方女士之間的擔保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如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部分無效,乙方應對丙女士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抵押權實現的條件

              在本合同保證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實現抵押權,并從抵押物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甲方在履行擔保合同中的賠償義務后,未被乙方清償;

              2.當乙方與丙女士的借款合同到期,乙方未能及時償還貸款時,甲方有追索權。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收到追索通知后即可開始實現抵押權;

              3.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4.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提供額外擔保被拒絕,或抵押物被司法機關等主管機關查封,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落實償債擔保措施。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方式

              1.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實現抵押權:

              A.甲乙雙方達成協議,直接將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b、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處理抵押物。

              2.甲方實現抵押權時,應通過專門的評估機構評估抵押物的價值。

              第九條抵押手續和費用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必須依法登記,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持本合同及相關材料到Xi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抵押登記;本合同項下反擔保物的評估、登記和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保證,乙方主管部門知曉本合同的簽署,甲方已履行必要的內部程序使本合同生效,授權簽署本協議的人有權簽署本協議。

              第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本著最大誠信的原則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并通過協商解決可能發生的爭議。如果爭議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事項提交Xi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所有協商、變更和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包括但不限于紙質媒體、傳真和授權人簽署的電子郵件。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抵押登記備案機關留存一份。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并履行法定登記備案手續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反擔保合同15

              擔保人(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電話:

              傳真:

              郵編:

              借款人(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電話:

              傳真:

              郵編:

              反擔保人(丙方):

              住所(地址):

              身份證號碼:

              單位名稱:

              工資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傳真:

              郵編:

              根據甲方與(以下簡稱放貸銀行)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保證合同》(合同編號)的約定,為保證乙方與放貸銀行于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第號《借款合同》的履行,丙方愿意為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并承擔反擔保責任,甲方經過審查同意接受丙方的反擔保,甲、乙、丙三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反擔保范圍: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為主合同借款本金(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相關費用。貸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實際貸款期限以銀行借據為準)。

              第二條反擔保期限:丙方同意放貸銀行與乙方所簽訂的以上《借款合同》的所有條款,并向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的有關約定履行,在乙方到期不能按時還款,由甲方承擔連帶責任時,丙方向甲方承擔反擔保連帶責任,并接受強制執行。

              第三條一旦出現乙方無法清償所欠借款,由甲方通過擔保基金代償后,甲方即取得向乙、丙方追償的權利。

              第四條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本單位出具的《保證擔保人情況證明》。

              第五條一旦丙方承擔連帶責任,在15日內不能向甲方歸還全部債務時,甲方有權依法向丙方追償。并向公證機關申請辦理強制執行公證書。

              第六條如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償還上述全部債務時,同意甲方通過有關程序扣繳丙方每月全部工資,直到償還全部債務為止,如發生意外(調走、開除公職)等,以丙方個人財產等承擔無限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如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因丙方違約而造成甲方損失時,甲方按丙方反擔保金額的.百分之五向丙方收取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時,丙方應就不足部分向甲方予以賠償。

              第八條義務與責任的連續性。本合同項下的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任何指令或丙方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丙方與其他簽訂任何協議、文件,也不因各主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有關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三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條合同各方已對本合同內容有充分了解,并對本合同無任何異議。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證處各執一份,1份存檔。本合同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二條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保證責任承諾書。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擔保人(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

              反擔保人(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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