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開征增值稅的可行性分析論文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飛速發展及個人電腦的普及,我國電子商務蓬勃發展。無論是電子商務交易規模還是電商企業、用戶在近幾年都得到了迅速的擴張。然而,我國現行的稅法中并沒有關于電子商務方面的規定,也沒有出臺相關的電子商務稅收政策,實體企業與電商企業所承擔的稅賦不同,極大程度地影響了實體企業的發展也不利于電商企業的發展。因此,如何對電子商務交易行為進行稅收監管成了待研究的問題。

1、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現狀
近幾年,我國電子商務持續高速發展,截止至2013年底,中國電子商務市場交易規模達10.2萬億,同比增長29.94%;網絡零售市場交易規模達18851億元,同比增長42.78%,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8.04%;與其它電商模式企業數已達29303家,網購的用戶規模達3.12億人。7至13年電子商務市場交易規模與網絡零售市場交易規模。
面于如此龐大的交易規模,若再不對其進行監管與課稅,我國的稅基必將受到嚴重的侵蝕,也勢必會影響實體企業的發展。
2、國外電子商務稅開征情祝
歐盟是第一個對電子商務征收增值稅的國家。早在1998年,歐盟委員會在《關于保護增值稅收入和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報告》中就已決定對電子商務課征增值稅。歐盟成員國居民在網上購買貨物或服務時,需繳納20%的增值稅。經修訂,歐盟自2003年起開始實施對電子商務增值稅的新指令,指令中規定了一些成員國的稅率,瑞典和丹麥的最高,為25%;盧森堡的最低,為稅率最低的盧森堡其2013年的電子商務增值稅為9.5億歐元,占其當年政府收入的32%。
就連一向主張對電子商務免稅的美國也在2013年通過了《市場公平法案》,該法案允許各州政府對通過互聯網進行的購物活動征收銷售稅。根據美國田納西大學的一份研究報告,由于未能征收到本州以外的銷售稅,2012年美國各州共損失230億美元的稅收收入。如此龐大的稅收流失致使美國國會參議院以69票同意、27票反對通過了《市場公平法案》印度政府于1999年頒布了電子商務稅收政策,這使印度成為第一個對電子商務課稅的發展中國家。印度采用預提稅的辦法征收電子商務稅。從印度多年的實踐中可以看出,預提稅并未有制約印度電子商務的發展。印度2013年電子商務的市場總額已達18億美元,繼續保持著50%左右的年均增長速度。
從各國實踐結果來看,電子商務稅的開征并未給各國的電子商務發展帶來不利影響,反而進一步促進其發展。基于上述內容,本文建議對我國電子商務開征增值稅。
3、我國電子商務稅收流失規模的實證研究
稅收流失一般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按照稅法應征稅收收入與實際稅收收入之間的差額。測算稅收流失的常見方法有古特曼在1977年提出的現金比率法、法伊格在1979年提出的交易法、收支差異法、平均稅負法、稅收能力測算法等。由于現金比率法、交易法、收支差異法主要用來測算的是地下經濟的稅收流失,不適合用來研究電子商務增值稅的稅收流失,因此本文采用平均稅負法及稅收能力測算法估算我國電子商務的稅收流失。
3.1平均稅負法測算稅收流失規模
首先根據傳統商務增值稅的征收情況估算出增值稅的平均稅負,再將其乘以電子商務交易額計算出對電子商務征收增值稅的稅收流失規模。
3.2稅收能力測算法測算稅收流失規模
稅收能力是指在一定的稅制下,一個國家或地區在經濟運行中所形成的稅收儲量,也就是衡量政府可取得的稅收收入的一個指標。本文選用典型稅制法來測算的是電子商務增值稅的稅收能力,進而反應電子商務稅收流失規模。
典型稅制法指的是從法定稅基和稅率出發,針對每一個稅種,計算出該稅種的全國標準稅率(本文選取的是增值稅的全國平均稅率),然后用該稅種的稅基乘以標準稅率就可得到該稅種的稅收能力。
由于我國國內增值稅主要適用于工業、商品批發零售環節,因此本文選用工業增加值與批發和零售業增加值作為國內增值稅的標準稅基,再利用國內增值稅計算出標準稅率。而我國電子商務交易對象與傳統商務并無差異,因此標準稅率沿用上述方法計算的國內增值稅標準稅率。
關于標準稅基的選擇,由于數據的局限性,無法獲得法定稅基,因此本文選擇與法定稅基相關的電子商務市場交易規模作為標準稅基。
3.3實證結果分析
根據上述估算結果,平均稅負法計算的2012年電子商務稅收流失約為0.99萬億,占當年國家稅收收入的9.84% ;稅收能力測算法計算的2012年電子商務稅收流失約為0.85萬億,占當年國家稅收收入的8.45。兩種方法測算出的稅收流失略有差異,但總體發展趨勢相似。
從上述估算可以看出,近6年來電子商務稅收流失的絕對值呈逐年升高趨勢,占國家稅收收入的比重約為7%。電子商務的持續高速發展已經造成了稅收的流失和增值稅稅基的侵蝕,因此有必要對電子商務開征增值稅。
4、對電子商務開征增值稅的必要性分析
4.1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稅源
政府是公共物品及服務的提供者,財政收入是政府行使職能的必要保障,而稅收則是政府取得財政收入及調控經濟運行的重要手段。自1994年我國稅制改革以來,稅收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重一直維持在90%以上。隨著網絡零售市場交易規模的逐年擴大,越來越多的人7'質在網上購入本應在線下購買的商品和服務,這使得稅基受到了嚴重的侵蝕。電子商務市場的發展潛力巨大,如再不將電子商務納入征稅范圍,勢必會造成財政收入的大量流失,財政收入將不能滿足必要的公共支出,不利于國家履行公共職能,對整個國家的經濟運行也會造成負面的影響。且由于增值稅不會因為經濟結構或生產組織方式的變化而影響財政收入,對電子商務征收增值稅具有穩定稅收收入的作用。
4.2相關文件的出臺為電商稅的開征打下基礎
電子商務的主要特點是虛擬化和無紙化。一直以來,我國未能對電子商務開征增值稅的兩大難題就是經營B2C, C2C的商家未到相關部門進行登記及沒有增值稅納稅申報時需要的發票作為依據。但隨著各類相關文件的出臺,上述難題已不復存在。
從2010年7月1日起實施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使國內的個人網店開始步入“實名制”的時代。2011年,無論是在B2B. B2C還是C2C市場上都獨占鰲頭的阿里巴巴發布了《關于規范阿里巴巴中國站用戶身份信息的公告》。實名認證成了在阿里巴巴平臺上發布產品信息的前提條件。此項舉措可以成為稅務取電同家相關信息的渠道。只要稅務機關和此類平臺加強合作,將在該平臺上運營的商家信息進行備案,一次認證就能同時完成注冊與登記,也不會產生額外的稅務成本。
由于沒有可作為納稅憑證的紙質發票,電子商務一直處于稅收的真空地帶。但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等八大部委在2012年聯合下發了《關于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決定從12年起對北京、天津等22個城市開展網絡(電子)發票應用的試點。至此之后,消費者在網上購物時可以要求商家開據電子發票。電子發票的推行不但維護了網絡交易的公平及安全,減少為了壓低價格而偷稅漏稅的行為,為電子商務征收增值稅創造了條件,也有利于稅務機關監控網絡交易,減少稅收的流失。
4.3符合稅收原則
公共經濟學中最重要的兩個稅收原則就是效率原則與公平原則。稅收效率分為經濟效率與制度效率兩類;稅收公平分為橫向公平與縱向公平兩類。對電子商務征稅符合這些基本的理論原則。
稅收的經濟效率與稅收中性密切相關。根據稅收中性的概念,稅收的經濟效率可以理解為在通過稅收將資源轉移給公共部門的過程中,稅收對經濟運行產生的扭曲程度最小。以增值額為課稅對象的增值稅避免了重復課稅所引起的效率損失,且適用比例稅率的增值稅不會改變電子商務市場上貨物及服務的相對價格,不會扭曲生產者的生產行為。通過對電子商務課征增值稅還可以促進電子商務市場與傳統商務市場公平競爭。稅收的制度效率指的是在籌集充分稅收收入的基礎上使稅務成本最小化。任何一種稅種的開征都免不了產生稅務成本,稅務成本一般包括征稅成本與納稅成本。雖然增值稅的征稅成本很高,但隨著稅務人員的精簡集中及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其征稅成本定會逐步下降。由于電子商務的納稅人有很大一部分是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的征收辦法簡單,申報手續簡便,納稅成本也不會很高。
橫向公平原則要求同等的對待同樣的人,縱向公平原則衡量的則是稅收制度如何對待福利水平不同的人。但凡在傳統商務市場上交易的貨物和服務都能在電子商務市場上找到,電子商務市場上所進行的歸根結底仍是貨物及服務的交易。根據我國稅法規定,凡是在我國境內發生的任何交易無論何種形式,都應該納稅。而如今,經營傳統商務的納稅人要承受繁重的稅賦,而電子商務的經營者則一直處于免稅的狀態,顯然違背了橫向公平原則。增值稅以增值額作為課稅對象,可以減少或消除重復征稅,解決企業間不平衡問題。至于縱向公平,盡管以比例稅率為主的增值稅無法調節,但不同的納稅人所承擔的稅率不同,一味地強調增值稅的縱向公平反而會造成橫向不公平,且縱向公平可通過實行累進稅率的所得稅進行調節。因此,對電子商務征收增值稅符合稅收公平原則。
5、政策建議
根據上述對電子商務稅收流失及電子商務征收增值稅的必要性分析,本文提出了如下建議。
5. 1完善現行稅制以適應電子商務發展
早在2000年我國稅務部門就提出以現了行稅制為基礎,不單獨開征新稅,保持稅制中性,將稅收政策與稅務征管相結合維護國家稅收政策的原則來完善電子商務稅收法規。時至今日仍未落實這些原則,電子商務所造成的增值稅稅收流失約占國家稅收收入的7%。我國現行稅制是建立在傳統商務的基礎上,因此現在需解決的就是以現行稅制為基礎,根據電子商務的特點及規律,重新解釋稅法中傳統稅收的相關概念,完善電子商務稅收政策,借鑒國外經驗,明確對電子商務征收增值稅,使電子商務稅收有法可依,保證電子商務和傳統商務健康有序發展。
5.2利用網絡實名制建立電子商務登記制度
2010年出臺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及各電商平臺發布的關于實名制的公告都為建立電子商務登記制度打下良好基礎。對稅務部門來說,對電子商務征收增值稅的一大難題就是由于電商數量眾多,監管及征收成本太高。若稅務部門與相關電子商務平臺合作,充分利用已推行的實名制來獲取電子商務納稅人的網站、聯系方式、網上出售的貨物及服務種類、結算方式等信息,建立全國聯網的電子商務登記制度。另外,稅務部門要盡量簡化登記程序,減少納稅人的納稅成本,這也有助于減少納稅人偷稅漏稅行為。
5.3加強宣傳以培育納稅人納稅意識
由于法制觀念的薄弱,公民不夠的成熟覺納稅意識造成了稅收的流失。電子商務的準入門檻低,更不能過于期待電商有足夠的自覺納稅意識。因此要在線上、線下全方位加強稅法的宣傳力度,鼓勵誠信納稅,普及稅收對整個社會的效率與公平以及電商自身發展的重要性。稅務部門也應將數額巨大的、性質惡劣的電商偷稅漏稅行為公布于眾,起到教育與警示作用,以此來逐步提升公民的納稅意識,樹立自覺納稅觀念。
5.4提高稅務稽查人員業務能力
稅務稽查人員的業務能力直接影響著稅務稽查業務的效率。面對電子商務這一新興產業,若不提高稅務稽查人員業務能力以適應新形勢下的稅收征管,即使出臺了相關政策法規完善了現行稅制,若稅務稽查人員無法加以運用,這些文件也只會是一紙空文,流于形式。因此,提高稅務稽查人員業務能力就變得尤其重要。為此,我們要不斷完善征管手段以適應電子商務稅收征管,進一步對稅務稽查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來提高網上辦理業務的能力,全面提高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水平以滿足互聯網時代對稅務稽查提出的新要求。與此同時,大力推行電子發票,使其成為與紙質發票相同的財務會計核算依據,利用金稅工程的增值稅監管控制系統,對電商企業的經營情況進行監控,及時、主動地進行稅務征管。
5.5出臺電子商務稅收優惠制度
與美國等發達國家成熟的電子商務相比,我們國家的電子商務還處于發展期,過重的稅負會導致電子商務發展停滯不前,反而減少稅收收入。因此,面對形式多樣的電子商務應出臺相關的優惠政策,不應一刀切,根據不同電商的規模、所處行業、所在城市給予不同的優惠政策,促進電商間公平。也可對整個行業給予一定限額的稅收抵免,促進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提高我國電商的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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