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談人生觀讀后感
當品讀完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都收獲不少,是時候抽出時間寫寫讀后感了。為了讓您不再為寫讀后感頭疼,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略談人生觀讀后感,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一個人在最初的時候應該為自己,在為自己有余的時候,就該為別人,而且不可不為別人”,胡適是這么說的。這使我想起孔子的“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治理名言。那么照胡適的角度這就可以解了。先“齊家”,也就是為自己,把自己的步子扎實了,而后“平天下”,“平天下”可為,并且不可不為。這樣把“為自己”和“齊家”等同起來,“為自己”的內涵就變得深刻了。它不再是簡單的為自己的利益考慮,還要發展自己,提高自己,使自己成為對他人有用的人。對他人有益處不就也是增加自身的利益嗎?所以這里的“為自己”是以變成有益于自己與他人為目標而奮斗的。在達到“為自己有余”的這段期間,也就是為他人創造益處的準備時間。之后,就自發地為他人著想,為他人造福,這哪里是什么有點逼迫的“不可不”啊?這是心靈至善的自認而然。所以,我可以對一種人說:“盡量使自己快樂吧,因為你的快樂可以使別人快樂,盡量為自己吧,因為為自己就是為他人”。“這種人”心里面有一桿秤,一端載著自己,一端載著他人。每逢選擇的時候,他的感覺便會無意識地傾向于他人。這種跟著感覺走的自我主宰感覺,使他本人快樂,又為他人奉獻,當真是為自己、為他人。
所以,在當今自私自利橫行的物欲世界已經失去了原本的光彩,但是從上面提到的新角度看這句話,我們是應該大力提倡的:為他人,所以要為自己;為自己,所以要把自己提高到一定的精神水平上,使自己自覺的“齊家,治國,平天下”。
“我認為最值得與年輕人談的便是知識的快樂”。時下,最流行的莫過于提醒快樂。一堆堆著有怎樣快樂的書本,一樣樣透著放縱快樂的極致誘惑,我們置身于其中,早已被迷得忘記什么才是真正的快樂。也有某某學者呼吁:“讀書使人快樂”。一樣的話語,胡適先生的建議卻突破當年世俗的藩籬,經過時間的洗練和沉淀使人更加信服。
那時候,胡適是為了告訴大家所還未認識到的真理,而今,則是我們這些所謂的現代人大刺刺地把真理“瀟灑”一拋,快速令自己遺忘。每個人都記得這句話,都會說會解釋,但真要做的時候為什么就止步了呢?又或者,在讀書的時候,你真能感到快樂嗎?有一種現象;你感受不到,但你在與別人交談或寫報告的時候勢必要把“知識”、“快樂”、“力量”有機地聯系在一起,相當詭異。說實在的,我已經感受不到那份快樂,又或者它已經渺小到我無法察覺。但我很確定的是:書永遠永遠不會背叛你,它會永遠永遠陪著你。真的,也許你做什么事都會有阻礙,但看書一直都是暢通無阻。舉個例子:最近我一直在注冊各大網站帳號,不停地填寫相同的信息,填完了網頁系統還不一定能登進去,費了大量時間,那時候想:還不如拿那時間看書呢。可也只是想想。是的,只是想想而已。也許偉人和凡人的區別就在于是否能發現讀書的樂趣。有一天你發現了,你也就偉大了。
“社會即是我們的上帝,我們的制裁者”。這句話出現即合理。在我們看來,我們為什么要信奉宗教,無非相信它有懲惡揚善,有保佑自己的神秘力量。這和社會有點相似。一個人必定生活在社會里,會與社會里的種種元素相交往,這時他自己特有的個性就必然與社會相互接觸并產生摩擦,社會根據其是否適應來施以他作用和影響。一般情況下,就是壞、惡受社會懲罰,善、好受社會表彰。它是我們的制裁者。可為什么沒有人會把社會當作制裁者?我想有一下幾個原因:1等不及。社會的作用是一個漫長的、漸進的、以肉眼的變壞在進行的發展,他們等不及,迫不及待地在自己的想象里主觀臆想,并把這些歸結于宗教的神秘,把自己的惡撇得清白,是神做的,與我無關,典型符合一看客心理;2差太遠。太多的因素綜合,社會的作用和我們原本想象的不一樣。大部分都是“這罪受得太輕了”。這是不行的,所以他們又只好在自己的想象里主觀臆想加重其罪,求心里舒坦,可這是犯罪,所以又歸結于宗教懲惡揚善的神秘力量;3有例外。社會里并不總是好人有好報,惡人有惡報的。這種例外使人們覺得社會不那么公平,更甚者,一點也不公平。所以,又要寄托于神了,神怎么會不公平呢?他們都是這么覺得的。也對,神怎么會不公平,從沒出現過,審判過什么,何謂公平。這般看來,人們信仰宗教而非社會是有一定道理的,拿這道理反觀胡適先生的觀點,會發現他的觀點并不盡然全對。但在那個迷信的年代,確實有敲山震虎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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