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通用35篇)
認真讀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心中會有不少感想,讓我們好好寫份讀后感,把你的收獲和感想記錄下來吧。現在你是否對讀后感一籌莫展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1
我知道我現在的角色,也不敢再去奢求什么,所以我保持沉默,什么話都不說,徘徊是一種折磨,不如一笑而過,如果一個人哭了,兩個人都會快樂,我寧愿換來三個人解脫,相信在你的世界,我只是個過客,從來沒有占據太多,也愿換來三個人好過。何流的單曲《也很值得》。
這首歌對奎妮的形容太貼切,她對哈羅德的愛不像張愛玲一樣卑微到塵埃里,沒有大張旗鼓的主權宣誓,沒有非他不可非他不嫁的張揚。始終用第三人稱的筆調,來擁抱一段愛而不得的感情和一個愛而不能的人。喜歡上一個有婦之夫,卻從來不介入。自始至終為他做很多事兒,在他面前只字未提,默默的看著她難過,雖然喜怒哀樂都不為“我”。
奎妮是自責的,其實戴維的自殺與她無關。一個任性自私的人隨意對個人生殺權的行駛,讓那些為之牽連的人足以難過自責一輩子。奎妮的離開,他們不再聯系。事物不總是以消失的方式結束,也不是總以突然出現的方式開始。你以為會有一個時間說再見,但人們往往在你回過神來已經消失。時間的殘酷在于只要你稍一猶豫,分分鐘幫你決定結局。奎妮對哈羅德的愛,莫過于離開后,把一切活成哈羅德的樣子。
我跟奎妮一樣卻又不一樣,我跟有對象的男生關系都比較好。我個人原因吧!覺得跟有女朋友的男生比較容易相處,這樣即可以驗證有純潔的友誼,又不會有來自外界各種流言蜚語。我能處理好跟有對象的異性的關系,和跟他對象的關系。大哥的'女朋友從貴陽來,我跟大哥一起去找的房子,一起吃飯,走之前還去送。家門姐姐,跟他各種打鬧,開玩笑。雖然我沒見過他對象,但是應該不影響。家門姐姐這些年來大大小小的照顧,幫助。我們之間是可以不用謝謝這個詞的。方隊,他女朋友我認識只是不太熟,跟他卻有很多接觸,去山東看他,幫他募捐等等。我狀態不好,遇到坎兒了他拉我一把。不是患難之交,這些年打下的革命友誼卻點點可數。
室友說三角關系中,不分先來后到,不被愛的那個人才是小三。我肯定也贊同但不會這么做,開始的初衷并非如此,本意也與之相去甚遠。哪些關系我能妥善處理,不會因為一些無關痛癢的原因,放棄一段本可持續一生的友誼。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2
一個人的朝圣,講述了一個平凡到不能再平凡,一輩子都碌碌無為,甚至活的很失敗的人哈羅德,退休后的日子依舊平淡無味,這樣的日子原本可以一直到他老死去,直到有一天突然收到一封老友的告別信改變了這一切,他的人生出現了轉折,他開始踏上了一個人的旅途。從英國最南端的金斯布里奇村走到最北端的貝里克郡,去看望這位二十多年未見的老友奎妮。
一個年過六旬的老人,用他顫顫巍巍的雙腳,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離。這段距離,度量了一段遺失了20年的親情、愛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個普通女人,彌留之際,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與腦海中塵封已久的記憶相遇。每一段記憶都是一個離別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讓人動容不已。慢慢地,這一個又一個相遇彼此相綴,讓這段貫穿英格蘭對角線的距離不再是一個關于陡步傷痛、放棄堅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訴我的,正是距離。那些此時此刻看時親密無間的距離,極有可能被生命的.變故、被偶爾的爭吵,甚至就被平靜的時間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顆明亮的星星,盡管在我們彼此相望的時刻我們光芒匯聚脈脈含情,但那光芒匯聚的焦點卻已可能是它億萬年前的一刻光華而已。
當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時候,他面臨崩潰,走錯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頭路,在距離終點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棄,當他給愛人打了電話時,他哭了,他說他想回家。愛人鼓勵他走完這一段路。掛上電話,愛人的心一直懸著,她一刻也睡不著覺,她擔心他能否堅持。可是她更擔心,如果這時候接老人回來,以后老人會后悔的。后悔再堅持一會兒,就達成了心愿。
一個人的朝圣,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到心中,面對一些我們不敢面對或不愿面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面對才能打開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3
《一個人的朝圣》講述了一個在釀酒廠干了四十年的銷售代表——哈羅德,一個65歲的退休老人,一個人,87天,627英里,從英國最西南走到了最東北去探望患癌癥老朋友的故事。這是哈羅德千里跋涉的故事。從他邁開腳步的那一刻起,與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另一場旅行。
剛開始以為這是一個西藏之行的故事,直到讀完才發現這是一場逃離壓抑,面對自己、剖析自己的旅程,這是一個平凡人無關宗教、無關信仰的自己救贖。
從起點至終點,哈羅德一路走來,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分享了各式各樣的故事和信念,一路上從孤獨變為“網紅”最終還是孤獨。使哈羅德內心逐漸變得強大起來,同時激發他對過去塵封已久的回憶,穿插起自己對母親的不理解、叛逆;與妻子從最初的的美好到現在的隔閡;對兒子的愛不會表達,最終看著兒子溺亡時自己的無助和同事奎妮替他承擔錯誤而被解雇時自己不敢告別的曾經。現實與過去交錯,信念與內疚交融等一系列心理獨白。一路聆聽,一路反省。最終妻子開車與他匯合,在妻子的陪伴下終于釋懷,完成了自己救贖。
退休后的哈羅德遠離了塵世的功名與繁囂,邊走邊欣賞沿途的風景,日落日出、樹木花草、蟲鳴鳥叫,這些自然的事物讓他倍感放松,讓他有了自己思考、剖析的時間和空間。
我們正處在“擼起袖子加油干”的時代,沒有哈羅德那么多的閑暇時間,也沒有“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經濟基礎與豁達。但也該擠出時間與自己的心靈對話,也許是獨處一室的冥想,也許是獨坐公園長凳的發呆,也許是閉眼聽落葉的'安然與恬靜。那一刻沒有時間,沒有過去和未來,只是感受著當下。與心靈對話,找準初心,讓自己從繁忙中疏離出來,最終丟掉那些讓自己負累的枷鎖,輕裝上陣。
對多數人而言生活就像哈羅德一樣是平凡的,是日復一日的重復。但越是凡人,越要在平凡瑣碎的生活中把那閃閃發光,生機勃勃的愛與溫暖找出來。帶著愛與溫暖能量滿滿的向陽而生。因為人生終究不過是一場旅行,我們無法延長生命的長度,但我們可以努力去增加生命的厚度。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4
故事的主人公哈羅德是在一家釀酒廠工作了四十多年的銷售代表,退休后的生活乏味沉悶。
一天,他接到了遠方自稱得了癌癥的朋友的來信。這一消息如驚雷入耳,隨后,他告訴朋友:等我,我走過來……。他堅信,只要他在走,他的朋友就會活下去。自此,他踏上了橫跨英格蘭的心路旅行。
不善言談的他、退休后活的了無生機的他路上遇到了美麗的風景,他惋惜以前為何從未用心領略;后與所遇陌生人交談,緊張驚喜之余他漸漸的開朗,他們友好的鼓勵使他遠行的信念也越加堅定。盡管每次他電話給妻子時,得到都是反對(他徒步穿越英格蘭),而這無疑也是他不愿回頭的原因。
孤單的'路上,拋棄了束縛他腳步的房屋與妻子,哈羅德讓往事徐徐展開:與痛苦的原生態家庭、中年喪子的悲痛與自責及從此以后妻子的形同陌路……相關的一切細節瑣事歷歷在目,他任由悔恨思念襲來。期間穿插著現實人際交往的溫暖:善良友好的人會收留他過夜、與他交心甚至吐露生活的心扉……。于是,貌似萍水相逢的眾多兩段人生有了溫暖的交集與感動。哈羅德對自己已做的和未做到的過往漸漸感悟、釋懷……。
而與哈羅德如同最熟悉的陌生人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幾年的妻子,在丈夫離開后抓狂、失落……,在無助的思念與掙扎中她翻索照片、兒子與丈夫的衣物回憶溫暖、卻又找到了自己無理抱怨的自私與證據、理解了丈夫……。她沖破了虛偽的自己:斗膽告訴鄰居丈夫出走的事實,她駕車追趕丈夫吐露心扉后又鼓勵他獨自前行……。
哈羅德最終到達終點,完成了夙愿,送走了二十幾年未見過面卻讓他無法忘懷的朋友。
再見妻子,二人終于都從生活的痛苦中脫胎換骨,一個過去會感覺索然無味的笑話讓二人久久開懷……。那是他們找回了寬恕與愛的力量。
我不想說小說有多好,但與普通人生活的契合讓人感覺哈羅德猶如平庸的自己:某天發愿要做件始終想做卻沒有勇氣去做的事。完成一次孤獨的朝圣。持久的循規蹈矩、一成不變從來就無法讓人得到滿足。也許一段獨處的時光最終能讓我們與一切做出階段性和解。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5
這本小說出自劇作家之手,但是它卻并不注重戲劇張力,故事簡單人物平凡,打動人心的是字里行間的安靜和細膩,就像春天的第一場雨,秋天將落未落的葉,就像該書的宣傳語:“有關自己發現、愛的回歸、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萬物之美”。哈羅德只是一個普通人,他的錯誤也是我們每一個人可能會犯的錯。
在路的彼端,在時光的盡頭,在人生的末尾,拂去歲月的蒙塵,那一點一滴的遺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與孤獨牽引我內心的溫柔。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只腳放到另一只腳前面,日子久了,生活顯得暗淡無光,然而每個人的生活又是獨特的,每個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個人都在追尋自己的圣地。
哈羅德的行為后來引起了公眾的關注,很多人參與了進來,然而沒有人知道哈羅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愛情故事,或是奇跡,是善舉,甚至是勇氣?都只是憑空猜測,哈羅德了然于心的事實和他人自以為了解的情況大相徑庭。哈羅德的妻子莫琳,她起初很憤恨,事實上因為兒子戴維的死亡,她已經恨了哈羅德很多年,而隨著哈羅德的突然離去,莫琳痛苦、迷惘、掙扎,她第一次試著站在哈羅德的角度看問題,小說最后一段:“兩個身影就這樣拉著對方的手,站在海邊,在笑聲中搖晃。”莫琳仍然不明白哈羅德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這有什么要緊呢,這并不妨礙他們又一次牽起對方的手。
“在最內在的精神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是孤獨的,愛并不能消除這種孤獨,但正因為由己及人地領悟到了這種孤獨,我們內心才會對別人充滿最真摯的愛。”“世上有多少個朝圣者,就會有多少條朝圣路。每一條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來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確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實并不孤獨。”這兩句話同樣出自周國平散文。不同國家的作者,不同體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卻不約而同地給讀者傳達了同樣的理念。這就是文學跨越時空、跨越國界、跨越民族的普世價值。我們都是靠自己孤獨的朝圣加入人類的精神傳統,而我們其實不孤獨。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6
此時我剛剛讀完《一個人的朝圣》這本書,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憂傷,雷秋·喬伊斯到底在訴說什么?主人公哈羅德于一個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軒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說奎尼得了癌癥,在貝里克的一個療養院內,這里屬于英國北部蘇格蘭的地方,而哈羅德此時住在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
哈羅德給奎尼寫了回信,但這信是哈羅德自己送去的,經過與一個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羅德突然想走著去貝里克,因為哈羅德相信只要他走著,奎尼就會活著。因為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覺這不是作者想告訴我們的故事,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十六歲時父親丟給他一個大衣讓他離開家,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離世,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后來的分居。
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著哈羅德,但在途行的.路上這些回憶卻常常出現在他的腦海,在哈羅德離開的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這樣的地步,莫琳將戴維的離世怪罪到哈羅德頭上,說他不是一個好父親,從來沒有給過戴維關愛,后來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冊,看到哈羅德和戴維的合影。
感覺到他們父子以前是嘗試過好好溝通的,莫琳也進行了一些自己批判,在哈羅德行走的時間內,他們都直面了這二十年來都不愿面對的內心世界,他們發現都深愛著對方,最終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羅德一起住,他們想起了剛認識時的場景,都想起當時認識時的玩笑,他們都笑了。
一個人的朝圣,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到心中,面對一些我們不敢面對或不愿面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面對才能打開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7
很久了,沒有完整地讀過一本書,直到這次,讀《一個人的朝圣》,然后竟然想寫點什么!
故事的主人公哈羅德,在釀酒廠干了四十年的銷售代表,既無朋友,也無敵人,一輩子小心冀冀地為人,在妻子的眼里,他既不是一個稱職的丈夫,更不是一個稱職的父親,然后這一切抱怨積累到他們唯一的兒子自殺時到達頂點,然后,他們分居了,夫妻疏離,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遠方的來信,他唯一曾經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癥,寫信告別。故事就從這里開始了,一個人的朝圣就從這里開始了。
如果沒有奎妮的那封告別信,也許哈里德的一生就這樣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漸疏遠中過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癥,震驚悲痛之余的哈里德終于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看望奎妮,他要讓奎妮相信: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從此之后,1個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這樣走了下去,沒有好的裝備好的鞋子,沒有手機,甚至沒有銀行卡,但他終于完成了這偉大的一個人的朝圣,他終于做到了成為一名優秀的父親,雖然兒子已經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兒子從來就沒有離開過他們;終于他再次讓妻子相信自己是一名最出色的丈夫,他們的愛情回歸了。
很喜歡書中的一段話,“走在通向碼頭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線襲來。她和哈羅德湊和這么些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維,甚至不是因為同情。她忍過這些年,是因為無論和哈羅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獨,沒有他的世界只會更加孤單。”是啊,我們有時候對于身邊的人習以為常,沒有覺得兩個人在一起是多么的來之不易,甚至會挑剔對方的諸多缺點,但一旦那個人,如果你身邊的那個人突然就走了的話你才會發現原來你們彼此是多么的不舍,原來你們彼此是如此的誰也離不開誰,如此的相愛!
一個人的朝圣,哈里德帶給我們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獲的感動,不止是對兒子對妻子那深深的愛,還有對友情的執著,對信念的執著,所以,無論任何時候請相信自己相信愛!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8
因磨難而緊閉的心扉,盛裝日益干枯的靈魂,無助間,期盼甘潤之露,等待叩響之聲。渾噩于冥冥,終消殞,而殆盡,是未知寂寞的歸宿;及其緘默于黯淡,卻漸漸體察心路孤獨,尋得明澈之鑰,一方天地已被自己叩開。陷于人生泥沼,歲月蹉跎,掙扎消弭,一個由六旬軀殼包裹的靈魂。無神雙目收到貝里克友人的來信,承載塵封記憶,奎妮開啟了哈羅德一個人的朝圣。追隨朦朧本心指引,恍然間已徒步踏上回憶之行,心路之旅,空留妻子莫琳不知所措。細薄的帆布鞋,重復將一腳簡單移至另一腳前,千篇一律卻愈發沉重,六百二十七里,心潮卻是洶涌澎湃。心靈的.留聲機,重述童年,喚起母親離別時的惘然若失;記憶的幻燈片,記錄兒子的自殺,涌上泣不成聲,觸及妻子的絕望,懊悔無及。曾責怪自己,但一味等待救贖,實永駐麻木。終于寄望奎妮,卻又在朝圣路上,了然孤獨,重獲新生。
“要真正地注視,必須一個人走路。”龍應臺熱愛與風景間的單獨私會,深諳素淡間才可微笑審視,孤獨中才能蘊藉雋永。哈羅德一個人的朝圣所泛起陣陣漣漪,僅在寂寥靜謐中,無所流連時分,才能讓心靈震撼激蕩,至此叩開心扉。始覺,心路必定屬于孤獨,孤獨沉淀自己救贖。“郁孤臺上清江水,中間多少行人淚。”勞碌無為的煎熬,歧路悔恨的折磨,于無常人生俯拾皆是。前者消磨毅力,后者吞噬希望,心靈若是不堪重負,便任由黑暗蔓延,行尸走肉亦或墮落深淵,埋怨生憎恨,而瘋狂報復無所不至,帶來生命厄運般終焉。實在無人料及病床上奎妮已相貌非人,奄奄一息。讀來下一塞,滿是沉痛,不安。深感結局于哈羅德,于這位悔恨萬分而虔誠的朝圣者,實在不公。然而哈羅德會感動于熹微晨光已然將奎妮呈現面前,感動于緊握奎妮病態般瘦弱的小手,而曲折與悔恨曾被麻木囚禁,經八十七天的肆虐,竟釋然。再度抬頭,與莫琳相執手,笑容彌漫。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9
很少有人從一開始就能下定決心目標明確地去做什么,甚至大多數人都是迷茫著迷茫著就順著時間的年輪走了下去,也可以賦予一個大眾詞匯——順其自然。就像主人公哈羅德,他一開始只是想去寄明信片,走著猶豫著迷茫著內心凌亂著,加油站女孩的隨意一段話,堅定了哈羅德的想法,他要救奎妮!他不是醫生,不是上帝,但是他的信念要救她!人啊,面對要離開的人,總想著挽留,有時候對方留下來可能會很痛苦。
還好,最后,他們見到了,奎妮一直在等他,為了等他,頑強地與病魔作斗爭!而哈羅德一路徒步走來,不選擇任何交通工具,在我看來,可能一方面是延續奎妮的時間,一方面是在懺悔,在自己救贖。年紀大了,經歷也就多了,心結也就在所難免,有時候自己原諒自己才能讓自己心安理得。
對不起,讀到病床上的'奎妮,我不禁想到了我外婆,她去年冬月過世,走的時候是在醫院的病床上,很安詳,氣若游絲,慢慢的……離開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雪,是第一場雪。
都說滿地白雪,是天地為逝者戴孝。生前的大半年,外婆也是受了折磨,因為舍不得放手,所以挽留。
家里人會在她痛苦難過堅持不下去的時候喊醫生,然后給她輸一包血,外婆要難受好一陣子,才能適應新的外來的血,就這樣,快要支撐不下去了,輸血,隨著輸血帶來的不適,忍受,然后又快要支撐不下去了……如此輸了三次血。最后外婆也沒有權利說什么,幾乎是把生死交給了家人,“家人”是不是聽起來像是很龐大的家族,外婆一生有六個孩子,重孫子都即將考大學了,然而“挽留”外婆的,或者說決定挽留或者不挽留的,是外公。我有好長一段時間覺得外婆還在。我沒有見到外婆的最后一面,又好像沒有那么責怪自己,甚至覺得我沒有錯,但是我心里一直都有一個位置,是外婆的,很想她,經常想。對外婆,我沒有心結。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10
一位65歲的老人,在人生的某一天收到20多年前好友奎尼得癌癥的來信。震驚、悲痛、無法言喻的心情一直籠罩著他。在送回信的過程中,哈羅德遇到加油站女孩,從簡單的對話從中他受到啟發,在毫無任何準備的情況下決定徒步到貝里克去看望自己的老友。這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有的人加入,有的人離開,最終只剩下他自己完成了內心的旅途。
哈羅德在旅途的過程中回憶起過往的所有事情:小時候母親的離開,與妻子相遇的過程,與好友奎尼工作的時光,與兒子相處中的摩擦,還有兒子去世后夫妻二人不愿面對事實,并且因此產生隔閡......一開始,哈羅德是逃避這些令人悲傷到無法直視的現實的,而在旅途遇到各種各樣的人之后,他慢慢打開心扉,坦然接受殘酷的現實。
哈羅德原本是個性格內向、孤僻的老人。旅途的開始,他不想與任何人有過多的聯系,不愿多說話,到后來卻能和任何人侃侃而談,毫不膽怯。我想,這就是旅途最大的意義吧。朝著目標行走,無意識中改變了你的想法和行為,改變了你看待這個世界的視角。在旅途中,你的目的地沒有改變,但是前往終點的過程卻潛移默化的改變了你,烙在你心靈深處,增加了生命的厚重。
在旅途過程中,哈羅德也幾次想過要放棄:覺得自己一定是瘋了,徒步根本到達不了目的地。可是,他還是堅持下來了。讓他堅持下來的不僅僅是身邊人的鼓勵,最重要的是他內心的`信念!信念有多強,毅力就有多強。你有沒有信仰沒有關系,只要心存信念,意志堅定,就一定能完成一個人的朝圣。
我想,在我們生活中,也經常遇到大大小小的困難,而人的本能可能下意識地逃避,覺得逃避就可以躲開這些困難。可是困難就在你的眼前,你只能選擇主動地接受挑戰并且戰勝它。而在擊倒困難的過程中,那份不屈,那份堅毅,就已成為你生命的一部分。就像書中所說的一句話:悲傷的最好狀態不是凝固,是融化。面對悲傷和困難,用強大的意志去克服它、融化它。紛紛萬事,直道而行。總有一天,你會發現那座阻擋你前進的冰山,融化成一條清澈的河流,帶你漂流到彼岸。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11
這本書在我的kindle里躺了好久,是當時找書籍的時候批量下載下來的,說實話看這個名字第一感覺就是朝圣的話那一定是和宗教信仰有關系了,因此一直都沒有興趣讀,直到我最近書荒讀完這本書才發現,這是一本很有意思的書,并且和宗教信仰并無關系。
這本書的主人公是一個名叫哈羅德的六十歲退休老人,他在釀酒廠干了四十年的銷售代表,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公司甚至連歡送會也沒有開。他跟妻子莫琳住在英格蘭西南部的鄉間,生活平靜,但是因為兒子的早逝導致夫妻倆感情疏離,生活就這樣日復一日平淡且乏味,直到一天早晨,他收到了一封信,是來自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她身患癌癥,寫信告別。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由于舍不得寄出回信,他經過一個又一個的郵筒,越走越遠。最后,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歷時87天,路程627英里,只為一個信念:只要他在走,奎妮就會活下去!
哈羅德沒帶手機和任何徒步裝備,沒做任何事先準備,就這么篤定地開始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讀到每一次他遇到困難,體力不支,遇到那些勸他放棄的人的時候,我的心都會隨之緊張,怕他下一秒就放棄,但是擔心是多余的,他一路向北,孑然一身開始征程的他,最終抵達了終點。這一路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各種各樣的事情,都讓他對生活對自己以及對親情有了新的思考與認識,甚至能夠直面自己當初無法面對的.一切。因此一場長達627英里的路程,是他一個人的自己救贖之旅,是心和靈魂的行走。同樣讀完整本書的我,就像陪伴他走完了整個路程,由此及彼也想到了自己在生活中總是逃避的一些東西,內心的信念感不強,我想我也要“出走”一次,探尋自己內心的聲音,找到曾經忽略的東西,找到對困難的勇氣!
最后把書中一句很觸動我的話分享給大家:“或許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是啊,多一點信念,那我們面對未來面對困難,還有什么可畏懼的呢?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12
這是一個美麗的錯誤,卻讓我愛上了這本書,依舊記得當我拿到這本“錯”書時的神情,原本要買的是另外一本,只因自己的大意讓我和《一個人的朝圣》有了奇妙的緣分,從此這本書陪我走了一段奇妙之旅。
剛剛讀完《一個人的朝圣》這本書,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憂傷,雷秋。喬伊斯到底在訴說什么?主人公哈羅德于一個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軒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說奎尼得了癌癥,在貝里克的一個療養院內,那里屬于英國北部蘇格蘭的地方,而哈羅德此時住在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
哈羅德給奎尼寫了回信,但這信是哈羅德自己送去的,經過與一個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羅德突然想走著去貝里克,因為哈羅德相信只要他走著,奎尼就會活著。因為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覺這不是作者想告訴我們的故事,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十六歲時父親丟給他一個大衣讓他離開家,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離世,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之后的分居。
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著哈羅德,但在途行的路上這些回憶卻常常出此刻他的腦海,在哈羅德離開的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這樣的地步,莫琳將戴維的離世怪罪到哈羅德頭上,說他不是一個好父親,從來沒有給過戴維關愛,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冊,看到哈羅德和戴維的合影。
感覺到他們父子以前是嘗試過好好溝通的,莫琳也進行了一些自己批判,在哈羅德行走的時間內,他們都直面了這二十年來都不愿應對的內心世界,他們發現都深愛著對方,最終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羅德一起住,他們想起了剛認識時的場景,都想起當時認識時的玩笑,他們都笑了。
一個人的朝圣,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到心中,應對一些我們不敢應對或不愿應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應對才能打開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13
一個人的朝圣給我印象深刻,沒想到還有第二部。蠻好。
作者用奎妮的視角來寫這本書,開始我以為不好看,中間也想過棄文。但是聯想看第一本的感受,我堅持看完了。而看完后回頭去思考的時候,才發覺這本書的美好所在。
奎妮愛的真的卑微呀。哈羅德不是多么厲害的人物,只是啤酒廠一個普通員工。她自始至終都沒有對他說出她的愛。然而他的兒子戴維和老婆一眼就洞察了她的秘密。
戴維的死,其實是必然的悲劇。奎妮做出了努力,去幫助過他。然而戴維依舊因為抑郁,最后自殺在家里的花園里。
奎妮為了幫哈羅德保住工作辭職。最后在海邊懸崖峭壁上定居,并且精心創作了一個美麗的花園。花園里種著花朵,還有象征哈羅德和戴維等人的木頭人。有石頭貝殼做的院墻,有海藻貝殼做的裝飾等等。
奎妮得了癌癥,用最后生命有限的時間給哈羅德寫信,對于一個連進食都困難的人來說這種近乎自虐的寫信就像一種生命的燃燒。她娓娓道來那些哈羅德不知道的關于戴維的事情,她祈求著實際上不存在也不需要的原諒。
這種卑微的愛,讓人動容。
在垂垂老矣之時,在每一天幾乎都有身邊的病人離開之時,她勇敢的堅定的.活著等待著。這大概也是一種朝圣吧。
不知道為什么,看這本書,我沒有掉眼淚。不是因為這本書不感人,也許是因為這本書里的人物太堅強。堅強到讓人心疼卻不悲傷。
奎妮的愛是卑微的,但是也是偉大的。其偉大在于,她僅僅是愛著,沒有任何索取,不求任何回報。而戴維,那個聰明的孩子,一直在索取卻沒有付出。對立的極端,反差的殘酷。
奎妮的離開是必然的。因為她注定是不屬于這樣一個平凡的哈羅德。可以說哈羅德配不上這樣的奎妮。她是一個悲慘的女人,經歷了感情的失敗,然而她勇敢的去愛,哪怕這份愛只屬于她自己。
對于奎妮的愛,開始我是不屑一顧的。默默單戀一個普通的已婚老男人哈羅德,好像挺沒出息的。看完整本書后,我才覺得奎妮的愛讓人敬佩。因為卑微到塵埃里的愛,被她小心翼翼的藏著,這份守口如瓶就讓人心生敬佩。最后的奎妮終于活著等到了哈羅德,了不起。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14
“你還以為走路是世上是最簡單的事情呢?只不過是把一只腳放在另一只腳前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困難。而吃,吃也是一樣的。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
60歲,87天,627英里!一個叫哈羅德弗萊的花甲老頭兒徒步穿越了整個英格蘭,只為拯救一個多年未見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無關信仰,只為承諾。
哈羅德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這件事。從金斯布里奇到貝里克,其中不僅僅是地理空間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靈和回憶丈量著自己的人生。小時候他被母親拋棄,中年又遭遇失去兒子的痛苦,飽嘗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時還僅僅是個酒廠的銷售代表,無人送別……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敗、凄涼的。這場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羅德用幾近“瘋狂”的演繹完成了心中的救贖。
當他在路上時,他與他的妻子疏離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復蘇,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點點揭開。也許只有讓身體放歸大自然時,心靈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記憶,更容易從逝去的歲月中尋回隱匿的自己。那些甜蜜還帶著青澀的懷念,那些沾著悔恨和遺憾的羈絆,還有那些快樂而又唯美的曾經……那些一點一滴存在,在黑夜與孤獨中無處躲避。
在哈羅德蹣跚前行的背影中,那普通人身上的渺小和偉大,在蕾秋安靜又細膩的文字里慢慢舒展開來,一點一點地撞擊著靈魂深處的東西,那些蟄伏已久的思緒漸漸奔涌,那顆日漸麻木的心也開始悸動。以為是最簡單的事情,開始之后原來是困難重重。以為是困難重重,到最后是輕而易舉;以為可以在時間的沖刷下忘卻,卻發現無法逃避。以為痛苦再也不能夠解脫,堅冰卻已在不經意間慢慢融化……
在故事的結尾,當奎妮那張畸形得只剩下半邊的眼睛流下眼淚的那一刻,當哈羅德和莫琳兩只手再次牽起時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覺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種絕癥,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時光的盡頭,才能看清先前所發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謂的命運捕獲之前,我們還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與其一直糾結著,不如趁著現在,跟隨著哈羅德的腳步,在笑淚交織之中,回過頭面對自己的生命和摯愛的人,像這樣走下去!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15
非常壓抑然而很有用的自省,為什么漸漸發展成只有努力就會有希望的雞湯,還演變成“言情小說”,續集干脆來個小三赤裸裸大表白?!
書中接近一半的時候哈羅德備齊了徒步需要的裝備,又或者莫琳與雷克斯成為朋友開始,“朝圣”真正成型,亦漸漸顯露雞湯的本質。作者后半部啰啰嗦嗦的段落大概是為了合理化哈羅德徒步的決定,其實大可不必,多數時候人的重大決定都是一時沖動。中后部一堆人的圍觀讓書的脈絡俗套化,仿佛是大眾的注視讓故事必須朝著雞湯方向發展,繼續呈現陰暗壓抑的自省模式不夠積極向上正能量。而尾聲時哈羅德與莫琳和好的隱喻如此童話般的不切實際——如果87日的步行就能修補20年的裂痕,那么這個裂痕其實并不深,那怎么可能20年間都沒有任何契機可以修補?而且明明朝圣者是哈羅德,怎么最后獲益最多的好像是他的妻子莫琳——交了朋友,修整了花園,敞開窗戶接納陽光,充實地過著一個人的時光。到頭來弱者仍舊是哈羅德,甚至最后一程路都幾乎堅持不住,要從妻子身上尋找勇氣。
我認為書到中途就此打住或許更好,路程完成與否,是否在朝圣路上實現自己救贖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在路上,在獨自一個人行走的路上有時間反思自身。但我對此非常悲觀主義,到了65歲才反省20年前的所作所為是來不及了,所以我認為悲劇能賦予這本書更偉大的意義。這本書看到一半其實有背脊發涼的恐怖感——莫琳的內心獨白,“問自己過去二十年到底哪里出了錯”——二十年耶,整整二十年過去了才忽然驚覺“錯了”,真的還能挽回么?那么失去的20年怎么辦?“雨打在電話亭頂上,窗外昏暗的燈光化成了液體。他想留下來,好好和莫琳聊聊,但沒有可說的話了。兩人之間培育了二十年的沉默與距離已經太深太遠,連老生常談都感覺空洞,直刺人心。”“兩個靈魂之間的裂痕是無法彌補的。”
如果第一部是雞湯,第二部是根本不用讀,對奎妮最后的一絲同情也喪失殆盡。本來第一部就沒怎么提到這個人,到底是發了什么神經作者才覺得要來個續集——如此不堪的續集。奎妮口口聲聲說自己愛哈羅德,但是明知道哈羅德兒子情況很糟糕,為什么不提醒他?她以為自己有什么資格偷偷地介入別人的家庭,還以為自己的心思藏得很好。全世界都知道了,她還自以為是地扮演弱者。“我最開始的打算是站在配角的位置上,安靜地愛著你。但我卻把自己置于你生活的正中了,看看我都做出了多么可怕的破壞。”真正可怕的小三不是咄咄逼人那種,而是什么都不說什么也不做就一直黏在男人身邊裝善良裝可愛那種!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16
世間最動人的愛是一顆獨行的靈魂與別的一顆獨行的靈魂之間最深切的呼喚和應答。
一直是隱形人的哈羅德甘于平淡,一封意想不到的來信將即將逝去的生命赤裸裸地展現在他面前,深深震撼了他,讓他走上了朝圣的路,從而體驗到了超越平凡的生活!
這是一次一具皮囊包裹著一顆心的羈旅。
加油站的漢堡女孩使哈羅德第一次朦朧地碰觸到了信仰,他在女孩“只要信,就能行”的啟發下踏上了這信仰之途,在哈羅德的心中種下靈魂的種子。
一步又一步,繼續走下去,他慢慢接受這種緩慢的前進,反而開始驚訝自己走了多遠,平凡人也可以嘗試不平凡。他開始用雙腳去丈量深不可測的愛。視野的盡頭是淡如水的一抹藍,有屋子,有樹,去欣賞豪雨之后帶來一番萬物復蘇的景象,他在這個路途中不斷獨自回憶著自己的過去:
在新婚之夜本應與妻子共享美好的洞房花燭夜,但看著床頭如瓷娃娃一般精致的美人,他卻躲進了廁所,最后莫琳還傷心地問:“是我的問題嗎?”并不,這是哈羅德的.陰影在作怪,他小時候父親酗酒,放蕩,童年時看著母親帶著旅行包一去不返,他不知道父母是否愛過他,就像他不知如何去關懷自己的天才兒子戴維一樣,讓他過著一樣的童年:沉郁而悲傷,這時,他開始悔過,他學會如何去完善自己,他的靈魂變得渾厚,像一個光球,從內部照亮了他,為了他的至愛,點明方向,
淡去浮華,耳畔除了腳步聲,迎面吹來的輕輕微風讓沿途越發安靜。就這樣重復地邁著雙腳,身體疲憊不堪,而眼中閃爍的是一顆炙熱的心,慢慢地,心靈變得澄澈了……
他害死了自己的兒子,因為自己的懦弱和害怕,在戴維溺水之際卻還在看似從容地解鞋帶,戴維和他之間如絲如縷的親情就此斷裂,戴維迫受生活的壓力變得尖銳而郁郁寡歡,而沒有父親的保護與支持,終于不堪重負在后花園自殺了,他的妻子莫琳也陷入了絕境,她認為她的兒子還沒死,她很平常地與他談話,哈羅德墮入無盡的自責當中,但這卻只是為掩飾自己的難過而所做的徒勞罷了。“哦!哈羅德”,莫琳輕輕地嘆了一句,心底深處,她想著,不知道千里之外的哈羅德是否聽到了這一聲嘆息。但夫妻二十多年的隔閡正在慢慢地消散,他們隔著平行空間在互相傾訴,最真切的愛莫過于這千里之隔的心靈對話吧。果然,悲傷最好的狀態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夫妻之間的關心冰釋了前嫌,在這旅途中,他找回了屬于他的愛。
其實,哈羅德的人生就是一個無聊枯燥并充滿痛苦的階段這時,他不僅失去了兒子,和妻子之間的感情也已經變質。因此,哈羅德去走,表面上看完全是為了奎妮,但是他也是為了自己,他必須要走出他的生活,他的悲傷,他的痛苦來。一切關系的解決都在他這次行走了。于是我們看見,六十歲的哈羅德如同一個嬰兒,柱著拐杖,自洽獨處,去測量心靈之間的距離,終于,他直面了這些過往,他在這信仰之旅上找回了自己。他作為一個靈魂的朝圣者走出了自己的路。
路上有許多的人加入了哈羅德,彬彬有禮的英國紳士,虛榮自滿的里奇,善解人意,無比貼心的凱特,還有那個讓她留宿幾日治療哈羅德并對她敞開心扉的可愛女孩瑪蒂娜,讓他覺得他并不孤單有很多人認可他,在心靈層面陪伴著他旅行。但他好像錯了,本被信仰所擊敗的世俗的冗雜又卷土重來,正如他自己所覺得“我發現我自己離起點越來越遠,也離終點越來越遠”。他的靈魂愈來愈黯淡,正因為他不得不分心去觀察別人的看法。
既然每一個人的思考無法統一,那么這份一塵不染的圣潔所帶來深沉的孤獨就理應自己消化,或許,這需要安靜。原來人生最好的境界是豐富的安靜,安靜是因為擺脫了外界冗雜,豐富,是因為去掘取自己心靈的寶藏。
一個人,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從英國的最南端走到了最北,遇到了奎妮,堅守了信仰。
我曾經想,一個人的回憶堆滿了他的墳墓,那么脫變過后的他,所經歷的一切必將是救贖。正像是哈羅德一樣,在反省自身過后,之前的一切都已成煙云,他已經看透了這一切的瑣事他現在懷著的靈魂偉大而又堅定,他終將到達自己信仰的目的地就像是在老友臨死之前為他的告別,這一切都是對自己之前皮囊所做一切骯臟可恥之事在靈魂層面上最高的救贖。
每個人的一生都是一場朝圣,有多少人經歷過這類美好,但只有少數人抓住了幸福,從而自己發現,召喚愛回歸,去發現這世界的萬物之美。
敬這一場轟轟烈烈的遠行。讓我們暫時離開這個世界一小會——在云端和朝圣者共同去跨越生死間的距離。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17
最近讀了一本書《一個人的朝圣》,這本書的作者是英國作家蕾秋·喬伊斯,本書講述了一位六十五歲的退休老人哈羅德·弗萊接到了來自貝里克的二十幾年未見的友奎妮的告別信,信中陳述她患了癌癥,將不久于人世,特來告別。在震驚悲痛之余,他寫了一封回信,在經過了幾個郵筒之后卻遲遲不肯把信寄出,在路過加油站時碰見了一位女孩,她安慰他要有信念,要相信奎妮能夠起來。他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他要走過去看望奎妮,并堅信,只要他走過去看她,她就一定能夠起來。于是,他就開始了長達87天,627英里的朝圣之旅。
旅行,當你決定要出發時,旅行中最困難的部分已經結束。
哈羅德在沒有任何準備的情況下開始了旅途,沒有現金,沒有地圖,沒有換洗衣服,只有一雙帆船鞋,甚至連路都不認識,只知道往北走,但是他還是毅然決然的出發了。回想自己在生活當中,想做一件事時,總會仔細考慮、反復掂量,恨不得把所有的細節和可能出現的狀況都考慮在內,然而自己總是在這些充分的“思想準備”之中瞻前顧后,裹足不前,最后不了了之,錯過了一次又一次開始的機會。
一旦停下來太久,就很難繼續了。
旅途不可能是一帆風順的,在一個下雨天,他摔破了膝蓋,腳上全是泡,鞋子也破了。一位女醫生幫他包扎,并挽留他過夜,她還勸他多待幾天,等傷口痊愈后再出發,但是哈羅德謝絕了,因為他知道,一旦停下來太久,就很難繼續了。旅途是艱苦的,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困難和挫折,你可以短暫地調整一下,重整旗鼓,卻不能畏懼困難停滯不前,因為這樣的結果只能是半途而廢。
只要一直往前走,當然一定能抵達的。
最后的路途是最艱苦的,就在快要到達離貝里克還有十六英里的時候,他卻錯誤頻出,走向相反的方向,或者不停的兜圈子,他堅持不下去了,在妻子的.鼓勵和幫助下,他終于繼續了這最后的旅程,他腦子里什么想法也沒有,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地把一只腳邁到另一只前面。在出門的第八十七天,他終于到達了貝里克。行百里者半九十,越接近成功越困難,越需要堅持,絕不能做一個功虧一簣、扼腕嘆息的失敗者,哈羅德就是我們的榜樣。
旅途是艱辛的,卻也是美的,在旅途當中他遇到了各種各樣的人和事,也在不斷地回憶自己的過去,直面自己的內心,雖然他沒能夠救回奎妮的生命,卻挽救了自己的婚姻,走進了自己的內心深處,完成了心靈的朝圣之旅。生活當中亦是如此,找準自己的目標、立即行動、堅持到底,到最后你會發現,最美的不是結果,而是奮斗過程當中的各種艱辛和挑戰,是擺脫自己內心的束縛后直面人生的勇氣和信念。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18
第一次讀《一個人的朝圣》的時候,前半段是有些平淡無奇的,曾想過要放棄,最終在必須讀完完整的一本書的驅使下,竟然越來越癡迷,這已經是第三次細細的讀這本書了,它給我帶來的觸動依然不減,再讀一次,又獲得了新的啟迪。
哈羅德,六十五歲的退休老人,過去六十多年的生活都不怎么順利,小的時候,父親是一個整天醉醺醺的酗酒者,母親是一個夢想四處旅行的人,兩個人在完全沒有準備的情況下有了他,他變成了父母都不想要的人。遇到愛情,生活有了一絲色彩,然而卻因為自己孩子的到來,生活再此陷入困境。從小沒有與父母親密過的哈羅德,也不知道如何跟自己的兒子親密,直到兒子自殺去世,他和妻子終成了陌路。
哈羅德期望在通往貝里克的路程中,自己能改變些什么,我們總是想要相信自己能改變點什么才行的。這樣的信念支撐著他到了貝里克,然而,經歷了八十七天的旅程,他發現,他其實什么都改變不了。正如那些帶著巨大能量的海浪,用盡精力,穿洋過海,載舟駛船,最后的結局就是成為人們腳邊的一團泡沫而已。
哈羅德什么都沒改變,奎妮依然去世,戴維再也回不來,他們父母親仍然不愛他,莫林和他的曾經依然晦暗無光。但是,他們找到了最重要的東西:敞開心扉,接受那些不能理解的東西,帶著希望活著。
生活中,總會因為一些事把親密無間的人切成兩半,相互仇恨,但愛卻深深埋在心底。
小時候,我堅定的認為自己是女兒身的原因遭到了父母的嫌棄,才會在出生四天之后就被抱到姥姥家寄養。曾經,我瘋狂的希望自己是一個男孩身,為了就是得到父母的愛。我剪短發,穿男裝,走路大搖大擺,裝出瀟灑冷酷的模樣,惹來周圍人的側目,也讓父母臉上無光。慢慢的長大,認清了自己無法變成男兒身的事實,就改變了策略,我一定要比弟弟強,這樣,就會讓父母知道,女孩也不差!于是我開始拼命的學習,目標只有一個,考上大學,考出家鄉,考到一個離家遠遠的地方,再也不回來。青春年少的'我,就這樣和父母別別扭扭的一直到十八歲我離開家鄉的那個日子。
第一次父母帶著我離開家鄉,北上去學校,我依然記得他們把我安頓好之后,為了省錢連夜坐火車回家鄉的時刻,母親在眾人面前哭的不能自已,對父親喃喃低語:長這么大,從來沒離開我這么遠呢。也許這也是第一次,我知道了,母親也是愛我的吧。
大學四年,離家很遠,每次打生活費,總會在電話里聽到父親在旁邊囑咐道:夠不夠,在多打點吧,一個人在外面不容易,多帶點錢方便。我知道家里的情況,也知道父母的拮據,十幾年內心的倔強也松軟下來,父親也是關心我的。
慢慢長大,談婚論嫁,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孩子,慢慢變懂得父母的不易,懂得每一位父母都會深愛自己的孩子,只是,年輕的時候,他們也有自己的不易。他們表達自己的愛也許很拙劣,但是愛從不少一分。
在離家一千多公里的地方,我有了自己的小家,父親母親擔心我在這里吃的不好,只要有親戚朋友來這個城市,他們總是帶滿了各種各樣家鄉的肉食,美其名曰給外孫們打牙祭,其實是為了讓我吃口媽媽的菜。看著這些沉甸甸的吃食,總會因為年輕時候的不懂事而悔恨,那個時候的自己真的倔強任性并無知。
每次回家看他們,喝點小酒,父母便開始聊我小時候的事情,說我在姥姥家的時候,每次去看我,母親總是笑著去,哭著回,父親用僅有的工資給我買當時最貴的奶粉。說到這,父親總是不自禁的流著淚躲開。從未見過父親流淚,望著他離開的背影還在擦拭眼淚,心中一痛,這段往事不僅僅是我的心結,也是他們的。
過去的,我們雖是主角,卻也成了自己的過錯。每個人都會犯錯,不要為自己犯過的錯不停的責怪自己,寬恕自己比寬恕別人更需要勇氣;不要把過錯和悲傷留給最愛的人,他也有自己的悲傷。做點什么,彌補自己的過錯,開始就好,無需準備,不要顧慮,勇敢的踏出第一步,堅持到最后,我們需要一個信念。
也許小的時候,離開父母對自己的影響太大,有了孩子之后,公公婆婆再三提出想要帶孩子回去養,他們會輕松的說:養大了在抱回來,他們還是你們的孩子。經歷過,我知道,孩子在父母身邊多重要。在我們身邊長大,這是我的底線,為此,我可以付出一切,也可以放棄一切。經常我會跟他們說“我愛你!”我們這輩人,表達愛的方式逐漸大膽開放起來,我不知道未來的生活里,我們會有什么樣的問題,我能做的,就是好好愛他們,好好愛自己。孩子長大的過程,就是與父母漸行漸遠的過程,終有一日,我們會望著他們的背影,看著他們義無反顧的走向遠方,為了自己的詩和夢想,我們能做的,就是學著放手。
每個人都是孤獨的,我們人生的路上得到了,失去了,愛過了,不愛了,傷過了,結痂了。正如龍應臺說過的:“人生,其實是一條從寬闊的平原走進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結伙而行,歡樂地前推后擠、相濡以沫;一旦進入森林,草叢和荊棘檔路,情形就變了,各人專心走各人的路,尋找個人的方向。那推推擠擠同唱同樂的群體情感,那無憂無慮無猜忌的同儕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才有。離開這段純潔而明亮的時光,路其實可能愈走愈孤獨。你將被家庭牽絆,被責任捆綁,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復雜和矛盾壓抑,你往叢林深處走去,愈走愈深,不復再有陽光似的伙伴。到了熟透的年齡,即使在群眾的懷抱中,你都可能覺得寂寞無比。”。
也許哈羅德八十七天的旅程不曾改變什么,也許那些他曾經走過的路依然是平凡的路,但是,一路上他審視曾經的人生路,獲得了內心的救贖。“我曾經跨過山和大海,也穿過人山人海,我曾經擁有著的一切,轉眼都飄散如煙,我曾經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直到看見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19
《一個人的朝圣》,是參加讀書會后讀的第一本小說。喜歡這種風格的小說,人物不多,情節也不復雜,作者心思細密,文筆細膩,讀著輕松卻又發人深思。
男主人公哈羅德是一位剛剛退休的釀酒廠銷售代表,和妻子的感情日漸平淡。然而,就是這么一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鄰家大叔”,獲悉20多年沒有聯系的朋友奎妮身患絕癥即將不久于世,籍著“我要走到貝里克郡,因為奎妮·軒尼斯不能死”這個既不理智又不符合邏輯,似乎完全完全站不住腳的奇怪信念,憑一雙破帆布鞋,用了87天一路向北,步行了627英里,穿越整個英國,終于見到好朋友最后一面,了遂心愿,圓滿地完成了《一個人的朝圣》。主人公哈羅德沿途上的所思所想,包括他身邊親人、朋友、偶然遇見的人的所思所想,看似匪夷所思,卻又讓人感覺合情合理。
一路向北,哈羅德遇到各種各樣的人,加油站女孩、客店旅人、遠足的男人、銀發紳士、騎自行車的母親,還有愛玩游戲,跟隨了幾天卻又跑掉的一只狗。這些路上偶遇的人,聽到哈羅德的徒步計劃,除了吃驚,每個人的看法都不一樣,有支持,有反對,還有跟隨著走了或長或短的路途,但最后,走著走著,也都走失了。一路向北,哈羅德經歷了各種各樣的事情,有人樂施好善,有人趁火打劫,有人釣名沽譽,有人獲得開悟,但不管是什么樣的情況,也總能找到事情背后的合情合理性。一路向北,87天艱辛的徒步,是一次心靈和靈魂的洗滌。在行進的.過程中,哈羅德每天都擁有新篇章,又在擁有的同時失去著。回首60多年的漫漫人生路,哈羅德那些喜怒哀樂、那些悲歡離合,那些陰晴圓缺,就像放電影,一段一段地在腦海里重現。而最讓哈羅德沉重不堪的心結,也是最放不下的的,是惟一的孩子的去世。隨著徒步之旅的完成,身體和信念不斷地承受重重考驗,過去纏繞在心頭,揮之不去的煩惱和怨恨,最終也輕輕的放下,只留下了人生的美好片段。有一首歌里是這么唱:“路過的人,我早已忘記,經過的事,已隨風而去...”,這會不會是哈羅德朝圣之旅完成后的感覺呢?
很多年前去藏區,時常看到路上有朝圣的藏民,一直不太理解他們的行為方式,為何不安坐家中,利用空余時間自行修煉開悟?還有印度的苦行僧,追求智慧又何需如此虐待自己?但是,看到哈羅德在行進過程中:“穿過一個又一個人聲鼎沸的城鎮,走過一條又一條寥落的公路,哈羅德開始明白某些逝去的時刻,仿佛他們剛剛才發生。有時他覺得自己已經脫離現在,陷入了回憶。曾經的場景一次次重現眼前,他成了被迫留下的觀眾,目睹一個個錯誤、矛盾,不該做的選擇,卻無法改變任何事情”。以及哈羅德在向切爾滕納姆進發,看見遠處工廠的屋頂、教堂的輪廓、房子和來往的汽車時,想到“那里有如此多事情在發生,如此多生命在忙碌、受苦,奮斗,全然不知在這座小小的山上,有一個他坐著,靜靜眺望。又一次,他覺得自己既超然物外,就是眼前世界的一部分,既和他們有千絲萬縷的聯系,又不過是個匆匆過客。哈羅德開始明白這也是他旅途的真諦。他既是一個偉大過程的一部分,又不屬于這個偉大的事物”。看到這些片段,對藏民們的朝圣,還有印度的苦行僧的行為油然心生理解。畢竟,在熙熙攘攘的凡塵俗世里,人得的眼、耳、鼻、舌、身、意容易被虛妄蒙蔽,只有在身體和心靈經歷重重磨煉后,才能得到超凡的感悟。
我們常把“珍惜眼前,活在當下”掛在嘴邊,但是很少真正做到心口如一地“珍惜”和“活在”。《一個人的朝圣》,既教我們如何理解“珍惜眼前”,又提醒我們如何做到“活在當下”。每個人的人生既是“一個偉大過程的一部分”,又不“屬于這個偉大的事物一個過程”;每一個年齡階段,每一段時光,酸甜苦辣,點點滴滴,都是寶貴的財富,也都是生命的饋贈,理應欣喜接受、滿懷感激。盡管不一定能做到像哈羅德那樣,孤身步行千里,去追尋人生真諦,但也要時常提醒自己,不沉迷、不糾結、不埋怨。只要抱著朝圣的心態,過每一天,見每一人,經每一事,說每一字,人生的每一過程,本質上也是“一個人的朝圣”呀!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20
《一個人的朝圣》是哈羅德的朝圣,是他生命的'前半段,通過它,哈羅德面對父母沒有教他們愛的能力,面對20年前刻意隱藏的記憶,或者深深道歉,但也意識到戴維代替自己做他一直想做但沒有做。與莫琳相遇時,一切生動的記憶都被喚醒了。沒有戴維,他們就不能一直這樣對待對方。愛永不死!
哈羅德是一個高個子男人,但他彎腰生活了一輩子。他似乎隨時都在防備前方突然出現一根低梁。他從不高調生活,很少有朋友,低入塵埃;當我看到這一點時,我也會想,在這個嘈雜的世界里,我們個人并不像螞蟻一樣生活。有時我們覺得我們在人群中迷失是如此平凡,以至于我們不能再平凡了。讀完這本書后,你會發現哈羅德實際上是我們內心深處的自己,他的困難也代表了我們每個人的人生旅程。希望我們能找到真正的自己!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21
今年夏天,中國西南地區下了很多雨。我剛剛在貴州安順結束了一個涼爽的假期。現在我正坐火車去河南開封看我的妻子和兒子。
其他六本書靜靜地躺在行李箱里,一頁都沒看過。我讀完了你寫的書。作為作者你會有一絲驕傲嗎?
在我和哈羅德一起開始旅程的前幾天,我突然被你抓住了。就像許多讀者感謝你寫他們的故事一樣。哈羅德是平行宇宙中的另一個我。同樣受挫于工作、兒子、丈夫和父親的角色。
但最后,我發現你寫的這本書對我有療愈作用。它的前半部分在讓我發泄情緒的同時再現了場景。順便說一句,我整理了一下。它的.后半部分提醒我盡量溝通和改變現狀,就像我前段時間做的一樣。
一切都是為了追求幸福。雖然沒有更多的思考幸福的本質是什么。
為了幸福,我們一直在路上。
有時放縱,有時狂野。
有時胃灼熱,有時若有所思。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22
一個人,神圣而孤獨。當一個人有目標為之奮斗時,它不僅是一種生活經歷,也是對靈魂的洗禮。
書的主角是哈羅德·弗萊,一個六十歲老人。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癥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驚和悲痛的'心情下,他寫了回信,在寄出的過程中,越走越遠,最后橫跨了整個英格蘭。他只有一個信念,他只要走著,朋友就不會死!合上這本書,我感慨萬端。
哈羅德的生活幾乎是平淡的,但正是這樣的生活讓他在一瞬間做出了勇敢的決定。哈羅德的道路不僅僅是走在路上,更是對過去生活的反思和尋找,一路上也收獲了愛和責任。主人公在發信的過程中明白,普通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情!
人一定要有信念,它像光一樣射入生命,即使前方的山高路遠,懷著那份信念,也一定要活成一支隊伍!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23
讀到一本書能讓我幾次落淚,輕輕地合上書本,平復一下情緒,好像已經是很久遠的事了。我承認,我的淚點低,可文字事,前者通過作者的渲染,極盡煽情之能事,也算正常,卻讀后抹抹眼淚也就作罷,后者能讓讀者閱后思索的,我想,應該就是寫作者成功了。
《一個人的朝圣》,顯然屬于后者。這是一個關于自己發現和愛的回歸的歷程。
哈羅德,一個已經退休的老人,身體不是那么健康,也沒什么朋友,與妻子的感情已經淡到形同陌路的地步,夫婦倆住在一個不知名的小鎮上過著安寧寂靜,平淡無奇的生活,慢慢的漠然的等著生命終結的那一天。忽然有一天,他收到一封來信,是前公司女同事奎妮寄來,告訴他,自己已經身患絕癥,將不久于人世。哈羅德出于何種目的邁出第一步?對未來沒信心?想到自己的暮年,顧影自憐?沖動!肯定是沖動!他異想天開的認為自己的行走能拯救奎妮,毫無準備,甚至連同妻子也沒告別就上路了。(我很疑惑,他帶了足夠路上用的花銷么)。開篇實際上不是很抓人,耐著興致讀了幾頁后將書合上。
幾日前惶惶然想起這本書將送去野草書吧,趕緊讀完了事,于是又翻開書頁讀了下去。怎料隨著哈德羅的里程,第一次跟著他的步伐,去發現,去思考,去回歸。
或許你現在就可以改變,從把一只腳放在另一只腳前面開始。
一個人走路是一件很乏味的是。特別是對于一個年老體衰,平日里又沒啥運動愛好的人來說。哈德羅在此之前沒有信仰,不相信任何宗教。一路走下去,他開始有了自己的信仰,他相信自己如果能一直走下去,走到貝里克的療養院,奎妮就會脫離死神的召喚。因為咖啡店的姑娘告訴他,她的親人就是由她的信仰拯救的。
一個人走路是一件很無聊的事。無聊的時候就會想起平日里被我們忽略的淡忘的細節。妻子的冷漠,孩子無法和他的`交流,都起源于愛的缺失,以至于不知如何去愛,愛自己,愛別人,因為愛封存太久,已經不會表達了。
一個人走路是件很痛苦的事。沒有體力,一天只好走幾里路;沒有野外生存經驗,受傷了不知如何處理。幸運的哈德羅是一個好的傾聽者,他從不善于和人交流溝通,到一路得到陌生人的幫助,做一個好的傾聽者,還是受益匪淺。原來,除了自己的世界外,陌生人光鮮的外表下也隱藏了很多的無奈、惶恐不安。你不必做什么,你只要傾聽就可以了,對一個陌生人而言,也許這輩子都不會再見,所以他們才會肆無忌憚的暢所欲言。
一個人走路是一件很開心的事。哈德羅從不認識路邊的植物,轉變為可以正確地選擇果腹的各種野果菌類;從拂曉天空云彩的變幻,到落日余暉的完美;從沒有方向感到可以隨著走路時影子的變換,辨出應該去的方位。(當然是走了很多冤枉路的教訓)這確實是一件漸入佳境的事情。哈德羅終于相信自己的旅程真正開始,有些時候,你以為自己已經展開了新的一頁,實際上卻可能只是重復以前的步伐,他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處,所以現在終于可以說他的旅程真正意義上的揭幕了。
第一次為哈德羅感動,是在他狀態很差將要放棄時得知奎妮仍在堅持等候他,“她在等你,就像你囑咐的那樣”照顧奎妮的義工說。哈德羅大聲笑了,沖出電話亭,落下的眼淚回蕩在電話亭內“請叫她不要放棄,告訴她我會走下去!”我也笑了,笑中帶淚,就在昨夜還在為習琴的事糾結,讀到這里,我笑了,哈德羅適時地告訴了我,會一直走下去。
從起點到終點,627英里,87天,一個人。
從渴望愛不會愛到學會愛;從誤解到理解;從喪子之痛的自怨自艾和相互指責到執子之手的完美結局。
從一個人的朝圣之旅到一群人的朝圣之旅,包括一只狗,它在哈德羅無助的時候出現,填補了精神空虛的空白,又在旅程即將結束時莫名離開(狗是否預示著他失去的孩子)
一路上我記起了很多東西,很多我都沒有意識到的回憶,有些回憶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天或許很快,我就會把它弄丟,永遠都找不回來。(原文)
有些記憶,只有在剝離了堅硬的繭,忽然驚慌失措后,真正柔軟的觸覺才會被喚醒。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24
一位退休不久的六十歲老人,在遠方的朋友寄來一封“小吃一驚”的癌癥晚期道別信后,他毅然決然的認為他可以拯救他的朋友。于是,開始了徒步之旅。
他并不是一個佛教徒,但他在路途中明白了信仰的重要性。他一路往北,沒有手機、沒有徒步鞋、甚至沒有指南針,全然靠著自己的堅定信念,勇往直前。他學會了在野外如何烹飪食物,什么樣的蘑菇可是食用,他明白如何能夠避開危險……他感受著大自然賦予他的能量,他體驗著前所未有的幸福。盡管路途使他精疲力盡,可他卻堅定他的堅持會拯救一個生命。
孤獨的時候,他開始回憶,他想起他剛遇見妻子的時刻。那是一段想起就心頭甜蜜的'羅曼史,在偶然的一次聚會上,他穿過人群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多么驚艷美麗,他在她的身上停滯,他呼吸急促。他大膽而自信的走到她面前,撩起她柔美的秀發,他在她耳邊輕輕說了一句話,繼而他們就發瘋般大笑不止。于是,他們約會、旅行,結婚、生子。
已經有二十年他沒有再和妻子親密過了,只是因為他死去的兒子。妻子把責任全都怪罪在這位父親身上,責備他,他沒有做好父親的責任。他的愧疚感充斥著他的內心,他一定又想起兒子不顧一切向海水深處奔跑的情景,一個巨浪將兒子弱小的身影打翻,旁邊的救護員慌忙跳進海里救出了兒子,他卻在岸邊解鞋帶。他愧疚,他不配做個父親。夜的寧靜使他肆無忌憚的想著,想著,他覺得自己和兒子之間的溝壑再也無法填補。自從兒子上吊自殺之后,他與妻子就漸行漸遠了。兒子生前有抑郁癥,他反省這個做父親的,他應該可以挽回點什么,發現一切都無動于衷了。
此時,他最好的朋友,在生命終將奄奄一息之時,他想大怒一場,在此一搏。他的腳因為長時間摩擦起滿了水泡,他不再年輕的筋骨因為摔跤而更加疼痛緩慢。一路上,他昏倒過,善良的人們總是幫助他,為他治病,鼓勵他,贊賞他的勇氣和毅力。他明白,這世界終會有美好降臨,即使是那些素未謀面的人,他們的故事,他們的善行,都刻在這樣一位朝圣者心里。他帶著他們虔誠的愛和美好的祝福繼續前行,感動的淚早已洗刷了他那顆因為世俗而污穢不堪的心,他變得柔弱、變得慈愛、變得寬恕。
一只小狗跟著他,他擔心他因為沒有足夠的食物而使小狗忍饑挨餓,所以他試圖用石子趕走小狗。可小狗依舊跟著,步伐堅定穩健。于是,小狗就陪著他走了一段曼妙的旅程。小狗它沒有名字,有名字的小狗就會成為他的寵物,它就是小狗,它是自由的朝圣者。小狗在一個夜晚消失了,他回頭去找,原來它臥在一個年輕女孩的腳旁,繼而女孩扔一顆石子,小狗跟著女孩上了車。本來他想叫住那個女孩和那只小狗,可他發現他不知以何種身份,他感謝小狗陪他走了這么一段路,小狗對它主人的選擇是自由的。
他也曾徘徊,也曾想放棄,因為這實在太累了。可他明白距離終點越來越近了,往前走一步就又進一步。他終于看到了他的朋友,他看著那瘦小的骨瘦如柴的背影,她像是有兩個頭,因為腫瘤凸出的緣故。他告訴她,他走了很遠的路來看望她,只是想和她道別。他給她買了很多禮物,她靜悄悄的,蒼白無力的眼神早已預想這一切,她像平靜的湖泊,又像翻滾的波濤,總之她是神秘莫測的。她好像有很多話想要說,但生命的旅途就要結束,病痛使她失去了說話的自由。可她依舊記起了她這位善良的朋友,她終于想起了,后來,她就離開在一束光中。
他看著自己手里的石英,回想著自己做過的錯事,就在那一瞬,煙消云散。
他緊緊抱住自己的妻子。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25
對于“朝圣”這個詞,大家的第一個感受是什么,是神圣的,那么大家有沒有看過《一個人的朝圣》這本書呢?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朝圣之路,孤獨嗎?但我們生來就是孤獨的。
一直以來,提起“朝圣”這個名詞,總會讓人聯想起一步一叩,匍匐前行的.朝圣者,我常常想,一個人要有多堅定的信仰,才能舍家離土,拋塵棄世,忍風暴飛雪,翻山越嶺,轉山轉水轉佛塔,去追尋自己的圣地,觸摸那圣殿中的經筒?
我也是懷揣著這種感覺去讀《一個人的朝圣》,但他褪去了我的這種想法,這是一個平凡的故事,乏味、簡單甚至無聊,但不知怎么,卻不愿釋卷,初讀乏味,掩卷沉思,回味落淚。
周國平說"世上有多少個朝圣者,就會有多少條朝圣路。每一條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來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確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實并不孤獨。"
不孤獨嗎?
其實我們生來孤獨。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26
在《一個人的朝圣》里,哈羅德.弗萊就是一個孤獨的存在,工作的時候,獨善其身,沒有朋友沒有敵人,連退休都沒有儀式;退休之后卻是一種更深的孤獨,兒子死了,連同兒子死去的是他跟妻子之間的溫存與關愛。他困在自己的樊籠里,日復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來自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癥,寫信告別。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最后,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87天,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
蕾秋·喬伊斯談到自己寫《一個人的朝圣》的起源就是她的父親得了四年的'癌癥之后,告訴她自己只有四周可以活,“那個時候我想,如果我寫出一個故事,將我的悲痛,將我的情感轉化成這個故事,獻給我的父親也獻給所有的人。我對書本身是有非常大的熱愛,同時又有一種懼怕,我書中的主人哈羅德是踏上了一段旅程來尋找一些事物,但是他不一定能完成這段旅程,對于我來說,這也是一段旅程。就在我寫書的過程當中,我父親過世了,所以在書中我也表達了一種無可奈何的悲痛。”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27
一封遠方來信,如同一縷微弱的亮光,點燃哈羅德內心最深處的自己,奎尼的存在打開了他他塵封多年的記憶,年輕、往事、朋友、愛情、友情,他的生活似乎又蘇醒了,他想緊緊地抓住,當他繞過一個又一個郵筒時,他潛意識里并不想寄出回信,一旦投到郵箱里,他與這些過往的聯系就又結束了,于是他最終走上了尋找奎尼的路上,開始了一次朝圣之旅。
對任何人而講,遠方都是一個極其神圣的存在,我們把眼前歸屬為茍且,把遠方話念為詩,在一個人普通而又沉悶的生活里,遠方是內心追尋自己的唯一去處。從哪里出發,去找尋什么,最終能走到哪里?這些都不重要,因為心靈比腳步走的.很更快,遇見的比找到的可能更多。就像哈羅德,他的初衷是奎尼,他的行程里形形色色的人和事,都在他的心里種了一顆希望的種子,而最終,他找到的是自己。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28
在途中,哈羅德在途中向一個女人討了一杯水。
她說
“我還以為走路是世上最簡單的事情,不過是把一只腳放到另一只腳前面。但我一直很驚訝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這么困難。”
為什么如此簡單的事情,我們卻依舊邁不開自己的腳步,困頓于眼前的世界,也許是貪戀眼前的安逸,也許是執著于身邊的功利,在日復一日平淡的生活中,像哈羅德一樣忘記了的內心的自己。
其實,當一個人脫離熟悉的生活,成為一個行者,一個過客時,陌生的`事物會被賦予重新的意義,當你脫離熟悉的人群時,你自己也會脫去過往生活在你身上披的一層一層的偽裝,你只是扮演自己,而不是其他任何人。
踏上行程,哈羅德唯一的信念就是“我要找到奎尼”,從某種程度上來講,奎尼是他過去生活的標記,無論她是否曾深刻的影響過他,他其實是想找到自己。
“你一定要有信念。反正我是這么想的。不能光靠吃藥什么的。你一定要相信那個人能好起來。人的大腦里有太多的東西我們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
“我并不是說要……信教什么的。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東西,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一些事情。”
對未來,對陌生,我們總是心懷恐懼,不敢開始,不敢探索,我們總是猶豫,我們缺乏的是邁開第一步的勇氣,如果能瘋狂一次,沖動一次,人生或許就會有更多的以外和驚喜。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29
朝圣是什么?
朝圣其實就是一種信仰。
我們不需要驚天動地地去做一個決定,只需要遵循內心一個信念,然后不猶豫,不退縮,不貪求,就會變得義無反顧,無論前方發生什么,都不能阻止去那里的腳步。從熟悉到陌生,從眼前到遠方,無懼茍且才有詩。
這是一個平凡的人前往自己信仰之地的.旅程,是腳步之旅,更是心靈之旅,是追尋,更是救贖。
在路上,將一個腳放在另一個腳的前面,簡單行走,就會遇見不簡單。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30
面對困難,我們往往是望而卻步。人們往往被一句以后該怎么辦嚇住了,日子是過出來的,不是想出來的。
近日,讀了一本名為《一個人的朝圣》的書,我感受到了一切事情皆有可能,只有長時后才有發表言論的權利。書中講述了一個老者退休以后郁郁寡歡,在得知老友病重,命不久矣的消息后,他決定徒步去老友所在的城市貝里克,以帶給她信念與病魔做斗爭。他白天趕路,晚上在旅店住下,包扎自己因為過度行走而受傷的腳。后來他撿了一個睡袋,干脆在街上過夜,吃野菜,喝泉水。最終,因為他的不放棄和努力,終于走到了貝里克,橫跨整個英格蘭。87天,627英里,為的就是讓老友活下去。而老友也活著等到了他。
書中的故事讓我受益匪淺,從一個城市徒步到另一個城市,聽起來根本不可能的,可是書中的主人公卻做到了。這也告訴了我們在這世界上有很多事看起來很難,預想似乎做不到,但只要我們肯努力嘗試就一定能做到。毛主席曾說過世上無難事,只要肯登攀。成功的人之所以成功,就是因為他們勇于嘗試,不被困難嚇倒,愛迪生在發明電燈之前,人們從來沒有想過還有比煤油燈,蠟燭更明亮的照明物,正是因為愛迪生的努力,最終發明了電燈。成功來源于不可能。只要有信念,勇于嘗試,就成功了一半。我們應該向書中的老者學習,決定了的'事情就要堅定地走下去,勇往直前。
近日,單位開展了“發卡零差錯”活動,要實現“零差錯”就得需要我們保持認真的工作態度,熟知車型的劃分標準,仔細核對每一輛車的信息,確保正確后才能將通行卡遞給司機,這是一種責任,對司機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我們在做一件比較難的事的時候,不能自己先否定自己,做不到,不成功。應該相信自己,面對困難努力去克服,腳踏實地,總有成功的一天。
在工作中,我們要向腳踏實地,努力奮進,遇到困難努力克服,不氣餒,不退縮,努力成為一名有擔當有責任的職工。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31
今天出差,一個人坐在火車上,帶著喬伊斯的《一個人的朝圣》,想體會一下作者心中的朝圣究竟是什么樣子。翻了幾章我才明白,原來作者所說的“朝圣”是一件與宗教儀式沒有關系的,追求內心充盈的一次跋涉,一次堅持,一次追尋。有時候覺得在火車上很適合看書,火車是比較快速的交通工具,而讀書又是需要慢下心來做的事情。這一快一慢,結合的恰到好處。在火車上沉浸于書中,一不小心就穿越了宋唐,穿越了古今,有時候一抬頭,窗外的景色已經跨越了幾百公里。在書中穿越了時間,在車上跨越了空間,在時空的交錯中,有一種莫名的感覺,讓人怦然心動。
很多人看到“朝圣”這個詞,大概都會與宗教產生聯系。第一次看到這個詞的時候,我眼前浮現的就是藏民們對布達拉宮的朝拜,虔誠、膜拜,純粹、專注。但是現在才明白,有時候一個人的朝圣是可以與任何宗教儀式無關的。就算一個人的心中沒有宗教的約束,沒有教條的束縛,但他只要為自己的內心堅持著,那也算是一種朝圣。
堅守自己的'初心,堅持自己的夢想,其實都是一種朝圣。我們朝拜的不是某一種宗教信仰,朝拜的不是虛無縹緲的神佛,我們朝拜的是自己的內心,是自己對自己的尊重和敬仰。我想,那些有真正宗教信仰的人,也不過是借朝拜神佛來朝拜自己的內心。
年少的時候,我們無所畏懼,不知道天高地厚,也從來沒有堅持著做完一件事情,沒有受過苦難,沒有經歷過絕望,因此心中便少了一重敬畏感。不知道敬畏崇高,不知道敬畏生命,因此自然也就不會屈從,不知道應該朝拜什么。一個人之所以會迷茫,其實是他找不到自己生存的意義,找不到生命的價值,以至于無法通過朝拜自己,獲得內心的妥帖。朝拜自己,其實就是通過艱難的跋涉,痛苦的堅持,不懈的追尋,沿著初心,去尋找讓自己的內心得到慰藉的方式。這種朝拜沒有固定的儀式,沒有別人的引導,因此也就顯得比宗教上的朝拜更加艱難。
在一個人的朝圣中,沒有同行者,沒有經驗之談,我們只是在自己初心的指引下,向著遠方,向著遠方,去尋找自己的內心,去尋找自己的目標。這條路,我們只會越走越遠,越走越孤單。出發不易,孤獨的堅持更不易。這么些年來,我越來越覺得,我的文字之路也算是我自己的朝圣之路,在這條路上,讀的越多,寫的越多,越覺得自己對于文字愈加虔誠,對于自己的內心越來越虔誠。誠于心者,方能誠于文字。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32
故事開始在英國南部的金斯布里奇,一個名叫哈羅德的退休老人在徒步看望老友奎妮的路上,回憶自己大半生的悲歡喜樂,最終找回自己。他以六十歲的衰老身軀,花了87天完成了627英里的征程。毫無疑問,他是一個勇者。
但我要講的,卻并不是以平凡書寫偉大的主人公哈羅德,而是他的兒子戴維。這個小伙子并不是一個太好的孩子。盡管“他成績名列前茅,從來不需要父母任何協助。”畢業于劍橋大學,學業優異。但他在生活中,卻是個徹頭徹尾的失敗者:連站都站不太直,早晨很晚才起床,找不到工作,不愿和父母交談,患上了抑郁癥……他就是年輕人,別的定義都不太對,就應該是年輕人。他身上有著年輕人的一切特質:喜歡新鮮事物卻三分鐘熱度;對未來充滿希望又不愿多做努力;好說粗話;不太在意自己的.身體健康;失眠、吸很多煙、喝很多酒……但即便是他性格上的弱點,也給我們帶來了振奮和救贖。“爸”,戴維會說,“你讀過威廉·布萊克嗎?“或者,你對漂移速度有什么了解?”“什么?”“我就知道。”像不像你偶爾興致起來時與父母的談話?本來是喜悅的,懷抱一腔熱忱,沒聊幾句卻失望透頂。戴維和我們太像,以至于很多時候,我覺得我自己就是戴維:習慣輕視父母的學識,彼此之間少有共同語言。嫌父母管得太多,總是不耐煩地應付,長期忽視父親,偶有交談也是寥寥數語。有沒有被說中了的感覺?像極了海明威那句:“所有的好書,都有一個共同點,它們比真正發生過的更真實。”就這樣把我們的劣行劣跡徹底攤開,擺在面前,逼我們承認是我們的錯然后改正。正因如此,戴維的存在才倍顯珍貴。《了不起的蓋茨比》的作者菲茨杰拉德寫到:“每個人的青春都是一場夢,一種迷幻的瘋狂。”在這種令人心醉的美妙瘋狂中,大學畢業的戴維淪落了,消耗著自己的青春歲月,沉浸在酒精和藥物中,無法自拔。那我們呢?我們這場青春大夢要怎么過?是吃喝玩樂虛無度日,把青春過成最后一個美妙歲月;還是吃苦耐勞全力以赴,把未來也化作人生美夢的一部分?我想,我們已經有了答案。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33
在看這本書之前,看過《追風箏的人》、《擺渡人》、《偷影子的人》,很奇怪,這幾本書的書名中都有“人”這個字,其中《擺渡人》感覺與這本《一個人的朝圣》有些類似,都是在路上。一個是尸體在路上,一個是靈魂在路上。一個在路上尋找自己的過去,一個在路上尋找現有的意義。兩本書的主人公最終都找回了自己。
《一個人的朝圣》講的是男主人公哈羅德退休之后,家庭已名存實亡,唯一的兒子自盡離世,和妻子相看兩厭,無話可說。假如他沒有收到舊友的來信,他應該會在余生繼續與妻子終日無言相坐,最后留有一堆遺憾離開人間。
轉折來自于那封信,從表面看是他想去拯救奎妮,但是其實是這封信拯救了他。這封信將他從一個不善與人交往的銷售員(話說,銷售員不是應該都是能說會道的嗎?),變成了一個可以在路途中認真傾聽陌生人故事的人;將他從一個不敢面對自己兒子死亡的人,變成了一個敢于直面自己一無是處的親子關系的人;將他從一個退休后無所適從,無法與妻子相處的人,變成一個在旅途中回憶與妻子相識、共處的美好時光,從而將思念表達出來的人;這封信也將他從童年的陰影中帶出來了;同樣也使他敢于正視他當時犯下的`錯誤,卻害得奎妮被辭職。
他原本是身體不能承受這樣的旅程,精神上也從未跨越自己所劃定的圈子。但是當他給療養院打了電話,跨出了旅程的第一步之后,他已經走出去了,哪怕他無力支撐,摔倒在地;哪怕中途他幾次想退回或換一種交通方式。更多的時候,他的個人旅途是一種自己救贖。同時,他的這種救贖在陌生人的故事中被得到強化,也感染了一些需要救贖的陌生人。新聞式的喧鬧不太適合這種救贖,所以那樣的鬧劇只有一次,而且無法善始善終。
書中有一段是他遇到了許多的人,聽了他們的話之后,他想到的:“有時他們需要付出簡直不為人道的努力來扮演‘正常’,每天都要裝,還要裝得稀松平常。那種不為人道的孤獨感。”這句話仿佛在說我們每個人。在現實的社會中,我們唯恐被當成異類,在什么樣的環境中只敢說那個環境中的話。我們需要準備許多的面具,不然感覺就沒法過下去了。哈羅德遇到許多這樣的人,他們在一個完全陌生的人面前才敢說出自己的內心,仿佛就是把心事交付一個樹洞。
我們面對自己的親人何時才能無話不談,敞開心扉?有人說,找一個會聊天的人做伴侶是一件好事,當兩人都老了,孩子也單獨生活,離開自己的身邊了,兩位老人可以在陽光下聊聊天,哪怕是下雨天一起聽聽雨,都不會覺得無聊,而且想想還挺溫馨的。
可是,現在更多的時候,我們是每人捧一個手機,飛快的翻著屏幕,刷新著一個又一個新聞,在各種群里高談闊論,但是從來不敢坦露自己的內心。和身邊的人卻連高談闊論都沒有,只是問一句:“今天吃什么?”這樣的話。好擔心我們老了還是一人一個手機,百無聊賴的看著八卦,每天看太陽東升西落,白發漸生,卻荒于交流。這是想要的生活嗎?
書中有一句是這樣說的:“沒有愛的生活不是真正的生活。”如此而言,真正的交流應該是建立在愛的基礎之上,有了愛,才會有要傾訴和傾聽的欲望。
哈羅德其實不僅拯救了他自己,也拯救了他的妻子莫琳。這種拯救從莫琳搬到他們的主臥之后就能看出來,書中的描寫非常生動:“然后她將每件自己的衣服都和哈羅德的衣服配對掛起來。她把自己襯衫的袖子塞進他藍色套裝的口袋,裙子的褶邊在男裝褲腿繞一圈,另一條裙子塞到他藍色羊毛衫的懷里。仿佛有許多隱形的莫琳和哈羅德在她的衣柜里閑逛,只等著踏出來的機會。”。看到這里心中有一種悲傷,夫妻之間的肢體接觸沒有了,只能用衣服的接觸來體會。但看到這里卻也心生希望,因為這意味著莫琳對他們夫妻的相處之道有了想要改變的念頭。這種希望甚至于超過了最后兩人的放聲大笑。
這也是對生活的真正救贖。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34
有沒有突然的一瞬間,想要去做一件事情,僅僅憑著“我相信”三個字,并且想一直堅持,沒有三分鐘熱度、沒有虎頭蛇尾、甚至不了了之。書里的主人公做到了,他臨時決定,毫無準備的走上了屬于自己的朝圣之路。
哈羅德·弗萊,六十歲,在釀酒廠干了四十年銷售代表,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公司甚至連歡送會都沒開。他跟妻子住在英國的鄉間,生活平靜,夫妻疏離,日復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來自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癥,寫信告別。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最后,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87天,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這是哈羅德千里跋涉的故事。從他腳步邁開的那一刻起,與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另一場旅行。
一個60多歲的老人,穿著不合時宜的一雙帆船鞋,徒步從英國的最南邊走到了最北邊,在一步一步的行進中他開始回想和思考。為了一個老朋友,他希望通過自己虔誠且身體力行的方式,鼓勵朋友戰勝病魔。在堅韌不拔的過程中他回顧了自己的一生,那些密密麻麻的記憶重新回到腦海里,不停地咀嚼著,回味著,用精神力量鼓勵朋友的同時,也完成了自己的心靈救贖。
在他的心里有著失去的痛,有著無言的壓抑,還有著得過且過的倦。跟妻子過著毫無生氣的生活并不是他想要的,但又無力改變,幾十年的'婚姻家庭經歷太多,積怨難返。當他得知曾經幫助過他的老友即將離世,僅僅用幾行短字給予回復,不是他想要的,這一次他不想對這蒼白無力的生活妥協,他想要為這個老友做些什么,當他走過一個又一個郵筒,在路人的點撥下,他選擇了走路到老友所在的地方去看她。
那是一條漫長且久遠的路,也是一段漫長的心路歷程。索性他的身體足以堅持遠足,只是腳上磨出了許多水泡,但他并不在意,只是祈禱朋友能夠等到他。一路上他遇到了各種各樣的人,各式各樣的問題,在這條通往心靈的道路上,記憶總是占據他的頭腦,童年、少年、戀愛、婚姻、孩子等,幾乎把這一生所經歷的悲歡離合都想了個遍。
最終他見到了老友,他預想了許多見面時的場景,但是現實并不是他所意料的那樣,沒有春暖花開的明媚,只有憂傷。妻子趕去目的地見他,坐在海邊他伏在妻子身上哭得很傷心,這一次他勇敢表達了內心,夫妻倆一起走在沙灘上,像極了年輕時候的模樣......
人,大多時候是迷惘的,迷迷糊糊中會犯錯,做一些讓身邊的人不開心的事,這些無心的錯事和遺憾像枷鎖,像有毒的藤蔓一樣纏繞住我們的靈魂,時時讓我們內疚自責。但,我們都只是最普通的人,是宇宙萬物里的一粒塵埃而已,犯了錯及時改正和彌補就好,而不是深陷其中期期艾艾,要真誠的放下心中的石頭,原諒自己,然后身心輕盈的繼續走完剩下的人生。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 篇35
你是從什么時候接受了自己的平凡?
你曾為一件事情固執的堅持過嗎?
你對你現在的生活滿意嗎?
我無法想象自己老了以后是什么樣的情景,也沒想過自己能活到多大歲數,甚至我是一個對以后也沒什么計劃的人,我知道這樣不好,但我覺得計劃從來都趕不上變化。實習后的某一天,我突然明白了這句話的意思:我們上那么多年學,熬那么多夜,做那么多習題,頂著各種各樣的壓力,參加殘酷的高考,然后上大學,談戀愛,分手,找工作,加班,我們這么辛苦,竟然是為了成為一個普通人。
主人公哈羅德·弗萊是個平凡甚至有些懦弱的人,在退休之后只是閑時養養花,忙時散散步,他的兒子二十多年前因為抑郁癥自殺,妻子莫琳對此受了很大的打擊,兩人的感情也日漸疏離,就是這樣沒有一點朝氣的日子。如果沒有那封信,我想哈羅德和莫琳或許就這樣,對對方帶著誤解和生疏,平淡的過完這一生。然而有一天,哈羅德收到了老朋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奎妮說自己患了癌癥,或許將不久于人世,而她寫這封信,就是來和老朋友們告別的。看到這封信,哈羅德心里百感交集,悲痛萬分,他給奎妮寫了一封回信,打算去寄給她。
哈羅德很快看到了郵筒,但他心里猶豫不決,他不想把一封簡短甚至起不到一絲安慰作用的回信就這樣寄出去,也不想再次回家面對莫琳,于是他繼續往下一個郵箱走去......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哈羅德始終沒有停下來,他越走越遠,他心想只要他一直這樣走下去,他的老友就能活下去。也或許他想,如果繼續走下去,或許之前的很多事情就會改變,兒子不會離開,妻子也不會厭棄。
而莫琳還在家里等哈羅德回來,她給哈羅德的朋友打電話,發現哈羅德并沒有跟朋友在一起,她開始擔心起來,后來哈羅德給莫琳來了電話,說自己要走路到奎妮在的地方貝里克郡去,此時莫琳更加擔心起來。
哈羅德一路上遇到了很多人,有客店旅人,有酒保,有沒有孩子的`女人,有銀發的紳士還有想成為詩人的社工等等等等,哈羅德和這些人相談甚歡,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事情,他對人生的理解和經歷也發生了很多變化,在趕路的過程中,他也回憶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情。他們的兒子很優秀,畢業于名牌大學,是夫妻倆的驕傲,但是畢業后兒子卻開始酗酒,后來甚至患上了抑郁癥最終自殺。莫琳總埋怨哈羅德對兒子太冷漠不夠關心,但實際上哈羅德只是用自己的方式來愛兒子。在哈羅德走后,莫琳也開始對過去發生的事情進行反省,這期間兩個人對一些事情都有了新的理解,心里的隔閡慢慢的也都放下了。
哈羅德走了87天,627公里,他一個人走到了療養院,見到了奎妮,奎妮最終也沒有因為哈羅德的朝圣戰勝病魔,最終安詳地離開了人世,而莫琳也在理解哈羅德以后找到了他,并一直鼓勵他安慰他。最后兩人又牽起了對方的手,在海灘上幸福的笑了起來。
每個人都有和這個世界對話的方式,他們也許勇敢,也許膽怯,也許善良,也許冷漠,但是他們也是在認真的對待生活,對待每一位生命中出現的人。我們總要給別人一點理解和耐心,讓我們足夠有勇氣一起去面對那些悲痛和訣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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