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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時間:2025-12-02 06:48:59 方案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治理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

              為深刻吸取xx市高新區“9.28”重大火災事故慘痛教訓,根據省、市工作安排,xx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餐飲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因地制宜、多措并舉、綜合治理,全力推進餐飲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災風險,堅決防止類似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全市火災形勢平穩。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9日。

              三、治理范圍

              全市范圍內使用液化石油氣、管道天然氣等可燃氣體的具有廚房功能的餐飲場所,具體如下:

              1.設置有供員工、學生等集體用餐的單位廚房;

              2.養老機構、福利院、救助站、醫院、衛生院等單位的內部廚房;

              3.美食城、小吃街等連片經營的餐飲場所;

              4.設置在大型城市綜合體內部的餐飲場所;

              5.飯店以及帶有食宿功能的酒店、賓館等場所。

              四、整治重點

              依據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技術標準,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暢通、防火分隔不到位、違規留宿住人、違規用火用電、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彩鋼板、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到位、燃氣使用不規范等問題。對涉及使用管道燃氣或瓶裝液化氣的餐飲場所,開展排查整治,重點檢查燃氣、電源、火源和可燃物品管理,重點整治將氣瓶間違規設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違規將氣瓶放置于室內就餐場所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職責分工

              這次全市餐飲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總牽頭,各鄉鎮(街區)、市政府有關部門(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須”的`原則切實履行好各自職責。

              (一)各鄉鎮(街區)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各鄉鎮(街區)要結合前期下發的“三類”場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充分發動消防安全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附件一)要求,聯合相關部門對轄區內的餐飲類場所開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隱患登記臺賬(附件二),同時,對餐飲場所經營者開展消防安全培訓。

              (二)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教育體育局牽頭負責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含無證的教育培訓機構)等集體用餐場所的內部廚房的消防安全監管工作,開展聯合執法,市場監督管理局、文化廣電和旅游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協同配合;

              衛生健康委員會牽頭開展對醫療機構內部廚房的檢查;

              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牽頭開展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場所(網吧)、娛樂場所(KTV、游戲廳、棋牌室、酒吧)等有廚房功能的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

              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牽頭開展對生產加工企業內部餐廳、廚房的檢查;

              商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開展對餐飲類場所的檢查。公安局要組織各公安派出所,指導基層網格力量,對旅館、沿街門店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能分工,開展本行業領域內各單位、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消防救援大隊具體負責督促、指導,對列管的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檢查。

              六、整治措施

              (一)對存在經營、倉儲、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員;搬出確有困難的,必須在住宿與經營、倉儲部分之間設置符合標準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應設置在靠近門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員不得超過2人。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二)對在門窗上設置金屬柵欄和防盜網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必須設置易于從房間內部開啟的裝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設置的,責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強制拆除。

              (三)對存在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道的,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強制執行。

              (四)對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責令改正,并處罰款。

              (五)對飯店內設置包間、休息室,變相留宿人員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員,對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實施臨時查封。

              (六)對違章用火、用電、用氣、私拉亂接電氣線路的,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處罰,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對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彩鋼板的,一律依法責令拆除;市場監管部門要從市場經銷源頭徹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鋼板。

              (八)對存在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臨時查封;對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場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定人、定責、定方案,強化憂患意識,真正走到、看到、落實到位;要強化督導檢查,推動工作落實;要全面發動基層網格化管理力量,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傳教育。社區、村(居)民委員會也要全力投入人力物力,開展排查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分級負責、屬地監管”的要求,對于本行業領域內的各單位、場所消防工作負總責。不得以只檢查監管本行業領域內已經取得許可證的單位、場所為由,推諉扯皮,放松對無證單位、場所的監督管理。

              (二)精準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采取約談、傳單入戶等形式,突出留宿人員、彩鋼板臨時建筑、電動車停放充電、用火用電用氣等重點,廣泛開展針對性宣傳,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逃生自救技能。

              (三)嚴格責任落實。要全面壓實餐飲類場所主體責任,綜合運用執法、曝光、納入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等手段,讓法人代表把安全生產的職責刻到腦子里、落實到行動上。自即日起,各鄉鎮(街區)及餐飲類場所排查整治行業牽頭部門要于10月27日前向市消防救援大隊上報整治行動部署情況及工作方案;11月14日上報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餐飲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臺賬及整改責任清單及排查整治工作總結,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上報復印件即可,原件本單位留存,餐飲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臺賬及整改責任清單排查整治工作總結簽字、蓋章后上報至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消防救援大隊三樓防火辦)。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2

              為進一步強化全市教育系統電動車火災防范工作,切實減少和遏制電動車火災事故的發生,按照《金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金安辦發〔20xx〕37 號)要求,市教育局決定在全市教育系統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治理時間

              20xx 年6月至12月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組織領導,強化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成立由市教育局副局長張志強為組長、縣、區教育局、金川總校、市直學校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安綜科,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日常工作。

              三、治理重點

              本次綜合治理的范圍為全市各級教育部門、學校。

              (一)杜絕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二)提高師生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意識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杜絕因電動自行車故障或自燃引發人員傷亡火災事故。

              (三)嚴禁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工作重點

              (一)明確責任,開展電動自行車摸底大排查。各部門、學校要針對教職工和學生騎行電動自行車,立即組織開展一次電動自行車摸底大排查,建立工作臺帳,制定工作措施,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要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杜絕12周歲以下學生駕駛自行車;16周歲以下學生駕駛電動自行車。要對學校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把學校教職員工和學生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的.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安全考評范疇。

              (二)加強宣傳,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集中宣傳教育活動。一要充分發揮課堂主渠道作用,發動師生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組織師生參與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專題活動,實現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覆蓋到每一所學校、每一位師生,帶動學生家長共同參與。二要通過國旗下講話、交通安全課、主題班會等形式,宣傳有關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舉辦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圖片展、播放電動自行車安全警示片等活動,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管理政策和學生交通安全出行常識。三要通過家長會、學校網站、校訊通平臺、手機短信、QQ群、微信群等,警示學生及其家長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做到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輻射整個社會。

              (三)營造氛圍,確保綜合治理深入人心。一要利用校園內的宣傳欄、墻報、黑板報等宣傳陣地,制作交通安全宣傳專欄或宣傳畫(版)報,張貼宣傳標語;利用校園廣播、戶外LED電子顯示屏播放電動自行車管理有關規定、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提示語等內容,進一步營造濃厚的校園宣傳氛圍。二要拓寬新媒體的宣傳覆蓋,充分運用微博、微信、QQ群等媒體,加強安全教育,加深學生及其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宣傳效果。

              五、工作安排

              此次綜合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 年6月5日前)

              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范圍、重點、步驟、措施和要求,全面動員部署落實。并于6月12日前將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動員部署情況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二)重點治理階段(6 月 6 日至 11 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進行自查自改,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隱患,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并于每月28 日前將本月工作小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三)全面總結階段(12月1日至 12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對前期綜合治理情況全面總結分析,研究提出改進工作措施,于12 月25日前將綜合治理工作總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六、工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部門、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 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責任,及時協調,各盡其職, 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監管合力,有效提升學校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二)嚴格監督檢查。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督促檢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要至少開展兩次綜合治理工作督查檢查。市教育局將組織督查組適時對各部門、學校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三)嚴肅責任追究。各部門、學校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整改。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3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單位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xx〕13號)、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本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滬安委辦〔20xx〕24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本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滬消防委辦〔20xx〕20號)等有關要求,區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推行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發動校內各條線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筑(場所)明顯部位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區部署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先進行自查,并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并對各單位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區教育系統各單位。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師生反復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范。

              六、實施標準

              各單位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進博會安保工作、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并定期檢查匯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并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區教育局、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于20xx年12月28日前發送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郵箱(XXX@163.com),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為:20xx年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單位全稱)。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4

              為深刻吸取常州武進“10·25”商鋪火災事故教訓,堅決預防此類場所火災事故的發生,決定從現在起至12月31日,在全鎮范圍內開展“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基層組織具體實施、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對全鎮“九小場所”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專項排查治理,最大限度消除火災隱患,完善“九小場所”消防治理網絡,建立“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治理長效機制。

              二、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王進軍同志為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顧俊榮同志為副組長,鎮政法委員王忠健同志為常務副組長,鎮各消防安全單位負責人為組員的全鎮“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古溪派出所,派出所所長成智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副所長周劍同志為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督導全鎮“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各相關科室、站所要成立相應的“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各相關科室、站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負責落實“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的綜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時間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四、治理范圍、治理內容和治理標準

              (一)治理范圍

              主要包括小商店、小學校(含幼兒園、各類社會培訓機構)、小醫院(含診所)、小餐館、小旅館、小娛樂場所(含小棋牌室、小歌舞廳)、小網吧、小美容店(含洗浴、足浴)、小生產加工作坊等小場所(單位)。

              (二)治理內容

              1、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

              2、用火、用電是否安全可靠;

              3、防火防煙分隔是否徹底;

              4、是否存在“三合一”住宿現象;

              5、消防設施和器材是否配備齊全,并保持完好有效;

              6、裝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7、燃氣安裝、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8、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是否安全合規;

              9、是否提示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是否固定設置并貫徹執行。

              (三)治理標準

              1、安全疏散設施:場所應按照標準設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保持暢通;場所內應設置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配置救生繩等逃生設施、器材;嚴禁在門窗上安裝固定鐵柵欄、廣告牌,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應拆除。

              2、用火用電用氣:用火用電用氣管理規范,無違章動火用電現象;無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大功率電器線路應單獨穿管敷設;燃氣使用場所符合燃氣安裝、使用規定,應安裝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電線不得使用接線板多次串聯;油煙機應定期清理,保持整潔。

              3、防火防煙分隔:相鄰場所之間和樓梯間應采取可靠防火分隔措施,隔墻應采用實體墻進行分隔,樓梯段及圍護結構不得使用可燃材料或輕鋼龍骨石膏板。

              4、人員住宿:除小旅館外,一律不得住人。

              5、消防設施和器材:場所內部裝修不得影響原有消防設施的使用功能,有條件的場所應設置消防卷盤;所有場所按每 30 平方米 1 具的標準配置滅火器;推廣安裝簡易噴淋、點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等簡易消防設施。

              6、裝修裝飾材料:場所內吊頂和隔墻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窗簾和地毯應采用難燃材料,嚴禁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泡沫夾芯板等易燃材料裝修、隔斷。

              7、易燃易爆管理:嚴禁違法違規儲存、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8、電動自行車安全:電動自行車不得停放在場所內,不得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得亂拉亂接電線或“飛線”充電。電動自行車電瓶不得入室充電。

              9、消防宣傳培訓:場所和場所包廂內設置消防提示標識。從業人員做到“一懂四會”,即懂本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火警(向119報警,講清失火地點、現場情況、是否有人員被困)、會檢查火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場所醒目位置要固定設置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并嚴格貫徹執行。

              五、工作步驟

              (一)部署和摸底階段(即日起至12月10日)。各相關科室、站所要迅速部署開展治理行動,細化治理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對屬于治理范圍內的“九小場所”開展拉網式逐家摸底,采集場所(單位)基礎信息。要認真組織“九小場所”以及其他沿街店鋪的業主,開展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并逐家簽訂《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附件1)。

              (二)檢查和治理階段(12月11日至12月20日)。各相關科室、站所位要組織對“九小場所”嚴格按照本方案中的治理內容和治理標準逐家開展檢查,現場填寫《“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排查記錄表》(附件2)。對于不符合標準的要根據實際情況指導業主制定整改方案,限期進行整改。對于限期整改到期后依然不具備安全條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無法整改到位的“九小場所”,由教育、民政科、環保科、村建科、文體衛、安全科、市場監管分局等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依法責令停業或予以取締。

              (三)總結和驗收階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相關科室、站所要對治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驗收,從治理部署開展情況、措施手段、取得成效、經驗做法以及形成的`長效機制等方面,形成工作總結報告并整理完善臺賬資料。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將成立工作組,采取明察與暗訪、街面走訪與重點抽查等方式進行隨機抽查,必要時責令重新進行排查治理。對于工作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將進行通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相關科室、站所要高度重視此次“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過問,分管負責人直接負責,要成立綜合治理工作專班,負責落實本轄區“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工作進度、完善工作措施、強化責任落實。

              (二)明確分工,落實舉措。“九小場所”綜合治理要在古溪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進行排查治理分工。各相關科室、站所要對此次排查出的“九小場所”逐一錄入警務工作平臺,落實“四個一”工作舉措,即對小場所(單位)“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檢查,作出一次消防安全告知(告知其火災危險性、消防安全職責和要求、發生火災的法律責任),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宣傳培訓”,要求小場所(單位)“經營者作出一次承諾(承諾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職責)”;場所(單位)的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要明確屬地監管機構、監管責任人和場所(單位)承諾責任人,并采取防損保護后固定在場所(單位)醒目部位。各單位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依法指導督促管理范圍內的場所(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扎實做好消防安全和宣傳工作。

              (三)加強協作,從嚴治理。各相關科室、站所根據治理范圍和標準,對排查出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的場所,要責令其當場或限期整改,同時要聯合相關部門按照治理職責分工,分門別類實行綜合治理。對有人員住宿的行為,一律予以清理;對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改正的有證場所,要一律依法暫扣或吊銷相關證照;對無證經營的場所,要一律依法予以取締;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場所,要抄告消防救援部門,由消防救援部門下發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提請屬地政府實行掛牌督辦;對火災隱患突出、火災事故多發的行業和區域,由鎮政府牽頭實行聯合整治,確保消險除患。

              (四)深化宣傳,提升意識。要充分發動各類媒體,廣泛宣傳“九小場所”綜合治理重要性,營造濃厚的治理氛圍,曝光嚴重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要加大宣傳工作力度,與 “九小場所”經營業主講清當前火災形勢和火災危害性,以及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職責、管理要求和發生火災應承擔的法律和民事責任。針對“九小場所”火災特點,加強針對性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切實提升場所(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提高經營者和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請各相關科室、站所明確一名“九小場所”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人,負責人名單請11月10日下班前報古溪派出所社區民警辦公室。《“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登記表》《“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統計表》(附件3,附件4)分別于11月13日前、11月27日前、12月14日前各報送一次,治理結束時上報工作總結。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5

              為有效遏制電動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連安辦〔20xx〕63號)和《縣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東安辦〔20xx〕24號)精神,按照縣政府5月25日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會議要求,在全縣教育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宣傳教育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嚴禁16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自行車,少部分高中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的停放地點必須符合規定。

              (二)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師生要杜絕購買、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電子屏、黑板報、標語、QQ群、微信等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廣大師生及家長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QQ群等平臺向廣大師生及家長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廣大師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廣大師生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校園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館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師生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學校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校園保安人員要24小時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縣政府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訓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發動師生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學校排查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各校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校園內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縣教育局將此項工作納入校園安全常規檢查范圍,定期組織督導檢查。

              (二)各校要督促電動自行車車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對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作為校園安全管理重點內容,緊密結合我縣文明城市創建、城市管理、非標三四輪車整治等重點工作部署,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縣教育局成立由局長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安保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年度安全穩定目標考核。各校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具體措施的落實。

              (二)嚴格自查自糾。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排查整改,統一規范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購買、使用、停放、充電。教育局將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要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購買使用、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將電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局安保辦313室),每月3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進展情況,12月2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系人:孫超、于班,電話:87800726、87800728,郵箱:XXX@126.com。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6

              縣各中小學、幼兒園: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防火安全委員會“12。10”電視電話會議和xx《關于印發〈XX年xx冬季防火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蕪縣防字〔XX〕9號)文件精神,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扎實做好校園冬季防火工作,為“兩節”“兩會”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特制訂以下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扎實有效開展,縣教育局研究決定,成立專項治理工作領導組:

              組 長:副組長:成 員: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基建科,辦公室主任為麻繼忠,成員為楊佳懷、奚家興,具體負責冬季防火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情況收集反饋工作。

              二、實施步驟

              專項治理按動員部署階段、組織實施階段和驗收總結階段3個步驟進行,時間從XX年12月15日至XX年3月15日結束。

              (一)動員部署階段(XX年12月15日至XX年12月20日)

              各校召開冬季防火工作會議,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層層動員,全面部署;要確定專人負責,明確職責量化任務。同時,要深入開展消防宣傳、培訓、演練活動,增強師生安全意識。

              (二)組織實施階段(XX年12月21日至XX年3月五日)

              1、自查整改。

              各校、幼兒園根據專項整治要求,開展自查,重點檢查是否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是否存在火災隱患或消防行為,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問題要立即進行整改。要認真填寫“學校消防安全狀況摸底登記表”,并按時上報。自查整改工作必須在12月21日前完成,并形成自查報告,報縣教育局基建科。

              2、組織實施。

              (1)各校、幼兒園要緊密聯系學生家庭,建立預防火災體系,通過發放致學生家長一封信、召開家長會等活動的開展,充分調動學生家長預防火災的積極性。

              (2)各校、幼兒園要加強師生預防火災的教育,利用校園宣傳欄、廣播站、黑板報等創設氛圍,大力宣傳冬季放火;利用校會、班會等對師生進行教育。

              (3)各校、幼兒園要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標志,積極開展安全演練工作。

              (三)驗收總結階段(XX年3月6日—3月15日)

              各校、幼兒園要對校園(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同時,縣教育局將配合縣政府做好督查驗收,認真總結專項治理工作,各校、幼兒園要將此次工作開展情況形成書面材料與XX年3月15前報教育局基建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校、幼兒園要結合校園及周邊環境集中整治工作,進一步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要成立組織,切實抓好具體工作的落實。縣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對全縣各學校、幼兒園的.自查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自查整改不落實、落實不到位的學校、幼兒園的負責人將依法依紀處理;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將責令學校、幼兒園限期整改。

              (二)明確責任,落實任務。各學校、幼兒園要確定專人,明確責任,認真仔細排查消防安全隱患,做到“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對查出的隱患,要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有困難的,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和縣相關部門支持,堅決消除安全隱患。各校、幼兒園要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把消防安全作為師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的重要內容。要因地制宜,組織開展逃生、自救、滅火器使用等消防安全演練,切實提高師生的自我保護能力。

              (三)嚴肅紀律,依法辦事。各學校、幼兒園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辦事,切實履行職責。對于在專項治理工作中走過場、措施不落實等問題,除及時整改外,并通報批評;對于工作不力、失職的學校領導和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從嚴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四、治理重點

              (一)是否經過消防審核、驗收和使用前消防安全檢查。

              (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狀況。

              (三)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的配置、有效使用情況。

              (四)校舍、宿舍的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暢通;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應急照明燈的安裝。

              (五)校舍、宿舍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處設置鐵柵欄,學生集體宿舍房間的外窗安裝金屬護欄,影響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

              (六)按規定應設而未設火災應急廣播系統,或系統不能保證正常使用。

              (七)在校舍、宿舍等建筑物周圍違法亂搭建,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

              (八)校舍、宿舍等建筑物周圍有影響消防車通行或正常工作的障礙物。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7

              按照省公安廳、建設廳、經貿委、工商局、安監局、人防辦《轉發公安部等六部局關于集中開展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確定自20xx年7月7日起在全市集中開展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范圍及重點

              這次專項治理的范圍為容納顧客人數50人以上的室內、室外、地上、地下商場、市場(含集貿市場)。

              治理的重點包括:

              (一)因違章搭建將幾個獨立的商場、市場連在一起的;商場、市場周邊搭建棚、房等,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從事經營的;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部位設置柵欄或采取其他形式鎖閉、封堵的;疏散指示標志和火災應急照明燈被遮擋、覆蓋的;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在商場、市場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和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在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的。

              (二)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樓中商業營業部分與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開設置的;疏散指示標志和火災應急照明燈缺少、損壞和標識錯誤的;擅自擴大和改變防火分區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在商場、市場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電氣線路未按規定敷設的。

              二、各部門職責

              市公安局:認真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積極開展專項治理活動,排查整改火災隱患,查處消防違法違章行為,掌握匯總全市專項治理開展情況。

              市經貿委:調查掌握行業內商場、超市、市場等單位的消防安全狀況,積極督促各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嚴防重大火災事故發生。

              市規劃局:對商場、市場周邊的市政消火栓不符合規范要求的,按照有關規定將欠缺部分納入規劃,列出建設計劃,并負責新建消火栓的定點、定位工作。

              市建設局:對商場、市場周邊的市政消火栓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增建市政消火栓或改造市政給水管網,確保消防用水;對現階段確有困難無法保證消防用水的,要利用附近天然水源設置取水設施;對搭建違章建筑占用防火間距和消防車通道的,責令立即拆除。

              市市政局:負責市政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檢修,確保完整好用。

              市安監局:督促各單位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督促、協調重大火災隱患整改。

              市工商局:調查掌握在全市工商機關注冊登記的容納顧客人數50人以上的室內、室外、地上、地下商場、市場(含集貿市場)數量,對未登記注冊擅自開業的依法予以取締;對已經登記注冊但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依法責令其限期變更、注銷或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市人防辦:指導、督促本系統內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對在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自查職責、弄虛作假和拒絕整改的,依法依紀給予消防安全責任人或其他責任人員行政、紀律處分,并督促單位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消防安全工作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事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各縣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這次專項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保障各項治理措施落到實處。市政府成立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公安、建設、經貿、工商、安監、人防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全市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領導小組(名單附名),負責全市治理工作的實施。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明確人員和責任,加強組織領導。7月10日前,各縣區要組織召開有關部門負責人及轄區內各商場、市場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會議,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深入調查摸底,建立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狀況基礎臺帳。各縣區要針對這次專項治理的范圍,認真開展調查,切實摸清商場、市場的基本情況,并逐一登記在案,建立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狀況臺帳。要做到“四清”:一是商場市場底數清。對轄區內容納顧客人數50人以上的商場、市場要做到心中有數;二是單位基本情況清。單位的建成投用時間,建審驗收及開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等消防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及單位的規模、員工數量等情況要清楚;三是消防安全狀況清。每個單位存在的突出隱患尤其是重大火災隱患要登記在案。公安消防部門對商場、市場的歷次檢查情況、依法采取的督改措施等情況也要逐一登記清楚;四是具體整改措施清。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當地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督促整改,隱患整改計劃、整改責任人等情況要有詳細記錄。調查摸底工作要于7月20日前完成。

              (三)大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營造濃厚專項治理氛圍。各縣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各種媒體,大力宣傳專項治理的內容、要求和重要性,營造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濃厚氛圍。要繼續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力度,凡未經培訓的商場、市場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專兼職消防人員要全部培訓一遍。

              (四)堅持聯合執法,形成整治火災隱患合力。各縣區公安、建設、經貿、工商、安監、人防部門要按照國家六部局的要求,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認真履行責任,形成整治火災隱患的合力。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整改不積極的單位實行政府掛牌督辦,年底前徹底整改。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商場、市場,不能保證消防安全的,要堅決責令其停業整改,確保不發生大的火災事故。

              (五)嚴格督導檢查,確保專項治理活動取得實效。專項治理工作中,各縣區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要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協調解決治理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嚴格落實各項整治措施,確保治理成效。市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將對各縣區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

              專項治理活動結束后,各縣區要將本地組織開展專項治理的情況寫出專題報告,于9月5日前分別報市公安局、建設局、經貿委、工商局、安監局、人防辦。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8

              為加強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三年時間,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精準治理,深入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點場所治理、突出風險整治、重點行業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質,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火災風險隱患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火災防控體系、監測預警機制,推動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發展。

              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得到明顯整治。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城市地下軌道交通、石油化工企業以及老舊場所、新材料新業態等場所領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20xx年底前,城鄉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明顯減少。

              消防治理責任機制得到明顯加強。全面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行業集中約談、社會曝光警示機制更加完善,火災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全面落實,社會單位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的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

              火災風險防控體系得到明顯優化。建立健全風險研判、精準治理、源頭管控的火災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全面應用大數據、物聯網信息化技術,依托智慧城市建設,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實時化、智能化評估消防安全風險。20xx年底前,全國火災監測預警預報平臺基本建成,差異化精準監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得到明顯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提升程全面實施,消防安全納入主要行業領域職業培訓內容,推動企業單位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重點人群分級分類培訓全面落實。20xx年底前,實現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明顯提升。

              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明顯改善。20xx年至20xx年,火災總量和亡人數量總體下降,較大火災事故有效減少,重特大火災事故得到明顯遏制,消防安全形勢實現根本好轉并保持總體穩定,社會消防安全工作的滿意度明顯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顯著增強。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單位和新建住宅小區按標準劃線管理。各地區組織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區的管理使用單位,按標準對消防車通道逐一劃線、標名、立牌,實行標識化管理,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20xx年底前未完成的,實行政府掛牌督辦整改。

              2.老舊小區實行“一區一策”治理。各地區結合轄區老舊小區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邊環境、道路管網等方面情況,按照“先急后緩”原則,結合城市更新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20xx年,制定實施“一城一策、一區一巢"消防車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時間分類分批督辦整改。

              3.加強規劃建設提供基礎保障。各地區將新建停車場列入“十四五”相關規劃重要工程推動建設,將城市停車場建設列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重要內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門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間潛力,列出三年工作計劃在城市推動新建一批公共停車設施。各地區按照加強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的有關政策文件嚴格落實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有關標準要求。

              4.優化停車資源管理使用。各地區建立完善彈性停車、錯時開放、潮汐停車、共享停車等政策機制,推行更加專業規范的停車管理。老舊住宅小區周邊的路側停車場等公共停車設施,對老舊住宅小區居民實行優惠停車,合理設置門檻和限制條件要求,簡化辦理程序,壓縮辦理時間,降低停車費用,形成普惠效應。對于沒有物業管理的老舊住宅小區,積極引進專業停車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間規劃建設停車位,規范管理居民停車。

              5.加強綜合執法和聯合管理。消防救援機構及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為過程中,需要查詢機動車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聯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門予以積極配合、及時提供。20xx年,組織各有關部門建立聯合執法管理機制,暢通信惠共享渠道。

              (二)集中開展四類場所消防安治理。

              1.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整治。一是嚴格落實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定要求,建立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履行承諾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單位全面排查測試高層建筑室內消火栓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建立維護保養制度,逐棟解決消火栓無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壓力不夠等問題;三是管理使用單位全面自查高層建筑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以及電纜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嚴等問題,逐項登記整改修復;四是每棟高層公共建筑和每個高層住宅小區依托社區網格員、保安人員、管理使用單位人員、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隊伍。各地區出臺微型消防站隊員優撫優待、激勵保障等配套政策。20xx年,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制定高層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計劃,重點督辦整改一批高層建筑嚴重問題;20xx年,排查登記的高層建筑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機制;20xx年,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嚴格落實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對照標準組織開展達標創建活動,明確各管理部門、各類店鋪、崗位員工消防安全達標要求任務,作為績效考核、運營管理考核重要指標,優化落實各項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內部以功能分類分區、以店鋪為單元推行網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責任清晰、高效運行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三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實行消防設施、餐飲場所、重點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檢查評估制度,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要組織整改檢查評估發現的問題;四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建立全員消防培訓制度,分區域建立應急處置快速響應機制,優化部署內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組織消防演練。20xx年,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達標率實現100%。

              3.地下軌道交通疏散救援能力提升。各地區組織開展城市地下軌道交通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援能力大提升專項行動,綜合客流高峰、建筑結構、安全出口、疏散路線、通風照明條件、電氣設備以及周邊消防救援力量、裝備器材等關鍵要素,組織相關部門系統評估每座地鐵站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援能力,制定實施三年優化提升計劃。20xx年,組織完成風險評估、計劃制定以及綜合演練測試工作;20xx年,全面加強改進地下軌道交通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援能力; 20xx年,建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勤聯動的地下軌道交通綜合應急救援體系。

              4.石油化工企業消防安全能力建設。一是石化企業建立消防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定期開展自查評估,全面落實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業要依據規范和行業標準組織更新改造老舊消防設施器材,確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業依法建立完善企業專(兼)職消防隊,根據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藝處置隊或工藝應急處置機制,加強貼近實戰的技能訓練和綜合演練,優化事故工藝處置措施。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中國石油化工集團、中國海洋石油集團等中央石化企業以及地方石化企業制定工作方案、投入專項經費、明確工作責任,利用三年時間,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管控、老舊消防設施改造、企業消防力量建設三項任務。化工園區應積極探索應急資源共享和應急聯動機制,推動消防資源的共建共享和應急裝備能力提升。

              (三)整治老舊場所及新材料業態等突出風險。

              1.抓好老舊場所突出風險治理。各地區針對老舊小區、家庭生產加工作坊、“三合一”場所、城鄉結合部等突出風險,結合“十四五”規劃編制實施、新型城鎮化建設、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鎮棚戶區改造,分類施策、分類整治,組織升級改造消防設施,推動落實基層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條件。20xx年起,各地區每年將老舊場所消防風險治理列入實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辦整改一批老舊場所火災隱患問題。20xx年,以街道鄉鎮為單位,老舊場所基本落實火災風險差異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業態突出風險治理。各行業監管部門及生產企業和科研單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業態的火災風險預估預判機制,優化落實本質安全措施。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組織開展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宣貫。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以及改裝電池行為,建立公布曝光、聯合管理機制。各地區組織在居民住宅區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停放場所,20xx年,居民住宅區全部落實電動自行車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住建部門等有關部門對人員密集場所、施工現場違規搭建、違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鋼板房開展專項檢查,每年依法組織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又組織分析評估本地電子商務、物流業、新型商業等新業態消防安全風險,強化行業消防管理措施,引導產業安全發展,提高安全設施級。

              (四)打牢鄉村地區火災防控基礎。

              1.加大鄉村火災隱患整治力度。相關地區加強對鄉鎮工業園、特色小鎮、小微企業等鄉村新興產業消防安全評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責任不落實、消防設施不足、消防培訓不到位等突出問題。各地區結合鄉村房改、水改、電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計劃地改造防火間距不足、水結構建筑集中連片的村莊,加快鄉村電氣線路、爐灶等用火用電安全改造升級,有效降低火災風險。

              2.推進鄉村公共消防基礎建設。依托鄉村振興地方規劃實施,將鄉村消防工作納入總體規劃統籌管理和系統銜接,研究完善鄉村消防專項規劃,同步推進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根據加強鄉村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要求,因地制宜推動建設鄉鎮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和微型消防站,跟進加強業務指導,推動建立定期培訓演練的常態機制,提高初起火災撲救能力,提升鄉村抗御火災水平。20xx年,鄉村消防安全條件明顯改善。

              (五)加強重點行業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業消防安全問題。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 20xx年組織對學校及幼兒園、養老服務機構、文化娛樂場所、星級賓館飯店、商場市場、旅游景區、醫療衛生機構、宗教活動場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館等行業單集中開展排查整治,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列出整改計劃時限,力爭在三年內基本整改完畢。消防救援機構發揮綜合監管作用,加強工作檢查協調,提供消防技術服務。

              2.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建立完善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健全與消防救援機構分析評估、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推廣“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做法,組織行業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20xx年,打造行業標桿示范單位;20xx年,全面推廣典型經驗做法,20xx年,有效落實行業標準化管理。

              (六)實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數據管理。各地區結合電子政務、智慧城市建設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數據系統建設,結合監督管理、歷史火災等內部信息,共享匯聚融合相關行業數據資源。20xx年底前,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建成火災監測預警預報平臺,實現對火災高風險場所、高風險區域的動態監測、風險評估、智能分析和精準治理。

              2,建設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各地區積極推廣應用物聯傳感、溫度傳感、火災煙霧監測、水壓監測、電氣火災監控、視頻監控等感知設備,加強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預警監測,實現消防數據物聯感知、智能感知。2001年,地級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聯網。

              3、加強基層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層綜治、社區、網格等信息化管理平臺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塊,將消防工作有機融入基層綜合治理體系,整合基層部門管理服務資源,綜合運用社會治理“人、地、事、物”等關聯數據信息,構建網絡化、社會化、信息化的基層消防管理體系。20xx年,消防工作納入基層網格信息化管理平臺。聯網監控系統。

              (七)實施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

              1.加強消防安全素質教育。宣傳部門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內容;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將消防知識納入相關班次培訓內容;司法行政機關加強消防普法宣傳的指導協調和督促落實;教育部門將消防知識納入中小學、幼兒園教學內容和高校、高中新生軍訓課程;各級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納入有關公務員培訓、職業培訓內容。

              2,加強重點人群分級分類培訓。各地區分批次、分類別組織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社區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員、網格員、安保人員、管理單位人員、重點單位員工、小企業主等重點人群開展消防教育培訓,20xx年底實現全覆蓋培訓。企業單位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落實入職必訓、定期培訓、轉崗輪訓等要求,全面提升員工消防安全意識。

              三、時間安排

              從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xx年4月)。按照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部署,啟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各地區結合實際制定細化本地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時限等內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動的部署發動。

              (二)排查整治(20xx年5月至12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本地區本行業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責任“兩個清單”,明確排查時間表、整改路線圖、工作責任人,積極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確保各項排查任務精準推進落實。

              (三)集中攻堅(20xx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照前期排查的“兩個清單”,堅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難,細化各項治理舉措,實施差異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全面落實政府掛牌督辦和跟蹤整治,強化政策支持,配套資金保障,確保按時整改銷案,達到預期治理效果。

              (四)鞏固提升(20xx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在推進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整改的同時,分析共性問題,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臺一批配套舉措、形成一批經驗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區本行業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的系統性、機制性治理舉措,提升整體治理水平。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總結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報告和三年行動報告并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省(區、市)政府要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進行研究部署,明確各項任務責任主體。各級、縣級政府分級落實組織實施工作,主要領導親自研究、分管領導具體主抓,及時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相關部門出臺配套支持政策意見,協同推進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工作專班,定期聽取整治情況匯報,研究推動重點工作,確保各項任務按步推進、按期完成。

              (二)強化統籌推進。各地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結合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粵港澳大橋區建設、長江經濟帶、雄安新區建設、新型城鎮化建設、鄉村振興戰略等重點工作,整體規劃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證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堅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針對不同地區和行業領域特點,研究采取差異化的工作舉措,提供相應的治理政策支撐,確保治理實效。

              (三)強化示范引領。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在全面部署推進的基礎上,組織一批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先行開展試點治理工作,積極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復制、易推廣的工作體系機制,形成典型示范效應。堅持一手抓突出風險治理,一手抓長效機制建設,認真總結專項整治中形成的經驗做法,固化提升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標準規定。

              (四)強化考核督導。此次專項整治作為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評內容以及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各地區要制定本地考核驗收標準和辦法,統籌納入文明城市創建、精神文明建設、平安建設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標,分階段開展檢查驗收。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在政務督查、日常檢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標權重,組織明察暗訪,及時通報,督促落實。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9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園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省、市統一部署,經園區管委會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園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智能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點,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適時出臺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的規定。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群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使用的監管。督促村企業和部門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并督促建立嚴格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防整治過后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宣傳違規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我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短信等平臺向廣大群眾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屬地企業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滅火救援。指導屬地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職工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中旬之前)。園區各企業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人。要發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使用企業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園區管委會:具體負責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屬地企業和部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園區企業:要督促企業職工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企業車間、庫房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園區協調小組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示范區安監局牽頭,園區黨工委書記朱曉文為組長,各片區片長為副組長,各部門有關同志組成“園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園區協調小組)負責專項治理行動的具體落實工作。

              組長:朱曉文

              副組長:姜清華李正清于懷亞嵇明來

              成員:沈海霞孟炳才朱從茂吳陽

              (二)嚴格督導檢查。園區協調小組將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片區和企業,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企業,園區協調小組將派出專人駐點督導、重點督辦。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片區片長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工作人員和屬地企業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0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市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參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意識,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根據《全市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方案》(濟消字〔20xx〕1號)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市建筑施工領域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以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加大消防安全監管力度,重點整治全市在建工程施工現場、職工宿舍、辦公場所等火災易發地。通過深入開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火災隱患,徹底消除重大火災隱患,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提升建筑施工火災防控能力,提高應急救援水平。督促工程參建各方增強消防安全意識,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確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

              二、治理內容

              全市在建工程施工現場、職工宿舍、辦公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

              1.施工企業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情況;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情況。

              2.施工企業制定并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情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開展應急演練情況。

              3.建筑裝飾裝修分部工程在施工階段的各項消防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尤其是施工現場外墻保溫系統和外墻裝飾采用的材料及現場施工時采取的各項消防安全措施情況。

              4.電、氣焊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及操作現場配置相應消防器材、設施及防火監控情況。

              5.施工現場的用火、用電、用氣場所與辦公設施及職工臨時宿舍分開設置情況。

              6.施工現場滅火器、消防水池、消防栓等消防設施配備情況;在建項目隨主體敷設的消防給水系統設置情況。

              7.施工現場動火作業管理情況;易燃易爆物品管控情況。

              8.施工現場搭建的宿舍、辦公等臨時用房彩鋼板的芯材情況;施工現場安全疏散通道設置情況。

              9.施工現場人員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等。

              三、治理時間安排及步驟:

              治理時間從即日起至20xx年10月30日

              (一)動員部署(1月30日前)

              各單位要召開專題會議部署,成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領導小組,制定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實施方案,建立工作責任制,明確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任務和職責。召開動員會,簽訂工作責任書,動員和部署建筑施工單位對照排查整治內容,開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

              (二)集中排查(2月17日前)

              1.各建筑施工單位接到通知后要依照消防治理活動方案要求立即開展深入全面的自查自糾,嚴格落實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xx)組織施工。

              2.市站各科室,各縣(市)、區(分)站要抽調專業人員組成檢查組,對所管轄在建工程項目消防安全情況進行全面細致地排查。對各建筑施工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開展一次全員培訓、組織一次疏散演練、簽訂一份責任狀、建立一份排查檔案執行實名制,落實“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將責任、風險、與排查人員“全額捆綁”。對排查出來的隱患,要加強分析研判,根據規模和火災危險性劃分風險等級,分級分類列出整改時間表,明確整改方案、時限和責任,確保責任有人領、問題有人管。

              (三)全面治理(9月30日前)

              各單位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要對照整治范圍和重點,根據職責分工,組織檢查組對所轄區域內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現場進行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檢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消防違法行為要逐一下達整改通知書督促有關單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明確責任人,確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實整改到位。3月31日前,各單位要選取試點,按照“安全標準化、監管流程化、基礎信息化、崗位責任化”要求分類進行打造,并召開現場會,以點帶面全面推進,確保9月底前全部治理完畢,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全部整改到位。

              (四)總結驗收(10月30日前)

              10月20日前,市站,各縣(市)、區(分)站要組織一次檢查驗收,對整治不到位的單位,將責令重新組織治理。

              四、治理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思想要高度重視,黨政一把手要上心上手、深入基層一線督導檢查。市站成立以劉其賢站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總工辦,各單位要成立專門的工作機構,定期通報情況。嚴格落實各項措施要求,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員到位,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二)深入宣傳教育。各單位要全面提高建筑工程施工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施工方要集中開展農民工消防安全培訓。各施工現場要制定消防宣傳實施方案,通過開辦消防宣傳專欄、播放消防警示片、組織現場培訓和演習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用火用電、撲救初起火災和火場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從業人員掌握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本領,切實提升建筑工地防范火災的整體水平。要健全完善工程建設項目消防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增強全員消防意識和防災救援能力。

              (三)嚴肅責任追究。各單位要加強監督巡查,堅持嚴管重罰原則,對不落實消防安全有關要求的工程,立即責令停工整改;對存在問題較多、消防安全隱患嚴重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參建單位,將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我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市場準入清出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等給予嚴厲處罰。

              (四)及時總結上報。各單位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加強信息反饋,及時上報重要情況和突出問題。各單位專項方案和部署情況請于1月31日前報市站總工辦;排查臺賬,2月15日前上報。每月22日,報當月工作開展情況及檢查情況,專項工作結束后2日內報工作總結。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1

              為進一步做好金峰地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嚴防“9.23”火災事故再次發生,做到“舉一反三”,徹底消除消防隱患,杜絕火災事故,結合我鎮舊屋區消防安全工作實際,決定在轄區內開展舊屋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指導思想和目標

              本著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擔負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狠抓舊屋毗連區消防安全各項措施落實,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維護地區安定穩定。

              領導機構

              成立舊屋區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許敏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任常務副組長,其他黨政領導、金峰派出所所長、司法所等部門負責人為副組長,鎮黨辦、綜治辦、安辦、電信支局、金峰供電所、金峰工商所、金峰有限電視臺、城管中隊、自來水公司、義務消防隊及各村(社區)主干等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潘云俤兼任,工作人員等組成。

              專項整治的重點

              1、舊屋區的居民住宅區、商業店面;

              2、舊屋區的木屋毗連區。

              專項整治內容:

              1、開展舊屋區消防安全隱患宣傳工作,組織制定村間防火公約。

              2、進行舊屋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徹底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3、采取強有力措施將“二合一”、“三合一”及舊屋區內存有安全隱患的居民住宅、商業店面人員搬離。

              4、關停存有安全隱患的舊屋區內商業店面,凡達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查封。

              5、清理舊屋區內亂搭電線現象,落實好舊屋區電線及其他線路整改工作。

              6、嚴禁將舊屋房租賃給他人居住,落實好村(社區)防火巡視等制度。

              7、做好舊屋區以及無物業小區的消防設施配備工作。

              專項整治要求及責任領導

              1、金峰村、金峰社區分別負責轄區內存有安全隱患的舊屋區居民搬離工作,對特困戶、五保戶、二女結扎戶等名單進行張榜公布,上述對象中經公布無異議的,由鎮政府審核批準后,每月給予50元補貼。

              時間要求:10月15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

              2、金峰供電所負責對舊屋區住戶所有連接到每戶電表內外線路進行改造,由柯寶水主席負責牽頭協調電力部門,陳木珠副書記、鄭學松副鎮長及兩村居主干負責落實到戶(舊屋區每間房屋內的老化電線改造由房主自行改造,確屬困難戶的,經所在村(社區)和鎮政府審核把關確認后,由政府予以一定的.補貼)。

              時間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

              3、對舊鎮區木屋房屋外的電力、電信、廣電等各種廢棄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此項工作由柯寶水主席牽頭電力、電信、廣電等部門分別進行落實(有用的整理清楚,無用的一律剪除)。

              時間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

              4、對舊鎮區房內的商業店面進行逐一排查,對不具備營業條件的,立即責令其關閉;對拒不服從的,組織職能部門采取強制措施,公安部門主動介入。

              時間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

              5、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起草收集專項整治行動過程中所有材料,并上傳下達,各村(社區)負責發放到戶,并在顯要位置張貼。

              時間要求:9月27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

              6、其他村(社區)參照金峰村、金峰社區的做法,分別由包片黨政領導結合本村(社區)實際,遵照本文件精神,加以認真落實,對所管轄的村(社區)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整治,并把隱患排查整治情況上報到辦公室,對經查存有重大安全隱患的,要及時上報,并納入鎮專項整治重點范圍。

              時間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各包片領導

              工作要求:

              1、速度要快。各村(社區)、各單位要有“安全責任大于天”的意識,要把握好隱患排查整改過程中的各項工作的時間進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2、整改要實。各黨政領導要認真做好此項工作,面對問題不回避、整改落實不走形式,對安全問題發現一起,解決一起,對經努力確定無法整改的以書面形式上報到領導小組辦公室,所有上報的文件要交由責任領導簽字,要做到文件存檔、照片留底、錄像存盤、有檔可查。

              3、力度要大。各黨政分管領導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大工作力度,按時保證完成各自任務。辦公室要根據上述各項工作的具體要求,督促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抓好落實,并及時將了解掌握到的情況上報給鎮主要領導,對整改中不配合、拒不整改,甚至暴力抗法的人員,公安機關要及時介入,依法予以查辦。

              4、驗收要到位。待隱患排查整改結束后,于11月初領導小組要組織力量對整改區域進行逐一驗收、登記造冊,形成匯報材料,上報主要領導,存檔備案。由鄭允輝副書記、陳潤官副鎮長負責落實。

              在專項整治行動中,對整改落實好的村居予以通報表揚,對仍存有安全隱患未按本文件第四、五點進行落實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問題較嚴重的要追究相關領導及人員的責任。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2

              為進一步提升高層建筑抗御火災風險能力,持續鞏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成效,根據《重慶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計劃(20xx—20xx年)》,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堅持“政府主導、部門指導、單位主責、綜合治理、標本兼治”原則,扎實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有效預防和遏制高層建筑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進一步提升全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目標。緊盯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薄弱環節,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底線思維、系統思維,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三深化、四鞏固、三提升”行動,持續整治消防安全重點問題,鞏固綜合治理成效。健全長效工作機制,推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逐步實現法制化、標準化、數字化,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二、工作任務

              (一)深化“三項整治”。

              1﹒深化建筑消防設施隱患整治。持續開展消防用水問題整治,對前期整改完畢的高層建筑消防用水問題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消防供水功能是否正常,日常維護保養是否落實,發現隱患整治不徹底的,責成立即整改。對滾動排查出的消防用水、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防煙排煙等消防設施隱患問題,區分輕重緩急,制定年度計劃和整改方案,落實整治責任、資金和防范措施,由區縣(自治縣)政府和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管委會(以下統稱區縣政府)與屬地鄉鎮(街道)、責任單位逐級簽訂責任書,逐小區逐樓棟開展整治。對整改資金落實困難的老舊高層建筑,統籌納入老舊小區改造,分批分步按期推進整改。構成重大火災隱患的,由區縣政府采取掛牌督辦、警示約談、集中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

              2﹒深化“生命通道”重點區域整治。動態更新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嚴重的小區(道路)綜合整治任務清單,“一區域一對策”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責任、時間和措施,由區縣政府掛牌,推動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嚴重的小區(道路)開展重點整治攻堅,確保逐個銷號。按照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標識應設必設要求,由管理單位全面施劃完善;無明確管理單位的由鄉鎮(街道)組織設置。加強停車位規劃建設管理,將綜合整治的小區(道路)納入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和中心城區路網更新重點,改造小區公共區域,挖掘停車資源,加快擴建新建停車設施,增設停車位。

              3﹒深化用電用氣隱患整治。組織供電供氣企業對前期排查發現的電氣、燃氣隱患問題整治情況開展清理,對未整治完畢的,建立隱患問題清單,逐項整改銷號;對問題集中的小區,由區縣政府實施綜合治理,推動整改落實。結合民生實事工程實施,完成4100處高層建筑電氣隱患整治。發動物業服務企業開展電氣隱患排查,20xx年6月底前,完成責任范圍內其他管溝與電力燃氣設施間距不足、電氣線路老舊破損、超負荷運行等問題整治。供電供氣企業按照居民用戶和非居民用戶檢查計劃,強化電力線路、燃氣管線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消防安全隱患,同時定期開展宣傳教育,提供指導服務。依法查處私拉亂接電氣線路、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等違法行為。推廣采用智能化手段,防止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樓道。新改、擴建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充電區域,引導電動自行車規范停放。

              (二)鞏固“四項機制”。

              1﹒鞏固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改防范機制。落實區縣政府屬地管理和市級部門屬事管理責任,組織開展高層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治“回頭看”,對遺留隱患問題,在20xx年4月底前登記造冊,6月底前整改完畢。將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治納入市容環境提升、老舊小區改造重點內容,有序推進多層建筑整改。鞏固完善日常防范制度,推動物業服務企業切實履行發現、勸阻、報告違規搭建可燃雨棚、突出外墻防護網等行為以及宣傳教育職責,發揮日常安全管理前哨作用。持續加強雨棚和防護網生產、銷售、安裝等環節的管控,健全完善相關產品標準和管理規范,開展產品年度抽檢和綜合執法。

              2﹒鞏固隱患滾動排查機制。推廣“街鎮吹哨、部門報到”模式,建立以鄉鎮(街道)為基本單元,消防救援、城市管理、住房城鄉建設、公安、經濟信息等部門指導參與的隱患滾動排查整治機制。結合日常安全檢查和專項排查工作,實時掌握轄區高層建筑底數,摸排消防設施、“生命通道”、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用電用氣、安全管理等情況,定期組織住宅小區開展“三查三清”(檢查消防車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檢查防火門、滅火器、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是否完好有效,檢查是否違規施工、違章動火動焊、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清理樓梯間、前室、疏散走道,清理可燃雨棚、防盜網,清理違章搭建)。20xx年4月底前,各區縣按照“單位自查、鎮街普查、部門聯查、專業核查”的原則,組織對轄區高層建筑再開展一輪全面摸排,并建立完善新的基礎臺賬和隱患整改責任清單,推動隱患整改工作落實。

              3﹒鞏固消防設施質量管控和維護管理機制。強化整改工程質量管理,承擔整改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等級,鼓勵聘請有資質的監理單位進行工程監理。實施整改質量保修制度,明確不少于兩年的整改保修期限。強化聯合驗收,整改后由鄉鎮(街道)牽頭組織驗收,相關部門、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代表參與,驗收資料應收集整理并及時歸檔備查。強化后續維護管理,消防設施隱患整改完畢的.高層建筑,必須逐棟明確日常管理單位和維護保養單位。對老舊小區或無統一管理的,由政府指定日常管理單位;對政府資金投入改造且無統一管理的,鼓勵采取購買服務方式加強后續維護管理。

              4﹒鞏固聯合執法和聯動響應機制。各區縣進一步落實“生命通道”監管執法長效機制和嚴格執法管理要求,健全完善會商研判、聯合執法、信息共享機制,常態化開展聯合執法,在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開展集中執法,保持整治高壓態勢。持續開展整治曝光行動,對公務車輛占用消防車通道的,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處理。鞏固完善“綠波帶保暢”聯動機制,深化公安、消防警情聯動響應機制,通過交通管制、車輛分流、拖離清障、優化信號燈配時、驍騎伴護等措施,確保救援暢通無阻。

              (三)提升“三項能力”。

              1﹒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高層建筑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單位,高層公共建筑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高層住宅建筑逐棟明確樓棟長,落實消防控制室雙人持證上崗制度,規范防火巡查檢查、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工作,并在顯著位置公示。鼓勵超高層建筑聘用注冊消防工程師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各區縣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風險排查納入網格化管理重點,在鄉鎮(街道)依法開展委托執法和賦權執法,督促指導對隱患及時整改。各區縣選取超高層建筑或典型高層建筑打造消防管理示范標桿,組織召開標準化管理現場會,推行達標創建活動。探索高層建筑實施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將消防管理能力納入物業服務企業評級評星考核內容。

              2﹒提升居民防災應急能力。將“自覺維護建筑消防設施”“暢通生命通道”等內容納入全民普法范疇。依托“全民消防安全學習云平臺”,精準開展消防教育培訓。鼓勵為老舊小區高層建筑安裝獨立式火災報警探測裝置,指導居民家庭制定火災疏散逃生計劃。高層住宅小區全年至少開展1次疏散逃生演練,推廣購買火災惠民保險。在高層建筑密集區布點建設小型消防站,在高層公共建筑、高層住宅小區建設微型消防站,提升初起火災的處置能力。開展高層建筑居民消防安全素質調查,掌握全民防災自救能力水平。

              3﹒提升政策法規保障能力。加快推進《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修訂工作。貫徹落實《重慶市消防設施管理規定》,提升物業服務企業、消防服務機構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水平。出臺《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技術規程》,規范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修訂《消防安全管理標識》,對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提出更加符合重慶實際的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要求。建立完善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源頭管控機制,確保與救援能力相匹配。編制運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指南和日常檢查指引,落實物業服務企業等管理單位主體責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重慶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統籌開展全市20xx年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相關工作。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深刻吸取重大火災事故教訓,高度重視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逐級分解任務、逐一壓實責任、逐項明確進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高層建筑管理單位要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強化提升管理水平,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二)合力共管共治。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持續加強會商研判、聯合執法、信息共享,充分發揮協同作用,形成齊抓共管治理格局。各區縣政府要認真梳理總結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經驗,對梳理出來的隱患問題要一抓到底,切實防范化解風險隱患,杜絕紙面整治、數據整治。

              (三)強化督導問效。市級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對區縣的督促指導。市、區縣兩級督查部門要建立督辦推進臺賬,按照“定事、定責、定時、定人”的要求,每月掃描階段任務完成情況,定期開展明查暗訪,將整治工作納入政務督辦內容,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及時給予通報批評。對轄區高層建筑發生亡人火災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各區縣要按照火災事故責任延伸調查程序,依法追究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責任。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3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市深化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工作推進會精神,持續提升“331”長效治理能力水平,推動落實區鎮兩級機制辦建設工作,根據蘇州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的意見》(蘇府辦〔20xx〕196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全面向好,牢固樹立“零事故”理念和目標追求,聚焦重點難點問題,科學處理查隱患與抓整改、治已病與防未病、立當下與促長遠的關系,全面提升“331”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守牢安全底線,全力推動全市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平穩向好。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政統領與多元協同相結合。堅持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建立完善全層級貫通的組織體系,形成黨政發動、專班推動、條塊聯動、群眾互動強大合力,走出符合太倉實際的基層消防安全治理之路。

              (二)堅持以人為本與依法治理相結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發展理念,以守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加快推進基層消防安全治理標準化、制度化、法治化,有力實現基層消防安全長效常治。

              (三)堅持傳統手段與改革創新相結合。堅持問題導向、底線思維,融合行政、經濟、法律等傳統手段,創新數據賦能、智能應用、網格治理等新抓手,加快適應形勢任務新變化,不斷為“331”治理注入新動力、實現新增長。

              三、主要舉措

              (一)聚焦重點領域

              1.明確治理范圍。堅持什么問題突出就攻堅解決什么問題,將治理重點繼續聚焦出租房(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小餐飲場所和電動自行車等四個領域,集中資源力量一體推進依法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

              2.完善標準規范。針對性完善任務清單、履職清單、追責清單“三張清單”,提優升級系列安全整治標準,進一步解決好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等問題,做到防住明火、控住暗火、兜牢底線。

              (二)加強組織領導

              3.強化高位統籌。市級層面成立市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各地各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實體化運行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機制辦主任由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擔任,常務副主任由市公安局負責同志(市新市民事務中心主任)擔任,日常負責人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隊負責人擔任。

              4.調優運行體系。市機制辦統籌負責定標準、給政策、強保障、嚴督導、抓考核等職能任務。根據蘇州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的意見》要求,撤并調整原有“331”機制辦常駐部門,現常駐部門為市公安局(含新市民事務中心)、資規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務局、應急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消防救援大隊等9個部門。市機制辦內設7個工作組,分別為綜合協調組、出租房(群租房)工作組、“三合一”工作組、小餐飲工作組、電動自行車工作組和2個督查組。其中,綜合協調組、出租房(群租房)組和2個督查組由市公安局派員牽頭負責;“三合一”組、小餐飲組、電動自行車組分別由市應急局、市商務局、市消防救援大隊派員牽頭負責;其他常駐部門分別派員參加相關工作組。市機制辦調優后常駐人員共20人,其中市公安局7人(含新市民事務中心)、市應急局2人、市住建局(燃氣辦)2人、市消防救援大隊3人,市城管局2人,其他常駐部門各1人。

              各鎮(街道、開發區)均成立本地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領導小組,實行黨政一把手“雙組長”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鎮(街道、開發區)分管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運行工作。鎮(街道、開發區)參照市級模式,設置綜合組和若干整治業務組,人員按照“選調+聘用”或引入第三方力量,全職進駐,也可與安監辦、消安辦合署辦公,原則上鎮(街道、開發區)機制辦常駐人員應配備10人以上。駐辦人員考核考評、工作績效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各鎮區、街道“331”機制辦負責。

              (三)壓實安全責任

              5.完善責任體系。堅持“屬地主責、條塊聯動、齊抓共管”原則,“331”機制辦更好發揮協調推動作用,牽頭完善會議、通報、督查、約談、報告、考核等系列制度,構建“政府、部門、單位、公民”四位一體的責任體系。

              6.落實屬地責任。高標準建強用好市鎮(街道、開發區)兩級“331”機制辦,以鎮(街道、開發區)為基本責任單元、村(社區)為最小治理單位落實落細治理要求。

              7.落實部門責任。嚴格執行“三管三必須”要求,按照“職責法定”原則,切實發揮部門專業優勢、執法優勢、技術優勢,履行好主管職能。

              8.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制度規范,督促單位主管、場所業主“當好第一責任人”,強化管理措施和宣傳教育,提升全員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自救能力。

              (四)升級治理方式

              9.強化科技賦能。大力應用“331”治理機制大平臺,全量匯聚基層消防業務數據,集成形勢分析、質態監測、指令傳遞等多維功能;強化“331”智能場景開發應用,積極推廣物防技防設施,提升風險自動識別和預警預防能力;全面推進“331”分級分類管理,精準評估監管對象安全等級,差異化開展監督檢查和安全管控,將更多精力和資源投向高風險對象。

              10.規范執法查處。深入研究出租房屋、電動自行車、電力、燃氣等法律條例適應場景,強化日常監管與行政執法、刑事司法高效對接,形成高質量執法范本,強化法律震懾效應。

              11.提標示范創建。高標推進老舊小區、商業街區、村(社區)三項示范創建活動,一體抓好既有示范點“回頭看”和新增示范點“打磨精塑”,完善評審制度,嚴格驗收標準,推動基礎設施建設,著力打造全市“331”治理示范集群。

              12.做實共治格局。充分發揮“331”治理積累的.民意基礎優勢,深化火災隱患網格化社會治理,完善受理舉報、快速處置、辦結反饋閉環鏈條,調動市民群眾參與火災隱患治理的積極性。探索自主申報、自主檢查、自主整改的現實場景,倒逼企業和業主落實主體責任。

              (五)夯實配套保障

              13.完善輪崗制度。9個市級常駐部門挑選精兵強將全脫產進駐市機制辦,內設工作組負責人須選派在職干部,各單位抽調人員原則上每1年輪換1次,必要時經市機制辦和派駐單位負責人批準可視情延長。

              14.規范內部考評。市鎮(街道、開發區)兩級機制辦建立完善內部考評制度,嚴格常駐人員借調期間的考核評估,考評結果作為常駐人員在原單位職務職級晉升、優秀公務員評選、個人評優等重要依據。

              15.加大經費保障。市鎮(街道、開發區)兩級財政將“331”治理機制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加大基礎建設、人才培養、平臺開發、宣傳教育等支撐力度,做到足額保障、規范管理、科學使用。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4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灌云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灌安辦〔20xx〕33號)精神,經開發區領導同意,開發區管委會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電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督促指導新建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企業、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江蘇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指導園區企業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25前)。園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發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25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相關部門職責,組織實施使用管理環節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企業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制止和有效處置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推動落實本地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二)印發由省消防總隊、住建廳、質監局負責制定出臺的我省地方標準《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規范》(見附件1)。

              (三)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環節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為,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規劃建設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和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納入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評比內容。

              安監、派出所、經發等部門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按職責分工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調查處理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負責督促業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

              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組織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制止并有效處置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等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制止和處置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五)為切實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活動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工作責任,扎實推進活動有效開展,經研究,按照開發區機關干部駐點包保責任企業的人員分工(見附件3),全面排查整治企業和小區內部電動自行車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園區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項重點民生工程,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園區成立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徐占兵任組長,管委會其他領導、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實施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開發區安監局辦公室。

              (二)強化部門協作。管委會要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派出所、經發、規劃建設、市場監管、安監等部門,要切實強化“一盤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形成監管工作合力。開發區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要及時掌握并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研究采取針對性措施;對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提請政府統籌協調,在政策、組織、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動問題及早解決。

              (三)嚴格督導檢查。開發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要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園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生產標準、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園區各有關部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請于6月30日前報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開發區安監局A213室);從7月份起,每月22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開展情況。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5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應急管理部關于深刻汲取臺灣高雄“城中城”大樓火災教訓切實加強當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xx〕31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建科〔20xx〕76號)、《福建省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閩消安委辦〔20xx〕1號)、《泉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消安委辦〔20xx〕14號)進一步全面提升我鎮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水平,鎮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7月底前在全鎮部署開展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摸清全鎮高層民用建筑基本情況,集中整治一批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難點、痛點問題,力爭實現高層建筑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堅決預防和遏制高層建筑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二、整治重點

              (一)建筑管理

              主要問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未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未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建筑消防設施、電氣、燃氣進行定期檢測、維護,物業服務企業未按照合同約定對高層住宅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未按規定組建微型消防站或組建的微型消防站不具備“早發現、早處置”的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等問題。電動自行車管理方面,違規在居民住宅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及充電行為,未規范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場所。消防宣傳培訓落實不到位:整治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履職不到位,未按照頻次定期開展對居住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疏散演練,消防安全警示提示工作不深入。

              工作措施:探索建立高層建筑專職消防安全經理人制度或“樓長”制度,真正做到每棟高層建筑都有人抓、有人管。充分發揮社會中介服務機構作用,落實建筑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制度,確保消防設施始終保持完好狀態。健全完善城市基層治理機制,落實村委會、居(村)管理責任,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納入居(村)委會常態化巡查檢查。明確并落實高層建筑物業服務企業的主體責任,推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不斷提高檢查消除隱患、宣傳教育培訓、組織人員疏散和撲救初起火災“四個能力”。

              (二)建筑防火

              主要問題:建筑消防設施故障、損壞、癱瘓或未按消防技術標準設置消防設施或設置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數量、疏散樓梯間設置形式不符合標準。防火門損壞或構件缺失影響防火防煙功能。電纜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獨立設置、設置不符合要求、堆放雜物或防火封堵、分隔不到位等問題。

              工作措施:對缺失消防設施的高層建筑,要結合改建、擴建工程,按照消防技術標準增補;對消防設施損壞的,責令限期整改修復,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檢測制度,確保完好實用。對疏散樓梯數量不足的,采取增設室外疏散樓梯等措施。對電纜井、管道井等管井以及電纜橋架封堵缺失或不嚴密的,使用防火封堵材料嚴密封堵。對1998年之前的未設置火災自動噴淋、報警系統的老舊高層住宅建筑,要推動在建筑公共區域設置火災應急廣播,在居民家庭推廣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結合老舊高層住宅改造工程推動安裝簡易噴淋設施和電氣火災監控裝置,提高初起火災預警和處置能力。

              (三)建筑電氣、燃氣

              主要問題:消防用電負荷不符合要求,電氣線路亂拉亂接或敷設不符合規范,電氣設備容量負荷超標或安裝不規范。使用燃氣的場所、部位不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燃氣管線、燃氣用具的敷設、安裝等不符合相關安全技術標準;公共建筑使用燃氣部位未設置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和緊急切斷裝置;電氣、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檢測等管理措施不落實。其他用火、用電、用氣不規范等問題。

              工作措施:供電公司和新奧燃氣要對高層建筑進行全面檢查,督促整改電氣、燃氣問題。高層建筑使用單位或物業服務單位要按要求配備專業電工,嚴格落實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外墻保溫材料

              主要問題:使用易燃可燃外墻保溫材料的高層建筑主要集中在20xx至20xx年,重點排查這期間我鎮建設的高層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防火要求。

              工作措施:組織制定改造計劃,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抓緊組織實施。外墻保溫防護層改造前存在局部封堵不嚴、開裂、脫落、裸露的,業主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修復,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尚未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要積極組織業主籌集資金。設有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的高層民用建筑,管理單位應當在主入口及周邊相關顯著位置,設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標識,標示外墻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防火要求。禁止在建筑周邊地帶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安裝空調、廣告牌等構件時明火作業;外墻上現有廣告牌、燈箱等易產生高溫發熱的設備元件要組織拆除,清理老化電線。

              (五)救援場地

              主要問題:影響滅火救援的架空電力設施、綠化景觀、戶外廣告設施和占用消防救援場地和車道等問題。在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設置構筑物、停車泊位、固定隔離樁等障礙物。

              工作措施:逐一劃定高層建筑消防車道、消防救援場地標識,設立明顯標志,禁止停放車輛、堆放雜物。對消防救援場地區域的立體空間內有影響滅火救援的架空電力設施、綠化景觀、戶外廣告設施以及在建筑救援面設立的戶外廣告設施,要改造、拆除。

              三、任務分工

              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依據職責分工,務實推進整治工作,切實形成合力。

              (一)各村,鎮消防安全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要落實屬地責任,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綜合治理,制定操作性強的工作方案,明確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工作職責。抓緊完善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協作機制,嚴格落實相關標準和管控要求,探索建立超高層建筑安全險。加強與超高層建筑消防救援需求相匹配的消防救援能力建設,建立專家庫,定期開展既有超高層建筑使用和管理情況專項排查分行業分領域組織開展排查治理。要將本次綜合治理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加強檢查督導,確保工作落實。

              (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結合部門實際深入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村鎮辦負責高層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墻改造工程)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開展管理區域內高層建筑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縣氣象局依職責協助做好高層建筑防雷裝置的安全檢查,防止因雷擊引起的火災。

              行政執法隊負責督促燃氣部門開展高層建筑燃氣管道、設施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園林部門整治城市園林綠地內因城市綠化景觀工程導致堵塞、占用消防車通道、消防登高場地等火災隱患問題;督促供水部門落實市政消火栓維護保養職責,根據消防部門要求改造高層建筑周邊不符合滅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設施。依法清理影響高層建筑滅火救援的.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在建筑之間影響消防車通行或設置在建筑外墻封閉門窗影響滅火逃生以及設置在消防救援場地內及周邊影響消防云梯車作業的戶外廣告設施)。

              供電公司負責排查整改不符合規范要求的供電企業產權的建筑供配電設施;依法檢查用戶產權重要負荷的配電設施、自備應急電源的配置及設備運行狀況,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通知產權人限期整改并報縣政府,由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督促落實。

              公安派出所負責排查整治由其規劃設置在高層建筑周邊影響建筑滅火救援的停車泊位。

              消防站履行綜合監管職能,提供消防安全業務指導,對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高層建筑開展消防監督抽查,依法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加強高層建筑滅火應急救援準備,組織開展實戰演練,加強對高層建筑微型消防站的聯勤聯訓。

              教育、工信商、衛健、民政、文體旅、住建、鐵路派出所、郵政等部門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在職責范圍內做好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運營單位依法對高層民用建筑內由其管理的設施設備的消防安全負責,并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

              (三)村委會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納入村常態化巡查檢查。村委會、派出所、消防工作站、微型消防站等網格力量要開展針對性排查整治,清理疏散樓梯、疏散走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自行車,清理消防車通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的私家車,確保消防車道暢通。加強對高層建筑業委會的管理,引導其支持消防設施改造和安全基礎提升。指導超高層建筑業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單位逐棟按標準要求補建微型消防站,組織物業服務人員、保安人員、使用單位人員、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對老弱病殘等特殊群體,要上門入戶開展安全用火用電、火災自防自救常識宣傳提示,指導消除火災隱患;要結合鄰里守望、幫扶關愛行動,引導物業服務企業或鄰里在緊急情況下協助老弱病殘群眾疏散逃生。

              (四)高層建筑業主、使用單位、管理單位要按照《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法規規定,組建消防安全專業管理團隊,鼓勵聘用符合相關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改。要對建筑消防設施、電氣、燃氣進行一次全面檢測,定期組織防火巡查;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員工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履職,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和火災疏散逃生演練。要按要求配備專業電工,嚴格落實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推行“樓長”制度,落實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職責,經常性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高層火災自防自救常識普及。要逐一劃定高層建筑消防救援場地區域和消防車通道,設立明顯標志,禁止停放車輛、堆放雜物,禁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進電梯、入家門。

              除上述職責外,超高層建筑業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單位按照《住建部應急部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建科〔20xx〕76號),強化超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結合超高層建筑設計使用年限,制定超高層建筑運行維護檢查方案,委托專業機構定期檢測評估超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等設施設備狀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修繕維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委會、鎮直有關單位要牢固樹立風險意識、責任意識、管控意識,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高層消防安全管理作為城市安全發展的“紅線工程”,確保消除一批火災隱患,整體提升我鎮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水平。對綜合治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辦法,區分輕重緩急,在政策支持、組織建設等方面加強保障。將高層建筑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重點攻堅督辦任務和年度工作考核內容。

              (二)加強重點攻堅。要加大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力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有關部門、單位的整改責任和整改期限,落實整改措施。部分超高層建筑存在避難層和救援場地被占用、擅自變更建筑使用功能等整改難度較大的火災隱患,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會商研判,聯合執法,綜合施策,確保隱患整改到位。要運用物聯網、云計算等現代先進信息技術的物防技防手段,提高消防安全防控的科技含量和總體效益。專項整治結束后,各村委會、鎮直有關單位要認真總結,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高層建筑火災防控長效工作機制。

              (三)加強達標創建。各村委會、鎮直有關單位要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與消防安全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緊密結合起來,通過消防安全標準化達標創建,推動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建立高層建筑管理單位、使用單位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檢查指導力度,督促所屬系統領域高層建筑單位對照整治內容、措施和《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標準化檢查清單》(附件)逐項逐條開展自查自評,建立工作檔案。。

              (四)加強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廣播以及各類新媒體平臺和高層建筑、社區宣傳欄,發布火災預警信息和消防安全提示,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識。要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普及防滅火和自救知識,加強消防安全從業人員培訓,嚴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治理工作期間,要集中查處、曝光一批存在嚴重違法行為和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單位,形成整治高壓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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