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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時間:2025-10-07 03:19:46 雪桃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通用22篇)

              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通用22篇)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篇1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見》、《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設標準(試行)》、《關于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指導意見》、《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切實加強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維護青少年學生身心健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早預防、及時疏導、快速干預、有效控制學生中可能出現的心理危機事件,降低學生心理危機事件的發生率,更好地幫助有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度過心理難關,減少學生因心理危機帶來的各種損失,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促進校園與社會穩定,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心理危機是指因生活意外事件造成的情感創傷,使心理內環境出現巨大的失衡,以致個體在認知、情感、行為等方面的功能失調甚至精神瀕臨崩潰的狀態。心理危機干預是指采取緊急應對的有效措施幫助處于心理危機中的個體,通過改善其心理危機情境,緩解其心理危機情緒,恢復其正常心理功能,從而避免其因心理危機引發攻擊性或自毀性行為,或將傷害行為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三條心理危機干預的工作目標。

              (一)通過心理危機知識教育和宣傳,使學生建立理性平和心態,樹立心理危機求助意識,掌握心理危機自救和求助知識。

              (二)通過開展心理咨詢,幫助處于心理危機中的學生消除心理沖突,增強心理危機抵抗能力。

              (三)通過構建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體系,做到心理問題早發現、早干預和早控制,減少和避免心理危機事件對學生成長的負面影響,維護學院安全穩定。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學院成立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分管學生工作的院領導擔任組長,學生工作部負責人擔任副組長,成員由宣統部、教務處、保衛處、國資與后勤處、團委等部門、各系主要領導及心理咨詢與服務中心(簡稱“心理中心”)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心理中心。領導小組主要工作職責:

              (一)全面規劃和領導學院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為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詢及心理危機干預提供政策、人員、物質、經費保障等。

              (二)督促有關部門或單位認真履行心理危機干預工作職責,為重大心理危機事件的處理做出決策。

              第五條心理中心是學院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的業務機構。中心主任由學生工作部負責人擔任,同時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心理中心的心理咨詢師由具有心理咨詢師資質或同等資質的專、兼職教師組成。心理中心主要工作職責:

              (一)面向全體師生開展各種形式的心理健康知識宣教活動。

              (二)為學生提供日常的心理輔導與咨詢服務。

              (三)對心理危機事件中的當事人進行心理援助,及時干預或轉介。

              (四)對輔導員、學生干部以及全體教職員工進行心理危機干預知識、技能培訓。

              (五)對新生進行心理健康普查,并建立心理檔案,對普查篩查出來的高危人群及時備案并實施有效干預,建立心理危機學生數據庫和檔案,實行動態化管理。

              (六)組織有關專家對有心理危機的學生進行評估,及時向有關單位提出建議。

              第六條心理中心成立大學生心理危機鑒定與干預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專家組由3-5人組成,聘請院內外有心理學專業背景和精神病學專業背景的博士或具有高級職稱的心理專家組成。專家組主要工作職責:

              (一)負責對大學生心理危機進行評估。

              (二)負責對從事心理危機工作的心理咨詢師進行心理督導。

              (三)提供心理危機事件處理的心理建議。

              (四)指導心理危機風險化解。

              第七條學生工作部在學生心理危機干預中的主要職責:協調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的實施;督促各系落實心理危機干預的具體措施;為心理中心的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對教學樓管理員、宿舍管理員和門衛進行相關培訓,增強他們對心理危機學生的警覺。

              第八條教務處在學生心理危機干預中的主要職責:支持并指導有關心理健康課程的建設及教學管理;協調處理有嚴重心理障礙學生的學習與教學管理、學籍管理等問題。

              第九條保衛處在學生心理危機干預中的主要職責:配合學院對高危學生實施隔離監護,及時和處地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并報告事態的發展情況,保證高危學生在轉介過程中的人身安全;意外事件發生時對當事人現場監護、及時勘察和保護現場、防止事態擴散以及對其他學生造成的不良刺激;配合、協調有關部門對事件的調查處理。

              第十條宣統部在學生心理危機干預中的主要職責:充分利用院報、廣播、網絡、櫥窗等宣傳媒體宣傳心理健康知識,營造健康向上、關愛生命的積極氛圍;積極、正面應對心理危機事件中的新聞媒體及其輿論;監控并研判對大學生自殺等心理危機事件的負面報道。

              第十一條國資與后勤處在學生心理危機干預中的主要職責:不斷改善學院環境,盡可能清除存在的安全隱患;加強樓層管理,相關管理人員發現學生有異常行為時要謹慎處理,及時報告;為學生心理危機的干預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醫務室配合學院對心理危機事件中的當事人進行緊急救治;協同心理中心發現有心理障礙或精神疾病的學生并給與建議。

              第十二條各系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由書記負責,輔導員具體落實。全體教職工及學生黨員、學生干部均有責任和義務積極協助本系實施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各系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的主要職責:

              (一)穩定各系兼職心理工作者隊伍。穩定心理委員和寢室室長工作隊伍。支持輔導員外出參加心理學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二)預防和監控系內可能誘發學生心理危機的各類事件。

              (三)收集并上報有心理和行為異常學生的信息。

              (四)建設心理危機干預數據庫中重點學生心理檔案。

              (五)對學生心理危機事件進行及時干預。

              (六)對教職工、班團干部、學生黨員等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增強他們對心理危機的預防意識和敏感性。

              (七)利用各種渠道向學生家長宣傳心理健康知識,與學生家長保持密切聯系,積極爭取家長配合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第十三條各系應充分發揮本系班級心理委員、寢室室長在心理危機干預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作用。同時,班干部、黨員有責任關心同學的心理健康,了解全班同學的心理狀況,若發現有嚴重心理障礙或自殺傾向的同學應立即報告輔導員,同時及時與心理中心取得聯系,尋求專業幫助,開展風險評估。

              第三章 預警機制及心理危機事件處理

              第十四條全院師生員工要特別關注認知、情感、行為和生理方面有較大改變的學生。做到對學生的心理狀況變化落實“五早”:早發現、早報告、早研判、早預防、早控制。工作中做到信息暢通,反應迅速,力爭將學生心理危機消除在萌芽狀態。

              第十五條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重在預防,應在心理危機事件尚未發生時,對高危個體予以特別關注。事件發生時,應立即啟動“一名患者、一名領導、一個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個一”工作機制。

              第十六條心理中心堅持每年對新生開展心理健康普查、回訪工作;堅持在新生入學和畢業生離校等重要時間段,在每個學期初和學期末、重大節假日前后等特殊時間段加強對學生心理問題的排查。對排查中心理狀態有波動的學生和高危學生及時做好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工作。

              第十七條建立心理健康專業工作隊伍、學生工作隊伍、學生組織組成的全員參與的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機制。

              第十八條心理危機事件處理流程。根據不同的心理危機事件情況開展不同方式的心理危機干預處理。

              第四章 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制度

              第十九條報告與反饋制度

              (一)寢室心理信息員要經常關注本寢室同學的心理狀況,有異常狀況及時向心理委員和輔導員報告。

              (二)班級心理委員要全面掌握全班同學的心理狀況,有異常狀況及時向輔導員報告。

              (三)輔導員應經常深入學生中,及時了解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有異常狀況及時向系書記報備。

              (四)系書記應經常與各輔導員聯系溝通,及時全面掌握本系學生心理健康動態,有異常狀況及時向心理中心報備。

              (五)輔導員如發現有心理狀況迅速惡化的學生或新發現有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應立即將情況向心理中心報告,系部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確保學生安全。

              (六)心理中心對報告存在心理危機的學生,應及時進行心理危機風險評估和心理疏導工作,并將學生心理危機的嚴重程度、預計可能發生的心理危機事件及處理意見向學工部相關領導匯報,同時向系部反饋。

              (七)心理中心應定期將全院心理問題學生的心理動態情況向學工部相關領導匯報。

              (八)學生工作部定期將全院心理問題學生動態匯總情況向分管院領導匯報。

              (九)各系教職員工在遇到心理危機重大事件和緊急情況時,應當即向上級領導或心理中心報告。

              第二十條檔案制度

              (一)心理問題學生分級建立紙質檔案,并形成電子數據庫。其中,重點關注心理問題學生形成一級心理危機預警庫,入庫學生只進不出;一般關注心理問題學生形成二級心理危機預警庫。入庫學生可進可出。

              (二)符合以下三種情況的學生納入一級心理危機預警庫:入校后出現心理疾病發作,并得到醫院確診的;入校后實施過自殺行為的;有精神疾病史但入校后暫無發作現象的。

              (三)符合以下三種情況的學生納入二級心理危機預警庫:入校后有明顯的'心理問題表現但醫院未確診的;有自殺史但入校后從未實施的;有心理問題病史但入校后暫無反常現象的。

              (四)電子數據庫為動態庫,記錄心理問題學生的心理狀態變化情況。各系、心理中心同時管理電子數據庫,保障電子數據庫的數據同步與更新。

              (五)心理問題學生檔案應一人一檔。紙質檔按要求存入檔案袋,包括該學生所有的相關附件資料:如學生基本情況表、在校成績單、醫院病歷記錄、各類各層談話記錄、家長聯系記錄、心理普查記錄、安全承諾書、請假休學申請書等。檔案袋封面標注保密。

              (六)一級、二級心理危機預警庫學生的紙質檔案由各系保管,同時大學生心理健康服務中心備存一級、二級心理危機預警庫心理問題學生檔案。

              (七)各單位要加強對所有入庫學生心理檔案的管理,嚴格遵守保密原則。

              第二十一條監護制度

              (一)對于心理危機程度較輕且能在學校正常學習者,其所在系應成立以班級心理委員為負責人、其他學生干部及心理信息員不少于三人的學生監護小組,及時了解該生的心理與行為狀況,并進行安全監護。監護小組應及時向輔導員匯報該生的心理動態。

              (二)對于心理危機程度較高但能堅持在校學習并接受治療者,輔導員應將其家長請來學校并告知情況,雙方協商后,讓學生休學回家治療,或與家長簽訂書面《四川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心理危機管理責任書》,并由家長陪讀。

              (三)對于經心理中心評估確認有嚴重心理障礙、有自殺意念或出現自傷自殘等行為的學生,系部應立即通知家長來校,商議處理事宜。在將學生安全移交給家長前,系部應對學生實行24小時特別監護。必要時可實施隔離,或送往安全環境監護。若出現心理障礙的急性發作,發生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險的,應立即送往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接受治療。學生在醫院治療期間,輔導員應與主治醫生保持聯系。

              (四)對于自知力不完全或不能維持正常生活的學生,不得在學生寢室里實行監護,要確保學生及其他同學的安全。

              (五)診斷結論、病情評估表明就診者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根據《精神衛生法》相應條款處理。

              第二十二條后期跟蹤制度

              (一)按學生管理規定,因心理問題休學的學生在休學期間不享受在校學生的待遇。

              (二)因心理問題休學的學生在申請復學時,應持近一周以內由二甲及以上醫院的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所開具的心理疾病康復證明或“可在校就讀”證明,到心理中心進行二次心理評估,根據評估結果辦理復學手續。

              (三)學生復學后,系部應對其學習生活進行妥善安排。應安排班級心理委員、心理信息員等對其密切關注,了解其心理變化情況。輔導員每月至少與其談心一次,并通過周圍其他同學隨時了解其心理狀況。

              (四)心理中心根據各系的需求,安排心理咨詢師定期以預約咨詢或隨訪咨詢的形式,對學生心理動態情況進行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反饋給各系。

              (五)對于因有強烈自殺意念或因自殺未遂而休學再復學的學生,應由監護人陪讀。各系應安排學生監護小組對其密切監護,制定可能發生心理危機的防備預案,防止該生心理狀況的隨時惡化。心理中心應保持密切關注,組織專家對其進行定期跟蹤咨詢及風險評估。

              第二十三條責任追究制度

              參與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的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服從指揮,統一行動,認真履行職責。對因失職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單位或個人責任。

              (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對學生心理危機不聞不問,或知情不報,或不及時上報,或執行學院心理危機干預方案不力者。

              (二)參與心理危機干預事故處理的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到學生心理危機事故報案后,拖延時間沒有及時趕到現場造成延誤時機的或在現場不配合、不服從統一指揮者。

              (三)違反保密原則,擅自對外發布消息,泄露學生信息者。

              第二十四條其他制度

              (一)特殊情況備案制度

              學生自殺事故發生后(含已遂和未遂),所在系應將該生檔案材料提供給心理中心備案。學生因心理問題退學、休學、轉學、復學的,各系亦將其檔案材料報心理中心備案。

              (二)物質保障制度

              學院對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提供人員、必要的物質保障和經費投入。人員保障包括按照1:3000配備專職心理咨詢師,培養符合心理咨詢行業規范的專業心理咨詢人員。物質保障包括建設符合規范要求的心理中心辦公室、心理咨詢室、團體訓練室、熱線電話等必備工作場地及專業設施。為確保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的正常運轉,學院按照每年學生人均5-10元的標準劃撥心理健康教育專項經費,專款專用。

              (三)培訓制度

              心理中心每年應有計劃地對心理咨詢老師、全體學生工作人員、宿舍管理員、學生干部進行心理危機干預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心理危機干預能力。保障專職心理咨詢師每年不少于一次外出進行專業培訓;保障學生工作人員上崗必須接受心理健康教育與心理危機干預培訓;保障各系兼職心理老師每月開展一次工作經驗交流會或工作案例研討會;保障學生心理干部每人每年不少于10學時的心理健康知識或心理危機預防知識培訓。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各系應針對本系學生的實際情況,本著教育為主、及時干預、跟蹤服務的原則,經常性地對本系學生的心理問題進行分析,及時掌握監控對象的情況,保證學生心理危機的預警信息暢通。

              第二十六條應做好資料的收集與有關材料保留工作,包括與相關方面溝通交流的重要電話錄音、談話錄音、記錄、書信、照片等。

              第二十七條對有嚴重心理障礙或自殺傾向的學生,家長有責任積極配合學院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的開展。若家長刻意隱瞞學生的真實狀況,拒絕或阻撓學校的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其后果由家長承擔。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具體工作中的問題咨詢由心理中心負責答復。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精神,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按照《貴州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的通知》(黔教安穩發〔20xx〕118號)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建立健全領導班子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三、具體措施

              1、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輔導與咨詢工作

              (1)、按照有關要求,將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納入學校整體教師隊伍建設工作中。建立在校長領導下,以班主任、輔導員、德育教師和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為骨干、全體教師共同參與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

              (2)、認真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通過案例教學、體驗活動、行為訓練等形式,科學系統地開展心理健康

              教育,通過心理健康宣傳周、主題班會、宣傳欄、黑板報等形式,開展多種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活動。

              (3)、繼續加強心理輔導工作,積極配合團委、關工委做好“心情驛站”心理咨詢工作。通過咨詢,為學生心理健康指導與服務。

              (4)、做好新生、應屆畢業生、貧困生,特別是學習困難學生、違紀學生、言行異常學生、留守兒童、單親家庭學生、早戀學生的心理輔導與咨詢工作,幫助他們化解心理壓力,克服心理障礙。

              (5)、教科局將逐步配備心理健康教師,并充分利用現有專職心理健康教師資源,對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進行心理危機干預。

              2、完善心理危機預警和干預長效機制,確保青少年學生在校健康快樂成長

              認真組織面向全體學生的心理普查,及時發現學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機情況。

              (1)、建立健全問題學生心理檔案,并根據心理狀況及時加以疏導和干預。對面臨家庭變故、重大挫折、突發事件或有心理障礙、行為有問題的'學生要及時發現,關心他們,及時為他們提供必要的心理援助,預防意外事件的發生。

              (2)、對有嚴重心理危機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其家長,并協助家長做好教育、疏導、監控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將學生轉到精神疾病醫療機構進行診治,防止因心理障礙引發自殺或傷害他人事件發生;

              (3)、關心留守兒童,深入開展“我把學生當家人,學生把我當親人”活動;四要建立“早發現、早報告、早研判、早預防、早控制”的“五個早”預警機制和加強畢業生離校前、放假前后、考試前后、開學前后、新生入學后、重大活動前后和季節交替前后的“7個重要時段”的重點監控工作。牢固樹立“生命至上”的理念,為學生安全負責,確保青少年學生在校健康、快樂成長。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篇3

              心理部作為一個重新整合、重新獨立的部門,這一學期應該算是我們部門一個新的開始,也是一次大力宣傳和大力發展我們部門的一次很好的機會。因此,在這個學期,心理部的工作顯得尤為緊張和重要。

              一、日常工作:

              1、定期召集各班心理委員開會,討論近期班上出現的異常情況并找出解決的辦法,情況嚴重的及時向輔導員和心理負責老師反映。

              2、讓心理部的成員在平時的學習和工作中多與各班心理委員溝通。

              3、定期召開不同的活動,來幫助同學減輕學習和生活壓力,如:開主題班會,組織娛樂活動;請外面的老師給大家講些同學中普遍關心及最煩惱的問題。讓心理部真正做到從學生中來,到學生中去。

              4、認真學習有關心理學的知識,加強自身心理素質,來更好的幫助同學。

              5、積極準備迎接5.25心理健康日。

              二、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共同促進學生會工作的進步。

              1、加強與學生會內部各部門的交流與溝通,互相合作,相互進取。

              新的學期,我們心理部將會以最新的狀態,最認真的態度來為同學們服務,隨時關注同學們中存在的問題,認真做一名傾聽者,做大家的朋友,幫助同學和老師建立好心靈溝通的橋梁。

              2、心理部成員每次例會必須按時參加,不得出現早退,曠會等現象。

              3、積極參加其他部門的活動,給與其他部門力所能及的幫助。

              4、經常與其他部門成員一起交流,使學生會更加和諧、溫馨。

              三、計定目標:

              1、制作系心理部計劃今年全面步入正軌申請召開院例會。

              主要討論關于近期學生會所搞活動所得經驗和教訓。同時也會涉及到大學生關于如何正確利用時間來學習和工作,以及如何將我們心理部的職責發揮的'更大,如何使制作系學生會心理部成為一個具有特色的部門,在學院形成一定有影響意義的部門。

              2、制作系心理部會在每次召開例會,有專人寫會議記錄,有人專門總結會議。盡量是每個部員都能得到鍛煉。

              3、我們也會積極的參與院學生會心理部的一些活動,一起努力,為同學們服務。

              4、我們會在周末找個合適的時間進行學習心理方面的書籍,更好的為廣大師生服務。

              5、積極參加其他院系的心理活動,取長補短。

              6、將人員分布到位,使每個成員都能積極參加進去,在活動中鍛煉自己。

              7、開展小型的心理問卷調查,將個班的心理委員積極調動起來,使同學們的心理問題能及時得到解決。

              我們希望學生會心理部成為一個不只是空殼子,而是成為一個能實實在在提高大家水平的部門。我希望大家在這里,可以盡情揮灑激情,用熱情去燃燒青春;在這里,同學們可以傳遞快樂,溫暖你我陌生的心靈。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標

              1、面向全體學生,正面教育引導.根據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和教育規律,提高學生適應社會生活的能力,培養學生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

              2、關愛學生、服務學生,催化成長.面對問題謹慎應對并準確判斷、及時干預,避免因處理不當而激發或加重學生的心理問題.

              3、及早預防,及時疏導,有效干預,快速控制學生中可能出現的心理危機事件,幫助有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渡過難關.

              二、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危機干預系統

              設置學生、教師、學校三級預警系統.

              1、初級預警——朋輩互助

              班級心理委員負責,其他學生干部、團員協助.負責策劃和實施心理健康宣傳活動,經常與同學交流溝通,協助教師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隨時關注同學的心理狀況,發現異常及時上報給班主任或心理老師.

              2、中級預警——教師援助

              班主任負責,其他科任教師協助.關注學生的心理動態,團體輔導與個別援助相結合.對于一般心理困擾的學生經常給予支持,對于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及時轉介到學校心理咨詢室.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給德育主任或主管德育校長,并在專家指導下及時對學生進行快捷、有序地干預.

              3、高級預警——學校動員

              德育校長負責制.由學校主管校長、德育主任、心理教師組成校級心理健康工作組.掌控全校學生心理健康情況,應對各種心理問題,處理危機.

              (1)全面組織心理健康教育活動.

              (2)定期組織學生心理健康測評,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篩查出需要主動干預的對象并采取相應措施.

              (3)學校心理咨詢人員要掌握心理危機干預及自殺預防的技術,在心理輔導或咨詢過程中,如發現處于危機狀態需要立即干預的學生,要及時采取相應的干預措施.

              三、預警對象

              1、在心理健康測評中篩查出來的有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或自殺傾向的學生;

              2、遭遇突然打擊和受到意外刺激后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3、學習壓力大以及嚴重環境適應不良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4、因嚴重網絡成癮行為而影響其學習及社會功能的`學生;

              5、性格內向、經濟嚴重貧困且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6、有嚴重心理疾病且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7、對近期發出下列警示訊號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干預的重點對象及時進行危機評估與干預:

              (1)談論過自殺并考慮過自殺方法,包括以信件、日記、網絡、圖畫等形式流露死亡念頭者;

              (2)不明原因突然給同學、朋友或家人送禮物、請客、賠禮道歉、無端致以祝福、述說告別的話等行為明顯改變者;

              (3)情緒突然明顯異常者,如特別煩躁,高度焦慮、恐懼,易感情沖動,或情緒異常低落,或情緒突然從低落變為平靜,或飲食睡眠受到嚴重影響等;

              (4)行為明顯改變,如對生活麻木且冷漠的人突然變了一個人,敏感又熱情;

              (5)上課無故缺席,吃到早退,成績驟降;

              (6)抑郁狀態,食欲不好,失眠;

              (7)回避與人接觸,與集體不融洽或過分注意別人.

              四、自殺危險評估

              五、干預措施

              1、對有嚴重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有嚴重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的學生,學校須請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或專家(如第一中心醫院心理科或安定醫院等,下文中所涉專業精神衛生機構皆同)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評估或會診,并提供書面意見.

              (2)如評估某學生可以在學校邊學習邊治療,學校須密切注意該生情況,開展跟蹤咨詢,及時提供心理輔導,必要時進行專家會診、復診.

              (3)如評估某生回家休養并配合藥物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學校須派專人監護,確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學生家長將其帶回家休養治療.

              (4)如評估某生住院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學校須及時通知該生家長將其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

              2、對有自殺意念學生的干預措施

              發現或知曉某生有自殺意念,即該生近期有實施自殺的想法和念頭,要密切關注,視其嚴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將該生轉移到安全環境,并成立監護小組對該生實行24小時全程監護,確保該生人身安全,同時通知該生家長到校.

              (2)由有關部門人員或專家對該生的心理狀況進行評估或會診,并提供書面意見.

              (3)如評估該生住院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學校應立即通知家長將該生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

              (4)如評估該生回家休養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學校應立即通知家長將該生帶回家休養治療.

              3、對實施自殺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正在實施自殺行為的學生,一旦發現各有關部門立即派人趕赴現場協調配合處理危機.

              (2)對剛實施自殺行為的學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醫療機構實施緊急救治.

              (3)及時保護、勘察、處理現場,防止事態擴散和對其他學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協調有關部門對事件調查取證.

              (4)對自殺未遂的學生,經相關部門或專家評估,如住院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通知家長將該生送至精神衛生機構治療;如回家休養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在其病情穩定后由家長將其帶回家休養治療.

              (5)正確應對新聞媒體,防止不恰當報道引發負面影響.

              4、對危機知情人員的干預

              危機過后,需要對知情人員進行干預.可以使用支持性干預及團體輔導策略,通告班級輔導等方法,協助經歷危機的學生及相關人員,如同學、家長、班主任以及危機干預人員正確處理危機遺留的心理問題,盡快恢復心理平衡,盡量減少由于危機造成的負面影響.

              六、預后鑒定及跟蹤干預

              1、學生因心理問題住院治療或休學申請復學時,應向學校提供相關治療的病歷說明,經專業精神衛生機構評估確已康復后可辦理復學手續.

              2、學生因心理問題住院治療或休學復學后,學校相關人員應對其定期進行心理訪談,了解其思想、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

              3、對于有自殺未遂史的復學學生(有自殺未遂史的人屬于自殺高危人群),學校應組織專家進行定期心理訪談及風險評估,密切監護,及時了解其學習、生活和思想狀況,確保該生人身安全.

              七、對自殺預后及自殺未遂學生的幫助原則

              1、關懷與鼓勵.與企圖自殺或曾企圖自殺的青少年保持密切的聯系,鼓勵他多與他人建立關系,并將自己所面臨的困惑與問題傾訴給他人,積極尋求解決之道.

              2、聯系與支持.與自殺青少年的家人、同學、親近的朋友保持很好的聯系,組成一個關心與支持的網絡,共同幫助自殺青少年面對危機,開導其用樂觀向上的態度面對問題.(注意與家長聯系的方式方法)

              3、安全的環境.留意自殺青少年生活環境中的危險物品(例如:刀子、安眠藥等),盡量安排其居住在一個安全溫暖的環境.

              4、專業輔導的協助.可請他前往專業的輔導單位咨詢中心等地尋求專業的幫助.

              5、醫療藥物的治療.由于有一些自殺者是具有精神疾病困擾,如憂郁癥、躁郁癥,對于這些情況,建議他進行醫藥治療.

              除了要對有自殺危機的個體進行干預之外,對于全體學生也應該有正確的引導與教育.對于那些可能影響青少年做出自殺決定的諸因素要加以關注和控制.營造健康積極的家庭、學校、社會環境,引導他們發展正確的態度觀念,提高問題解決能力和耐挫力.各面有機協作,減少悲劇的發生.

              八、干預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應堅持保密原則,維護學生權益,不得隨意透露學生的相關信息.盡可能在自然的環境中實施干預,避免人為地制造特殊的環境給被干預學生造成過重的心理負擔,激發或加重其心理問題.

              2、對社會功能嚴重受損和自制力不安全的學生,不得在學校實行監護,避免監護不當造成危害,以確保該生及其他人員的安全.

              3、學校與家長聯系過程中,應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記載,妥善保存.

              4、干預措施中涉及到學生需要休學接受治療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篇5

              一、指導思想

              以“真心,誠心,愛心”三心為精神核心,以信心為基礎,立足大學生心理健康發展,旨在服務同學,并堅持“服務”與“創新”相結合,再接再厲,爭取把本學期的工作做得更加出色。

              二、工作目標

              1、不斷完善部門管理機制,加強內部建設,培養干事獨立處理事務的能力,培養干事到干部的轉變的素質;

              2、聽從學工辦老師,主席團,心理中心的安排,協助其他部門完成工作,加強部門間的聯系。

              3、開創心理健康知識宣傳窗口,關注同學,盡其所能幫助同學們走出心理誤區,全心全意為同學們服務,使心理部深入人心。

              三、主要工作

              樹立“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心理部”品牌形象,提高心理部知名度。心理部在分團委的部門中不被大多數同學所熟知和了解,為了今后能更好的為同學服務,提高心理部知名度十分必要。對此,我們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設立新生心理測試調查卡,在新生報到時發下,匿名填寫,由助理班主任收回,交至心理部,之后分類整理。這樣不僅可以提高心理部知名度,達到宣傳心理部的作用,還可以更進一步的完善心理部的工作,反饋同學們對心理部的意見和建議,提高心理部的工作質量,更好的為廣大同學服務。

              2、走訪寢室,近距離與同學們接觸,了解他們的所思所想,鼓勵他們加入心理部QQ群或微信群或人人主頁參加討論,并歡迎他們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3、提高同學們的心理素質的前提要首先提高心理部干部和干事的素質,加之學校在各班增設了心理委員,提高他們的素質是目前工作的首要事情,也是今后更好開展工作的可靠保證。另外,心理部應定期給各班心理委員開會,借以了解同學們的近期心理動態和所思所想,更好的開展相關工作。切實解決同學們的心理問題,及時加以勸慰和正確引導。

              4、利用網絡資源設立生科學院心理咨詢部QQ群和生科學院心理論壇,在網上發布心理咨詢信箱、心理小測試等專欄、提高心理咨詢的趣味性,匿名的形式更方便同學們的交流。(論壇和QQ群號可寫在新生心理測試調查卡上。)

              5、邀請專業心理老師進行講座和心理咨詢問答活動,同時可多開展心理問答和心理小測試活動,更好的幫助同學提高心理素質

              6、開展心理科研,提升心理干部的文化素質。

              四、工作措施及原則

              為了以上工作能夠在明年順利展開,我們要求我們心理部應該做到如下幾點:

              1、培養干事獨立策劃的能力,給予干事一定的創新空間和信任,使干事逐漸成為活動策劃的主動制定與參與者而非只是被動的接受任務。

              2、培養干事承擔責任的能力,將每次活動的主要目的,注意事項,工作方法等分析講解給干事讓他們在活動中得以鍛煉,為他們提供積極表現自己個人能力的機會,增強責任意識,培養其全局觀。

              3、加強干事互助合作、團結友愛的能力

              4、積極的'與主席團溝通,交流工作經驗,并如期的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5、部門每周開一次例會,對前期的工作做出總結的同時及時的布置下期的工作任務,并對前期工作中出現的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進行調整和修正。

              6、積極宣傳與傳達院的信息,以的效率向同學們提供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識。

              7、加強同各班的心理委員的溝通,并定期召開心理委員交流會,以便更好的了解同學們的心理健康情況,及時向鋪導員老師反映相關情況,搭好同學與鋪導員老師的溝通橋梁

              8、確認團隊貢獻,肯定個人成績。獎罰分明,遵守部門工作制度。對表現積極良好的干事給予肯定和表揚,對于消極對待工作的干事提出批評,并提出建議,確保每個人都為團隊作出貢獻

              9、活動的開展,不是做給別人看的,而要始終關注學生的成長、親歷過程,注重學生的內心體驗和自主構建,視學生是一個活生生的完整的人。我們要注重活動的過程,重視學生情感、態度、價值觀的體驗。積極幫助學生從其生活世界中選擇感興趣的主題和內容,要注重學生對生活的感受和體驗,引導學生熱愛生活,并學會健康愉悅地、自由而負責任地、智慧而有創意地活動。全面發揮同學的才能,放松同學的心情,激發起學習興趣。

              10、各活動主題應打破;大而全的活動主題;一統天下的格局,選擇;小而精,簡便易行、健康向上的主題。

              11、開展活動對象應以全院學生為主,具體活動時間參照以往的慣例,院學生會心理部進行活動籌劃。

              12、每次活動應做好必要的宣傳,讓每位同學都能夠參與自己喜愛的活動。

              13、賽事選拔活動,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特設各種獎勵鼓勵優秀突出作品、人員等。

              14、各項活動資金應節約從簡,做好詳細計劃,使用資金如實申報,并依照票據及時核銷。

              15、各活動按時間按計劃進行,如有變動須另行通知取消或更改。活動策劃應有應急方案,以防各種非人為或人為特殊情況導致的活動延時、改期、停止活動等,并作好向廣大同學解釋的準備。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篇6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題以及由此可能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保障學生的心理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校園秩序,預防和減少心理危機事件的出現,以達到對心理危機早發現、早干預、早治療的目的,特制定本預案。

              一、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原則

              (一)心理危機定義

              心理危機是指學生運用通常方式不能應對目前所遇到的情形而出現的嚴重心理失衡狀態。

              心理危機預警和干預是指對處在心理危機下的個人及與其有密切關系的人,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能安全度過危機,盡快恢復社會功能。

              心理危機預警和干預由心理衛生委員、學生干部、學生輔導員及學院心理輔導員、學院黨總支副書記、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分工負責,學院黨總支副書記總負責。

              (二)心理危機預警和干預的對象

              1.有嚴重抑郁癥、精神分裂癥等易出現自傷行為的精神障礙者;

              2.因心理障礙或突發事件導致產生自傷企圖或行為者;

              3.因心理障礙而表現出明顯的攻擊性行為,有暴力傾向或傷害他人傾向者;

              4、出現與嚴重自傷或他傷事件(或人)有密切關聯者;

              5.其他經由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認為有必要進行心理危機干預者。

              (三)心理危機干預的原則

              1.生命第一的原則。發現危機情況,立即采取保護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2.親屬參與的原則。實施心理危機干預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3.全程監護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安排專人對干預對象全程監護。

              4.分工協作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班干部、輔導員要協調配合,履行職責,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二、心理危機干預實施程序

              (一)問題的發現

              建立起通暢的學生心理危機信息反饋機制,輔導員和心理委員做到在第一時間內掌握學生心理動態,對有心理障礙的同學,心理委員應發動周圍同學應予以理解、關心和幫助學生。對有行為異常或近期情緒、行為變化較大的學生,輔導員應給予及時的心理指導,并做好咨詢記錄,并及時向學院心理輔導員反饋情況。對問題嚴重的學生需及時轉介到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專業心理咨詢教師對學生進行咨詢和危機風險評估,提出危機干預措施和初步的治療建議。

              (二)訊息報告

              學生如出現心理危機情況,心理委員應立即向學生輔導員和學院心理輔導員報告,輔導員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趕往現場的同時向所在學院黨總支副書記報告,學院黨總支副書記立即向學校職能部門的主管領導報告,職能部門主管領導視危機嚴重程度酌情向學校分管領導及時匯報。

              (三)即時監護

              學院、學校有關職能部門立即派專人對危機學生進行24小時監護,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長

              在實施監護的同時,學院應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來校,如果家長確實無法盡快趕到學校,在家長以傳真、電話等方式的授權下,對學生采取治療措施。在緊急情況下,可采取直接送至專業衛生機構進行治療等相應處理措施。對沒有監護能力或不配合學校的家長,學院應對學生強制采取治療措施或派人將學生遣送回家,并視情況為其辦理休學或退學手續。

              (五)進行阻控

              對于有可能造成危機擴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進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絕。對于學校可調控的可能引發其他學生心理危機的**物,學院應協助有關部門及時阻斷。

              (六)實施治療

              需住院治療的,必須將學生送至專業衛生機構治療;

              對可以在校堅持學習但需輔以藥物治療的學生,學院應與其家長商定監護措施;

              對不能堅持在校學習的,按照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由家長監護并離校治療。

              (七)應急救助

              得知學生有自傷或傷害他人傾向時,輔導員及相關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救助措施,緊急情況下應先撥打110、120等緊急電話求助。

              (八)事故處理

              當學生自傷或傷害他人事故發生后,學院黨總支副書記負責現場的指揮協調,聯系學生工作主管部門;聯系保衛處負責保護現場,配合有關單位對當事人實施生命救護,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聯系校醫院負責對當事人實施緊急救治,或配合相關人員護送至就近醫院救治;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負責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實施心理救助,穩定當事人情緒。

              (九)成因分析

              事故處理結束后,學院心理輔導員負責事件的成因分析,對事前征兆、事發狀態、事中干預、事后疏導等情況認真梳理,尤其對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強的手段和措施認真總結,以備今后參考。

              三、實施要求

              (一)信息暢通。參與危機干預的工作人員要做到快速反應,確保信息暢通。

              (二)工作到位。危機發生時,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現場,靠上工作,靠前指揮,迅速果斷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協調配合。相關人員在現場指揮的調度下,主動配合,服從指揮。

              (四)記錄備案。在危機處理過程中,相關人員要做好書面文字記錄,必要時做好音像資料的收集,確保資料詳細完整。

              (五)責任追究。對于因違反工作原則、延誤時間、知情不報等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相關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篇7

              一、學情分析

              三年學生進過了兩年的學習生活,已經適應了新的環境,在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社會交往能力等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教材分析

              對于小學生來說,心理健康問題主要集中在對于學校生活的適應能力上。從以游戲為主的幼兒園和家庭生活轉變為以學習為主的學校生活,是一次質的飛躍。從進人校門開始,學校生活便成為小學生生活中最有意義的內容,成為他們心理發展的主要源泉。能否逐漸的適應學校生活并且進一步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良好的學習方法和學習態度、堅強的意志品質、良好的社會關系的適應能力等等,對于小學生在整個小學階段的心理健康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而三年級是小學兒童發展的關鍵期,在認識和情感方面是一個飛躍轉型的發展期,主要體現在:思維方式多樣化,有一定的創造性思維,情緒趨于穩定,情感有一定的選擇性,道德感、理智感、美感等高級情感也有了進一步的發展。所以他們更需要在教師的組織引導和啟發下,使其更好地認識自我,適應學習和生活環境,提高學習能力,發展人際關系,樹立正確的道德價值觀。

              以此為目的將這部分教材分為五個內容:

              1、自我認識

              2、學習策略

              3、人際關系

              4、思維訓練

              5、其它

              三、教學目標

              1、能正確的認識自我,愉快的接納自己。

              2、感受學習知識的樂趣,培養一些學習的策略。

              3、通過系統的人際交往心理和技能訓練,學會尊重、贊美、初步掌握人際交往的技巧,在謙讓、友善的交往中體驗友情,學會與同學交往的方法和技巧。

              4、通過思維的訓練,開發學生的腦力,調動學生的潛力。

              四、教學重點

              重點在于培養學生的學習習慣和技巧、人際交往能力

              五、教學措施

              1、 根據三年級學生心理發展特點,課程以學生的活動體驗為主,老師作為啟發者,營造寬松、真誠、民主的課堂氣氛,讓學生有話想說,想說就說,敢于真實地表達自己心中所想。師生之間誠懇平等的交流是直接影響教學效果的重要條件。

              2、 從每周一次的心理健康活動課入手,具體來說,在課堂教學中,以活動課為主題化理論,通過多種途徑,多種手段,有目的、有計劃地對學生的心理發展施加影響。小品表演法、設境講解法、故事啟迪法、團體游戲法、動畫演示法等,同時注意結合運用現代的教學手段輔助教學,使之更加生動形象直觀。

              3、對少數有心理困惑或者障礙的學生,進行有效的個別咨詢或團體輔導,讓他們能盡快擺脫困惑,健康快樂成才。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見》、《教育部、衛生部、共青團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見》和《湖北高校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及自殺預防實施方案(試行)》文件精神,大力加強我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地幫助有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渡過心理難關,及早預防、及時疏導、有效干預、快速控制學生中可能出現的心理危機事件,降低學生心理危機事件的發生率,減少學生因心理危機帶來的生命損失,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心理危機干預是指采取緊急應對的方法幫助危機者從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機,使其癥狀得到立刻緩解和持久消失,心理功能恢復到危機前的水平,并獲得新的應對技能,以預防將來心理危機的發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學校成立“華中師范大學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學校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成員由學工部(處)、研究生處(部)、宣傳部、教務處、保衛處、校團委、校醫院、后勤集團、各院系等部門主要領導及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負責同志組成,辦公室設在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是:全面規劃和領導我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或單位認真履行危機干預工作的職責,為重大危機事件的處理作出決策。

              第四條 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成立學生心理危機鑒定與干預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負責對學生心理危機進行評估,制定危機事件處理方案,實施危機風險化解。

              第五條 各院系的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由各院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負責,全體教職員工均有責任和義務。各院系全體學生政工干部尤其是心理輔導員應積極協助各院系學生工作負責人抓好各院系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第三章 預防教育

              第六條 做好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應立足教育,重在預防。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應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和生命教育,引導學生熱愛生活,熱愛生命,善待人生;應對學生進行自我意識教育,引導學生正確認識自我,愉快接納自我,積極發展自我,樹立自信,消除自卑;應對學生進行危機應對教育,讓學生了解什么是危機,人們什么情況下會出現危機,哪些言行是自殺的前兆,對出現自殺預兆的人如何進行幫助和干預。

              第七條 各院系應在學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引導學生樹立現代健康觀念,應針對學生中廣泛存在的環境適應問題、情緒管理問題、人際交往問題、戀愛與性的問題、學習方法問題等開展教育;應積極組建、大力扶持學生心理健康社團,通過學生心理健康社團,組織形式多樣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在各院系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圍;應通過主辦主題鮮明的特色班會,幫助學生優化個性心理品質,增強心理調適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第四章 預警對象

              第八條 存在心理危機傾向與處于心理危機狀態的學生是我們關注與干預的對象。確定對象存在心理危機一般是指對象存在具有重大影響的生活事件,情緒劇烈波動或認知、軀體以及行為方面有較大改變,且用平常解決問題的方法暫時不能應對或無法應對眼前的危機。

              對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學生,應將其作為心理危機干預的高危個體予以特別關注:

              1、在心理健康測評中篩查出來的有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或自殺傾向的學生;

              2、突然受到打擊和受到意外刺激后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身體發現嚴重疾病、遭遇性危機、感情受挫、受辱、受驚嚇、與他人發生嚴重人際關系沖突后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3、學習、環境等方面嚴重適應不良以及因就業壓力特別大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4、因嚴重網絡成癮行為而影響其學習及社會功能的學生;

              5、性格內向、經濟嚴重貧困且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6、有嚴重心理疾病(抑郁癥、恐怖癥、強迫癥、癔癥、焦慮癥、精神分裂癥、情感性精神病等)且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7、對近期發出下列警示訊號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干預的重點對象及時進行危機評估與干預:

              ⑴談論過自殺并考慮過自殺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記、圖畫或亂涂亂畫的只言片語中流露死亡的念頭者;

              ⑵不明原因突然給同學、朋友或家人送禮物、請客、賠禮道歉、無端致以祝福、述說告別的話等行為明顯改變者;

              ⑶情緒突然明顯異常者,如特別煩躁,高度焦慮、恐懼,易感情沖動,或情緒異常低落,或情緒突然從低落變為平靜,或飲食睡眠受到嚴重影響等。

              第五章 預警機制

              第九條 建立班級——院系——學校三級預警系統

              1、一級預警:班級

              設立班級心理委員會或信息員,充分發揮班級學生干部、學生黨團員的骨干作用,主動關心同學,廣泛聯系同學,通過多種方式,加強思想和感情上的聯系與溝通,了解思想動態和心態,一旦發生異常情況,及時向輔導員、班主任報告。

              2、二級預警:院系

              院系黨政領導、教師要關愛學生,密切關注學生異常心理、行為。學生政工干部、班主任要有針對性地與學生談話,幫助學生解決心理困惑,對重要情況,要立即向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報告,并在專家指導下及時對學生進行快捷、有序地干預。

              3、三級預警:學校

              ⑴學校應認真開展大學生心理健康測評,建立大學生心理健康檔案,篩查出需要主動干預的對象并采取相應措施。

              ⑵學校心理咨詢人員要牢牢樹立心理危機干預及自殺預防意識,在心理輔導或咨詢過程中,如發現有危機狀態需要立即干預的學生,要及時采取相應的干預措施。

              第六章 干預措施

              第十條 對有嚴重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有嚴重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的學生,學校須請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或專家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評估或會診,并提供書面意見。

              2、如評估某學生可以在學校邊學習邊治療,學校須密切注意該生情況,開展跟蹤咨詢,及時提供心理輔導,必要時進行專家會診、復診。

              3、如評估某生回家休養并配合藥物治療有利于心理康復,學校須派專人監護,確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學生家長將其帶回家休養治療。

              4、如評估某生住院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學校須及時通知該生家長將其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

              第十一條 對有自殺意念學生的干預措施

              發現或知曉某生有自殺意念,即該生近期有實施自殺的想法和念頭,要密切關注,視其嚴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將該生轉移到安全環境,并成立監護小組對該生實行24小時全程監護,確保該生人身安全,同時通知該生家長到校。

              2、由有關部門或專家對該生的心理狀況進行評估或會診,并提供書面意見。

              3、如評估該生住院有利于其心理康復,學校應立即通知家長將該生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

              4、如評估該生回家休養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學校應立即通知家長將該生帶回家休養治療。

              第十二條 對實施自殺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正在實施自殺行為的學生,一旦發現便立即啟動“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及自殺預防快速反應機制”,各有關部門立即派人趕赴現場協調配合處理危機。

              2、對剛實施自殺行為的學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醫療機構實施緊急救治。

              3、及時保護、勘察、處理現場,防止事態擴散和對其他學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協調有關部門對事件調查取證。

              4、對自殺未遂的學生,經相關部門或專家評估,如住院治療有利于預期心理康復,通知家長將該生送至專業精神為神機構治療;如回家休養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在其病情穩定后由家長將其帶回家休養治療。

              5、正確應對新聞媒體,防止不恰當報道引發負面影響。

              第十三條 對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的學生,由相關部門立即采取相應措施,保護雙方當事人安全。

              2、組織相關部門或專家對該生精神狀態進行心理評估或會診并提供書面意見。學校根據評估意見進行后續處理。

              第十四條 對危機知情人員的干預

              危機過后,需要對知情人員進行干預。可以使用支持性干預及團體輔導策略,通過班級輔導等方法,協助經歷危機的大學生及其相關人員,如同學、家長、班主任以及危機干預人員正確處理危機遺留的心理問題,盡快恢復心理平衡,盡量減少由于危機造成的負面影響。

              第七章 后期跟蹤

              第十五條 因心理危機而休學的學生申請復學時,除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辦理外,還應向所在院系出具學校認可的心理疾病康復證明。

              第十六條 學生復學后,各院系應對其學習生活進行妥善安排,幫助該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統,引導同學避免與其發生激烈沖突。應安排班級心理委員對其密切關注,了解其心理變化情況。各院系輔導員、心理輔導員每月至少與其談心一次,并通過周圍其他同學隨時了解其心理狀況,同時及時向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報告該生的心理狀況。

              第十七條 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根據各院系提供的情況,組織專家定期以預約咨詢或隨訪咨詢的形式,對這些學生的心理健康情況進行鑒定,并將鑒定結果及時反饋給學生所在的各院系。

              第十八條 對于因有強烈的自殺意念或自殺未遂休學而復學的學生,各院系還應對他們給予特別的關心,應安排班級心理委員、學生骨干、該生室友對其密切監護,制定可能發生危機的防備預案,隨時防止該生心理狀況的惡化。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應對他們保持密切的關注,組織專家對其進行定期跟蹤咨詢及風險評估。

              第八章 工作制度

              第十九條 做好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是一項長期任務,為切實做好這項工作,應建立以下幾項制度:

              1、培訓制度。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應對心理咨詢的老師、全體學生政工干部、學生骨干、班級心理委員實行定期培訓。

              2、備案制度。學生自殺事故發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學生所在各院系在事故處理后應將該生的詳細材料(包括遺書、日記、信件復印件)提供給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備案。學生因心理問題需退學、休學、轉學、復學的,各院系亦應將其詳細材料報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備案。

              3、鑒定制度。學生因心理問題需退學、休學、轉學、復學的,其病情應經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專家組鑒定,或到由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指定的專業醫院進行鑒定。

              4、保密制度。參與危機干預工作的人員應對工作中所涉及干預對象的各種信息嚴格保密。

              第九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條 全校各部門尤其是參與危機干預工作的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服從指揮,統一行動,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對因自己的失職造成學生生命損失的,要對單位或個人實行責任追究。具體說來,在下列情況下,要追究單位或個人責任:

              1、危機事件處理過程中需要某些單位協助而單位負責人不服從協調部門指揮的;

              2、參與危機干預事故處理的單位,在接到學生心理危機事故報案后,拖延時間不能及時趕到現場,或在現場不配合、不服從統一指揮而延誤時機的;

              3、各院系對學生心理危機不聞不問,或知情不報,或不及時上報,或執行學校危機干預方案不力的;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各院系應針對本院學生的實際情況,本著教育為主、及時干預、跟蹤服務的原則,制定好本院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的具體措施,暢通學生心理危機的早期預警通道,經常性地對本院有心理問題的學生進行逐一分析。應對失戀學生、學習困難學生、經濟困難學生、適應困難學生、就業困難學生、突然遭受重大打擊的學生給予特別關注,隨時掌握心理危機高危學生的心理變化。

              第二十二條各院系在開展危機干預與危機事故處理過程中,應做好資料的收集與證據保留工作,包括與相關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電話錄音、談話錄音、記錄、書信、照片等。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篇9

              為加強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指導工作,增強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的針對性、主動性和有效性,降低危機事件對學生的傷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原則

              (一)心理危機是指大學生運用通常方式不能應對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時,出現的嚴重心理失衡狀態。心理危機干預是指采取緊急應對的方法幫助學生盡快恢復心理平衡,安全度過危機。

              心理危機干預由分管學生工作的學校領導負總責,學工部(處)、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要領導負責統一指揮協調,學院黨委副書記,輔導員及學校有關工作人員參與,各學院與有關職能部門分工負責,聯動配合。

              (二)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患有嚴重抑郁癥、精神分裂癥等易出現自傷行為的精神障礙者;

              3、因心理障礙或突發事件導致產生自傷企圖或行為者;

              4、有自殺傾向或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心理障礙而表現出明顯的攻擊性行為,有暴力傾向或傷害他人傾向者;

              6、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7、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8、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怖、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征并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為重點干預對象。

              (三)心理危機干預的原則

              1、生命第一的原則。發現危機情況,立即采取保護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2、親屬參與的原則。實施心理危機干預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學生家長或親屬。

              3、全程監護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安排專人對干預對象全程監護。

              4、分工協作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相關部門要協調配合,履行職責,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二、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序

              (一)問題的發現。各學院要建立起通暢的學生心理危機信息反饋機制,做到在第一時間內掌握學生心理危機動態,對有心理障礙的同學,周圍同學應予以理解、關心和幫助該學生,并及時向輔導員反饋情況。對有行為異常或近期情緒、行為變化較大的學生,各班安全信息員應給予及時的關注,對問題嚴重的學生需轉介到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師對學生進行預診和危機風險評估,提出危機干預措施和初步的治療建議。

              (二)信息報告。發現學生危機情況,周圍同學和各班安全信息員應立即向輔導員報告,輔導員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趕往現場的同時向所在學院黨委副書記報告,學院黨委副書記立即向學工部(處)的主管領導報告,學工部(處)領導視危機嚴重程度酌情向學校分管領導及時匯報。

              (三)即時監護。各學院、學校有關職能部門立即派專人對危機學生進行24小時監護,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長。實施監護的同時,各學院應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來校,如果家長確實無法盡快趕到學校,在家長以傳真、電話等方式的授權下,對學生采取治療措施。在緊急情況下,可采取直接送至專業衛生機構進行治療等相應處理措施。對沒有監護能力或不配合學校的家長,各學院應對學生強制采取治療措施或派人將學生遣送回家,并視情況為其辦理休學或退學手續。

              (五)進行阻控。對于可能造成危機擴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進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絕。對于學校可調控的可能引發其他學生心理危機的刺激物,各學院應協助有關部門及時阻斷。

              (六)實施治療。需住院治療的,必須將學生送至專業衛生機構治療;對可以在校堅持學習但需輔以藥物治療的學生,各學院應與其家長商定監護措施;對不能堅持在校學習的,按照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由家長監護并離校治療。

              (七)應急救助。得知學生有自傷或傷害他人傾向時,相關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救助措施,緊急情況下應先撥打110、120等緊急電話求助。

              (八)事故處理。當學生自傷或傷害他人事故發生后,學工部(處)負責現場的指揮協調;保衛處負責保護現場,配合有關單位對當事人實施生命救護,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配合各學院及輔導員對學生進行安全監護;校醫院負責對當事人實施緊急救治,或配合相關人員護送至就近醫院救治;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負責制訂心理救助方案,實施心理救助,穩定當事人情緒。

              (九)成因分析。事故處理結束后,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負責事件的成因分析,對事前征兆、事發狀態、事中干預、事后疏導等情況認真梳理,學院上交一份《廣西師范大學本科學生個體突發緊急事件處置備案表》交學工部(處)備案。

              三、心理危機干預的工作要求

              (一)信息暢通。參與危機干預的工作人員要做到快速反應,確保信息暢通。

              (二)工作到位。危機發生時,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現場,靠上工作,靠前指揮,迅速果斷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協調配合。相關人員在現場指揮的調度下,主動配合,服從指揮。

              (四)記錄備案。在危機處理過程中,相關人員要做好書面文字記錄,必要時做好音像資料的收集,確保資料詳細完整。

              (五)責任追究。對于因違反工作原則、延誤時間、知情不報等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相關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篇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我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及早預防、及時疏導、有效干預突發心理危機事件,幫助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規定和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許昌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實施辦法》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應遵循以下原則: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組織健全,職責明確;預防為先,教育普及;預警及時,重點突出;干預到位,專業科學;支持系統,家校結合。

              第三條 心理危機干預工作主要包括開展危機預防教育、掌握心理危機預警信息、實施心理危機應急干預、進行后期跟蹤四個環節。

              第四條 許昌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全面統籌領導我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定期召開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會議,督促有關部門或單位認真履行心理危機干預工作職責。

              第五條 許昌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負責對有心理危機傾向的學生進行評估,協助院(系)制定危機事件處理方案,化解危機風險;組織心理健康教育專兼職教師、輔導員、班級心理委員等人員參與心理危機預警與危機干預技能的學習和培訓。

              第六條 院(系)成立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小組,由院(系)分管學生工作負責人、輔導員等組成,負責對本院(系)學生心理危機事件進行及時、有效的干預。

              第二章 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的工作體系

              第七條 為做好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成立校、院、班、宿舍四級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體系。

              (一)校級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組

              學校成立校級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組,院長為組長、黨委副書記為副組長,黨辦、院辦、學生處、保衛處、二級學院、醫務室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校級工作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生處,學生處處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工作職責:把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融入學校處置突發性事件工作體系中,全面指導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的實施,使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得以順利開展;研究、規劃和制定心理危機事件處置方案,對學生心理危機進行評估,指導學生心理危機預防。

              (二)各二級學院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組

              各二級學院成立院級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組,以二級學院黨總支書記和院長為組長,黨總支副書記為副組長,團總支書記和全體輔導員為成員。

              主要職責:指導與部署本二級學院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結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積極開展心理危機救助工作。排摸和掌握有關信息,及時向學校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小組報告較嚴重的心理危機事件,并根據校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組的意見,開展心理評估和干預等工作。

              (三)班級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體工作組

              每個班成立班級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體工作組,輔導員為組長,班委會成員和班級心理委員為成員。

              主要職責:在二級學院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組的指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是在班集體中進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衛生知識宣傳,提供朋輩心理輔導服務,及時掌握和報告學生異常心理信息。

              (四)宿舍心理健康教育宣傳員

              每個宿舍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宣傳員。

              主要職責:在班級、二級學院和學校心理危機與與防范于工作組的指導下開展工作;進行心理健康知識宣傳;對宿舍同學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實時把控,發現有心理危機矛頭的同學及時疏導及時上報。

              第三章 心理危機事件分級

              第八條 根據心理危機事件可能導致后果的嚴重程度將心理危機事件分為重大事件、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三級。

              (一)重大心理危機事件

              發生自殺或自殺未遂事件。精神病人處于急性發作期,自傷或傷人行為正在發生。

              (二)較大心理危機事件

              1.生活學習中遭遇突然打擊,如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親人死亡;父母的離異;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機(性傷害;性暴力;意外懷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災害;校園暴力;車禍等其他突發事件),并伴有強烈的情緒和行為反應。

              2.患有嚴重心理疾病并已經專家確診的學生,如患有抑郁癥、恐怖癥、強迫癥、癔癥、焦慮癥等疾病的學生。

              (三)一般心理危機事件

              1.在心理健康測評中篩查出來的有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際關系失調等導致的心理或行為異常。

              3.因學習困難、經濟困難、適應困難、就業困難等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

              4.由于身邊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困擾的學生,如自殺或他殺者聯系緊密(同宿舍、同班等)的人員等。

              第四章 心理危機干預對象

              第九條 心理危機干預對象是指存在心理危機傾向或處于心理危機狀態的學生。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將其列為心理危機干預對象。

              (1)情緒長期低落、抑郁者;

              (2)個性、行為或生活方式突然發生改變者;

              (3)存在諸如失戀、學業失敗、畢業困難、軀體疾病、家庭緣故、人際沖突等重挫且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者;

              (4)家庭成長環境嚴重不良者,如家庭暴力、家庭破裂、親子關系不和諧、家庭親友中有自殺史或患精神疾病史者;

              (5)社會支持系統長期缺乏或喪失者;

              (6)人格有明顯缺陷者;

              (7)有過自殺企圖或行為者、經常有自殺意念者;

              (8)有明顯的攻擊性行為或暴力傾向,或其他可能對自身、他人、社會造成危害者;

              (9)有精神疾病史者或確診的精神障礙者。

              2.對近期出現下列警示訊號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的重點干預對象進行應急干預。

              (1)流露死亡念頭者,包括通過QQ空間、微信、微博、信件、日記、圖畫等途徑談論過自殺或考慮過自殺方法者;

              (2)行為突然明顯異常者,包括出現不明原因突然給同學、朋友或家人送禮物、請客、賠禮道歉、述說告別的話等行為者;

              (3)情緒突然明顯異常者,如表現出特別煩躁、高度焦慮、恐懼、易感情沖動、情緒異常低落或情緒突然從低落變為平靜,飲食睡眠受到嚴重影響等。

              第五章、危機的報告

              第十條 發現有較大或一般心理危機事件,相關二級院部應及時以電話或當面匯報的形式上報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告。

              當有重大心理危機事件發生時,發生心理危機事故的二級院部應立即向校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報告。

              第六章 心理危機預防教育

              第十一條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應立足教育,重在預防。通過加強學生生命教育,引導學生熱愛生命,熱愛生活;通過加強學生自我意識教育,引導學生正確認識自我,愉悅接納自我,積極優化自我;通過加強學生危機應對教育,引導學生正確認識心理危機,有效應對心理危機。

              第十二條 院(系)應在學生中開展“勤于自助、善于求助、樂于互助”的心理危機預防教育,幫助學生優化個性心理品質,增強心理調適與危機應對能力。

              第七章 心理危機早期預警

              第十三條 做好學生心理危機早期預警工作

              對學生的心理狀況變化應做到早發現,早通報,早評估,早干預,早治療,信息暢通,反應迅速,將學生的心理危機消除在萌芽狀態。

              第十四條 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院(系)每年對全校新生開展心理健康普查及回訪工作,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并根據回訪篩選出心理危機傾向個體,對這些學生做好心理危機的`預防與干預工作。

              第十五條 掌握學生心理健康狀況

              班級心理委員應及時了解班級學生的心理狀況,定期填寫《班級學生心理健康狀況表》上交院(系)心理輔導教師,發現同學有明顯的心理異常情況應立即向院(系)心理輔導教師報告。

              院(系)心理輔導教師應及時掌握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向分管學生工作負責人報告,每月填寫《學生心理健康狀況月報表》并交至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心理咨詢師在心理咨詢過程中發現學生存在心理危機,應及時將相關信息以書面的形式報告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出現學生心理問題迅速惡化或發現新的有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等緊急危機情況,院(系)心理輔導教師應第一時間向分管學生工作負責人報告,并將該生情況迅速反映至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第十六條 建立重點關注學生心理危機預警庫

              院(系)應將有心理危機傾向學生的信息錄入重點關注學生心理危機預警庫,根據個體情況劃分入一級庫、二級庫,實行分級管理,每月填寫《重點關注學生月反饋表》并交至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第十七條 反饋心理危機傾向學生預警信息

              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應及時將學生心理健康普查結果、心理咨詢過程中或其它途徑獲取的有心理危機傾向學生的信息反饋至院(系)分管學生工作負責人、心理輔導教師,督促院(系)做好相關工作。

              第八章 心理危機干預措施

              第十八條 對有心理危機傾向或處于心理危機狀態學生的干預措施。

              1.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師對有心理危機傾向或處于心理危機狀態的學生進行初步評估,如評估認為暫不需要送醫診斷的,由院(系)、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對該生進行疏導,密切關注其心理動態,必要時通知該生親屬(直系親屬或近親屬,下同)來校;如評估須送醫診斷的,院(系)應及時通知該生親屬立即來校。親屬來校后,由親屬將其送往專業醫療機構進行診斷(如遇特殊情況可請公安機關協助送醫治療),并提供相關材料。

              2.經專業醫療機構診斷心理危機程度較輕,能在校正常學習者,院(系)須密切關注該生情況,必要時院(系)、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供相應的心理輔導。

              3.經專業醫療機構診斷為心理疾病,且心理危機程度較高,須住院治療或回家休養的,院(系)應及時向學生本人及親屬說明情況并要求其住院治療或回家休養,如不愿意住院治療或回家休養的則應與親屬簽定書面協議后由親屬陪伴、監護。親屬不愿意來校陪伴、監護的,學校可以對學生作出休學決定。

              第十九條 對有自殺意念學生的干預措施

              1.發現有強烈自殺意念的學生,院(系)應立即將該生轉移到安全環境,組織相關人員對其進行24小時監護,并聯合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師對其進行疏導,同時通知該生親屬立即來校。親屬來校后,由親屬將其送往專業醫療機構對其心理狀況進行評估或會診(如遇特殊情況可請公安機關協助送醫治療)。

              2.經專業醫療機構評估或會診,如住院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由親屬陪同該生到醫療機構進行治療;如回家休養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院(系)應通知親屬辦理請假或休學手續,將該生帶回家休養治療。

              第二十條 對正在或已實施自殺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

              1.發現準備實施自殺行為的學生,學生所在院(系)的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小組成員應立即趕赴現場,并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校醫院等部門(必要時報警),同時通知該生親屬立即來校。上述各部門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派人趕到現場,做好現場保護、勘察、處理工作,進行緊急援救,防止事態擴散和對其他學生的不良刺激。在與親屬進行安全責任移交前,院(系)負責對該生進行24小時監護。

              2.對已實施自殺行為但未造成自身較大傷害行為的學生,院(系)應立即將該生轉移到安全環境,并通知該生親屬立即來校,同時聯合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穩定該生情緒。在與親屬進行安全責任移交前,院(系)應安排人員對其進行24小時監護。親屬來校后,由親屬將其送往專業醫療機構對其心理狀況進行評估或會診(如遇特殊情況可請公安機關協助送醫治療),院(系)根據專業醫療機構評估或會診結果進行相應處理。

              3.對已實施自殺行為并造成較大自身傷害的學生,要立即將該生送往醫療機構或撥打120請醫療機構進行緊急救治。保衛部(處)應及時保護、勘察、處理現場,防止事態擴散和對其他學生造成不良刺激,并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調查取證。院(系)通知該生親屬立即來校處理相關事宜。

              第二十一條 對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的學生,由相關部門立即采取相應措施,保護雙方當事人安全,院(系)立即通知該生親屬來校。

              2.親屬來校后,由親屬將其送往專業醫療機構進行心理評估或診斷(如遇特殊情況可請公安機關協助送醫治療)并提供相關材料。院(系)根據專業醫療機構評估或診斷結果進行后續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危機知情人員的干預

              危機過后,對危機事件當事人及其周圍人員,院(系)可聯合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采用支持性干預策略,通過團體輔導的方式,協助其正確處理危機遺留的心理問題,逐步恢復心理平衡,盡量減少因危機所造成的負面影響。

              第九章 后期跟蹤與事后處理

              第二十三條 因心理危機休學的學生申請復學時,應向所在院(系)提供近期縣級以上專業醫療機構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和相關病歷資料,并經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師評估后,認為其身體及心理狀態可以適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的,方可辦理相應手續。

              第二十四條 學生復學后,院(系)應對其學習、生活進行妥善安排,幫助該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統,安排學生干部對其密切關注,了解其心理變化情況。院(系)輔導員每月至少與其談心一次,通過周圍同學了解其心理狀況,在每月填寫的《重點關注學生月反饋表》中向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報告該生心理狀況。

              第二十五條 對于因有強烈的自殺意念或自殺未遂休學而復學的學生,院(系)應給予特別的關心,安排輔導員、班級心理委員、學生骨干、室友等對其進行密切關注,及時掌握該生心理狀況的動態。

              第二十六條 做好心理危機處理的建檔工作。危機事件處理后,學生所在院(系)應及時將該生的詳細材料(包括事件處理報告、照片、診斷證明、日記及信件等相關資料復印件)交至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存檔。學生因心理問題需退學、休學、轉學、復學的,院(系)亦應將其相關資料復印件交至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存檔。

              第二十七條 為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凡參與危機干預工作的人員應對工作中涉及干預對象的各種信息嚴格保密。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須對歸檔資料進行保密,未經批準,他人不得隨意翻閱。在業務培訓、案例研討、案例發表時,需對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信息做保密技術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方案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篇11

              一、指導思想

              心理危機干預是指采取緊急應對的方法幫助危機者從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險,使其癥狀得到立刻緩解和持久消失,心理功能恢復到危機前的水平,并獲得新的應對技能,以防將來心理危機的發生、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應該做到:

              1、教育為主、貫徹黨的'家預防針,遵循教育規律,以對大學生展開心理素質教育為主,增加大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識,提高大學生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緒調節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重在防御、積極開展生命教育、培養大學生認識生命、尊重生命、珍愛生命的意識,并正確的應付危機的策略與方法、

              3、完善系統、通過構造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系統,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避免減少危機對于大學生對院系正常工作的影響、協助大學生建立良好的社會支持系統,鼓勵同學之間互相關愛、互勉互助,形成協調的人際關系、

              二、工作目標

              1、通過課堂教學、教育活動、講座、心理咨詢等各種途徑在學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形成良好的心理氛圍,幫助學生優化個性心理品質,增強心理調適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2、積極開展生命教育,引導學生熱愛生活,熱愛生命,善待人生;積極開展自我意識教育,引導學生正確認識自我,愉快接納自我,積極發展自我,樹立自信,消除自卑;積極開展危機應對教育,讓學生了解什么是危機,什么情況下會出現危機,如何幫助心理危機學生等、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和援助,避免或減少大學生中出現自傷或傷及他人事件發生、

              4、設立班級心理委員和同伴咨詢員,定期對心理委員和同伴咨詢員進行心理健康知識培訓,通過心理委員和同伴咨詢員在班級中積極宣傳心理健康知識、開展心理,提高班級學生的心理健康意識。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篇12

              為落實教育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的通知》要求,有針對性地做好教育引導和心理疏導工作,及早預防、及時疏導、有效干預、快速控制學生中可能出現的心理危機事件,降低學生心理危機事件的發生率,減少學生因心理危機帶來的各種傷害,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根據市教育局德育科工作部署,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以及教育部和省市關于加強中小學生心理素質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加強教育引導,強化過程管理,完善預防機制,注重工作實效”的原則,制訂小學心理危機預警干預方案,有效解決影響青少年健康成長過程中的突出問題;引導青少年學生珍惜生命、熱愛生活、發展自我、遠離侵害,預防和減少學生不良心理行為的發生,切實保障學生的健康成長,維護學校、家庭和社會的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1、建立一個以學校為主體,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鄉鎮(街道)密切配合,分工明確,權責統一,快速、互聯、高效的心理預警網絡機制,定期發布預警通告。

              2、通過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機干預知識宣傳,加強中小學生對心理危機的了解和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緒調控能力,以使學生在面對危機時能有效應對。

              3、通過心理咨詢等適時的介入和援助,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當下,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學會正確的應付危機的策略與方法,避免或減少學生中出現自傷或傷及他人事件的發生。

              4、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學生的心理品質,促進每一位學生的健康成長。

              三、組織機構

              1、心理危機干預預警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x、xxx、xx、xx

              組員:全體行政

              2、

              心理危機干預預警工作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xx、xx、xx、xx、xx

              組員:心理咨詢老師、各班班主任、各班心育委員

              四、具體實施

              (一)確定預警干預對象

              存在心理危機傾向與處于心理危機狀態的學生是我們關注與干預的對象。學生心理危機的發生必須滿足下列三個條件:

              第一,生活中出現了導致心理壓力的重大或意外的事件;

              第二,軀體和意識出現不適感受,又未引起周圍人的重視而不能得到及時疏解;

              第三,遭遇到依靠自身能力無法應付的困境。

              上述三種情況同時出現就意味著個體出現了心理危機。心理壓力超過個體應對能力、情緒障礙嚴重或行為失衡的個體,都極易出現有潛在傷害性的危機狀態。不同的學生因其個性特點、成長經歷和生活狀況不同,在面臨心理困惑和危機時的表現也各不相同,有明顯的個性差異。

              1、一般預警類

              (1)心理因素方面

              第一,個性較為內向、沉默、喜怒不形于色,心事較重,遇到一些問題不愿或無處向人訴說;或個性過于暴躁,易怒者。

              第二,個人感情受挫后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如因各種原因導致情緒失控者。

              第三,人際沖突后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如當眾受辱、受驚嚇、與同學發生嚴重人際沖突而被排斥、受歧視的學生,或與老師發生嚴重人際沖突的學生。

              第四,在學校和醫院門診心理測試中抑郁傾向較高者、有狂躁傾向及反社會型邊緣人格特點者。

              第五,有心理障礙且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如患有抑郁癥、恐怖癥、強迫癥、癔癥、焦慮癥等心理障礙的學生。

              (2)學習壓力方面

              第一,由于學習基礎和能力差,或者父母期望過高導致學習壓力過大而出現心理行為異常的學生,如學習努力但仍然考試不理想的學生。

              第二,因外地(校)新轉學、因病住院或休學后復學、各學期開學或結束等階段出現心理問題的學生。

              第三,嚴重厭學、逃學,或有考試綜合征及學校恐懼癥的學生。

              第四,因嚴重網絡成癮行為而影響其學習及社會功能的學生。

              (3)家庭生活方面

              第一,近期家庭及學校生活中遇到重大生活事件:如疫情期間造成的天災人禍、家庭中有遷居、父母及親屬出現變故、家庭經濟狀況改變;因犯規而受批評、人際沖突、遭受失敗等。

              第二,成長經歷中有過自虐自傷記錄,最近生活中又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者。

              第三,生活、學習中遭遇突然打擊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如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親人死亡、父母離異、父母下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機(性傷害、意外懷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災害、校園暴力、車禍等其他突發事件)的學生等。

              第四,因經濟嚴重貧困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如性格內向、不善交往且交不起學費的學生、需要經常向親友借貸且缺乏社會支持系統的學生等。

              2、重點預警類

              對近期發出下列警示訊號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干預的重點對象及時進行危機評估與干預。

              第一,在心理健康普查測評中篩查出來的有心理障礙、心理疾病或自殺傾向的學生。

              第二,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困擾的學生,如自殺或他殺者的同宿舍、同班學生等。

              第三,近期在學校言行和情緒表現有些異常,比如內向的突然變得外向起來,或更加封閉、沉靜、沉默;作文或作業中、與他人交談中常談到與死相關的話題或表達生活無意義感;外向的突然變得內向,不與人交流,有暗自流淚或與其它人留戀告別的言行等。

              第四,談論過自殺并考慮過自殺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記、圖畫或亂涂亂畫的只言片語中流露死亡的念頭者。

              第五,不明原因突然給同學、朋友或家人送禮物、請客、賠禮道歉、述說告別的話等行為明顯改變者。

              第六,情緒突然明顯異常者,如特別煩躁,高度焦慮、恐懼,易感情沖動,或情緒異常低落,或情緒突然從低落變為平靜,或飲食睡眠受到嚴重影響等。

              (二)預警干預具體實施

              1、學校心理預警干預機構的層次組成

              學校心理危機預警干預包括三級系統。

              一級預警機制:以班級為單位,由班主任和班級心育委員、學生家長組成小組進行監護。他們距離學生最近,最了解學生情況(其中心育委員本身就是學生),對班內有嚴重心理問題學生作重點預警,進行力所能及的保護和干預,并及時上報年級組。

              二級預警機制:以年級為單位,各年級組、學校德育處領導組成小組進行監護。對所管理范圍內學生的整體狀況進行把握,調動各種力量給學生以及時的預警干預。把各班級患有抑郁等傾向的學生和有心理障礙的學生及時上報到學校學生心理危機預警干預工作小組。

              三級預警機制:由心理教師組成的學校學生心理危機預警干預工作小組,給予心理障礙的學生以科學專業的心理干預,將情況及時上報學校心理健康教育領導小組,并適時向有關醫療機構轉介。

              2、學校心理預警干預機構的職責

              (1)各級心理監護的職責是:三個“及時”。即及時發現和掌握學生面臨的變化和危機、及時給予力所能及的保護和干預、及時向有關人員匯報情況等。

              “及時”的涵義是:發現學生情緒波動或心理異常情況后,要在1小時內,向各班主任匯報,即刻采取必要的保護性(初級)干預措施;當天初級干預無效,速上報學校學生心理危機預警干預工作小組,并制定相關措施實施心理干預;在48小時內校內干預無效的,學生心理危機預警干預工作小組要向學校學生心理危機預警干預領導小組及時匯報,與家長聯系。校學生心理危機預警干預領導小組及時上報xx市教育局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聯合協商,共同進行心理干預。

              (2)各任課教師和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自我心理保健和自覺求助的教育,班級心育委員發現處于心理危機狀態的同學問題后,應及時報告班主任老師。

              (3)學校要加強對家長的心理健康教育宣傳,與家長建立聯系經常溝通,暢通家校聯系渠道。

              (4)構成三級體系的學校學生心理危機預警干預系統,并與家庭、學生共同形成對學生在校內的心理保護網絡。

              3、學校心理預警干預的運行

              心理危機預警機制的運行分為三個部分,即預防、預警和應急。

              (1)預防:強化德育與心理健康教育

              第一,進一步加強學校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隊伍建設。德育處、心理咨詢(輔導)室要明確崗位專人負責,強化以班主任為主體,以德育處以及學科教師為骨干的兼職心理健康教育隊伍,高度關注留守學生和單親家庭子女或其他特殊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問題。

              第二,學校建立心育委員制。各班設心育委員一名,負責收集本班同學的心理健康信息,對本班同學的心理健康狀況定期向班主任做匯報。努力學習有關心理知識,積極參加心理委員培訓,用相關知識幫助同學,用樂觀心態引導同學。當個別同學有嚴重心理問題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心理咨詢(輔導)室,并勸說其盡快到心理咨詢(輔導)室尋求幫助。工作遵循保密原則,維護同學的權益,不得隨意泄露同學的隱私。

              第三,加強心理健康教育。進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網絡,雙周上一節心理健康教育課,同時充實學校心理咨詢室組成人員,積極開展針對不同群體學生的團體心理輔導、個別心理咨詢及朋輩互助活動,在開學、考試等重要階段更要加強針對性的'指導。

              第四,努力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進一步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營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提高學生人文素養。學校開展對家庭教育的指導,要通過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家長接待日、家訪等形式,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2)預警:建好預警監測中心,開展學生心理普測

              預警系統是整個心理危機預警干預機制的核心環節和關鍵所在,要著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第一,學校在心理咨詢(輔導)室設立“心理預警監測中心”,各年級組、門衛室為校內信息監測點,校外的信息監測點主要有家委會、當地派出所、學校周邊的網吧、商店等;校內監測員隊伍以班主任、心理輔導教師、門衛保衛人員、值班教師等為主。學校應在各班級設置“心理監測點”,以班主任、班干部和班級心育委員等最有可能獲取第一信息的人員為主體,其他教職員工全員參與。其職責是發現監測對象和其他人員有異常情況,及時向心理預警信息監測中心報告。

              第二,學校定期定時組織學生進行心理測評,結合xx市心理云平臺,建立心理健康檔案。這是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更好地開展心理危機預警的必要保證。它可以幫助學生了解自己的身心健康狀況,篩選出部分問題較嚴重學生,在保密的基礎上與其班主任聯系,作為長期關注和引導對象,并進行心理咨詢等干預,防患于未然。

              第三,監測信息及學生心理測評由學校心理預警監測中心負責收集并進行評估。學校監測中心要設立并公布預警電話,建立重點監測對象數據庫,實行重要信息登記、通報制度。班級心理監測處理點要做好預警信息登錄,對重點預警對象、重大信息獲取及處理結果都要有文字記載,不得漏報、瞞報、誤報。

              第四,預警信息的發布。在提前獲取準確的可能發生不良事件的信息時,學校“心理預警監測中心”應做好評估工作并上報學校領導,根據事件的不良程度與緊急程度下達指令,實施相應級別的預警應急援助方案。預警的級別分三個級別:

              三級“藍色”預警,主要針對那些需要特別關注的心理問題,其危機程度為“一般”,校心理(咨詢)輔導室可以自行處理。

              二級“黃色”預警,主要針對那些有可能演變成危機的心理行為,其危機程度為“較緊急”,學校心理咨詢(輔導)室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領導小組和校長室報告。

              一級“紅色”預警,主要針對短期劇烈的心理沖突和失控行為,其危機程度為“緊急”,學校要在第一時間上報xx市教育局相關部門和教育局中小學生心理危機預警干預領導小組,并請求協同應急。

              (3)應急:掌握心理危機干預四步法

              心理危機事件的應急處理是有效保護學生的重要環節。處于心理危機情況的學生最需要的是周圍人的支持與理解,一般處理危機情況需要的是:

              首先,危機評估。危機評估是進行整個心理危機干預的前提。干預者必須在短時間內通過評估迅速、準確地了解個體的危機情境及其反應。危機評估的內容包括突發事件、個體的生理及心理狀態、社會狀態和個體采取的應對方式等。另外,評估需要貫穿于心理危機干預的始終。干預者必須通過評估確定心理危機的嚴重程度和個體的狀態,了解個體支持系統的有效性,從而確定有效的應對策略。

              其次,制訂心理危機干預方案。在評估的基礎上制訂符合個體生理、心理狀況的干預方案。設計干預的技術,以解決目前的危機或防止危機進一步惡化,確定應提供的支持。

              再次,實施干預。與處于心理危機狀態的個體(簡稱危機個體)保持密切的接觸,建立良好的咨訪關系。鼓勵危機個體用語言表達內心的感受,指導其進行適當的情緒宣泄,以減輕焦慮可以采用認知干預或者采用系統脫敏等行為主義取向的干預技術,向危機個體提供應對技巧;向其解釋其情感反應是對災難的正常反應,強化焦慮、恐懼等情緒的合理性;不對危機個體做不切實際的保證;強調危機個體自身對其行為和決定所負有的責任,提高其應對效能,幫助其建立積極的應對策略,如PBR技術,即暫停、呼吸和放松的方法等;幫助危機個體調動其社會支持資源,如家庭、朋友、同事、社會組織等。

              最后,確定心理危機干預的結果,不斷對干預的有效性進行評估。干預者通過觀察、交談以及使用量表等方法對危機個體進行心理及危機評估,以了解干預效果,并及時調整干預方案。

              心理危機干預強調:首先,對危機的評估應該在建立咨訪關系之前進行;其次,要保證危機個體的安全,這個是與突發事件的發生背景相適應的,也是心理危機干預與普通心理咨詢不同的地方;再次,更好地體現了人本主義的咨詢理念,強調積極、無條件地接納危機個體,并且要以危機個體為中心,充分考慮到危機個體的自主性。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篇13

              一、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機制

              為了確保學校穩定和學生的健康成長,心理咨詢中心決定建立“班級心理健康委員—校園心靈使者協會—學校心理輔導中心”三級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干預和疏導機制,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傳”的快速反應,即:

              1、通過每班的班級心理健康委員密切關注身邊同學的心理情況,一旦發現有問題立即向心理輔導聯絡員反映。

              2、學校心理輔導聯絡員得到信息后,須立即向心理輔導中心通報情況并立即對當事人開展心理輔導和思想疏導。

              3、心理輔導中心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實施緊急干預,以最快的速度解除學生心理危機,并做好學生心理危機過后的心理護理和增強心理調適能力的工作。

              對學生心理問題的發現和解決需要全校師生的共同努力。心理健康委員和心理輔導員要深入課堂、公寓,了解學生的學習、生活情況,把握學生的思想特點和關心的問題,做到心中有數。通過全校師生的共同努力,確保一旦有異常情況發生,能做到及時發現、及時上報、及時處理,把可能出現的傷害事故解決在萌芽狀態。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機制的建立,對學生可能出現的心理障礙、心理疾病做到及時發現、正確解決,確保學生心理健康發展。

              二、學危機干預實施細則

              1、危機的特征

              1)危機是一種突然發生的事情;

              2)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危機是一種正常狀態,是每一個人在生活經歷中的某個時刻都會遇到的情境;

              3)危機是一種個人體驗,某種情景對某個人來說是危機,但同樣的情境對另一個人來說則可能不是危機;

              4)危機可在短時間內以這種或那種不同的方式來解決;

              5)若采納一些變化,發揮一些潛能,個人解決問題的能力將發展,相反,不良的應對方式會令人們的防御能力下降和社會退縮。

              2、危機干預的過程

              1)第一級危機干預也稱心理性急救,主要是對危機的情境做出反應,幫助人們穩定下來去處理即刻的需求,協助他們應對當時的情境并給予支持。

              2)第二級危機干預也稱危機治療,在當事人穩定之后,提供治療性咨詢服務,側重于應對危機的情境和處理遺留下來的心理上的癥狀。

              3、危機干預的主要對象

              1)遭遇突發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如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受到自然或社會意外刺激的學生;

              2)患有嚴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癥、恐怖癥、強迫癥、癔癥、焦慮癥、精神分裂癥等疾病或有家族史的學生;

              3)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4)身體患有嚴重疾病且久治不愈、家境貧困、經濟負擔重且深感自卑的學生;

              5)個人感情受挫、人際關系失調或出現心理行為異常的學生;

              6)因學習壓力過大而出現的學習困難或嚴重環境適應不良導致心理行為異常的學生;

              7)由于身邊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焦慮、困擾的學生。

              4、常見的危機干預形式:

              1)面對面的幫助這種干預方式是通過干預人員與受助者直接地面對面的交流,其特點是能相對快速地、詳細地、全面地、準確地了解受助者的狀況,從而及時地、有針對性地對受助者實施解釋、疏導及具體干預;

              2)電話危機干預是指處于緊急情緒障礙、精神崩潰或企圖自殺的個體,通過撥通中心預約咨詢電話,向中心咨詢人員求助,這種方式具有快速、方便、經濟和匿名等特點;

              3)網絡書信指導是一種通過網絡信函的求助方法。使用這種方法學生大多是暫時不愿意暴露身份或針對難以當面啟齒的問題。

              三、危機干預的'實施步驟:

              危機評估:

              1)危機嚴重程度的評估,如是否出現危機行為,是否已喪失原有的社會角色能力;

              2)臨床表現的評估,包括情緒、認知、行為和軀體癥狀;

              3)家庭和班級評估,如家庭成員、朋友、同學等狀況的評估;

              4)危機評估后建立高危人群干預檔案。

              確定干預目標:干預的目標要針對受助者即刻的具體問題和受助者的心理需要制定,同時還要考慮有關社會文化背景、社會生活習俗、家庭環境等因素。通常在首次會談中要完成以上這兩項任務。

              干預實施:使用各種干預技術按既定實施目標進行干預,幫助受助者學會并掌握解決危機所需要的技巧。干預所需時間取決于受助者面臨的危機的性質、

              受助者自身的能力及干預的目標難易程度。

              終止干預:當受助者情緒癥狀緩解、認知能力改善、自我保護意識加強時可以考慮及時結束干預,并處理終止干預的有關問題或負責危機干預的心理輔

              導員不能有效干預危機時應及時向中心提出處理辦法,如對受助者建議轉介等。

              四、危機干預問題的解決步驟

              幫助當事者學會解決問題是解除危機的一個比較有效的辦法,尤其是幫助他們按照步驟進行思考和行動,常能取得較好效果:

              中學生所面臨的心理壓力大多數是由社會現實環境所造成的,一些人現實與理想嚴重背離,從而產生持續的心理緊張和巨大的心理壓力,導致心身疾病。故此,我們在享受現代物質文明的同時,要善于消除心理緊張和化解心理壓力,提升精神生活質量。知覺干預。“壓力—疾病模式”是沿著以下脈絡展開的:生活情境→壓力知覺→情緒喚起→生理喚起→疾病。知覺干預通過作用于“壓力知覺”這一環節,減少我們對壓力知覺的反應,從而減少不必要的壓力因素。將其運用到心理保健上,就是要注重“光明面”,忽略“陰暗面”,從而保持心理平衡生理干預。當心理壓力來臨時,我們不妨試著讓自已的呼吸慢下來,連續、緩慢地做十次深呼吸。深呼吸可使大腦供氧充足,同時使人心率減慢,情緒穩定。

              行為干預。當你心情感到煩悶時,可以停下手中的工作,到陽臺上去聞一聞花香,看一看天上的白云,或者上網沖一下浪,或者給最親愛的人發個短信,打個電話,,經過以上或類似的行為干預,你會暫時緩解心理壓力,精神抖擻地重新投入到工作中去。

              關系干預。如果友人背叛了你,你完全可以改變以往一貫“善良”的稟性,把他從“好友”中“刪除”,或疏遠與對方的關系,通過此舉產生“報復”后的快感,從而緩解心理壓力。

              決策干預。在各種各樣的機遇面前,我們要揚長避短,選擇性地參與,選擇你的強項,這比較容易取得成功,獲得正性反饋,從而增強你的信心。

              比較干預。正確選擇參照群體,選擇在社會地位、工資待遇、家庭婚姻和生活條件上與自已基本相等或比自己差的人進行比較,從而獲得心理上的平衡和滿足感。

              觀念干預。當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難時,可以把它看作是命運對你的考驗,看作是對手對你的挑戰,看作是一次難得的改變命運的機遇,如此一來,你就會斗志昂揚,精神倍增。

              哲學干預。樹立什么樣的世界觀和人生觀,決定一個人有多大的作為;遇到艱難險阻時會作出什么樣的反應,同時也決定一個人有什么樣的精神境界。一定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篇14

              為了更好地幫助有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度過心理難關,及早預防、及時疏導、有效干預、快速控制學生中可能出現的心理危機事件,降低學生心理危機事件的發生率,減少學生因心理危機帶來的各種傷害,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特制訂育才中學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實施辦法。

              一、學校成立"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由學校主管德育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成員宣傳信息處、心理輔導站、年級組、校醫等負責人擔任,辦公室設在心理輔導站。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是:全面規劃和領導我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督促有關處室認真履行危機干預工作的職責,為重大危機事件的處理做出決策。

              二、學生心理危機干預的制度與流程圖

              做好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是一項長期任務,為切實做好這項工作,特建立以下幾項制度:

              1.培訓制度。心理輔導站對心理咨詢的`老師、班主任、任課老師、年級組長、班級心理委員等實行定期培訓。

              2.鑒定制度。學生因心理問題需退學、休學、轉學、復學的,其病情應經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領導小組鑒定或到指定的專業醫院進行鑒定。

              3.保密制度。參與危機干預工作的人員應對工作中所涉及干預對象的各種信息嚴格保密。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篇15

              一、心理危機干預的目標:

              心理危機處理突發事件,避免造成更大的傷害;為了解決特定問題的過程中,心理危機、團體或個人危機消除,恢復正常。

              二、心理危機干預組件成員:

              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教師、學校醫生,校園警察、司機、心理社區成員等。

              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整體組織和協調命令。

              2、班主任理解信息并通知父母,穩定的類。

              3、心理老師現場咨詢、干預,避免極端的心理行為。

              4、學校醫生現場處理可能身體病人和損傷。

              5、校園警察維持秩序。

              6、司機保證交通。

              7、心理社區成員輔助開展工作。

              八、干預后觀察及隨訪。

              四、心理危機干預程序:

              1、心理危機發生時,班主任和心理社區成員應當通知主管領導在第一次。

              2、主管領導注意心理教師、學校醫生,校園警察,司機和其他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3、根據分工迅速擴張的工作。

              五、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

              1,危機時刻發生,這個決定是非常重要的,所有成員應該絕對服從領導的安排,以避免延遲導致不良后果。

              2,危機意味著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為干預無效和自責,內疚,實現限制的干預。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篇16

              為推動和完善我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創建和諧校園,有效地對學生心理危機進行干預,及早預防、及時疏導、快速干預、有效控制學生中可能出現的心理危機事件,減少學生因心理危機帶來的生命、財產、健康損失,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結合我校實際,經校領導班子決定,成立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領導小組,現將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成員:各班主任

              二、工作原則

              1.生命第一原則。

              心理危機干預首先應本著關注學生心理健康和珍惜學生生命——“生命第一”的理念出發,提高我校全體師生熱愛生命、熱愛生活的意識。

              2.面向全體師生的原則。

              為全體師生提供心理危機輔導、心理知識普及、心理危機干預培訓等,從而提高學校全體師生對心理危機的關注,并提高師生的心理危機覺察能力、心理危機處理和應對能力。

              3.以預防和預警為主原則。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知》做到心理危機早發現早應對,及時提供精準的心理援助指導及心理服務,是心理危機干預的重點。

              4.尊重與理解學生的原則。

              本著理解、關懷、尊重和共情的咨詢理念,為全體學生提供心理危機知識宣傳、預防、預警及干預工作。

              5.個別性對待原則。

              根據不同師生心理特點和個體背景,提供具有針對性和及時性的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措施。

              6.協調合作原則。

              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需要學校全體領導、老師及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履行職責,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領導小組要負責好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的全面實施,成員之間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同時互相溝通和互相學習,合理的危機干預領導小組可以促成學校心理危機工作的順利展開。

              三、干預目的

              根據本校學生的`心理特點,建立心理危機干預系統。其中,以心理健康、心理危機知識的教育為立足點,以心理危機干預中的“預防、預警”為重心,建構全方位、各個部門協調合作的心理危機干預體系。

              (一)為受影響學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務;

              (二)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心理危機干預;

              (三)積極預防、減緩和盡量控制疫情的心理影響;

              四、工作內容

              1、了解受疫情影響的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根據所掌握的信息,及時識別高危學生,避免極端事件的發生。發現可能出現的群體心理危機苗頭,及時向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提供建議的解決方案。

              2、綜合應用各類心理危機干預技術,并與宣傳教育相結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務。

              3、建立學校三級預警系統:

              一級預警系統以班級為單位,主要由班主任及時發現和預防心理危機;

              二級預警系統以各年段長、政教處負責人,把握年級學生心理特點;

              三級預警系統主要指專職心理老師,做好心理危機知識普及、學生心理檔案管理、學生心理咨詢及危機處理,必要時并做好轉介工作。

              五、具體職責分配

              班主任:了解班內學生情況,做好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發熱情況等統計,了解學生是否有與新型肺炎患者密切接觸的經歷,了解學生是否因肺炎疫情出現過度的焦慮、恐怖、失眠等情況,將相關情況匯報政教處。

              心理健康中心:針對疫情造成的心理影響,進行針對性的干預和宣傳,引導學生科學有效地進行自我調節。對有需要的學生進行個別化心理輔導。

              提供心理咨詢師手機號碼方便學生與家長的在線個別化咨詢、組建心理危機干預群方便學生、家長、教師的普遍大眾化心理問題咨詢。

              各位專業心理老師可以視情況需要通過(QQ、釘釘、微信等軟件)為各需求群體提供優質專業的講座。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篇17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地幫助有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度過心理難關,及早預防、及時發現、及時疏導、有效干預、快速處理學生中可能出現的心理危機事件,減少學生因心理危機帶來的各種傷害,經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委員會研究,特修訂《商務外語學院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學生工作部(學生處)負責全面規劃和領導我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并督促有關部門認真履行危機干預工作的職責,為重大危機事件的處理做出決策。

              商務外語學院團總支負責緊急救助現場的指揮協調,調配人員、請示主管領導,做出決策。

              商務外語學院心理成長輔導室負責心理危機評估及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實施心理救助,穩定當事人情緒。

              保衛處負責保護現場,配合學院對當事人實施生命救護,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配合學院及醫療部門對學生進行醫療救護過程中的安全監護。

              校醫室及附屬醫院負責對當事人實施緊急救治,或配合相關人員護送當事人轉至相關醫院住院治療。

              各輔導員負責收集當事人相關資料,以及對當事人的緊急監護,協助學生工作部做好危機干預工作。

              二、心理危機干預的主要對象

              (一)遭遇突發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如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個人情感的重大變故、受到自然或社會意外刺激的學生。

              (二)患有嚴重精神疾病,如抑郁躁狂癥、精神分裂癥等疾病的學生。

              (三)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四)身體患有嚴重疾病且久治不愈、家境貧困、經濟負擔重、深感自卑、出現心理行為異常的學生。

              (五)個人感情受挫、人際關系失調或出現心理行為異常的學生。

              (六)因學習壓力大而出現學習困難、嚴重環境適應不良導致心理行為異常的學生。

              (七)由于身邊同學出現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嚴重恐慌、焦慮、困擾的學生。

              三、預防教育

              (一)做好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應立足教育,重在預防。心理成長輔導室應多方位、多途徑普及心理健康知識、介紹增進心理健康的途徑、傳授心理調適的方法并使學生了解什么是心理危機、人們什么情況下會出現危機以及如何預防及應對心理危機。

              (二)各輔導員應針對學生中廣泛存在的環境適應問題、情緒管理問題、人際交往問題、戀愛與性的問題、學習方法問題等開展教育;應通過學生心理健康社團組織形式多樣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圍;應通過主辦主題鮮明的特色班會,幫助學生優化個性心理品質,增強心理調適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早期預警及發現

              做好學生心理危機早期預警工作,應做到對學生的心理狀況變化早發現,早評估,信息暢通,快速反應,力爭將學生心理危機的發生消除在萌芽狀態。

              (一)早期預警

              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每年對新生進行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需要主動干預的對象并采取相應措施。

              (二)心理危機發現及報告

              所有發現者(包括教師、學生、宿舍管理員、保安、輔導員、心理咨詢人員等)發現心理危機情況時都可以直接報告學生所在學院領導、輔導員或心理成長輔導室。不同發現者還應當報告所在部門相關負責人,例如宿舍管理人員和教學樓管理人員應向保衛處或后勤部門報告,輔導員應向學院副書記報告,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向學生處報告。如有嚴重傷人或自殺情況,還應該及時報警處理。

              (三)心理危機評估

              心理成長輔導室負責對存在心理危機的學生進行及時的心理危機風險評估。

              五、危機應急處置

              (一)對于名單進入《學生心理危機預警對象庫》的學生或突發心理危機的學生,學院根據其心理危機程度實施心理危機干預。

              1.建立支持系統。學生輔導員應該經常關心學生的學習生活,幫助學生解決學習生活上的.困難,與學生交心談心,做學生的知心朋友。學生黨員、學生骨干對有心理困難的學生應提供及時周到的幫助,真心誠意地幫助他們度過難關。學院應動員有心理困難學生的家長、朋友對學生多一些關愛與支持,必要時應要求學生親人來校陪伴學生。

              2.建立干預系統。對癥狀表現較輕、危機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詢為主。對癥狀表現嚴重、危機程度很高者,應立即與其監護人取得聯系,并建議到醫院進行診斷和治療。

              3.建立阻控系統。對于學校可調控的引發學生心理危機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學院應協調有關部門及時阻斷,消除對危機個體的持續不良刺激。對于危機個體遭遇刺激后引起緊張性反應可能攻擊的對象,應采取保護措施。

              4.建立監護系統。對有心理危機的學生在校期間要進行監護。

              (1)對心理危機程度較輕,能在學校正常學習者,可通過學生干部或同宿舍同學了解其心理與行為狀況,及時發現異常情況。

              (2)對于危機程度較高但能在校堅持學習并接受治療者,學院應將其家長請來學校,向家長說明情況,家長如愿意將其接回家治療則讓學生休學回家治療,如家長不愿意接其回家則在與家長簽定書面協議后由家長陪伴監護。

              (3)經評估確認有嚴重心理危機者,學院應通知學生家長立即來校,告知相關情況,請家長將學生送醫療機構就診,并視診斷結果決定是否作休學處理。在學院與學生家長作安全責任移交之前,學院應加強對該生的特別監護。

              (二)緊急救助

              一旦出現學生自傷自毀或傷人的緊急突發事件,學生所在學院的專職學生工作干部,應在第一時間立即趕赴現場,并立即報告給學生工作部、保衛處、校醫室等部門。上述各部門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派人趕到現場,進行緊急援救。特殊情況下,學院可先將學生緊急送醫院治療,然后向有關部門匯報。

              六、后期跟蹤

              (一)因心理危機而休學的學生申請復學時,除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辦理外,還應向學校出具學校認可的醫院的心理疾病康復證明,方可復學。

              (二)學生復學后,學院應對其學習生活進行妥善安排,應安排班級心理委員或宿舍心理信息員對其密切關注,了解其心理變化情況。

              (三)心理成長輔導室要根據學院提供的情況,以預約咨詢或隨訪咨詢的形式,對這些學生的心理健康情況進行鑒定,并將鑒定結果及時反饋給學生所在的班級。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篇18

              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衛生部團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見》《關于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指導意見》《蘭州城市學院關于加強重點學生群體幫扶引導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加強我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地幫助有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度過難關,及早預防、及時疏導、有效干預、快速控制學生中可能出現的心理危機事件,預防校園突發危機事件對大學生的危害,提高大學生心理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幫扶主體

              (一)心理危機幫扶是指采取緊急應對的方法幫助心理危機者從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機的過程。心理危機幫扶的宗旨是緩解危機學生的癥狀,恢復心理功能,獲得有效的應對技能,以預防不良事件的發生。

              (二)學校成立由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保衛處、校醫院、后勤處負責人和學生人生導師為成員的學生心理危機幫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

              (三)學校學生心理危機幫扶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是:全面規劃和領導學生心理危機幫扶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或單位認真履行危機干預工作的職責,為重大危機事件的處理做出總體決策和部署。

              (四)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依托校內專家成立心理危機幫扶專家組在學校心理危機幫扶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對學生心理危機進行評估,制定危機事件處理方案,最大程度、最快速度化解危機風險。

              (五)各二級學院成立由學院黨委書記為組長,學院學生工作人員為成員的心理危機幫扶工作小組,負責危機的早期預警工作,做到對學生心理危機的早發現、早上報、早評估,在及時上報工作情況的`同時,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心理危機幫扶方案的落實工作。

              (六)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工作人員實施包院制,負責對聯系學院心理危機學生開展專業指導和心理干預。

              (七)各學院應發揮學生心理健康社團骨干、班級心理委員、宿舍舍長在學生心理危機幫扶中的主體作用,開展學生朋輩幫扶工作。

              二、幫扶機制

              為確保學生心理危機幫扶工作快捷有序地開展,及時發現并處理學生心理危機事件,學校建立學校、學院、班級、宿舍四級預警機制。

              (一)學校預警

              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要根據學生普查的篩查結果,為全校學生建立“心理檔案”數據庫,為可能存在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及各學院上報的心理問題學生建立預警信息庫,對入庫學生進行分析、研究,掌握篩查出的心理危機高危個體以及重點對象的相關情況,將有關情況匯報學校領導小組,向相關學院發布預警信息。同時同步跟蹤關注,協助學院心理危機幫扶工作小組實行動態化管理

              (二)學院預警

              各學院黨委書記要密切關注本院有異常行為和心理的學生,幫助其解決心理困惑。學院發現已經有心理問題學生的情況迅速惡化或新發現有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應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并在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心理危機幫扶專家的指導下及時對學生實施干預,如發現處于危機狀態需要及時干預的學生,要立即采取相應的干預措施,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三)班級預警

              各班班主任、任課教師、心理委員以及班干部應及時了解和觀察學生、同學的思想動態、行為表現及心理狀況,一旦發現有異常情況,應第一時間向學院團學辦主任及黨委書記報告。

              (四)宿舍預警

              宿舍舍長應增強責任心,充分調動宿舍同學的積極性,喚起宿舍同學們的關愛幫扶之心,及時了解和掌握宿舍同學的心理動態和生活狀況,遇到緊急情況時要主動關心幫助安撫舍友情緒,并及時向班主任和心理輔導員匯報。

              三、幫扶對象

              本方案的主要幫扶對象是存在心理危機傾向與處于心理危機狀態的學生。確定心理危機幫扶對象需要先篩查學生在半年內生活中是否發生有重大危機生活事件,其是否有情緒方面的劇烈波動或軀體、認知、行為方面有較大改變,日常解決問題的方法暫時不能幫助其應對或無法應對眼前的危機。

              重點幫扶對象包括以下三類學生:

              (一)重點關注類

              主要指有心理疾病和心理障礙的學生。主要包括:患有嚴重心理疾病已被確診的學生,如患有人格障礙、神經癥、精神分裂癥等疾病的學生。

              (二)重點干預類

              在心理健康普測中篩查出來的可能存在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I類);近期發出自殺的警示信號、情緒突然明顯異常的學生;生活學習中突然遭遇嚴重打擊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如學習困難學生(學習壓力過大、考試不及格、網絡成癮等);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學生(突遭變故、身患疾病等);突發意外的學生。

              (三)群體幫扶類

              主要包括在心理健康普測中篩查出來可能存在心理危機傾向的學生(II類);由于身邊同學出現個體危機受影響而產生恐慌、擔心、焦慮等困擾的學生;群體心理危機事件或過激事件中受嚴重影響的學生。

              四、幫扶措施

              (一)重點關注類學生的幫扶措施

              對重點關注類學生,依據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和專業醫療機構診斷意見,學院依據不同的評估結果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1.經評估后可以在學校邊學習邊治療的學生,學院心理幫扶工作小組應指定專人密切關注其情況,定時談心,主動了解其日常生活和學習狀況(一月兩次);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指定專人開展跟蹤咨詢,及時、定時(一月兩次)提供心理輔導,必要時要求學生到專業醫療機構找專家進行會(復)診,學院根據復診結果采取相應措施。

              2.經評估后必須住院治療及回家治療和休養的學生,學院心理幫扶工作小組應指定專人確保其人身安全,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到校辦理相關手續,進行治療和休養。

              (二)重點干預類學生的幫扶措施

              對重點干預類學生,依據不同類別,幫扶主體各盡其責且相互協助解決學生問題。

              1.在心理健康普測中篩查出來的可能存在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I類),針對此類學生,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將詳細測查情況反饋至各學院黨委書記,各學院黨委書記應高度重視,指定心理輔導員聯系和配合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教師,對其進行第二次單獨測試與訪談,并將測試結果和訪談內容記錄。對于在二次測試和訪談記錄被確診為重度抑郁的學生,學院聯系家長將其帶至醫院復查,依據復查結果采取相應措施;被診斷為中度和輕度抑郁的學生,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應將再測結果及時反饋至相關學院,學院指派專人(班主任或心理輔導員)對其密切關注。班主任或輔導員每周深入學生宿舍,及時了解學生的心理和學習生活狀況,并定期(一月兩次)與家長聯系,通過家長了解學生的各方面情況;同時做好宿舍其他成員的思想工作,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老師定期(一月兩次)為其做心理輔導并建立檔案,通過多方協助幫助學生走出困境。

              2.有突發應激事件傾向的學生(如:近期有實施自殺想法、情緒行為突然異常、家庭變故等),學院幫扶小組要對其進行密切關注,加強監護并采取相應措施。

              (1)學院將相關學生轉移到安全環境,啟動心理幫扶工作小組對該生實行24小時全程監護,確保其人身安全,同時迅速聯系家長盡快到校。

              (2)發現有應激事件發生的傾向或應激事件發生后,學院黨委書記應第一時間上報保衛處應急管理中心和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

              (3)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指定老師對該生進行心理訪談和測試,對其心理狀況進行初步評估并提供書面意見。針對可繼續在校進行學習的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老師對其進行(一周兩次)的心理輔導,學院心理危機幫扶工作小組指定專人進行(一天一次)談心,并及時與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老師相互溝通,了解其情緒狀況和心理動態。對需要治療和回家休養學生,由學生家長帶回進行治療和休養。

              (三)對群體幫扶類學生的幫扶措施

              對群體幫扶類學生,依據不同類別,幫扶主體各盡其責且相互協助解決學生問題。

              1.針對可能存在心理危機傾向的學生(II類),針對此類學生,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將各院詳細測查情況反饋至各學院黨委書記,各學院黨委書記應予以應高度重視,指定心理輔導員及時聯系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教師,在其指導下將學生依據問題的類型和嚴重程度進行分組,并協同制定小組輔導方案,由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老師定期(一月兩次)進行團體心理輔導,學院督促相關學生按時參加小組輔導,促進學生心理素質的提升。同時,學院每月組織學生參加一些心理活動,如心理講座、心理電影、心理班會等,通過多樣化形式宣傳心理健康和保健知識,幫助學生改善心理狀況。

              2.針對由于身邊出現個體危機或過激事件而受影響群體(如同學發生意外),學院應及時召集相關學生,并聯系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對學生制定小組團體輔導方案,由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老師對其進行一周一次的團體心理輔導,同時對其進行逐一訪談(一周兩次),學院心理危機幫扶小組指定專人密切關注這些學生(一周兩次談心談話),并且關心其生活需求(如調換宿舍);對于需要回家靜養的學生,應聯系家長辦理相關手續將其帶回家進行調整。通過多方協助及時進行心理疏導,平復學生的情緒,恢復學生心理建設能力,積極應對消極心理情境。

              3、針對群體心理危機事件或長期受負性事件影響的學生群體,學院對相關學生心理狀態進行評估,及時采取措施安撫學生情緒,并將相關情況上報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學院要積極配合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制定個體輔導方案和團體輔導方案,由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老師對其進行個體咨詢(一周一次)和團體心理輔導(一周一次),二級學院應督促學生積極參與個體和團體輔導,盡快幫助學生回歸正常的學習和生活狀態。

              (四)跟蹤隨訪

              1.因心理危機而休學的學生申請復學時,除按照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辦理相應復學手續外,還應向所在學院出具相關專業醫院的心理疾病康復證明。

              2.學生復學后,學院應對其學習生活進行妥善安排,幫助該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統,引導同學避免與其發生激烈沖突。安排班級心理委員、宿舍心理負責人對其密切關注,了解其心理變化情況。學院心理輔導員每月至少與其談心一次,并通過周圍其他同學隨時了解其近期心理狀況。

              3.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要根據二級學院提供的情況,在一周內以預約咨詢或隨訪咨詢的形式,對這些學生的心理健康情況進行評估,并將評估結果立即反饋給學生所在學院。

              4.對于有強烈自殺意念或自殺未遂休學后復學的學生,學院給予特別的關注,安排班級心理委員、學生骨干、對其進行密切監護,班主任、心理輔導員隨時關注其心理動態,并關心其生活和學習(兩周一次談心談話),以防止該生心理狀況惡化。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應對他們保持密切的關注,指派專人在其復學后一年內對其進行跟蹤咨詢及風險評估(一月一次心理訪談)。

              五、幫扶制度

              學生心理危機幫扶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和長期任務,為切實做好幫扶工作,特建立以下制度:

              (一)培訓制度

              學校定期對培訓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老師、學院心理輔導員、班級心理委員開展專業培訓。

              (二)臺賬制度

              學生危機事件發生后,學生所在學院在事故處理后應及時將該生的詳細材料及工作過程建立工作臺賬備查。

              (三)檔案保存制度

              各學院在開展危機干預與危機事故處理過程中,應做好與學生、家長、醫院等各方面溝通的電話錄音、談話記錄、書信、照片等資料的收集和保留工作。

              (四)鑒定制度

              學生因心理問題需退學、休學、轉學、復學的,其病情應由相關醫院或精神衛生機構提供專業證明。

              (五)保密制度

              參與危機干預工作的人員應對工作中所涉及的干預對象的各種信息嚴格保密,遵循保密原則和恪守職業操守。

              (六)獎勵制度

              對于幫扶工作中成績明顯的個人在各類評獎評優中優先考慮。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篇19

              自我認知,是指對自己的洞察和理解,包括自我觀察和自我評價。自我觀察是人們認識世界的起點,在自我評價的基礎上悅納自我,是人們與外部世界和諧相處的基礎。青少年正處于生理與心理發生巨大變化的階段,通常很關注自己的容貌、體形、第二性征等方面的細微變化,往往因為對身體、相貌不滿而產生困惑、煩惱和自卑,這種個體由于對自我體像失望所引起的心理煩惱就是體像煩惱。下面我們來看看這樣一個因為體臭,青少年體像煩惱的干預案例。

              一、案例描述

              小天,一個長相乖巧、身材瘦小的女孩,入學時狀態很好,積極參與班級活動,與同學熱情交往,可是沒多久整個人的狀態一落千丈。原來,小天有狐臭,尤其在出汗時體味特別重。小天為此非常煩惱,多次去醫院,醫生說這是青春期的常見現象,用藥就會好轉。小天總是隨身攜帶一瓶香水,時不時拿出來噴,說是遮遮味,其實靠近小天,會聞到淡淡的香水味,根本沒什么臭味,只是有些同學背后對此有些議論。小天聽到后特別受打擊,原本想進入新的學校,有新的開始,沒想到仍有議論、嘲笑和貶低,這些背后的議論一下子激起了她所有以前受到冷遇和壓抑的委屈,讓她跌入了情緒的低谷。小天認為大家都討厭她,所有人都嫌棄她的臭味,從聽到議論之后就很少參加集體活動,非常害怕處在人群中,做什么事情都獨來獨往,即使單獨一個人走路,遇到對面有人過來,她都會主動避開。她覺得大家在用異樣的眼光看著她,都在嫌棄她有臭味,說她“心機、虛偽、自私”。小天的成績直線下降,班主任和家長都很著急,技小天談了多次,勸她放輕松一些,好好學習,可是沒有什么效果。班主任還故作輕松地和她開玩笑,說:“我身上也有汗臭味,沒事的,不要老想著它,多做些別的事情。”可是小天一點也不覺得輕松,當說起這事時,就會氣喘、說不上話來,氣管堵得厲害,遭受著深深的痛苦,她時常想:“為什么就我這么臭?!還不如死了呢!”

              二、案例分析

              案例中小天的情況就屬于典型的體像煩惱。青少年的體像心理狀態一般可以分為以下三種類型。第一,正常的體像心理。進入青春期以后,男生愛照鏡子、喜歡穿時尚炫酷的衣服,女生喜歡化妝、認為自己胖而適當減肥節食等,這些都屬于正常的體像心理。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況豆蔻年華的少男少女。我們不僅要充分理解還要正確引導青少年對美的追求,引導他們悅納自己的身體,避免冠之“臭美”“不務正業”“膚淺”等消極評價。第二,體像煩惱。這是一種由于個體自我審美觀或審美能力偏差導致自我體像失望而引起的心理煩惱,如認為自己眼睛小去割雙眼皮、不化妝不出門、因為長青春痘不和別人說話、認為自己體毛重夏天不穿短袖衣。一般來說,形體煩惱、性別煩惱、容貌煩惱和性器官煩惱在青少年中的發生率比較高,對這種情況我們要積極關注。體像已經成為影響學生正常生活學習的重要因素,如果通過一般性談話無法幫助學生解決,就需要心理專業資源介入。第三,體像障礙。體像障礙是指個體想象客觀上不存在的體貌缺陷,并為之痛苦而無法自拔,影響到正常的生活和學習。體像障礙一般可見于多種精神疾病與軀體疾病,其病因和病理較復雜,與器質性和精神性因素都有關系,需進行專業的治療。

              三、干預措施

              1、如何幫助有體像煩惱的學生?專業心理評估,對應采取措施。案例中的小天,覺得所有人都議論她、嫌棄她,害怕交往,遠離人群,情緒低落等,還伴隨著氣喘等生理癥狀出現,已接近變形心理沖突,應組織心理教師或學校心理評估小組,對小天進行心理評估,如果問題超出了心理輔導的范疇,就轉介到專業心理醫療機構進行診斷,根據其嚴重程度來確定心理危機級別和相應的干預措施。如果心理醫院診斷為神經癥,則根據醫囑住院或服藥治療,可以同時輔助心理咨詢或輔導;如果問題屬于正常心理沖突范禹,可進行學校心理輔導,幫助學生提高自信,悅納自我。提供展示平臺,培養其自信心。體像煩惱是對自己身體的不接納,是缺乏自我認同的表現,外界的肯定和接納可以提升其自尊感。這些孩子非常渴望得到周圍人的認可,渴望自己表現優異,融入集體生活中,所以,班主任老師在選擇班干部及參加活動的人選時,嘗試給他們一些機會和平臺,鍛煉其能力展示其才藝,讓其在身體以外的其他方面獲得認同感,從而提高自尊水平,促進其對身體的接納。

              焦點解決問句,促進接納身體。利用焦點解決短期治療的提問方法,對學生進行“三步問”輔導,促進學生對自己身體接納水平的反思。第一問:奇跡問句。可以問學生“如果有一個奇跡發生,或者有一個魔法棒,可以變成你想成為的身材和長相,你想變成什么樣子?”借此讓學生描繪對于體像的理想愿景。第二問:量尺問句。可以問學生“如果對自己身材和長相的滿意度最高分是10,最低分是1,你目前對自己的外貌滿意度是幾分?”通過學生的回答粗略評估學生對身體的接納程度。第三問:任務問句。最后問學生一個回歸現實、促進行動的問題:“怎么做可以讓自己對外貌的滿意度提高1分?”在這個問題中為什么是提高1分,而不是提高到10分呢?因為身材和長相很大一部分的決定因素是遺傳,是無法通過外在努力而改變的,而且一般情況下人往往對自己的身體有理想化的期待,所以提高到10分往往會引起挫敗感和無能感,覺得這是不可能實現的。如果是提高1分的.話,是可以通過鍛煉、注意飲食、學習著裝等方式達到的。這個問句可以促進學生對自己身體管理的意識和行動,這種自主感和控制感會大大提升學生積極向上的心理動力。2。如何在班級中開展體像煩惱問題的干預?

              心理班會,角色互換。在班會上多組織一些增強同學之間相互接納的活動,如心理劇,以體像煩惱為主題,讓學生們自編自導自演,在角色互換中體會不同人物的心理活動,感同身受;或者以“今天我來露露怯”為題,讓每個人說一說發生在自己身上最糗的事,老師和全班同學都參加,在笑聲中讓學生們找到心理平衡,當有體像煩惱的學生發現原來大家或多或少都有類似的感覺時,那種體像自卑感就會大大降低。

              發動班委,重點關照。讓班干部對小天這樣的同學重點關照,跟他們打成一片,平時多找他們一起吃飯、聊天、玩耍,通過班干部的引領逐步擴大他們的人際交往圈,如果班級里有人惡意玩笑,班干部要及時制止,防止錯誤輿論蔓延。根據性別差異,開展體像教育。研究表明,體像煩惱對心理的影響存在著性別特點。女孩的形體煩惱、性別煩惱、容貌煩惱比男孩更明顯、更普遍,而男孩的性器官煩惱發生率要高于女孩,這就要求有針對性地開展體像教育,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審美觀,正確認識青春期的自我體像,接納自我體像。3。班主任是否與家長溝通?

              是否與學生家長溝通,要視情況的嚴重程度而定。學生有體像煩惱,采取個體輔導、班級干預等措施后,其沖突水平降低到正常范疇,即學生的情緒穩定,不影響正常生活學習,思維認知正常,能夠自我調整,就不必通知家長;如果超出這個范疇,就要和家長溝通,讓家長及時了解孩子的心理活動,同時取得家長的信任和支持;如果發展到體像障礙的程度,務必建議家長帶孩子去看心理醫生。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篇20

              目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正處于最關鍵的窗口期,疫情這一危機事件不僅影響身體,也會影響我們的心理。在做好身體防護的同時,如何做好心理防護尤為重要。為做好疫情期間我校師生的心理防護和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及時控制學生中可能出現的疫情心理危機事件,根據《山東省教育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做好疫情心理咨詢服務與危機干預工作的通知》,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定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信念和信心。教育為主,重在預防,及時干預,維護廣大師生的心理健康。

              二、組織機構

              成立濟寧學院疫情心理防護和危機干預領導小組,領導與規劃我校師生疫情心理防護與干預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或單位認真履行疫情危機干預工作職責。建立校、系(院)、學生三級疫情心理防護和干預工作網絡機制,全員參與,形成合力。

              三、工作目標

              (一)通過疫情心理健康知識的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疫情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大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緒調節能力,為應對疫情做好準備。

              (二)通過心理輔導和咨詢等支持性干預,對由于疫情危機導致不良情緒的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引導學生積極主動面對疫情,重新認識疫情,盡快恢復心理平衡。

              四、具體實施

              (一)疫情心理防護知識的宣傳

              1.利用大學生心理咨詢中心網站、“師生心語”公眾號和心理委員群等媒介進行疫情心理防護知識的宣傳教育,介紹情緒疏泄和心理防護的方法,引導學生理性看待疫情,以平和的心態面對疫情。

              2.開展網上“武漢加油、疫情心理防護”志愿活動。利用文字紙條、祝福視頻、設計宣傳圖片等形式引導學生們以積極主動的心態面對疫情。

              (二)組織參與疫情心理防護和心理危機干預的人員進行網上培訓,提高開展疫情心理防護和危機干預的專業技能

              認真學習國家衛健委1月26日印發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緊急心理危機干預指導原則》、中國科協科普中國發布的《疫情傳播期間心理防護指南》等文件,確保為師生提供科學、專業的心理援助,并做好自身心理防護。

              (三)開展網絡疫情心理輔導和心理咨詢服務

              1.開通心理援助QQ熱線-我們在一起(XXXX)對本校師生進行網絡心理輔導和咨詢。安排心理咨詢中心專兼職心理咨詢老師輪流值班,大學生心理健康聯合會輔助工作,及時解答師生在疫情期間的心理困惑和心理沖突。本次網絡心理輔導和咨詢服務只針對此次疫情產生不良情緒的師生提供。

              2.各系(院)利用網絡和班級群開展本系(院)的心理輔導工作,積極進行學生心理疏導。各系(院)建立系(院)疫情心理輔導工作QQ熱線,利用班級群在心理健康輔導員指導下積極發揮心理健康部和心理委員的作用,開展朋輩心理輔導工作。班級心理委員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及時向輔導員老師匯報,并給有需要的同學提供一定的幫助。

              (四)啟動我校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機制

              根據《濟寧學院大學生心理危機預警與干預工作方案(試行)》(濟院政字〔20XX〕43號),一旦出現疫情所致學生心理危機事件即刻進行干預。相關部門或單位認真履行危機干預工作的職責,為疫情危機事件的處理做出科學決策。

              (五)做好開學后學生的心理輔導和咨詢工作

              密切關注從疫區返回或因疫情出現心理問題的學生,做好跟蹤回訪,根據不同情況做好心理支持服務,減輕疫情可能造成的心理傷害,促進校園和諧穩定。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篇21

              為認真做好學校開學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強我校學生心理防護和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及時把控學生中可能出現的疫情心理危機事件,按照教育部《20XX年“‘525’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月”舉行“四個一”專項行動的工作提示》,根據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教育部關于教育系統開展疫情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部署,堅持教育為主、重在預防、及時干預、果斷處置,維護廣大師生的心理健康。

              二、體制機制

              在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構建學校、學院、班級和宿舍四級疫情心理防護與干預工作網絡,全員參與,形成合力。

              三、工作目標

              按照“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工作要求,在校黨委的堅強領導下,掌握疫情影響下大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密切跟進、研判和及時發現可能出現的心理危機事件,及時向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提供對策與建議;做好宣傳教育、課程教學、心理咨詢、危機評估與干預等心理服務工作,積極維護學生心理健康,引導廣大學生做好疫情下的學習、生活。

              四、具體措施

              (一)開展專題輔導報告,組織心理危機干預培訓。針對疫情防控期間學生心理以及復課復學過程中學生群體的主要心理需求,校心理中心面向全校開展1次專題輔導報告。有條件的學院可根據情況面向本院開展專題輔導報告。專題輔導報告內容要及時通過微信公眾號、校園網絡等渠道進行轉發分享,進一步擴大影響力和受益面。

              組織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心理危機干預相關人員開展網上培訓,提高開展疫情心理防護和危機干預的專業技能。認真學習國家衛健委印發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緊急心理危機干預指導原則》、中國科協科普中國發布的《疫情傳播期間心理防護指南》等文件,確保為學生提供科學、專業的`心理援助,同時做好自身心理防護。

              (二)開展關愛談心幫扶,做好重點群體心理援助。各學院要全面摸排疫情期間家庭有患病或是親人病故等學生群體,積極組建由心理健康教師、輔導員、專業教師等構成的工作團隊,主動聯系相關學生,在充分準備的基礎上開展一次深入的談心談話,加強關愛指導和心理疏導。在談心談話基礎上,形成梳理問題清單和幫扶臺賬,切實將解決心理問題和實際問題結合起來。

              針對湖北籍學生、畢業生等群體,校心理中心和各二級學院要加強溝通,積極工作,充分發揮二級學院心理健康工作站作用,發揮朋輩心理輔導與輻射作用,對湖北籍學生、畢業生開展積極心理健康教育,對情緒或心理波動較大的學生做好心理疏導;發揮班級心理委員和宿舍心理信息員作用,及時發現和干預危機學生,針對重點或危機學生,及時開展心理咨詢、團體輔導和危機干預。

              (三)開展網絡專題推送,加強疫情心理防護知識宣傳。

              在前期“共抗疫情、愛國力行”主題宣傳教育和網絡文化成果征集基礎上,通過微信公眾號、QQ群、微信群等相關網絡媒體進行專題推送和集中展示。同時,有計劃地推送國內權威部門心理防護知識、科普文章及學校發布的抗疫知識;在全體學生中開展疫情衛生和安全等教育,引導廣大學生樹立科學的健康觀;組織開展疫情防護方法與技能的學習,積極引導廣大學生正確認識疫情帶來的心理波動和情緒變化,提高心理自我調節能力。在此基礎上,建立常態化網絡推送機制,定期推送給不同的受體。

              (四)暢通心理援助渠道,做好心理咨詢服務。繼續面向全體師生開通電話咨詢、郵箱咨詢,針對此次疫情開展專項心理咨詢服務。堅持工作日時間咨詢室值班和24小時熱線電話服務。密切關注從疫區返回或因疫情出現心理問題的學生,做好跟蹤回訪,根據不同情況做好心理支持服務,減輕疫情可能造成的心理傷害。學生返校后按班級組織一次集體心理疏導,召開一次專題心理班會。

              (五)及時啟動心理危機干預機制。根據《河南科技學院大學生危機干預實施辦法》,一旦出現疫情所致學生心理危機事件,即刻進行危機干預。相關職能部門和學生所在學院要快速反應,果斷處置,認真履行危機干預工作職責,及時有效處置疫情危機事件。

              (六)落實疫情心理健康報告制度。堅持學校、學院、班級、宿舍四級疫情心理防護和干預工作網絡機制,通過報告制度,及時跟進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有針對性的做好心理疏導和危機干預工作;各學院要加強對既往心理健康狀況調查和排查結果中重點關注學生跟蹤,了解學生的身心狀態,提供針對性心理服務;對既往有過心理障礙或精神疾病史的學生,加強與家長溝通聯系,及時跟進治療和康復情況;對支持系統欠缺、人際關系緊張的學生重點關注,密切關注在校學習生活情況,指導他們與家人同學進行有效的溝通和相處,幫助他們進行自我調節。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方案 篇22

              為及時疏導、有效干預學生心理危機,減少或避免因心理問題而引發的傷害事件,及時、有效、穩妥地處置校內可能發生的各種心理危機事件,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特制定本預案。

              一、校園心理危機

              校園心理危機是指在學校校園生活范圍內,由于各種突發的、重大的危機事件所引起的校園成員心理嚴重失衡狀態。

              二、工作原則

              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應遵循以下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組織健全,職責明確;預防為先,教育普及;預警及時,重點突出;干預到位,專業科學;支持系統,家校結合。

              三、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的工作體系

              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在學校統一領導下,各個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分工負責,才能取得實效。結合學校實際,建立如下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體系:

              (一)一級預警和干預

              成立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領導小組。

              組長:喬輝杰徐志強

              副組長:張美英、胡丹英

              成員:朱乃器、鐘茜、馬紅華、劉紅英、王正輝、楊國歡、顧引娣、班主任。

              工作職責:把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融入學校處置突發性事件工作體系中,全面指導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的實施,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得以順利開展;對于突發心理危機事件進行處理、負責審定心理危機干預預案、定期聽取下級的匯報、決定向有關醫療機構轉介學生。

              (二)二級預警和干預

              組長:胡丹英

              成員:劉紅英、王正輝、楊國歡、顧引娣、班主任。

              主要職責:指導與部署學校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結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積極開展學生心理危機救助工作。排摸和掌握有關信息,及時向校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報告較嚴重的心理危機事件,并根據校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領導小組的意見,開展心理評估和干預等工作。

              二級預警和干預工作小組要建立以班主任為主體的信息網絡,及時了解學生的學習、生活、思想及心理狀況。在發現或得知學生有異常心理或行為表現時,要盡快安排專(兼)職心理老師了解相關情況,采取必要的看護措施和妥善的援助措施,以緩解和消除學生心理問題,防止發生意外事件。對較嚴重的心理危機事件,要在第一時間報告,以啟動本預案。

              (三)三級預警和干預

              成員: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學生心理委員。

              心理老師對班主任、任課教師及學生中的心理委員定期進行心理危機干預的常識性培訓。以便在遇到問題的情況下能夠采取正確的方法進行通報、干預、轉介。各班級設心理委員1名,主要職責是在班集體中進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衛生知識宣傳,提供心理輔導服務,及時掌握和報告學生異常心理信息。

              四、心理危機事件分級和危機報告

              根據心理危機事件可能導致后果的嚴重程度將心理危機事件分為重大事件、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三級。

              (一)重大心理危機事件

              發生自殺或自殺未遂事件。精神病人處于急性發作期,自傷或傷人行為正在發生。

              (二)較大心理危機事件

              1、生活學習中遭遇突然打擊,如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親人死亡;父母的離異;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機(性傷害;性暴力;意外懷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災害;校園暴力;車禍等其他突發事件),并伴有強烈的情緒和行為反應。

              2、患有嚴重心理疾病,并已經專家確診的學生,如患有抑郁癥、恐怖癥、強迫癥、癔癥、焦慮癥、精神分裂癥、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學生。

              (三)一般心理危機事件

              1、在心理健康測評中篩查出來的有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際關系失調等導致的心理或行為異常。

              3、因學習困難、經濟困難、適應困難、等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

              4、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困擾的學生,如自殺或他殺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學生等。

              (四)危機報告

              1、發現有較大或一般心理危機事件,相關二級預警和干預工作小組及時以電話的形式上報校心理輔導室,并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學校心理咨詢室報告。

              2、當有重大心理危機事件發生時,各相關人員應立即向學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領導機構報告。

              五、危機干預措施

              (一)對有嚴重心理障礙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出現嚴重心理障礙的學生,學校須報告心理咨詢室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評估或到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會診。

              2、經評估認為該學生可以在學校邊學習邊治療的,學校須指定專人密切注意該生情況,加強管理,及時提供心理輔導,必要時請精神衛生專家會診治療,家長并要簽訂協議書。

              3、經評估認為該學生回家休養并配合藥物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學校必須派專人監護,確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學生家長將其帶回家休養治療。

              4、評估認為該學生住院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學校必須及時通知該生家長將其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

              (二)對有自殺傾向的學生的干預措施

              一旦發現或知曉某生有自殺意念,即該生近期有實施自殺的想法和念頭,學校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將該生轉移到安全環境,并成立監護小組對該生實行24小時全程監護,確保該生人身安全,同時通知家長到校。

              2、報告心理咨詢室,對該生的心理狀況進行評估或請專家會診,并提供書面意見。

              3、經評估認為該生住院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學校應立即通知家長將該生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

              4、經評估認為該生回家休養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學校應立即通知家長將該生帶回家休養治療。

              (三)對實施自殺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剛實施自殺行為的學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醫療機構實施緊急救治。

              2、及時保護、勘查、處理現場,防止事態擴散和對其他學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協調有關部門對事件調查取證。

              3、對于自殺未遂的學生,經相關部門或專家評估,如住院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通知其家長將該生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如回家休息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在其病情穩定后由家長將其帶回家休養治療。

              4、正確應對新聞媒體,學校應有專門對外發布信息的人員(一般是辦公室主任),防止不恰當報道引發負面影響。

              5、學校應及時對本校師生通報情況,在同專(兼)職心理老師商討或專家的指導下組織老師對相關人員進行及時的`心理疏導。

              (四)對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于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的學生,由相關部門立即采取相應措施,保護雙方當事人安全。

              2、學校須報告心理咨詢室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評估或請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會診。學校根據評估意見進行后續處理。

              (五)危機干預后期措施

              1、學生因心理問題住院治療或休學再申請復學時,應向學校提供相關治療的病歷證明,經心理咨詢室、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領導小組評估確已康復后,必要的情況下并簽訂協議后,可辦理復學手續。

              2、學生因心理問題休學后復學時,學校咨詢室和班主任應對其定期進行心理訪談,了解其思想、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

              3、對于有自殺未遂史的復學學生(有自殺未遂史的人屬于自殺高危人群),心理專(兼)職老師進行定期心理訪談及風險評估,密切監護,及時了解其學習、生活和思想狀況,并同家長簽訂協議,確保該生人身安全。

              六、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的注意事項

              (一)在開展心理危機干預與自殺預防工作時,應堅持保密原則,不得隨意透露學生的相關信息,并盡可能在自然的環境中實施干預。

              (二)對社會功能嚴重受損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學生,不得在學生宿舍里實行監護,避免監護不當造成危害,以確保該生安全。

              (三)在與家長聯系過程中,應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記錄,并妥善保存。

              (四)干預措施中涉及到學生需要休學接受治療的,按《朱行中學中學學生管理條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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