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精選33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1
根據《xxx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保障工業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方案》(武工信發〔20xx〕195號)文件精神,xxx縣工信局高度重視,立即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安排專人組織力量,開展保障工業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現將具體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全縣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基本情況
全縣30戶規模企業中,正常生產21戶,開工率70%(金牧偉業公司已于7月5日復產)。另9戶企業中,停產企業8戶(其中:供熱公司、雪峰源公司2戶為季節性生產企業;聚欣硅業公司因租賃合同到期,正在進行交接事宜,計劃8月下旬恢復生產;長興公司生產線停產,以貿易形勢經營企業;創高公司臨時停產檢修設備;道明公司、華藏新型研磨公司、富通公司3戶企業受環保因素影響,目前正在進行技術改造。),撤資注銷1戶(即凱源絨毛制品有限公司)。
二、具體工作開展情況
1.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武工信發〔20xx〕195號文件要求,xxx縣工信局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解決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性,高度重視,精心按排,成立了xxx縣工信局保障工業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負責專項檢查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
2.廣泛宣傳,營建良好氛圍。xxx縣工信局保障工業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赴全縣規上生產企業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意義,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知識,督促企業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提高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3.把握重點,加大治理力度。工信局工信局保障工業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行動,以規上生產企業為重點,建立了重點企業穩控臺賬、發放填寫了工信系統保障工業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自查表和工信系統保障工業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現場檢查登記表,及時跟蹤掌握欠薪隱患。專項檢查期間,21戶生產企業按時發放農民工工資,無拖欠農民工工資、非法用工等違法行為,并設立了農民工權益告知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xxx縣工信局將建立保障工業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監督檢查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大保障工信系統保障工業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力度,加強對用人工業項目、工業企業的'監管,建立常態化檢查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切實有效維護全縣社會穩定。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2
根據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通知》(北政辦〔xx〕113號)通知精神,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積極貫徹落實文件精神,由局領導一把手親自抓,安排專人督促四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和各施工企業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通過自查自糾,摸清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基本情況,現將近期建筑行業清欠工作匯報如下:
一、加強監管,積極發揮職能作用
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高度重視農民工維權工作,全年由局領導帶隊,先后開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綜合執法檢查和專項檢查,每次檢查在認真排查隱患,狠抓工程質量安全工作的同時,在施工現場重點排查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及農民工住宿條件、飲食衛生狀況。通過檢查我州建筑行業全年未發現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同時為發揮好職能作用,在建設單位辦理施工許可證時,將施工企業提供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證明材料做為發放施工許可證的必備要件之一,做到從源頭上遏制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的發生。
二、認真安排,迅速開展專項行動
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通知》要求,為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安定,對州屬7家施工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工資支付、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等情況進行自查,做到了不漏一戶,不留死角,情況清楚,底數明確。經自查,我州被檢查7家州屬企業用人情況涉及職工人數為3055人,其中農民工數2515人,簽訂合同人數為2860人(農民工勞動合同)。截至12月底7家州屬企業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被檢查的省級及省外建筑企業57家,其中西海鎮建筑工地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涉案企業3家,拖欠農民工工資36萬元,經過協調已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24萬元。浙江鼎天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11余萬元,經過我局積極協調,該施工單位與州勞動協商達成協議,于1月20日將拖欠農民工工資4萬元轉入州勞動賬戶發放。剩余6萬多元因雙方存在勞動爭議,農民工沒有有效證據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因此已移交公安機關處理。門源縣共檢查用人單位10家,涉及農民工800余人,其中存在拖欠工資用工單位3戶,涉及農民工160余人拖欠金額413萬元;分別為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區集中供熱項目施工單位和青海華偉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建設的東城嘉苑。通過多次協調,目前,已責令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區集中供熱項目施工單位全部發清農民工工資220萬元,因開發商逃匿,東城嘉苑拖欠農民工工資事項已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祁連縣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在建工程項目單位12家,涉及職工人數1200人,其中農民工1000人,涉及金額192萬元(全部為拖欠農民工);責令12家項目工程單位補發農民工工資192萬余元。剛察縣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涉案企業36家,涉案人數2247人,拖欠農民工工資2581.6萬元,追討發放拖欠農民工工資2581.6萬元。海晏縣檢查在建工程項目43個,通過檢查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在建工程項目單位3家,涉農民工40多人,涉及金額20余萬元,責令3家施工單位補發農民工工資20余萬元。
三、大力宣傳,營造氛圍
組織人員深入施工現場開展法律法規宣傳6次,并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向廣大施工人員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以及《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知識,提高項目單位和勞動者特別是廣大農民工的法律意識,促使項目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幫助農民工學法、懂法,使其在權益受到侵害時,能通過正確方式和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營造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期間共散發宣傳資料11000余份,現場咨詢1200余人次,懸掛橫幅4幅,張貼宣傳標語40條,現場接受咨詢60次,接受咨詢人數1400人,有效地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
四、堅持清欠工作常抓不懈
發揮職能作用,建立維權工作長效機制。為了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明確責任,建筑企業負責依法做好本企業農民工的維權工作,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通過發放施工許可證等工作督促各施工企業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并將建筑行業按時足額發放民工工資工作作為每年整頓及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重要內容加大對建筑施工企業的監管力度,從源頭上杜絕拖欠工資現象發生。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加強聯系,建立聯動機制,加強全程監控,對問題企業進行跟蹤調查,及時處理各種違法違規行為。把解決好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使我州建筑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為構建和諧海北做出應有貢獻。
五、存在的問題
1、在檢查和清理中發現,施工企業疏于管理,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大部分建筑企業均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無正規工資表,在發生勞動爭議的時候,沒有相應的工資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致使勞動者自身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
2、企業和勞動者的勞動法制意識和觀念仍然十分淡薄,企業和管理人員對勞動法的內容了解較少,職工對勞動法的內容了解也很少,不知道這個法律賦予自己多少權利與義務,導致解決農民工工資存在一定的難度。
3、農民工的維權意識淡薄,有相當數量的項目單位或勞動者存在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導致發生糾紛以后難以維權。
六、下一步清欠工作思路
1、進一步規范建設市場秩序,由清欠轉為治欠。嚴厲打擊出借資質、違法分包的行為。對未取得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的工程,一律依法強制停止違法建設。
2、建立完善建筑企業誠信體系檔案,對存在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筑業企業,一律打入黑名單,招標辦等部門暫停或取消其參加招投標活動的資格。
3、進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宣傳力度,加大對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的監管力度,提高項目單位和廣大農民工的法律意識。充分利用媒體大力宣傳清欠工作,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開展的社會輿論氛圍。
總之,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一直是各級政府和全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解決好農民工工資發放問題,事關農民工切身利益和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今后我們將繼續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實長效管理機制,堅持清理與防范并重,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從源頭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項目發生新的拖欠,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做出應有的貢獻。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3
根據《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現將我局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自查匯報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
我局認真貫徹落實《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充分認識解決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性,積極預防和處置突發性和群體性的事件,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由我局主要領導組織召開專題會議,下屬7個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參加會議,傳達會議精神。
二、工作具體措施
為了能讓農民工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我局在工程施工、劃撥款時采取了如下措施:
1、成立了農民工工資落實小組,專門調查、協調、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糾紛等問題;設立了綠色通道及意見箱,農民工有意見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訴。
2、用工單位與我局下屬單位簽訂不拖欠農民工資的承認書,承認絕不出現施工單位拖欠民工工資現象;敦促用工單位開設專門賬戶專人專管,保證工程款的專款專用;采取“舉證責任倒置”辦法,即由用工單位舉證,用人單位拿不出工資發放證據視為欠薪。
3、規范施工單位用工和工資支付行為,推進勞動合同制實施,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依法訂立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4、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定期(在節假日結點實行日報,平時實行周報)向勞動保障部門報送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每次劃撥工程進度款后,我局安排專人通過電話或者到施工現場,通過與農民工現場交流,了解民工工資的發放情況;每次劃撥工程進度款時,由施工單位提交蓋鮮章的民工工資資金流向證明;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由施工單位發布竣工公告,且在15日內無民工工資、機械材料等糾紛,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金預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單位繳納的.保證金中預留一定數額作為民工工資保證金,以保證農民工工資不因單位資金狀況被拖欠。
6、建立聘請的短期流動農民工相關記錄臺賬,我局下屬單位如區園管處,根據農民工動態臺賬由單位財務科現場發放農民工工資,不經過中間流程,確保了工資能夠按時、足額發放到每位農民工手中。
通過以上措施,我局未發生一起拖欠工程項目民工工資情況。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步工作打算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拖欠民工工資作為首要工作來抓。在處理過程中,對拒不支付民工工資的項目部,暫停支付項目工程款并將其企業列入黑名單,以后不得參與市政相關項目的招投標,保證農民工能按時拿到工資,維護社會的穩定。及時了解企業農民工資的支付情況,做好預防工作,同時,要求勞務企業及時準確地上報項目負責人及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做好記錄,一旦發現有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能夠及時聯系,便于調查處理。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4
12月下旬,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指導下,鎮黨委政府對春節期間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部署,早謀劃、快出拳,及時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成立了以鎮長為組長的專門工作組;提前召開了全鎮專題工作會議,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江家店鎮元旦、春節期間共發生農民工討薪案件二件,涉及人數近800余人,金額達1330萬元。在區政府和區直相關單位的大力支持下,通過全鎮相關職能單位同心協作,于春節前使這兩起案件全部得到穩妥處理,討薪農民工過上了一個安寧祥和的羊年春節。
一、安徽翔鷹花炮廠欠薪事件
按照省相關文件要求,我鎮的花炮企業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全部關停。由于花炮企業是我鎮的支柱產業,企業生產經營規模大,用工人數眾多,按照企業往年支付工資慣例,大多數工人都是在農歷春節前結清全年工資。
在接到上級關停文件的同時,鎮黨委政府認真謀劃,成立三個工作組,對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逐個排查,分步驟逐項開展工作。首先對企業工人集中宣傳國家相關政策和文件精神,讓他們了解關停花炮企業的目的和意義。其次對所有工人進行登記界定,了解企業職工數和欠薪總額。在掌握大體數額的同時,主動與裕安區勞動大隊匯報、溝通情況,在大隊的指導下按照法律程序多方面做工作。
1.對企業法人宣傳政策,讓其明確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和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應負的法律責任,督促企業理清工人工資和往來債務之間的區別。
2.積極幫助企業爭取政府支持,多方籌措資金用于專項兌付工人工資。
3.對每天來詢問的工人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說明工作,介紹每個工作步驟和工作進度,盡可能取得工人的理解、信賴和支持。
在區政府和區直各部門的幫助協調下,翔鷹花炮廠在農歷二十三號前發放工人工資800萬元,涉及人數600人,下欠約100萬元工資與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承諾于5月1日前兌付。
二、新溝平塘小區二期欠薪事件
平塘小區二期工程建筑面積約19000平方米,總造價1600余萬元,于6月開工建設。發包方:新溝民族村新農村建設理事會,承包方:安徽天裕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實際為羅杰、朱玉國等4人)。合同約定:13-15號3棟樓7400平方米為甲方(發包方)代建,價格850元/平方米,18-20號3棟樓116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方)自建自賣;本工程采取全墊資,要求竣工時間為12月31日。
由于承建方經濟實力不足,致使工程一再延期沒能按時全面交付使用。底已發生欠薪事件,鎮政府已直付農民工資145萬元,截止事發前,鎮財政通過三資專戶累計為其墊付資金518萬元。
xx年底,部分班組長到鎮反映該工地再次欠薪,且有惡意欠薪嫌疑,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以黨委副書記為組長的協調組,全程跟蹤協調處理欠薪事件:
1.組織專人,全面登記核實欠薪情況,累計欠薪430余萬元,涉及近200名農民工。
2.向農民工解釋事件原委,做好勸導工作;
3.抓住外出人員返鄉過年機遇,會同新溝村兩委、承包方制定優惠政策,發布公告,鼓勵預購房戶提前交款結算,同時積極賣房,籌集資金;
4.召開協調會議,明確事件解決途徑:一是承包方作為欠薪主體,需積極籌措資金,兌付農民工資;二是新溝村積極組織賣房、結算,籌集資金;三是鎮財政預借部分資金;
5.向區相關領導和部門匯報,做好應急預案。
至2月17日,在區勞動大隊、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積極協助下,本次欠薪事件得到基本處理,欠薪民工滿意,結果如下:
1.承包方承擔350萬元,其中年內兌付100萬元,下欠250萬元承諾于端午節前兌付到位;
2.新溝村通過售房籌集資金40萬元;
3.鎮財政預借40萬。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5
根據伊寧縣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經主任會議研究決定,10月12日由我帶領人社局主要負責人和教科文衛委、農牧委以及幾名人大代表組成檢查組,分別對伊佳民族服飾有限公司、新特藥業有限公司物流一期建設項目、伊寧縣服裝家紡產業園,采取實地察看、召開座談會、聽取工作匯報、查閱資料等方式,就縣人民政府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情況進行了檢查。現將我縣人民政府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一、基本情況
我縣共有工程建設施工項目74個,其中新開工建設項目41個。1-9月收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317.94萬元。1-9月受理投訴案件60起,結案59起,其中建筑領域工資拖欠案50起。涉及勞動者人數1032人,追回拖欠勞動者工資978萬元。有效規范和促進了全縣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但調研中發現,我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方面任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和不足。
二、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企業用工管理和行為不規范。調研過程中發現,用人單位或企業未與工人簽訂合同,相當一部分是口頭約定或者一般的協議,一旦發生糾紛,務工人員拿不出維護自己權益的有效證據,致使權益受到損害。
(二)員工用法律手段自我保護的意識淡薄。在勞動關系主體中,勞資雙方是平等的參與者,但實際上勞動者明顯處于弱者的地位,加上多數職工不學法、不懂法,致使絕大部分勞動者當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時,不懂、也不敢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這從另一方面助長了一些企業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的行為。
(三)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主觀或客觀等原因,生產、經營不正常,資金周轉困難,造成企業停產、半停產,發生虧損,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職工支付工資的義務,確實沒有能力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這是企業拖欠職工工資的主要原因。
(四)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沒有得到有效保障。調研中發現,部分企業沒有按照《勞動法》繳納三金、五金,虧待員工工資現象任然存在。
三、幾點建議
(一)通過依法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健全勞動關系調整制度,規范企業的用工行為。要堵塞漏洞,就應健全勞動合同制度,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在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時,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包括勞動報酬、工資支付、違犯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的.有關條款。這樣才能為員工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提供書面依據,一旦發生勞動爭議,便于及時解決。
(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法律意識。要廣泛宣傳,重點解決拖農民工工資問題,這關系到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要深入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增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守法和維權的自覺性。要逐步提高農民工的自我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增強農民工的維權信心。媒體應多向其宣傳維權知識、方法、程序,加強勞動法的宣傳等,使其人人皆知。農民工對企業拖欠行為要及時投訴、舉報;新聞媒體要采取多種形式,對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以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好的典型及時曝光和宣傳,增強新聞輿論監督力度。
(三)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工資是勞動者維持家庭生活的直接收入來源,關系到每個勞動者的切身利益。勞動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加大執法力度,發現企業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的,不僅要求企業依法補發,還要給予職工經濟補償,并進行經濟處罰。只有讓經營者感到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的行為不僅不會有利可圖,而且會得不償失時,用人單位才有可能自覺地遵守《勞動法》及其配套規章的有關規定,主動地按時足額發放員工工資。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6
20xx年12月下旬,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指導下,鎮黨委政府對春節期間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部署,早謀劃、快出拳,及時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成立了以鎮長為組長的專門工作組;提前召開了全鎮專題工作會議,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江家店鎮20xx年元旦、春節期間共發生農民工討薪案件二件,涉及人數近800余人,金額達1330萬元。在區政府和區直相關單位的大力支持下,通過全鎮相關職能單位同心協作,于春節前使這兩起案件全部得到穩妥處理,討薪農民工過上了一個安寧祥和的羊年春節。
一、安徽翔鷹花炮廠欠薪事件
按照省相關文件要求,我鎮的花炮企業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全部關停。由于花炮企業是我鎮的支柱產業,企業生產經營規模大,用工人數眾多,按照企業往年支付工資慣例,大多數工人都是在農歷春節前結清全年工資。
在接到上級關停文件的同時,鎮黨委政府認真謀劃,成立三個工作組,對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逐個排查,分步驟逐項開展工作。首先對企業工人集中宣傳國家相關政策和文件精神,讓他們了解關停花炮企業的目的和意義。其次對所有工人進行登記界定,了解企業職工數和欠薪總額。在掌握大體數額的同時,主動與裕安區勞動監察 大隊匯報、溝通情況,在監察 大隊的指導下按照法律程序多方面做工作。
1.對企業法人宣傳政策,讓其明確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和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應負的法律責任,督促企業理清工人工資和往來債務之間的區別。
2.積極幫助企業爭取政府支持,多方籌措資金用于專項兌付工人工資。
3.對每天來詢問的工人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說明工作,介紹每個工作步驟和工作進度,盡可能取得工人的理解、信賴和支持。
在區政府和區直各部門的幫助協調下,翔鷹花炮廠在農歷二十三號前發放工人工資800萬元,涉及人數600人,下欠約100萬元工資與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承諾于20xx年5月1日前兌付。
二、新溝平塘小區二期欠薪事件
平塘小區二期工程建筑面積約19000平方米,總造價1600余萬元,于20xx年6月開工建設。發包方:新溝民族村新農村建設理事會,承包方:安徽天裕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實際為羅杰、朱玉國等4人)。合同約定:13-15號3棟樓7400平方米為甲方(發包方)代建,價格850元/平方米,18-20號3棟樓116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方)自建自賣;本工程采取全墊資,要求竣工時間為20xx年12月31日。
由于承建方經濟實力不足,致使工程一再延期沒能按時全面交付使用。20xx年底已發生欠薪事件,鎮政府已直付農民工資145萬元,截止事發前,鎮財政通過三資專戶累計為其墊付資金518萬元。
20xx年底,部分班組長到鎮反映該工地再次欠薪,且有惡意欠薪嫌疑,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以黨委副書記為組長的協調組,全程跟蹤協調處理欠薪事件:
1.組織專人,全面登記核實欠薪情況,累計欠薪430余萬元,涉及近200名農民工。
2.向農民工解釋事件原委,做好勸導工作;
3.抓住外出人員返鄉過年機遇,會同新溝村兩委、承包方制定優惠政策,發布公告,鼓勵預購房戶提前交款結算,同時積極賣房,籌集資金;
4.召開協調會議,明確事件解決途徑:一是承包方作為欠薪主體,需積極籌措資金,兌付農民工資;二是新溝村積極組織賣房、結算,籌集資金;三是鎮財政預借部分資金;
5.向區相關領導和部門匯報,做好應急預案。
至20xx年2月17日,在區勞動監察 大隊、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積極協助下,本次欠薪事件得到基本處理,欠薪民工滿意,結果如下:
1.承包方承擔350萬元,其中年內兌付100萬元,下欠250萬元承諾于20xx年端午節前兌付到位;
2.新溝村通過售房籌集資金40萬元;
3.鎮財政預借40萬。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7
為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農民工拿到工資,順利返鄉過年。針對近年來農民工維權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趨勢,欠薪問題呈體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體性特點,清欠工作十分艱巨,克扣、拖欠農民工工資以至欠薪逃匿等行為,不僅直接損害了勞動者的生存權益,而且惡化了經濟環境,影響社會穩定,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極大隱患。現將我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清欠情況工作作以下簡要總結。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機構、加強領導、明確職責。縣委、縣政府十分重視用人單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根據省、州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安排并成立清欠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有計劃,有步驟的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為確保20xx年春節前將拖欠工資清理完畢,在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自查、專項監督檢查中各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求真務實查清、查實了本行業、本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額、人數、制定了清欠計劃和清欠措施。為防止專項檢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實行投訴、舉報制度,縣清欠領導小組設立并公布了舉報、投訴電話。
(二)督促落實工資保障金制度,加強源頭管理。我縣在工程建設領域逐步推行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在發放項目工程施工許可證之前,要求承建企業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為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的發生提供保障。20xx年,全縣有6個施工項目共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74萬元,繳納保證金的用工單位無一出現工資拖欠問題。
(三)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強化用工管理。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勞動用工依法管理機制,要求建設單位在用工過程中,必須依照合同法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實名制管理,建立職工名冊、考情記錄、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發放工資。20xx年,全縣規模以上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為97.3%、小企業及其他用工單位簽訂率為85.9%,全縣各類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人數達到5057人。
(四)加大勞動執法檢查力度,維護市場秩序。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大隊深入企業和施工單位,對各用工單位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工資的發放情況開展執法檢查活動,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用工單位限期整改,為維護正常的勞動市場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結合執法檢查,在用工企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勞動者當中深入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和勞動維權知識,做到了檢查、整改、教育相結合,使企業和勞動者依法履行職責、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得到不斷增強。
(五)依法處理拖欠工資案件,保障合法權益。經過近期農民工工資拖欠情況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縣各用人單位欠薪情況。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我們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20xx年截止1月4日海晏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大隊共接待來信、來電、來訪195人次。共受理投訴、舉報案件28起,經調查立案22起。已結案17起,追發涉案金額133.2萬元,涉及農民工295人。正在調查取證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額40.1萬元(涉案金額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較為復雜正在立案調查取證予以處置),涉及農民工56人。20xx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額22.34萬元,涉及農民工39人。建議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的1起,涉案金額38.6萬元,涉及農民工12人。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是拖欠數額呈逐年增強趨勢。由于開發建設步伐加快,項目建設數量和資金規模迅速增長,導致清欠工資案件數量和拖欠金額呈逐年增強趨勢。二是群體性討薪所占比例增高。基礎設施建設領域5人以上集體討薪、越級上訪案件呈上升趨勢。三是處理欠薪案件的難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規范,拖欠農民工工資、工資結算爭議和欠薪逃匿等現象仍然比較突出,且存在案件處理難度大。四是用工單位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由于工程建設單位帶資墊資、轉包分包、隨意用工等現象多發,不能有效承擔起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責任,加之大部分農民工知識水平較低,法律意識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勞動關系及報酬方面的相關證據,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難以提供有效證據依法維權,往往只是憑自己的蠻道理維護自己的權益。五是工資支付制度不規范。用工單位在支付農民工工資時通常是先支付給包工頭,然后再由包工頭發放到農民工手中,不能及時掌握工資發放情況,如遇包工頭攜款逃匿的情況,極易發生拖欠案件。六是勞動監察力量薄弱。人員不足和辦案裝備不足問題依然比較突出。
三、對強化農民工工資保障的建議
一是嚴格執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建立農民工工資協作制度,將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作為項目開工和驗收時的必要條件,項目主管單位在核實保證金已繳付到位后,才能辦理開工許可證等相關手續。同時,要把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相關內容列入項目建設合同條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嚴格執行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對改、擴建在內的施工項目,施工單位要及時在縣勞動保障監察 大隊進行備案,并將施工隊備案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項目開工和竣工驗收的一項重要內容和程序。三是實行督查部門對項目單位的定期督辦制度。將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為地區重點解決的問題之一,列入各級黨委、政府督查部門督辦的重點內容,實行掛牌督辦。同時,將該工作納入各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范圍,與干部績效考核相掛鉤。四是實行項目的動態管理制度。項目主管單位要加強項目管理,保證項目規范建設,杜絕工程中的層層轉包等現象發生。如發現糾紛矛頭應及時和相關部門溝通協調,主動、及時、全力地予以解決。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8
一、高度重視,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
我局歷來高度重視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多次發文要求各縣(區)水務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明確各縣(區)水務局為本縣(區)水利建設項目包保責任單位,要求一把手作為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認真組織研究分析本地區農民工工資拖欠的突出問題,明確牽頭協調和處理解決的責任人,限定解決時限,限定兌付期限,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問題得到及時妥善處理,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要求各縣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以便接受群眾監督。
二、迅速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
根據《妥善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上訪問題的'通知》(保辦電〔20xx〕9號)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統中認真開展了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專項檢查活動,以《切實做好春節期間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緊急通知》(保水電〔20xx〕2號)文件,專門對該項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縣區水利系統均已完成了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專項檢查。各縣區對本區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數、掌握情況,積極開展協調解決工作。對項目各施工企業、勞務隊伍的用工情況、簽訂協議情況、農民工工資結算、支付情況進行了認真排查,通過排查,進一步核實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開通了拖欠民工工資投訴舉報電話號碼,在各標段、各工地進行公布,認真調查核實每一起投訴和舉報,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解決一起。要求各縣區要按照合同約定,加強工程驗收和計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結算支付進度,加強對施工單位財務監管力度,督促及時清算支付材料款、設備租憑費、農民工工資等費用。
三、建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要求各縣區對施工單位可能出現無法及時償還欠款或不能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采取約談其項目經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責令其限期解決拖欠工資、費用等問題;對于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企業,在招標過程中要按照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規則的要求,在其信用評價得分中扣除相應分數;對于惡意拖欠、引發重復上訪、拖欠情節嚴重的施工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其給予信用評價降級,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設市場從業單位黑名單。以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懲處力度,落實責任,建立水利系統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為了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和諧社會,促進水利事業的發展,我局將繼續加大監督力度,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
(一)建立長效機制,以專項檢查活動為契機,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和諧的勞動關系,防止非正常上訪事件的發生。
(二)提高認識,加大落實力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專項檢查工作的落實力度。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9
根據x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xxx縣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要求,園區管委會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安排企業辦、規劃建設辦,對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工作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近年來,上游工業園區管委會始終將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縣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有關政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機制,全力予以抓緊抓實抓好,有效杜絕了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了工業園和諧穩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
工業園管委會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將其作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親自抓、嚴格管,在園區經濟工作會議、信訪維穩工作會議等會議上多次安排部署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相關工作。
20xx年,工業園管委會建立了轄區企業欠薪工作臺賬,每月底更新一次數據,每季度由分管勞動保障的領導組織企業辦、規建辦工作人員對轄區內企業和建筑單位例行檢查,涉及勞動用工企業119戶(其中:建筑企業8戶),涉及農民工2000人,未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集訪、鬧訪問題。對存在欠薪行為的20戶用人單位,約見企業主要負責人,并下發整改通知單,及時糾正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開展對用人單位落實勞動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專項行動,全年新簽補簽勞動合同350余人,被檢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6%以上。糾紛信息4起。
(三)妥善處理欠薪引發的上訪事件和過激討薪事件。
工業園管委會和縣勞動監察部門、信訪部門緊密配合,迅速行動,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妥善處置了喜亞藥業、渝澳紡織、鑫威門業、鵬飛紡織、林皓門業、百皇門業、永明紡織等拖欠員工工資引發的30余起上訪事件,追償農民工工資800余萬元。
(四)加強制度建設,構建長效機制。
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管理。進一步修訂完善了《xxx縣上游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勞動保障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企業辦和規建辦設立了值班電話,接受電話投訴舉報和突發事件應急指令,有效預防和合理處置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維護了社會大局穩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訪30余批2000余人次,處理群體性應急事件12起。
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社會轉型發展中的頑疾,社會牽涉面廣、治理難度大,盡管我區采取了多種辦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難和問題:一是上游工業園區由于編制限制,無專職人員搞勞動保障工作,勞動保障工作長期處于被動狀態,勞動保障應急事件處置、群體性的事件應急值守、日常檢查和專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響。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移交難。由于“公檢法”部門認識上的差距和個別法規政策規定的不一致,造成園區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辦理困難重重。三是由于園區企業經營規模普遍較小,部分企業經營慘淡,企業管理層受文化因素、經濟實力限制,缺乏對法律法規的敬畏,法律紅線意識淡薄,欠薪事件時有發生,經調解后,常常不能兌現承諾。
建議增加勞動保障編制,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組織機構;對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公檢法”應協調配合,抓住一二個典型案件從重從快處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發生;加強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法制教育,強化法制意識,進一步推進勞動保障工作法制化。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10
為切實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保證不拖欠農民工工資,20xx年通州建總集團有限公司虎丘D地塊定銷房二標段項目部(以下稱項目部),把農民工工資支付作為今年的工作重點之一,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文件精神,并結合項目部實際情況,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工作力度。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項目部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性,認真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文件精神,高度重視。為切實抓好落實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總經理任組長,項目部工程管理部、勞務管理部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為成員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協調領導小組,負責對項目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進行統一安排部署,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
二、完善制度、加強責任落實。
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文件的基礎上,項目部對農民工工資支付和清欠工作進行詳細規定,確定了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和清欠責任,“誰主管,誰處理,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了項目負責人承擔管轄范圍內農民工工資支付和清欠工作。確保不發生因討薪而引起的惡性案件,確保不發生群體性堵門、堵路事件。
三、注重平時,加強法律法規宣傳,打好基礎。
在項目部所屬工程上,利用農民工學校平臺,大力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提高勞務管理者以及農民工法律意識,引導所屬項目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引導農民工樹立正確的維權意識。
四、嚴格落實制度,建立民工資支付工作的長效機制。
項目部所屬項目嚴格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文件精神。
1、簽訂勞動合同。
嚴格按照項目部制度要求,在農民工進場前,項目所屬勞務分包單位跟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各自權利和義務,減少不必要的糾紛,切實保護農民工的正當權利。并將勞動合同在項目部進行備案。對項目部自己雇傭的農民工,要求與項目部簽訂勞動合同。
2、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及打卡考勤制度。
項目部安裝考勤設備,建立電子臺賬并進行動態管理。在人員進場時,建立花名冊并為其員工辦理實名制每日上下班刷臉進出施工區域,并根據刷卡情況建立電子臺賬,進行動態管理。采集員工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碼、籍貫、家庭地址、文化程度、教育培訓、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為記錄等信息;對進場員工進行普法教育培訓及安全教育培訓,并進行考核,在施工過程中按規定進行交底。
3、農民工工作支付情況上墻公布。
在項目部上,要求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每月上墻公布,并公布項目部監督電話,避免管理者克扣、挪用農民工工資的情況發生。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11
為了響應《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關于對xx年春節前農民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的通知》。我部對在場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了自查自糾活動,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利益。
一、加強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機構,成立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領導小組;
(二)領導小組職責
1、計劃部定期對現場農民工進行人數清點,根據現場農民工提供的身份證對其進行動態臺賬管理。并對現場農民工開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農民工的自我保護意識。預防包工頭以變相手段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
2、定期在農民工中進行回訪、調查,徹底杜絕包工頭變相克扣、拖欠、套取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3、財務部儲備用于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專項資金,用于對特殊情況的處理。
二、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自查自糾活動
1、全面調查摸底。通過不同的方式對現場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在廣大群眾中征求農民工工資支付的更為有效、健全的實施方法。
2、查找突出問題。深入查找問題,擬出治理工作中需重點解決的'問題清單,明確整改方向。重點查找工程建設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原因。
三、農民工工資發放自查情況
我項目部落實了現場每位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的自查工作,未發現有拖欠工資的情況,由于人員流動較大的客觀因素,部分人員來到我工地不到一個月即離開,但我部手續明確,均有領取工資的記錄,長期在本工程工作的.農民工均已領取工資。
臨近年關,我部非常重視農民工工資發放的工作,我部一定按照要求做好此項工作,確保無突發事件發生。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12
按照《州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20xx年度全州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現負責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完善機構、落實責任
為全力作好負責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項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縣扶貧開發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設在項目辦,由項目辦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并按照局分工落實電站、扶貧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責任人。切實保障電站移民工程和扶貧工程農民工工資支付按時按期支付到位。
二、結合核心指標、開展自查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設單位按照我縣根治欠薪目標考核指標認真開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對根治欠薪材料報送、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登記評價、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在建工程項目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工程款和人工費分離撥付、欠薪導致農民工到州、省、京越級上訪、因欠薪引發30人以上群體突發事件、因欠薪引發極端事件并造成嚴重后果、工程項目有無欠薪案件辦結等核心指標情況進行梳理和自查。經自查存在問題如下:
1、未按規定向當地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或提供金融機構保函。
2、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執行不到位,缺少農民工實名臺賬,退場時間等。
3、未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考勤表執行不到位。
4、編制工資支付表并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本人簽字執行不到位。
5、施工總承包單位沒有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
三、結合專項行動、加強根治工作
根據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要求,對未按規定執行的,及時督促落實,對排查出的`欠薪問題以限時解決,確保農民工及時足額拿到工錢,實現元旦、春節基本無欠薪,將“兩清零”目標落到實處。為實現“兩清零”目標,根據近期自查問題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向當地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或金融機構保函。
2、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安排勞資專員按規定完善了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臺賬。
3、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安排勞資專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完善了農民工考勤表執行制度。
4、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按要求編制農民工工資表,嚴格執行了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制度。
5、在建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以按規定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在現場制作了維權公示欄,按月將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資發放進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省、州、縣對根治欠薪相關會議精神及今冬明春農民工保障服務行動工作方案,將加強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督查工作,切實督促用工單位按照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規定將農民工工資全額即時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產生上訪、纏訪、鬧訪事件的發生。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13
根據xx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保障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開展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自查的要求和部署,為建立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切實解決我鎮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現結合我鎮實際,做如下自查。
一、主要做法
(一)足額收取保證金。我單位對立項項目按照規定和程序足額收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進而從源頭上控制和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二)建立實名登記制度。在建筑企業項目中,要求項目負責人在農民工進駐工地時進行實名登記,并制定考勤表和工資表,避免發生勞務用工糾紛。
(三)加強巡查力度。加大對各建筑施工餐飲服務等勞用人單位的日常巡查,對巡查過程中發現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及時處理,及時追討,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防止事態惡化。
(四)建立欠薪應急周轉金。對于有些單位法定代表人隱匿、逃匿,致使農民工拿不到工資而有可能引發群事件的,動用欠薪應急周轉金先行墊付農民工生活費,防止群事件發生。
(五)開展專項檢查活動,加大宣傳力度。通過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活動,及時掌握用工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勞動合同簽訂等情況,另外,通過專項檢查,進一步宣傳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提高農民工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營造良好的法律氛圍。
二、存在的問題
通過自查,我鎮政府投資項目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農民工理性維權意識和法律意識不夠。部分民工投訴不按程序來,怨氣很大,在時有過激行為,也有越級上訪,還有在媒體上發表有關言論,給解決實際問題帶來很大的困難;還有部分工人與工頭串通一氣以討要工資為名而討要工程款,大大增加了解決農民工工資的處理難度。
(二)勞資關系不斷復雜化,勞動者合法權益難以維護。部分建筑企業將工程層層分包,他們層級之間通過承包協議確定關系,最低層的.包工頭向工人支付工資。包工頭人間蒸發或挪款他用和包工頭管理不善,導致民工拿不到工資的現象時有發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施
(一)明確各部門、各村的工作職責,把好職責關,監督好本村內涉及工程用工的項目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
(二)鎮、村及各分管領導之間要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案件。
(三)加強和落實專人檢查制度,定期對施工單位進行巡查,及早發現問題,對各種理由引起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及時與上級部門聯系,加強執法力度,從源頭上防止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四)新建項目在辦理施工許可證時,積極配合住建部門督促施工單位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未繳納保證金的項目一律不準進場施工。
(五)嚴格把關全鎮施工企業工程進度款支付,要求施工企業提供上一期農民工工資支付證明后才支付其工程進度卷,同時加強宣傳力度,切實提高農民工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14
一、項目概況
G316資溪花山界至南城黃獅渡公路改建工程PPP項目是按二級公路技術標準建設,設計荷載公路Ⅰ級,設計速度60km/h,路基寬度10m,瀝青混凝土路面。本項目起點樁號K401+630),終點樁號K450+730,全長49.277km。合同工期為24個月,20xx年11月建設單位進場,預計20xx年12底完工。
二、我公司認真貫徹落實《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充分認識解決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性,積極預防和處置突發性和群體的事件,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三、我公司制定《勞務隊伍和農民工工資管理辦法》,并嚴格執行該辦法的規定,成立勞動與安全部負責本項目勞務隊伍和農民工工資管理的監督、檢查、協調工作。
四、農民工工資保障具體措施如下:
(1)承包人、勞務單位聘用農民工的,必須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合同。
(2)勞務隊伍進場作業時,必須交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按勞務分包金額的2%交納,由承包人匯總后按項目公司指定時間統一存入項目辦指定的專門銀行賬戶。
(3)項目公司在承包人計量款中逐次預留2%作為農民工工資保障金,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如承包人因拖欠農民工工資發生上訪、信訪或鬧事等事件,經核查屬實后,項目辦有權在承包人預繳預扣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中直接支付。每發生一起前述事件,項目公司將逐次從計量款中按1%的.比例增扣農民工工資保障金,以遞增農民工工資保障金份額,保障農民工工資。
(4)項目公司采取現場走訪、公告等方式進行監督檢查。
五、民工工資發放檢查情況
為了維護從事于本項目建設的民工的合法權益,規范民工工資支付行為,促進社會的穩定和企業健康持續發展,從而保障民工工資有序發放。我項目公司于20xx年3月24日—20xx年3月25日根據《關于做好迎接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專項督查工作的緊急通知》(撫薪聯辦【20xx】3號)文件要求開展了全面的排查工作。本項目施工單位去年11月進場,由于本項目正進行前期征地拆遷工作,只有局部小范圍進行施工,人員基本為施工單位合同工,用工較少。民工工資發放及時到位,無拖欠民工工資現象,請上級領導審查和監督。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15
依據市政府農夫工工作暨根治拖欠農夫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關于20xx年度呂梁市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狀況的通報》(呂農工辦字25號)要求,針對20xx年度我縣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資考核通報中存在問題,現將有關整改狀況匯報如下:
我縣嚴格根據省、市相關要求,將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層層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工作壓力,全力以赴做好整改工作。一方面,要求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上級x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上來,把解決拖欠農夫工工資問題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點,緊緊圍繞工程建設領域等行業欠薪問題,全面把握欠薪底數,摸清建設工程項目特殊是政府投資工程拖欠農夫工工資狀況,采取積極穩妥措施,及早化解風險隱患,確保拖欠農夫工工資問題全部限時清零,推動我縣“無欠薪”城市創建活動取得階段性成效。另一方面,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出臺《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清理拖欠農夫工工資專項行動的通知》(文政辦函﹝20xx﹞7號)文件,并先后進行多次專項檢查,對全部在建工程項目(包括已完工仍拖欠工程款的項目)進行“過篩子”式的全面排查,重點摸清投資主體、施工企業、工資保證金繳存、農夫工工資專用賬戶開設、資金撥付、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資等狀況,進一步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責任人,做究竟數清晰、層層負責、包干解決,確保摸排底數真實清晰、欠薪問題化解在基層、消退在項目工地。
(一)制定健全農夫工工資支付保障機制
20xx年以來,我縣先后制定了《x縣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方法》(文治欠聯發﹝20xx﹞1號)、《x縣政府關于建立農夫工工資無欠薪長效工作機制的通知》(文政發﹝20xx﹞5號)、《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縣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資考核方法的通知》(文政辦發﹝20xx﹞21號)等一系列文件,進一步完善健全了拖欠農夫工工資工作協調機制,嚴格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從機制和源頭上杜絕欠薪行為的發生。一是準時調整和加強縣全面治理拖欠農夫工工資協調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對全縣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作進行統一部署支配,統籌協調領導;二是進一步明確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和任務,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批準,誰擔責”的原則,限期整改到位、監管到位;三是進一步加強各成員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力度,在工作合力上再凝聚,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專題研究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資問題。
(二)強化責任落實,筑牢治欠保支長效機制
根據縣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三個清零”第一責任人的要求,層層理清責任,采取“人盯人、人盯項目”的方法,縣鄉兩級層層落實責任,勞動監察網格責任人、行業部門監管責任人與工程項目一一對應,按項目要求逐個落實按月支付工資、農夫工實名制管理、農夫工工資專戶、分賬管理、銀行代發、工資保證金、維權公示牌等長效機制,加大對違法分包、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嚴格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審批程序,對拖欠工程款的單位不得批準新項目開工,加強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打通制度落實的“最終一公里”,確保治欠保支各項制度在全部項目上實現全掩蓋,嚴格根據“三個清零”要求限時辦結,確保區域內欠薪案件按期清零。
(三)多措并舉,加強部門聯合執法檢查
我縣準時召開縣協調小組領導會議,針對出現的.問題,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組織住建、人社、交通、水利、安監等部門對全縣境內全部在建工程,特殊是政府投資工程進行摸底排查。共檢查用人單位70余戶,審查規章制度100余條。未發覺拐騙農夫工、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等行為。在整治拖欠工人工資等違法犯罪行為方面,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在全縣形成了治欠保支的良好氛圍。
(四)加快推進勞動保障信用建設
以勞動保障信用建設為著力點,積極開展全縣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工作,用好用足重大違法行為社會公布、拖欠農夫工工資“黑名單”等失信懲戒措施,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動用政府應急周轉金清償欠薪,引發惡劣社會影響的企業和個人向社會公布,對符合條件的納入農夫工工資“黑名單”管理,以及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準時移送司法機關,從根本上加大違法企業的失信成本,形成“一處違法,到處受限”的社會管理氛圍。近期,我縣將依法公布一批失信“黑名單”。
(五)強化督察督辦,嚴肅追責問責
進一步加大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作力度。我縣加大督查督辦和問責力度,由縣委督查室定期開展專項督查督辦,對工作不重視、欠薪問題處置不力、失信聯合懲戒不到位的、工程項目底數不清、日常監管不嚴,治欠保支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極端事件或越級上訪事件發生的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16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水利廳《轉發省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做好國務院和省政府大督查迎檢工作的通知》和水務局相關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視,安排專人對水利建設項目拖欠民工工資問題進行專項清查,現將清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開展排查情況
為切實維護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安定,我局對全縣水利建設項目施工企業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民工工資支付等情況進行了自查,做到了情況清楚,底數明確。通過排查,進一步核實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并按照合同約定,加強工程驗收和計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結算支付進度,加強對施工單位財務監管力度,督促及時清算支付材料款、設備租憑費、農民工工資等費用,目前。均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其主要做法有:
(一)足額收取保證金。我局對施工單位按照規定和程序要求足額向相關部門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進而從源頭上控制和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二)建立實名登記制度。要求項目負責人在農民工進駐工地時進行名登記,并制定考勤表和工資表,避免發生勞務用工糾紛。
(三)開展專項檢查活動,加大宣傳力度。通過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活動,及時掌握用工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勞動合同簽訂等情況,另外,通過專項檢查,進一步宣傳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提高農民工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營造良好的法律氛圍。
二、存在的問題
1、我縣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由于點多面廣,且單個村工程規模小,投資小,施工方雖已提供民工工資書面承諾書,但不排除存在拖欠民工工資的現象。
2、在排查中發現,施工企業和農民工的`勞動法意識和觀念仍然十分淡薄,管理人員對勞動法的內容了解不足,農民工對勞動法的內容了解很少。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為了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和諧社會,促進水利事業的發展,我局將繼續加大監督力度,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工作:
(一)加強和落實專人檢查制度,定期對施工單位進行巡查,及早發現問題,對各種理由引起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及時與上級部門聯系,加強檢查力度,從源頭上防止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二)新建項目在進場施工之前時,督促施工單位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未繳納保證金的項目一律不準進場施工。
(三)嚴格把關施工單位工程進度款支付,要求施工企業提供民工工資支付證明,同時加強宣傳力度,切實提高農民工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四)提高認識,加大落實力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勞動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落實力度。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17
按照天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xx年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自查總結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現將我局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保障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組織實施責任明確
嚴格按照要求成立了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分管領導,落實專人負責制,做到管轄范圍內各項目有具體負責人。
由專人負責檔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轄區內農民工工資拖欠狀況,并按照縣聯席會(天資管[20xx]6號)文件要求,做好本行業或屬地內存在建設工程用工單位的“一戶兩牌三表”等相關材料的收集報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項目完善健全“一戶”(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兩牌”(工資支付公示牌、勞動保障維權告示牌)“三表”(用工備案表、考勤表、農民工工資支付表)制度。
二、落實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及拖欠情況
水務局各項目建設單位在辦理開工之前,按規定分別繳納不低于工程項目合同價5%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水務局災后重建工程施工單位無拖欠農民工工資。僅有一個常規項目和作為主管單位的城房重建項目有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現匯報如下:
1、水務局153號宿舍樓(業主自建房)按合同約定已支付工程款75%,結余20%待工程驗收后支付,該工程拖欠民工工資、材料款共計10多萬元,并給材料供貨方、民工約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經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將結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掛靠的施工企業,層層轉包,沒有一點經濟實力,我局多次組織進行協調,為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業主委員會超合同,又預支了工程款10萬元,解決民工工資。但該工程10月結近掃尾時,施工方又拖欠門窗材料款、貼磁磚材料及民工工資10多萬元,由于施工方言而無信,導致與供貨方約定的時間沒到,就寫信訪件,要求支付門窗材料款、貼磁磚的.材料及民工工資等問題。現協調后施工方承諾驗收后支付門窗材料款、貼磁磚的材料及民工工資。
2、“十三五”規劃農村飲水項目共拖欠民工工資約80萬元,其中:
一標土建項目由陜西省三秦建設集團總公司組織實施,拖欠民工工資約10萬元。
二標福建華城水利水電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資約70萬元。我局已將工程款按進度支付給施工方,當時該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達80%,履約保證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將款項支付給民工。拖欠民工工資至今,經我局多次協調,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資。
三、積極協調拖欠工資事宜
作為水利建筑項目主管部門,我局積極主動做好農民工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本行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做好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監督檢查工作,防止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發生,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對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及時協調處理農民工欠薪舉報投訴。制定“元旦”、“春節”(“兩節”)期間水利行業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方案,認真履職、密切配合,廣泛開展水利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報縣聯席辦備案,確保“兩節”前后農民工工資零拖欠目標任務的實現。
我局將繼續加大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檢查力度,對在建項目逐一進行清理核實,并對有問題的企業進行督促整改,確保農民工按時發放。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18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省農民工工作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貴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排查工作的通知》《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貴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興義市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強硬的措施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現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減存量、遏增量”的總體要求和“誰拖欠、誰償還,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根治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為突破口,進一步壓實責任、細化措施、分類施策,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為全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標
(一)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脫貧攻堅領域“兩拖欠”信訪事項全部化解;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鎮脫貧攻堅領域其他所有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二)20xx年4月1日前,完成全鎮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項目償還方案的制定,并接續督辦,限時銷號。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鎮所有政府性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鎮所有非政府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實現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全鎮欠薪存量動態清零、增量明顯減少。
三、重點任務
(一)全面徹底排查,建實三本臺賬
1.建實脫貧攻堅領域欠薪臺賬。由鎮脫貧攻堅指揮部牽頭,各村和相關站所配合,迅速對本村轄區、本行業內脫貧攻堅領域欠薪項目進行全面徹底核查,建實本地區脫貧攻堅領域欠薪臺賬,并于20xx年3月17日前報送鎮脫貧攻堅指揮部(表格模板詳見附件1),鎮脫貧攻堅指揮部要會同相關站所,認真梳理匯總形成全鎮脫貧攻堅領域欠薪臺賬。(牽頭單位:鎮脫貧攻堅指揮部,責任單位:各村、民政辦、交管站、水務片區、農服中心)
2.建實全行業欠薪臺賬。各村和各站所要迅速對本轄區、本行業內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及信訪、輿情線索反映的欠薪問題進行全面徹底核查,建實本轄區、本行業內欠薪臺賬,于20xx年3月18日前報送鎮人社中心(模板詳見附件1),鎮人社中心要會同各站所,認真梳理匯總形成全鎮涉及行業欠薪臺賬。(牽頭單位:人社中心,責任單位:各村、民政辦、交管站、水務片區、農服中心、扶貧站、園區辦、移民站、安監站、創建辦)
3.建實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各村和各站所要對照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遷、教育衛生、水利水電等重點領域,迅速對本轄區、本行業拖欠工程款項目進行全面徹底排查,建實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于20xx年3月15日前報送鎮人社中心,由人社中心會同各站所認真梳理匯總形成全鎮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模板詳見附件2)。針對排查出的'拖欠工程款項目,要同步制定工程款償還方案,20xx年3月18日前,各村、各站所完成所涉及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項目償還方案的制定,抓好跟蹤落實,接續督辦,限時銷號。(牽頭單位:人社中心,責任單位:各村、民政辦、交管站、水務片區、農服中心、扶貧站、園區辦、移民站、安監站、創建辦、文化站、衛生院)
(二)突出工作重點,加快清欠進度
1.本方案工作目標明確的欠薪項目。各村和各站所要始終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里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人社中心要全程跟蹤督辦和統籌調度,涉及村、站所要全面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統籌協調,積極幫助屬地政府解決問題。
2.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項目。針對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項目,涉及村、站所要持續跟蹤,加強與司法部門的案情銜接,加快查處進度,確保盡早執行到位、案結事了。
3.已清欠項目。針對移交清欠的項目,涉及村、站所要綜合采取欠薪線索專查、隨機隨訪巡查、核查支付憑證等方式,動態開展清欠“回頭看”,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到位,持續鞏固清欠成果。
(三)強化執法檢查,加大震懾力度
各村和各站所要對本轄區、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在建工程項目全面落實存儲務工人員工資保障金等制度措施。配合上級部門,要做到對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執法檢查全覆蓋并做好執法檢查文書的保管。園區辦、民政辦、交管站、水務片區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建筑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和打擊建設工程項目未批先建、墊資建設、違法發包、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和違規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勞務分包企業等,督促在建工程項目嚴格落實《條例》各項規定。派出所、司法所、綜治中心等司法機關依法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嚴厲打擊。
(四)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防控
各村和各站所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臺賬,納入本級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
(五)加強統籌調度,完善印證資料
各村和各站所要盯緊時間節點加強統籌調度,確保根治欠薪工作精準推進,對已化解的欠薪問題,要及時收集完善資金撥付憑證、兌付農民工工資清冊等印證材料,確保欠薪問題排查真實、化解真實、臺賬真實、印證真實,群眾滿意,實現可追溯,經得起檢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統一思想認識
為確保全鎮20xx年根治欠薪工作有序推進,鎮黨委、政府不定期召開會議對全鎮根治欠薪工作進行研究,及時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各村和各站所要將根治欠薪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民生任務,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州、市關于根治欠薪工作決策部署,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同配合、壓緊壓實責任,認真開展好本次專項行動,嚴禁瞞報漏報數據,確保排查數據真實有效,根治欠薪專項行動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二)加強督查,嚴格上報口徑
鎮紀委持續加大督查督辦的力度、密度,推動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有力有序有效開展。敬南鎮要將根治欠薪專項行動開展情況作為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督查考核的核心內容,實行“每周問效、半月調度、每月小結、季度通報、半年巡查、全年考核”,推動形成全鎮上下齊心協力抓好根治欠薪工作的強大合力。嚴格按照層層匯總、審核方式進行數據報送,排查中嚴格甄別區分拖欠工資與拖欠工資款問題,重點對綜治中心渠道反饋的欠薪線索、市農民工支付領導小組等渠道反饋的欠薪線索排查統計,拖欠農民工工資臺賬必須有欠薪人員花名冊等印證資料備案備查,嚴防數據造假和瞞報漏報行為發生。從本方案印發之日起,嚴格執行欠薪問題數據上報“誰上報、誰負責”的原則,凡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臺賬,必須統一村、鎮兩級上報口徑,對擅自上報欠薪問題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引發其他負面炒作的, 嚴肅追究有關責任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三)強化責任,嚴肅追責問責
鎮紀委對各村及各站所上報的排查情況開展督查、暗訪,對上報數據的真實性進行核查,通過信訪反映、網絡輿情等欠薪信息進行對比,倒查未將核實屬實的欠薪問題線索納入欠薪臺賬的瞞報漏報責任,并將相關工作情況作為年度考核重要參考,對首次發現數據瞞報、漏報的,將通過下發工作提示函(附問題清單)進行整改,并要求重新排查上報;再次發現瞞報、漏報的,對所涉及村和各站所負責人進行約談并進行全鎮通報;因瞞報、漏報導致發生重大問題或者因欠薪處置不力引發事件、重大負面網絡輿情或極端事件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責任,必要時將有關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19
一、解決農民工欠薪新方法有哪些?
1、向勞動執法監察隊投訴。勞動保障監察隊將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也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勞動者可以向有關單位提出仲裁,對于勞動仲裁不服的,職工應該在收到判決書后提起訴訟,一般來說勞動爭議案件都會通過勞動仲裁,仲裁是訴訟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說,它不能被勞動仲裁法院接受。
3、如果最后實在是沒有辦法的'情況下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果勞動仲裁不給受理或者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后向用人單位提起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還可以通過律師的幫助。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十九條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農民工也是勞動者,依法享有勞動者的一切合法權益,享有勞動報酬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發生農民工欠薪問題時,一定要理智冷靜不要采取極端措施,利用法律武器,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法律援助。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20
為了有效預防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發生,確保農民工工資及時兌現到位,確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鞏固和完善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維護社會穩定。經研究,決定于20xx年12月11日至20xx年春節前,在全街道范圍內組織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以辦事處主任張海濤同志為組長,分管領導周子陽同志為副組長,派出所、司法所、經濟發展辦、市監所、建設環保辦、專職人民調解員、人社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
二、部署落實
召開專題會議,部署落實,具體分三步走:
1﹑宣傳排查階段(20xx年12月1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由領導小組成員抽調人力,深入我街道范圍內的用人單位進行廣泛宣傳,登記好日常巡查記錄表及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記錄表,根據《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條例,督促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營造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法制環境。
2﹑執法檢查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在前階段排查梳理的基礎上,對每個用人單位進行逐一檢查,對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單位進行雙方協商或調解,能解決的`立即解決,不能解決的必須拿出可行的,使雙方都能接受的實施方案。
3﹑總結階段(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2月8日)。對前階段執法檢查中未能夠解決的問題進行實時跟蹤督查,直至限期解決。
三、行動措施
對本實施辦法,我們將堅持每日一排查,每周一會辦制度,對惡意拖欠﹑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要申請司法部門依法處理,確保我街道不發生一例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上訪的事件,維護我街道乃至全縣的和諧穩定發展大局。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21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加強人民調解助力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全力防范和化解欠薪矛盾糾紛,切實維護全區社會和諧穩定,決定在全區集中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中的重要作用,以人民滿意為首要標準,以為群眾辦實事為抓手,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為主線,以防范化解重大社會風險為著力點,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工作服務大局、維護穩定的能力和水平,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居、法治安居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工作目標
深入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通過開展專項活動,緊盯重點領域、重點人群、重點問題,進一步織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網絡、優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方案、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頻次,切實做到矛盾糾紛排查“零死角”、案件調解“零積壓”、跟蹤防控“零懈怠”,努力化解存量風險,有效防范增量風險,堅決防止因排查調處不及時、不到位發生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的“民轉刑”案件、重大群體性和個人極端案(事)件。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各司法所堅持指導村(社區)每周、鎮(街道)每半月矛盾糾紛排查,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常態排查和集中排查機制,建立排查臺賬,提前發現、準確預警、精準防控拖欠農民工工資類矛盾糾紛和風險隱患。緊緊圍繞建筑工程、服務行業、中小微企業等欠薪糾紛多發易發重點領域,農民工等易引發群體性的事件人員深入開展全覆蓋、拉網式的矛盾糾紛排查活動,切實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無死角、無盲區。最大限度地把欠薪類風險隱患排查出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有可能因欠薪引發影響較大群體性的事件、有跡象表明或揚言個人極端行為擾亂社會正常秩序或報復社會、有可能引發重大網絡輿情炒作事件,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防止事態擴大,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全力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壓緊壓實屬地責任,堅持抓早抓小、應調盡調,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風險隱患消除在源頭。充分發揮各級人民調解組織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基礎性作用,不斷優化基層調解員隊伍結構,依托基層調解組織“地熟、人熟、情況熟”的優勢,立足發現和加強對欠薪類矛盾糾紛的化解,靈活采取隨手調、隨時調等多種方法,依法及時就地進行化解,防止矛盾糾紛交織疊加、激化升級。區糾紛多元化解中心要充分發揮對本轄區內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全力調處重大、疑難和跨行政區域的欠薪類矛盾糾紛。要依托和發揮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的專業優勢,加強與安居區勞動爭議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的配合,對重大風險隱患,要統籌部門資源,組織專門力量,形成合力攻堅,著力把矛盾風險控制在區、化解在區。
(三)健全完善預防化解長效機制。各司法所要強化矛盾糾紛預研預判。對排查出的可能引發群體性的.事件、個人極端事件等重大社會影響的欠薪矛盾糾紛,做到早發現、早分析、早研判,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矛盾糾紛化解回訪督辦制度,強化欠薪矛盾糾紛跟蹤回訪。嚴格按照“誰調解、誰負責”的原則,對成功調處后的欠薪矛盾糾紛一律進行回訪,防止因履行協議不到位等其他原因發生反復甚至激化“次生糾紛”,對調解不成功或者不適用人民調解程序的欠薪類矛盾糾紛,各司法所要積極引導其通過勞動仲裁、法律援助等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加大法治宣傳力度。各司法所要以農村(社區)為主陣地,以農民工、企業等為重點對象,深入轄區工程建設領域和農民工生活區域,圍繞《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四川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規開展針對農民工的法律知識宣傳,通過懸掛橫幅、張貼宣傳標語、發放宣傳手冊、設立咨詢臺等方式對農民工關心的勞動合同簽訂、工傷賠償、工資報酬等熱點問題進行解答,引導農民工尊法、守法、學法、用法,以理性合法方式解決問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專項行動從20XX年12月下旬開始,到20XX年3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12月18日-12月31日)。各司法所要指導各級人民調解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召開動員大會,層層發動,逐級成立工作專班,建立橫到邊、縱到底工作網絡,形成欠薪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的強大合力。
(二)集中排查、化解階段(1月1日至3月15日)。各司法所要指導各級調委會深入開展拉網式欠薪矛盾糾紛大排查,將本轄區的欠薪矛盾糾紛排查清楚,對排查出來的欠薪矛盾糾紛,認真梳理歸類,分級分類逐一登記造冊,組織分析研判,排查有臺賬、化解有檔案。對排查出來的欠薪矛盾糾紛,層層落實包案化解責任,集中人力、精力、物力、財力,加大化解力度。
(三)總結提升階段(3月16日-3月31日)。各司法所要采取信息報送、工作通報和微信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及時總結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經驗做法和工作成效,引導更多的欠薪糾紛當事人通過人民調解等法治化途徑解決矛盾糾紛。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司法所要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認真調研分析,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指導各級調解組織明確責任人,層層量化工作目標任務,精心安排,確保行動扎實有效開展。
(二)把握節點,穩步推進。各司法所要按照時間節點要求,扎實推進行動開展,每月向區糾紛多元化解中心上報排查臺賬、工作總結。
(三)加強督查,嚴格考評。由糾紛多元化解中心成立督查組,對整個專項行動進行督查督辦,跟蹤問效。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22
一、行動時間、范圍與目標
(一)時間: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范圍:各類在建工程項目及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項目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快遞、人力資源服務等行業重點是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有企業作為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工程項目以及有欠薪記錄的其他在建工程項目。
(三)目標:突出重點,重拳出擊,綜合運用各種手段預防和解決根治欠薪突出問題,在20xx年6月20日前實現欠薪案件動態清零。
二、行動內容
(一)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集中宣傳活動。
一是組織專題培訓。在《條例》實施一周年之際結合工作實際,組織檢查執法人員、企業負責人及勞資專管員,通過線上線下培訓相結合,開展多形式、分層次、全覆蓋的專題培訓,做到學以致用。
二是運用媒體宣傳。充分運用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通過開辟專欄、政策解讀等形式,全方位多維度開展宣傳,要充分運用新媒體靈活性的特點,把新媒體作為宣傳報道的重要陣地,與傳統媒體形成強大的互動效應。
三是深入基層宣傳。通過發放宣傳畫、宣傳手冊、現場政策宣講、面對面答疑釋惑等多種形式,深入企業、工地、社區,大力宣傳《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公布重大違法行為,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司法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及時有效開展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引導農民工理性維權,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環境。
(二)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各成員單位也要創新方式,全面推送舉報投訴二維碼,讓農民工24小時無障礙投訴,多維度、多層次打好根治欠薪的“人民戰爭”。
(三)大力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各成員單位,結合20xx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抽調執法人員,開展聯合執法,對轄區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拉網式”排查整冶。要把在建工程項目工程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實名制管理等各項保障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作為執法檢查的重點,以檢查促進制度落實。對檢查中發現的每一起欠薪線索逐一建立工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實時掌握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堅決依法進行查處,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行政審批、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依法規范工程項目審批、招標和本領域建設市場秩序,及時查處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行為引發的欠薪案件。堅持把新時代“楓橋經驗”與執法辦案、化解欠薪矛盾糾紛有機結合,充分發揮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戰斗堡壘作用,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糾紛的摸底排查和調處工作力度,將欠薪矛盾糾紛和案件消除在萌芽狀態,防止發生新欠。
(四)集中化解欠薪案件,實現動態清零。縣治欠辦要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協調作用,抽調專門人員,集中精干力量,及時清理化解國家平臺、市平臺和排查發現的欠薪線索,對案情復雜、解決難度較大的欠薪案件,政府分管領導要及時調度、批辦督辦,確保欠薪案件在6月20日前動態清零。
(五)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各成員單位要加大對本轄區本行業欠薪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督促用人單位及時進行整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
對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要加大社會公布頻次,符合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應列盡列,實施聯合懲戒;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欠薪案件和以惡意方式涉嫌違反社會治安法律法規的“討薪“討債”行為,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依法打擊。公安部門要及時介入,堅決追究法律責任,震懾欠薪違法犯罪行為,遏制惡意討薪勢頭,彰顯“重拳出擊、鐵腕治欠”的決心和意志。檢察院、法院要對涉及欠薪并進入執行程序的司法判決、仲裁裁決和人社部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案件進行集中攻堅,解決農民工贏了“官司”拿不到錢的問題。
三、行動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要按縣委、縣政府的工作要求,堅決把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項重大的政治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抓緊研究制定行動方案,分解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認真組織實施。
(二)強化部門聯動。人社部門要繼續發揮好根治欠薪工作牽頭作用,強化督促檢查和溝通協調。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行業主管部門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堅決守住政府投資項目不能欠薪的底線、紅線。工會和司法部門要將被欠薪農民工納入重點援助范圍,依法、及時地為他們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務,切實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工作格局。
(三)加大失職問責力度。對工作進展緩慢、欠薪問題突出的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進行實地督導,對因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突發事件或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將提請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23
為認真落實省、市、縣政府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決策部署,切實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關于進一步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44號)及晉城市人民政府農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集中排查的通知》(晉市農民工治欠組辦函〔20XX〕10號)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健全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從源頭上制止和預防農民工欠薪行為發生,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實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成立大箕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指導開展根治欠薪工作。組長由鎮長任藝華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副鎮長張晉杰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由鎮勞動保障所所長閆鵬兵同志兼任。
二、建立工作會議制度
由鎮政府牽頭,定期召開根治欠薪工作會議,研究落實根治欠薪進展情況并按要求及時上報上級部門。按照屬地管理、歸口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社區)、鎮各有關部門要在領導小組統籌安排下,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具體分工如下:
1.各村(社區):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是根治欠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引發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要加強輿論宣傳,做好疏導工作,引導農民工用合理合法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2.勞保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聯合相關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動態;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負責對已建成和在建的工程進行摸底排查。一旦發現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第一時間協調項目負責人妥善處理,做到預見早、處置快、影響小,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拖欠工資糾紛。
3.信訪辦:負責組織協調各站所依法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涉訪、涉穩事件,防止群體突發性事件的發生;負責農民工來信來訪的接待、分流、轉送、交辦、督辦工作;督促各村(社區)、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行業管理、條塊管理責任,妥善處置群體上訪事件。
4.財政所:督促項目業主做好解決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的還款計劃;負責對已解決拖欠工程款的政府投資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負責規范政府性投資工程項目,防止新欠工程款。
5.派出所:負責調查處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行為;對移送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應依法及時審查;對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法立案,并及時查明犯罪事實,依法處置;協助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6.司法所:負責建立農民工討薪法律援助機制。成立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咨詢服務和法律援助,依法幫助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三、完善工資支付監控預警機制
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機制,加強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每年開展2次以上用人單位工資支 付情況摸底排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欠薪隱患。對出現工資支付困難的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以及涉及化解過剩產能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積極完善欠薪預警系統。一旦發生勞資糾紛突發性事件,鎮、村(社區)責任人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協調處理,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共同介入處理。
四、建立健全工作問責制度
鎮政府對在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中組織不到位、監管責任不落實、欠薪處理不力的引發極端事件或重大事件的,要對相關領導和責任人進行問責;對工作不作為、亂作為行為,工作中失職、瀆職行為進行立案查處,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措施和工作落到實處,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維護我鎮社會和諧穩定。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24
為深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中省市關于20xx年冬季根治欠薪相關會議精神,現制定我局20xx年冬季全面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充分發揮各地區、各部門在根治欠薪工作上的職能作用,堅決把根治欠薪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切實保障勞動者特別是農牧民工勞動有尊嚴、權益有保障。緊緊圍繞保護農民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規范工資支付行為,優化建設市場環境,強化動態監管責任,落實預防和解決欠薪長效機制,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組織領導
成立射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全面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敬興才 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趙清明駐市住建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李嵐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楊晨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邱繼東黨組成員、副局長
邱世杰黨組成員、副局長
衡順 市征收中心主任
成員:局機關股室及局屬企事業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建筑業管理股,黃志彬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具體工作。
領導小組職責:全面負責我局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統籌協調推進專項行動,具體負責協調、督促落實各項工作;研究解決突發事件中的重大問題,制定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等;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措施;督促交辦或下達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督導工作。
三、時間、內容和目標
行動時間:20xx年12月8日至20xx年春節前。
全市范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重點解決項目施工不合法、工程分包不規范、工程款支付不及時、工資支付不足額、勞資管理不到位等五個方面問題,通過冬季集中攻堅行動,切實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20xx年12月底前實現“兩清零”目標。
四、應急處置
根據突發事件緊急情況、參與人數、社會影響程度,分為三級:I級(重大)、II級(較大)、Ш級(一般)。
(一)重大突發事件。15人以上的農民工到市(縣)級及上級黨委、政府集體上訪、請愿、靜坐等行為,上訪行為表現激烈,如:聚集圍堵沖擊黨政機關、非法集會、游行、示威、堵塞道路交通、阻礙執法等需出動警力才能恢復秩序等行為,以及在公共場所懸掛標語、呼喊口號、攔截公務用車等影響較大的上訪行為,嚴重危害經濟安全、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和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事件。
(二)較大突發事件。5人以上15人以下的`農民工到市(縣)級及上級黨委、政府集體上訪、請愿、靜坐等行為,對經濟安全、社會政治穩定和市場經濟秩序有較大影響的事件。
(三)一般突發事件。5人以下的農民工到市(縣)級及上級黨委、政府集體上訪、請愿、靜坐等行為,對經濟安全、社會政治穩定和市場經濟秩序未造成影響的事件
五、全面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行動隊伍
根據工作需要,成立射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全面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行動隊伍,組成人員如下(按項目劃分)。
(一)坤邦尚層境界(三期)、維卡·國際公館項目
牽頭領導:邱世杰
組長:黃志彬 楊 衍
成員:稅興國魯 智 李 敏 田明強
沈超
(二)雙發·康城華府項目及其他房地產開發項目
牽頭領導:邱世杰
組長:吳永健 郭家興
成員:吳琳 楊 昆 何 通 劉萬里劉思捷
楊菊
(三)學府尚城項目、紅旭,伯玉城項目、新城佳苑項目、詩酒興邦項目、鼎唐世紀城項目及其他棚戶區改造項目
牽頭領導:衡順
組長:陳湘 周 翔
成員:楊銳珂鄭 璽 王 茜 艾 宇
李新 市棚改處理辦全體人員
(四)射洪市城鎮污水處理PPP項目(城區)及其他市政項目
牽頭領導:邱繼東
組長:任少濤
成員:楊志強 蔣 軼 錢 多 陳子佳
(五)齊全集團射洪青崗里仁智能化養殖基礎項目及其他招商引資項目
牽頭領導:楊晨
組長:羅清松
成員:田 楠 羅 鵬 陶 均 楊 琳
(六)射洪市城鎮污水處理PPP項目(鄉鎮)及其他鄉鎮市政建設項目
牽頭領導:李嵐
組長:錢繼有 羅雙林
成員:馮田田 董文龍 王 剛 陳 詩 何芳
六、處置程序及工作要求
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各組要第一時間響應,派遣工作人員到場調查了解情況,對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造成的欠薪事件,責令限期支付;對其他原因造成的農民工欠薪事件,要按照本預案中各成員工作職責,及時移送有處理權限的相關部門予以解決;對存在重大欠薪隱患、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或集體越級上訪人數較多的重大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相關部門跟進處理。
(一)信息報告。突發事件發生后,按“快速、準確、速報”的原則,務必在第一時間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案情簡況(單位、人數、時間、地點、原因等)、影響程度和趨勢、已采取的措施及對處置的建議等。各隊員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要保證信息暢通,反應迅速,對重大隱患或緊急情況不得隱瞞、緩報和漏報。
(二)抓好宣傳引導。全面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事關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事關信訪維穩,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局全體人員一定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進行層層發動,尤其要教育引導房地產開發、建筑施工企業等負責人員,消除模糊認識,積極主動配合做好專項行動。
(三)落實屬地責任。按照“屬地管理與歸口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與誰建設誰負責”相結合的原則,要明確職責,切實抓好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戶設立、農民工工資實名制打卡發放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責,盡職盡責,扎實推進專項行動。
(四)紀律要求。局機關股室及企事業單位必須按照局領導小組統一安排,人員根據工作需要服從臨時調配,原則上按點位人員安排做好值守工作,局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搞好紀律督查。機關及單位留守值班人員要服從調配,積極就地參與工作。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25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精神,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建筑、市政、農牧、交通、水利、電力等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建筑工程行業為重點,健全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體系。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
二、全面落實“五項制度”
(一)全面落實建筑領域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規定。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一是應當建立農民工花名冊,內容信息應載明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家庭住址和工作技術崗位。二是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專業勞務承包企業應當以班組形式與農民工簽訂簡易版集體勞動合同,合同內容應載明服務項目名稱、從事工作崗位及工資支付標準、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等,涉及班組內的農民工應在集體合同上簽字、按手印。三是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專業勞務承包企業應當安排至少1名勞資專管員。對參與本項目勞作的農民工每日進行出勤登記,將考勤數量與農民工現場進行核實確認,并定期在工地現場公示牌進行公示。四是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專業勞務承包企業根據勞資專管員提供的考勤記錄,結合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的工資支付標準,每月編制農民工工資表,由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并定期在工地現場公示牌進行公示。五是施工總承包單位必須配合市勞動保障監察局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數據上線“咸寧市建設工程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確保本項目工資支付有關信息及時上傳市農民工工資支付信息監管平臺,實行農民工工資支付信息化管理。工程建設領域的工資支付實行“總包負責制”,施工總承包單位必須嚴格落實實名制管理,若發生欠薪則必須由其進行“工資清償”。
(二)全面落實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制度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暫行辦法》(鄂薪聯發〔2018〕1號)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項用于支付該工程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施工總承包單位在項目開工前,應當就近到赤壁市區域內(農行、工行、建行、中行、農商行、郵儲銀行、湖北銀行和漢口銀行)任選一家,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全面推行“工資準備金”制度,建設單位按建筑工程項目中標合同工程總造價15—20%的比例預存入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同時加強對裝飾裝修類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管控,推行裝飾裝修類工程項目參照土建主體機構建筑項目的管理模式,嚴格執行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五項制度”規定)。施工總承包企業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時,應與建設單位和開戶銀行簽訂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三方監管協議,共同監督管理該賬戶資金的安全合理使用等事項,并同時接受市人社局和市住建局等行業監管部門的監督指導。各銀行應當優化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設服務流程,做好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的日常管理工作,發現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資金未按約定撥付、資金不足、賬戶長期未使用、被挪用等情況的,應及時通知市勞動保障監察局和市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并納入欠薪預警系統。明確施工總承包單位開設工資專戶的責任和義務,杜絕因工資支付鏈條過長而發生欠薪問題。
(三)全面落實農民工工資銀行代發制度規定。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分包單位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制度、專業分包承包企業或具體承接勞務的分包單位(勞務公司或實際承包人)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時,應同時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農民工工資代發協議。分包單位應當每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與當月工程進度等情況一并交施工總承包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根據分包單位編制的工資支付表,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支付到農民工本人的銀行賬戶,及時向分包單位提供代發工資憑證,并將工資支付憑證定期在工地現場公示牌進行公示。
(四)全面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規定》(人社部發〔20xx〕65號)依法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按工程施工合同總額的.1—3%比例存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專項用于支付為所承包工程提供勞動的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對未繳納工資保證金的施工總承包單位,發改、財政、住房城鄉建設、水利、交通運輸、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和規劃、鄉村振興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一律不得準其開工。
(五)全面落實維權信息告示牌制度。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并明示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部、分包單位、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勞資專管員信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支付日期、建設主管部門及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電話、現場投訴二維碼圖像、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申請渠道、法律援助申請渠道、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等信息。農民工用工考勤和工資發放憑證,必須在項目現場公示牌定期進行公示,實行項目建設全過程公示監督。
以上“五項制度”用工管理臺賬,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專業勞務承包企業應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資全部結清后至少3年。
三、加強建設領域工程款支付管理
(六)全面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有關規定,建設單位應依法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人工費用撥付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明確建設單位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和按時撥付工程款的義務。從源頭上保障農民工工資發放的資金來源。
(七)加強建設領域市場監管。對違反相關規定不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不落實實名制管理、不按規定履行工資支付責任、違法轉包分包以及借欠薪為名討要工程款的企業,工程建設項目主管部門要視其情節采取通報、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標、記載不良行為、降低資質、清出市場等方式予以處理或處罰,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支出監管,從源頭上防止發生農民工工資和工程款拖欠。
(八)規范工程款支付和結算行為。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應將已完成工程量及工程進度款的審核納入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環節,按合同約定的計量周期或工程進度結算并支付工程款。實行“先結算、后備案”制度,對建設單位未完成竣工結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確剩余工程款支付計劃的,工程建設項目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不得交付使用,不得辦理權屬登記。建設單位不得以未完成財政評審和審計為由,拒絕或拖延辦理工程結算和工程款支付。對長期拖欠工程款結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有關部門不得批準其新項目開工建設。探索建立建設項目抵押償付制度,有效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
四、推進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建設
(九)完善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制度。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企業誠信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依照《湖北省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鄂人社規〔20xx〕2號)和《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人社部令第29號),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人社部門及行業監管部門要建立企業拖欠工資等違法信息的歸集、交換和更新機制,將查處的拖欠工資企業受處罰信息納入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或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省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住房城鄉建設等行業監管部門誠信信息平臺。推進相關信用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實現對企業信用信息互認共享。
(十)建立健全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強對企業失信行為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根據《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暫行辦法》(人社部令第45號),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由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
五、依法查處拖欠工資案件
(十一)加大欠薪案件查處力度。加強工資支付監察執法,開展“雙隨機”執法檢查,擴大日常巡視檢查和書面材料審查覆蓋范圍,推進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聯動處理機制建設,建立重大欠薪案件掛牌督辦制度,依法、高效辦理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案件。
(十二)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健全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間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動完善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和人民法院及時財產保全等制度。注重發揮公安機關在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中的作用,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公安機關要及時介入,快立快查。對單位或者個人編造虛假事實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討要農民工工資,或者以拖欠農民工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處理。發現欠薪企業或責任人有逃匿、轉移財產等苗頭的,公安機關要提前介入處理。對查證屬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切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
(十三)完善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健全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事件。完善工資保證金制度和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欠薪人逃逸的,及時動用應急周轉金、工資保證金、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拖欠工資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加強群體性討薪事件的排查預警監控,對有組織串聯上訪苗頭的,提前處置。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或弄虛作假非法聚眾討薪,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加強組織領導
(十四)落實屬地行業管理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建設、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和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為具體責任人。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重大項目、重大案件實行包保負責制度。
(十五)加強考核督辦。繼續將根治欠薪工作納入年度對各成員單位的考核事項,以各行業部門履職盡責落實“五項制度”情況作為考核重要依據,全面客觀評價各職能部門履職盡責情況。
(十六)強化追責問責。健全問責制度,推動各級各部門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對工作要求落實不到位、玩忽職守,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突出的,對組織領導不力、責任不履行、依法處置不力引發重大欠薪案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從嚴依紀依法追究屬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責任。
(十七)加強輿論宣傳。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依法公布典型違法案件,引導企業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26
按照省、市紀委關于“整治在建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農民工權益”的有關要求,為深化推進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在建項目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整治,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以政府投資和國企投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為重點,深化推進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整治,堅決查處欠款欠薪行為;強化欠款欠薪源頭治理,推進工程項目落實各項防欠治欠長效制度并實行信息化動態監管,力爭到20xx年10月底工程項目全面落實實名制信息化、工程款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保障制度,實現大數據監管全覆蓋。
二、整治內容
(一)整治重點
1.建設單位未按規定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政府投資項目已完工不竣工驗收、已竣工驗收不結算審核、已結算審核不支付工程款的問題。
2.施工總包單位未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信息化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
(二)整治措施
1.實施重點專項行動。開展建筑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嚴格依照《福建省建筑市場行為監督檢查工作辦法(試行)》(閩建〔20xx〕8號)及《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xx〕1號),實施“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查處違法發包、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開展欠薪案件線索“月月清”行動,及時高效處置欠薪問題線索,推進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2.加強信息化監管。發揮泉州市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作用,做好省平臺施工企業合同履約行為評價,動態考核項目農民工實名登記及考勤情況、項目管理人員到崗履職、農民工工資按時發放、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情況;探索運用實名制監測分析成果,將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未到崗履職納入《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辦法》予以扣分;強化勞動監測與建筑市場聯動管理,以項目管理人員不到崗履職為線索,嚴厲查處工程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
3.強化部門聯動協作。加強部門協作溝通,及時有效化解欠款欠薪糾紛隱患。對市人社局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施工企業,由市住建局納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管理并予以信用評價扣分。對人民法院移交的建筑市場違法行為案件,市住建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納入信用評價等舉措予以查處。落實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聯動機制,及時將發現的地方財政、國有企事業單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線索移送市工信局處理。發現政府投資和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存在“完工不竣工驗收、竣工驗收不結算審核、結算審核不支付工程款”問題,應當督促整改,對拒不整改的予以曝光,移送有權部門處理并抄送紀檢監察部門。對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或者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應按規定報請人民政府限制其新建項目。對監管責任不落實、成效不明顯、欠薪問題突出的,應按照《福建省根治欠薪工作約談制度》有關規定約談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
4.完善長效機制。推進開展施工過程結算試點,總結經驗并全市推廣;根據省廳要求將項目實施施工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擔保等事項寫入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合同條款,固化防欠制度。完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構建上下一體、整體聯動的根治欠薪制度體系。按照省上的.部署,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資金監理制度,加強工程款項及資金異常情況監測,監督工資專用賬戶制度落實,進一步保障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完善推進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加快形成“誠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
三、工作安排
(一)專項整治階段(5月至9月)
市住建局和人社局將對照整治重點,對在建項目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建立欠薪欠款臺賬,明確化解時限,責任到人。堅持邊查邊改,督促欠薪欠款項目及時撥付工程款或農民工工資,推動完工項目按規定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項目開展結算審核、結算審核項目及時支付工程款。督促項目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予以行政處罰。針對整治過程發現的問題,分析原因,健全防欠治欠長效制度措施。
(二)驗收鞏固階段(10月底前)
梳理形成“問題(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并逐級匯總上報。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組織領導。市住建局、市人社局成立市工作專班,由市住建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市人社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
(二)強化責任落實。加強整治工作的指導和督辦,建立系統上下聯動整治工作機制,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壓實責任。以問題為導向,嚴格分類實施,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攻堅,從源頭解決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
(三)實施開門整治。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設置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專欄,動態公布整治情況,接收群眾反映問題和建言獻策,回應群眾訴求。加強行業宣傳力度,總結正面案例,通報一批惡意欠款欠薪案件,在行業形成威懾作用。
(四)深入督導落實。市住建局、人社局將組織對各工程項目整治進展進行專項檢查,對投訴舉報集中、問題較多的單位進行重點督導,對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整治不徹底的,該曝光的予以曝光,該懲戒的予以懲戒,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27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關于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作風、法治、文明”三個年建設活動為契機,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規范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懲處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完善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構建我鎮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實現無拖欠現象發生,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范圍
全鎮建筑市政、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設施等工程建設領域和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等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行業領域。
(二)整治重點
1.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資問題。嚴查工程項目未批先建、企業帶資施工建設、隨意增加建設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工資等問題。
2.化解難度大的欠薪陳年積案。嚴查停工半停工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工程決算久拖不決、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
3.工資支付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嚴查用工企業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不按規定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不落實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和工資銀行直接支付制度、不實行工程款與工資款分賬管理、撥付工程款時未及時撥付人工費等問題。
4.工程建設領域違法分包、轉包、掛靠問題。嚴查建設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或者肢解發包等違法行為;嚴查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或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轉包行為;嚴查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后,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施工合同關于工程分包的約定,把分部、分項工程或者單位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違法分包行為;嚴查單位或個人以其他有資質的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掛靠行為;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出借資質行為。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必須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并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明確約定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支付方式等內容并嚴格履行。鎮社保站和相關主管部門要把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況納入監管重點,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發現不簽訂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改正的通報區勞動局予以處理。
(二)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施工企業招用農民工必須實行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項目施工現場農民工的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編制施工現場所有勞務人員計酬手冊和管理臺賬,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支付等信息,由農民工本人確認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發放情況,不得以包代管。在處理拖欠工資案件時,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當提供花名冊、考勤及工資結算等相關記錄。
(三)實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逐步實現各類企業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由分包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了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托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四)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自工程項目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20個工作日內,在銀行開立專戶并存儲工資保證金,專項用于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使用過保證金的續建工程項目,要按照剩余工程量核定繳納額度并足額繳納。對未繳清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仍在施工的項目,限1個月內繳清(期限時間不得超過),逾期未繳清的,責令停工。
(五)積極化解欠薪陳年積案。行業主管部門認真排查停工、半停工工程項目欠薪情況,建立詳實的工作合賬,明確化解欠薪陳年積案工作的責任部門。采取拍賣、融資等多種方式,精準施策積極化解。倒查工程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行為,對落實制度不規范的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限期整改,確保欠薪陳年積案于20xx年7月底前全部得到有效穩妥處置。
四、時間安排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整改階段(20xx年3月1日至5月31日)
1.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各村委要嚴格落實責任,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致農民工朋友的一封信》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
2.開展欠薪隱患自查自糾。按照“屬地管理、行業監管”的原則,各村委要負責任的對本領域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摸底排查和督促整改,精準掌握項目建設單位、總承包與分包施工單位、投資規模、欠薪數量和欠薪原因等情況,做到情況明、底數清、數字準、制度實。強化欠薪預警監測和風險隱患排查,對已排除風險隱患的企業和項目,持續關注、動態監管,嚴防問題復發。
(二)深入督導和檢查階段(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成立督導組,督導各村開展行動。加強對制度落實和欠薪線索辦理的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鎮工作領導小組及專項工作組協調處置,定包案單位、定包案領導、定工作措施、定化解時限,限期整改。每季度將巡查督導結果和整改情況,呈報鎮主要領導。對逾期不整改的企業,強化聯合懲戒力度,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三)總結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
對前期工作情況進行回頭看,跟蹤、督促企業及時補發拖欠農民工的工資。各村梳理總結各自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并于20xx年1月10日前報至鎮人社所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監督指導項目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存儲、專用賬戶開設使用、人工費撥付、總包代發工資、維權信息公示及建筑業勞動合同簽訂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落實,加大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工程建設項目總包單位取得施工許可20個工作日內,必須按照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相關措施。已開工但尚未履行立項審批程序的政府性投資項目,由發包單位承擔監管責任。符合納入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合標準的工程建設項目,務必納入;未納入的,落實相應制度后納入管理。對長期拖延工程款結算或抪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行業主管部門不得批準其新項目開工建設。對于未履行工程款支付責任的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將其不良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工程建設項目違反國土空間規劃、未批先建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建設單位清償,由職能部門依法查辦違法行為。對領導責任不落實、部門監管責任不履行、相關工作不到位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根據情節輕重和影響程度,依法追究責任。
(二)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對本區域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責,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職責,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處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時調解糾紛。
(三)強化部門協調聯動。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各成員實行定期例會制度,各村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有關措施,和村委做好溝通街接。各村應將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工程建設項目詳細信息及時推送至鎮人社所辦公室。
(四)嚴肅查處欠薪案件。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在接收欠薪線索后,按行業分類,報鎮工作領導小組,并推送至鎮行業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欠薪工作合賬,逐一落實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對化解難度大的欠薪陳年積案,要嚴查停工半停工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工程決算久拖不決、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絕不銷賬。對制度不落實導致欠薪的企業,有關部門要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要加強行政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行為。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案件,行業主管部門要查清欠薪人數、欠薪金額、拖欠責任主體,并將工程項目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相關資料、投訴人詢問筆錄和身份證復印件等有關材料、相關人員詢問筆錄和身份證復印件等有關材料、企業營業執照、調查結論報告和移交書等書面材料移交人社部門,人社部門在核查完畢后要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由公安機關偵辦。對欠薪違法案件,堅決做到事實不查清不放過、制度不落實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保持對欠薪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
(五)加大欠薪失信懲戒力度。各村理拖欠農民工工作負責成員要進一步加強對欠薪問題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將該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在政府資金文持、政府采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淮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子以限制。
(六)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板端、群體突發事件及網絡輿情,經村委會分析研判,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并報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人社所辦公室。辦公室應立即響應、協調處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及時響應、共赴現場,對涉事企業負責人進行聯合約談,督促其妥善處理欠薪問題,做好現場穩控和矛盾化解工作。對發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足、企業負責人逃匿等情況的,可以動用應急保障金,先行墊付農民工部分工資或者基本生活費。信訪部門嚴格執行輿情信訪信息的發現、報告程序,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充分發揮協調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特別對網絡輿情要第一時間跟蹤處置,防止事態發酵。司法行政部門和法律援助機構要將農民工列為法律援助的重點對象,依法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討薪為由討要工程款、勞務費、承包費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嚴格落實“三單”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對日常巡查中發現的制度落實問題,出具《整改通知單》,責令工程建設項目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工并嚴厲處罰;對各類違法分包、轉包、墊資施工、拖欠工程款等行為,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抓嚴管、頂格處罰。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督導檢查發現的問題,向行業主管部門及時派發《督辦單》,限期整改。
(八)嚴肅責任追究。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對各村委的考核范圍。各村不按照要求推送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并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對工程建設項目欠薪案件頻發高發、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突出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談相關企業負責人。對重大欠薪問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從工程項目入手,在立項、土地、規劃、招投標、施工許可、資金籌集使用等方面進行深入核查,層層理清責任。對重大欠薪問題線索核處不力、政府投資項日因資金不到位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約談相關行業監管部門負責人和屬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對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群體性、極端性事件和重大負面輿情的,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28
為貫徹落實《重慶市璧山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20xx年工作要點》(璧治欠辦發〔20xx〕4號)文件精神,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八塘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開展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現將我鎮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工作的方案制定如下:
一、加強領導
成立八塘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社保所、建環辦、經發辦、黨政辦、平安辦、司法所、財政辦負責人為成員,全面負責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社保所,由社保所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明確工作人員劉清濤,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二、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欠薪源頭治理
(一)通過對全鎮建設項目進行實地核查,是推動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重大舉措,是實現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目標的重要制度安排。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每月按時向八塘社保所報送《八塘鎮在建項目臺賬明細表》,對于新建和在建項目,嚴格按照《在建工程項目實地核查資料清單》璧治欠辦發〔2020〕7號附件1的要求進行資料收集歸檔。
(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持續開展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加大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力度,嚴厲查處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行為。落實國家出臺的《建筑工人簡易勞動合同(示范文本)》,規范勞動用工管理。
(三)嚴格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管理。貫徹實施《政府投資條例》,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管理和政府投資資金預算管理,及時足額撥付政府投資資金。加強預算內投資項目監測和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加快項目建設和計劃執行進度,推動項目建設單位嚴格按照項目建設進度及時足額支付工程款。
(四)健全清償中小企業賬款與根治欠薪的協調機制。貫徹實施《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強化政府、大型國有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問題督辦,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從源頭預防和遏制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三、全面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一)健全完善工資支付保障制度。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出臺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的實施細則,構建上下一體,整體聯動的根治欠薪制度體系。
(二)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開展“制度全覆蓋”夏季專項行動。盯緊盯牢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等工資支付保障核心制度,通過開展“制度全覆蓋”夏季專項行動,推動制度覆蓋所有在建項目、所有支付環節。
(三)強化市場主體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的責任。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督促建設單位落實撥付人工費用、支付監管、先行墊付工資等責任,施工總承包單位落實代發工資、監督勞動用工、開立專用賬戶、存儲工資保證金、先行清償工資等責任、分包單位落實日常用工管理,支付主體等責任。
四、強化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執法聯動
(一)加強日常監管執法。全面暢通欠薪維權渠道,落實首問負責制,推行接訴即辦,提升欠薪案件線索受理和轉辦交辦效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發包,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全面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以工程建設領域和其他易發欠薪的行業為重點,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
(二)發揮公共法律服務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作用。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開展“遵法守法、攜手筑夢”服務農民工公益法律服務行動,提高“農民工欠薪求助綠色通道”和“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服務質量,為農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務。建立勞動保障監察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協作聯動機制,加強工會勞動保障法律監督員隊伍建設,提高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效能。
五、加強工資支付信用體系建設
加大重大欠薪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力度。定期集中向轄區內企業和社會公布重大欠薪違法行為,加大公開曝光力度,強化社會輿論監督。
六、壓緊壓實根治欠薪相關責任
(一)接受區領導小組對八塘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考核,確保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根治欠薪工作責任追究。壓實八塘鎮各辦、站、所的`責任,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單位和個人,通過約談、通報、處分等方式,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加大對全鎮治欠工作的監督力度,實行監督問責閉環管理。
七、推進根治欠薪信息化建設
建設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依據《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市級平臺業務指引》,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工作要求,建立監控預警平臺分中心。逐步實現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過程動態監管。
八、加強輿論宣傳和應急處置
(一)強化正面宣傳引導。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等普法責任制,持續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普法宣傳,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農民工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強化輿情監測處置。做好欠薪輿情監測預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發包,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分類處置,主動發聲、快速反應,嚴防不實輿情、虛假信息傳播和惡意炒作。
(三)防范化解欠薪重大風險。制定完善我鎮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及時組織風險評估預判,有效防范處置因欠薪引發的突發性、群體性的事件,堅決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嚴厲打擊以非法手段討薪或者以討薪為名討要工程款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處置因欠薪引發的治安案件。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29
為進一步規范新區建筑市場秩序,有效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的經濟發展環境,結合新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適用范圍
本工作方案適用于哈爾濱新區江北一體發展區(含哈爾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迎賓路集中區)建設領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欠薪防治和處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內容
(一)建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主體責任制度
1.政府投資項目,由區城管、農村、交通、水務、教育、衛生、項目辦、投團、基礎公司、水投集團等部門負責監管所屬建設工程項目工程款的支付情況,并承擔相應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主體責任。
2.社會投資項目,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包括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發包工程的專業企業,下同)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工程款應優先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
3.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對該組織或者個人招用的農民工,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擔用工主體責任并支付農民工工資。
4.分包企業因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追回被拖欠的工程款,應當優先用于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二)規范勞務用工和工資支付制度
1.對依法辦理施工審批手續的建設項目,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建立實名制用工名冊和施工現場用工監控,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信息。
2.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工資支付情況,不得以包代管。
3.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農民工維權信息告示牌,公開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及所在項目部、分包企業、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行業監管部門等基本信息;明示勞動用工相關法律法規、工資支付、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
(三)推行工程款與農民工工資分賬管理制度
1.推行施工總承包企業分解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在工程所在地銀行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項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承包企業提供的人工費數額,將應付上月不低于20%工程款中的人工費單獨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開設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2.分包企業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托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3.對建設單位不按月、按比例支付人工費到總包單位農民工工資專戶的;總包單位未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監督管理,不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區住建局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分別給予上限處罰。
(四)健全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征繳機制
1.按《哈爾濱市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管理辦法》規定,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實行差異化繳存辦法,對一定時期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降低繳存比例、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并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對符合啟動工資保障金條件的,要及時啟動保障金,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發揮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的事前預防、事中保障的作用。
2.對新開工建設項目由區審批局把關,建設單位到區住建局辦理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繳納手續,并按相應比例繳納保障金后,區審批局方可發放《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對沒有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開工建設項目,由區住建局對企業下達整改意見書,限期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逾期不繳的,由區執法局下達《停工通知單》。
3.建設單位需到區住建局辦理不拖欠農民工工資保障金證明后,工程項目方可開工建設;辦理不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證明后,方可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五)建立健全欠薪案件及時化解機制
1.區住建局要充分發揮牽頭處理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欠薪問題的作用,引導農民工就地、就近解決欠薪問題。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案件,區住建局要及時約談欠薪項目的建設單位、總包單位、分包單位責任人,責令欠薪責任主體及時化解;對欠薪金額爭議較大的案件,可以委托第三方審計的,要及時委托第三方審計,并按審計結果督辦欠薪責任主體處理欠薪;對欠薪爭議雙方不認可第三方審計的,引導雙方按仲裁或訴訟程序處理;對沒有任何欠薪依據的無理上訪案件,引導其按訴訟程序處理后,仍到區政府無理取鬧的,由公安部門予以訓誡。
2.區住建、民社(仲裁)、信訪、執法、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門要針對欠薪案件高發時段和建設領域欠薪案件特點,采取聯合檢查、聯合辦案、聯合督查等方式,集中整治突出問題。進一步完善建筑用工監察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區住建局依法及時移送區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受理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快速立案,及時控制犯罪嫌疑人、查封凍結涉案財物,有效防范欠薪逃匿和轉移財產等行為。
3.發生重大群體突發討薪事件時,要確保發現、報告、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防止事態蔓延擴大。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認真研究解決農民工提出的合理合法訴求,有效穩定農民工情緒。公安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借討要農民工工資名義擾亂社會治安的違法行為,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予以治安處罰,對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對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集體事件,公安機關要根據事態發展,依法采取驅散、帶離及拘留等強制措施予以妥善處置。
4.對用工單位資金鏈斷裂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欠薪責任人逃匿的,經區住建局認定報區政府批準后,要及時啟用政府應急周轉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給予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區法院或房產部門應配合區住建局對用工單位和責任人的'房產等資產進行保全,公安機關應及時偵辦涉嫌犯罪的逃逸責任人,以確保墊付的政府應急資金及時收回。
(六)進一步強化建筑市場監管機制
1.為有效從源頭遏制欠薪行為,區住建局會同區審批局、城管執法局等部門要綜合采取質量安全監管、施工許可監管、信用評價管理、資質資格監管、行政執法監察、竣工驗收備案等手段,積極開展對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的監管,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分包、轉包企業和發生欠薪行為拒不整改的企業,要給予終止合同履行、停工整頓、降低或取消資質等處理,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和企業信用“黑名單”,限制其參加建設工程的投標和承攬。
2.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應當按合同約定的計量周期或工程進度結算并支付工程款,對長期拖延工程結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不準其新項目開工建設。各類投資項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業帶資承包的方式進行建設,并嚴禁將帶資承包有關內容寫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補充條款。規范招投標行為,嚴肅查處虛假招標、圍標串標、惡意低價中標、掛靠借用資質等違法違規行為,
3.依法健全建筑市場用工監察機構,規范機構設置,要根據監管職責和轄區內用工單位數量、用工規模、案件數量等,兼顧轄區內面積、交通和通訊條件等情況,合理確定建筑市場用工監察機構編制,并在辦公場所、工作經費、執法車輛等方面予以保障。要加快建筑市場用工保障監察裝備現代化建設,配齊辦公辦案所需設備,不斷提高建筑市場用工監察執法效能。
三、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為建立健全部門協作機制,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分工,發揮各自職能優勢,齊抓共管,共同治理好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特建立區長為組長,分管住建副區長為副組長,區民社局(勞動仲裁)、城管和執法局、住建局、信訪局、公安分局、法院、應急局、司法局、總工會、生態環境和水務局、衛健局、項目辦、基礎公司、投資集團、水投集團等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辦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長唐紅斌擔任。辦公室負責對欠薪案件投訴舉報情況進行綜合協調,研究解決各類欠薪問題,制定相關措施,有效預防和化解農民工欠薪案件。
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如下:
1.區民社局負責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總協調、檢查、督辦及數據統計等工作;負責依法及時快速處理符合法定勞動關系構成要件的農民工勞動仲裁案件。
2.區信訪局負責上訪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的協調指揮,登記、交辦并協調相關單位參與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3.區住建局牽頭協調處理全區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依法收取、啟動、返還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對勞動用工備案、工資支付、實名制管理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處理。
4.區城管和執法局牽頭協調處理涉及無合法審批手續的私建、濫建工程欠薪案件,以及掛靠承包、違法發包分包、層層轉包等源頭性欠薪案件,并負責查處相關責任單位;對不按照合同及時撥付工程款、不落實建設資金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設、施工單位,依法給予停工等行政處罰。
5.區公安分局依法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突發性事件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加強與區住建局配合,協助處理因拖欠工資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對拖欠工資涉嫌逃逸等違法犯罪行為進行依法查處,在處理惡意欠薪案件中提前會商,及時立案,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6.區法院負責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對拒絕履行區相關行政部門依法做出的有關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行政處罰決定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裁決,并予以強制執行。
7.區應急局負責進行相關的安全檢查,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農民工能夠借助討薪擾亂治安的建筑工地、以及相應塔吊等設備,依法予以取締。
8.區司法局負責配合協調指導相關調節委員會做好人民調節工作,并對符合條件法律援助的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9.區總工會負責對用人單位貫徹落實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配合有關部門積極協調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10.區城管、農村、交通、水務、教育、衛生、項目辦、投資集團、基礎公司、水投集團等部門,負責對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出現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協調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區民社局、住建局、信訪局、城管和執法局、應急局、司法局、公安分局、法院、勞動仲裁等職能部門要從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建設領域欠薪防治工作對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健康和諧發展的重要意義。
(二)明確責任,加強配合
各部門要按照松北區建設領域欠薪防治領導小組職責分工的要求,落實責任,加強各部門之間的溝通、配合,切實做好我區建設領域欠薪防治協調處理工作。
(三)立足長效,防治結合
重點地區、重點項目、重點事件要明確責任主體,跟蹤督辦。在檢查建筑工地、處理欠薪案件的過程中,要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繼續加強普法宣傳工作,提高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和農民工的依法維權能力。
(四)集中辦公,綜合協調
區住建局、民社局(勞動監察、仲裁)、信訪局、城管和執法局、公安分局、法院各派1名工作人員,司法局代為聘請法律顧問指派律師。集中1個辦公場所(暫定科技一街85號)聯合辦公,掛牌受理各類欠薪投訴,及時約談建設和施工單位責任人,處理存在的爭議問題,依法打擊惡意欠薪行為,取締纏訪鬧訪事件,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對不屬于區住建局職權范圍內的糾紛,引導農民工按仲裁或訴訟程序依法維權。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30
為貫徹落實省紀委監委鞏固提升“點題整治”工作要求,以及市紀委《關于加強日常監督推動“點題整治”工作常態化的實施方案》(明紀辦〔20xx〕8號)要求,根據省住建廳、人社廳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實際,深化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在建項目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整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圍繞“五個常態化”工作要求,以政府投資和國企投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為重點,深化推進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整治,堅決查處欠款欠薪行為;強化欠款欠薪源頭治理,推進工程項目落實各項防欠治欠長效制度并實行信息化動態監管,力爭到20xx年10月底工程項目全面落實實名制信息化、工程款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保障制度,實現大數據監管全覆蓋。
二、工作重點
針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整治工作,整治工作重點有:
(一)建設單位未按規定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政府投資項目已完工不竣工驗收、已竣工驗收不結算審核、已結算審核不支付工程款的問題。
(二)施工總包單位未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信息化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開展專項行動。一是開展建筑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嚴格依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19〕1號)及《福建省建筑市場行為監督檢查工作辦法(試行)》(閩建〔20xx〕8號),實施“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查處違法發包、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二是開展欠薪案件線索“月月清”行動,通過“周調度、月通報、季考評”工作機制,在欠薪案件線索、隱患風險、制度落實等方面實現“月月清”,及時高效處置欠薪問題線索,推進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二)推進智慧監管。一是發揮省勞動監測預警大數據平臺(以下簡稱:省大數據平臺)作用,做好施工企業合同履約行為評價,動態考核項目農民工實名登記及考勤情況、項目管理人員到崗履職、農民工工資按時發放、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情況;二是強化勞動監測與建筑市場聯動管理,以項目管理人員不到崗履職為線索,嚴厲查處工程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
(三)強化部門協作。各級住建、人社部門加強部門協作溝通,及時有效化解欠款欠薪糾紛隱患。對人社部門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施工企業,由同級住建部門納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管理并予以信用評價扣分。對人民法院移交的建筑市場違法行為案件,住建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納入信用評價等舉措予以查處。落實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聯動機制,及時將發現的地方財政、國有企事業單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線索移送同級工信部門處理。發現政府投資和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存在“完工不竣工驗收、竣工驗收不結算審核、結算審核不支付工程款”問題,應當督促整改,對拒不整改的予以曝光,移送同級有權部門處理并抄送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對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或者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應按規定報請同級人民政府限制其新建項目。
(四)健全長效機制。一是依法推動全面落實工程款支付保障措施,繼續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根據市住建局《關于公布20xx年推行施工過程結算辦法項目名單的通知》(明建函〔20xx〕89號)要求,跟蹤轄區內已公布并施工過程結算項目執行情況,總結經驗并逐步覆蓋其他項目,將項目實施施工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擔保等事項寫入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合同條款,固化防欠制度;二是指導各縣(市、區)完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并督促各施工項目及時上傳省大數據平臺,構建上下一體、整體聯動的根治欠薪制度體系;三是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資金監理制度,加強工程款項及資金異常情況監測,監督工資專用賬戶制度落實,進一步保障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四是健全施工企業信用評價體系,調整違法行為評價指標,加快形成“誠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
三、工作安排
(一)方案制定階段(5月25日前)
市、縣(市、區)住建部門聯合人社部門,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確量化目標、責任分工、工作舉措和進度安排。
(二)專項整治階段(5月25日至9月)
一是全面排查,建立臺賬。住建、人社部門要對照整治重點,對在建項目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摸清欠款欠薪底數,建立欠薪欠款臺賬,明確化解時限,責任到人;二是暢通渠道,核查線索。公布投訴舉報電話、郵箱,全面收集群眾舉報線索。對群眾提供初步證明違法事實的證據材料要重點核查,分類建立臺賬;三是督促落實,整改到位。堅持邊查邊改,督促欠薪欠款項目及時撥付工程款或支付農民工工資,推動完工項目按規定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項目開展結算審核、結算審核項目及時支付工程款;督促項目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并將制度落實情況上傳至省勞動監測預警大數據平臺,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予以行政處罰。四是健全機制,形成長效。針對整治過程發現的難點、堵點問題,及時會商研究、提出解決方案,進一步健全防欠治欠的長效機制措施。
(三)驗收鞏固階段(10月底前)
梳理形成“問題(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并逐級匯總上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一是成立工作專班,市住建局、市人社局成立市工作專班,由市住建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市人社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住建局建筑業科、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負責專項整治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定期會商機制,各級住建、人社部門要定期專題研究“點題整治”工作,建立一線指導、月通報點評、季度會商推進工作機制。各縣(市、區)參照建立相應工作機制,認真對照“五個常態化”工作要求,對照清單逐項抓實,堅決整治到位。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縣(市、區)住建、人社部門要強化屬地責任,以問題為導向,嚴格分類實施,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攻堅,從源頭解決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拖欠工程款問題專項整治由住建部門牽頭負責,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由人社部門牽頭負責,各縣(市、區)要根據各地實際,圍繞整治項目和工作重點,細化工作舉措,逐項進行分解,明確責任單位、責任科室、責任人。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市、區)住建、人社部門要堅持“開門整治”,進一步暢通線上線下舉報投訴渠道,在住建、人社部門門戶網站設置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專欄,動態公布整治情況。深入開展“大愛三明安新有我”主題活動,通過信訪、12345平臺等多渠道接收群眾反映問題和建言獻策,回應群眾訴求,幫助群眾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建立有關臺帳。加強媒體宣傳力度,利用報紙、微信公眾號、網站等廣泛宣傳整治工作開展情況,每半年動態通報階段性整治成果,宣傳通報一批正面典型案例和惡意欠款欠薪案件,形成威懾作用。
(四)深入督促落實。市住建局、人社局加強對各縣(市、區)整治進展情況進行跟蹤督導,對投訴舉報集中、問題較多的地方和單位進行重點督辦,對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整治不徹底的,堅決予以點名通報,抄送國資委及相關部門。“點題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對縣級政府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及對縣(市、區)人社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內容。各縣(市、區)住建部門、人社部門于每月20日向市工作專班報送當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并提供整治工作臺賬、線索臺賬、“五個常態化”工作落實情況臺帳;10月15日前報送深化整治工作總結報告和“問題(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31
當前,我市的建設工程項目已進入收尾和結算階段,農民工已開始陸續返鄉,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也日益突顯出來。為切實解決我市建筑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依法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堅持立足企業、強化責任,懲防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通過在建筑企業內部集中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清欠工資專項治理工作,鞏固一年來加強勞務管理的成果,依法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及時發現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最大限度地減少投訴率,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促進政治安定與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20xx年底前,基本解決本年度發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同時,依照《哈爾濱市建筑勞務管理暫行辦法》,建立健全勞務分包制度和有效預防及解決工資拖欠問題的長效機制,堅決遏制新的拖欠行為發生。
三、實施步驟及工作內容
這次集中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主要采取企業自查的辦法。具體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20xx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
1.市建委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治理拖欠工作實施方案,召開全市建筑企業大會對此項工作進行部署;
2.各企業傳達貫徹市建委會議精神,按照全市統一部署,成立企業欠薪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制定企業清理欠薪工作實施方案。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1.各建筑施工企業對20xx年拖欠工資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建立工作臺賬,將拖欠工資情況匯總統計;
2.針對自查中存在的拖欠問題,各企業要立即制定還欠計劃,組織專人抓落實,確保年底前全部還清。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1、各企業以工程項目為單位進行總結,并寫出書面報告,于12月10日前將清欠工作自查情況及還欠落實情況和調查表報哈爾濱市建委建筑企業管理站;
2、市建委對全市建筑企業拖欠工資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的'單位進行表揚;對存在拖欠工資問題但能及時認真整改并全部償還的,不予追究;對不認真整改,又不主動償還拖欠的企業,要通報批評,并在年終信用評價和企業資質方面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拖欠工資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市建委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曲維嵩市建委常務副主任
副組長:張曉光市建委副主任
成員:由市建委建筑業相關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建筑企業管理站,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辦公室主任由車延杰同志擔任。
五、幾點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這次清欠治理工作,各建筑企業法人代表和主要領導是本單位第一責任人,各工程項目經理是直接責任人。各企業要組成專門工作機構,加強對此次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領導和監督。要逐項工程、逐個工地進行檢查,不得出現遺漏,不得走過場。凡不認真檢查和整改的,首先要追究企業負責人和項目經理的責任。
2、要建立臺賬,摸清拖欠工資底數。各企業從現在起,立即以在建的和已竣工的工程項目為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自查自糾中發現有拖欠工資的要建立詳細的臺賬,內容包括拖欠工資的人員名稱、拖欠數額、拖欠起止時間、拖欠原因等。在此基礎上,要及時研究制定解決工資拖欠問題的工作計劃、資金籌集、還款時間進度和工作措施,確保在年底前全部還清。
3、完善制度,建立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的長效機制。堅持標本兼治的工作方針,各企業要把解決工資歷史拖欠和建立預防、解決新欠的機制結合起來,在解決好今年和歷史拖欠問題的同時,采取堅決有力的措施遏制新的工資拖欠問題的發生。
一是完善工資支付制度。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工資支付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或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確保工資按時足額發放。不能按時支付工資的企業,應與農民工代表或本人協商一致后,明確延期支付工資的程序、期限、責任、以及救濟措施。
二是加強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及時全面掌握建筑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情況,盡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逐步實現對建筑業使用農民工情況的全面管理。
三是加強工資支付監管。每月支付農民工工資時,除農民工本人簽字外,勞務項目負責人、工程項目經理也要在工資表上簽字并加蓋勞務企業公章。
四是本次清欠專項工作結束后,凡能認真自查自糾并及時整改和還欠的企業,既往不咎。對不認真自查自糾經農民工投訴并查證核實拖欠工資的企業,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32
根據《欽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欽州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集中排查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欽市建管〔20xx〕179號)工作部署,為持續鞏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縣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實際,在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組織開展集中排查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本次專項行動,及時發現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著力解決一批突出問題,有效化解勞資矛盾糾紛,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權益。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立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集中排查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梁衛中縣住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副組長:米潤東縣住建局建管股負責人
王欽生縣質安監站站長
成員從建管股、縣質安監站等相關科室抽調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米潤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縣住建局建管股。
三、整治排查重點內容
(一)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
(二)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審批管理、資金監管和工程款(人工費)按期足額撥付情況;
(三)工程建設領域落實工資保證金、勞動合同簽訂、施工全過程結算、實名制、分賬管理、分包委托總承包企業通過銀行代發工資、按月足額發放工資、維權信息告示牌(以下簡稱“一金七制度”)等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情況;
(四)全面加大欠薪隱患排查力度,重點防范房地產領域風險,進一步摸清欠薪問題底數,建立欠薪問題工作臺賬,列出任務清單,一案一策,逐一制定清欠方案,明確責任人、清欠措施、解決時間,做到問題不解決絕不銷賬;
(五)施工現場參建各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員履職考勤制度落實情況等貫徹執行《欽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全面加強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欽市建管〔20xx〕25號)的情況。
四、時間步驟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階段(20xx年9月)。落實普法責任制,通過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深入企業、工地、社區,結合實際開展普法活動,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相關勞動用工法律法規,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指導用人單位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并結合企業實際,采取多種方式協助化解欠薪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二)集中排查和處置階段(20xx年9—10月)。
開展在建工程項目欠薪風險隱患集中排查活動,不打折扣、不走過場、不留隱患。加強與勞動監察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聯動,充分利用好行政、信用等懲戒手段,集中處置排查發現的欠薪問題、信訪案件、平臺欠薪線索,并予以妥善化解,從嚴懲處欠薪行為特別是惡意欠薪行為。
1、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對轄區內全部續建項目以及20xx年新開工建設的在建工程項目逐個進行梳理排查。
2、對標根治欠薪,實施“三查兩清零”
(1)清查欠薪隱患苗頭。對本轄區內全部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逐個全面清查,健全完善工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不留任何死角、杜絕發生新欠。
(2)清查歷史欠薪案件,集中力量解決一批長期未解決的歷史遺留欠薪問題,做到不解決問題不銷賬。
(3)清查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重點實施欠薪清零專項行動。
(4)對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做到“兩清”目標,即:20xx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節前動態清零。
3、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1)清查每個在建工程項目落實“一金七制度”情況。
(2)對清查中發現上述制度不落實的,要逐項整改落買到位,確保相應制度落實到每個在建工程項目,著力解決制度不落地的問題,規范企業日常エ資支付行為。
(三)集中整改和鞏固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春節前)。聯合勞動監察部門,結合專項行動期間查處的欠薪案件,對照中央要求、對照勞動法律法規、對照問題清單,逐一銷號、徹底整改,舉一反三、完善制度,不斷促進解決欠薪問題長效機制建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扛起政治責任。堅決把根治欠薪工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層層壓實責任,嚴格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目標責任制,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推進系統治理。按照《條例》要求進一步加強與人社等部門溝通,對欠薪多發的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同時針對行業特點、欠薪因素等,分類應對,系統治理,形成部門工作合力。
(三)加強督促檢查,加大問責力度。我局將對欠薪問題突出的項目、易引發極端事件的項目,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依法依規嚴肅處置,做到約談、通報、處罰、曝光,起到警示的作用。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 篇33
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黔府辦發電〔20xx〕32號)、《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遵義市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遵府辦函〔20xx〕48號)精神,按照《中共仁懷市委辦公室仁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仁懷市鞏固拓展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加快打造魅力酒都實施方案>的通知》(仁辦發〔20xx〕11號)具體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仁懷市“工程無欠薪”(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省、遵義市對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為重點,堅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拖欠誰償還”的原則,深入開展“工程無欠薪”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突破底線的事件和網絡輿情,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爭拖欠案件、金額和涉及人數比重逐步下降,最終實現“工程無欠薪”。
二、目標任務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脫貧攻堅領域所有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項目償還方案的制定,并接續督辦、限時銷號。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實現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無欠薪”。
三、組織領導
為順利開展我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最終實現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零拖欠,成立“工程無欠薪”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汪能科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常務副組長:賈旭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鎮長(主任)主要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陳光琦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陳川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日常事務和牽頭落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定期匯總和通報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提請領導小組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督導欠薪問題化解和穩控。
四、重點任務
(一)開展全面排查,動態建實臺賬。一是建實欠薪項目臺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持續以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鄉村建設(含道路、水務、房屋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農業產業、扶貧車間等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排查為重點,全面摸清政府性項目(含國企項目和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非政府性項目等欠薪情況及信訪、輿情線索反映的欠薪問題進行全面徹底核查,對信訪反映、網絡輿情、投訴登記、行業部門匯總等各種渠道收集的欠薪信息進行回訪、甄別,將仍然未化解的欠薪問題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實納入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欠薪臺賬,并動態更新,同時報送市農民工工作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形成全市欠薪臺賬。各單位要認真核實、認真區分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對上報臺賬中有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混淆不清的,市領導小組將予以通報,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二是建實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遷、教育衛生、水務水電等重點領域,迅速對拖欠工程款項目進行全面徹底排查,建實本行業、本領域、本單位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于20xx年4月23日前報送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梳理匯總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三是規范臺賬報送工作。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嚴格匯總、審核數據,排查中嚴格區分拖欠工資與拖欠工程款問題,工資要精準核實到農民工本人,拖欠農民工工資臺賬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員工資清冊等印證資料備案備查,嚴防數據造假和瞞報漏報行為發生。20xx年5月1日前,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園區)、市級相關政府性工程項目業主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項目償還方案的制定。(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扶貧辦、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體旅游局、市扶貧辦、市教育局、仁懷供電局等市直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突出工作重點,加快清欠進度。一是對于本方案工作目標明確的欠薪項目,各有關部門要始終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里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全程跟蹤督辦和統籌調度,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全面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統籌協調,積極解決資金問題。二是對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項目,涉及部門和單位要持續跟蹤,加強與司法部門的案情銜接,加快查處進度,確保盡早執行到位、案結事了。三是對已清欠了的項目,要綜合采取欠薪線索專查、隨機隨訪巡查、核查支付憑證等方式,動態開展清欠“回頭看”,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到位,持續鞏固清欠成果。(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強化執法檢查,加大震懾力度。市發展改革、財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務、審計、工業商務等有關部門要對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實名制管理“8個100%”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做到對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執法檢查全覆蓋,并做好執法檢查文書的保管,確保在建工程項目全面落實“8個100%”;發展改革、財政、住建、交通、水務、工業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建筑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和打擊建設工程項目未批先建、墊資建設、違法發包、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和違規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勞務分包企業等,督促在建工程項目嚴格落實《條例》各項規定和實名制管理“8個100%”制度。對未按規定完成“8個100%”制度以及違法分包轉包的,立即責令整改,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要依法處理。法院、檢察院、公安等司法機關依法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嚴厲打擊,并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接發改等部門將其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形成強有力震懾。(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審計局、市工業商務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等)
(四)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穩控。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快推進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的運用,將全市在建工程項目全部納入平臺監管,依托平臺對建設工程項目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戶使用、施工總包代發農民工工資等情況進行動態監管、監測預警和及時處置,并推行電子勞動合同管理,規范企業用工行為,有效推進源頭治理。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對平臺建設和運用的統籌推進力度。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臺賬,并納入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網信、人社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協調聯動,充分發揮欠薪輿情聯動處置機制作用,強化正面引導和負面輿情管控,嚴防和妥善處理各類輿情風險隱患。發現欠薪網絡輿情或收到其他單位通報輿情的,要在12小時內組成聯合工作組,開展調查核實,掌握證據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問題的及時處理促進欠薪網絡輿情化解。對社會和媒體關注的欠薪網絡輿情,在輿情發生后12小時內主動發聲、做到權威發布、口徑統一,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避免事態擴大。(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建立長效機制。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按照“標本兼治、防治結合、預防為主”的原則,全面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著眼于遏制增量欠薪,強化欠薪源頭治理,進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實“8個100%”等各項長效制度措施,確保盡早實現“工程無欠薪”的既定目標。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報刊、網絡平臺等資源,加強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政策的學習、公益宣傳及先進典型的報道,依法加強對拖欠農民工資違法行為的輿論監督,引導用人單位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加強對農民工依法維權意識的培育,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部門職責
(一)強化行業部門監管主體責任。住建、交通、水務、工業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法定義務,落實好行業監管的主體責任,規范建設市場秩序,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要加大宣傳和監督力度,明確專人對本行業建設項目實名制“8個100%”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指導和檢查,實現“8個100%”全覆蓋。對不落實“8個100%”制度的,行業主管部門要視其情節采取通報、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標、記載不良行為、降低資質、清出市場等方式予以處罰。對工程建設領域出現的違法分包、違法轉包問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進行打擊。發改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依法審查政府投資項目的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按規定及時安排政府投資,對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審批。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和懲戒,并將評價結果應用到企業資質評定和建設項目招投標等環節。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歸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市范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財政部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的預算管理,根據經批準的預算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政府投資資金,積極籌措資金保障欠薪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公安機關負責及時受理、偵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依法處置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社會治安案件。(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
(二)強化人社部門綜合監管職責。人社部門要履行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協調、督查調度、綜合監管職責,組織各行業職能部門通過“貴州省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臺賬歸集匯總管理,進一步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工作聯動機制,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對重點工程領域、重點區域進行專項整治,開展常態化巡查督查,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及時查處有關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對不按要求落實“8個100%”制度、惡意欠薪、惡意討薪的行為,要依法從重從嚴打擊,對情節惡劣的要納入黑名單制度。整合各部門資源,將農民工維權窗口調整設置在仁懷市群眾工作中心,從相關行業部門抽人辦公,實現“一窗受理、綜合辦理、案結事了”。(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強化相關職能部門監管職責。司法、自然資源、人民銀行、審計、國有資產管理、稅務、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責做好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的工作。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等組織按照職責依法維護農民工獲得工資的權利。(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金融辦>、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仁懷支行)
(四)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作為本轄區預防和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推進工作落實。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排查和調處工作,對小的勞資糾紛要及時化解,不能化解的要及時上報相關職能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共同施策,將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中。建立健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指揮權限和部門分工,規范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推行勞動保障監察“網絡化、網格化”管理,暢通農民工維權舉報渠道等。(責任單位: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強化工程建設單位具體監管責任。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要按照“誰發包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好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具體責任。明確專人負責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作,督促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落實好“8個100%”工作,同時將“8個100%”制度納入施工合同約束條款。指導和監督所發包的各工程建設項目配備勞資專管員,及時將農民工工傷保險繳費、考勤等相關信息錄入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實時通過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在線填報施工項目農民工務工信息。精準掌握項目建設中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進度,在劃撥工程進度款時,要將農民工工資款項單獨劃到農民工工資專戶,監督施工企業通過銀行代發給農民工。對沒有落實“8個100%”制度的項目要停止劃撥工程款,待工程項目整改后再繼續推行項目建設,將“8個100%”制度落實與安全生產同檢查、同考核。對發生欠薪問題的項目要重點監管,督促施工單位履行工資支付主體責任,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積極籌措資金,履行農民工工資清償責任。(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項目業主單位)
六、督查問責
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名酒園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工作和政策落到實處,最終實現我市“工程無欠薪”。市委督查局要加大對各單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督查力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地方和部門以及重大違法案件,要進行重點督查督辦,對行動遲緩、工作力度不夠、成效不明顯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工作不力引發重大群體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責任。(牽頭單位:市委督查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經開區<園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市屬國有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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