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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5-12-07 18:51:41 飛宇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選10篇)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選10篇)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方案 1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縣關于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關要求,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農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長效管護”的要求,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健全規章政策和相關標準,建立常態化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排查范圍

              全鎮各村范圍內的所有房屋。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一)農村自建房。

              1、自住農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農村自建房,包括閑置、出租的農村自建房。

              2、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將原有自建住房改變用途,用作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以及自建的非住宅類建筑物。

              (二)非自建房。

              1、公共管理和服務用房。指農村集體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以及相關部門、行業系統、企事業單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

              2、生產、經營用的非自建房。指非農村自建房屋所有權人建設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3、統建的農民安置房。指在農村范圍內由政府、部門、有關機構、村集體等統一組織建設的農民安置房等。

              三、工作任務和時間安排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現場排查時要填寫《農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分為自建房、非自建房,具體見附件2、附件3),并將有關信息錄入“農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手機APP系統。排查建檔要同時進行,排查一戶,建檔一戶。對排查過程中發現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階段(即日起—20xx年6月30日)。區分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其他農村房屋兩類,交叉推進,全面覆蓋摸底排查。

              1、重點排查(即日起—20xx年12月31日)。各村要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摸底排查,排查重點為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各村要結合實際細化排查內容和重點。

              2、全面排查(即日起—20xx年6月30日)。各村在重點排查的同時,對其他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為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排查時要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初判人員要提高業務素質和責任心,確保初判情況符合實際。

              (二)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0日)。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1、方案制定。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2、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組織房屋安全性評估或鑒定。確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3、責任分工。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落實屬地和行業管理責任。

              4、臺賬建立。鎮、村兩級建立重點整治臺賬,明確整改目標、責任和措施,督促產權人、使用者限期整改,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三)全面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1、制定整治計劃。各村要結合實際,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計劃,明確整治方案和完成時限,實施臺賬管理、逐項銷號。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和行業管理責任。

              2、建立長效機制。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推動完善相關法規規章體系,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范,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用途變更等全過程管理制度。

              3、完善工作機制。各村要進一步健全村規劃建設監督管理機構,逐步提高專業技術人員比例,充分發揮其對鄉村建設工程的監管作用。加強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做到有專門人員負責、有管理制度保障,逐步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全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推進機制,成立全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加大工作統籌推進力度。各村作為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要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工作機構,統籌推進轄區內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統籌謀劃、科學安排、落實經費,明確各項任務完成的時間節點、工作措施和責任人員。要充分發揮包村干部、村支書作用,組織各村做好入戶信息采集人員培訓等排查整治各項工作,確保按時完成目標任務。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協調配合,扎實細致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鄉建辦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財政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鎮應急辦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國土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市場監管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審核復查工作。中心校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

              (三)加強綜合保障。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轄區內村莊包村干部和信息采集人員進行培訓。司法所要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等工作。

              (四)強化督導調度。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村莊通報批評;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要依法依規問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各村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督促指導,按有關規定開展聯合實地督導。

              (五)做好宣傳引導。各村要廣泛宣傳,使廣大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切實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要及時了解農村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方案 2

              為扎實推進全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徹底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根據國務院和省、市政府、縣政府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各村(社)委員會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著力鞏固提升,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安全隱患整治。以房屋安全數字化改革為牽引,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村(社)要對轄區范圍內所有城鄉房屋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第三次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登記等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擅自改擴建、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依托統一部署的全國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調查系統(以下簡稱調查系統),不論土地性質,不分城市農村,不漏一幢一戶,不留死角盲區,全面摸清自建房底數,及時歸集錄入系統。

              2、排查內容。各村(社)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摸清三類清單,即自建房房屋結構安全性清單(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自建房經營使用安全性清單(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自建房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清單(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

              3、排查方式。要組織產權人、使用人自查,部門和各村(社)核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通過調查系統數據采集錄入,逐一歸集自建房及其他房屋信息。

              (二)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村(社)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房屋結構安全性、經營使用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等三類問題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幢(戶)、銷號一幢(戶)。

              2、實施分類整治。各村(社)要分別落實監管責任和屬地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農村房屋,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比較嚴重的結構安全問題、影響安全使用的城鎮自建房,要第一時間“安全圍護”,并根據鑒定結論,及時開展解危工作;對存在經營使用安全性問題的自建房,要對其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開展消防、燃氣等相關行業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加強出租人員登記監管;對存在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問題的自建房,要及時對違規建設行為進行認定,并依法做好查處工作。

              (三)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三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各相關站辦、各村(社)要嚴格自建房及其他房屋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須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新建、改擴建房屋建筑項目要全部納入浙里工程建設現場管控系統(以下簡稱“浙里建”),其他新建、改擴建的房屋建筑項目要全面納入農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綜合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農房“浙建事”),實現對新建、改擴建房屋建筑項目質量安全的全過程管控。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多渠道暢通自查自報機制,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并上報村(社區)。各村(社)要落實屬地責任,發揮綜合執法、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利用省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系統、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健全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整治及處置閉環管理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擅自改變結構和布局、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房屋,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建立舉報、核查、處置、反饋的閉環管理機制,充分發動群眾提供隱患線索,逐一核查、銷號管理。建立健全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可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或嚴重社會事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強化數字賦能。以房屋安全數字化改革為牽引,積極參與做好全省房屋安全數字化管理系統迭代升級,建立一戶(幢)一碼、多跨協同及數據共享機制,實現房屋建筑從審批到建設到使用管理的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加快推進“浙里建”和農房“浙建事”的貫通運行,充分利用數字化手段守牢我縣房屋安全底線。

              5、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鎮級有關部門和村(社)的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鎮(街道)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房屋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保險+服務”等制度。

              三、進度安排

              (一)開展“百日行動”。至20xx年9月底,我鎮集中開展城鄉自建房“百日行動”,制定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充分利用調查系統,重點排查三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全面摸清經營性自建房基本情況。7月底前完成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排查,8月底前完成全部經營性自建房排查,9月底前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全面管控,確保全面徹底消除安全隱患。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二)全面排查整治。一是集中排查(至20xx年12月底)。按照“突出重點、統籌兼顧、邊查邊治”原則,對全鎮范圍內所有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分步進行重點排查和全面排查,20xx年11月底前完成三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三類重點自建房排查及數據錄入工作,力爭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城鄉自建房和其他房屋的排查及數據錄入工作。各村(社)對排查過程中發現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應立即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做到即查即治。二是集中整治(至20xx年6月底)。各村(社)要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整治方案。20xx年5月底前完成三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的三類重點自建房整治及數據錄入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安全隱患全面整治及數據錄入工作,并同步建立全鎮房屋安全常態化長效管理機制。

              (三)鞏固提升階段。以數字化改革為牽引,進一步建立健全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用途變更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完善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下沉監管力量,及時發現和有效整治新增危房,利用數字化手段,提高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成立全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整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堅持鎮統籌、各村(社)抓落實,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鎮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加快制定行動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排查,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明確承擔自建房全周期管理職能的村鎮建設管理辦公室,進一步壓實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及其他房屋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強支撐保障。要組建鎮級專家組,推進“千名專家、萬名工匠”行動,各村(社)要建立社會力量參與排查機制,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建筑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建立大學生志愿者隊伍,充分動員暑期返鹽的高校專業技術力量參與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充實排查力量。有條件的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委托第三方對排查工作準確度、全面性進行評估,對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政務信息化工程,并給予經費保障。各村(社)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對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鎮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對各村(社)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對存在的問題加強督查整改,推動納入鎮委、鎮政府督查督辦范圍。

              (五)做好宣傳引導。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宣傳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和相關普法教育,不斷增強群眾房屋安全和主體責任意識。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方案 3

              20xx年4月29日,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發生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為扎實推進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地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確定具體范圍,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組織產權人自查、部門和街道(鄉鎮)核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力爭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開展“百日行動”。各地要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地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市、縣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成立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際協調機制(以下簡稱協調機制),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地方黨委和政府落實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住房城鄉建設部為牽頭單位,成員由中央統戰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電影局等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嚴格落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省級負責人名單報國務院安委會,抄送協調機制辦公室。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范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統戰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的相關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游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電影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加強支撐保障。各地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各地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各級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下級黨委和政府的督促指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范圍。協調機制辦公室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百日行動”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

              (五)做好宣傳引導。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廣泛宣傳,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各省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于20xx年5月31日前將本地區實施方案報送協調機制辦公室,自20xx年6月起每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方案 4

              以充分踐行“人民城市為人民”的理念為根本,為消除本區城鎮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上海市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滬房規范【20xx】3號)的通知要求,現結合本區排查情況,制定20xx年青浦區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誰的房子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造成的原因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實事求是,突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本區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城鎮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

              二、目標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在20xx年本區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成果的基礎上,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城鎮房屋,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同時,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對排查中發現的疑似嚴重損壞房和疑似危房開展以解危為主的`重點整治。

              三、工作推進要求

              1、評估鑒定階段(20xx年1月-20xx年2月)

              對排查中發現的疑似嚴重損壞房和疑似危房,由區房管局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機構,依據《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城住字〔84〕第678號)、《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2016)、《房屋質量檢測規程》(DG/TJ08-79-2008)以及其他國家和地方標準,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并明確建議整治措施。

              2、制定整治方案階段(20xx年3月-20xx年5月)

              相關責任人要根據評估鑒定結論,編制隱患處置“一房一方案”,明確隱患處置的具體方式和處置時限,并報所在街鎮備案。如有需要,可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房屋質量安全檢測鑒定。在完成整治前,應采取相應的臨時避險措施。

              3、開展整治階段(20xx年6月-20xx年8月)

              按照“誰的房子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造成的原因誰負責”的原則,依據《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滬府令39號)等規定,應充分體現街鎮屬地監管責任,區相關部門行業管理責任,全面落實業主房屋安全主體責任,對確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整治并落實整治資金。

              4、整治銷項階段(20xx年9月-20xx年12月)

              對排查中發現的疑似嚴重損壞房和疑似危房開展以解危為主的重點整治,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對未取得相關證照非法經營的,應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聯合整治。各街鎮要建立完善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臺賬,全面登記存在安全隱患的城鎮房屋,明確采取的整治措施、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等有關內容,督促限期整改,實行銷項管理,完成一項、銷號一項。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建立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房管局等區級相關部門及各街鎮為成員,并下設辦公室在區房管局,由房管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部署推進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做好計劃編制、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等工作,加強汛期、疫情防控期間城鎮房屋建設和隱患整治工作質量安全監管的指導,確保施工質量安全。同時,街鎮要建立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小組,落實街鎮整治工作主體責任和整治工作督促指導責任。

              (二)強化工作責任

              區房管局負責牽頭組織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依托“一網統管”和城市綜合管理網格化平臺,搭建城鎮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健全城鎮房屋檔案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街鎮應落實屬地主體責任,要結合網格化管理密切掌握房屋受災風險和安全隱患,對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督促相關責任人立即整改解決,消除安全隱患,嚴防隱患衍生為重大險情。街鎮應于每月25日前,將重點整治進展情況報送區房管局。

              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職責,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范圍的城鎮房屋全部納入安全監管范圍,強化監管。

              (三)強化工作聯動

              各街鎮要在開展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時,應統籌組織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整治工作。各街鎮發現城鎮房屋安全重大險情、隱患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時,應及時上報區相關部門,及時落實處置措施。

              (四)強化工作保障

              為確保本區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在實施安全隱患整治時,組織好整治方案的編制及工程項目實施工作,確保項目實施安全和項目資金到位。

              (五)強化宣傳引導

              要發揮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城鎮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城鎮房屋建設、安全使用知識的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市民群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方案 5

              為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電[20xx]64號)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晉城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晉市政辦發電[20xx]17號)和澤州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澤州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澤政辦函[20xx]25號)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裏汾“8·29”房屋坍塌重大事故教訓,持續扎實開展“三零”單位創建,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按照“全領域、全方位、全覆蓋”總體要求和“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開展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査整治,用2-3年時間,徹底消除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堅決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及時間安排

              立即對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鎮城鄉房屋基本信息數據臺帳。

              (一)重點排查(20xx年10月-12月)

              各村轄區進行全面排查。重點完成對兩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一是對用作經營的房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二是對人員密集場所(農家類、飯店、餐館、超市、會議室、戲臺,醫院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幼兒園,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游、宗教活動場所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對以上重點房屋排查所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做到立查立改,并建立健全本村房屋建設相關數據臺帳。

              (二)重點整治、全面排查(20xx年10月-20xx年6月)

              一是在20xx年全面完成重點房屋安全隱患排査基礎上,全部完成房屋的安全隱患整治;二是全面完成重點房屋之外(含空心村)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全面摸清全鎮城鄉房屋基本情況,建立房屋檔案臺帳。

              (三)全面整治(20xx年1月-20xx年12月)。

              基本完成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整治,進一步完善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和標準規范,建成房屋數據臺帳,實現全鎮城鄉房屋規范化管理。

              三、具體任務

              (一)全面開展排查。統籌全鎮各方力量,各村要組織專人按照全覆蓋、網格化排査和清單化管理的要求,全面開展房屋拉網式、地毯式排查,重點加大對違法建筑、危險建筑的排査力度,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1、排查內容

              (1)房屋基本情況。全面排査房屋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設地點、產權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層數及面積、土地性質、房屋用途、農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違法違規建筑情況。以違法建設和違法加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全面排查各類房屋用地、規劃、建設、消防、設施設備等相關手續辦理和私搭亂建、違規改變房屋用途等情況。

              (3)危險建筑情況。房屋結構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和農村預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變承重結構裝修,各類外裝修及保溫層、裝飾線條、廣告牌匾、貼面是否有脫落危險,電梯等特種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電燃氣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電氣、燃氣設備安裝使用及線路管路敷設維護是否符合要求,餐飲場所是否違規使用瓶裝液化氣等;房屋選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場地周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邊坡是否穩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裝飾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各類臨時用房的場地、消防、用電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違規使用低于A級要求的彩鋼板和保溫材料等。

              2、實施路徑

              農村分兩條路徑排查:村莊按照城鄉結合部、鎮區和集鎮中心村、一般村的路徑排查;村莊內房屋按照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自住房、其他房屋的路徑排查。城鎮房屋按照經營場所(特別是住宅改門店,學校周邊的經營房屋,“小飯桌”等)、人員密集場所、改擴建活動多發區域、違法違規改造用于經營出租的房屋及老舊房屋排查。排查人員在網格內依照排查路徑,逐類逐房列出清單,有序開展全面排查。

              3、逐步建立房屋檔案。

              排查人員逐房填寫信息采集表,建立房屋信息檔案。

              (二)實施精準整治。

              各村要按照“兩清單、一臺賬”,立查立改、壓茬推進、分類實施。

              1、集中研判。包村干部會同各村、社區組織排查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集中研判,區分安全、一般安全隱患和嚴重安全隱患。

              對研判結果為安全的房屋、在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經鑒定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檔案。

              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住房,依據隱患清單,分類提出整治清單。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提出鑒定建議。

              對研判結果為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應當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鑒定。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住房以及無法確定隱患等級的房屋,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鑒定。

              對加建、改建、擴建以及結構形式復雜、6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鋼網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的,全部進行技術復核,存在安全隱患的要進行安全鑒定,提出整治要求;無相應資質單位設計施工的,直接進行安全鑒定。

              3、分類整治。根據研判和鑒定結果,列出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對照清單開展整治,對重點隱患立查立改,確保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對照清單,按要求限期整治;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按照鑒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無法加固修繕的予以拆除。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筑,以及違法違規加建、改建、擴建造成安全隱患的違建部分,堅決依法予以拆除。對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置。

              4、整治驗收。經營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患整治,由縣領導小組組織驗收;其他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由鎮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組組織驗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責任。鎮人民政府統籌領導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由鎮長任組長,相關部門分管領導和各片片長為副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包村干部為成員的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工作協調、組織推動、工作保障和督導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建設辦,全面統籌推動相關工作落實,推進部門信息共享。

              各村要按鎮人民政府統一安排,積極配合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對本村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按照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和重點整治合賬,督促整治,對賬銷號,閉環管理,對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向鎮政府報告屋產權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責任,自覺接受鎮人民政府和村監督檢查,提供真實的房屋建設資料,對照整治清單,按要求完成整治。

              (二)明確部門職責。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將房屋安全納入行業安全監管范疇,強化監管和指導,鎮建設管理辦公室積極與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溝通,負責指導城鄉住房和直管公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搭建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鎮應急管理中心負責指導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工貿行業房屋安全排查整治;鎮自然資源辦公室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和房屋選址安全,以及房屋加建、改建、擴建、改變用途行為的審批和排查整治,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整治;鎮新農村建設辦公室負責指導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職責分工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指導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鎮消防部門負責指導房屋消防安全管理;鎮宣傳、統戰、機關事務管理、發改(糧食)、教育(科技)、工信(商務)、公安派出所、民政、司法、財政、交通、水務、林業、文化旅游、衛生健康和體育、能源等對主管領域范圍內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程指導和服務。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微信群等多渠道廣泛宣傳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增強房屋安全意識,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工作,贏得群眾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方案 6

              一、工作思路

              以股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政府主導、縣場運作、部門協同推進的原則,積極開展我縣農村住房保險業務。通過各級財政分別出資補貼保費資金的形式建立我縣農村住房政策性保險(以下簡稱農房統保)制度,形成與政府救助互為補充的災害救助保障體系,保證財政資金預算的.計劃性、合理性和穩定性,著力減輕自然災害對農民倒房恢復重建的經濟壓力,從而實現參保農戶災后能及時重建家園、恢復正常基本生活的目標。

              二、組織機構

              (一)為加強對全縣農房統保工作領導,指導全縣農房統保工作的推進與實施,成立縣民政局農房統保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救災救濟股股長、局辦公室主任、計財股股長為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具體工作協調、組織、開展。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救災救濟股,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縣、鄉民政部門和人保財險分公司為農房統保的經辦機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農房統保工作已列入各級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縣鄉民政部門要加強對農房統保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把農房統保辦成“政府放心,農民滿意”的惠民工程,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

              (二)加強協調。縣民政局要積極爭取本級財政解決農房統保配套資金,同時,主動與人保財險公司統一協調轄區內農保住房普查登記和保險理賠等工作,確保把實事辦好,好事辦實;其次,要切實加強保險費使用和安排情況的監督管理。

              (三)要做好宣傳工作。要通過報紙、電臺、電視臺等各種形式和途徑,通過大力宣傳農房統保工作的重大意義,向廣大參保農戶宣傳農房統保政策措施,讓這一惠農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四)民政部門要將保險理賠工作列入政務、村務公開的內容,確保保險賠款真正用到受災農戶的災后重建上。

              (五)實行責任追究制度。縣、鄉民政部門務必要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維護好倒房農戶的切身利益;同時,建立完善制度,嚴格執行相關規定,杜絕違規違紀現象發生。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和那些因措施不力,導致工作被動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對導致嚴重后果,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格按照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方案 7

              為切實加強我街道住房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排查整治工作順利開展,成立東皇街道老舊危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街道老舊危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村建辦,由梅中亞兼辦公室主任,袁治國、鄒松松負責具體辦公。

              二、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排查街道轄區內老舊危房隱患和問題,摸清底數,分類制定防范措施,消除老舊危房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社會穩定、群眾安寧。

              三、整治內容

              農村老舊自建房屋、城區老舊居民住宅、非法建筑、征收待拆遷房屋、寺廟道觀廟宇等建筑物安全,以及城中村、老舊院落集中居住區域消防安全。

              四、責任分工

              各村(社區)負責對轄區內老舊危房進行全面的大排查,做好老舊危房建檔工作,并定期匯總報送相關統計信息,同時要發動督促業主(使用人)進行自查。街道村建辦將負責督促、指導、檢查排查工作,并且對轄區內的房屋查出有安全隱患的房屋及時向相關部門匯報。

              五、排查時限

              (一)安排部署階段(20xx年3月10日)

              街道召集各村(社區)及相關部門安排部署老舊危房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明確職責和任務。

              (二)排查隱患階段(20xx年3月11日—3月20日)

              各村(社區)全面開展老舊危房排查,摸清底數,建立臺賬及時上報村建辦。

              (三)整改整治階段(20xx年4月20前)

              督促房屋產權人或使用權人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逐一進行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要跟蹤監管、整改到位。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杜絕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發生。對危房和老舊房屋安全排查情況進行認真總結,查找存在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要高度重視,積極協調,層層落實政策排查和監管責任,確保排查工作部署到位、組織到位、檢查到位、問題解決到位。各村(社區)要結合實際制定老舊危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確定專人負責和報送整治工作情況,將責任明確到具體人員。

              (二)突出重點,做到精準施策。針對C、D級老舊房屋的.安全隱患和問題及時撤離D級危房人員,對拒不整治的要采取強制治理措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三)加強政策宣傳,提升安全意識。通過各種形式加強老舊危房安全生產知識宣傳、事故警示教育,切實提高群眾的安全防范意識。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方案 8

              20xx年5月3日,xx鎮關于印發《xx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印發實施。現將《工作方案》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根據潁上縣《關于組織開展20xx年度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的指示精神,為深入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進行文件背景和依據制定。

              二、制定的意義和總體考慮

              為進一步強化全鎮房屋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根據潁上縣自建房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要求,進一步明確全鎮房屋結構安全治理行動的總體目標、整治重點、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考慮制定此文件。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經過鎮黨委與鎮政府、鎮人大的整體考慮,與相關責任單位進行文件起草的溝通,并對全鎮領域自建住房涉及隱患進行分析談判。

              四、工作目標

              xx鎮依據鎮黨委政府要求確保宣傳到位,組織到位,保障到位,防止自建房屋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主要任務

              (一)各村(社區)、鎮直各有關單位要根據全縣統一安排,啟動自建房屋安全整治行動于9月30日前)。

              (二)各村(社區)、鎮直各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宣傳欄、電子屏幕、廣播電視、網絡媒體、應急廣播、農村大喇叭等開展全方位、多維度的違法亂建房屋進行宣傳報道,增強安全意識和能力(5月30日前)。

              (三)xx鎮在5月15日前對所屬區域進行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對區域所屬地方、單位、責任人、安全隱患、基礎設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實、警示標識、救援裝備設置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排查整治。

              (四)鎮安委辦公室將會同各有關職能部門,以“四不兩直”方式對全鎮自建房的整治排查工作進行全面督導檢查,確保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五)總結宣傳(10月底前)。加大對違法亂建房屋的舉報投訴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示范引領作用,調動各村(社區)、鎮直有關成員單位抓工作落實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六、創新舉措

              (一)尊重民意,政府在制定文件過程中,實地與村民進行交談聽取群眾的意見。

              (二)責任包分配。在政策起草過程中也與包村干部進行溝通,實時配合好宣傳工作的進行。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二、健全工作機制。

              三、落實保障資金。

              四、加大工作宣傳。

              五、規范檔案管理。

              八、下一步工作和政策咨詢電話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各地黨委政府負總責,主要領導直接抓,分管領導擔任專項行動總指揮。二是強化行業監管。各行業落實“三個必須”的要求,將房屋安全納入行業安全生產監管范疇,強化監管。三是強化要素保障。加強干部業務培訓,加快專業人才培養。四是強化督導推進。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依法依規嚴格問效問責。五是強化技術支撐。鼓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工作。六是強化宣傳引導。提高公眾對房屋安全的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強化社會共識。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方案 9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完成榆林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務,切實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根據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榆政辦函〔20xx〕221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我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實整治責任,及時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重大風險隱患。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完善技術標準,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四個原則要求,有序推進我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要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清農村房屋底數。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負責對本區域行政村范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要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切實做好農村房屋基礎信息的填報工作,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底數清單、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二)排查房屋安全隱患。

              1.重點排查(20xx年12月15日前基本完成)。依據已建立的農村房屋底數清單,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和縣住建局按照職責分工,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組織完成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初判情況填報工作,建立重點農房安全隱患排查清單。可結合農村自建房結構類型細化排查內容和排查重點。

              2.全面排查(20xx年6月10日前基本完成)。在重點排查的同時,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要結合實際,對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建立農房安全隱患排查清單。排查時要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做出初步判斷。

              (三)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由縣住建局及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專業機構進行農村房屋結構、使用、地質和周邊環境等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建立農村房屋安全性評估或鑒定清單。

              (四)農房安全隱患整治。農村房屋經安全性評估或鑒定確有安全隱患的',由縣住建局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制定整治方案。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要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農村房屋安全重點整治方案和全面整治方案,在縣住建局的指導下,明確整治重點,確定工作程序,調配工作力量,提出時限要求。

              2.落實政治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對存在安全隱患、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鎮村屬地責任和行業部門監管責任。

              3.建立整治臺賬。縣住建局、鎮、村要分別建立重點和全面整治臺賬,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對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4.完成整治任務。重點整治力爭20xx年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全面整治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的同時,根據實際,力爭3年左右時間全面完成存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整治。

              (五)建立長效機制。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要落實屬地責任,縣住建局要落實行業監管部門,根據職責,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加快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要完善相關政策法規,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范,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用途變更等全過程管理制度。要健全鄉鎮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加強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上成立由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的縣農村住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加強領導、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制定本鄉鎮實施方案,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等工作,組織各村扎實開展排查整治各項工作,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夯實部門責任。縣住建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搭建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縣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縣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和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等工作;縣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縣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縣統戰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縣教體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縣公安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縣民政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養老機構場所安全管理;縣司法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完善,強化法治保障;縣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游場所安全管理;縣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縣財政部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

              (三)落實“四清一責任”機制。縣住建局和鎮村要圍繞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摸底、排查、鑒定、整治4個關鍵環節,建立完善房屋底數、隱患排查、評估鑒定、問題整治四個“清單”,簽字背書,建立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各負其責、責任分明的工作閉環。

              (四)加強綜合保障。縣住建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可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評估鑒定工作。縣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法律咨詢、法律調解等工作,指導依法依規處理農村違法用地、違規建房問題。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將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房建設管理工作統籌考慮。

              (五)加大督促指導。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聯合實地督導,避免多頭檢查,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報縣紀委監委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重要情況及時報告縣委、縣政府。

              (六)做好宣傳引導。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掌握農村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村群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要于20xx年12月7日前,將本鄉鎮工作實施方案報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自20xx年12月1日起,工作進展情況每半月報送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方案 10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認真徹底排查本鎮范圍26個村目前農村破落房屋的存量,實行清單式推進,銷號式管理,確保該項整治工作每個環節底數清、數據準、情況明、措施實、成效快。

              二、整治對象

              對各村轄區內墻體倒塌的房屋、屋頂破損的房屋和殘垣斷壁進行專項整治。

              三、整治方式

              堅持以修繕為主,按照“體現鄉村風貌、保持鄉土味道、留住鄉愁記憶”傳統村落保護要求,最大限度對破落房屋進行修繕出新,盡量保留各個時代的農村房屋特色。

              1、修繕。各村要動員組織相關人員對農戶破損量較小的房屋進行認定,由農戶向所在村提出修繕報告,經村審核上報鎮政府審批后,由村集體派人現場指導,在確保安全前提下,由農戶自己修繕。修繕中要盡量保持房屋原貌,體現白蒲鄉土特色,修舊如舊、風格統一協調,要留住鄉愁。

              對房主長期不在家的(含退休后有意向回本地生活的),各村要充分與房主進行溝通,對委托親戚或村集體進行修繕的,要做好電話記錄,溝通人和見證人要現場進行簽字,對記錄、音像等資料要收集整理歸檔。

              2、拆除。各村要對交通不便和不適合用于公益事業的破落房屋,動員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評估,對確需拆除的,由所在村做好與房主的溝通協調工作,并與農戶簽訂拆除協議,結合“雙整治”由農戶自行拆除,并指導農戶做好房屋拆除安全保障工作;對拆除的建筑垃圾要及時清運;將宅基地復墾為耕地的,要確保土地再利用。“一戶兩宅”的,原有宅基地上的破落房屋必須拆除。

              3、利用。對“無主戶”、“空關房”等符合修繕條件的房屋,由村集體制定修繕方案,在上報鎮政府審批后,由鎮村給予一定的補助進行修繕,修繕后的房屋可作為村農家書屋、村史館,可用作志愿服務站、易俗堂、“港港經”百姓茶館、文體活動點、婦女議事角或用于其他公益事業,確保與周邊環境相協調,美觀、實用。各村注重投入,可結合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等,組織志愿者加強日常管護,避免長時間無人居住和維護導致房屋破損。

              四、工作部署

              1、調查摸排階段:(5月18日—5月20日),各村組織專人對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破落房屋逐組、逐戶進門登記調查,對破損房屋的性質進行界定,尤其是災后新增的破落房屋,掌握上報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宣傳發動階段:(5月21日—5月25日),各村社區在調查摸排的基礎上以村為單位組織對破損房屋戶進行修繕、拆除整治的政治思想認識和宣傳教育認知;采取不同形式的宣傳,讓破損房屋戶積極投入到修繕、拆除整治工作中。

              3、整治推進階段:(5月26日—6月5日),各村社區要明確此項工作,對照目標任務,細化工作部署,掌握整治時點,抓好組織推進。政府公職人員、農村黨員干部必須在5月31日前,由當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逾期未拆的由鎮村集中組織力量整治,視態度和情節由紀委按照有關規定立案處理。普通村民群眾的破落房屋,必須在6月5日前由當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限期內不能整治到位的,由鎮村組織力量強制整治。對符合拆舊翻修或新建的破落房屋,必須在完善審批手續的基礎上,在6月5日前完成新建,過期沒有翻建的一律重新列入強制拆除整治的范圍,全面高標準、高質量完成整治任務。

              4、驗收完善階段:(6月6日—6月15日),鎮黨委、鎮效能辦、國土、建管、執法局、農業農村工作局、人居環境辦公室組成破舊房屋整治工作聯合驗收組,逐村、逐地塊對清理前、清理中、清理后一戶一檔的臺賬資料和清理整治工作進行嚴格的督查驗收,確保全鎮整治工作整改完善,取得實效。

              5、總結評比階段:(6月16日—6月20日),此項整治工作,既是政治任務,也是硬性考核指標。在整治過程中,各村黨組織書記是該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鎮黨委、鎮政府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計劃作為重點、難點工作階段性考核,設立10分專項考核分,實現銷號制考核,重點整治工作期間,未銷號的每間扣0.5分,隱瞞未報的巡查發現扣1分,扣完為止。對此項工作整治推進落實較快、任務完成較好的村,無論是修繕還是拆除,給予有功人員每間最高300元獎勵,按破落房屋整治情況按比例補助。對工作推進不力的村,將由紀委啟動問責程序。

              五、組織措施

              1、密實組織結構。為確保破落房屋專項整治工作的`有序推進,確立以鎮黨委書記,鎮長任組長的破落房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人大主席、黨委副書記、紀檢書記任副組長,成員由各大辦公室負責人和各片片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人居辦分管領導陸銳擔任辦公室主任,人居辦劉耀擔任副主任,成員由劉潔、繆晶、周鵬程、張金新組成。

              2、強化過程控制。此項工作是當前農業農村工作的重點工作,但也是難點工作,各村黨組織書記要切實當擔起做好此項工作的重任,做好宣傳引導,大力宣傳農村破落房屋整治是提升人居環境,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影響村容村貌的發展趨勢,讓全體村民提高對破落房屋整治的知情權、人民群眾的參與權,要召開好相關會議,兩委會全體人員會議、全體黨員會議、全體村民代表會議、被納入整治范圍的工作對象會議,將涉及本村納入整治的范圍、具體對象進行公示,提高做好這項整治工作的透明度。在工作過程中,按照整治標準倒扣工作時點,強化對破落建筑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堅持在整治工程中每天要向鎮專項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整治進度,鎮效能辦視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開展全程督查,絕不允許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不良瀆職行為的出現,一經出現,由鎮紀委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嚴格督查考核。在破落房屋整治過程中,鎮級層面將派專人組織督查組,督查到每個村。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全體公職人員、全體黨員、干部,在這次破落房屋整治工程中必須做出表率,主動帶頭在第一時間清理整治。具體要求:已經推進落實的要查結果和成效;正在推進落實的要查時點和進度;沒有推進落實的要查根源和原因;影響推進落實的要查因素和責任。任何單位、各個部門、每個村對確定為整治類型的對象,不論身份,不看背景,上到部門,下到基層,動真碰硬,一視同仁,切實加以清理整治,確保做到整治工作推進有部署,工作過程有督查,高效推進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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