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精選10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方案準備工作,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標
通過進一步落實各村、各企業消防工作責任,發動全社會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設工程施工工地、人員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層等重點場所火災隱患,確保全鎮一般火災事故明顯減少,堅決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為龍潭鎮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使全鎮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取得成效,鎮政府成立專項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成員由各村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治辦,由鎮綜治辦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
為保證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實處,鎮政府成立督導組進行督查,具體人員安排與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圍和內容
(一)排查整治范圍
大排查大整治范圍:建設工程施工工地;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三合一”場所(人員住宿與生產、倉儲或經營等使用功能為一體的場所);高層;“九小”場所(商場、學校和幼兒園、醫院、餐飲場所、旅館、娛樂場所、小網吧、洗浴場所、小生產加工企業)。
除上述內容外,各村、各企業要根據本地區、本單位實際情況和行業火災特點,將影響火災形勢穩定的突出問題納入排查整治范圍。
(二)排查整治內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確定了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規范了滅火應急預案、消防檔案、消防安全標識;是否落實了防火巡邏檢查、消防設施定期檢測檢修和保養、消防演練以及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實了《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等要求。
3、人員密集場所和高層防火間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設置是否符合有關要求;消防設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電氣線路敷設以及室內外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是否達到相關標準。
4、易燃易爆場所生產工藝、裝置設備或儲罐、設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符合有關要求;消防設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場所中人員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關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消防設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電氣線路敷設是否達到相關標準。
6、“九小”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電、用氣、用火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等。
7、生產、銷售和使用領域的消防產品質量是否符合有關要求。
四、職責分工
各村主任作為本轄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鎮各督查組適時進行督查,確保該項工作不走過場,鎮綜治辦負責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協調工作。
五、實施步驟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安排部署階段
鎮政府已下發方案,各村要根據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結合實際制定工作計劃,部署開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階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各企業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對于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要限期整改;對排查出的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鎮綜治辦;對于隨時都可能發生火災的重大隱患,在隱患整改之前,要落實人員,落實責任,死看死守;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堅決實施“三停”(停止施工、停產、停業)。
(三)總結階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并于11月26日前將工作總結報鎮綜治辦,以便鎮上統一總結上報。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場全省范圍內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動,各村、各企業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嚴密組織,與當前正在開展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結合起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強化消防安全責任,明確分工,狠抓落實。
(二)突出重點,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設工程施工工地、人員密集、易燃易爆等重點場所的消防安全監察;要動員廣大群眾參與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發動村組開展火災隱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進消防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工作,推進消防安全管理、設施維護保養和自我評估“三項”報告備案工作,強化火災高危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進火災隱患舉報工作,依托“96119”火災隱患舉報投訴平臺,動員全社會力量舉報火災隱患,借助群眾力量整治火災隱患。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2
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嚴防事故多發和遏制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市、區政府領導的指示要求,我局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區立即組織開展建筑工地安全隱患大排查。為確保檢查有效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建筑工地安全隱患大排查,進一步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有效促進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建設各方主體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有關單位切實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技能,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確保我區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組織領導
成立建筑工地安全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張啟泉局長擔任,副組長由陳國橋副局長擔任,局機關各科室及下屬事業單位有關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內,具體負責本次大檢查的組織、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負責人兼任。
三、檢查方式
(一)檢查方式:采取企業自查自糾和我局聯合區安監局及社會專家組成檢查組開展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督查方式:對檢查組要求整改的問題拒不整改的工地,由安監站領導組織成立督查組對在建項目進行查處。
四、檢查重點內容
(一)安全生產管理狀況: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架構人員是否到位履職;工地是否對現場安全隱患進行自查自糾并落實整改措施;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情況;新報建項目是否落實人臉識別考勤。
(二)深基坑安全管理狀況:深基坑支護、開挖工程是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是否在支護設計中注明基坑支護的'有效使用時限,專項施工方案是否已完善專家論證及相關單位審批手續;對超過支護有效使用時限的,是否已采取有效防止坍塌處理措施;是否委托第三方單位進行變形監測。
(三)高大支模安全管理狀況:模板支撐系統搭設前材料及基礎驗收、安全技術交底、模架搭設、搭設后檢查驗收,使用與檢查、混凝土澆筑、現場安全監測、模架拆除等制度執行情況。
(四)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狀況: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備案(注銷)、安裝(拆卸)告知、安全檔案建立、檢驗檢測、安裝驗收、使用登記、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制度執行情況、機械類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以及企業是否具有相關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情況。
(五)腳手架安全管理狀況:超過一定規模的腳手架(含卸料平臺、水平防護棚)是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是否對專項施工方案完善專家論證及相關單位審批手續,在投入使用之前是否由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搭設完成后是否組織專家雙確認驗收。
(六)有限空間作業管理狀況:在有限空間作業前是否嚴格執行“先通風、檢測,評估后作業”原則;是否投入符合要求個人防護用品;是否有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和安全技術措施;是否專人指導有限空間施工;是否落實有限空間施工安全教育培訓;是否配備足夠的救援器材。
(七)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狀況:包括:現場和生活辦公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合理設置并保持暢通;消防水源、滅火器材的配置情況,是否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是否制定火災應急救援疏散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
(八)文明施工管理狀況:有針對性地檢查工地揚塵防控工作,包括場地灑水、覆蓋是否到位,場地硬地化、圍蔽、公益廣告、材料堆放等文明施工狀況。
五、實施步驟
檢查工作分三個階段:
(一)自查自糾階段(即日起至9月15日)。本轄區內所有建筑施工、監理企業按本方案檢查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并做好相關記錄,要求先由施工單位自查,監理單位認真做好復查,有關自查自糾記錄留置工地備查。
(二)檢查落實階段(即日起至9月30日)。由檢查組對轄區內各在建項目開展檢查督導,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責令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及時消除隱患。
(三)督查查處階段(9月30日起至10月15日)。對第二階段檢查的問題拒不整改的工地,由站領導帶領督查組在建項目進行查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對安全檢查予以高度重視,并結合秋季施工特點,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我局下屬區安監站將對各有關工地自查自糾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全面掌握有關動態信息。
(二)制定措施,落實責任。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各工地要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限期整改,并由專人跟蹤整改落實情況,以切實消除隱患,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三)注重整改,消除隱患。要以本次檢查為契機,對本次檢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先落實防范措施,并及時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整改,并由專人跟蹤整改落實情況,以確保市民群眾的人身及財物安全。
(四)重點監控,嚴格執法。對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不力的責任單位及其責任人,將按有關要求進行省動態扣分、上報廣州市不規范行為和行政處罰,并確定為下一階段重點督查對象。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3
為認真吸取事故和我區近期發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教訓,堅決遏制類似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會議精神,按照市建設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部署,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根據當前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建設戰線必須迅速行動起來,按照“夠威、夠硬、夠嚴、夠細”的要求,對全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通過排查推進我區建筑安全生產工作,消除安全生產隱患,防范安全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成立寶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由局長擔任組長,xxx等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由區建設局質安科、區質監站、安監站及各街道建辦(科)的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質安笠,負責日常協調聯絡工作。
三、排查內容及整治措施
(一)主要內容
以重點工程、深基坑(高邊坡工程)及地下工程為重點,對全區建筑工程進行全面排查,排查主要內容為:
1、地下管線保護情況。所有挖掘施工作業是否在開工前查清附近地下管線(包括電網線、水網線、燃氣管網線等)的分布情況,是否同燃氣集團公司簽訂燃氣管網保護協議,是否管線保護措施。
2、質量安全受監登記情況。建設工程是否輸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是否依法納入監管程序。
3、大型垂直運輸設備安全管理情況。如塔吊、施工電梯、井字架等大型街運輸設備是否制定拆裝方案,是否履行檢測、驗收手續,現場拆裝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臨時用電使用情況。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是否按照三相五線制布設,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是否符合要求。
5、現場安全防護情況。“三寶”的配備、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護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6、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況。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等在施工前是否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及以上高空作業工程,施工單位是否組織專家組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施工方案是否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
(二)整治措施
1、對未燃氣管網保護協議的土石方開挖工程,一律停工,等簽訂保護協議后方可施工;對未簽訂燃氣管網保護協議的±0.00以上的工程,限期3天補辦燃氣管網保護協議,逾期不辦的,一律停工改正。
2、對施工現場存在以上2-6項問題的工程,一律責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錄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停工整改的工程項目須經區安監站逐項復查合格后方允許復工;復查仍不合格的,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從嚴處罰。
四、排查時間安排
本次排查自xx年xx月x日開始至xx月x日結束。排查工作應結合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一同開展,由區安監站負責組織具體實施并對排查結果進行跟蹤,落實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認識我區建筑安全生產面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強化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根據排查工作分工,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按時完成排查工作任務。
(二)各街道城建辦(科)要根據項目管理權限和屬地管理原則,對各自轄區范圍內未輸報建手續的工程項目進行排查,并將排查結果于xx月x日前報區建設局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按照排查工作內容認真進行自查整改,全面清除事故隱患。
(四)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實、檢查細致、嚴格要求。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嚴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進行整改。
(五)檢查人員要嚴格按照“誰主管、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對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檢查不到位、走過場或因檢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責任人員,嚴肅追究責任。
(六)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我局將從重處罰。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4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在建工程和市政設施安全監管,深刻汲取2·16蓋山鎮民房倒塌事故教訓,堅決遏制在建工程和市政設施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署,即日起開展倉山區所有在建工程和市政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隱患就是事故”的思想,全面開展在建工程和市政設施安全大檢查,督促各參建主體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防護措施,加大監督執法力度,遏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事故。全面摸排倉山區所有市政設施安全隱患,做到底數清、問題全,分類逐一建立臺賬,及時有效整治,徹底消除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由吳建森局長為組長,施向洋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組員由馬石磊、鄭行柱、黃禮明、王守建、陳進基、林霖、李明剛、劉劍鋒、林文、黃影組成在建工程和市政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組。
通過整治,進一步強化各方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全面推進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施工,集中解決建設工程和市政設施存在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及突出問題,并做好汛期施工生產和市政設施安全。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專項整治的范圍:倉山區所有在建房建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二)專項整治的重點:大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懸挑式腳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險性較大部分分部分項工程和工程項目或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
1、大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專項整治
從事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單位,應按要求進行建筑施工機械租賃行業確認,嚴格按規定辦理大型建筑起重機械備案手續,建立大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加強安裝拆卸管理:規模以上工程項目大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分包強制要求選用建機一體化的企業,安裝、拆卸全過程應嚴格按規范要求首節、附著、頂升結束及整機安裝完畢后必須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設備未經保養不得進場,日常使用按規定檢查維護保養。主體結構施工至6層必須安裝施工升降機。塔基起重臂回轉半徑范圍內可能掃到周圍構筑物的,應采取縮短起重臂措施;在構筑物上方回轉的,制定針對性專家論證方案。
2、懸挑式腳手架專項整治
凡從事建筑現場鋼管腳手架搭設的分包單位,必須具備相應資質,嚴禁超越資質許可范圍承接業務或進行資質轉借、掛靠等違法行為;鋼管、扣件、密目網等產品質量必須達到國家強制規范標準要求,并嚴格按圖施工;腳手架搭設前的基礎、桿件、懸挑式腳手架的挑梁、擋腳板應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爬升架、吊籃架的安全保險設施和防墜裝置定期檢查。要求新開工項目主體結構從二層開始設置懸掛式腳手架,鋼管、扣件、密目網等產品質量必須達到國家強制規范標準要求,同時加強對整體爬升架、吊籃架的監督檢查,定期檢查保險、防墜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確保使用安全。
3、高支模支撐體系專項整治
按照相關標準規范進行高支模支撐體系的設計、搭設、拆卸、檢查、驗收和管理,施工方案應經專家論證審查,安裝完畢由施工單位組織驗收,后由監理單位簽發澆搗令方可實施澆搗,拆模須經申請批準后方可執行。進一步加大對結構性能和尺寸偏差等模板制作安裝突出問題的抽查抽測力度,搭設過程中發現軸線位置、垂直度或截面尺寸偏差過大或框架梁、柱和剪力墻等主要受力構件缺失的,具備拆除條件的一律責令重新安裝。
4、建筑邊坡與深基坑工程專項整治
參照大型機械設備管理對深基坑項目進行施工前備案,要求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分層開挖并支護,同時加大對毗鄰建筑的位移沉降監測,避免基坑坍塌和危及周邊建筑結構安全的情況發生。
5、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落實施工方案情況專項整治。所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要求必須編制有針對性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通過審核和專家論證等相關程序;方案實施前必須進行技術交底;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方案組織施工,并制定專人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監測;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6、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實體工程質量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對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及人員和檢測(監測)單位及人員履行質量安全生產職責,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工程強制性標準等情況實施雙隨機抽查,并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三)督促指導各鎮(街)、金山工業園區、倉山功能區開展的'工作重點:
1.對轄區內所有建設工地每月開展不少于1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并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宣傳教育,與在建工程項目負責人或安全員建立信息溝通渠道。
2.現場督促施工單位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實行經濟承包的工程項目,承包合同中應有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3.現場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安全檢查制度,由項目負責人組織,專職安全員及相關專業人員參加,定期進行并填寫檢查記錄。
4.督促施工單位建立應急救援機制。應制定防觸電、防坍塌、防高處墜落、防起重及機械傷害、防火災、防物體打擊等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并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施工現場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培訓、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應配備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
5.督促施工單位健全施工現場安全標志。
(1)施工現場入口處及主要施工區域、危險部位應設置相應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2)施工現場應繪制安全標志布置圖;
(3)施工現場應設置重大危險源公示牌;
(4)進入施工現場應佩戴安全帽。
6.封閉管理。施工現場進出口應設置大門,設置門衛值班室;應建立門衛職守管理制度,并應配備門衛職守人員;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佩戴工作卡;施工現場出入口應標有企業名稱或標識。
7.材料管理。建筑材料、構件、料具應按總平面布局進行碼放;材料應碼放整齊,并應標明名稱、規格等;施工現場材料碼放應采取防火、防銹蝕、防雨等措施;建筑物內施工垃圾的清運,應采用器具或管道運輸,嚴禁隨意拋擲;易燃易爆物品應分類儲藏在專用庫房內,并應制定防火措施。
8.現場防火。施工現場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施工現場應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施工現場滅火器材應保證可靠有效;明火作業應履行動火審批手續,配備動火監護人員。
9.施工作業區、材料存放區與辦公、生活區應劃分清晰,并應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獨立設置;宿舍、辦公用房的防火等級應符合規范要求;宿舍應設置可開啟式窗戶,床鋪不得超過2層,通道寬度不應小于0.9m;宿舍內住宿人員人均面積不應小于2.5㎡,且不得超過16人;冬季宿舍內應有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夏季宿舍內應有防暑降溫和防蚊蠅措施;生活用品應擺放整齊,環境衛生應良好。
10.社區服務。夜間施工前,必須經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施工現場應制定防粉塵、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應制定施工不擾民措施。
11.生活設施。應建立衛生責任制度并落實到人;食堂與廁所、垃圾堆放、有毒有害場所等污染源的距離應大于25米,落實文明施工。
12.市政設施。
(1)人行道:是否有明顯高差,鋪磚有無大面積缺失和沉陷等情況。
(2)車行道:是否有明顯積水、大面積坑洞和塌陷等現象;
(3)各類井蓋:井蓋周邊與原路面是否有明顯高差,缺失和殘損等現象。
(4)市政路燈:燈桿無傾斜,燈罩無破損、墜落隱患,燈桿內電纜頭、金屬鋼管等接地完整、良好,沒有外接電源搭在燈桿上。市政路燈架空線是否有下垂現象和斷裂隱患。
(5)橋梁:橋臺是否有明顯變形和開裂;橋孔是否有違章占用,橋梁欄桿設施是否有缺失。
(6)涵洞:是否有明顯變形和開裂,是否存在漏水現象。
(7)路燈箱變:箱柜防護欄是否有缺失,基座是否穩定,防護欄內是否有垃圾堆放。
(8)地下通道:是否存在變形與開裂,產生不均勻沉降及滲水等現象。
(9)隧道:是否有明顯變形和開裂,是否存在漏水現象。
三、時間安排
1、即日起至2月20日,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開展動員部署,建筑施工企業和在建工程項目要結合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2、排查整治階段(2月21日至3月31日),嚴格按照有關法規文件和標準規范的要求對施工現場展開自查自糾。施工單位(含總承包、專業承包)、監理單位應于3月31日前登陸“監管系統”進行自查情況登記。
監督部門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區管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立即督促企業進行整改,并跟蹤落實情況,確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1、建筑施工項目建設、施工(含總承包、專業承包)、監理單位要汲取教訓,結合專項整治的重點立即開展自查自糾隱患整改工作,并登陸“福建省工程項目動態監管系統”相應模塊進行填寫《工程項目自查自糾情況登記表》,超期或未在監管系統進行登記或弄虛作假的,均視同未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予以信用不良信息扣分登記。
2、監督部門在企業、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立即組織開展區管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做到項目全覆蓋,隱患零容忍。
3、對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歸納、分析,提出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意見、建議,形成總結。
4、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針對建筑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相關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指導督促企業認真做好施工現場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的重點環節和重點部位的專項整治工作,加強監督檢查與執法,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施工生產安全。
5、要把開展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等各項工作相結合,相互促進、共同推進。結合日常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和評價工作,采用“四不兩直”“雙隨機”抽查、“回頭看”檢查等方式,加強對重點項目、重點企業的檢查。
6、要嚴格檢查執法,對施工、監理企業和項目部存在的主要問題分別給予施工、監理單位記分并加大檢查頻次。
7、確保汛期施工安全,預防臺風、暴雨等極端天氣影響,提前部署防范措施減少損失。
(二)各鎮街、紅星農場、金山工業園區、倉山功能區具體負責,每天組織對各自轄區內的在建工程項目和市政設施進行排查,發現在建工程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現場督促施工單位立即整改;同時將排查和整改情況于每天下午5點前匯總至區建設局。涉及市管工地的,由區建設局配合對接協調市建設局進一步督促其整改。
發現市政設施存在安全隱患于每天下午5點前匯總至區建設局,屬于區管的,由區建設局通知市政維護隊伍倉建公司前去維護;屬于市管的,由區建設局配合市政工程管理處前去處理;屬于鎮街的,由屬地鎮街前去維修整治。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5
根據市建總公司建總字「20xx」37號文件,“關于在全公司開展為期一個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的精神,為有效控制和減少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進一步提高我公司的施工安全生產綜合水平,在過去施工安全隱患治理整治工作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為了實現工程的安全目標,保障工人的作業環境安全,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專項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采取有效地針對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隱患,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標準規范,切實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水平,堅決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安全小組成員、分工及施工現場工作重點和施工進度
1、項目部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專項治理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截止20xx年8月5日藍色港灣項目部6-8#樓主體工程全部完工,其中6#樓二次結構、內粉已完,并已進入外墻裝飾階段。
7--8#樓準備二次結構,外架防護全部安全拆除。
三、安全隱患排查的內容
(一)、二次結構施工階段排查的重點
1、“三寶”“四口”“五臨邊”等安全防護;安全小組應該認真檢查“三寶”“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落實,安全帽、安全帶應符合相關標準,安全網的規格、材質應符合要求,應取得準用證。
2、起重設備其中吊裝作業;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文件及《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執行;起重吊裝作業必須有作業方案,落實安全措施。
3、安全管理、安全用電。
(二)、裝飾施工階段安全排查的重點
1、施工吊籃施工方案的編審及現場驗收;編制專項的施工方案施工技術負責人及監理應審查簽字批復;卸料平臺必須符合規定。現場安全技術負責人及監理應對材料合格證、施工荷載控制、作業環境及安全防護等檢查驗收,形成資料備查,應督促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2、“三寶”“四口”“五臨邊”等安全防護;安全負責人及監理應該認真檢查“三寶”“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落實,安全帽、安全帶應符合相關標準,安全網的規格、材質應符合要求,應取得準用證。
3、安全教育及培訓;新入場及變換工種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熟悉和掌握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上崗證上崗。
4、安全技術交底;現場應有如下交底資料:拆除工程,各種腳手架搭與拆、高處作業、垂直運輸機械設備(塔機、吊籃等)安與拆、“四口”及“五臨邊”防護設施、電氣作業人員操作、機械操作、季節性施工、特種作業。
5、安全管理、施工用電及起重設備吊裝作業。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三)、對分包單位安全排查重點
1、對分包單位進行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
2、排查施工用電;
3、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四、實施步驟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制定方案:
20xx年8月6日至10日,把專項治理目的、要求傳達到每個作業班組。要求項目部通過采取現場安全教育,廣泛宣傳,要充分利用專項治理的有利契機,開展施工人員,特別是民工的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充分發揮全體施工人員的積極性,鼓勵施工人員積極主動地參于施工安全排查隱患和整治。項目部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組織項目部管理人員全面排查各種施工安全隱患。在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隱患為工作主線,以現場施工項目為中心,以貫徹落實為工作要求,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
20xx年8月11日至20日,項目部根據本工作實施方案,組織骨干力量對項目開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隱患,重點突出大型施工機械設備、施工人員居住工棚、生活場所存在隱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隱患排查登記檔案、整改落實記錄等的閉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隱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和安全隱患要按照五定原則(定人、定時、定標準、定措施、定責任)立即整改,同時要對施工安全隱患進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從源頭解決的方法和辦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施工特點和規律,確保施工安全。
(三)總結提高,再檢查
20xx年8月21日至30日,為鞏固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成果,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要對施工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回顧總結,針對本項目部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制定對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的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重在落實。項目部要把施工安全專項治理作為當前安全生產的重要工作來抓,建立由項目經理的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小組,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分工,落實責任。
2.突出重點,強化措施。施工安全專項治理工作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突出治理重點,抓住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層層分解目標,層層落實責任,對查出的問題,嚴格按照“五定”原則,逐條逐項抓好整改,做到“每個施工現場不放過,每個事故隱患不放過”。
3.穩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以自查整改為主,對查出來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整改。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6
為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國家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消除我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思維和底線思維,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實屬地責任,堅持“行業部門主管、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政府主責、鄉鎮(街道)落實”,堅持“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適時開展農村房屋規劃建設管理使用立法調研,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健全法律法規,完善相關標準,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規劃建設管理使用制度。
二、工作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分步推進”的原則,扎實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摸底排查
各區縣要對本行政區域內行政村范圍內的所有房屋(包括公共建筑)進行全面摸底。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逐戶逐棟建立農村住房檔案,并錄入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1、重點排查。對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開展摸底調查,特別是位于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及周邊等重點區域,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作為本次摸底排查的重中之重。力爭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重點排查的農村房屋包括但不限于:
(1)公安派出所、醫院(含衛生所、私人診所)、學校(含幼兒園)、養(敬)老院、村級文化活動中心、客運站等人員聚集使用的公共建筑;
(2)用于生產經營的廠房、農貿市場(含商店)、酒店(含民宿、農家樂、餐館等);
(3)用于出租特別是群租的農村房屋;
(4)改變房屋結構、搭建改建擴建的農村房屋;
(5)建設標準低、使用預制板建設的農村房屋。
2、全面排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各區縣要同步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同時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力爭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3、排查步驟
(1)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各區縣按照每個行政村落實1—2名專業技術人員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的要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后,分派至相關鄉鎮(街道)配合開展排查工作。
(2)鄉鎮(街道)排查。產權人(使用人)是農村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排查必須通知產權人(使用人)參與。排查時須逐棟逐戶采集農村房屋信息,重點采集基本信息、建設手續情況、改造情況、用途改變情況、安全情況、整治情況等,同時填寫《農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并由產權人(使用人)、排查人、專業技術人員、鄉鎮(街道)負責人簽字。
(3)區縣抽查。鄉鎮(街道)排查結束后,各區縣政府要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實地抽查,抽查應采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必要時可抽調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對抽查發現的問題,要督促相關鄉鎮(街道)及時予以整改糾正。
(二)重點整治
各區縣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且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為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1、制定整治方案。鄉鎮(街道)要針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由專業技術人員提出整治措施建議。在此基礎上,由各區縣匯總安全隱患情況、建議整治措施等,綜合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2、組織房屋安全等級鑒定。對經排查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且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各區縣要及時聘請有資質的專業機構,根據相關技術規范對農村房屋進行安全等級鑒定,同時出具鑒定報告。經鑒定確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3、整治要求。堅持“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對排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必須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徹底整治,該搬離的立即搬離、該停用的立即停用、該拆除的立即拆除、該加固的立即加固、該封存的立即封存,全面消除安全隱患,堅決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要責令產權人(使用人)采取措施及時消除隱患。各區縣要切實加強巡查監測,確保農村房屋整治過渡期間的安全。
4、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進行整治。對產權人(使用人)未按要求落實整治措施的,應依法強制執行。對將危險房屋作為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處理。對以暴力、威脅、恐嚇干擾排查整治行動涉嫌違法犯罪的產權人(使用人),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對產權人(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建立臺賬。區縣、鄉鎮(街道)、村(居)委會要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做到整治1戶、銷號1戶。各區縣要督促指導各鄉鎮(街道)對整治完成的農村房屋進行逐戶復核,對按要求完成整治的及時銷號,對未按要求完成整治的`嚴禁銷號。
(三)全面整治
各區縣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且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推動完善相關法規規章,加快研究建立農村房屋規劃建設管理使用長效機制。要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范,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要健全鄉鎮(街道)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加強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市住房城鄉建委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農村自建房用作經營的管理規定,實現農村自建房用作經營管理有章可循。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全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市政府市長任召集人、分管副市長任副召集人,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應急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局為牽頭單位,市委統戰部、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文化旅游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總隊為成員單位。落實“市負總責、區縣抓落實”工作機制,各區縣政府要切實強化組織保障,政府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要靠前指揮,抓好落實,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具體做好方案制定、進度安排、任務落地、人員調配、經費保障等工作。
(二)細化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職能職責,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范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安全監管范圍,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共享平臺。應急部門、消防救援機構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劃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照職能職責負責建新房拆舊房、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城市管理部門負責開展擅自改變房屋結構、違法搭建改建擴建建筑等行為排查整治。統戰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教育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房屋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養老機構場所安全管理。司法部門負責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等工作,配合有關方面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強化法制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文化旅游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游場所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三)強化督促指導。各區縣要加強對各鄉鎮(街道)的督促指導,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人;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干部要嚴肅問責。自20xx年11月起,各區縣需每半月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全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聯系人:馮中杰;聯系電話:63671xxx)。全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將每半月通報1次工作進展情況,并適時組織市級相關部門對工作進度滯后的區縣進行督促檢查。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區縣要利用網絡、電視、廣播、自媒體、鄉鎮(村)政務公開欄等進行廣泛宣傳,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引導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不斷增強農村群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要督促鄉鎮(街道)成立農村房屋排查整治勸導工作小組,對不配合、不支持排查整治工作的農村群眾,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7
根據總公司推進“六項工程”的總體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緊密圍繞總公司的中心工作,不斷強化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減少事故的發生,確保總公司xx年各項安全工作目標的順利完成。認真按照總公司安全工作的統一部署,狠抓安全生產工作,把安全工作做為重中之重的頭等大事。經大隊領導班子研究決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大力開展安全宣傳工作,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意識
為了使大隊的安全工作深入人心,我們將組織全體職工認真學習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和宣傳材料。如:《安全生產法》、《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安全與效益》等學習材料,提高職工防范意識。利用參觀安全展覽和安全教育等工作方法和措施,結合企業改革改制,從提高職工工作熱情,強化職工安全意識入手,結合“育人工程”,聘請總公司安全處領導,講授安全管理常識,增強職工“事前三不放過”和“事中三不放過”的安全意識。并加強車輛管理和對司機的安全教育,開展經常性的交通法規、車輛維修等安全、技能教育,保障大隊車輛安全運行,確保按時出警和車輛運行零事故。同時采取“三包”的工作方式,即領導包干部、干部包黨員、黨員包群眾,對企業改革改制相關內容的宣講,消除職工的疑懼心理,提高員工的憂患意識。切實把安全工作放到班子議事重要日程。
二、做好安全工作,主要實施工作目標
(一)、為了使安全生產工作扎實有序的進行,特制定了稽查大隊安全工作實施方案,大隊領導班子與各科隊簽定安全責任狀,將安全責任層層落實到人,本著“誰主管、誰負責”一把手負總責的原則,加強稽查工作的安全管理,嚴格履行關栓、摘表工作程序。要求領導干部不僅要按規定落實好安全責任,更要起到模范帶頭作用,要求中層干部做到的領導班子首先做到;要求職工做到的中層干部必須要做到。
(二)、針對食堂、燃氣鍋爐等重點防范部位,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專人專管的工作機制,層層落實責任制,做到一級抓一級,使重點部位的管理工作落到實處,杜絕重點部位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制定鍋爐事故處理預案和消防工作預案,并有計劃的進行事故處理和消防演練,做到防患于未然,為安全工作的有序開展打下堅實的預防基礎。
(三)、根據總公司安全工作安排,增強值班值宿人員配備,提高應急能力,做到處理緊急措施及時到位。認真履行對內的監督職能,檢查重點部位報警器的安裝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及時上報給總公司有關部門;同時加強對巡檢到位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以投牌抽檢為主的檢查工作。采取暗投抽檢的.方法對進戶栓、調壓箱背部、閥門井、“三溝”等進行定點抽查,從而強化巡檢人員的監管意識。通過上述工作的深入開展,為確保總公司安全工作的順利完成,打下堅實的基礎。
三、整改隱患為主,深入開展“四防”專項治理工作
落實“四防”工作責任,加強重點部位管理。大隊根據“四防”工作要求,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抓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的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一把手負總責的原則,將責任細化到具體責任人,抓住重點環節,周密組織,精心部署,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采取專人專管的工作機制,層層落實責任制,做到一級抓一級,使加強重點部位的管理工作落到實處,有效的杜絕重點部位安全事故的發生。
新的一年里,在總公司的正確領導和兄弟單位的積極配合下,我們將繼續努力、堅持不懈的搞好安全工作,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繼續發揚嚴、勤、細、實的精神,使大隊的安全工作再上一個新的臺階。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8
按照xx市人民政府糾風辦《關于做好20xx年度選題評議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在自查自評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市政府糾風辦同意,確定“飲水安全村村通工程”作為選題評議問題,現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xx年度開工建設1000多個自然村輸配水管網和部分水廠,解決飲水不安全,人口36萬人,計劃完成投資4億元。
二、工作措施
堅持市里統籌與縣區實施相結合;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運作相結合;堅持財政為主與群眾自籌相結合;堅持試點示范與全面推進相結合;堅持集中為主與分散為輔相結合;堅持建設成效與管理實效相結合;堅持獎勵與先進與效能督察相結合。
三、工作步驟
20xx年政風行風選題評議工作自7月份開始,12月份底前完成,分為宣傳發動、組織實施、考核驗收三個階段,具體時間和步驟安排如下: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7月1日—7月15日)
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全市政風行風工作會議精神,宣傳開展選題評議的目的、意義,明確所選議題是本行業當前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亟待有效及時解決。通過宣傳動員,進一步端正干部職工思想,增強做好選題評議的信心和決心,主動融入到工作中去。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7月16日至12月20日)
(1)做實前期工作(水廠初步設計、村級實施方案編制、審查等);
(2)以新建、改建水廠,并擴延供水管網為主,全面鋪開實施;
(3)充分利用網絡、廣播、電視、宣傳欄、標語、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飲水安全的重要性及緊迫性,興起全民參與建設飲水安全村村通的濃厚氛圍。按照全市飲水安全村村通規劃方案,先易后難、分步推進,組織人員分赴縣(區)、鎮、村督促檢查、指導,推動工作進展。
第三階段:考核驗收(12月21日至12月31日)
組織有關人員檢查驗收材料并深入實地抽查,召開水利系統民主評議政風總結工作會議,通報整改情況,總結主要做法,肯定工作成績,找出存在問題和差距,提出工作意見;同時組織對各參評單位進行考評驗收,排名通報,并納入年終評議考核總分。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9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強化風險意識、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和底線思維,壓緊壓實安全生產各項保障措施,推動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落實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規范施工現場從業人員安全行為,全面徹底排查各類隱患,切實堵塞安全漏洞,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處理”的理念,以“鐵面、鐵規、鐵腕、鐵心”督促責任落實,發現問題嚴肅查處,著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真抓嚴管,有效預防減少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促進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三、整治范圍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四、整治重點
(一)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
1.《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相關標準規范落實及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審批、論證和實施情況等;
2.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日常檢查、巡查及相關問題、隱患整改情況等;
3.深基坑、模板支撐體系及腳手架等安全管理,起重設備安裝(拆卸)告知、安裝驗收、檢驗檢測、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等執行情況等。
(二)高處作業
1.施工前是否制定預防高處墜落的安全技術措施,辯識施工各階段高處墜落危險源,明確高處作業安全防護措施;
2.對高處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情況,作業人員是否體檢合格,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3.高處作業前,項目負責人是否組織對臨邊、洞口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和驗收,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做到定型化、工具化;
4.移動式操作平臺、卸料平臺、腳手架等是否按相關規定編制施工方案并按方案施工,是否經驗收合格簽字后使用;
5.吊籃懸掛機構是否符合強度和剛度要求,作業人員是否存在未按規定佩戴安全帶,是否存在安全繩與吊籃連接和吊籃超員超載。
(三)有限空間作業
1.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審查制度建立情況,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制定情況;
2.是否對作業人員針對存在風險、安全作業規范和應急措施方面進行培訓;
3.作業前“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規定執行情況;
4.作業過程中,實施作業落實監護和應急措施情況;采取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并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或連續檢測等情況。
(四)現場消防管理
1.消防安全制度、技術措施和火災事故應急救授預案建立情況;施工現場總平面圖是否符合消防有關規定,是否按圖集及規范設置消防設施;
2.重點防火部位的消防器材、消防設施(滅火器、高層建筑的臨時消防水源)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3.施工現場動火管理(動火審批、消防安全措施、監護人)落實情況;
4.是否違規搭建、違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鋼板房;臨時用房用電管理和消防設施配備等情況是否符合有關消防規定;
5.是否按照消防要求設置消防車道、臨時給水、應急照明,配備滅火器材、設施是否滿足規范標準要求等。
(五)安全教育培訓
1.是否制定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一線作業人員掌握安全防護技能和應急處置技能情況;
2.對新入場、轉場、轉崗的從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及班前班后教育情況;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施工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情況;
3.特種作業人員取得操作證書后,是否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
4.在工程開工前、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前、交叉作業時等環節,是否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及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等情況。
五、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4月20日前,各地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在做好項目開(復)工的同時,認真查找和分析本地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和措施,研究制定本地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方案,做好動員部署。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與督導檢查。4月21日-11月30日,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指導、督促本轄區工程各方責任主體嚴格落實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要求,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本單位所有在建工程項目進行不間斷、全面自查自糾。在企業、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加強督導檢查,積極開展差別化管理,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加大督導頻次,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立即督促整改,重大隱患指定專人對整改情況跟蹤落實,確保隱患消除。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每季度開展1次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督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每半年對市、縣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1次督導檢查。
第三階段:總結分析。12月1日-15日,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本地區專項整治開展、取得成效等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分析,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形成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六、有關要求
(一)注重整治實效。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三個必須”和屬地監管原則,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進一步健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控”機制建設。督促各方責任主體認真履職盡責,筑牢“隱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強化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高風險點的防控。督促所有在建項目全面自查自糾,列出問題清單,掛牌督辦,確保問題動態歸零。加強高處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和建筑起重機械、深基坑等危大工程及現場消防的安全管控,狠抓“三違”現象整治,加強一線作業人員崗前教育培訓,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二)強化監督執法。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采取暗查暗訪、突擊檢查、隨機抽查等形式,強化安全生產督導檢查,建立臺賬,動態監管,堅決杜絕因搶工期、趕進度造成安全事故和火災事故,確保施工安全形勢穩定。要進一步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責令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違法違規行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三)加強信息報送。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專項整治的信息報送工作,年底各地要對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情況進行分析評估,查找問題漏洞,總結經驗做法,12月20日前將專項整治總結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10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以深圳先行示范區的擔當和標準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大力提升安全防范治理能力。
(二)整治目標
進一步強化重大風險源管控力度,持續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落實,進一步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標準,扎實推進信息化監管平臺建設和推廣應用。結合xx年不同時期施工安全管理的特點、規律和要求,有針對性部署開展專項整治,及時排查整治事故隱患,有效防范和化解建筑施工領域重大風險,堅決遏制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著力降低和減少一般傷亡事故,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安全穩定、和諧有序的環境。
(三)整治原則
堅持企業自查與監督檢查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專項整治與健全機制相結合、監督檢查與督查巡查相結合的原則,治標兼治本,治標促治本,形成市區聯動的合力,著重抓好責任落實、措施落地。
(四)整治內容
深入開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三年行動,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嚴厲懲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加強危險性較大工程風險管控力度。進一步強化小散工程安全納管和問題隱患排查整治。深入實施《深圳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SJG-46,以下簡稱《標準》),全面提升施工現場物的安全狀態和標準。構建多層次、成體系的產業工人培育模式,全面提升從業人員素質。大力推進智能化建設,全面應用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智能監管平臺,提高監管效能。全市建筑施工領域各部門、各單位(含項目、下同)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深入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堅決整治安全生產意識薄弱、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到位、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非法違法行為懲治不到位等突出問題。
二、組織領導
成立全市住房建設系統施工安全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市住房建設局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局辦公室、法規處、質安處、設計處、市場處、市建筑站、市市政站、市檢測鑒定中心、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前海管理局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建設局工程質量安全處,具體負責施工安全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各區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前海管理局相關部門應成立相應領導小組,由主要負責同志具體部署,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按監管職責組織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
三、時間及范圍
(一)時間:xx年全年。
(二)范圍: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軌道交通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小散工程,及其建設、施工、監理、勘察、設計、檢測(監測)等各方責任主體。
四、整治重點
(一)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
1.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深入貫徹落實《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深建質安〔20xx〕100號)、《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深入推進“落實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行動”的通知》(深建質安〔20xx〕75號),按時完成三年行動各項重點任務要求。
2.強化工程總承包管理力度。參照專業分包工程安全管理機制,建設單位直接發包單獨辦理施工許可的專業承包工程同樣納入總承包安全管理范疇。總承包單位對專業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對專業承包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管理責任。建設單位在總承包合同、專業承包合同中明確總承包單位的管理權限,并會同總承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簽訂三方協議明確總承包單位安全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3.強化項目統籌管理力度。所有在建項目由總承包單位項目經理牽頭,會同建設、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組建項目施工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施安委”),統籌各專業承包、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對所有施工安全工作進行部署、檢查、督辦,統籌監督各單位安全文明措施費使用情況,對各施工單位、班組和人員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按照施工合同以及三方協議的有關約定進行追究處置。對拒不服從施安委管理的專業承包、分包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及時報告監督機構和市區主管部門。
4.嚴格落實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應按照新《安全生產法》規定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全員崗位責任制“一企一清單”,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加強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和檢查,保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到位,形成人人關心安全生產、人人提升安全素質、人人做好安全生產的局面。二是健全、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建立并及時完善安全風險點危險源“一企一清單”和“一項目一清單”;會同其他負責人經常性開展安全生產督促、檢查,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有效管控安全風險。在安全生產關鍵時間節點在崗在位、盯守現場,嚴格執行24小時領導帶班制度,確保安全。三是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加大對安全生產資金、物資、技術、人員的投入力度,特別是保證危大工程管控、防汛防風等安全措施和投入、趕工期搶進度針對性安全保障措施和投入、安全設備設施和防護用品的提供等。四是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八個一次”措施要求:每個月至少帶隊檢查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每季度至少組織專題研究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每年至少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總結會、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分析會、組織簽訂一次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書、給員工上一次安全生產輔導課、參加一次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練、參加一次安全生產知識技能培訓。
5.強化和落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責任。一是各施工企業應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嚴格落實新《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職責規定。二是認真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強危大工程分類分級監管,抓好危大工程專項方案的編制、審核、論證和落實,對排查的隱患進行分類分級排序,落實責任、措施、時限、資金、預案五到位要求,及時治理消除事故隱患,并通過智能監管平臺系統進行隱患閉環管理。三是要強化關鍵崗位人員履職,在安全生產關鍵時間節點和節假日期間在崗在位、盯守現場。四是加強網格化管理,項目安全管理人員應加強項目現場安全管理,落實“凡是有人作業,必須在場監管”規定,與作業人員同步上下班,不早于現場作業人員提前下班離崗。
(二)進一步強化重點風險源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治
將住建部、省住建廳、市安委辦、我局部署的重點專項整治內容,十二大類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以及高處作業、施工用電、小散工程等重點風險隱患整治內容作為整治重點,進一步強化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
1.重點強化危大工程管理。嚴格執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嚴格落實危大工程動工前主動報告制度和“六不施工”要求,嚴格落實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制度,嚴格按照專項方案施工,加強交底、檢測或監測、驗收。對危大工程實施全覆蓋監督執法檢查。對危大工程等重點風險隱患實施分類分級管控,建立管控臺賬,實行臺賬化管理,及時排查隱患,并限期整改閉合。加強施工現場風險源辨識,針對本企業類型和特點,科學制定安全風險辨識程序和方法,定期組織專業力量和全體員工全方位、全過程辨識生產工藝、設備設施、作業環境、人員行為和管理體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做到系統、全面、無遺漏并持續更新完善,并做好重大風險源現場公示。
2.加強節假日期間施工安全管理。在元旦、春節、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重要節假日及重大活動期間,落實“原則上危大工程非必要不施工”和“節假日繼續施工必須落實提級管控措施”要求,企業負責人帶隊檢查,項目關鍵崗位人員在崗履職,主管部門、監督機構領導帶隊督查,確保全市重要節假日期間的施工安全。
3.強化極端天氣安全防范。通過“i深建”小程序、微信工作群等渠道及時推送天氣預警信息,督促責任主體按照《在建工程防御臺風、暴雨工作指引》等有關規定及時應急響應。按照“立足最不利情況、做好最充分準備”要求,提前部署防汛工作,全市基坑、隧道、腳手架等重點場所提前開展全覆蓋自查自糾和專項執法檢查。全市塔吊落實降低標準節、附著加固等防臺風措施;全市龍門吊加裝電動式制動,提升抗風、抗沖擊、應急處置能力和安全距離;全市建筑起重機械開展全覆蓋第三方檢測。全市工地落實“一預案、兩臺賬”措施,制定工地人員疏散轉移預案,建立人員疏散轉移統計臺賬和塔吊安全管控臺賬。明確在建地鐵出入口、通風口、隧道洞口、U型槽,特別是與既有地鐵連接口等重點部位的排水、擋水措施,在設置牢靠的擋水坎、擋水墻的基礎上,配備足夠數量的防洪沙袋、水泵等應急處置物資及設備。
4.開展基坑(邊坡)、暗挖工程專項整治。認真落實深基坑(高邊坡)、地下暗挖工程分級管理制度,實施臺賬化管理,定期檢查、評議監測數據,強化過程安全管控;對新建一級基坑或周邊環境復雜基坑的設計文件和施工方案進行重點抽查,強化源頭安全管控。對不符合以下要求的進行重點整治:
(1)堅決落實涉水地下工程安全防范“六項措施”和“礦山法施工掌子面當班現場作業人員人數不得超過9人”規定;
(2)嚴格落實巖溶地區地下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措施;
(3)基坑深度一倍范圍內禁止搭設臨時板房或堆放其它荷載,確需搭設或堆載的,須取得書面設計文件;
(4)每周對基坑、邊坡、暗挖工程進行評估,監測數據超出預警值或控制值的,應按規定進行處置,并加強對周邊建筑物、地下管線的監控;
(5)暗挖工程嚴禁超挖、通風設施必須保持良好狀態,加強瓦斯等有害氣體監測。
5.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專項整治。按照《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房屋市政工程使用建筑起重機械“十個不準”規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印發塔式起重機安全管理十二條的緊急通知》《深圳市建筑起重機械防臺風安全技術規程》《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轉發關于進一步落實門式起重機防風措施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和措施要求,組織開展建筑起重機械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影響使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對不符合以下要求的進行重點整治:
(1)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除、頂升加節、附墻等作業應嚴格執行“作業令”制度和“短視頻上傳”要求,強化現場管理;
(2)施工電梯的防墜器不得超過標定期限并應定期進行防墜落試驗;
(3)司索作業嚴格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司索作業規定;
(4)嚴格落實塔吊降低標準節、附著加固等起重機械防臺風措施;
(5)龍門吊加裝電動式制動,延長安全距離,提升抗風、抗沖擊、應急處置能力;
(6)建筑起重機械全覆蓋第三方檢測。
6.開展模板支架及腳手架專項整治。參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轉發市質監站關于進一步加強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強化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施工安全管理。對不符合以下要求的進行重點整治:
(1)嚴格執行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拆、提升“作業令”制度,嚴禁下降作業;
(2)高大支模工程應按有關規定編審論證施工方案,并按方案施工,混凝土澆筑前應進行驗收;
(3)腳手架扣件、鋼管等材料質量符合要求;
(4)鋼管腳手架連墻桿設置應符合標準要求,嚴禁隨意拆除連墻桿。
7.開展預防高墜專項整治。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嚴格落實房屋市政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六不施工”要求的通知》,嚴格落實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六不施工”要求。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一律由主管部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條件復核,重點復核“六不施工”落實情況,發現被抽查項目不符合有關要求的,一律提請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不符合以下要求的進行重點整治:
(1)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足額投入,為作業人員提供合格達標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帶掛點、臨邊防護等安全保障措施;
(2)切實做好三級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班前教育;
(3)加強工人入場身體健康篩查,嚴禁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或疲勞不適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4)高處作業人員按要求使用安全帽、安全帶等安全防護用品;
(5)加強現場管理,做到高處作業工人不下崗,現場管理人員不離場,及時發現糾正違章行為;
(6)現場采用標準化、定型化、工具式防護方式;
(7)支模架下層、外腳手架層間、鋼結構吊裝下層按規定設置水平兜網;
(8)施工作業過程中需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的,應取得項目安全管理部門同意,原有防護設施拆除后,應保證代替防護方式完整牢固,安全管理人員應對安全防護措施恢復情況進行核查。
8.開展預防觸電專項整治。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的要求落實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編審、“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系統設置、臨時用電系統巡查等規定。對不符合以下要求的進行重點整治:
(1)配備專業電氣技術人員進行電氣作業管理,加強對作業班組培訓教育和交底,加強作業過程中的檢查;
(2)電氣回路和設備的維修、更換等必須由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操作,嚴禁無證人員上崗作業;
(3)外電線路與在建工程及腳手架、起重機械、場內機動車道之間的安全距離符合規范要求或有有效的防護措施;
(4)施工用電總箱及開關箱兩級漏電保護靈敏可靠,施工機具滿足“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用電要求;
(5)電線電纜敷設滿足規范要求,保護零線進出齊全;
(6)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與保護零線明顯可靠連接,不得違規使用交流電焊機;
(7)加強工程收尾階段安全管控,建設單位應明確正式用電管理單位,建立并落實正式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8)加強正式用電審批,用電設備上端須設置帶有漏電斷路器的開關箱,嚴禁擅自違規從正式電線路取電用電。
9.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嚴格按照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健全各項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與應急演練。特別針對秋冬季火災易發特點,采取強有力措施,嚴格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管理,尤其是電氣焊、切割、防水材料的熱熔以及有限、密閉空間的動火作業;嚴格施工現場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臨時用電管理,尤其是生活區用電、用氣、用火管理,堅決消除安全隱患,嚴防嚴控火災事故發生。同時對不符合以下要求的進行重點整治:
(1)工人宿舍按要求配置USB插座,嚴禁使用220伏用電插座;
(2)電焊作業必須設置“接火斗”等專用焊渣收集裝置;
(3)施工現場安全網燃燒性能符合要求、辦公區或生活區板房所用材料燃燒性能滿足A級要求。
10.開展小散工程安全專項整治。各區住房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協調指導各街道持續強化小散工程安全納管和施工安全全面納管工作,認真落實“備案納管、宣傳教育、網格巡查、專業巡查、綜合執法查處”納管機制;加強小散工程納管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導落實,加大經費保障投入力度,建立并充實轄區小散工程網格化巡查、第三方巡查等人員隊伍,加強日常網格化巡查和第三方巡查力度;建立并實施小散工程分類分級納管制度,對規模較大的,以及涉及危大工程、地下開挖等風險較大的.小散工程實施重點監管;加大培訓教育力度,認真做好備案環節培訓工作,觀看警示教育視頻、閱簽安全風險告知書、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承諾書等;全面落實落地小散工程安全生產街道綜合執法,嚴厲懲處違法行為;大力推行信息化管理,開通轄區小散工程網上備案渠道,提高納管成效;加強督查巡查、通報督辦工作,及時整治存在的問題,壓實責任;持續開展預防坍塌、預防高墜、預防觸電等小散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對以下情形進行重點整治:
(1)未按要求辦理小散工程備案且現場存在安全隱患的;
(2)現場臨邊防護不到位,作業人員不按規定佩戴使用安全帽、安全帶等安全防護用品的;
(3)未配備有資格的電工從事涉電作業,電氣線路、用電機具不按規定設置接零、接地裝置的;
(4)涉及危大工程、地下開挖等風險較大的小散工程,未委托有資質的施工企業實施、未落實危大工程管理規定、未落實地下管線尤其是燃氣管道保護措施的;
(5)房屋裝飾裝修工程涉及建筑主體、承重結構變動,無設計方案、未委托有資質施工企業,擅自進行拆除、改動的。
(三)全面深入實施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
一是全面深入貫徹實施《關于加強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的若干規定》和《標準》,全面實施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提升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本質水平。二是按照新的費率標準,切實落實安全文明施工費用,保障安全文明施工費用專款專用、足額投入,保障《標準》全面落地。三是按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GB/T33000)、《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等標準規范,以及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暫行辦法》、省住建廳《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工作實施細則》、省、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方案等有關文件的部署要求,自主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從目標職責、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訓、現場管理、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續改進等方面,建立與企業日常安全管理相適應、以安全生產標準化為重點的企業自主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實現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操作行為、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規范化。監理單位、市、區兩級監督機構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評價。
(四)持續深入開展多元化、全員制的安全培訓教育
一是施工現場全面落實“兩制”工作,通過工地門禁系統對管理人員和工人進出場進行嚴格管理。二是全面實施實名制安全教育培訓,運用建筑從業人員數字化培訓考核平臺對從業人員培訓教育情況進行考核,建立從業人員實名制培訓教育檔案。施工企業應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每季度至少進行1次全員培訓,每月至少進行1次關鍵崗位作業人員培訓,并建立健全員工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對未按計劃參加培訓的員工,按制度規定嚴肅懲處。三是強化班前教育、班前交底制度落實,通過智能監管平臺項目端APP實時上傳工程項目開展班前教育,班前交底等情況。四是凡發生事故的項目,施工單位應組織工人全員參加訓練基地“回爐”培訓;因存在重大隱患被責令停工的項目,施工單位應組織相關工種作業人員參加訓練基地“回爐”培訓,未組織完成的,一律不得復工。五是加強產業隊伍建設。構建多層次、成體系的產業工人培育模式,著力加大執業人員、特種作業人與一線作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全面提升從業人員素質。
(五)大力推進智能化建設,全面應用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智能監管平臺
完善并全面應用建設工程智能監管平臺,實施全市建設工程大數據管理,可視化、規范化監管執法,重點危險源智能監測預警,雙重預防機制電子臺賬管理,關鍵崗位人員履職可追溯及勞務工統一管理等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充分發揮視頻遠程執法功能,加大關鍵崗位人員遠程點名力度,常態化開展視頻巡查,動態掌握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狀況。
五、整治安排
(一)自查自糾(全年)。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建設、施工、監理等各方責任主體,按照糾察巡查制度及“三層三級”安全聯檢的要求,持續開展100%全覆蓋檢查,對照整治重點要求,逐一自查整改。
(二)執法檢查(全年)。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區監督機構依職責開展執法檢查,對整治行動開展不力、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違法違規行為等進行重點整治和嚴厲懲處。
(三)第三方考評(每季度)。我局將組織第三方專業機構對各部門、各單位落實整治行動情況等進行抽查考評。各工程項目應主動接受、積極配合我局組織的第三方專業機構抽查考評。
(四)督查督辦(不定期)。我局將組織對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組織落實情況和執法檢查情況進行督查,并適時組織開展市區交叉巡查核查,對行動推進不力或發生事故的,進行約談和督辦,并通報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合作區管委會);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所屬監督機構執法檢查情況進行督查核查,同時組織對轄區的市管工程開展督查檢查,并將督查情況通報市管工程監督機構、抄送我局。市管工程項目應主動接受、積極配合區住房建設部門的督查檢查。
六、整治措施
(一)壓實主體責任。一是自查建檔登記,限期閉合。各項目建設、施工、監理單位通過智慧建造APP專項檢查任務模塊如實記錄項目聯檢、自查自糾工作情況,對排查的隱患進行分級分類排序,落實責任、措施、時限、資金、預案五到位要求,及時治理排除事故隱患,并通過智慧建造APP進行隱患閉環管理。二是巡查全面覆蓋,駐場督導。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實施企業層面全覆蓋巡查,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或安全生產負責人牽頭,組織巡查隊每月定期不定期對企業下屬各項目開展安全檢查;節假日期間(含周末),各企業分管安全負責人應帶隊對施工現場進行巡查。對現場管理亂、問題多、隱患大的項目,要落實企業分管安全負責人駐場督導,推動項目管理提質增效。三是評估整治成效,體系倒查。對整治行動組織開展流于形式,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排序、排解工作與現場實際嚴重不符或同類安全隱患反復出現的,監理單位要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和監督機構,建設單位要組織倒查安全管理體系和項目經理、項目總監的履職行為,對存在管理漏洞或人員未履行職責的,應要求立即整改,必要時責成相關單位更換有關人員。
(二)從嚴執法懲處。嚴格落實《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采取堅決措施進一步強化施工安全生產監管的緊急通知》“六項堅決措施”和“十項規定”要求,嚴格落實“六個一律”執法懲處措施:首次發現違法行為應一律責令改正并處罰款(具體按新《安全生產法》規定);存在重大隱患逾期未整改或拒不停工的,一律紅色警示;存在重大事故風險冒險組織施工等犯罪行為的,一律移送司法查處;存在違反十項規定的,一律按要求綜合采取強有力措施;存在不落實省、市有關要求的,一律核查企業安全條件、依法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發生安全事故的,一律從快從嚴落實紅色警示、掛牌督辦等各項懲治措施。
(三)加強聯合懲戒。依據新《安全生產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加強信用管理,對存在失信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從業人員采取加大執法檢查頻次、行業或者職業禁入等聯合懲戒措施;對作出的行政處罰在七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曝光。
(四)核查安全條件。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企業、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或執法檢查發現安全生產管理薄弱的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條件復核,重點復核企業落實整治行動工作情況,經核查發現企業不滿足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按規定提請暫扣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五)加強監督檢查。市、區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積極組織動員各項資源力量,加大監督執法檢查頻次,加強對項目責任主體落實自查自糾情況的核查跟蹤督促,對未按要求開展自查自糾,隱患排查整治不嚴不實,重大風險隱患底數不清、管控不力,整改問題跟蹤落實不到位,法定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進行嚴厲懲治。
(六)加強督查督辦。各區住房建設主管部門,市、區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由領導帶隊開展督導檢查工作,加強工作指導、督查督辦和調度通報。我局將適時開展督查,對行動整治不力,執法處罰不到位,項目安全問題突出,事故多發等情況,將嚴格通報督辦。
七、工作要求
(一)認識到位。各部門、各企業要深刻認識建筑施工作業場所的高危性、嚴峻性和重要性,切實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自覺主動行動起來,切實抓好施工安全整治行動,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責任到位。各部門、各企業要把工作任務細化到人,把責任落實到人。尤其是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要親自抓,切實履行職責,做好帶班檢查等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實施工安全整治行動的工作要求。市、區監督機構要針對“進一步強化重點風險源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治”中10項專項整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開展預防高墜專項整治”和“開展預防觸電專項整治”工作須貫穿全年,常態化納入監督檢查執法,慎終如始,常年堅持),確保各項工作責任到人,落實到位。
(三)排查到位。建設、施工、監理等各方責任主體要切實落實糾察巡查及“三層三級”安全聯檢要求,既要全面排查施工現場實體每一部位、每一環節的安全隱患,更要全面排查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度、行為的完備性、規范性,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四)整改到位。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實施臺賬化管理,做到責任、措施、時限、資金、預案“五到位”,即查即改,邊查邊改,逐一整改銷號;臺賬由建設、施工、監理等各責任主體責任人共同簽字確認,留存工地現場備查。監理單位要嚴格履行監理報告制度,對于重大安全隱患,或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拒不停工等情形,要即時報建設單位和監督機構。
(五)執法到位。市、區監督機構要秉持嚴格執法、規范執法、公正執法和廉潔執法的原則,加大安全生產執法處罰和追責問責力度,要把對企業安全責任不落實的問責和處理挺在前面,敢于動真,敢于碰硬,隨查隨處。市、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將執法數量、執法成效與對各區、各監督機構的督查、考核掛鉤。
(六)宣傳到位。各單位、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媒介),及時報道行動進展情況,宣傳典型經驗做法,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強化宣傳教育,形成聲勢,營造良好活動氛圍。
整治行動期間,請各區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前海管理局、市建筑站、市市政站按重點專項整治行動工作要求,做好成果總結分析工作,按時報送信息統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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