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精選17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時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村級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精選1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村級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1
為全面貫徹執行市人大關于全市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議,落實《臨湘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深入推進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簡稱“全域禁放”,下同),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確保全域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降噪音、促環保、保安全、樹新風”為全域禁放工作的總目標,本著“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屬地為主、齊抓共管”的思路,堅持宣傳發動再現、依法告知在先、教育規勸在先、黨政機關和黨員干部帶頭執行在先,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嚴密清查堵控,鞏固和提高鄉鎮管理水平,改善和加強集鎮環境,預防火災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加快建設富裕、文明、秀美、和諧新桃林。
二、組織領導
成立桃林鎮全域禁放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彭慶楚任組長,常務副鎮長楊晴、宣傳委員王瑜琪、工會主席李岳才任副組長,城建規劃環保站、安監站、工商所、派出所、農技站、民政辦主要負責人和各村(社區)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域禁放辦”),辦公室設鎮城建規劃環保站,由方國棟兼任辦公室主任。由城建站牽頭負責全域禁放工作的具體指導和組織協調。
三、主要職責分工
(一)城建規劃環保站:負責全域禁放日常工作落實,包括宣傳、教育、巡查、制止、查處等。負責監測鎮域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
(二)安監站:負責組織檢查儲存、銷售煙花爆竹庫(點),負責做好煙花爆竹銷售庫(點)的清庫(點)禁售工作,并取消全鎮范圍煙花爆竹經營銷售行為。
(三)派出所:負責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及時防止和制止全域禁放工作中暴力抗法事件。
(四)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全域禁放宣傳工作;對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做好非法煙花爆竹的質量鑒定工作。
(五)民政辦: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六)農技站:協助城建規劃環保站做好除集鎮范圍外村(社區)全域禁放工作的具體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四、禁放規定
(一)禁放時間和范圍:從20xx年12月15日起全鎮范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種類:能產生煙光、聲響的煙花、鞭炮、爆竹、禮花彈、電子炮等。
(三)處罰和舉報獎勵:單位違規燃放的,對直接責任人或單位負責人處以罰款;個人違規燃放的,對燃放者(或監護人)處以罰款;在賓館、飯店等公共場所違規燃放的,除對燃放個人(或監護人)進行處罰外,對場所經營責任人處以罰款;對阻礙公安機關依法執行職務,拒不停止燃放、拒絕繳交煙花爆竹,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可依法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凡提供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線索,執法機關依線索查獲違法行為的給舉報人現金獎勵(具體舉報獎勵和罰款由全域禁放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標準負責執行)。
五、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
1、鎮黨委、政府將全域禁放工作成效納入干部崗位考核內容,作為年度考核、評優的重要依據。制定全域禁放工作考核細則,明確獎懲措施。
2、鎮全域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禁放工作主要措施和管理辦法,組建全域禁放聯合執法大隊,出臺《桃林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和《桃林鎮人民政府關于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制定《致全鎮人民的一封公開信》,《通告》必須張貼到村組、《公開信》必須張貼到戶。
3、禁放辦安排出動宣傳車廣泛宣傳,做到鎮域全覆蓋,村組必到,制作并在主要街道和人口集中地段懸掛標語橫幅,集鎮至少要有兩塊以上的大型固定宣傳牌。在全鎮中小學開展全域禁放宣傳,營造濃厚宣傳氛圍。
4、召開全域禁放工作動員大會,動員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簽訂承諾書。
5、安監站負責做好對于煙花爆竹銷售門店的`關停工作,一要送達通知,確保煙花門店主了解知曉全域禁放的政策措施等;二要根據門店證照期限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分步驟予以關停,在12月15前全部關停到位;三要積極聯系外銷,由禁放辦協助聯系外銷,盡量減少煙花爆竹銷售門店的損失。同時各村(社區)要配合安監站做好本村(社區)沒有證照的超市、小賣部等零散煙花爆竹銷售點的`排查關停工作。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5月底)
1、以村(社區)為單位,實行干部帶班、分片包干制,組織鎮村力量巡查勸導,加強對商店、攤點的檢查力度,建立工作臺賬;聯合公安、安監等職能部門,對仍在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一律予以沒收,集中統一銷毀,有效落實全域禁放各項措施。
2、相關職能部門嚴格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實行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特別是在重大節日和婚喪喜慶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并適時將查處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3、向社會公布全域禁放舉報電話,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動員廣大群眾制止、勸阻和檢舉揭發違規行為。鎮里不定期開展全域禁放工作督查,通報落實情況,對排名末位的村(社區)通報批評,并由組織和紀檢部門問責。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底)
1、動員和組織村(社區)治安巡邏隊及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村(社區)委會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2、派出、城建、安監等職能部門常態化開展宣傳、管控、整治和查處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集中開展宣傳告知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社區)和鎮直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桃林良好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全域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按站上級部署,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抓好落實。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村(社區)和有關單位要迅速行動,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的宣傳活動。至少設置兩塊或以上大型、固定的禁炮宣傳牌,各村(社區)必須將禁炮工作納入村規民約,《通告》必須張貼到村組、《公開信》必須張貼到戶。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單位黨員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員的教育,組織學習全域禁放相關規定,做模范遵守,并通過他們做好家屬、子女、親友的全域禁放宣傳工作。
(三)嚴格責任追究。鎮黨委、政府將全域禁放工作納入綜合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全域禁放辦要組織明察暗訪,對工作流于形式、群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通報批評的單位,由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向政府作出書面情況說明;連續兩次通報批評的,由政府主要領導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連續三次通報批評的,由鎮組織和紀檢部門予以問責。
村級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2
為深入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轄區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大氣污染、改善城市環境、維護公共安全,根據《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巴南府辦發〔20xx〕87號)要求,結合街道轄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全面抓好《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協同管理、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實現禁放區嚴格禁止、社會面安全穩定的工作目標。
二、職責分工
(一)街道辦事處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李家沱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任組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街道武裝部部長兼辦事處副主任、街道政法委員、李家沱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街道黨政辦、黨群辦、應急辦、平安辦、經發辦、規建環辦、社事辦、財政辦、社區事務中心、城市管理中心、生態環保中心、文化服務中心、城管執法大隊、綜合執法大隊、李家沱市場監管所、李家沱派出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街道武裝部部長兼辦事處副主任任辦公室主任,應急辦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應急辦工作人員為辦公室成員。
街道禁放安全領導小組職責:負責轄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街道禁放辦職責:制訂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和各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與村(居)簽訂責任書;組織開展轄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協調、配合區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落實街道禁放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各部門、單位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街道相關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在轄區內燃放和違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嚴厲打擊,保證市民過一個寧靜、祥和的春節。
街道應急辦:配合區應急局、派出所查處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黨群辦:負責制訂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街道財政辦: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工作經費的落實。
街道城管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
街道城管執法大隊:加強日常巡查,發現有違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應立即上報街道及派出所。
街道經發辦:負責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社事辦: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教育、醫療機構等區域的看護;負責制訂轄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違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
街道規建環辦:負責對轄區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
街道社區事務中心:負責指導轄區物業企業加強禁放的宣傳力度;督促物業企業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進樓宇電梯、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街道文服中心:負責組織指導文娛場所、旅游景點、宗教場所等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平安辦:負責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實施過程中的.信訪、涉穩事件。
李家沱市場監管所:配合派出所對轄區煙花爆竹非法零售經營點查處工作。
李家沱派出所:依法查處轄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依法開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等工作。
街道各部門和相關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有關企業單位場所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員、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各村(居)職責
各村(居)是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經辦人員是具體責任人。
主要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組織物業等社會力量加大禁放的宣傳力度,組織開展宣傳引導、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巡邏防范和重點目標管控,會同派出所、應急辦組織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12月15日前)。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研究制訂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安全守護措施。明確網格內管控人員,全面啟動各項工作。
第二階段: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月15日)。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圍繞《條例》和《重慶市巴南區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結合職能職責開展宣傳引導工作。按照進社區、進農村、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工地、進文娛場所、進宗教場所、進商場市場、進賓館酒店的要求,采取掛橫幅標語、設置專欄、發放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海報、微信QQ群發布宣傳信息等多種形式,提升群眾對禁放區劃設及相關管理規定的知曉率。1月15日為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要在屬地轄區和行業領域組織開展集中統一宣傳活動。發動社會單位簽訂“嚴守禁放新規”承諾書,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第三階段:集中查處(1月20日—30日)。街道禁放辦將牽頭組織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城管執法大隊、綜合執法大隊等執法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嚴查嚴打轄區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第四階段:全面管控(1月31日—2月15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轄區禁放規定,嚴格落實定點值守、動態巡控和違規查處等禁限放看護措施,確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月16日—2月28日)。圍繞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街道禁放辦組織各成員單位及各村(居)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健全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風險意識,主動作為、齊抓共管,緊緊圍繞《條例》的貫徹實施,認真研判形勢,層層落實責任,切實抓好方案制定、動員布置、宣傳發動、責任書承諾書簽訂、跟蹤檢查等工作。
(二)強化動員部署。街道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細化完善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逐一細化目標任務和完成時限,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層層動員、狠抓落實。
(三)加強源頭管控。按照街道轄區全面禁止生產、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要求,由應急辦牽頭進行巡查,確保轄區內“零銷售、零儲存”。由派出所牽頭,在轄區外圍布設檢查卡點,防止煙花爆竹流入本轄區;督促長途汽車站、碼頭、公交客運、交通樞紐落實“進站安檢、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攜帶。
(四)堅決打非治違。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以居民小區、集貿市場、倉儲物流堆場、貨運碼頭等場所、田間苗圃窩棚、閑置廠房、待拆(建)工地、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以及歷年查處的非法窩點等“重災區”為重點,加大檢查巡查力度。對轄區開展拉網式排查,重點打擊查處生產、經營、儲存、燃放以及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違法行為。
(五)強化重點管控。各村(居)要堅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組織專門力量,以春節期間特別是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節等燃放煙花爆竹高峰時段為重點,落實網格化管控機制,建立健全轄區專人管控工作責任制度。街道各部門要加強應急值守和指揮調度,深入一線指導檢查。李家沱派出所要提升社會面巡防勤務等級,加強街面巡邏和重點目標管控,及時查處燃放行為。
(六)嚴格督導問責。街道黨政辦和紀工委加強對20xx年春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導檢查工作。街道禁放辦對各村居、街道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實行暗訪抽查和督導,并圍繞煙花爆竹非法銷售、燃放舉報、曝光情況、煙花爆竹引發火災報警數、成災死傷人數、查非打非戰果、煙花爆竹垃圾回收量等指標予以通報。對因工作不力或履職不到位引發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七)及時報送信息。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落實專人收集報送有關工作情況,按要求及時報送街道禁放辦。各村(居)于20xx年12月15日前報送工作方案、禁放領導小組及成員登記表(見附件1),禁放管控“網格化、實名制”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于20xx年2月1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村級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3
春節將至,為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秩序,營造節日期間歡慶、祥和的氛圍,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爆炸和群死群傷等重大安全事故,保障全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我校的安全穩定,根據市教委《關于印發全市教育系統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教育系統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和重慶市委三屆八次全委會精神,在學校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圍繞“平安校園”建設,按照“職能部門全程監管,行業系統監督指導,責任單位自行看護,廣大師生自覺遵守”的原則,實現“六個堅決防止”為著力點,積極開展各項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動員部署、宣傳發動、安全監管、隱患排查、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推進“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建平安校園”理念的提升,努力確保“禁放場所、禁放時段、重大危險源場所、燃放點安全,確保校園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火災和傷亡事故,確保全校師生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我校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學校成立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職 責:負責組織開展師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負責組織人員對禁放、燃放區域的看護、負責突發事件的'處置。
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穩辦,xx任辦公室主任。
三、工作內容
(一)經學校研究決定,全校師生在規定時間(20xx年1月13日--2月6日),校內為全面禁止燃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時間。
(二)安穩辦負責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建平安校園”為宣傳主題,通過標語、校園通知、溫馨提示等多種形式對全校師生開展安全燃放防護知識的宣傳,加強師生員工安全意識和自防能力。全體教職工要站在“建設平安校園,構建和諧文理”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此項工作的重要性,結合學校實際,加強安全教育,切實配合學校做好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學校要開展隱患排查專項行動,同時安排好值班人員對春節期間的校重點部位和危險源區域進行控制,檢查本單位的消防器材配備清理,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暢通。領導小組成員在發生火災事故時務必按照“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報告及時、處置有序”的要求,確保救援處置任務的完成。
(四)要加強對重點要害部位、人員密集場所的巡邏守護,確保校園的絕對安全;加強對限制燃放區域煙花爆竹燃放秩序的管理,強化對重點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嚴防死守,確保安全。
(五)加強對電力設施等重大危險源進行排查,摸清所在位置、危險性質、安保措施等情況,制定嚴密的安保方案和處置預案,明確每個重大危險源、禁放區域的責任人和控制措施。
(六)放假前,安穩辦要組織人員開展可燃物清理的專項行動,對校舍及重點部位等進行可燃物的清理,最大限度地將各類消防安全隱患解決在兩節之前。
(七)學校將堅決查處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嚴肅處置對在禁放時間、地點、場所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從貫徹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校園和保安全、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強化監管,確保校園的安全穩定。
(二)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
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將對我校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逐項檢查。凡因工作不落實或不作為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特別是對于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控制等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重大傷亡事故的,要依法嚴格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
(三)加強情況報送,暢通信息渠道
暢通信息,加強工作聯系,如有重大事項要及時報告學校領導、安穩辦及相關部門,安穩辦負責將情況報告當地黨委政府、縣教委。安穩辦負責將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總結于20xx年2月5日前報送縣教委安穩辦。
村級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4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我縣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求,縣政府決定,自即日起,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堅專項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切實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努力創造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良好生態環境,切實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清新空氣、清潔環境的迫切需求,加快建設富強、文明、宜居縣城。
二、組織機構
成立行唐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堅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副縣長、公安局長張磊任組長,縣大氣辦、縣公安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住建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交通局、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融媒體中心、各鄉鎮、開發區等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全面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具體組織落實煙花爆竹禁放措施。縣公安局黨委委員王永維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任務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組織發動各鄉鎮、部門全面宣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教育引導廣大群眾支持配合、自覺遵守;嚴管嚴控嚴查非法生產、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迅速上升的情況,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工作步驟
(一)集中宣傳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17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擴大宣傳覆蓋面,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開展《通告》宣傳,動員引導廣大群眾理解、配合、支持和自覺遵守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8日至20xx年2月5日)
在集中宣傳的基礎上,繼續保持宣傳工作力度不減,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廣泛發動社會力量,組織開展全區域、滾動式的巡邏查控,嚴厲打擊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適時適度依法公開曝光典型案例。
(三)總結固化階段(20xx年2月6日至20xx年2月28日)
認真總結專項行動中取得的實踐經驗,進一步固化經驗做法,通過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常態化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形成禁放煙花爆竹的長效機制。
五、任務分工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各鄉鎮、開發區要切實履行禁放煙花爆竹工作的屬地責任,全面扎實組織開展動員部署、宣傳引導、巡邏查控、打擊查處等各項工作。一是周密部署。各鄉鎮、開發區主要行政負責人要親自組織研究禁放工作,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全面部署,并召開專題會議,調度禁放工作進展。二是廣泛宣傳。采取媒體播發、平臺發布、標語條幅、“大喇叭”廣播、入戶發放《告知書》(附件1)等方式,迅速掀起宣傳禁放煙花爆竹規定的新高潮。三是強化事前教育。各鄉鎮、開發區要將轄區按照網格化管理落實管控責任,包片(包村)干部要結合村干部摸清各村婚喪戶,提前介入,嚴防燃放煙花爆竹。四是強化巡查。各鄉鎮、開發區要在春節、初三、初五等重要時間節點,全面深入、扎實有效地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巡邏查控工作。
(二)縣政府有關部門
1、縣公安局。查處非法燃放、儲存、運輸煙花爆竹案件。特別是加大燃放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單位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處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同時追究單位負責人的相關責任;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的,對個人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縣應急局。嚴查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3、縣住建局。督促企業落實禁放規定,嚴禁奠基、封頂等各類慶典活動燃放煙花爆竹。負責禁放區域內各沿街門店的禁放規定落實與查處,在縣城主要街道懸掛禁放宣傳條幅。
4、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配合禁放工作,對環境進行檢測,并向政府提供相關數據。
5、縣交通局。加大客運站點的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制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客運車輛的行為,對不聽勸阻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督促客運公司、出租車公司、公交車公司利用車載電視、滾動屏幕播放煙花爆竹禁放標語。
6、縣民政局。加強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教育引導。一是向辦理結婚登記的群眾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辦理結婚登記時發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材料;二嚴格要求殯儀館辦理殯葬手續時發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材料,強化殯儀館及其周邊的管理,凡發現在殯儀館周邊燃放煙花爆竹的,在追究當事人責任的同時,追究殯儀館的連帶責任。
7、縣教育局。組織學生開展以禁放為主題的“小手拉大手”活動,發揮學生的作用,監督家長摒棄陋習,不要燃放煙花爆竹。通過校訊通、微信群等向家長定期下發宣傳短信,教育廣大師生及家長積極遵守。
8、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向各商業娛樂場所、餐飲酒店、沿街商戶宣傳禁放規定,加大對飯店、賓館及娛樂場所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并與酒飯店、賓館及娛樂場所簽訂責任書,確保不發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查處超市、小賣部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9、縣融媒體中心。負責禁放工作的新聞宣傳工作,組織、督促各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禁放相關法律法規,倡導和教育群眾自覺遵守規定;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積極鼓勵群眾舉報各類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
10、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落實內部監督自律要求,杜絕任何形式的違法燃放、銷售、儲運煙花爆竹行為,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安全宣傳教育,確保將縣政府禁放規定傳達到每一名工作人員,在婚喪嫁娶等活動中摒棄燃放煙花爆竹的傳統陋習,帶頭執行我縣禁放規定。
(三)重點區域、重點時段責任分工
按照全民參與、齊抓共管的原則,結合大氣污染防治,將主城區(東環路以西、南環路以北、西環路以東、北環路以南范圍內)以內區域劃分為8個區域(附件2)。
1、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區域1(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2、縣交通局負責區域2(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3、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區域3(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4、縣公安局負責區域4(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5、縣住建局負責區域5和區域6(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6、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區域7和區域8(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以上責任單位于除夕17時至22時,除夕23時至初一凌晨1時,初一6時至9時,初三7時至11時,初五6時至9時,初八8時至11時,十五晚19時至22時等重點時段,由主管副職帶隊,成立每個責任區不少于4人的巡邏隊,對責任區域進行巡查,巡查情況及照片、視頻實時反饋至大氣攻堅群。
發現非法燃放行為的,立即教育勸阻,經教育勸阻無效的,第一時間向公安等部門反映,由轄區公安等部門依據職責分工進行查處。涉及國家工作人員、黨員干部的,同時通報縣紀委,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縣委、縣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我縣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一把手要親自組織,制定本單位具體工作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全力推進工作開展,做到態度堅決,措施有力,務求實效。
(二)密切配合。各單位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既講分工,又講合作,明確分工,強化責任,確保完成任務。要加強統籌協調,單位一把手對本單位搞好督導,嚴格按照要求,強力推進禁放工作開展。
(三)強化督導。大氣辦要對各有關單位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因工作不力導致違法燃放、銷售、儲運、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發生的進行通報,對造成重大影響的,提交縣紀檢監察部門對責任單位一把手和主管責任人進行問責,確保禁放工作取得實效。
村級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5
我省已全域禁止生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為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以下簡稱“打非”),有效預防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發生,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及燃放等行為,持續保持煙花爆竹“打非”高壓態勢,采取強有力措施,堅決遏制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為元旦、春節和冬奧會殘奧會期間營造安全環境。
二、重點任務
(一)認真排查非法生產、儲存、銷售、運輸煙花爆竹的人員和車輛。
(二)深入排查鄉村各類經營門店、集貿市場、城中村、出租房屋、廢舊廠房、廢棄倉庫、封閉式院落以及原煙花爆竹倉庫等可能出現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地點。
(三)全面排查城鄉結合部、行政區域交界地帶,特別是周邊縣份交界處等可能出現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場所和區域,嚴防煙花爆竹非法運輸、回流和流入。
(四)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穩定,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工作分工
(一)各村(社區)、鎮直各單位要落實屬地責任,全面負責本區域煙花爆竹“打非”工作,主要領導是煙花爆竹“打非”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成立煙花爆竹“打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任組長,要親自抓,負總責,全面開展本轄區內的“打非”工作,層層簽訂責任書,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死面,村不漏戶、戶不漏人,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公安部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以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為重點,打擊查處非法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對發現和移交的案件組織查處。積極配合有關職能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轄區內非法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窩點,做到發現一處、摧毀一處。對非法生產經營的組織和個人要依法嚴懲,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負責組織銷毀沒收的煙花爆竹。
(三)鎮安監站負責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和溝通,嚴禁發放煙花爆竹經營許可。
(四)工商所、食品藥品監管所、綜合執法隊負責煙花爆竹市場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取締和打擊非法、違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所有小門市鋪、日用百貨店、五金店、殯儀用品店等各類門市逐一排查,打擊上述銷售市場的'非法行為。
(五)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各職能部門,加強協同聯動,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等行為。
四、具體步驟
煙花爆竹“打非”專項行動,從20xx年12月開始,到20xx年3月底結束。
(一)加強排查
鎮、村兩級,成立由鎮級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的煙花爆竹“打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制定“打非”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明確時間節點;鎮、村兩級層層簽訂責任書,落實網格化管控措施,對煙花爆竹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實施“拉網式”全面排查,尤其對重點場所、重點部位、重點人員和重點車輛逐一排查并登記造冊,確保排查不走形式、不走過場,不留死角、不存盲區。
(二)組織督導
鎮政府組織安監站、派出所、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等部門,成立煙花爆竹“打非”工作組,采取分片包干、明查暗訪、重點抽查等方式,持續對各村(社區)煙花爆竹“打非”工作開展情況、發現問題處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確保壓力傳導到基層。
五、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鎮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周密安排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宣傳力度,強化責任落實,實施舉報獎勵,確保“打非”專項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輿論氛圍。各村(社區)、鎮直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力度,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微信、短信等多種形式,利用印發宣傳資料、張貼通告海報、懸掛標語橫幅等多項措施,廣泛宣傳禁售禁放的重要意義和政策要求,提高社會各界知曉度、配合度和支持度,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提高人民群眾禁售禁燃禁放的自覺性。
(三)保持高壓態勢,依法嚴厲打擊。各村(社區)、鎮直各部門要持續保持煙花爆竹“打非”高壓態勢,采取專項督查、執法檢查、隨機抽查和明查暗訪等多種形式,進行全面深入排查和執法檢查,及時發現分析解決問題,嚴厲打擊煙花爆竹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對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發現一處打擊一處,并追蹤溯源,深挖利益鏈條,堅決予以清除,對構成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村級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6
為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全鎮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鎮良好的燃放秩序,既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節日歡慶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又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根據《關于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為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群死群傷等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居民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鎮社會安全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全面抓好《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協同管理、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我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職責分工
(一)鎮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燃放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任組長,鎮人武部部長任副組長,鎮黨政辦、應急辦、平安辦、行政綜合執法辦、農服中心、規建辦、社事辦、經發辦、財政辦、文服中心、社保所、衛生院、石灘派出所等部門和單位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鎮燃放辦”),由鎮應急辦主任任辦公室主任,從鎮應急辦、平安辦、行政綜合執法辦、規建辦、石灘派出所、社事辦、農服中心、文服中心、經發辦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鎮燃放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全鎮和各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鎮燃放辦職責:制訂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煙花爆竹各環節安全監管;組織、協調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開展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實鎮政府和鎮燃放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鎮級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為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居民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石灘派出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為。
鎮應急辦:負責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本區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站、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做好全鎮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工作;督促經營單位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范措施;制訂全鎮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平安辦:要將禁限放煙花爆竹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范疇,會同物業服務企業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鎮財政辦:負責落實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經費。
鎮經發辦:負責配合區級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監督檢查,協助區市場監管所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配合區質監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鎮綜合行政執法辦: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要在春節前組織力量對化糞池、生化處理池等地下管網設施進行清掏和易燃易爆氣體檢測,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落實巡查守護措施,確保無重大安全隱患;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鎮規建辦:負責對全鎮建筑工地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
鎮文服中心:負責制訂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鎮社事辦: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小學、幼兒園、敬老院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衛生院:負責制訂全鎮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農服中心:負責制訂全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加之春節將至,學生放假,大量外出人員返鄉過節,傳統祭祖、上墳、鬧元宵等活動頻繁,入山游玩、外來走親戚以及大量燃放煙花爆竹、點孔明燈,森林火災隱患十分突出,應加強防火宣傳,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安全。
中小學、幼兒園、敬老院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12月31日前)。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條例》有關規定,于20xx年1月3日啟動全鎮宣傳發動工作,重點做到“廣播有聲音、網絡有陣地、街上有公告、社區有專欄、小區有標語”,確保宣傳發動全覆蓋、無死角。指導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賓館、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單位,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教育引導企業員工和留守人員遵紀守法;在各道路路口張貼宣傳海報、設置禁燃禁放提示標語;春節期間,在公交車及相關站廳內張貼并向返鄉旅客廣播煙花爆竹禁售禁放規定。要將煙花爆竹安全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范疇,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進樓宇、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20xx年1月15日為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鎮應急辦牽頭,各村(居)組織人員參與集中統一宣傳活動。發動社會單位簽訂“嚴守禁放新規”承諾書,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處(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2月5日)。鎮燃管辦將牽頭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全面清查關閉禁放區域內未經許可的經營點、儲存點,嚴查嚴打非法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全面管控(20xx年1月15日—20xx年2月5日)。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轄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安全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管控、燃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禁放區、禁放點嚴格管控和燃放區重要時段重點看護等工作措施,確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工作總結(20xx年2月5日—20xx年2月10日)。圍繞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居)、鎮屬各部門要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嚴格執法。從即日起至2月中旬,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市政設施、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及周邊等重點部位和區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強化源頭管控,督促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落實經營、運輸、儲存等各環節監管措施。要組織相關執法人員圍繞有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閑置廠房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要主動核查,依法嚴肅查處。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20xx年1月15日為“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取得實效。
(三)依法劃定禁放、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20xx年1月5日前,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本轄區禁放、限放區域,并向社會公布;車站、危化品等安全保護區,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域及化糞池等重點部位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范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四)嚴格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居民燃放安全。今年全鎮煙花爆竹產品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包括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旋轉類、玩具類(煙霧型、摩擦型除外)、爆竹類(“土火炮”“大夾小”和“炮中炮”爆竹產品除外)、升空類(火箭、旋轉煙花產品除外)、組合煙花類6類。允許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貼有普通煙花爆竹包裝標識條形碼及重慶市應急管理局、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統一印制的監封標志。未取得公安機關《焰火燃放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得燃放禮花彈、架子煙花、小禮花、吐珠煙花產品和單發藥量大于25克、內徑大于30毫米的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專業燃放類產品,以及擦炮、摔炮、藥粒型吐珠產品。
鎮應急辦、石灘派出所要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從生產廠家直接進貨銷售或燃放。鎮燃放辦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督促檢查,嚴格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
(五)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徹底整治和消除安全隱患。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嚴格排查煙花爆竹燃放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本轄區域內的加油站、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和危化產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儲存倉庫等重大危險源,有效清除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防盜窗護欄、建筑工地、外墻裝飾防護網、農村房前屋后等部位的可燃物,認真清理轄區地下管線、檢查井、下水道等設施特別是化糞池,組織檢查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及其周邊環境安全設施到位情況。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消除安全隱患。
(六)強化燃放現場秩序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組織機關干部、社區志愿者和村(居)委會等各方力量,開展巡邏監控,做到每條道路、每棟樓房都有人看守;在節假日期間由值班人員負責落實此項工作,社區每個煙花爆竹銷售點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銷售點及周邊燃放煙花爆竹。20xx年1月20日—2月5日,要組織安全督導組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特別是要落實居民區化糞池的巡查和守護力量。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社區和企事業單位進行自備消防力量滅火演練。鎮衛生院要指導督促各衛生室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石灘派出所要加強巡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全鎮煙花爆竹管理面臨的嚴峻形勢,精心組織,強化監管,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凡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加強與鎮燃放辦的工作聯系,及時報告重大事項,落實專人匯總、報送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人員傷亡等情況。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將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分別于20xx年1月10日和2月5日前報送鎮燃放辦。
村級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7
為進一步減少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環境造成的危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根據《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加強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的函》(桂環函〔20xx〕1965號)要求,現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黨政總攬、部門聯動、基層實施、社會協同”的原則,組織發動全縣各有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重大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工作目標
通過大力宣傳教育,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管控力度,在全縣范圍內大力推進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讓廣大群眾知曉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增強環保與安全意識,自覺遵守規定,同時建立起長效管理機制,營造寧靜、舒適、宜居的生態環境。
三、職責分工
自治縣公安局負責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及時組織各職能單位開展工作協商、督導檢查等活動;開展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明確違規燃放法律責任、舉報方式和獎勵等事項,加強日常巡查力度,發現問題或接到群眾舉報后,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對相關投訴舉報,及時登記查處;對賓館、酒店、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未及時勸阻、舉報責任范圍內違規燃放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會同宣傳部門做好宣傳工作。
自治縣應急管理局依法做好全縣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和非禁燃區域的許可審批工作;積極參與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禁燃區無證銷售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和非禁燃區域有證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
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積極配合開展禁燃禁放宣傳,指導監督建設施工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單位在開復工和封頂時燃放煙花爆竹;接到違法燃放相關投訴舉報,要及時移送違法線索;督促各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的禁燃禁放宣傳和違規燃放勸阻、舉報工作。
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積極參與聯合執法,互通監管執法信息,及時移交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件線索。加強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無證照經營行為。
自治縣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城區內街頭、路邊違規擺放售賣煙花爆竹和燃放行為的勸阻,協助公安機關查處取證,協助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無證經營行為,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其他相關違法行為。
自治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負責做好賓館、酒店等在開辦婚禮等活動時煙花爆竹禁放的宣傳教育和監管,協助相關部門查處違法經營、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自治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嚴禁攜帶煙花爆竹進站上車;發現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時,及時移交公安機關;積極參與聯合執法,配合公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自治縣教育局負責加強全縣各學校的宣傳教育,采取多種方式和途徑,讓學生和家長自覺抵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自治縣財政局負責禁燃限放工作經費保障和舉報獎勵資金的落實。
自治縣黨委宣傳部負責開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的宣傳工作,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禁燃限放規定。
河池市環江生態環境局負責煙花爆竹燃放空氣污染監控、數據統計分析等工作,為自治縣黨委、政府的決策提供依據,參與禁燃工作督促檢查。
四、任務分工
(一)強化宣傳動員。各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公眾號等媒介和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牌、沿街LED顯示屏等)在主要版面和黃金時段刊播相關禁燃禁放等內容。同時,在全縣各路公交、出租車、汽車站、候車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場所做好相關宣傳工作。(牽頭單位:自治縣黨委宣傳部;責任單位:自治縣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工信和商務局、教育局、住建局、市場監管局,河池市環江生態環境局)
(二)強化源頭管控。
1.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的源頭管控工作。采取“嚴許可、強打非、重整治”等措施,全方位抓好煙花爆竹源頭管控工作,加強煙花爆竹零售點的審批和整治,積極協調做好禁放區域內(詳見附件1)煙花爆竹的回收處理,持續深入開展煙花爆竹領域“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牽頭單位:自治縣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城市管理執法局)
2.加大對賓館、酒店的宣傳力度。督促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在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書面告知禁燃限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及時勸阻違規燃放行為,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酒店、賓館等經營者未履行勸阻、告知義務,造成違規燃放事實的,要依法對相關經營單位進行處理;同時,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對其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也要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牽頭單位:自治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責任單位:自治縣公安局、城市管理執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管理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組織人員認真排查酒店、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扎實做好敏感區域宣傳告知工作,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加強巡查盯防,積極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牽頭單位:自治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責任單位:自治縣公安局、應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執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五、時間安排
(一)宣傳整治階段(20xx年1月23日至2月15日)
各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分工要求,全面落實各項宣傳整治工作任務。
(二)總結工作階段(20xx年2月16至2月17日)
各單位按職責分工開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并于2月17日前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形成工作匯報材料(含工作總結、開展圖片等)報河池市環江生態環境局。
(三)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階段(20xx年2月18日起)
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強化督查指導,鞏固整治成果。一是成立自治縣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并定期開展督查檢查工作,通報工作開展情況;二是對因工作不力、措施落實不到位而造成空氣嚴重污染的單位和責任人將嚴肅追責。確保禁燃限放工作管控到位、落實到位。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主體責任,要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采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根據本實施方案,各有關部門要對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和整治重點,做好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各部門要加強禁燃限放工作的情況收集,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積極穩妥推進本轄區、本部門此項工作任務的有序開展。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單位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明確任務分工,責任落實到人。對監管責任履職不到位,導致煙花爆竹違規燃放、造成負面影響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
村級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8
為切實做好供銷社系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保障公共安全,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根據《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和《20xx年蕪湖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市“禁放辦”協調指導下,全面落實《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堅持“黨政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實現禁放區域內供銷社系統單位、企業和干部職工無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調整市供銷社禁放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市供銷社分管領導任組長,負責抓系統內的禁放工作;機關各科室負責人和社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員,具體做好本單位(部門)的禁放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系統禁放的日常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合作指導科,聯絡員張晨曦。同時社屬各單位也要有專人負責禁放工作,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措施
1、宣傳發動,確保人人皆知。一是召開全體干部職工會議,學習《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和《20xx年蕪湖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做到人人皆知。二是號召本單位干部職工勸導家庭成員和親戚朋友禁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三是通過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QQ群、電子顯示屏、宣傳欄等宣傳禁放工作。
2、制定任務,細化工作措施。一是向單位全體干部職工發放《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見附件1)和《蕪湖市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簽收《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回執單(見附件2);二是市供銷社機關、蕪湖市棉麻有限責任公司、供銷社企業管理中心、蕪湖大地農批市場管理有限公司、蕪湖供銷優選農產品供應鏈管理公司等簽訂《蕪湖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見附件3);三是市供銷社機關全體干部職工簽訂《平安建設(綜治工作)個人承諾書》(見附件4),承諾嚴格遵守《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不違法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禁止任何人員在單位內部燃放煙花爆竹、冷煙花;四是市供銷社上報《蕪湖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
3、加大檢查,消除安全隱患。蕪湖大地農批市場管理有限公司要對市場內的經營戶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嚴禁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發現有違法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應立即向執法部門舉報處理。市棉麻有限責任公司要加強對庫區周邊居民區巡查,發現有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危及倉庫安全,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消除安全隱患。蕪湖供銷優選農產品供應鏈管理公司要加強周邊巡查,發現有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消除安全隱患。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禁放工作,特別是春節期間要保持高度警惕,要確保值班人員24小時在崗和領導帶班24小時在崗“雙在崗”,定時巡查巡庫,確保安全。
4、強化監管,壓實主體責任。按照《蕪湖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要求,市供銷社積極配合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等部門依法取締禁放區域內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經營戶。
四、工作步驟
1、宣傳動員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16日)
各單位張貼、懸掛和播放禁放宣傳標語等,進行禁放動員部署。發放《蕪湖市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簽收《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回執單);發放《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簽訂《平安建設(綜治工作)個人承諾書》等。
2、排查整治階段(20xx年1月17日至1月20日)
各單位對本單位轄區內各個場所進行全面排查,核查有無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3、重點攻堅階段(20xx年1月21日至4月30日)
重點做好春節至清明節期間禁放區域內的禁放工作,著重落實除夕夜(1月21日)、正月初八(1月29日)、元宵節(2月5日)、清明節(4月5日)四個重要時間節點的`禁放攻堅工作。
4、鞏固深化階段(20xx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對本系統單位禁放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評估成效、查找問題,完善禁放措施,建立長效機制,確保《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得到持續有效貫徹落實。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單位主要領導為本單位禁放工作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要落實具體部門抓禁放工作,并責任到人,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環扣一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禁放工作體系,確保禁放工作順利實施。
2、密切配合、協同工作。各單位在禁放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工作,積極協助他們做好依法取締禁放區域內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經營戶工作。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共產黨員和共青團員要積極帶頭參與禁放工作,起到示范帶動作用。
3、強化監督、從嚴問責。市文明辦等相關部門將組織開展監督檢查,督促各級黨政部門、各企事業單位開展禁放工作。市供銷社對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禁放部署落實不到位,敷衍塞責,導致違規燃放行為禁而不止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要依法依規嚴格追究相關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村級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9
為全面貫徹執行《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深入推進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降噪音、促環保、保安全、樹新風”為禁放工作的總目標,本著“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屬地為主、齊抓共管”的思路,堅持宣傳發動再現、依法告知在先、教育規勸在先、黨政機關和黨員干部帶頭執行在先,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嚴密清查堵控,鞏固和提高鄉鎮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改善環境質量,倡導文明社會風尚,維護和諧社會秩序。
二、禁放范圍和要求
桃溪鎮曙光村、蒼墩村、王泊村以及《管理規定》禁止燃放的其它區域全年禁放。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任何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不得使用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電子禮炮、電子 煙花、電子鞭炮等煙花爆竹替代物品。
禁放區域以外,相關村(街)要結合轄區實際,積極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宣傳發動,并向社會公布。
三、組織領導
成立桃溪鎮禁放工作領導組,由鎮黨委書記、鎮長任組長,相關領導任副組長,黨政辦、桃溪派出所、環保辦、執法中隊、應急所、民政辦、市場監管所等單位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執法中隊,具體負責禁放工作的日常事務,統籌謀劃、協調督導禁放工作相關事項。
四、主要職責分工
(一)鎮執法中隊:具體負責禁放工作的日常事務,統籌謀劃、協調督導禁放工作相關事項。
(二)鎮社會事業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桃溪鎮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
(三)應急所:負責組織檢查儲存、銷售煙花爆竹庫(點),負責做好煙花爆竹銷售庫(點)的清庫(點)禁售工作,并取消全鎮范圍煙花爆竹經營銷售行為。
(四)派出所:負責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及時防止和制止全域禁放工作中暴力抗法事件。
(五)市場監管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全域禁放宣傳工作;對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做好非法煙花爆竹的質量鑒定工作。
(六)民政辦: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七)環保辦:協助鎮執法中隊做好全鎮禁放工作的具體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八)所在村民委員會協助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和管理工作,發現和勸阻違法燃放行為,并組織管理或者服務區域的村民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公約。
(九)黨政辦:負責禁放工作后勤保障工作。
五、禁放規定
(一)禁放時間和范圍:從20xx年1月1日起在曙光村、蒼墩村、王泊村以及《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禁止燃放的其它區域范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種類:能產生煙光、聲響的煙花、鞭炮、爆竹、禮花彈、電子炮等。
(三)處罰和舉報獎勵: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勸阻,并向有關部門舉報。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及時查處,并對舉報人身份信息予以保密。
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對首位舉報人予以三百元的物質獎勵。
違反《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六安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十六條之規定責令停止燃放,處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在禁放區域內使用電子禮炮、電子 煙花、電子鞭炮等煙花爆竹替代物品,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處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違反《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的,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物業服務企業、賓館、酒店等單位對服務區域或者責任區域內發生的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不勸阻或者勸阻無效后不舉報的,由公安機關依據《六安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十五條之規定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六、獎懲措施
1、禁放工作實行鎮、村、組網格化管理,相關職能部門嚴格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實行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特別是在重大節日和婚喪喜慶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并適時將查處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鎮村禁放工作組節假日夜間值班補助參照鎮機關管理制度執行。
2、向社會公布全域禁放舉報電話,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動員廣大群眾制止、勸阻和檢舉揭發違規行為。鎮不定期開展全域禁放工作督查,通報落實情況。
3、鎮黨委、政府將禁放工作納入綜合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禁放辦要組織明察暗訪,對工作流于形式、群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通報批評的單位,由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向鎮政府作出書面情況說明;連續兩次通報批評的,由鎮政府主要領導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連續三次通報批評的,由鎮組織和紀檢部門予以問責。
村級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10
為有效防止環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南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南政〔20xx〕38號)、《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安市市區煙花爆竹禁燃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南政辦〔20xx〕117號)的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為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統一部署、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組織發動各村委會和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文物保護單位;車站和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發動階段(即日起至1月21日)。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組織制定本轄區、本部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推動各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部署開展整治行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22日至2月23日)。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特別是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嚴控非法燃放行為。
(三)鞏固管理階段(2月24日至4月30日)。定期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開展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活動,根據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四、職責劃分
(一)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結合各轄區實際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加強宣傳;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要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定期總結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
(二)派出所:受理違法燃放舉報,依法查處違規燃放、運輸(攜帶)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依法處罰;配合相關部門嚴打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牽頭落實煙花爆竹收繳銷毀事宜,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安監辦: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嚴格煙花爆竹經營許可,依法查處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告知、督促禁止燃放區域內沿街門店、市場、餐飲酒店等單位嚴格執行禁止燃放規定,在檢查中發現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及門店依法告知煙花爆竹監管部門。
(五)道安辦:加強對路面運輸車輛的檢查,及時發現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并向公安部門通報。
(六)環保站: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工作,及時通報污染數據變化情況,為禁止燃放工作提供技術參考;根據煙花爆竹燃放特點,在相應區域設置噪聲和大氣污染監測點,收集監測數據,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燃放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對造成大氣污染事故的,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七)供銷社:負責本系統經營企業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安全管理,防止流向禁燃區域。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本系統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善后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此項工作納入治理大氣污染、美化環境、安全管理、創建文明鄉鎮的.重點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層層動員部署,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全力推進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專項整治行動。
(二)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的發生。同時,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部門協調配合,適時組織聯合行動,形成整體合力,推動禁放工作扎實深入開展。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鎮政府將加強重要節日期間社會面巡邏防控,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對違反禁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對公職人員、黨員干部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同時通報給具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部門。
(四)加強督查,嚴肅問責。鎮政府將加強對禁燃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查處不到位導致火災事故和環境污染的要嚴肅問責;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營造氛圍,完善機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舉報電話為110,要加大新聞媒體宣傳力度,鼓勵舉報,加大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營造濃厚的“禁燃”輿論氛圍。根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請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于20xx年1月21日前報送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于20xx年4月27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鎮安委辦。
村級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11
為切實服務民生,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實現20xx年春節、元宵節期間我鎮禁燃禁放工作進一步取得實效,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項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全面提升我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水平;
(二)減少環境污染,營造潔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
(三)積極查處非法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取得實效,現成立野崗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卓潔任組長,人大主任王炎、黨委副書記姜俊杰、黨委副書記陳燦、派出所所長柳東江任副組長。綜合辦、綜治辦、鎮紀委、市場監管所、綜合執法大隊、衛生院、中心校、民政所、小城鎮辦、環保辦、財政所和各村委會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派出所,柳東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村委會也要制定詳細的禁燃禁放工作方案,負責組織、協調禁燃禁放工作的開展。
三、職責分工
(一)派出所:負責對煙花爆竹的運輸、儲存、銷售各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燃禁放值勤巡邏。
(二)中心校:負責組織中、小學生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工作,寒假期間將《致廣大居民的一封信》發放到學生手中。開展“小手牽大手”活動,向學生家長印發禁燃禁放宣傳單(冊),倡議學生家長自覺抵制違禁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三)民政所:做好公墓、殯儀館和喪葬人員家屬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
(四)市場監管所:負責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
(五)衛生院:負責收集并詳細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
(六)綜合執法大隊:負責做好禁燃禁放的宣傳工作,在城區主要道路懸掛禁放標語;參與春節、元宵節期間禁放值勤,做好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協助派出所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七)綜治辦:負責組織各村治安積極分子做好禁燃禁放巡防宣傳工作。
(八)環保辦:負責監測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加強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工作。
(九)小城鎮辦:負責督促建筑工地做好服務對象區域內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先期收集證據,協助派出所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十)紀委:負責對禁燃禁放工作不落實或者落實不到位的成員單位和工作人員進行問責。
(十一)財政所:負責為禁燃禁放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十二)各村委會:負責組織領導、具體落實本村的禁燃禁放工作;貫徹落實鎮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建立并落實本村網格員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的責任制及考核問責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一是各村委會要積極做好本區域內禁燃禁放宣傳工作,通過廣播、板報、標語、橫幅、微信平臺和發放《致廣大居民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實加大禁放宣傳力度;二是各村要全天定時進行禁燃禁放宣傳廣播,營造濃厚的禁燃禁放宣傳氛圍;三是各村要教育廣大村民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做到不購買、不攜帶、不儲存、不燃放。
(二)開展堵源截流。派出所、市場監管所要密切配合,對商業門面進行不間斷清查,嚴厲打擊非法購銷煙花爆竹的行為。在執勤中把注意發現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避免和減少煙花爆竹流入我鎮。
(三)重點時段加強執勤。一是20xx年2月11日(除夕)19時至1月25日凌晨1時、2月12日(初一)早上6時至9時、2月26日(元宵節)19時至20日凌晨1時以及農歷臘月二十三(小年)、正月初六(開業)為重點控制時間,各村要組織巡邏人員,分工包片,加大巡邏頻次。二是春節期間派出所要在鎮區主要干道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加強對社會面的巡邏控制,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依法嚴厲打擊。一是派出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者,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民權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進行頂格處罰,起到震懾作用。二是綜合執法大隊要加強對煙花爆竹流動攤販的查處。三是市場監管所要從嚴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依法吊銷違法違規單位的營業執照。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成員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要強化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重點加強春節期間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各職能部門明確責任,齊抓共管,切實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層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責任追究。為確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鎮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群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村級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12
為鞏固和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建設水平,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噪音污染,推動《***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有力實施,切實做好轄區內禁放工作,保護轄區安全,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全面落實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二)減少大氣污染,改善大氣環境,營造干凈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
(三)全力確保《達州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的貫徹實施,使參與和支持禁放成為轄區居民的自覺行為。
二、組織領導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原則,經研究決定成立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街道辦事處主任xx任組長,分管領導xx、三里坪派出所所長xx、仙鶴路派出所所長xx、供銷社xx任副組長,街道轄區各社區主任為成員,下設“禁放”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賀偉任主任,辦公地點設在應急管理辦公室,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嚴密清查堵控,全面落實禁放各項管控措施,確保三里坪街道禁放區內重點管控時段實現煙花爆竹“零響聲”。
三、實施步驟
(一)組織發動階段(20xx年2月7日-2月10日)
街道召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專題部署會,各社區、有關單位分別成立工作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召開部署動員會、組織開展集中宣傳。通過在公共場所、人群聚集地、主要街道等廣為張貼、懸掛《通告》和“禁放橫幅”,并且由社區工作人員挨家挨戶針對性的入戶發放禁放宣傳單,迅速掀起“禁放”宣傳熱潮。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2月11日-2月28日)
禁放范圍內各社區、有關單位組織力量巡查勸導,有效落實禁放措施。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實行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施放行為,特別是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以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對有燃放煙花爆竹苗頭的,及時上門發放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單。確保每個社區、小區、廣場、商業區都有橫幅、宣傳點、宣傳隊、告知書。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建立“街道-村社區-小區”三級聯動機制,責任落實到最基層的社區網格單元,動員社會力量和有關部門從源頭上教育引導。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3月起)
各社區、有關單位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采取積極措施,狠抓整改落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常態化開展宣傳、管控和整治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統一進行組織部署,集中開展宣傳告知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四、重點整治區域
要重點查處煙花爆竹的運輸、儲存和銷售,特別在集貿市場要著重查獲一批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攤點。加大力度查處禁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中心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新時期精神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中心城區整體發展形象,各單位要從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捍衛法令尊嚴和維護我轄區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禁燃放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險性。為此,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統一思想,認真總結,精心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活動,以堅定的決心、空前的力度、過硬的措施,確保禁燃放工作取得實效;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務必真抓實干、確保成效;配合派出所把專項整治行動納入業務工作范疇認真抓好落實,確保禁燃放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迅速行動起來,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的宣傳活動。要在社區主要路口、超市、公眾場所等醒目位置懸掛大型禁燃放廣告橫幅,張貼宣傳標語,發放倡議書,進行宣傳,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三)各司其職,密切協作。禁燃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社區居委會對轄區內禁燃放工作具體負責,要嚴格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形成綜合治理的工作機制。街道將適時組織開展禁燃放統一行動,并定期對行動情況通報。各社區主要領導要與社區民警形成連帶責任,組織、協調、督查“禁燃放”工作。街道辦事處要抽調辦事處、派出所、巡邏隊、執法中隊人員組成禁炮處置應急小分隊,開展日常宣傳檢查工作。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的重要內容來抓,具體落實到社區網格。城管辦要切實履行職責,組織巡查隊伍,查處無照流動商販和違反規定隨意擺攤設點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全力配合有關部門及街道辦事處做好禁燃放工作,發現燃放煙花爆竹的,除依照本部門法規處理外,還要扭送當地派出所處理;派出所要負責查處非法運輸、儲存、銷售、郵寄煙花爆竹行為,配合街道等部門辦理查處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對妨害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進行嚴厲處罰,社區巡邏隊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大對非法行為巡查力度,并配合當地派出所做好查處工作,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綜合執法辦要做好本部門工作職責,充分發揮作用,保證轄區的環境衛生,督促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建筑工地廣泛宣傳,發現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要及時制止并報告屬地公安派出所進行查處。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齊心協力,切實形成無縫隙執法,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成效。
(四)落實責任,嚴格倒查。“禁燃放”期間,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把宣傳工作分解責任到人、責任到社區網格,做到宣傳工作家喻戶曉,凡群眾舉報、領導督辦的,必須件件落實并及時反饋,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的黨員、干部要以身作則,教育好自己的親屬子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一旦發現有非法參與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將依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派出所要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和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應立即組織查處,對非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責任人一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凡符合拘留條件的一定予以拘留,對查獲非法煙花爆竹案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嚴肅處理;對包庇、縱容、執法不嚴,將視情況追究責任人責任。在“禁燃放”期間,凡不履行職責,出現因生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爆炸、火災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事件,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除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各社區居委會、派出所、機關各部門要把督導檢查貫穿于禁燃放工作的全過程,采取明查暗訪、突擊檢查、重點督導等多種方式,就本轄區禁燃放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深入督導。主要領導要以身作則、深入一線,分片包干,帶隊檢查,保證禁燃放規定宣傳到位,街面巡查、卡口檢查無盲區,重點要害部位治安檢查無遺漏,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漏洞,完善改進措施;對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強、成效不明顯的單位要及時進行通報。
(五)鼓勵舉報,及時處置。各社區也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所在禁燃放工作隊要立即出動,如發現燃放煙花爆竹者,各工作隊必須把查獲的人員移送轄區派出所。對非法制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依法一律處予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不得降格處理。煙花爆竹來源不清楚不放過、販運網絡沒有打掉不放過、制販窩點沒有端掉不放過、煙花爆竹沒有全部收繳不放過、涉案人員沒有得到依法處理不放過。
(六)強化管理,加強報送。各職能部門要強化協作,密切配合,加強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和制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苗頭。對違反《管理辦法》燃放煙花爆竹者,依法予以嚴格查處。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專職報送禁燃放各類信息,確保不出現遲報、漏報、瞞報、誤報、虛報等現象,保障禁燃工作信息渠道暢通。
(七)常抓不懈,長效管理。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建立工作責任制、充實監管力量,進一步強化日常跟蹤管理和監督。各社區要制訂、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動員和組織社區志愿者等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擺上常規工作日程,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整治活動,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請各社區居委會、派出所、機關各部門務必認真貫徹執行,確保不出紕漏、不走過場、不搞形式。
村級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13
為全面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降低噪聲污染,優化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據《百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百色市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辦發〔20xx〕90號)要求,結合我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群眾參與、宣傳到位、嚴格執法”原則,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通過加強宣傳引導,強化在經營、儲存、運輸等領域的巡查執法,全面提升我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水平,全力減少和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確保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二、禁放時間及范圍
(一)禁放時間。
根據《百色市人民政府關于百色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自20xx年1月1日起在百色市城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范圍。
1、市城區禁放范圍為:南跨右江,至廣昆高速、樂百高速;北至云桂鐵路沿線;東以右江區和田陽縣的行政邊界為界;西至東筍、建華廠片區。
2、各縣(市、區)禁放范圍由轄區人民政府確定,原則上城市建成區以內區域應當禁放。
(三)限放范圍:
除禁放區以外的其他區域。市人民政府發布中度污染天氣以上預警期間,限放區全面禁放。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20xx年2月10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要制定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方案,組織開展集中宣傳。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2月11日—2月28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是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和安全管控工作的責任主體,要組織足夠力量巡查執法,有效落實禁放各項措施。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開展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燃放行為等工作,特別在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3月1日—12月31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部署要求,建立本區域、本部門、本系統禁放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常態化開展宣傳、管控、整治和查處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要統一進行組織部署,集中開展宣傳引導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四、工作措施及職責分工
(一)各縣(市、區)政府。
負責組織領導本轄區的禁放工作。建立禁放工作職責及考核問責機制;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對轄區內各區域、各地段劃分“責任田”,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做好禁放巡查工作,及時制止、處罰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市委宣傳部。
負責組織協調電視臺、報社及相關網絡媒體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渠道強化宣傳;及時對查處違禁案例進行曝光,切實提升社會面宣傳效果。
(三)市教育局。
通過開展“小手拉大手”、給廣大學生發一封信等活動,教育學生不燃放煙花爆竹,并帶動家長遵守禁放要求;嚴格監管全市各學校不能以任何理由燃放煙花爆竹。
(四)市應急管理局。
負責對全市范圍內的經營企業和經銷點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依法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不得在禁放區域新增經營企業和零售點,已經行政許可的到期后不再許可經營;指導各縣(市、區)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在禁放區域內關閉或轉營煙花爆竹零售點。
(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在市場主體設立時,通過行政審批窗口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依法對市場主體實施檢查管理時,發現無證無照煙花爆竹經營行為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配合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的取締、打擊工作。
(六)市公安局。
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執法管理,指導各地依法查處違法燃放、運輸煙花爆竹行為,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七)市生態環境局。
負責做好工業企業禁放宣傳工作;實時監控、定期發布禁放區內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對數據較高的點位發布預警信息,通知相關地區和部門及時處理;負責參與調查違反禁放規定導致的環境污染事件。
(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負責向建筑工地業主發放告知書,敦促開工慶典不燃放煙花爆竹。
(九)市交通運輸局。
負責利用出租車、公交車等交通工具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客運站安全檢查,配合查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十)市城市管理監督局。
負責做好城市建成區內綠地、游園廣場、公園的禁放及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十一)市民政局。
負責做好結婚登記人員、殯儀館和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十二)市商務局。
負責做好汽車銷售店鋪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十三)市文化和旅游局。
負責做好酒店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十四)百東新區管委會。
負責百東新區在建項目工地煙花爆竹禁燃工作。
其他各有關部門在做好本部門禁放工作的同時,對本系統、本行業開展宣傳、發動和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煙花爆竹安全監管,事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煙花爆竹燃放影響大氣環境質量和文明城市形象,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更高的政治自覺、更強烈的責任擔當、更扎實的工作作風、更有效的行動措施,切實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環保監管,全力以赴推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有力有效開展。
(二)加強組織領導。
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主要領導是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具體負責。要及時動員部署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制定和實施本轄區、本部門工作方案,壓實責任,加快形成市縣聯防聯控、部門聯防聯控局面。
(三)強化聯合執法。
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公安部門要牽頭組織安全監管、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城管執法等部門開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執法信息共享機制,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安全監管。
(四)嚴格通報問責。
市環委會辦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將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對禁放管控不力的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在春節期間,因煙花爆竹禁燃管控不到位導致轄區發生重污染天氣或較大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縣(市、區),市人民政府將約談各縣(市、區)主要責任人。因煙花爆竹禁燃管控不到位導致轄區連續發生2天以上輕度、中度污染天氣的縣(市、區),市人民政府將給予通報批評。
(五)加強信息報送。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分別在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將本季度禁放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市生態環境局。
村級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14
為進一步推進《滄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和我縣全域全時段禁售禁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地落實,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堅決嚴防煙花爆竹爆炸事故,深入開展防治大氣污染、文明城市建設工作,改善城鄉人居環境,確保20xx年春節、冬奧會期間全縣社會治安秩序穩定,按照省、市統一部署要求,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即日起,在滄縣行政區域內全時段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以下簡稱“雙禁”),為確保雙禁工作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煙花爆竹雙禁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協同作戰”的原則,組織動員各鄉鎮、各部門深入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工作,及時發現、勸阻、制止、查處非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積極營造嚴管、嚴防、嚴查、嚴打的高壓態勢。
二、工作目標
通過采取一系列手段措施,全力預防、壓降、杜絕非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堅決防止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發生重大火災及爆炸事故,堅決防止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發生嚴重環境污染問題,消除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環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確保縣委、縣政府在全縣域、全時段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決策部署得到有效貫徹落實。
三、職責分工
(一)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各鄉鎮派出所按照屬地黨委政府的統一安排,積極開展巡邏防控工作,及時發現制止燃放行為,涉嫌違法的,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對各部門移交、群眾舉報、巡邏發現的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線索,及時安排警力組織查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人員;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行政,對妨礙執行公務行為依法進行打擊處理。
(二)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及時查處雙禁區域內違法違規銷售、儲存等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加大對違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對于構成違法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查處打擊。
(三)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各新聞媒體加強雙禁宣傳,正確引領輿論導向,及時曝光典型案例。要組織廣播電視臺滾動播放禁放《通告》,并將通告內容制成音頻下發各鄉鎮村大喇叭廣播。
(四)縣城管局:負責積極開展路面門店的巡查工作,教育群眾嚴格遵守雙禁規定;依法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污染路面行為。
(五)縣住建局:負責督促雙禁區域內監管的建筑工地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督促物業公司做好居民小區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取證、協助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六)縣科技工信和商務局:負責告知、督促禁售、禁放區域內商貿流通企業、市場等單位嚴格執行禁售、禁放規定。
(七)縣教育局:負責中、小學、幼兒園的禁放宣傳工作,利用微信群、QQ群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禁放《通告》,倡導學生家長自覺抵制違禁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做好所屬學校的禁放安全工作。
(八)市生態環境局滄縣分局:負責加強縣域內的環境監測,進行對比評估,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環境監測數據,并向社會通報污染數據情況。
(九)縣民政局:負責加大對殯葬移風異俗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
(十)縣交通局:負責加強對路面貨運車輛的檢查,發現有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及時向公安部門通報;做好對禁放區域內汽車運輸公司禁放宣傳工作,發現非法燃放線索及時通報公安機關處理。
(十一)各鄉鎮、滄東經濟開發區、高鐵經濟籌建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全面負責本轄區巡查管控工作,統籌安排巡控力量,深入轄區機關單位辦公場所、文物保護單位、公共文化設施、交通樞紐、易燃易爆、重要設施、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幼兒園、學校、福利院、殯儀館、重點防火區、人員密集場所及陵園墓地等重點區域,開展不間斷的巡邏防控工作;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工作,廣泛張貼和循環播放禁放《通告》,并在上述重點區域設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警示標識,做好安全提示防范工作,教育引導群眾嚴格遵守煙花爆竹雙禁規定;發現、勸阻非法銷售、燃放、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對不聽勸阻的,及時收集固定證據資料,并向公安、應急、城管等部門通報,由職能部門對其進行查處。
四、組織領導
為確保《滄縣20xx年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實施方案》順利實施,縣政府成立專項領導小組,統籌負責煙花爆竹禁售禁放的組織調度、考評通報和督導檢查等工作。小組由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趙邯川同志任組長,縣政府辦副主任、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應急局、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縣城管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等有關單位及各鄉鎮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縣公安局副局長沙振明同志任辦公室主任(附件1)。各鄉鎮也要建立相應組織,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及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將思想認識統一到縣委、縣政府部署要求上來,把煙花爆竹雙禁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任務,全面加強組織領導,作出安排部署,逐級壓死工作責任,采取強有力的推進措施,確保取得工作實效。
(二)細化工作方案,明確職責任務。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滄縣20xx年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的職責任務,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完善本地本部門工作方案,進一步細化分解任務,將工作職責逐一落實到基層單位和組織,做到定崗、定人、定位、定責,確保事事有人抓、有人管。要建立領導分包責任制,縣直部門要分包鄉鎮(附件2)、鄉鎮領導要分包村莊,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各鄉鎮要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根據居民小區、村莊規模大小,重點線路長短等不同情況,科學設置守護崗點和巡邏路線,合理配置巡控力量,確保不留任何死角盲區,實現巡查工作全覆蓋。
(三)強化宣傳教育,營造濃厚氛圍。自即日起,要持續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再掀一輪宣傳高潮,務必實現家喻戶曉,盡人皆知。要針對即將來臨的春節,進一步提高宣傳層次,增強宣傳針對性,靈活方式方法,采取群眾易于接受的方式,推出有針對性的宣傳產品。要做好正反兩方面的宣傳,選好角度和素材,深入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社會危害性,講清非法燃放的法律后果。各部門及鄉鎮查處非法銷售、燃放、儲存、運輸煙花爆竹案件后,要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增強警示和震懾效果。
(四)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煙花爆竹雙禁工作點多面廣線長,涉及的部門多,參戰人員多。各鄉鎮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全面做好本轄區煙花爆竹雙禁工作的指揮調度、組織協調等工作。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籌安排,公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主動靠前,認真履職,發揮打擊的尖刀作用。應急部門要做好煙花爆竹的禁售工作,加大對違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政處罰力度。其他部門也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扎實做好本職工作。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切實加強協調配合,健全完善信息共享、線索移交、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確保各環節緊密銜接,形成整體工作合力。
(五)加大責任追究,推動工作落實。工作中,凡出現空崗漏崗脫崗問題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因不認真履職盡責,巡查管控不到位導致發生非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要一律進行責任倒查,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加強信息報送,及時反饋情況。為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各鄉鎮、各部門要嚴格遵守值班規定,密切掌握本地本部門工作開展情況,明確專人具體負責,及時向縣專項辦反饋情況,堅決杜絕遲報、漏報、隱瞞不報等問題發生。
村級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15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減少環境污染,持續改善全旗環境空氣質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生態文明建設總要求,以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為目標,以治理顆粒物(PM2.5、PM10)和臭氧污染為重點,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促進全旗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健康發展。深入開展宣傳教育,使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建立健全煙花爆竹禁燃工作長效機制,相關職能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確保禁燃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禁燃、禁售范圍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S212(西環線)以東、石哈河街以南、東環路以西、S311線以北,在此區域內,未經批準,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銷售煙花爆竹區域:烏拉特中旗海流圖鎮建成區(東至東環路、南至南緯二街、西至烏拉特路、北至石哈河街)。在此區域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煙花爆竹。
(三)上述區域內,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醫療、教育、養老機構,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公園、廣場、文物單位、博物館、商場、農貿市場、殯儀館及其他消防安全重點
單位全面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燃、禁售時間
(一)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本方案劃定范圍禁售禁燃煙花爆竹。在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全旗范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全旗不再審批煙花爆竹經營證照,對于證照到期的銷售網點一律不予補辦證照;禁止銷售的區域內各銷售網點庫存的煙花爆竹要在10月10日前自行處理。
四、嚴格煙花爆竹禁燃管理審批
在禁燃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審批不得燃放各類煙花爆竹,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處罰。逢重大慶典或節日活動,確需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局進行審批。
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工作職責
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焰火燃放活動的審批和監管,要切實發揮禁放主力軍作用,精心組織,合理安排警力,確保巡禁管控不缺位,加強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宣傳,對各部門報送的涉及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案件必須進行查處,對阻礙煙花爆竹禁限放執法工作的相關人員進行查處;
城管執法局要利用多種形式做好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對沿街商戶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力度,對禁售區內占用城市道路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依法進行管理、處罰;配合公安部門做好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工作。
應急管理局要做好禁售區內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的安全監管工作,依法查處禁售區內違法違規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
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法查處無照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加強對銷售煙花爆竹經營者的監管力度。加大對大型餐飲、商場等場所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力度,積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使用電子的煙花爆竹。
生態環境局要聯合氣象局負責監測烏拉特中旗海流圖鎮建成區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質量狀況變化趨勢分析和預報預測工作,如遇不利氣象條件,根據污染程度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住建局要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內建筑工地的宣傳、監管工作,發現違法燃放行為要及時通報公安部門。
教育局要組織學校(幼兒園)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節假日期間組織學校各班主任在家長群中發送節假日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提示語,做好學校(幼兒園)禁限放工作。
民政局要督促殯儀館等祭祀場所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加強對禁燃區內殯葬活動的管理;做好婚喪嫁娶等相關從業單位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工作。
房產中心要組織各物業服務公司加強對小區居民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工作,發現違法燃放行為要及時通報公安部門。
海流圖鎮政府及社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照旗級層面做法,全面細化宣傳、巡禁管控、治理等各項工作措施,建立鎮—社區—小區三級聯動體系,動員組織機關黨員干部、網格長、網格員和志愿者積極參與禁放巡禁管控。加強轄區內禁燃禁售的宣傳工作,特別是無物業的小區和平房區,在醒目位置張貼、懸掛安全宣傳標語。
工信部門和宣傳部門負責協調電信、移動、聯通三大運營商,適時向手機用戶推送禁燃煙花爆竹短信;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廣泛開展宣傳,發動全民參與禁燃煙花爆竹工作;對違規燃放的典型案例,在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
紀委監委對工作中推諉扯皮、組織不力、推進緩慢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各職能部門要對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委監委,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創新形式、強化宣傳發動。 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以及“兩微一端”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進行宣傳,積極倡導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在全社會形成濃厚氛圍。
(三)加強監管,建立長效機制。統籌做好組織協調、宣傳發動、監督管理、查處打擊等各項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村級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16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達州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切實保障轄區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防治環境污染,按照《關于調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公告》(〔20xx〕6號)文件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成立全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建立鎮、村、組三級禁燃禁放工作網絡,建立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組干部包戶工作機制,把任務層層分解到村組和每家每戶,全力抓好源頭管控,確保實現宣傳發動零死角、禁放區域零響聲、消防安全零隱患、公共安全零事故“四零目標”,全面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實施區域
磐石鎮14個村(社區)全域禁燃禁放。
三、職責分工
(一)派出所:對禁放區域開展巡邏檢查和宣傳,制止和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配合應急部門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二)應急辦:指導、督促煙花爆竹銷售企業不得向禁放區域內銷售煙花爆竹,依法查處在禁放區域內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協調區應急部門將禁放區域的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遷出禁放區域。
(三)綜合執法辦:對禁放區域開展巡邏檢查和宣傳,及時發布預警信息,配合環保部門做好噪聲、大氣污染等數據統計分析,督促查處違法行為。
(四)黨政辦:組織、指導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微信、橫幅、LED屏等營造濃厚氛圍,統籌制作條幅、標語等宣傳材料,對禁售、禁放政策及成果進行集中宣傳,形成積極輿論導向,組織開展禁售、禁放主題宣傳活動,營造宣傳強大聲勢和濃厚氛圍。
(五)市場監管所:負責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和巡查工作,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
(六)信訪辦:加強輿情引導,及時發現處置涉煙花爆竹輿情,妥善處理禁燃禁放引發的信訪矛盾。
(七)轄區學校:通過“小手拉大手”行動,組織中小學生、學生家長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學校禁燃禁放工作。
(八)鄉村振興促進中心:做好農村地區禁燃禁放宣傳、勸阻工作,引導群眾文明過節、文明祭祀。
(九)林業站:加大在林區重點防火區域的巡查巡邏,協助公安機關打擊在林區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十)各村(社區):負責貫徹落實禁燃禁放工作部署,結合轄區實際,制定科學的工作方案,落實網格管理責任體系,落實網格員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強化宣傳巡查力度,與群眾簽訂承諾書,成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巡查隊伍,開展日常巡查,加強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范、制止工作。
(十一)鎮紀委: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跟蹤問效,對工作敷衍塞責、推進不力的造成嚴重后果的.,進行追責問責。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教育。各村(社區)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燃禁放宣傳落實工作,在主要路口、公共場所張貼禁售、禁放告知書,通過廣播、標語、橫幅和發放公告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要逐家逐戶上門宣傳告知,各村(社區)要利用廣播反復宣講,確保禁放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開展堵源截流。派出所、應急辦要密切配合,對零售店、門市進行清查,嚴厲打擊非法購銷煙花爆竹的行為,在執勤中注意發現排查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等行為,嚴禁煙花爆竹流入我轄區。
(三)強化值班值守。20xx年1月31日(除夕)19時至2月1日凌晨1時、2月15日(元宵節)19時至24時及門市開業為重點管控時間,各村(社區)要組織巡邏人員,分工包片,加大巡邏頻次,保證每個重點點位要有人員值守。派出所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依法嚴厲打擊。公安、應急、環保以及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對違法生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開展專項整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達州市城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依法處理。對鎮、村、組干部違反規定的,除依法予以處罰外,將按要求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村(社區)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工作責任,各村(社區)支部書記作為禁放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責任得到層層落實。
(三)嚴格責任追究。為確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社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群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村(社區)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村級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17
為規范我鄉煙花爆竹經營管理,嚴厲打擊非法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基本消除非法運輸、經營(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進一步完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司其職、屬地落實監管”的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努力夯實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基礎,確保轄區內煙花爆竹安全形勢平穩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小水鄉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項整治工作組成員,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協調。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要切實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加強協作配合,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保證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整治內容
(一)嚴查持證經營情況。檢查經營單位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營業執照和從業人員培訓合格證是否齊全、一致、有效;依法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嚴肅查處私產、私銷、私藏、私運煙花爆竹,重點打擊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超范圍經營禮花彈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違規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使用氯酸鉀煙花爆竹產品的行為。
(二)嚴查安全經營條件。檢查經營場所內是否存在高溫高熱輻射源(如煤氣灶、電磁爐、電水壺、取暖器具等);是否配備消防器材;是否設立“禁煙禁火”標識;是否符合周邊安全要求;是否按規定控制零售單位配送存量。指導經營單位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隱患排查制度,不斷增強事故預防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全面提高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強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加強元旦、春節等重要節日期間文明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重點突出公墓山、寺廟等重點燃放場所的宣傳教育和隱患排查治理。
(四)違反國家有關煙花爆竹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為。對全鄉所有煙花爆竹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整治。
四、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5月)。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營造氛圍,發動群眾積極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5月-12月)。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安辦、派出所、企業站等部門聯合行動,嚴厲打擊非法制販、儲存煙花爆竹行為,依法銷毀企業過期、查獲或收繳的煙花爆竹制品及原材料。
(三)鞏固提升階段(20xx年12月-20xx年2月)。重點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安全監管,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認真抓好煙花爆竹經營、運輸、燃放等重點環節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并做好專項整治總結工作,總結經驗,查找不足,鞏固提高專項整治成果,適時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回頭看”。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依法整治。針對本轄區煙花爆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突出重點,依法實施整治。要把整治工作與促進依法經營、依法監管結合起來,通過深化整治,推動煙花爆竹的監管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二)跟蹤督查,狠抓落實。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本鄉轄區的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經常性督查和指導,確保整治工作落實到位。
(三)嚴格執法,嚴肅責任。成員單位因工作不力,責職不清日常監管不到位、管理責任不落實,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推諉、履職不到位,發生煙花爆竹爆炸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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