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輪崗方案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交流輪崗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交流輪崗方案1
根據《關于東麗區中小學教師校級領導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和《市教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推進落實“區管校聘”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統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服務和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核心,創新教師隊伍管理的體制、機制,通過科學有序流動,調整、優化師資資源配置,縮小骨干教師在中心與薄弱(偏遠)校際之間分布上的差距,促進各學科師資配備基本滿足學校教育教學的需要,增強教師隊伍活力,形成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適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教師隊伍,為辦好東麗區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開展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要堅持合理流動、師資均衡、資源共享、立足長遠、統籌兼顧的原則,促進教師由超編學校向缺編學校流動,由優質學校向薄弱(偏遠)學校流動,達到一名優秀骨干教師帶動一批青年教師的效果。
三、實施辦法
(一)交流范圍
所有教學單位,包括中小學(含育才中學)、幼兒園、少年宮、教師發展中心、職教中心。
(二)交流形式
1、調動交流(人事、工資關系隨人到受援學校)。
調動原則:申請調動人員所在學校原則上是超編單位或是學科結構性富余的單位,且工作滿五年以上,有合理的調動理由;調入單位須是缺編單位、急缺學科教師或專業人員;工作不滿5年的教師、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教師,學校和教育局不受理調動申請。
2、優秀骨干教師的交流。
3、超職數聘任人員的交流。
4、中心地區的學校根據教師職稱晉升條件,有計劃的選派符合條件的教師到相對薄弱(偏遠)學校頂崗任教交流。
5、集團化辦學學校之間的交流。
6、學校之間的學科對等交流。
(三)交流期限
教師交流輪崗(調動交流除外)工作一般為兩學年,交流期滿后回原學校工作。20xx—20xx學年度交流的教師本學年度延續交流任教。
(四)交流程序
1、交流教師條件
以20xx年8月底為時間節點,凡男50周歲以下、女45周歲以下,且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師。
2、交流比例要求
本校應交流教師人數為符合交流條件人數的20%(見點就入),應交流教師中的骨干教師人數為應交流教師人數的50%(見點就入)。
3、測算交流人數
各校統計本校骨干教師情況,骨干教師稱號的范圍是20xx至20xx年經過認定的骨干教師稱號;按照交流比例要求,將測算人數及推薦人選填入《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嚴格按照滿教學工作量測算,上報學校的`需求學科和富余學科情況。
4、教育局人事科匯總后,按照交流輪崗比例要求,結合各校學科需求情況,作出交流輪崗安排。
(五)交流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教師交流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接收學校發放,工資關系仍在派出學校,仍享受派出學校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交流期間的考核工作
交流期間交流教師由接收校負責日常考勤和考核,如實上報《東麗區教育系統交流教師工作月報表》和年度綜合考評資料。派出學校要嚴格按照接收學校提供的考勤、工作考核情況,落實相關待遇。
交流教師在交流期間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10天及以上,接收學校要將情況上報人事科,人事科將視情節決定該教師是否繼續交流。
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的主要負責人如實上報交流教師的工作情況,不準瞞報漏報,一經發現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雙方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
交流教師在交流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所在學校的各項紀律要求,服從所在學校的工作安排。對不服從接收學校考核管理的交流教師,教育局責成派出學校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作出相應的處分。接收學校要做好交流教師所有材料整理存檔工作,以備上級部門的檢查。
(七)建立激勵機制
將教師交流經歷和業績作為教師評優、評先、晉升職稱等優先考慮的重要依據。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測算與推薦工作
各學校要對學校教師隊伍進行分析梳理,召開行政會研究決定推薦人選,填寫《20xx—20xx學年度教育系統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上報人事科(本校教師的交流意向只作為參考,不作為最后交流的去向)。
(二)嚴格落實交流比例要求
按照測算出來的應交流人數和應交流人數中的骨干教師人數上報推薦名單。推薦的骨干教師必須是在人事科備案注冊的教師(附件1的名單)。上一學年度的交流輪崗教師繼續交流,計入本學年度學校推薦名單,按今年新的測算比例要求,人數不足的學校再補充新的推薦人選。
嚴格按照市教委對義務教育學校的要求,凡義務教育學校,無論超編校還是缺編校,必須嚴格按照“兩個比例”要求完成推薦交流輪崗推薦工作。
(三)推薦的交流輪崗教師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適當放寬條件。
(四)上報的數據要實事求是,不準弄虛作假,一旦查出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五)為保證交流輪崗分配工作順利進行,新學期開學前交流輪崗教師能夠按時到崗,各單位要按規定時間將需要上交的材料上報人事科(交流范圍內的所有單位必須上報)。
1、上報形式:電子版通過QQ傳給人事科,文件名格式為單位編號+單位名稱+附件名;紙質版蓋學校公章,主要領導簽字,標注學校編號。
2、需要上交的材料:東麗區骨干教師情況統計表(附件1)、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附件2)、20xx—20xx學年度學科需求與富余情況統計表(附件3)的電子版和紙質版。
交流輪崗方案2
根據學校20xx年工作要點和暑假黨委常委會的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近期內對部分中層正職干部進行交流輪崗。現將此次中層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交流輪崗的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人才強國戰略,全面貫徹我校第七次黨代會精神。著眼于鍛煉和培養干部,促進干部合
理流動,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提高干部能力和素質,增強干部隊伍活力。從關心和愛護干部出發,防止腐敗,促進發展,保持穩定。充分調動廣大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學校跨越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交流輪崗的對象
根據中央《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暫行規定》(中辦發(1999)16號)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此次干部交流輪崗主要是在同一職位上任職滿八年及以上的學校中層正職干部;以及合校以來,學校有關部門和后勤服務集團、出版社任職滿四年及以上的正職干部,其中有的單位正職干部任職將滿四年的,因干部調整工作的整體需要,此次一并考慮交流輪崗。
三、交流輪崗的崗位
1.本次需要交流輪崗的崗位,共8個。具體如下:
1)中層正職在同一職位任職滿八年及以上的崗位(4個):社科部部長、國際交流部部長、測繪學院黨委書記、動力與機械學院黨委書記;
2)部分部門和單位正職同一職位任職滿四年及以上的崗位(4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部部長、后勤保障部部長、出版社社長、后勤服務集團總經理;
2.本次可供中層正職干部交流任職的崗位,共16個。具體如下:
1)上述交流輪崗的崗位(8個);
2)截止20xx年9月底,男滿58周歲、女滿53周歲的專職干部退居二線后的崗位(5個):出版社黨委書記、電氣工程學院黨委書記、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黨委書記、圖書館黨委書記、直屬單位黨委書記;
3)機構與干部調整后空缺崗位(3個):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處長、招投標中心主任、xxx深圳研究院院長。
四、交流輪崗的程序
1)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進行部署和動員;
2)干部本人填寫《xxx中層干部交流輪崗意向表》;
3)黨委常委會集體討論決定干部交流任職的具體方案;
4)校領導分別與交流輪崗干部談話;
5)學校發文,交流輪崗干部到任。
五、交流輪崗的時間安排
9月初進行動員和部署;
9月3日(星期五)下午6:00以前此次交流輪崗的干部將填寫好的《xxx中層正職干部交流輪崗意向表》送交黨委組織部;
9月6日至7日黨委組織部根據本人意向、工作需要提出交流輪崗干部任職的建議方案;
9月8日至10日,黨委常委會集體討論決定交流輪崗干部的任職;
9月11日至17日校領導分別找交流輪崗的干部談話,學校發文后到任。
六、交流輪崗的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此次中層正職干部交流輪崗是學校黨委努力建立科學規范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關心、愛護和培養干部的重要舉措。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站在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推進干部隊伍“四化”建設,促進學校跨越式發展的高度,加強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導,把工作做深做細,使盡可能少的人在利益上受到負面的影響,使盡可能多的人感到能發揮更大的作用,保證干部隊伍的高度穩定、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2.顧全大局、嚴肅紀律。此次中層正職干部交流輪崗既是關系學校全局的一項重要工作,同時也是關系干部個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全體中層領導干部必須處理好學校利益與個人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之間的關系,從學校的根本利益出發,無條件服從組織的安排,認真執行干部交流輪崗的紀律規定,尤其是嚴格財經紀律,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完整,保證交流輪崗工作的順利完成。
交流輪崗方案3
為進一步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協調均衡可持續發展,優化我區學校教師合理配置,全面夯實教育內涵發展的基礎,根據z區教育局《z區學校(幼兒園)教師校長(園長)交流輪崗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侖教〔20xx〕43號),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一條、以實現我區學校教育高位均衡發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不斷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活力,為辦好每一所學校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條、根據區教育局要求,教師校長交流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促進均衡。均衡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優化教師隊伍的學科結構、職稱結構和年齡結構,縮小校際差距,縮小城鄉差距,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促進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
(二)增進激勵。通過交流,增加鍛煉機會,消除教師職業倦怠,不斷激發工作熱情和創新能力,提高教師適應不同學校、不同學生的教育教學能力,增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和學校的可持續發展。
(三)有序流動。教師校長交流工作納入區教育發展規劃和教師隊伍建設規劃,重點引導骨干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教學點)和城區薄弱學校流動,引導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
(四)統籌兼顧。統籌各類學校和教師的不同需求,統籌交流與培養、使用與結構優化,統籌學校需要和交流對象的實際情況,兼顧學校的辦學特色與優勢,兼顧交流對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實際情況,保持教師隊伍的動態平衡,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
(五)公開規范。公開教師校長交流辦法、程序和結果,規范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督,切實防止不規范、不公平以致xx現象的發生。
第三條、交流輪崗是指事業編制教師從一所學校調到另一所學校工作,并隨遷人事關系的流動過程。交流對象為在同一學校連續任職或任教達到一定年限的`校長(包括其它他中層及以上干部,下同)和教師。
第四條、以下人員可以不納入交流范圍:
(一)男超過50周歲、女超過45周歲(具有高級職稱且選擇延遲退休的女教師為50周歲)的教師。
(二)已有2所及以上其他學校的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均超過3年及以上的教師。
(三)處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或患病并經區教育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
(四)現承擔學校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承擔學校重大教科研項目的教師,經區教育局同意,可暫不納入交流。
(五)下一學年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的教師,學校確需留任可暫緩安排,但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一年。
第五條、以下人員為符合年度交流條件的對象:
(一)同一學校任職滿九年的校長或書記;
(二)同一學校同一崗位任職滿6周年的副校級及中層干部;
(三)同一學校任教滿12周年的教師;
(四)夫妻在同一學校的其中一方(符合第四條第一款的對象仍列入交流范圍);
(五)符合第四條第2、3、4款可不納入交流條件,但在同一學校已連續任職滿15周年的有關人員;
(六)無3周年以上非城區學校或2所以上學校(幼兒園)工作經歷的,獲得區學科骨干及以上榮譽的城區教師;
(七)新分配或從區外調入z城區學校滿3周年,未到z農村(非城區)學校服務的教師。
(八)其它因工作需要、結構優化,需調整交流的有關人員。
第六條、對沒有達到交流條件或可不納入交流范圍的教師校長,本人申請要求交流的,經所在學校(幼兒園)同意并報區教育局批準也可納入交流對象范圍。
第七條、交流在全區范圍內進行。交流后服務時間一般不少于3周年。
第八條、符合交流條件的校長原則上均要進行交流,區學科骨干及以上榮譽的教師每年參與交流的比例應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的骨干教師總數的15%。義務段學校、幼兒園、成人學校每年流動率不少于教師總數5%—8%。
第九條、支教、借調人員及教育集團內校際交流情況計入其他學校工作經歷;中心學校內校際流動計同一所學校工作經歷。
第十條、校長交流輪崗工作一般參照《z區教育局關于完善中小學(幼兒園)校長(園長)隊伍管理的若干意見》(侖教人〔20xx〕19號)文件進行;中層干部交流輪崗工作一般按《z區學校實施中層干部競聘上崗的實施意見》(侖教人〔20xx〕12號)及崗位對等、人崗相適等原則進行,超齡人員視作一般教師進行交流輪崗;教師交流輪崗人員推薦確定的順序一般按個人志愿、同一學校工作年限、年齡及教學工作特殊需要的順序排列。
第十一條、激勵保障
(一)新任義務教育段學校校長應有在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的經歷,其中每所學校工作時間一般不得低于3周年,或在農村學校有6周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
(二)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評選省特級教師、區級及以上名師名校長(園長)時,被評選人須具有2所及以上學校的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不得低于3年,或在農村學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
(三)參評中級及以上職稱,須具備農村(非城區)任教一年及以上的經歷;參評名優骨干教師,須具備三年及以上農村(非城區)任教服務經歷。骨干教師農村學校服務經歷納入年度骨干教師考核指標。
(四)在省特級教師、省教壇新秀評選,以及浙派名師名校長培訓和省級骨干教師培訓中,優先向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的骨干教師傾斜。
(五)符合交流條件無其他特殊原因拒不交流的教師,三年內不得評先、評優及晉升高一級職稱資格。
交流輪崗方案4
根據《貴州省關于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均衡配置的意見》(黔教人發[20xx]320號)和州、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辦教師隊伍現狀,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實施教育內涵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強化區域內統籌管理,充分發揮骨干教師的示范和引領作用,加快建立科學、均衡、人文、靈活的用人機制,促進城區義務教育均衡和內涵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合理流動、公平公正、穩妥有序、以人為本、促進發展、資源共享、統籌兼顧的原則。優化配置教師資源,實行個人申請與組織安排相結合,個人成長與教育均衡相統一,促進教師交流與保持隊伍穩定相協調。
三、工作目標
每批參加交流的教師比例原則上占學校符合交流條件人員總數的5%-10%。通過交流,逐步提升辦學水平,提高教育質量。
四、工作要求
1.輪崗交流教師,在學歷結構、職稱結構和骨干教師數量方面達到基本均衡。
2.教師輪崗交流后,組織和工資關系保留在原單位,其他福利在任教學校享受。教師輪崗交流時限為一年。
3.教師輪崗交流、支教期間的工作表現,作為教師教育教學業績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到農村支教的教師,每學年績效考核加8分。
4.對符合輪崗交流、支教條件拒不服從安排的`,當年年度考核核定為不合格等次。
5.“城鎮中小學教師評聘中、高級職務應有農村學校服務經歷,服務不少于一年。”
6.夫妻雙方都在本校工作的應交流一方。
7.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參加專項支教任務的教師,視為具備異校交流工作經歷。
8.教師輪崗交流須在本校連續工作年滿三年以上。男教師50周歲以下,女教師45周歲以下。
9.考慮到教師個人家庭實際,有下列情況的可暫緩交流:
(1)個人身體患絕癥,不能滿負荷工作的;
(2)當學年內有妊娠、產假期或哺乳期的;
(3)妻子(丈夫)或子女長期患病臥床不起或長期住院的。
五、組織實施
教師輪崗交流、支教由學校(園)、教育輔導站組織實施,報市教育局、黃草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備案。
六、輪崗交流學校(園)
紅星路小學、云南路小學、盤江路小學、向陽路小學、湖南路小學、延安路學均為輪崗交流學校。
紅星路小學與向陽路小學教師原則上不互相輪崗交流。
七、組織領導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教師輪崗交流是建立在科學規范基礎上的一次重要人事制度改革,是關心、愛護和培養干部的重要舉措。各學校、幼兒園一定要高度重視,要站在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促進學校跨越式發展的高度,加強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導,把工作做深做細,確保學校隊伍的高度穩定和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2.顧全大局,嚴肅紀律。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既是關系到學校全局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關系到個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學校領導干部、教師必須處理好學校利益與個人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之間的關系,無條件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執行教師輪崗交流的紀律規定,確保輪崗交流、支教工作的順利實施。
本意見從20xx年6月10日起施行。
交流輪崗方案5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干部、職工隊伍建設,提高工作效能,促進勤政廉政,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開展。著眼于鍛煉培養干部,增強干部、職工主人翁意識,促進人員流動,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增強隊伍活力;著眼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本單位旅游事業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為創建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原則:必須堅持有利于本單位事業科學發展,有利于各項工作規范化,有利于優化干部結構,有利于培養鍛煉年輕干部的原則;堅持量才適用、擇優上崗的原則;堅持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
二、交流輪崗的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單位管理處中層正、副職干部,以及全體職工。
三、交流輪崗的方式
1、在處各部門不同崗位、同級別之間進行。
2、交流輪崗的形式主要是調任、轉任。
四、交流輪崗的范圍和條件
(一)在同一職位任職滿5年的中層正、副職干部,必須進行輪崗交流。
(二)在同一科室由副職升任正職且連續任職滿5年的,有計劃的進行輪崗交流。
(三)在同一崗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職工,有計劃地進行輪崗交流。
五、交流輪崗的方法步驟
(一)調查摸底(11月1日至10日)。對中層干部及職工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對需要交流的`崗位及相關人員情況進行初步分析。
(二)制定方案(11月11日至20日)。根據要求,結合實際,在充分溝通醞釀,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輪崗交流實施方案。經處黨委研究確定后,報區人社局備案。
(三)組織實施(11月20日至12月30日)
1、動員部署。組織召開全體干部職工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宣布本單位輪崗交流工作實施方案。
2、推薦測評
(1)干部:首先由符合輪崗條件人員本人以記名的方式就交流去向進行選擇性自薦,每人自薦2個崗位,然后根據自薦情況,由黨委會研究確定初步任職人選,最后對初步人選按任
職崗位是否適應、基本適應、不適應三個等次,由處中層以上干部進行民主測評。
(2)職工:由各部門上報本部門職工崗位年限,以有自薦情況,在規定時間內上報至人力資源部(表格見附件)。
3、黨委決定
推薦測評結束后,黨委召開專題會議,在認真分析民主測評結果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作出干部、職工輪崗交流決定,并予以公布。
4、集體談話
輪崗任職決定公布后,由黨委同已輪崗交流人員進行任前集體談話(干部、職工分開進行)。就工作交接、履職盡責和嚴格執行制度、紀律等提出要求。
5、到崗履職
集體談話后,輪崗交流人員,應迅速將以前承擔的工作進行清理。
六、下屬公司可參照執行。
交流輪崗方案6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巡察整改反饋意見和全市組織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局機關干部多崗位鍛煉,提高干部素質,增強干部隊伍活力,經研究,決定在局機關及基層單位開展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為確保輪崗交流工作順利進行,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輪崗交流的基本原則
1、促進干部成長的原則。著眼于干部能力建設,對工作經歷單一,履職經驗不足的干部,進行多崗位鍛煉和磨礪,著力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論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經驗。
2、增進隊伍活力的原則。既本著干部個人能力素質和職位要求匹配的原則,做到人崗相適,又體現對干部的有效監督和愛護,進一步調動和發揮干部積極性,激發干部隊伍整體活力,努力形成良性的干部流動機制。
3、實事求是的原則。符合交流條件的職位和人選,原則上要進行交流。對于工作特殊需要暫不宜交流的職位,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暫緩交流,不搞“一刀切”。
4、依法依規的原則。以《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國家公務員職位輪換(輪崗)暫行辦法》等干部人事法律法規為指導,在“三定方案”規定的編制和職數內進行。
二、輪崗交流的范圍、對象、職位和資格條件
(一)輪崗交流的范圍。
局機關的中層干部、基層單位班子成員。
(二)輪崗交流的對象。
1、在現崗位工作滿10年以上的;
2、其他因工作需要輪崗交流的。
(三)輪崗交流的職位。
1、局機關各科長(主任);
2、基層同編制類型、開支渠道單位間進行;
(四)輪崗交流的資格條件。
1、任正、副科職干部,且不在試用期內;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覺悟;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輪崗交流的程序
1、調查摸底。對中層干部及重要崗位人員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對需要交流的崗位及相關人員情況進行初步分析。
2、制定方案。根據要求,結合實際,在充分溝通醞釀,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3、動員部署。組織召開全體干部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宣布局輪崗交流工作實施方案。
4、黨組決定。局黨組召開專題會議,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輪崗交流的人員及職位。
5、上報審批。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輪崗交流干部的任職報市委組織部審批。
6、集體談話。輪崗任職決定公布后,由局黨組同輪崗交流人員進行任前集體談話,就工作交接、履職盡責和嚴格執行制度、紀律等提出要求。
7、到崗履職。集體談話后,輪崗交流人員,應迅速將以前承擔的工作進行清理,并由分管領導主持,搞好工作交接。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紀律監督
1、為保證這次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的'順利進行,決定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局黨組成員為組員的局干部輪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輪崗交流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機關黨委,具體負責輪崗交流日常工作。
2、要嚴肅組織人事紀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干預輪崗交流工作,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抵制輪崗交流工作的實施。堅持個人服從組織原則,需要進行輪崗交流的人員,一經組織決定,要堅決服從,并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工作交接。輪崗交流對象不服從組織決定,經批評教育仍不服從的,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
3、在交接時要確保工作的連續性,并做好相關檔案資料的移交。
交流輪崗方案7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工作全局,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切實解決各教學點教師資源配置上的結構性矛盾,優化本轄區內教育資源配置,實現教育資源共享,促進小學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質量實施義務教育,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決定建立趙坡中心小學教師輪崗交流機制,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辦好每一所小學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根本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精神,立足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制度,真正形成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制度,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實現教師隊伍管理上的創新與突破,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本著“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職務晉級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弘揚艱苦奮斗、愛崗敬業的師德教育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確保教育系統安定穩定、推動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相結合。三、實施辦法
(一)輪崗對象
趙坡中心小學在編在崗的專任教師,均為輪崗對象。其中下列人員不作為輪崗交流對象:
1、男教師年齡55周歲以上,女教師50周歲以上的專任教師。
2、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縣教育局批假為準)。
3、英語專任教師和“農遠”管理員(以各校確定的教師為準。若是教師職務晉級,也必須參加輪崗。)
4、各小學的校級領導(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
(二)輪崗措施
1、其他學區調入到趙坡中心小學或曹河教學點的教師必須參加兩學年的教師輪崗。
2、中心學校統考或學區統考連續倒數后3名的教師。
3、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出現重大事故影響惡劣的'教師。
4、在中心學校各類檢查中受到點名批評的教師
5、各教學點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本校輪崗計劃。按照中心小學每年公布各校參加輪崗教師人數,妥善安排輪崗人員,便于中心小學對輪崗教師分配工作。
6、自愿輪崗交流。
(1)、鼓勵趙坡中心小學、曹河教學點的教師自愿到鄧崗教學點、謝營教學點交流,交流時間為一年。
(2)、自愿交流的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中心小學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結構情況統一組織安排。
(3)、交流期滿后,安排回原學校任教。
三、激勵措施:
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在評優選先時,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
四、紀律要求:
1、各校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服從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校教育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了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及時給予關心和幫助,使其能夠思想穩定、工作安心。
4、輪崗交流教師的年度任職考核和教師工作量評估、教師職務晉級由接收學校負責進行。
5、確定輪崗而不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不能評優評先、不能晉升高一級教師職務。
6、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周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告誡;超過半個月時間拒不到崗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上報中心學校予以除名。
7、各校校長是實施教師輪崗交流機制的第一責任人。凡對輪崗制度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實施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交流輪崗方案8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市第十三次黨代會、市委十三屆二次全體(擴大)會議和十七屆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加大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力度,激發廣大干部干事創業的活力,促進干部隊伍整體能力素質提升,推動各項工作全面加速、提升、增效,加快推動平度實現“跨越趕超、綠色崛起、富民強市”。
2、指導原則:堅持內部輪崗交流為主,同編制、同職級輪崗交流。統籌安排、人崗相適。
二、單位現有中層干部基本情況及符合輪崗交流的范圍人員情況
根據市編制委員會確定我局的內設機構及職能,我局設“三科一室”。內設機構及中層干部職數如下:
辦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監督指導科:科長1人;副科長1人
管理編研科:科長1人;副科長1人
史志科:副科長1人。
根據平人社字【20xx】26號文件要求:“在同一科室或崗位擔任中層正職或副職5年以上的,應進行輪崗交流,其中重點輪崗交流對象必須進行輪崗交流;實際工作崗位與任職備案職務不一致的,在實際崗位擔任負責人5年以上的,應進行輪崗交流,其中重點輪崗交流對象必須進行輪崗交流”和“同一科室的正、副職一般不同時輪崗交流”的指導原則。我局擬對以下3名中層干部進行輪崗交流。
代琦,男,39歲,現任辦公室主任,20xx年3月7日任史志科科長(負責辦公室工作),20xx年12月10日任辦公室主任。擬輪崗交流任史志科科長。
張磊,男,44歲,現任監督指導科科長,20xx年3月7日任監督指導科副科長,20xx年12月10日任監督指導科科長。擬輪崗交流任管理編研科科長。
王守梅,女,37歲,20xx年3月7日任管理編研科科長。擬輪崗交流任監督指導科科長。
三、輪崗交流方法步驟及時間安排
1、制定輪崗交流方案(3月19日至3月21日)。
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局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實施方案,確定擬輪崗交流人選,3月21日前上報市委組織部干部科。
2、輪崗交流方案實施(3月22日至3月28日)。
市委組織部對我局實施方案和確定擬輪崗交流人選進行審核同意后,由我局組織實施。
3、辦理相關手續(3月29日至3月30日)。
輪崗交流對象確定后,屬于內部輪崗交流的,由黨支部召開輪崗交流中層干部集體談話會議,辦理相關手續。對跨部門交流的,由市組織人社部門召開中層干部輪崗交流集體談話會議,集中辦理調派手續。
4、總結檢查(4月2日至4月10日)。
輪崗交流工作結束后,要認真做好總結,并以書面形式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四、組織領導
成立局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局長徐明堂同志任組長,副局長陶瑞法同志任副組長,現任各科室負責人任成員。陶瑞法同志具體牽頭負責組織實施。
1、根據批復的輪崗交流方案,要加強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和鼓勵中層干部參加輪崗交流。要精心安排,規范操作,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輪崗交流工作環境。要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保證干部隊伍的穩定性和工作的連續性。要關心愛護輪崗交流人員,跟蹤了解他們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加強教育、管理和監督,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2、嚴格執行輪崗交流紀律,不得借輪崗交流突擊提拔或超職數配備干部,不得借輪崗交流對中層干部進行排擠或打擊報復。被交流的干部必須服從組織決定,在規定期限內到崗任職。對不服從組織安排,經教育仍不服從的建議組織部門就地免職。
交流輪崗方案9
為了轉變干部作風,提高機關效能,優化發展軟環境,促進全縣轉型跨越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國家公務員職位輪換(輪崗)暫行辦法》和《關于開展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的實施意見》(東組發[20xx]2號)、《關于開展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的實施方案》(東組發[20xx]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現就本單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眼于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提高干部隊伍素質和活力,加強機關勤政廉政建設,促進干部作風轉變,改善經濟發展環境,為推動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組織保證。
二、目標要求
通過輪崗交流,干部作風明顯轉變,機關效能明顯提高,服務意識明顯增強,機關形象明顯改善,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三、輪崗交流的對象及范圍
輪崗交流的對象:主要是從事執紀執法、干部人事、財物審計、項目審批和資金管理工作的股級干部。
輪崗交流的范圍:
1、在同一崗位連續任職滿5年以上的或在同一股室連續任正副職滿8年以上的干部,原則上應予以交流;
2、工作經歷單一,需要通過多崗位培養鍛煉的優秀股級干部,原則上應予以交流;
3、在某一固定崗位上從事執法執紀、人財物管理崗位,負責證、照、牌核發和資金、項目、經費、配額審批等關鍵崗位5年以上的股級干部,必須交流;
4、因親屬關系需要回避的`;
5、其他因工作原因需要交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參加交流或暫緩交流:
1、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或司法機關審查而尚未作出結論的;
2、因健康、涉密等原因不宜交流的;
3、接近退休年齡的一般不進行交流,確因工作需要,可適當進行調整;
4、其他特殊原因不適合交流的。
四、方法步驟
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按照分階段、分步驟組織實施的辦法進行。
(一)宣傳發動(20xx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召開干部大會,進行宣傳發動。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二)調查摸底(20xx年5月1日至5月20日)
局機關各股室基層各單位要根據實施方案要求認真對所有股級干部,尤其是重點崗位股級干部進行調查摸底,并填寫《東鄉縣重點崗位股級干部登記表》。
(三)組織實施及審批備案(20xx年5月至20xx年1月)
1、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的對象:本局干部職工包括輪崗交流的股室負責人。
征求意見的辦法:集體談話與個別談話相結合,自我推薦和推薦他人相結合。
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辦公室負責將征求到的意見匯總梳理并將結果報局黨政班子聯席會和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領導小組。
2、集體研究
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領導小組根據崗位設置的職責要求,依據征求意見匯總的情況,結合本人的德、能、勤、績、廉有關事項,參考個人的工作實際和崗位性質,初步議定所涉股室擬任人選。
局黨政班子聯席會根據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領導小組提出初步議定所涉股室擬任人選集體研究,確定所涉股室擬任人選。
3、審批備案
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任人選后,按照《關于開展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的實施方案》(東組發[20xx]6號)的規定按要求上報縣委組織部進行審定,并配合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對輪崗交流人員進行考察。
(四)總結完善(20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同時,要開展談心活動,做好輪崗交流股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要作為加強股級干部管理的一項常規性工作來抓,使之經常化、制度化,并實行集中輪崗交流與平時個別輪崗交流相結合。
五、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東鄉縣建設局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饒有良局長、黨委副書記
副組長:徐愛玉黨委書記
成員:周夢賢黨委副書記
王新強黨委委員、主任科員
李正平黨委委員、副主任科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人秘股,由周夢賢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要將輪崗交流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抓好落實,確保輪崗交流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二)嚴肅組織紀律
要嚴格按照核定的股級機構、職數進行配備,不準超職數配備股級干部,原則上不準混崗配備股級干部。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輪崗交流的干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盡快辦理移交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到崗工作,對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組織決定的,要進行批評教育;超過規定期限仍未到崗者,予以免職。
(三)嚴格監督檢查
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實施,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組織人事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交流輪崗方案10
為推進股級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激發干部隊伍活力,根據中共分宜縣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縣科級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調整和正股級(中層)干部交流輪崗的意見》的通知(分辦字[20xx]27號)精神,結合衛生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加強干部隊伍執政能力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為目的,提高干部管理科學化水平,從嚴落實干部管理各項制度,對關鍵崗位干部實行重點管理,打造一支政治素質高、創新意識強、工作能力優、廉潔自律好的干部團隊。
二、實施范圍及交流輪崗對象
實施范圍:全縣各級公立醫療衛生單位及局機關各股室。
交流輪崗對象:縣直醫療衛生單位職能科室主任;各鄉鎮衛生院院長;局機關各股室股長。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原則。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結合被調整分工或交流人員的專業、能力、經歷、特長等綜合因素,做到量才為用、人崗相適。
2、有序適度原則。從有利于干部隊伍穩定,保證工作的銜接出發,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做到統籌規劃、突出重點、數量適當、有序實施。
3、服務大局原則。嚴格組織紀律,堅持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局部服從全局。
4、依法辦事原則。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黨內規章制度,確保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交流輪崗要求
1、正股級(中層)干部在同一單位同一中層崗位任職時間連續滿4年的,原則上不在原崗位繼續任職,應當有計劃地逐步輪崗;滿6年的,必須交流輪崗。
2、正股級(中層)干部在人事、財務、基建、項目審批、資金管理、執紀執法或其他直接管理人、財、物的中層崗位任職時間連續滿4年的,必須進行交流輪崗。
為保證工作的連續性,原則上不同時調整正股級(中層)干部和分管該股室工作的班子成員。對個別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崗位,經批準可以適當延長交流輪崗年限。
正股級(中層)干部交流輪崗要嚴格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在單位編制限額和職數范圍內進行。
五、實施程序:
1、由各單位提出本單位中層崗位工作人員的交流輪崗意見上報局黨委。
2、崗位調換可以直接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提出調換方案,按干部管理權限報批后執行。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加強領導,周密安排,精心組織,穩妥實施,堅決杜絕交流輪崗工作中的不正之風,確保交流輪崗制度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六、有關要求
1、確定干部交流輪崗,須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有利于工作開展的.基礎上,經局黨委集體研究決定。
2、已談話明確即將交流輪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盡快到崗。
3、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交流輪崗的干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盡快到崗任職。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不改者,應予以相應的處分。
交流輪崗方案11
為進一步完善干部隊伍管理的競爭、激勵機制,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提升干部職工隊伍整體素質,推動全縣水利事業又好又快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參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國家公務員職位輪換(輪崗)暫行辦法》、《國家公務員任職回避暫行辦法》、《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暫行規定》和《關于開展縣直機關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通知》(鹽黨辦發[20xx]2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干部輪崗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次干部交流輪崗工作,在局黨委的統一領導下,以“加大多崗位鍛煉,提升綜合素質;盤活資源,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激發干事創業激情,提高水利工作效能;打破崗位終身制,建立輪崗長效機制;促進勤政廉政,打造人民滿意水利服務隊伍”為宗旨,逐步實現輪崗常態化、制度化,激發廣大干部職工愛崗敬業、奮發向上的工作熱情,不斷增強水利行業干部職工隊伍的生機和活力,從而促進全縣水利事業科學發展。
二、交流輪崗目的
(一)合理配置,規避風險。通過完善干部交流輪崗制度有效防止腐敗,采取崗位輪換的方式防范管理風險或道德、法律風險。
(二)多崗鍛煉,培養人才。通過內部崗位輪換,有效地培養出能夠在水利工作中獨擋一面的復合型人才。
(三)拓寬視野,激發熱情。通過交流輪崗使干部職工積累人脈資源、發現自己真正的興趣與能力所在、鍛造多方面的能力與經驗,力求人盡其才、人盡其用。
三、交流輪崗范圍
此次交流輪崗的范圍是局中層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重點是近年來沒有交流輪崗的中層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員。
四、交流輪崗條件
(一)內部交流輪崗(中層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員)
1、缺乏多崗位任職經歷的優秀中層干部;
2、在同一崗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中層干部原則上要進行交流輪崗(同一崗位計算時間截止20xx年12月31日);
3、按照相關規定,需要任職回避的;
4、因工作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5、其他原因需要交流輪崗的。
符合上述有關條件的,同等條件下年紀較輕、任職時間較長、同一單位(崗位)工作時間較長的應優先考慮交流輪崗。
(二)跨部門交流輪崗
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條件的跨部門交流輪崗的人員和崗位,特別是從事人、財、物管理、項目審批等關鍵崗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原則上要進行交流輪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輪崗或者暫緩交流輪崗:
1、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機密,不宜交流輪崗的;
2、專業技術性較強,不宜交流輪崗的;
3、職位條件有特殊要求,不宜交流輪崗的;
4、距退休年齡不滿五年的;
5、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輪崗的;
6、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7、其他原因不適合交流輪崗的。
五、組織機構
為了確保本次交流輪崗工作順利實施,成立水務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張立澤
副組長:張建軍張德龍黃明森孫峰
成員:李薛鋒黃利蔣聽張本強馬志偉
梁曉波王興瑞王永智侯學存
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在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組織實施本單位的交流輪崗工作。
六、實施程序
內部交流輪崗
1、中層干部內部交流輪崗由局黨委根據內部交流輪崗的條件提出需交流輪崗人選和崗位,或由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中層干部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的申請(包括書面申請和口頭申請),提交局黨委研究決定。
2、一般工作人員內部交流輪崗由局分管領導及中層干部根據內部交流輪崗的條件,提出需交流輪崗人選,或由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一般工作人員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申請(包括書面申請和口頭申請),提交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跨部門交流輪崗
局黨委及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條件需跨部門交流輪崗的人員和崗位,或由符合跨部門交流輪崗條件個人提出申請,報縣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本次交流輪崗人員身份要與崗位對等,即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事業單位人員等身份、編制、工資類型必須與崗位一致。內部交流輪崗確有困難或在一些重點、熱點崗位工作的人員,提交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通盤考慮,進行跨部門交流輪崗。
七、進度安排
(一)內部交流輪崗
1、中層干部交流輪崗
(1)1月11日-2月6日調查摸底,制定實施方案,局分管領導對中層干部任職基本情況及干部隊伍結構等進行摸底調查,提出建議。
(2)2月14日-2月20日由局黨委提出交流輪崗的中層干部人選和崗位。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中層干部個人自愿交流輪崗的,可直接向局黨委申請。
(3)2月21日-2月28日由局黨委召開會議研究確定交流輪崗的中層干部人選和崗位,行文通知被交流輪崗的中層干部做好手續交接,到崗工作。
2、一般工作人員交流輪崗
(1)1月18日-2月20日調查摸底,制定實施方案,局分管領導及中層干部對本單位一般工作人員人數、本崗位工作年限、隊伍結構等進行摸底調查,提出建議。
(2)2月21日-2月28日局分管領導及中層干部提出本單位擬交流輪崗一般工作人員的人選。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一般工作人員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的,直接向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請。由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3)3月1日-3月8日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研究確定交流輪崗的一般工作人員和崗位,行文通知被交流輪崗的一般工作人員做好手續交接,到崗工作。
(二)跨部門交流輪崗
1、4月1日-4月30日由局黨委及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條件需跨部門交流輪崗的初步人選和崗位,或由符合跨部門交流輪崗條件的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的申請,提交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跨部門交流輪崗初步人選及崗位。
2、5月1日-5月31日對跨部門交流輪崗初步人選,經縣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向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上報交流輪崗人事方案。經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與需交流雙方黨組織充分溝通并征求分管縣領導意見后,由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擬交流輪崗建議人選,經縣編委會研究通過后進行交流輪崗。
跨部門交流輪崗的人員必須于20xx年6月底前到崗工作,并做好離崗交接手續。
八、要求
1、營造一個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交流輪崗工作環境。要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保證干部隊伍的穩定性和工作的連續性。
2、各單位必須執行關于干部交流輪崗決定,認真實施輪崗工作。
3、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結合工作實際,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積極性,由局黨委和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水務局實際研究確定交流對象。
4、中層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員接到調動通知或交流輪崗通知后,必須服從局黨委的決定,在限定的時間內,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到新崗位報到工作。
5、所有交流輪崗的人員,必須服從組織決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交流輪崗決定。
九、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交流輪崗方案12
為推進股級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進一步提高全系統黨員干部的素質和能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行政服務效能,根據《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及南昌市國土資源局《關于切實加強全市國土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洪國土資黨字〔20xx〕28號)有關精神,結合全縣國土系統干部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干部交流輪崗工作,要在局黨組的統一領導下,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政策規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開展。要把推進干部交流輪崗與改進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加強對干部的培養、鍛煉結合起來;要通過交流輪崗,優化中層領導結構,提高干部素質,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風清氣正的工作環境、加快全縣國土資源管理事業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工作原則
1、遵循民主集中、統籌兼顧、逐步實施、公開公平、客觀公正、按章辦事的原則。
2、交流輪崗按先正股級后副股級的原則有序推進。
三、交流對象:
1、在同一職位擔任股級職務滿3年的原則可以交流;滿5年的,應當交流;滿8年的,必須交流;
2、因工作需要、發揮干部特長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3、缺少基層工作經驗或崗位單一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四、實施程序:
1、由局人事股提出交流輪崗人選和崗位;
2、局黨組與交流輪崗干部談話,做好思想工作,提出有關要求;
3、征求干部交流輪崗部門分管領導意見;
4、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5、局人事股辦理有關手續。
五、工作紀律
1、確定干部交流輪崗,須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有利于工作開展的基礎上,經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2、已談話明確即將交流輪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盡快到崗。
3、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交流輪崗的干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盡快到崗任職。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不改者,應予以相應的處分。
交流輪崗方案13
一、交流輪崗的對象和條件
1、對工作年限的限制
例:
1)在同一職位滿5~8年的人員。
2、對工作崗位的限制
例:
1)在同一單位的執紀執法、干部人事、財務審計、項目審批、資金管理、工程建設管理等崗位任職滿5年的。
2)在衛生執法部門的審批、主辦崗位工作滿6年。
3、對職級的限制
例:
1)在同一處室連續任正副職滿5~10年的人員。
2)在職能部門任正職或副職累計滿10年的人員。
4、其他
例:
1)副科級后備干部缺乏兩個以上單位工作經驗的。/ 具有發展潛力,需多崗位鍛煉的
2)在同一單位工作滿5年,本人自愿交流,并經本單位黨委同意的。
二、交流輪崗的方式
1、跨部門交流
1)含義
即在同一單位不同部門或同類性質部門之間交流。
2)對象
在同一單位任職滿8年或在同一單位的執紀執法、干部人事、財務審計等崗位任職滿5年的
直屬各單位人事、財務部門負責人主要在本單位不同崗位交流必要時可以在直屬單位同類性質部門之間交流。
2、跨區域交流
1)含義
即不同單位的中層干部之間交流。
2)對象
處級以上干部或直屬單位領導。
副科級后備干部缺乏兩個以上單位工作經歷的人員。
3、內部交流
1)含義
即在本部門不同崗位間輪崗交流。
2)對象
在同一單位的同一崗位任職滿5年的人員。
三、交流輪崗的程序
1、排查任職情況
由人事部對各單位中層干部的任職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
2、產生預備交流人選
采取個人申請(獲組織批準)、單位推薦、人事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直接確定人選三種方式,產生預備交流人選。
3、確定預備交流崗位
在用人單位申報預備交流職位的基礎上,組織人事部門將申報單位空缺的職位、預備交流人選所對應的職位統一調劑,確定預備交流職位。
4、制定方案
根據要求,結合實際,在充分溝通醞釀、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輪崗交流工作方案,經黨委研究同意后,報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實施。
5、確定交流人選和崗位
雙方確定交流人選和崗位:
1)組織填報志愿
根據確定的預備交流職位,書面征求預備交流人選的擇崗志愿。
2)雙向選擇確定交流人選的崗位
結合個人意愿和用人單位意見,確定交流人選對應崗位。對雙方意愿不一致的.預備交流人選,組織人事部門個別征求意見,調劑安排。
領導決定交流人選和崗位:
1)黨委召開專題會議,根據摸底情況、工作需要、崗位特點及人員專長等條件,討論決定交流人選及崗位,并予以公布。
6、任職報批
輪崗交流人員任職崗位確定后按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報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并予以公布任職。
7、到崗履職
任職決定公布后,輪崗交流人員應迅速將以前承擔的工作進行清理,并由分管領導主持,搞好工作交接。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盡快到崗。
四、交流輪崗的其他相關事項
1、任期管理
1)輪崗交流后,對所有局管科級領導干部重新發文任命,任期三年,距退出領導崗位年限不滿3年的中層干部,其任期按實際任職年限計算。(樣例3)
2、保障措施
1)中層干部交流輪崗工作一般每2年集中組織一次。(樣例1)
2)對交流的干部,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任用。(樣例1)
3)凡提任副科級領導職務的,原則上應具有兩個以上單位的中層崗位工作經歷。(樣例1)
交流輪崗方案14
為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根據省、市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的意見和《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促進優質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蘇政發〔20xx〕1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深入推進我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破除影響和制約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快合理配置優質教師資源,完善相對穩定、流動有序的義務教育教師輪崗交流制度,基本消除區域內城鄉、校際間教師配備差距,提升區域義務教育發展水平,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更公平、更優質的義務教育。
二、交流對象
(一)交流對象的范圍
列入交流范圍的是除校級領導之外的專任教師(含骨干教師)。專任教師是指按照教師職稱核定工資,并在教育教學崗位上工作的人員;骨干教師是指獲得區級及以上專業稱號的專任教師。具體條件為:
1、原則上為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及以上且在本校工作滿6年的專任教師。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也可以列為交流對象。
2、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區教育文體局批準,可以暫不列入交流范圍: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教師;
(2)處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教師;
(3)患有嚴重疾病并經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
(4)夫妻一方在交流期間的另一方。
(二)交流對象的確定
1、學校按不少于局下達的專任教師和骨干教師應交流數(詳見附件2)派出和接收教師。學校派出和接收的交流教師原則上數量和學科要對等,領銜學校和部分教師富余的學校可適當增加交流教師數量。
2、交流對象確定的基本原則:
(1)原則上以在本校連續任教時間長短為序,時間長的先交流;如任教時間相同,則再以年齡為序,距退休時間較短的先交流。
(2)各校要在教師學科分布、中層干部、學科負責人等
方面統籌安排,制定分批交流計劃,以最大限度保證符合條件的教師獲得交流鍛煉的機會。派出學校應根據學科分類整理專任教師情況,并將符合交流條件的教師按照進本校工作時間從長到短(同等時間再按照年齡從大到小)逐個排序(樣表見附件3)。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可以優先安排交流:城區擬申報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區級以上骨干教師專業稱號或省教學名師等榮譽,無兩年以上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的;40周歲以下、擬申報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無20xx年以來由區教育文體局認可的輪崗交流經歷的;學校后備干部培養對象。
3、采取個人申報和組織安排相結合的方式確定交流對象。
(1)個人申報。教師自主申報,提出交流意向申請。
(2)學校推薦。當個人申報數量小于應交流數量時,由學校根據基本原則,結合本校教師隊伍實際情況,經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提出本輪交流教師推薦意見。
(3)統籌協調。列入本輪應交流名單的教師,如遇家庭等特殊情況,可通過個人自行協商或學校協調,由本學科其他教師先交流,本人順延至下一輪;教師沒有特殊困難,應服從安排參加交流。片區內交流的,由學校間根據學科分布等情況統籌確定;跨聯盟交流的,經所在學校、接收學校同意,報區教育文體局審核后確定。
三、交流方式
(一)區內行政調配(辦理人事調動手續)
由區教育文體局根據區域教育發展和學校教學實際需要,實施統一調配管理。
(二)城鄉校際聯盟合作交流(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單位)
將全區公辦中小學按就近區域劃分為7個城鄉校際合作交流聯盟(詳見附件1),每個聯盟設一所召集學校,負責組織協調本聯盟內各校教師交流工作。
(三)鄭陸片區學校既可參加城鄉校際聯盟合作學校交流,也可參加鄭陸片區學校校際交流。
(四)跨聯盟校際交流(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單位)
除聯盟內交流以外的校際交流,包括區內外學校間的交流,由個人、學校自主申報,區教育文體局協調安排。鼓勵城區學校的骨干教師、管理人員到鄉村學校、薄弱學校交流,鄉村學校、薄弱學校教師、管理人員到城區學校、優質學校掛職鍛煉,鼓勵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交流、富余學科教師向空缺學科教師交流、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的教師向低學段學校交流,以進一步促進教師結構優化。
四、交流時間
聯盟內結對交流和跨聯盟校際交流,時間原則上為兩年一個周期,交流期滿后根據個人申請和學校工作需要,可適當延長交流時間,但交流時間最長不超過兩個周期(四年)。
五、交流教師的管理和考核
1、交流對象確定后,一律不得擅自更改,以確保交流工作順利有序進行。
2、對于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單位的教師,交流期間,管理和考核以接收學校為主,派出學校配合。年度考核時,交流教師列入派出學校指標,派出學校應合理分配優秀等次和合格(嘉獎)名額,由接收學校提出等次建議,兩校會商后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接收學校的有關政策執行,納入接收學校考核測算,由派出學校統一發放,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須做好工作月份計算等的銜接工作。
3、堅持考核管理與教師聘任相結合,把考核的結果與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崗位聘任、職務(職稱)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掛鉤,對認真完成交流任務、成效顯著的教師,在上述工作中給予優先考慮;對在交流中不服從組織安排、不按規定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給予待崗處理,年度考核等第為不合格。
4、交流結束,教師填寫考核鑒定表(附件5),報局人事科存入個人檔案。
六、工作職責
(一)學校
1、妥善安排好交流教師的工作和生活,努力為他們營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2、接收學校要將交流進校的教師與本校教師一同管理和考核,定期總結,及時研究解決交流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加強對交流教師的師德、出勤、業務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完善教師交流檔案管理機制,交流期滿時作出綜合鑒定。
(二)交流教師
1、自覺維護派出學校的形象,以身作則,為人師表,服從接收學校的安排。
2、認真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上好1-2節研討課。
3、骨干教師要發揮引領作用,把好的教風、教法帶到接收學校,協助完善教師培訓、教學研究等工作,指導接收學校教師,全面提高教育教學水平,每學期至少上1次示范課、作1次專題講座,聽課評課不少于20節,在學期內開展交流學校間同課異構教學研究活動。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教師輪崗交流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政策性強,各校務必高度重視,要切實加強對輪崗交流工作的領導與管理,認真研究相關政策,嚴格按照規定精心組織實施,按時完成輪崗交流任務。成立教師交流工作領導小組和具體工作小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二)提高認識,營造良好氛圍。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是加強義務教育階段教師隊伍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對推動我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各校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教師輪崗交流的重要作用,動員教師自覺參加輪崗交流活動。各校以人為本,耐心細致做好交流教師的思想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努力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學習和生活中的困難,使他們能及早適應新學校的工作和環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同時積極宣傳先進典型,努力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三)加強考核,嚴格規范落實。區教育文體局將根據上級有關教師交流工作的要求和學校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完善教師輪崗交流工作方案,逐步規范,確保交流工作取得實效。各校要嚴格執行交流工作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甚至拒絕執行交流規定,不得漏報、瞞報應交流教師;要切實加強對交流工作的過程管理,規范嚴格操作程序。各校落實輪崗交流工作的情況將列入學校年度考核內容,對違規學校,將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八、時間安排
1、 6月中下旬,各校組織發動,宣傳有關政策。
2、 7月5日前,各校將申請交流的教師名單和相關信息報送局人事科。申請區內外行政調配的,仍暫按原區內流動辦法執行。在前一年年底前報送材料。
3、 7月20日前,由召集學校召集,會同聯盟內的其他學校商量確定本輪交流教師名單;各校將《天寧區20xx—20xx學年交流教師匯總表》(見附件4)紙質版1份報局人事科。
4、 7月31日前,學校做好交接工作,交流教師參加接收學校的活動。
九、相關政策
1、 40周歲以下的義務教育學校申報人員,申報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時,須具備20xx年起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輪崗交流經歷。(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xx年常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聘工作的意見》(常教人〔20xx〕9號))
2、城區教師評聘高級職務(職稱)時,須有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兩年以上的經歷。(省政府、市政府關于統籌推薦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促進優質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蘇政發〔20xx〕1號、常政發〔20xx〕51號))
3、縣域內城區學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的教師,在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申報特級教師和轄市區級以上骨干教師時,應有2年以上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建立江蘇省特級教師、江蘇省教學名師等優秀教師與鄉村學校共建制度。
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交流輪崗方案15
根據《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xx〕4號)、《關于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遼教發〔20xx〕159號)和《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大委發〔20xx〕21號)有關精神,為建立相對穩定、流動有序、公平合理、資源共享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特制訂本方案。
一、交流輪崗工作目標
以骨干校長、教師為交流重點,建立并完善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進一步擴大校長、教師交流覆蓋面,科學有序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促進區域內優秀校長、教師資源均衡配置,整體提升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水平,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
二、交流輪崗工作原則
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指各區市縣(含先導區,下同)教育行政部門為了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而統一組織的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校校長、教師的異校流動。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科學合理。遵循義務教育規律以及校長、教師成長規律,創新管理模式,統籌規劃,有序推進校長、教師合理流動。
2、公開規范。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規范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程序和辦法,嚴肅紀律,加強監督。
3、以人為本。尊重校長、教師主體地位,引導其積極支持、主動參與交流,保障其合法權益。
4、促進發展。保持和發揚學校辦學特色和優勢,發揮骨干校長、教師引領作用,促進學校內涵發展。
三、交流輪崗范圍和比例
(一)交流輪崗范圍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范圍為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干部和教師(以下簡稱校長、教師)。
1、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9年及以上的教師(男55周歲及以下,女50周歲及以下)必須交流輪崗(個別偏遠農村地區、海島學校無交流輪崗條件的除外)。處于孕期、哺乳期或患病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輪崗的教師并在校公示后,可暫不交流輪崗;學校傳統項目、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經本人、學校申請,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暫不交流輪崗,但延長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年。對于任教滿9年教師較多的學校,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有計劃安排在3—5年內完成交流輪崗。
2、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干部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三屆(每屆三年)應交流輪崗,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一屆的可不交流輪崗。
3、各區市縣可以根據本地區師資隊伍實際,通過放寬交流輪崗教師年齡等方式,擴大優質師資交流輪崗范圍,加大對超編學校和超編學科教師的交流輪崗力度。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上教師,經本人申請,學校同意,也可參加教師交流輪崗。
4、根據《關于轉發教育部等部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xx〕75號)要求,公費師范生服務期由10年改為6年,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至少1年。公費師范生工作滿兩年后原則上由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有計劃地組織安排其赴農村學校支教交流輪崗。
(二)交流輪崗的比例
區市縣每年交流輪崗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干部總量應不少于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總量的15%。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每三年確定一次本地區義務教育優質學校、一般學校和薄弱學校,其中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數量原則上分別不超過本地區義務教育學校總數的30%。城鎮學校或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輪崗條件教師總數的15%,一般學校每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
四、交流輪崗期限和方式
城區學校之間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要調轉人事關系,形成真正意義的“人走關系動”;以城帶鄉交流到農村學校或農村學校之間交流輪崗的校長、教師,交流期間的人事關系可因地制宜,靈活管理,交流的時限原則上不少于2年(具體年限由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堅持組織選派與個人志愿相結合,采取多種途徑和方式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
1、區域內校際交流。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將應交流教師指標落實到具體學校,根據學校層次、學科結構、教師隊伍實際等統籌安排,統一組織實施。
2、區域內劃片交流。對部分地域較大的地區,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將地域內距離相對較近的學校劃定為一個“片區”。“片區”內未完成交流輪崗的,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調配其交流輪崗。
3、教育集團內交流。實施緊密型辦學模式的教育集團,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可在集團內學校之間交流輪崗,主校區交流至分校區視為薄弱學校交流輪崗經歷,分校區交流至主校區視為異校交流輪崗經歷,交流輪崗期限不少于3年。
五、交流輪崗實施步驟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原則上在每學年開學前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按交流輪崗實施步驟統一組織完成。具體的交流輪崗實施步驟如下:
1、統籌規劃。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全面梳理轄區內學校師資需求和學校用人情況,統籌規劃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
2、制定方案。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本地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明確交流輪崗的基本原則、條件、形式、程序、要求及獎懲措施等。
3、宣傳動員。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對交流輪崗政策的宣傳,進行廣泛動員部署。通過宣傳,讓校長、教師充分了解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參與交流輪崗的自覺性。
4、個人申報。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向所在學校提交交流輪崗申請。
5、審批實施。各學校結合學校教師隊伍實際確定交流輪崗教師名單,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六、保障措施
1、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調整義務教育學校崗位設置方案,滿足教師交流到農村和薄弱學校崗位聘用的需要。探索逐步提高農村學校中級、高級教師崗位比例,推動區(市、縣)域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的總體平衡。
2、在職務(職稱)評聘工作中,將教師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經歷作為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和特級教師的必備條件。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鎮學校交流、支教)、經考核表現突出并符合具體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安排本轄區小學、初中在本校崗位結構比例內,預留部分中、高級崗位,專項用于聘任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交流輪崗的教師。優先任(聘)用具有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管理崗位任職經歷的人員擔任校級干部。
3、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參評特級教師、區市縣及以上名師名校長、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時,須有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不得低于2年,或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新任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應有在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經歷,且在農村學校或相對薄弱學校工作時間不少于3年。
4、要加強對交流輪崗校長、教師的針對性培訓,培訓工作納入各級校長教師培訓計劃和項目,并予以優先安排。對積極參加交流輪崗工作并在新崗位做出突出貢獻的校長教師,要在各級評優表彰工作中予以傾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領導,確保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順利完成。市教育督導部門將義務教育階段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情況納入市政府教育督導考核,并作為認定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優質均衡縣(市、區)的重要指標。
2、加強宣傳,積極引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廣泛宣傳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重大意義和優化師資配置的政策,引導學校、校長、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理解并支持交流輪崗工作,為推進交流輪崗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3、認真組織,穩步推進。在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過程中,要妥善處理好校長、教師交流與學校辦學特色傳承的關系,優質學校交流輪崗到薄弱學校和一般學校的骨干教師數量必須多于薄弱學校和一般學校骨干教師交流出的數量,防止骨干教師“逆交流”現象發生,保護和調動各層次學校校長、教師積極性,確保交流輪崗工作穩步推進。
4、建立機制,規范管理。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常態化機制。每學年實施一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各學校要強化人文關懷,認真開好教師歡送會和歡迎會。每年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在完成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后,要將本地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人員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保證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本方案印發后,《大連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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