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農貿市場方案四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那么什么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貿市場方案4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農貿市場方案 篇1
為了進一步發展市場經濟,規范市場管理,確保本市場有一個良好的交易環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經營者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公平、自愿、誠信的原則,遵守商業道德。
2、經營者對攤位(門面房)進行調換或轉租,必須到市場辦公室辦理有關手續。未經許可擅自轉租者,轉租無效,市場所有權收取違約金50-200元,情節嚴重者收回攤位(門面房)。
3、市場內擺放商品應整齊有序,攤位、門市房外擺放貨物不得超出劃定區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線及影響其他業戶經營。違者由市場所暫存其貨物,并收取違約金10-100元和10元/天的貨物保管費。
4、市場內不準亂搭亂建,違者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市場所有權收取違約金20-100元,情節嚴重者,收回攤位(門面房),剩余租金不退。
5、市場內不準下棋、打撲克、賭博以及從事與市場經營無關的活動,違者除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外,情節嚴重者給予停業整改1-7天。
6、破壞市場設施及財物并造成損失的,除按原價賠償外,市場所有權收取違約金100-200元,并視情節給予停業整改。
7、租賃期間,如遇市場規劃、修建、調整等,市場所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承租方自愿無條件服從,市場所將剩余期間的'租金退給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補償。
8、經營者應自覺保持市場衛生整潔。經營業戶攤位前衛生實行門前三包,發現門前、攤位前臟、亂、差,除當即責令其清除外,并有權收取違約金5-20元。
9、業戶經營產生的垃圾必須裝袋,交易結束時將垃圾投放于指定地點或自行帶走,(規章制度 )違者除責令消除外,每次收取違約金5-20元。
10、業戶嚴禁向排污管道傾倒垃圾、污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違者每發現一次收取違約金10-20元。
農貿市場方案 篇2
農貿市場是經營生鮮農產品的市場,其以自然狀態出售農產品,是完善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最接近居民生活的公共服務設施之一,它的形象可以從側面反映出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經濟發展水平。近年來,縣城區市場布局與建設步伐嚴重滯后居民實際生活需要,為徹底改變這一現狀,經廣泛調研和充分論證,特提出縣城(區)農貿市場規劃布局的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對縣城區范圍內的市場進行總體規劃,加快農貿市場建設改造步伐,逐步改變現有農貿市場人車混雜、交通混亂、購物環境差、硬件設施簡陋、容量狹小等問題,滿足我縣城區居民日益增多的生活需求,逐步以環境優美、設施標準、功能完善、管理規范的新型市場取代傳統農貿市場,努力營造公平、衛生、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二、規劃與建設原則
1、規劃先行、以人為本。按照縣城居民的實際生活需要,對農貿市場進行先期規劃,形成科學合理便捷的菜市場網點布局。在整個市場完成配套后,達到居民每行走10分鐘有一個菜市場的總體目標。
2、與縣城區其它商業網點相結合。形成以市場為基礎、超市為重點、便利店相補充的菜市場體系。
3、分區合理、功能完備、配套完善。每個農貿市場要求根據各自地區的消費特點、區域特征,做到經營重點突出,市場內分區合理,功能完備,并搞好各自水電路及車輛停靠區等相關服務設施的配套。
4、科技支撐,設施齊備。強化農貿市場科技、信息建設,重點在市場內配備微機管理系統,包括電子屏幕顯示器、電子秤、導購圖計價監控、產品質量檢測系統等。使用已經研發出的活禽屠宰封閉設備,提升農貿市場檔次。
5、管理科學、制度健全。對建設完成的農貿市場實行積分制、押金制、招標制等具體的管理措施,做到管理科學化、精細化,確保管理出水平、出效益。
三、實施方法及范圍
(一)實施辦法。按照現有居民區居民生活需要的緊急程度,采取先期規劃、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辦法進行。
(二)實施范圍。縣城規劃區范圍。
四、規劃選址意見
(一)規劃新建零售農貿市場 3 個
1、城東農貿市場(福之源農貿市場)
已選址于護城社區南面朝陽街與泉坪路交界處。總占地面積7畝,有效使用面積4。5畝。考慮城東地區人流相對較多,建議市場部分建設兩層,建成后市場交易區4200平方米左右。城東市場建成后,可以覆蓋安福東路、朝陽東街、人民醫院附近、縣職中近10000戶2。8萬人的居民生活所需,同時可以輻射楊板、烽火等地居民。
2、城西農貿市場
選址于汽車西站現有場地,建設面積9000平方米,有效面積5000平方米,總投資300萬元左右,項目建成后可以覆蓋城西近2。5萬人的生活需求,并可輻射佘市、文家、陳二等地居民。
3、城南農貿市場
選址于文塘社區居委會后坪。此處空間較大,土地為集體所有,適宜市場布局,可以建設1個4000平方米左右的.市場,市場部分投資300萬元左右。城南市場建成后,可以輻射文塘社區附近近1。5萬人的居民生活需求,并覆蓋四新崗、陳二、太浮等地居民。
(二)規劃建設農產品超市2個
1、工業園農產品超市。項目與工業園商貿中心一同布局,超市面積500平方米左右。項目建成后主要為工業園內廠家企業進行配套服務。
2、外灘新城農產品超市。與已規劃的外灘商業步行街一同布局,面積300平方米,主要為小區居民服務。
(三)規劃建設農產品便利店15個
主要建于已開發的楚天豪園、星情灣、金牛、梅之源等各個小區及各主要街道中心地段。面積在20-50平方米左右,主要銷售大米、食用油、作料等相關生活必需品,為居民提供就近服務。
(四)規劃建設農產品批發市場1個
選址于臨崗公路以東區域,控制面積100畝左右,總投資1億元以上。主要面向常德、輻射湘西北,進行農產品批發貿易。
五、建設年限
20xx—20xx年2年內完成城東、城西、城南三個市場的新建任務及朝陽市場的改造任務。
六、相關要求
1、做好所有農貿市場選址地段的規劃控制工作
由住建規劃及商務部門編制各農貿市場規劃選址地形圖和紅線圖,住建、國土部門根據紅線圖對市場選址區域進行規劃控制,嚴格限制選址地從事其它建設,確保全縣市場配套。
2、對新建市場科學定位
建議對新建市場功能科學設定,其中城東市場突出干貨及本地農特產銷售、城西市場突出水果批發銷售、城南市場突出水產品、海鮮產品交易。
農貿市場方案 篇3
深入貫徹市委三屆九次全會精神,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市政府三屆第64次常務會議、市委三屆第124次常委會議審定通過的“十件民生實事”的內容,市委、市政府把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列入政府為民辦實事的“菜籃子”工程之一,根據縣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縣工商局將牽頭對城區農貿市場進行升級改造,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對農貿市場和農貿市場進行升級改造,切實解決農貿市場設施老化、環境臟、亂、差等問題,實現場內場外環境同步改善、硬件設施和軟件管理同步提升,逐步建立設施完善、環境舒適、管理規范農貿市場,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二、升級改造任務
(一)基礎設施改造
1、對破損地面對破損的地面進行修補;
2、對操作臺進行改造;
3、對垃圾處理設施進行改造,各市場內分段配備垃圾桶20個,增設集中統一封閉的垃圾點1個;
4、規范設置市場內的標識標牌、店招店牌、信息公示欄、文明宣傳標識、標語,對市場內破損的制度宣傳欄、標識牌進行更換,并在市場的醒目位置以公示牌的形式公示以下制度:市場食品安全制度、市場食品退市制度、市場準入管理制度、市場食品安全質量責任制度、市場活禽攤區管理制度、市場購銷臺賬建立制度、市場環境衛生制度、市場水電火使用制度、市場計量管理制度、市場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場文明經商公約;
5、對供排水設施及排水管道進行改造,確保排水暢通;
6、對供電設施進行改造。鋪設管線,禁止經營者私拉亂接電線;
7、統一制作分區標識牌,統一制作各店面字號標牌、店招店牌,達到樣式、顏色、大小一致;
8、加強“防四害”工作,配備防鼠、防蚊、防蠅、防蟑設施和藥物,定期對市場及周邊進行消毒;
9、對消防設施進行改造,加強消防人員知識培訓,配備滅火器材。
(二)入市商品管理
入場商品進貨管理。場內經營者應當向供貨商索取產品的來源地證明、質量認證證書或商品檢驗檢測合格證;對劣質商品的清退,場內經營的商品無過期、變質、未經檢疫肉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要求的肉類及制品。
(三)經營行為管理
合理設置交易區域,實行分區經營,嚴格分區管理,規范市場商品擺放,做到各類商品陳列有序,完善商品進貨查驗、劣品退市、質量承諾、檢驗檢疫、分類監管、索證索票、食品安全、衛生監督等方面的`制度,同時市場管理者要建立服務臺賬、顧客投訴處理臺賬、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登記臺賬等。
三、工作步驟
1、宣傳啟動階段(20xx年3月1日—3月25日)
工商所要做好宣傳動員工作,確保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順利開展。
2、升級改造階段(20xx年3月25日—20xx年9月10日)按照工作任務的要求對農貿市場進行升級改造;
3、市場秩序提升階段(20xx年9月11日—20xx年9月25日)加強對市場的經營行為、經營商品、市場衛生的管理,建立健伍各項規章制度;
4、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9月26日—20xx年9月30日)對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內容進行匯總上報。
四、工作保障
為確保農貿市場和南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順利有序開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場股,負責城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的安排部署、指揮協調、進度匯總、資料上報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是推進文明城市創建和放心消費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務必要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順利進行。
(二)明確職責,加強協調。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是一項系統工程,要與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同時業主要積極參與,主動承擔工作任務。
(三)積極引導,確保穩定。工商所要做好農貿市場升級改造的宣傳引導工作,切實做好農貿市場升級改造過程中部分經營戶的攤位安置工作,要保證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穩步推進。
農貿市場方案 篇4
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大干200天,實施市容環境整治的決策部署,大力提升農貿市場建設檔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創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對市區農貿市場的經營設施、環境衛生、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進行一次徹底整治,達到“整潔、衛生、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標。通過進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長效機制,全面提升農貿市場的建設和管理水平,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
二、整治標準
(一)經營設施
1、市場門頭統一形象設計,清晰、美觀,整齊、大方;
2、市場進出口處設立導購圖、公示欄、服務臺、復秤臺;
3、攤點、貨架設置布局合理、整齊劃一,商品擺放無“伸舌頭” 堵塞通道現象;
4、用電設施狀況良好,電線無亂拉亂扯現象,照明燈具規格統一整齊;
5、房屋、墻面、地面、設施無破損現象。
(二)環境衛生
1、市場外“門前三包”區域內無流動攤販、違章搭建、占道經營、倚門設攤等行為;周邊道路、人行道、停車場和綠化帶清潔衛生;
2、每個攤位內設保潔桶(袋);
3、市場內無衛生死角,地面無積水,無雜物,無污漬,干凈整潔。
4、市場內無亂吊亂掛、亂堆亂放現象。
(三)消防安全
1、在市場內醒目位置張貼消防安全“四項能力”宣傳“明白紙”;
2、消防設施完備,好用;
3、市場內無違章用火用電,無違章經營、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現象;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無占用防火間距現象等。
(四)食品安全
1、市場內食品經營單位亮證經營,證照齊全,不出售過期、變質、偽劣食品;
2、熟食經營、加工、制作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符合相關要求,食品容器、生產經營設備、設施及包裝袋符合食品安全相關要求,直接入口食品加蓋加罩;
3、食用農產品按規定進行檢測,并將檢測結果及時在公示欄公布;
4、蔬菜、畜禽、肉類、豆制品、鹵味等商品實行準入管理,出證、索證等手續齊備,臺帳登記完整;
5、市場內熟食攤位、營業房設有防蠅、防塵、防腐“三防”及洗手、消毒等設施。
完成時限:整治階段20xx年6月;鞏固階段:7-8月。
責任單位:各農貿市場主辦單位。
督查部門: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工商部門。
三、工作措施
(一)繼續推進農貿市場標準化改造
各區要按照市商務局年初下達的標準化農貿市場改造計劃,加快推進工作進度,年內爭取再改造標準化農貿市場6-8處,使市區農貿市場達標率達到70%左右。
(二)明確責任主體
按照《青島市集貿市場管理辦法》、《青島市農產品交易市場管理規范》和《青島市農村集貿市場管理規范》的有關規定,市場主辦者應履行市場經營、服務和安全、衛生設施建設、維修及日常管理職責,是第一責任人。對此,各市場主辦單位要對照標準和“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迅速行動起來,開展整治活動。
1、應加大投入,對經營、環境、消防等硬件設施進行改造和維修,保證正常使用、美觀大方。
2、對市場的'衛生實施全程全天候保潔,實行定崗定責定人“三定制度”, 全面推行垃圾收集袋(桶)裝化,并對市場垃圾隨產隨清,時刻保持良好的市場環境。市場負責人每天應不少于2次對市場衛生情況進行巡查。
3、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市場主辦單位為第一責任人,并配備專職消防安全人員;要加強消防安全“四項能力”建設,在市場內張貼“明白紙”,市場管理人員和業戶要熟知其內容要求。
4、要堅持進場農產品檢測、公示和索證索票制度,協助商務和有關執法部門搞好食品安全監管。
5、要配合城管、街道等部門做好市場周邊流動攤販、占道經營的清理,創造良好的經營秩序。
(三)加大檢查監督力度
1、強化屬地化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總體要求,此項工作按屬地管理實施。各區要與市場主辦單位簽定市場衛生管理責任狀,明確責任和應達到的目標,督促市場主辦單位搞好整治和日常管理。同時,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巡查記錄。
2、明確責任分工。各區商務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對市場標準化建設、消防安全(會同消防部門)和衛生保潔等工作的督促檢查;工商分局主要負責市場的經營資格、經營行為和商品索證等工作,根據商務、農業等部門對農產品質量的抽檢結果,對違法銷售者作出處罰。在工作中,各區商務、工商等部門應密切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把市場管理的各項工作抓緊抓實。
3、加強輿論監督。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將不定期對各區農貿市場管理工作進行檢查。期間,市里將每周進行一次抽檢,并在平面媒體設專欄,將檢查情況予以曝光。
(四)建立獎懲制度
市商務局和市工商局對在國家省和市檢查中被扣分的、一年中市區檢查二次不合格的、群眾舉報經查屬實的以及被新聞媒體曝光的農貿市場,將依法給予處罰;對管理優秀的區和市場將給予獎勵。按照原市經貿委和市工商局《關于建立農貿市場管理考核制度的通知》(青經貿〔20xx〕75號)規定,對年度內有兩個以上季度(含兩個季度)綜合考核為“優秀”等次的市場,市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市場和市場所在地商品流通主管部門、工商分局進行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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