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優)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寫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績效工資實施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
為了深化學校教育管理,進一步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實現多勞多得、優勞高薪的激勵機制,形成競爭向上的氛圍,充分體現管理的人文性和科學性。根據泰順縣人民政府泰政辦〔20xx〕164號文件和泰順縣教育局泰教人〔20xx〕24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以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合理的分配機制。充分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全面提升學校辦學效益和教育質量,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適當拉開檔次,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突出貢獻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辦法科學、規范、簡約,考核過程公平、公正、公開,確保校園和諧穩定。
3、堅持“考核結果與教職工評優、評先、職務晉升相結合”的原則。
三、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教師代表)
四、考核的對象
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本校正式工作人員,其他借調、停薪人員、長期請假老師、代課教師不參加考核分配。
五、考核項目及金額比例
(每月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數–每月德能勤績支出)÷人數=每人月平均數
(年度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數余額–年末德能勤績支出)÷人數=每人年剩余平均數
1、德每學期根據《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要求,結合平時工作表現,學生、家長、教師、考核組等方面綜合評價,對每個教師進行評價,分A、B、C三檔,分別得200、150、100元。
如有違反以下規定之一者,視情節輕重,酌情處理。
①違規亂收費;
②違反計劃生育;
③以盈利為目的,強迫、動員、暗示本校(班)學生進行有償“家教”或“帶教”;
④歧視差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⑤造成家長沖擊學校,經查確系教師方錯誤;
⑥在校園內發生不團結現象,給學校造成影響;
⑦受上級通報批評;
⑧參與賭博等違法違紀活動;
⑨由于玩忽職守,造成安全事故;
⑩上班期間在辦公室玩電腦游戲,上課期間隨意離開課堂、接電話。(學校領導或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或其他急電除外)
2、能
(1)每月對任課教師的教學常規“五個三”進行量化評比,每組按A占25%、B占50%、C占25%不同等第,分別得80元、60元、40元。
(2)教研活動:根據材料上交、公開課、活動參與進行分類。
①材料:根據規定上交,每份10元。
②公開課:學校積極鼓勵教師進行課堂教學改革,執教國家、省、市、縣、學區、學校、年段公開課、研討課、示范課、觀摩課、交流課,獎金分別為500、300、200、100、80、50、30元。(要求提供公開課的教案、圖片,縣級及以上的還要提供文件或證書。同一教學內容多級展示的,取最高獎項。)
③活動參與:根據規定參加,每次10元。
(3)教學成果獎:見附件1《陽雅鎮中心校教學成果獎實施細則》。
扣發項目:教參考資料、教學儀器、圖書,在規定時間內沒上交的,照價扣相應的金額。
3、勤
(1)出勤獎:每月發放標準200元,主要包括每日出勤、學校組織的各種會議、升旗儀式、非班主任自修跟班、學校大型活動(包括校會)等。
缺勤扣發標準:
①事假每天40元;
②病假每天20元;
③喪假:指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假期4天,每天20元,超出4天部分按事假論。
婚假:7天,每天20元,超出7天部分按事假論。
長期病假、妊娠假、產假、哺乳假,70%部分按教育局文件執行,獎勵性績效工資只享受德、能部分(占30%),不享受勤、績部分。
④曠課1節40元,曠工1天80元;
⑤遲到、早退每次5元;
⑥學校各類大型活動無故缺席的每次40元;
⑦各種會議、升旗缺席每次10元;
⑧私自調課每次雙方各10元,(原則上不調課,特殊情況須經教導處批準,僅限當天調);
⑨專業職管人員上班期間無故不在崗,經發現40元。
(2)、值日(周)、加班
①值日、值周每天40元。
②非班主任早自修跟班,每天5元。
③學校因工作需要安排教職工加班每天(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算加班)50元。
④因學校工作需要輔導學生每次20元,以活動方案和輔導紀錄為依據,經學校考核組審核發放。學生外出參賽帶隊老師每次補貼100元。
⑤抗臺每天白天80元,夜班100元。
扣發標準:
①值日(周)以簽到和記錄為準:未盡職責,無記錄或記錄不真實不齊全、無巡視、無簽到視作沒有值日(周),不享受津貼;
②值日(周)遲到、早退每次扣5元;
③因值日(周)者未履行職責造成事故,給學校帶來損失的,要追究其責任;
(3)代課金:學校因工作需要安排教師代課,按每節10元發放,期末、競賽命卷每份100元,監考每場按30元計算,改卷每次40元。到縣城改卷津貼由教育局支付,不列入此項。
(4)崗位津貼:教研組長、年段長每月60元。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崗位津貼。
4、績
教學成績,按期末縣教師發展中心統一測試(或學校統一考試)為準:從其任教學科在全縣B類學校(或本校)同年段平均分差距、提高分、任教統測科目等方面去考核
(1)平均分
①全縣統考學科以全縣(B類)學校的總平均分為基準,高于基準分0.1~2分,得100元;2.1~4分,得150元;4.0分以上(不包括4分),得200元。(執教相同年段多個班級同一學科的,按其任教若干個班級的.總平均分計算。)
②校內統考學科以年段班級間的平均分相比,以最低平均分為基準分,高于基準分0.1~2分,得100元;2.1~4分,得150元;4.0分以上(不包括4分),得200元。(執教相同年段多個班級同一學科的,按其任教若干個班級的總平均分計算。)
③只有一人執教整年段英語、科學學科的,因無法比較,由學校考核組酌情考核,但獎金不得超出200元。
(2)提高
①全縣統考學科按縣教師發展中心提供的增值分三檔計算,分別得100、150、200元。
②全縣統考沒有提供增值分數據的和校內統考的以上學期所任班級的相應學科成績前20%人數比例比較,每提高0.1~3%,得50元;3.1~6.0%,得100元;6.0%分以上(不包括6.0%),得150元。
③以上學期所任班級的相應學科成績后20%人數比例比較,每減少0.1~3%,得50元;3.1~6.0%,得100元;6.0%分以上(不包括6.0%),得150元。
以上執教同年段多個班級同一學科的,均按其任教若干個班級的總平均計算。
(3)任教語、數、英、科學科的教師,每人每學期得100元。
六、本《方案》中的內容與原來學校制度規定有沖突的,則以本方案為準。
七、本《方案》解釋權歸“陽雅鎮中心小學績效工資實施領導小組”。
八、本《方案》經第十屆第一次教職工大會通過之日起實施。以學校蓋章的版本為準。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2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約束作用,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增強辦學活力。按照《鹿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根據教職工不同工作崗位、任務和內容的特點和要求,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注重實績、兼顧公平的原則,按工作責任輕重、工作量大小和崗位目標任務達成情況,合理拉開績效工資檔次,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發揮學校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實施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獎勤罰懶,重實績、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4.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系,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脫穎而出。
5.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系,采取邁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據學校及教師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師待遇。
6.根據教育局有關規定,校級領導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系數為1.6,教師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系數為1;為了切實提高教師福利待遇,經校務會集體研究決定,我校實行校級領導與教師同等待遇的政策。
三、實施范圍:
受浦南小學聘任的在編在職教師。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不享受績效工資。請假教師按教育局和浦南小學的有關規定處理。
四、實施時間:
自20xx年1月開始實施。
五、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節日費的分配:
每位教師一年7000元節日生活補貼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生活補貼中統一提取,由學校發放。按元旦500元、勞動節500元、端午節500元、教師節1000元、國慶節1000元、中秋節500元、春節3000元發放。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30%比例確定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扣除提留項目后的總量與學校在編的教職員工人數確定。最后按學校在編教職員工人數和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額,計算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基礎總量,再根據實際需要作適當獎勵。
1.學年學期考核獎(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45%)
(1)教育局將提取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20%用于校長和教師學年度履職考核獎。由教育局根據《鹿城區中小學現代化建設督導評估辦法》考核后,確定學校學年度履職考核發放水平。學校根據《浦南小學教職工學年度履職考核方案》進行考核。
(2)教師發展性評價考核獎:約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依據《鹿城區學年度履職考核辦法(試行)》和《浦南小學發展性教師評價辦法》(附件1),每學期考核一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10%左右。
(3)教育教學成果獎:約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依據《浦南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獎勵辦法》(附件2)執行,每學期統計獎勵一次。包括教育科研、教學成果、教學骨干、教學管理、評先評優、加班補貼等。
2.月考核獎(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55%):
學校每月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考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考核。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績效工資,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月考核獎主要構成及考核辦法:
(1)超工作量獎:根據教師實際周課時,分科量定標準,按月發放。經測算,20xx學年本校語文、數學、英語教師的標準周課時為14節,其他技能學科教師的標準周課時為16節,中層干部標準周課時為8節(技能學科10節),校級領導標準周課時為4節。超工作量月獎計算公式:(教師實際周課時-相應標準周課時)×4×15元。另,依據《浦南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獎勵辦法》,擔任三個班數學課的教師和擔任兩個班語文的教師,每月獎勵100元,按月發放。
(2)安全獎: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據《浦南小學安全管理責任書》(系列)實施考核,發生安全事故酌情扣發。
(3)師德獎: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據《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市、區教育局有關師德規范要求實施考核,合格者全額發放,違反者扣發。
(4)考勤獎:每月400元,按月考核。依據《浦南小學教職工請假制度》實施考核(附件3)。
(5)崗位責任獎: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未享受崗位津貼的副班主任每月獎勵100元,教研大組長(含工會干部)每月100元,段長每月80元,備課組長每月50元。中層干部、正副班主任、段長、備課組長等崗位由學校依據《浦南小學教職工崗位職責》按月實施考核,酌情扣發。校級領導的考核由教育局組織。校級領導、中層干部、正班主任的崗位責任獎已經在基礎性績效工資中體現,故此處不再另行發放。
(6)中餐管理獎:依據《浦南小學中餐管理津貼計算辦法》(附件4)按月發放。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3
為了進一步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創造性和積極性,支持學校人才隊伍建設,根據陜西省實施績效工資暫行方案的精神,總結學校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以來的經驗,特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崗位績效工資的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和落實國家關于高等學校內部分配“績效優先,兼顧公平”的基本原則,建立公平與激勵相結合的收入分配制度,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實現崗位職責和工作實績相結合的激勵機制,設立重點崗位的專項津貼,進一步促進后備拔尖人才和青年英才的脫穎而出,支持學校的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學校更快發展。
二、實施崗位績效工資的基本原則
1、貫徹“績效優先,兼顧公平”和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逐步落實校、院(部、所、室、中心,下同)兩級管理體制,實行學校宏觀科學管理,學院自主分配,建立以績效評價為主要依據的動態分配機制。
2、崗位績效工資要堅持導向有利于提高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的水平,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強化職工的責任心與事業心,有利于優秀人才的脫穎而出,有利于學校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的發展。
3、統籌考慮教學科研人員和管理及教學輔助人員的利益分配,堅持向工作奉獻在教學科研第一線的教師和在教學科研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傾斜。
4、崗位績效工資實行校、院兩級管理。各學院應按照學校的`實施方案和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實際擔負的工作任務,自主制定本學院的實施細則,并在廣泛征求本單位職工意見基礎上,經同級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執行。
三、崗位績效工資的構成
崗位績效工資分為基本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
1、基本崗位工資
基本崗位工資指按照國家人事相關政策,根據受聘人崗位、工作年限及基本任務所發放的工資。
2、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由基礎績效和獎勵績效構成。基礎績效是指根據受聘人履行基本崗位職責所發放的績效工資。獎勵績效是指根據受聘人完成崗位職責和突出貢獻所發放的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由學校根據財力狀況進行核定。
四、其他
1、本方案包括《西安工業大學教師崗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附件1)、《西安工業大學管理及教輔崗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附件2)、《西安工業大學績效工資獎勵績效管理辦法》(附件3)三個文件。
2、本修訂方案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4
為了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進一步加大分配制度的改革,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與創造性,根據國家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的規定、市教育局《關于江鎮市市直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辦法》,學校結合實際制定了《江鎮市第三中學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方案》:
一、實施對象
校長聘任的在編在崗、能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和工作規范的`教職工。
二、實施原則
堅持正確的政策導向,本著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效、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者傾斜,向責重者傾斜,做到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有利于教職工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上。
三、資金來源
財政下撥的全年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即30%部分,此方案以人均1.6萬元假定值測算,如有變動,相關項目將作相應調整。
四、發放項目
分為特殊崗位津貼及獎勵、崗位責任獎、超工作量獎、優秀個人和先進集體獎、重大成果及工作質量獎、工作成效獎六大項。
(一)特殊崗位津貼及獎勵
1.班主任工作津貼:400元/月,按10個月發放。由中層以上管理干部兼任班主任的按標準的60%發放。
2.臨時代班主任津貼:20元/天。因故未履行班主任職責,按20元/天扣發。
3.班主任工作考核獎:根據學期班級管理考核結果等第,按月考核,按10個月發放。優秀獎發放200元/月,良好獎發放150元/月,合格獎發放100元/月,不合格者不享受此項津貼。其中,班級人數在45人以上按100%發放,班級人數在35-44人之間按90%發放,班級人數在35人以下的按70%發放。
4.老教師服務獎:年滿59周歲男教師和年滿54周歲女教師,達到并完成基本工作量,年終一次性獎勵500元;如同時擔任班主任工作,年終一次獎勵1000元。
5.班主任特殊貢獻獎:班主任連續擔任6年,因學校工作需要,繼續擔任班主任的,一次性獎勵1200元。
(二)崗位責任獎
1.行政崗位責任獎:副校級獎金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值的1.2-1.3系數發放,退居二線副校級按1.1系數發放,中層正職550元/月,中層副職480元/月,管理人員津貼經年度考核合格后按11個月發放。
2.年級部管理人員責任獎:分管主任120元/月,年級組長120元/月,經考核后按10個月發放。
3.學科管理責任獎:教研組長120元/月,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學科備課組長100元/月,其它學科備課組長80元/月,經考核后按10個月發放。
4.校衛隊員值日責任獎:按照校衛隊員值日考核要求,依據日常考核情況記錄以及履行職責情況、值日效果分等第發放。優秀等第占20%按100元/月發放,良好等第占60%按60元/月發放,合格等第占20%按40元/月發放,按月考核,按10個月發放。
(三)超工作量津貼
1.超課時津貼:10元/節。超課時津貼按月測算,按實際上課月份發放。
超課時數界定:(實際周課時數+補貼周課時數--額定周課時數)×額定課時系數
①各學科周額定課時標準:(單位:節/周)
學科名稱 額定課時
語文、數學、英語 5
物理、化學 6
政治、歷史、地理、生物、體育 7
音樂、美術、信息技術 8
②補貼課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每周補貼課時數:
跨年級或跨學科補貼1節/周,列入升學考試的科目1節/周(限當學年度), 以上情況不重復累計。
③各學科課時系數
學科 系數
語、數、英 1
理、化 0.83
政、史、地、生、體 0.71
音、美、信息 0.63
2.教師午間值日津貼:10元/次。
3.晨檢教師值日津貼:3元/次。
4.畢業班教師輔導課津貼:10元/次。
5.體育教師指導津貼:指導早操2元/次,指導課外活動4元/次。
6.臨時代課津貼:10元/節。因病事假等個人原因產生的臨時代課金,按每課時15元扣發。因公產生的臨時代課金,按每課時10元扣發。
(四)優秀個人、先進集體獎勵
1.拔尖人才獎勵:省特級教師1000元/月,市學科帶頭人500元/月,市骨干教師100元/月,按12個月發放。
2.綜合表彰獎勵:受市級以上(含市級)表彰的德育工作者、優秀教育工作者等綜合性先進個人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
3.優秀組室獎:市教育局評出的優秀教研組(備課組)根據人數情況給予一次性1000—2000元獎勵。
(五)重大成果及工作質量獎
1.學校創建獎:學校獲得各級榮譽,以及學校通過安全評估或檢查,師生無重大安全事故的,每位教職工經學校考核后發放。
2.畢業班成果獎:按照中考成績,以備課組為單位,發放每人500—700元獎金。具體發放標準參照《江鎮三中畢業班成果獎發放辦法》執行。
3.青年教師指導獎:學校考核后發放200元/年或100元/年。
4.教育教學基本功競賽獎。(單位:元)
獎勵等次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獎勵項目
評課 200
競賽 60
評課 120
競賽 40
評課 80
競賽 200
市屬 400
市級 100
注:同一競賽在不同級別獲獎,以較高級別計算。
5.論文(教案、課件)評比(發表)獎:(單位:元)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市屬
市級
省級
國家級
注:同一篇論文(教案、課件)在不同級別獲獎,以較高級別計獎。
6.體育藝術競賽獎。
訓練費按獎金的配套額獎勵發放。
田徑比賽:(一次性獎勵教練組)(單位:元)
團體總分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獎額
單項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獎額
注:本獎金只適用于大市范圍內獲獎,市屬范圍內獲獎參照上述標準按市級標準的50%發放。單項名次獎金獎勵指導教師。團體名次獎金獎勵教練組。單項獲獎屬學校系統訓練的享受全額獎金,未經學校系統訓練的,由校長室研究后,酌情獎勵。
球類比賽:(一次性獎勵教練組)(單位:元)
團體總分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市級
市屬
注:團體項目參照球隊獎勵辦法。乒乓球、無線電、藝術類等未經學校系統訓練的團體項目,由校長室研究后,酌情獎勵。
(六)工作成效獎
1.教職工工作成效考核獎:在職教職工經年度考核后,年度考核優秀者發放4200元,年度考核合格者發放3800元,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核備案后,從次月起分別停發3個月、6個月。全年按11個月考核。
2.教師教育教學及教科研考核獎:任課教師經年度考核后,年度考核優秀者發放5000元,年度考核良好者發放4000元,年度考核合格者發放3000元。
3.后勤人員工作成效考核獎:考核項目和權重為全校教職工滿意度測評(占50%)、部門測評(占30%)、黨政聯席會測評(占20%)后,評出等第。其中一等獎發放4000元,二等獎發放3200元,三等獎發放2400元。其中,一等獎占20%,二等獎占70%,三等獎占10%,年終后勤人員按月考核(全年12個月),年終發放。后勤人員優質服務獎:按考核發放,其中一等獎占20%一次性發放1500元;二等獎占30%一次性發放1000元。
4.病事假每天扣除20元,在年終考核時累計計算。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少發工作成效考核獎。
(1)升旗儀式、政治學習、教研活動及學校組織的其他重要集體活動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許可缺席者,少發常規管理獎20元/次。
(2)升旗儀式、政治學習、教研活動及學校組織的其他重要集體活動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許可遲到、早退者少發常規管理獎10元/次,上課或者監考遲到早退少發常規管理獎50元/次。
(3)有曠工、失職或其他責任事故,視情節扣除100—500元/次。
6.有下列嚴重違規行為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合格以上等第。扣發30%績效工資,視情況從次月起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三個月或六個月。
(1)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者;
(2)從事有償家教者;
(3)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者;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者;
(5)有其他違法行為者。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5
為進一步落實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階段績效工資實施方案》,更好地調動教師的教書育人積極性,充分體現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結合我鄉小學實際,特制訂《五里鄉中心小學績效工資方案》。
方案依據:《宿松縣義務教育階段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實施原則: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勞優酬
實施方法:各項量化計分
實施細則:
一、師德表現(5%)
1、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依法履行教師職責和義務。(1分)
2、工作認真負責,不得玩忽職守。(1分)
3、熱愛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1分)
4、教書育人,努力實施素質教育,培養學生良好品德。(1分)
5、嚴于律己、以身作則、為人師表。(1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該項不得分:
a)受黨紀或政紀處分者;
b)因玩忽職守造成安全責任事故者;
c)因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者;
d)因工作敷衍塞責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者。
二、班主任工作(5%)
1、每學期初能及時制定班主任工作計劃,且學期結束時,能根據所教班級情況,撰寫班主任工作總結,得0、5分。
2、能根據班主任工作計劃,實時組織各項活動,并有詳實記錄,得1分。
3、班主任工作手冊記載細致并齊全,得1分。
4、教室及衛生責任區的衛生狀況“清潔”以上的得0、5分,其他等次不得分。學生的課間紀律、路對紀律,根據檢查情況,“好”的`得0、5分,其余等次不得分。
5、教室內布置有國旗、《守則》及《規范》,課表及作息時間表。同時學習園地至少每月更換一次,得0、5分。教室內課桌椅擺放有序,每學期班級財產無損失,得0、5分。
6、能按時完成學校布置的其他工作,得0、5分。
三、考勤(15%)
1、法定婚假、產假不扣分
2、全期以下情況之一不得分:特殊性事假(比如紅白喜事)不得超過10天(10天內每天扣0、1分);一般性事假不得超過5天(5天內每天扣0、2分);病假:以醫院住院發票和住院小結為核定標準。常規性病假不得超過一個月(一個月內扣2分);特殊性病假(比如疑難雜癥)則根據中小行政會議核定。曠課不得超過5節(每曠一節扣0、5分);遲到早退全期不得超過10次。
3、在編不在崗人員不享受績效工資。
四、課時津貼(40%)
1、發放范圍:09自然年度所授課程
2、發放標準
(1)以全鄉授課最多的教師為標準(滿分為40分)分別計算每一位教師應得分值
(2)幾種類型人員課時數的處理(計算時按最高靠不重復計分)
a)未帶課的行政人員的課時數按全鄉平均課時數計算
b)帶主課的行政人員的課時數按實際課時數另加5課時計算
c)非教學人員(指有明確分工的)課時數按平均課時數計算
d)畢業班教師的課時數按實際授課時數另加5課時計算
e)只帶常識課的行政人員的課時數按平均數加2課時計算,若低于實際課時數則按實際課時數另加2課時計算
f)超過45人的班級,每超5人,課時數另加1課時。不足5人按5人計算
g)其他的按照課程表實有課時數計算
五、教育教學過程(15%)
1、發放范圍:09自然年度教學流程。
2、發放標準與項目
a)備課(含期初教學計劃安排)4分
b)上課與學生輔導4分
c)作業布置與批改3分
d)學生成績檢測與評定2分
e)參與或承擔公開課2分
3、具體要求
a)備課上課全期有計劃有安排并能按計劃執行,全期同步完成計滿分,月查備課有滯后、缺項,每次扣0、2分。
b)全期完成教學任務計滿分,月查每缺一節扣0、3分,建立后進生留守生檔案,有計劃、輔導有記載,計1分
c)作業批改月查達標合格計滿分。月查每缺少或錯批改一次扣0、2分
d)全年分兩期對學生進行成績檢測,包括制卷、改卷、統計成績冊、試卷分析、評卷五個環節全部完成計滿分,每缺少一個環節扣0、2分。
六、教育教學成果(20%)
1、獎勵范圍(1)09第二學期教績(14分)
(2)教育教研成果(6分)
2、獎勵細則
學年教學成績獎(滿分14分)
a)全年級單課第一名14分,以后每降一名次減1分,保底分7分
b)在上年度的基礎上連續上升4個名次以上計14分,后每減一個名次依次減1分,保底分7分
c)未進行全鄉評比的畢業班常識課和幼兒班教學科(限一科),按全鄉平均分值10、5分計算
d)未帶課的行政人員同(3),帶課的行政人員按最高靠。
e)非教學人員按平均值10、5分計算
說明:a、b兩項取最高一項
2、教育科研獎(滿分6分)
(1)優質課教學能手、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個人教學技能比賽獎、課題研究等(鄉2分縣4分市5分省6分)。
(2)發表論文論文獲獎(鄉1分縣2分市4分省5分國家6分)
(3)輔導學生獲獎(鄉2分縣3分市4分省5分國家6分)
注:
1、發表論文刊物須是教育主管部門主管或主辦,且具CN或ISSN刊號。全國公開發行三項條件缺一不可
2、論文評選須是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且由學校組織評選產生的,其它一侓無效
3、以上同項內容取最高,不同項內容可以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6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和我省高校績效工資管理政策,增加獎勵性績效投入,優化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管理方式,經20xx年4月22日第15次黨委會議研究通過,對《遼東學院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辦法》(遼東學院〔20xx〕262號)部分內容調整如下:
一、調整原則
(一)堅持績效分配政策的穩定性,并根據一個聘期以來的運行情況局部微調,逐步解決崗位津貼不均衡、不充足等問題。
(二)突出和優化獎勵性績效津貼分配,落實高校績效工資政策導向,合理調整獎勵性績效內容,增量投入,提高獎勵性績效比重。
(三)體現績效分配二級管理和重心下移,課時津貼和輔導員津貼統一核算到二級單位,落實單位績效分配與考核自主權力。
二、調整內容
(一)關于課時津貼的調整
1、課時津貼總額根據學校年度內的財務狀況進行設定。課時津貼由超工作量津貼、外聘教師津貼和學校新增津貼額度組成。
2、學校以各單位應承擔的教學任務(參考培養方案、專業班級數等)為基礎核算課時津貼額度,將課時津貼統一劃撥給各單位(包含公共課),各單位自行制定教師課時津貼標準。原定基本教學工作量只作為教師教學工作量考核使用,不再作為津貼核定和分配的標準,課時津貼發放標準由各教學單位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制定。
3、外聘教師課時津貼納入課時津貼總額,學校不再另外核定和發放外聘教師津貼。各教學單位根據教學需要聘用(不得低于各專業類評估的標準)外聘教師,并自行確定課時津貼標準。
4、各教學單位應將本單位年度創收分成資金的30—50%作為附加投入,增加到本部門教師課時津貼總額中統籌分配。
5、課時津貼由課程歸屬單位核算發放。跨院承擔教學任務的,由教學任務歸屬單位聘用并發放課時津貼。
6、公共選修課課時津貼由教務處統一核算和發放,直接發放到授課教師個人。
(二)關于輔導員津貼調整
1、輔導員津貼總額根據學校年度內的財務狀況進行設定。輔導員津貼由專職輔導員津貼和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構成。
2、學校以學院為單位、以學生數為基礎統一核算輔導員工作量和輔導員津貼額度,將輔導員津貼統一劃撥到學院,由學院統籌發放輔導員津貼。
3、鼓勵各學院對學生管理進行改革,可聘任專業教師承擔兼職輔導員工作,改革方案報學生處備案。
(三)關于獎勵性績效津貼的調整
1、獎勵性績效津貼按年度發放。學校根據各單位績效結果發放到各單位,各單位根據考核結果確定分配檔次。機關教輔單位享受學校平均績效。
2、獎勵性績效津貼由現有的年底績效+院管基金+保健費(有毒有害崗位津貼)+新增績效構成。
(1)年底績效以在崗教職工當年12月份的國家工資前兩項(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為依據核算。
(2)院管基金和保健費按原文件規定的核算原則核算,并統一撥付到二級單位。院管基金用于院內績效分配調整,由各單位自行制定發放辦法。
(3)學校新增績效額度以教職工一個月校內績效為依據,以每個人績效額度核撥到各單位。各單位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體現績效導向制訂實施細則,經學校審批同意后在本單位實施。
(4)當年在崗退休、調離、死亡人員或新入職人員按實際在崗月數折算獎勵性績效津貼。
(四)關于地方津貼的.調整
因歷史原因,我校校內績效工資中一直有“丹東地方津貼”、“在職保留額”和“在職職工余額分配”三個項目。根據國家和我省工資政策,此三項早已取消,不應再列入工資項目。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將此三項合并為“地方保留津貼”項,固化于校內工資中,不再隨本人職務職級變化而調整。
新入職人員按入職時的職務職級、參考原標準確定地方保留津貼額度,并不再隨本人職務職級變化而調整。
三、組織管理
(一)學校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管理工作在績效津貼分配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實施。
1、學校成立績效工資發放管理工作組,分管人事工作校領導任組長,人事處、教務處、學生處、計劃財務處負責人任成員,由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執行。工作組負責審批各單位實施細則,核算、劃撥績效工資,以及對績效工資分配發放爭議的仲裁。
2、各單位黨政聯席會議或各部門成立績效工資發放管理工作小組負責相關工作,各單位黨政負責人任組長。
(二)各單位要制訂本單位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管理實施細則,具體確定本單位績效津貼發放標準、發放方式和管理要求。
1、各單位應結合本調整意見精神,參考崗位績效考核要求做好細則編制工作,統籌好課時津貼、輔導員津貼、獎勵性績效津貼以及各單位創收增加投入等的分配和使用,公平公正實施,發揮出績效工資獎優獎先、激勵引導作用。
2、實施細則實行審批制。實施細則應由單位充分討論,經單位教職工大會通過后,報學校績效工資發放管理工作組審批。經批準后在本單位組織實施。
(三)學校績效工資發放管理工作組每年度根據學校績效工資預算統一核算各項津貼分配額度。
四、附則
(一)科研津貼按照最新的科研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學校特設博士學位津貼和學校同意補貼的其他特殊崗位津貼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當年異動人員(在崗退休、調離、死亡人員)的獎勵性績效津貼(年底績效和學校新增績效額度)已經統一劃撥給各單位的,由各單位負責核算和發放;未劃撥到各單位的,一般由學校核算并直接發放給本人。
(三)《遼東學院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辦法》(遼東學院〔20xx〕262號)繼續執行,辦法中與本調整意見矛盾的內容按本調整意見執行。學校其他管理規定中與本調整意見相沖突的按本調整意見執行。
(四)本調整意見由學校績效工資發放管理工作組負責解釋,自20xx年度起試行。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7
為做好我校實施績效工資分配工作,根據《樂平市人民政府轉發市人勞保障局市財政局教育局關于樂平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樂府辦發[20xx]6號)精神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以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進一步完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促進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原則
1、“以人為本、注重實效”的原則
2、“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3、“科學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學校在職在編教職員工
四、績效工資的分配
1、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
(1)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包括生活津貼、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生活津貼按原定的398元平均發放,崗位津貼按教職員工的所處職稱崗位(參照樂人勞字[20xx]號文件)按月發放,班主任津貼按每班每月120元標準依據《樂平市實驗小學班主任津貼月度過程管理考核辦法》按實際工作月核發。
(2)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教職員工的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學工作過程和工作業績等方面的表現,實行績效工資按學年度分兩個學期進行考核發放。
2、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學校完善績效考核制度,按照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在分配中,根據考核結果和分配原則向一線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五、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六、績效考核辦法
1、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以教職工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考核。
2、考核辦法
(1)制定《樂平市實驗小學教師績效考核評估細則》,嚴格執行《樂平市實驗小學教師績效考核評估細則》,客觀公正地進行考核。
(2)采取觀察、抽查、聽課、座談、問卷調查和查閱備課筆記、學習筆記、學生作業、考卷、會議記錄、出勤記載等有關資料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全面考核。
(3)教師績效考核采用百分制,采取月考核、學期考核、年度考核相結合的形式。月考核,由各職能部門根據教師在工作中“師德”,“出勤”,“教學教研”,“安全管理”的表現按月進行考核,由辦公室負責統計考核得分,進行公示;學期考核,教師“教育教學獎勵”每學期末進行一次考核,與每月月考核一并,由辦公室負責統計得出每學期總分,分崗擬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結果則為兩個學期績效考核分數之和。
(4)績效考核結果由校長審批,上報教育主管部門。
七、績效考核結果的確定和運用
1、考核結果的.確定
學校根據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情況,按照當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確定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1)無正當理由,不聽從學校工作安排者。
(2)違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歧視欺辱學生,從事有償家教、組織或參與收費辦班,強迫獲變相強迫學生濫定教輔書獲資料等行為造成嚴重影響者;
(3)履行職責不到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失誤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5)其他違反法紀、法規或嚴重違反校規校紀,損壞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行為者;
(6)涉及上級規定的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管理等一票否決事項者。
2、考核結果的使用
績效考核結果是教師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據,學校按教師績效考核的等次上報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等次
績效考核結果是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績效考核的結果也是作為教師專業發展、崗位聘任、職務晉升、教師薪級工資調整、表彰獎勵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8
根據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XX縣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基層計生事業單位按崗取酬、績效掛鉤、多勞多得的考核分配機制,使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基層計生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強、管理責任重”的一線崗位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績效考核掛鉤”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縣服務中心和鄉鎮計生服務站。
四、績效量化考核
(一)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量化考核實行百分考核辦法。由縣服務中心負責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體考核評分細則,報縣局進行監督審核后,自行組織實施。
(二)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組匯總干部職工考核量化得分,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或召開全體職工會通報,實行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人人簽字制度,無異議后上報縣局備案,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干部職工對公示的考核結果有異議時,本人必須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考核組提出復議,對于考核組難以答復的問題,可經全體職工會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職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結果使用
績效量化考核結果將同時記入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考核中,作為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構成
基層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后,工資稱崗位績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績效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護士10%津貼為基本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保留補貼不變;原工資構成中的統一補貼、績效補貼、臨時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部分歸并為績效工資。實施績效考核后,將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執行。
(二)核定績效工資總額
績效工資總額按各單位干部職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和規范后津補貼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70%。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主要體現干部職工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單位在核定的總額內根據考核結果,重點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干部職工進行傾斜;所有干部職工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為本單位本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三)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戶。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30%先行提取單位一把手獎勵性績效工資后,剩余部分作為單位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每半年兌現一次,各單位不得超支與截留。績效考核結果是干部職工考核周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干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五)績效工資發放
各單位要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專題通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情況,并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寫出書面公示報告,上報縣XX局、人社局。
經縣XX局、人社局審核后,辦理獎勵性績效工資審批手續。
六、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抽調到縣行政部門工作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抽調到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借調出計生系統的干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7、經縣局批準長期病休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縣服務中心要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所轄職工和鄉鎮計生站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縣服務中心考核小組由單位領導和職工代表5人組成,單位一把手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職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組平時要收集、整理單位職工的相關考核資料,切忌到考核時憑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縣服務中心制定本單位和鄉鎮服務站的具體考評細則。考評細則必須經過全體干部職工大會討論通過,考評細則一旦通過,一年內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細則有明顯漏洞或顯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程序通過。考評細則報縣局審查,XX局認為符合規范程序的,予以審批,并報縣人社局備案。
(三)縣局把干部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將納入各單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縣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查。
(四)縣服務中心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八、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績效考核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干部職工的切身利益,縣、鄉服務單位要切實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組織廣大干部職工認真學習和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統一思想認識,讓每一名干部職工都明白,實行績效考核分配是國家用來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一種政策,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屬于干部職工個人,只是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按人頭、職稱等進行了測算。
(二)明確任務,認真實施。縣鄉服務單位要依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職能和任務,對工作目標任務進行認真細化、分解,核定每個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量化指標分值,制定考核細則,由單位集體研究后,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通過報縣局批準后實施。
(三)嚴肅紀律,公平公正。縣鄉服務單位要嚴肅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不按規定程序、標準、辦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結果分配的,造成績效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責任追究制。考核結果及時公布,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同時要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引導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績效工資實施后,縣鄉服務單位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9
一、實施范圍和時間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從20--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
二、績效工資總量的核定
績效工資總量按學校工作人員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額度和規范后的津貼補貼水平核定。其中,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規范后的津貼補貼平均水平由市人事、財政部門按照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的原則確定。
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同清理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津貼補貼結合進行。除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含工資標準提高10%部分)、特殊崗位津貼補貼(不含班主任津貼)和按國家規定保留的改革性補貼外,原地方性津貼補貼、國家規定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學校現行發放的其他津貼補貼及我市在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時對義務教育學校預增發的補貼要全部清理歸并。
績效工資總量原則上每年核定1次,并隨基本工資和市直公務員規范后津貼補貼的調整相應調整。
各學校的績效工資總量由學校主管部門在市人事、財政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提出具體的分配方案。學校主管部門具體核定各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要合理統籌,逐步實現同一行政區域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水平大體平衡。
三、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
1?基礎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設崗位津貼項目,一般按月納入工資統一發放(具體分配標準見附表)。
崗位津貼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可按崗位職務適當拉開差距。
2?獎勵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獎勵性績效工資可設班主任津貼、超課時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優質服務獎等項目,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
獎勵性績效工資在考核的基礎上,由學校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根據工作人員承擔任務多少、完成質量好壞、教育教學成果、其他綜合表現等合理拉開差距,自主確定分配方式和方法。各項目及標準由學校根據本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確定并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二)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學校應根據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績效考核辦法,結合學校教學、教輔、行政、工勤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分別制定詳細的考核細則和分類考核辦法,健全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提高考核工作質量,增強考核結果的客觀性、公正性。績效考核結果要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同時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崗位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系。
(三)校長、書記的績效工資,在市人事、財政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由市教育局根據對校長、書記的績效考核結果統籌考慮確定。其基礎性績效工資納入本學校績效工資中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市教育局按照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四)學校制定績效工資分配辦法要充分發揚民主,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分配辦法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后報市教育局批準,并在本校公布,確保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相關政策
(一)市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對學校現有津貼補貼的項目、標準和資金來源等進行清理規范。《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于嚴肅紀律加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下發前學校發放的改革性補貼,除超過規定標準和范圍發放的之外,暫時保留,不納入績效工資,另行規范。
實施績效工資后,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要按照文件規定,堅決予以糾正,沒收違規資金并上繳國庫,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將原國家規定的班主任津貼和績效工資中的班主任津貼項目歸并,不再分設,納入績效工資管理。原國家規定的班主任津貼標準,計入績效工資總量。
(三)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時,對完全中學中從事非義務教育教師的津貼補貼問題,由學校統籌考慮,財政不再核增經費。待非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意見出臺后,再按有關規定執行。對完全中學的退休人員,則統一納入義務教育學校退休人員增加生活補貼范圍。
(四)在實施績效工資的同時,對義務教育學校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離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按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監察廳、省財政廳、原省人事廳、省審計廳、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解決離休人員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按照義務教育學校在職同職務同條件人員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標準執行(具體標準見附表)。按照國發文件規定的退職人員的生活補貼,按其退職時的職務,對應同職務在職人員績效工資平均數額的50%發放,具體算法按同職務在職人員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同職務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數額除7乘5的標準確定。績效工資不作為計發離退休費的基數。
(五)義務教育學校中,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招聘的工作人員,按國家規定執行見習期的,見習期內崗位津貼標準為每月580元。新參加工作的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內的崗位津貼統一按每月440元的標準執行。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在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六)軍隊轉業干部按照本人現執行的工資待遇對應的職務,執行相應的崗位津貼標準。
(七)義務教育學校工作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在兩類崗位上任職的,其崗位津貼標準按確定其基本工資的崗位執行。
五、經費保障與財務管理
(一)將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所需資金落實到位。
(二)要規范學校財務管理,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等費用的規定,嚴禁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對學校的國有資產實行統一管理,各類政府非稅收入一律按照國家規定上繳同級財政,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嚴禁利用收費收入和公用經費自行發放津貼補貼。
(三)學校績效工資應專款專用,分賬核算。績效工資應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原則上不得發放現金。具體發放方式按地方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基礎性績效工資按規定程序直接劃入個人工資銀行賬戶,獎勵性績效工資經市教育局審核后由財政部門劃入個人工資銀行賬戶。
六、組織實施
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和敏感度高。在實施過程中,各學校要嚴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切實加強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處理各方面關系,及時研究和妥善處理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堅決維護學校穩定,確保績效工資實施工作平穩開展。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0
指導思想:
為全面貫徹落實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教師工作的主動性,規范學校管理,保障和提高教職員工待遇,穩定教師隊伍,根據縣教育局關于教師績效工資的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一條績效考核的范圍及對象
績效考核的范圍及對象是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學校在職在編教師。
第二條考核分配原則
2。1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2。2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3簡明務實,科學合理的原則。
第三條績效考核工作小組
經教師大會通過,學校選舉以下同志擔任績效考核工作:
組長:肖紹桂
成員:向衛華馮瓊花
向建求(教師代表)胡暾陽(教師代表)
第四條績效考核內容及辦法
4。1分配權重
4。1。1績效總額的分配權重: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績效浮動標準執行。
4。1。2績效考核分項目分配權重
1、月崗位目標年度平均分占50%;
2、師德師風得分占10%
3、教學質量得分占10%
4、工作量得分占20%
5、人防安全得分10%
4。2績效考核得分計算公式:
教師年度績效考核分=月崗位目標年平均分×50%+師德師風得分×15%+年度教學質量分(10分)+年度工作量得分(10分)+課堂教學評價得分(兩期平均)×10%
4。3績效工資計算方法:所得金額=績效工資總額÷全校考核人員總得分×被考核者所得分值(如學校全年績效工資總額為100000元,全校考核總分為1800分,張三得90分,則張三應得績效工資=100000÷1800×95=4999。99元)。
4。4對于當年在編但由于身體或其他特殊原因,且得到學校同意,未在崗的教師,按人均績效工資計算(人均績效工資為中心學校核算的全鎮人均績效工資,若上級主管部門對此類人員有明文規定的,按規定辦事):
第五條月崗位目標考核
5。1崗位目標分計算
5。1。1教師崗位目標年平均分=各月崗位目標總分÷考核月數
5。1。2擔任班主任的教師崗位目標年平均分=教師崗位年平均分×65%+班主任崗位年平均分×35%。
5。1。3按教師個人崗位目標年平均分的50%計入績效考核崗位目標板塊得分。
5。2月崗位目標考核內容
5。2。1常規教學(50分)
1、備課(10分):及時認真撰寫教學計劃、教案,提倡備詳案,不沿襲舊教案。每缺一個計劃扣2分,每缺備一節課扣1分,沿襲舊教案此項不計分。
2、作業(5分):及時批改作業,并且認真細致。每少一次作業扣1分,缺改一次扣0。5分,作業批改過于簡單扣0。5分;作文每少改一篇扣3分,缺寫一篇扣5分。
3、檢測(5分):語文、數學、英語每月一次檢測。每缺考一次扣5分、未批改扣2分。
4、上課(5分):按課表、按時上下課。上課遲到、中退、早退扣0。5分,每缺一節課扣5分。經檢查未按課表上課,每節扣1分。
5、送檢(5分):做好課前教案送檢工作,每缺檢一次扣0。5分,以檢查組登記或教導處抽查結果為準。
6、教研(5分):語文、數學、英語老師每期不少于一次公開課,必須認真設計,每少1次扣2分;學校分學科進行教研活動時,所有學科教師未經批準,無特殊原因不得缺席,否則每次扣2分;每學期撰寫教學論文一篇,未寫扣2分;每月教學反思不少于4篇,每缺一篇扣2分。
7、課堂效果(5分):教學效果較好,課堂有效檢測達標率為50%以下,每節扣2分(以學校行政人員隨堂聽課效果檢測為準)。
8、學生評價(5分):每月測評一次,滿意率80%記滿分,滿意率70%扣2分,滿意率60%3分,60%以下扣5分。
9、聽課(5分):每周一節聽課(指隨堂聽課),全期聽課不少于15節,每少一節扣2分,行政人員每周聽課不少于2節,每少1節扣2分。聽課無評價,無授課人簽字均不計聽課節次。
10、獎勵:參加中心校及以上賽課活動的加1分,獲獎者按1、2、3名依次加5分、4分、3分。上級質量檢測獲前1、2、3名的分別加5、4、3分。參加其它教育教學活動獲得中心校及以上單位表彰的酌情加分。
5。2。2出勤和履職(20分)
1、日常工作出勤(10分):曠工1天扣10分,事假(除正常婚喪,產假)扣3分/天,每遲到半小時扣0。5分、早退、中退扣1分,缺簽扣0。5分。
2、集會活動出勤(3分):學校的各種會議、集會活動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扣0。5分/次。
3、交送材料(2分):按時完成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布置的工作,按時送交各種材料等。不及時每次扣1分,未完成扣2分。
4、值周檢查(2分):未檢查扣2分/天,未及時登記扣1分/次。
5、考務工作(3分):缺監考1場扣3分,未經同意請人代監每場扣2分;缺改卷1次扣3分,未經同意請人代改扣2分,監考看書看報玩手機扣1分/次。
5。2。3教師行為習慣(15分)
1、上課常規(5分):不帶教案進教室,扣1分/次,上課吸煙、接打手機每次扣1分。
2、教態語言(3分):語言行為文明,做學生楷模,言語及行為不文明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扣2分,凡坐著上課每次扣1分。
3、衛生習慣(4分):辦公室或宿舍整潔,無過夜垃圾。辦公室或宿舍不整潔或有過夜垃圾等不衛生情況,每次扣1分(以學校每周的辦公室衛生評比記錄為準)。在校園內亂丟垃圾,每次扣1分。
4、穿著形象(3分):男教師不留須,不留長發,女教師不著奇裝異服,造成不良影響(學生、家長議論頗多)者每次扣2分;夏天不穿拖鞋、背心進教室,冬天上課不戴手套,每發現一次扣1分。
5。2。3學習培訓(5分):
1、學習考勤(3分):積極參加各類學習和培訓,報了名未參加被組織單位通報的每次扣5分,在培訓期間遲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
2、學習效果(2分):參加縣級及以上業務培訓,在培訓期結束后應撰寫學習或培訓心得交學校存檔,未交扣1分/篇,參加“省培”或“國培”的學員,經考核不及格扣2分;脫產“省培”或“國培”的教師,在培訓結束后要舉行不少于1次的業務學習心得報告會,未舉行的扣1分/次。
5。2。4晨讀、晨誦、午讀管理(10分)
1、晨讀守班(2分):按照學校統一安排守班,未守班者扣1分每次;
2、晨誦開展(2分):按學校統一要求開展晨誦,未開展扣1分/次,未按要求開展扣0。5分/次。
3、午讀指導(3分):未守班扣2分/次,未指導扣1分/次。
4、閱讀常規(3分):學生閱讀報告及時認真批閱、簽字,每缺一次扣0。5分/次(以閱讀·夢飛翔的要求為準)。
注:非閱讀指導教師按考核教師平均分計算。
第六條師德師風考核(100分)
6。1師德師風考核得分計算
6。1。1教師師德師風年平均分=各月師德師風總風÷考核月數
6。1。2按教師個人師德師風年平均分的15%計入績效考核崗位師德師風板塊得分。
6。2師德師風考核內容:
6。2。1政治思想(20分):不按教育方針辦事,在學生和家長中散布反動言論或歪理邪說,造成惡劣影響,有損學校、政府或國家利益的扣5-10分/次。
6。2。2職業道德(20分):對學生變相體罰扣2分/次,體罰扣5分/次,嚴重體罰扣10分/次;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扣5分/次;亂收費、亂辦班、亂訂資料等“三亂”行為的在年度績效分中扣5分/次。(此項扣分以家長舉報到學校,并按造成影響的程度為標準扣分)
6。2。3為人師表(10分):在公開場合有講臟話、粗話、吵架等不文明及不符合教師道德標準的行為的,酌情扣1—5分/次。
6。2。4愛崗敬業(10分):不服從工作安排、工作推諉,敷衍塞責等扣2分/次,在考試中有舞弊行為和試卷泄密行為的視情節嚴重扣5—10分/次。
6。2。5遵紀守法(10分)凡學年內因違法亂紀受到縣級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1、2、3、4、5、6、10分。上級另有規定的,按上級的規定執行。
6。2。6作風操守(10分):工作日內打牌、賭博,非工作日內聚眾賭博被舉報者,每次扣5—10分;生活作風不正派,搞不純男女關系并造成不良影響者扣5—10分。
6。2。7財經紀律(10分):及時上交公款,不亂訂資料,不亂收費。拖欠公款每次扣5分,并責令退還所占財產,拖欠金額超過2000元者扣10分/次。
6。2。8安全責任(10分):在工作職責內出現安全事故,扣2—10分/次,情況特別嚴重的,由考核小組在研究決定在年度績效總分中扣分。
第七條教學質量考核(15分)
7。1教師教學質量得分是指被考核教師兩學期任教科目教學質量檢測得分的平均分,并以兩學期的平均分直接記為年度績效教學質量板塊考核得分。
7。2以期末教學質量檢測為依據,質量檢測排名1—8名的依次得15、13、11、9、7、5、3、1分(與豐瑞片同年級平行對比)。
7。3因工作或崗位需要未擔任主科教學的教師的質量得分取主科教師教學質量得分的平均分。
7。4兼雙主科教師取兩科質量得分的平均分;
7。5任教同科分別獲得片區1、2名的按第1名計算質量得分。
7。6中心學校檢測科目得分計算仍以在豐瑞片同年級平行對比名次計算。
7。7閱讀指導教師閱讀指導效果得分按學校《閱讀·夢飛翔考核細則》實行。
第八條工作量(10分)
8。1工作量得分計算方式:個人工作量÷平均課時量×10(并以這一得分直接記入年度績效工作量板塊考核得分)。
8。2男教師年滿55周歲,每年依次照顧1、2、3、4、5課時(至59周歲),女教師年滿50周歲,每年依次照顧1、2、3、4、5課時(至54周歲)
8。3工作量系數標準:
課堂教學評價(學校另行制訂課堂教學評價細則)、
此項滿分為10分,每期對每們教師進行一次課堂教學評價,根據兩期平均分折算全年得分。只上班一期的特崗教師以當期得分計入,非教學崗位和女年滿50周歲,男年滿52周歲的教師經本人申請可不予評價取平均分。
第九條安全績效考核
(學校另行制訂安全考核細則,并另行發放安全績效獎。對于出現嚴重安全責任事故的,當事人在本細則師德師風考核中再酌情扣分。)
以上考核方案適用于20xx年度,若存在考核空白項目則由校務會研究,報考核小組討論,并提交教師會討論通過相關考核結果。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1
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進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職業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根據蘇人社發〔20xx〕142號和蘇教規[20xx]7號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我校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和“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在分配中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等傾斜。
二、考核原則
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人才成長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激勵先進,促進發展。激勵教師愛崗敬業、勇于創新,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促進學校優質持續發展。
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管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考核對象:
學校聘任的在編在崗、能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和工作規范的教職員工。
四、考核內容:
(一)教師績效考核
教師績效考核的重點是:師德師表與學術規范,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及教學效果與質量,教科研成果等情況。
(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考核
重點考核工作業績成果,實際工作成效和服務育人情況。
(三)班主任工作考核
重點考核其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和關愛、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學生安全教育、家校聯系等方面的情況。
(四)學校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的績效考核
重點考核廉潔自律、管理創新能力,工作業績,工作成效,服務態度,師生滿意度和管理育人等情況。
五、方法程序
績效考核工作按規定的程序與年度考核結合進行。
(一)考核方法
學校成立以校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的原則,根據教職工崗位實行分類考核。做到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自評和他評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
(二)考核程序
個人自評、民主測評、綜合評定、公示、備案。
六、結果運用
績效考核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比例占教職工總數的12%。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
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學校規定的各項工作任務的人員,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對沒有履行崗位職責、沒有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或在師德方面存在問題、發生教學等各類事故的,視情節嚴重按比例扣減基礎性績效工資。
績效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核備案后的次月起分別停發3個月、6個月。
長病假人員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納入病假工資計發基數,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為省財政根據相關規定下撥的全年教職員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七、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學校黨政主要領導由省教育廳考核,其他校級領導依據學校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等由校長統籌考慮確定。
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為月度績效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兩大類,其中月度績效考核總量控制在獎勵性工資總量的50%左右。
(一)月度績效考核
月度績效考核包括工作量獎和特殊崗位津貼兩部分。
1.工作量獎
工作量獎按教師崗、其他專技崗、管理崗和工勤崗分別考核。
2.特殊崗位津貼
特殊崗位津貼包括基礎性班主任津貼、實習指導教師崗位津貼、校內兼有管理職能的相關人員崗位津貼和拔尖人才津貼等。
(二)年度績效考核
年度績效獎勵總量=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月度績效考核總量。
年度績效獎包括年度績效考核獎、獎勵性班主任津貼、獎勵性實習指導教師崗位津貼、超課時獎、工作質量獎和崗位責任獎等各類獎勵。
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細則見附件。
八、說明
(一)有下列嚴重違規行為之一者,酌情扣發月度考核獎。
1、政治學習、教研活動或學校組織的其他重要集體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發月度考核獎40元。
2、政治學習、教研活動或學校組織的其他重要集體活動遲到、早退者每次扣發月度考核獎20元,上課或監考遲到、早退者每次扣發月度考核獎50元。
3、有曠工、失職或其他責任事故,視情節扣除200-1000元。
(二)有下列嚴重違規行為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合格以上等第。并扣發30%的績效工資,視情況從次月起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三個月或六個月。
1、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或工作造成嚴重后果者;
2、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者;
3、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者。
(三)本《方案》經學校教代會通過、上級部門審批后執行。
(四)如本《方案》與上級有關文件相抵觸,以上級文件為準。
(五)本《方案》自20xx年1月開始執行。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2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約束作用,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增強辦學活力。按照《鹿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根據教職工不同工作崗位、任務和內容的特點和要求,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注重實績、兼顧公平的原則,按工作責任輕重、工作量大小和崗位目標任務達成情況,合理拉開績效工資檔次,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發揮學校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實施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獎勤罰懶,重實績、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三、實施范圍:
受學校聘任的在編在職教師。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不享受績效工資。請假教師按教育局和星五小學的有關請假制度規定處理。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標準:
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30%比例確定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扣除提留項目后的總量與學校在編的教職員工人數確定。最后按學校在編教職員工人數和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額,計算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基礎總量給于教師獎勵。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年按十個月發放。(七、八月為暑假不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寒假按當月延續計發。)
(一)學年度考核獎(每年6月考核,人均約3000元獎金)
教育局統一提取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20﹪用于校長和教師學年度履職考核獎,根據《鹿城區中小學現代化建設督導評估辦法》、《鹿城區學年度履職考核辦法》和教師師德考核要求,結合本校實際,按照各老師一年來工作實績,經校考核組評定確定發放系數,給予每人獎勵。學年度考核獎金發放系數為:優秀1.1,合格1,基本合格0.9。
(二)年終考核獎(每年年底考核,人均約2000元獎金)
1、星五小學教師目標考核獎,依據《星五小學教師教育教學工作考核評估》(附件3)評定教師的工作得分,根據得分進行獎勵,每學期考核一次。
2、教育教學成果獎:約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
依據《《星五小學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條例》(附件4)執行,包括教育科研、教學成果、評先評優、指導學生獲獎等,每學期統計獎勵一次。
(三)月考核獎勵工資
(一)(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剩下總額的65%,每月約900元):
學校每月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考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考核。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績效工資,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月考核獎主要構成及考核辦法:
(1)考勤獎:學校實行坐班制,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作息時間表的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無特殊情況不得中途離崗。每人每月給予獎勵300元,依據《溫州市星五小學教師出勤、請假、考勤制度》(附件5)。
(2)安全獎:按月考核,教育學生到位,所擔任班級的學生沒有出現不安全事故,每人每月給予獎勵50元。依據《星五小學安全管理責任書》實施考核,發生安全事故酌情扣發或不給獎。
(3)教學獎:教師能做到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改作、認真輔導學生,能按時完成學校交給教學任務,每人每月給予獎勵150元。(常規檢查,隨機抽查及聽常態課后給于)
(4)午間管理獎:教師在午間能按學校規定及時到崗分餐,并能教育學生做到文明用餐和維護各班級學生的午間秩序,以超工作量計算,每人每月給予獎勵約200元。
(5)值日值周獎:值日值周每月獎100元。值周、值日教師必須按時到崗執行任務,晨間、課間、午間、放學路隊管理,值周、值日情況登記等每缺一項扣5元。
(6)會議(晨會)及校本教研獎:準時到會,認真做筆記,不交頭接耳,中途不干與會議或校本活動無關的事,不提早離會,獎每人每月100元。
(四)月考核獎勵工資
(二)(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剩下總額的15%)
(1)崗位責任獎:副班主任津貼每月獎勵150元,教科研負責人每月獎勵80元,總務處后勤人員每月獎勵80元,教研組長每月獎勵60元,圖書管理員每月獎勵60元,儀器室管理員每月獎勵60元,衛生導師每月獎勵60元。
依據《星五小學教職工崗位職責》實施考核,酌情扣發。
(2)超工作量獎:根據教師實際周課時,分科量定標準,按月發放。超工作量月獎計算公式:(教師實際周課時—相應標準周課時)×4×15元。
(3)加班補貼:因工作需要而利用休息時間在校加班或帶學生外出活動的:加班一天獎勵100元,晚上加班50元。
(4)家長會獎勵
積極做好“雙家”工作,積極召開家長會,每學期至少1次,給于每位參與的教師獎勵100元。(憑家長簽到表發放)
(5)“星級班級”獎勵:每月1次,給于50元、40元、30元的獎勵。
(6)奉獻獎
“規定假”沒請或提早上班的:提早1天給于50元獎勵。參加無償獻血
教師本人獎勵300元,并休假半天。
(7)節日生活補貼: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生活補貼中統一提取,由學校統一發放(一年每人共7000元)。其中春節福利因病事假(產假除外)按請假月數比例扣除,其它節日福利逢請假滿一個月不享受,教師節除外,見習期教師享受節日福利50%。
節日元旦勞動節端午節教師節國慶節中秋節春節
金額500元500元500元1000元1000元500元3000元
本辦法自20xx年9月起實施,解釋權屬校長室。未盡事宜,由校務會集體研究決定。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3
按照“強學科、精管理、惠民生、興實干”的發展思路,為完善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績效工資分配改革方案。
一、指導思想
1、按照“提升總量、優化結構”的原則,深化績效工資分配改革,強化崗位管理,理順分配關系,優化薪酬結構,體現績效激勵,加強宏觀調控,完善校院兩級分配管理機制,建立多元化的公平公正與績效掛鉤的崗位薪酬體系,促進各類人才隊伍協調發展,有利于提高學科建設、人才培養、教學科研質量和辦學實力,增強學校的競爭力、創造力和影響力。
二、績效工資結構與標準
2、我校績效工資主要分為基礎績效、崗位績效和業績獎勵三部分,基礎績效和崗位績效統稱崗位津貼。此次分配改革將建立崗位津貼和業績獎勵相結合的校內分配制度,崗位津貼相對穩定,學校每年將新增一定投入,用于增加業績獎勵投入總量和進一步理順收入分配關系。
(一)基礎績效
3、基礎績效是用于支付受聘各類崗位的教職工認真完成崗位履職基本要求的薪酬,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由20xx年統一歸并了各類省級津補貼后的原“在崗津貼”更名而來。各類各級崗位的基礎績效標準由學校統一制定,具體標準見附件一。
(二)崗位績效
4、崗位績效是用于激勵受聘各類崗位的教職工積極承擔更多的日常教學、科研、人才培養、管理和社會服務等常規工作任務,達到本單位對該級崗位滿工作量要求的薪酬,由原業績津貼更名而來。
學校統一制定崗位績效標準,具體標準見附件二。管理人員按“職級津貼+職務津貼”、專業技術人員按專業技術等級、工勤人員按工勤技能等級對應標準執行。職務津貼由原領導責任津貼更名而來,是為了體現管理人員實行職員制后在同一職級上不同職務人員的崗位職責和津貼差別。
(三)業績獎勵
5、業績獎勵主要用于獎勵在實現崗位任期目標中取得高水平、標志性學術成果以及在學科建設、教學科研平臺建設、創新團隊建設、管理工作等方面作出貢獻的教職工。
(四)其他津補貼
6、上級部門和學校文件規定的其他政策性補貼和福利性項目,包括交通誤餐補貼、輔導員津貼、博導津貼(未上崗者不發)、省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津貼、電話補貼等。
7、取消每月200元的博士學位津貼。學校將通過“215人才工程”、優秀中青年教師資助計劃和提高新引進博士待遇等途徑提高優秀教師待遇。
(五)崗位津貼標準制定依據
8、各類各級崗位津貼標準確定主要依據上級部門相關規定以及我校20xx年制定實施的崗位津貼標準并參考了省內外其它高校的績效工資標準和各類各級崗位級差關系。
9、各類各級崗位津貼對應關系力求反映不同類別不同等級崗位的工作責任和崗位特點,體現貢獻大小,適當拉開收入差距,以便增強薪酬激勵性,完善內部公平性。在提高各級崗位津貼標準的基礎上調整差距,適當提高中低收入人群增幅。
三、績效工資核撥和管理
(一)基礎績效和崗位績效的核撥
10、每年年初,學校根據各二級單位的崗位數量、結構和各類各級崗位對應標準,核算基礎績效和崗位績效額度。年底將對各二級單位實際發放的基礎績效和崗位績效總量進行年終結算(考慮一年內崗位增減情況)。
11、每年年終,學校將根據單位年終考核情況對崗位績效額度進行浮動,一般來說考核優秀的單位可以按崗位績效核撥總量的10%上浮,對上年出現重大失誤的單位,學校將視情況按崗位績效核撥總量的5~10%下浮,上浮部分由各單位二次分配,下浮部分從總量中扣回。
(二)業績獎勵的核撥
12、業績獎勵分為學院業績獎勵和校機關等非教學單位平均業績獎勵兩部分。每年年終學校將視事業整體發展情況和財力狀況,研究確定年度業績獎勵的投入總量。
13、學院業績獎勵總量的核撥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于每年年終根據各學院當年完成教學任務總量和質量以及在學科建設、人才、教學、科研、管理等各方面取得的高水平標志性成果和突破性進展情況,結合各學院完成目標任務質量情況進行考核評定,確定具體獎勵核撥方案,充分體現校院兩級管理機制,發揮其激勵導向作用。對重大業績獎勵總額實行上不封頂,鼓勵為學校事業發展多做貢獻。各學院創收自籌經費可納入業績獎勵二次分配,統籌安排。
14、校機關等非教學單位平均業績獎勵由學校核撥并控制發放總量,人均標準與學校的事業發展和支持各學院開放辦學、增加創收的綜合效益相關,總體上不高于學院業績獎勵平均水平。設基本獎和工作業績獎,基本獎按同一人均基數核撥,工作業績獎根據各部門各等級崗位職責和考核情況分檔次核撥。
四、績效工資發放與管理
(一)基礎績效的`發放
15、基礎績效實行學校統籌,隨基本工資按月統一發放。
16、基礎績效與年度考核掛鉤,考核合格的全額發放;考核基本合格的,單位可視其崗位任務完成情況確定基礎績效的具體發放比例,下年度按最高不超過所聘崗位對應的基礎績效標準的80%發放;考核不合格的,下年度按最高不超過50%發放。各單位扣發的基礎績效納入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中留用。
17、教職工經批準休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基礎績效全額發放;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按90%發放;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按70%發放。因公負傷治療期間基礎績效全額發放。
(二)崗位績效、業績獎勵的發放
18、崗位績效和業績獎勵實行校、院兩級分配機制,學校制定政策,調控額度,核撥總量,二級單位在學校的指導下,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考核分配辦法,自主進行二次分配至本單位的每一位教職工。
19、崗位績效和業績獎勵的發放主要依據教職工承擔崗位責任大小、所承擔各項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水平和綜合表現確定,要在年度考核合格的基礎上進行分配,各單位將年終一次性核算結果報人事處備案后通知計財處打卡發放。
20、學院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教職工意見,崗位績效、業績獎勵分配辦法需經學院教代會討論通過,發放必須經黨政聯席會研究通過。校機關等非教學單位崗位績效和業績獎勵發放必須經集體研究。
21、對學院制定崗位績效、業績獎勵分配辦法的指導性意見。
(1)學校鼓勵學院創收的自籌經費與崗位績效、業績獎勵、其他各類獎勵津補貼制定一體化分配方案,向課程教學、人才培養、學科建設、高水平學術研究、學術團隊建設、國際學術合作等主業傾斜。
(2)有利于學院承擔的各項任務的落實,確保學院各項工作運轉順暢。
(3)體現多勞多得導向,激勵教職工積極承擔各項工作任務。各學院可根據承擔的總體任務情況,針對不同性質、不同類型崗位制定承擔常規工作任務并達到滿工作量的平臺性要求,原則上達不到平臺性要求的按一定權重扣發崗位績效。
(4)體現高水平教學導向,激勵教職工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5)體現突出業績和貢獻導向,激勵教職工積極從事高水平學術研究,取得高質量學術成果,積極參與學科平臺建設,作出突出貢獻。
(6)學院要制定績效考核辦法,完善內部考核制度,要協調好教師、實驗專業技術、管理、工勤四支隊伍待遇,同時把握好教學科研并重型、基礎教學型、社會服務型等不同崗位類型教師的待遇平衡。
(7)學校允許學院將現行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政策性津補貼等作為檔案工資保留,鼓勵學院積極探索建立與團隊考核相配套的`團隊績效分配機制,實行年薪制、團隊薪酬等多種收入分配方式。
(8)有利于發揮老教師傳、幫、帶作用,加強對青年教師的培養。
不同學院在上述原則的指導下,要結合本單位學科特點、承擔工作任務的性質,明確激勵政策導向,充分調動不同崗位教職工積極性,制定適合本單位特點的具體考核分配辦法。
22、對校機關等非教學單位制定崗位績效、業績獎勵分配辦法的指導性意見。
(1)有利于單位各項工作任務的分解和落實,確保日常工作運轉順暢、高效。
(2)體現責任、能力、水平、業績導向,向承擔重要管理職責、工作能力和水平突出、工作業績顯著的優秀人才傾斜。
(3)體現服務意識和質量、工作態度、工作業績的差別,適當考慮資歷因素,合理拉開差距。
(4)把握待遇的整體平衡,有利于工作團隊建設,營造和諧工作氛圍。
(5)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集體研究決策。
五、有關問題的說明
23、學校和各單位將逐步建立和完善績效考核相關制度。
(1)各類各級崗位的履職基本要求將在以后的崗位聘任中制定,各單位可根據學校下達的教學科研等總體目標任務,在崗位聘任時提出本單位各級崗位具體工作任務要求。履職基本要求是該級崗位最低內涵要求,完成情況與年度考核掛鉤。各單位各級崗位具體工作任務要求是確定崗位績效的重要依據,各單位要善于用崗位績效調動教職工積極承擔并保質保量地完成日常教學、科研等任務的積極性。
(2)教學工作量計算、科研工作量化辦法等由教務處、科技處、社科處和研究生院等相關部門指導組織修訂。
24、擔任副處及以上職務入職專業技術崗位者由學校發放管理工作補貼,每年年終根據單位和個人目標考核情況由學校研究確定補貼金額。
25、在正處缺額情況下,主持工作的副處級干部的職務津貼按正處(中層正職)發放;正處級非中層正職的職務津貼按副處(中層副職)標準發放。
26、內部退養人員發放“生活補貼”,由學校管理,每月標準按照《江西省省直其他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表》執行。
27、公積金基數標準為各類崗位對應的基本工資、基礎績效和崗位績效之和,其中基礎績效和崗位績效統一按標準表計算。
28、本方案適用于學校本部事業編制內受聘上崗的教職員工。財務獨立核算單位參照此辦法實施,經費自理。
29、本方案規定的核撥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原《南昌大學績效工資管理辦法(試行)》(昌大人字[20xx]31號)等相關部分停止執行。若上級主管部門政策發生變化,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執行過程中相關問題由學校人事處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4
為推進我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規范績效工資管理,根據《國務院批轉發改委等部門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國發〔20xx〕6號)、《河北省關于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冀政辦〔20xx〕31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河北省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三個實施辦法的通知》(冀政辦發〔20xx〕26號)、河北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實施意見》(冀教政法〔20xx〕4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家深化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和河北省實施意見,以規范我校績效工資管理為重點,理順權責關系,擴大校屬單位(含機關部門,下同)績效工資分配自主權,不斷完善績效考核及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堅持效率與公平辯證統一,強化激勵導向,切實搞活內部分配,形成“總量控制、關系合理、機制健全、調控有力、秩序規范”的績效工資管理體系,實現我校績效工資管理的科學化和規范化。
(二)基本原則
1.系統規劃,分類設計。統籌考慮教職工職業行為獲得的各類收入,兼顧校屬各單位職能差異,綜合考慮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各類人員工作模式差異、績效考核方式差異以及績效工資收入水平,向關鍵崗位、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績的人員適度傾斜,對不同單位、不同人員績效工資標準進行系統分類設計,著力構建單位間相對公平的收入分配體系,充分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
2.完善考核,優績優酬。把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以崗位聘用為基礎,最大限度地實現崗能對應。使收入與崗位職責、履職狀況、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相聯系,構建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績效工資管理制度。
3.總量控制,分級管理。實行學校、校屬單位兩級管理,重心下移,實現各單位內部治理管人、管事與管分配的責權統一。學校不斷深化改革措施,制定分配政策和核撥方式,按照上級核定我校年度績效工資總量額度控制每年績效工資發放總量。校屬單位在學校指導下制定績效考核及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報學校審核備案后,在學校核撥給本單位總量內進行二次分配。
4.嚴明政策,嚴肅紀律。嚴格執行國家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嚴肅收入分配紀律,確保績效工資分配依法合規。
二、績效工資的構成和標準
我校在職正式人員工資結構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組成。其中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組成。
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項目工資制人員工資構成和標準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
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物價水平、崗位職責(責任)等因素,不再分設項目,統稱為“基礎績效工資”。執行上級規定的統一標準,并隨上級調標而調整。現行具體標準見附件1。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
主要體現工作的質和量及實際貢獻等因素,是搞活分配的主體,分設為崗位津貼、綜合目標獎兩項。其中:
崗位津貼主要體現出勤情況、完成基礎工作量、履職表現等因素,具體標準見附件1。
綜合目標獎是在完成基礎工作量前提下,基于對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年度綜合目標考核情況而給予的獎勵。按職級發放的人員,基準額度見附件1。每年綜合目標獎標準根據上級核定我校的年度績效工資總量,由學校在基準額度基礎上遵循各級崗位等比例上下浮動原則加以確定。
三、績效工資的分配和發放
(一)基礎績效工資的分配和發放
基礎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管理(自負工資單位除外),對履行了崗位職責,完成了所在單位安排的工作任務的教職工,由學校按月全額發放基礎績效工資。對無故拒不承擔單位安排的工作者,教職工所在單位應提出停發或扣發意見,經校領導批準后,由人事處停發或扣發。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和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學校和校屬單位兩級管理。學校分崗位津貼和綜合目標獎兩項核撥給各單位,并對各單位分配和發放進行監督。各單位根據學校規定的分配原則,制定本單位崗位津貼和綜合目標獎考核及分配辦法,合理發放。
學校鼓勵校屬單位在國家政策范圍內,針對本單位工作性質和特點,進一步深化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制度改革,創新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思路,不受本方案崗位津貼和綜合目標獎標準限制,自行制定各項考核和分配標準;也可以將崗位津貼和綜合目標獎合二為一,統籌制定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標準及考核分配辦法。如果各單位認為有必要,可以在學校核撥的綜合目標獎額度內,安排不超過5%的額度,設立院長(主任、所長)或處長(部長)特殊獎,用于獎勵在本單位重點難點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教職工或特殊情況的機動使用。
各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總額不得突破學校核撥的崗位津貼和綜合目標獎兩項總和。
自負工資單位人員的績效工資由本單位承擔并負責發放。
1.崗位津貼的分配和發放
崗位津貼由學校按照規定的職級標準和實際人員結構數量,以年為周期核撥給校屬單位(繼續教育學院經費從自創收入中自行解決,執行校定標準),并隨人員變化定期進行調整。各單位在學校規定的崗位津貼職級標準基礎上,根據教職工出勤情況、完成基礎工作量、履職表現等考核情況加以調整,可以采取按月先預發、后調整的辦法發放。其中:
(1)出勤情況按照學校《教職工管理規定》和本單位實施細則,由教職工所在單位進行考勤后確定。
(2)本方案所指基礎工作量特指發放崗位津貼所要求的教職工工作數量和質量標準。專任教師基礎工作量數量標準為當量(折合)教學工作量,由各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現實情況自主確定,一般不超過本單位平均教學工作量的50%,且符合學校有關教師教學工作量最低要求;專職輔導員基礎工作量數量標準一般不超過本單位專職輔導員所帶學生人數的50%;其他崗位或一人多崗可以根據崗位特點,由教職工所在單位規定基礎工作量數量標準。基礎工作量質量標準根據工作性質和崗位不同,由各單位自定。
(3)履職表現重點考察是否出現工作失誤、造成事故或不良影響等。
符合崗位津貼考核要求的,按照校定職級標準正常發放;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上述崗位津貼考核要求的,不發放或發放部分崗位津貼,具體發放額度除本方案規定的情形(見本方案“四、績效工資發放考核的相關規定”)外,由各單位自定。
學校核撥給各單位的崗位津貼總額,經本單位分配后如有余額,可納入本單位綜合目標獎統籌分配。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和輔導員崗位津貼等特殊崗位津貼的發放,按照上級和學校規定的享受人員范圍、津貼標準和相應考核條件,進行考核后,由學校統一發放至個人。
2.綜合目標獎的分配和發放
(1)機關和參照機關單位(含校屬科研單位行政管理崗位)綜合目標獎由學校按照規定的職級標準和實際人員結構數量,以年為周期核撥給各單位,并隨人員變化定期進行調整。各單位根據教職工完成工作數量和質量等工作業績年度綜合目標考核情況,在本人職級標準基礎上加以調整后分月發放。可以采取先預發、后調整的方法。具體細則由各單位自定。除本方案有規定或特殊情況外,未完成基礎工作量一般不發放綜合目標獎。
參照機關單位為:研究生學院、國際教育學院、高等技術學院等具有一定機關管理職能的學院和教師發展中心、圖書館、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后勤管理服務中心以及四方學院(校本部在職在編人員)。
(2)各二級學院(系、部)和參照二級學院的單位綜合目標獎,由學校按照核撥辦法分配給各單位(具體核撥辦法見附件2)。由各單位根據教職工完成工作數量和質量等工作業績年度綜合目標考核情況,自主制定考核及二次分配辦法,在學校核定的額度中,統籌安排,合理發放,按月支付。在分配辦法中應體現高校“立德樹人”的根本使命,貫徹“以本為本”的辦學理念,向本科教學適度傾斜;按照每生每月不低于3元的標準,向學生日常教育管理一線傾斜。除本方案有規定或特殊情況外,未完成基礎工作量一般不發放綜合目標獎。
參照二級學院的單位為:工程訓練中心、大型結構健康診斷與控制研究所、國家重點實驗室等。
(3)繼續教育學院、工會消費合作社等單位經費從自創收入中自行解決,執行校定標準。國防交通研究所由學校按照安排的教學任務核撥教學酬金。
(4)其他納入綜合目標獎的人員經費發放
機關和參照機關單位教師教學酬金由學校核撥給開課教學科研單位(不扣減該單位授課教學工作量),納入該單位綜合目標獎總額,由教學科研單位考核后按本單位制定的辦法發給相關教師。核撥具體標準見附件2。
后勤服務、安全保衛、電教設備保障等特殊一線崗位人員,可根據八小時外值班或應急工作需要,發放一定量的.值班或應急工作酬金,具體額度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為突出人才培養在學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學校在全校綜合目標獎總量內,設立面向一線教師和一線輔導員等人員的“人才培養特別獎”,由學校統一掌握。
學校預留一定的機動績效工資額度。學校決定或批準發放的其他納入績效工資的人員經費,按學校有關決定執行,從學校預留機動績效工資額度中解決。
四、績效工資發放考核的相關規定
1.新調入人員、崗位變動人員從報到、任職下月起計發受聘崗位的績效工資。
2.見習期、試用期人員按見習期、試用期滿后受聘崗位計發績效工資。
3.“雙肩挑”人員履行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雙重職責,按就高原則計發績效工資。
4.參照《河北省關于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冀政辦〔20xx〕31號)“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范圍內,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對主要負責人的考核結果統籌考慮確定”的精神,學校中層領導干部的管理工作績效考核,由校黨委組織部組織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按考核結果和職級標準,從學校核撥給所在單位的崗位津貼總額和綜合目標獎總額中列支。教學科研單位領導干部應把主要精力用于本單位管理工作。教學酬金由安排教學任務單位比照該單位機關教師教學酬金有關規定發放,從學校核撥給安排教學任務單位的綜合目標獎中列支。
5.個人申請并經學校同意脫產學習、外出進修或訪學人員(含公派出國訪學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在規定的期限內計發基礎績效工資和校定標準崗位津貼,酌情發放綜合目標獎。經學校批準延長學習進修時間,超出規定期限的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6.工傷人員在停工留薪期間績效工資按在崗標準計發。
7.已婚女教工在國家規定的產假內,全額計發基礎績效工資和校定標準崗位津貼,一般不發綜合目標獎。符合延長產假規定,個人申請學校同意延長產假的,延長期間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如在休產假期間參與一定的工作,酌情發放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
8.落聘、緩聘人員停發全部績效工資。
9.工作出現失誤,給學校或單位造成較大影響或損失,尚未構成處分的,視情節輕重停發1-3個月崗位津貼,酌情扣發綜合目標獎。
10.受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與撤職等處分者,自處分之日起,分別停發3個月、6個月、9個月和12個月的崗位津貼,酌情發放綜合目標獎。
11.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期執行的,按國家和河北省有關規定執行。
12.當月事假累計不超過2-5個工作日,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崗位津貼。當月事假累計超過5個工作日停發當月全部崗位津貼。一年內事假累計超過15個工作日停發3個月崗位津貼;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停發6個月崗位津貼;一年內累計達到30個工作日停發一年崗位津貼。事假當月視完成工作情況酌情發放綜合目標獎。
13.每月曠工1個工作日,停發當月績效工資;月累計曠工2~5個工作日,停發6個月績效工資;月累計曠工6個工作日及以上,或年累計曠工12個工作日及以上但不超過30個工作日,停發全年績效工資。
14.年度考核不合格,下一年度內扣發50%-100%的崗位津貼,視完成工作情況酌情發放綜合目標獎。
上述所稱計發、停發、扣發績效工資的,均從出現情形的下月起執行。
五、相關政策說明
1.實行年薪制和協議工資人員工資、教職工科研獎勵、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實施的獎勵發放,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實行協議工資人員聘期考核兌現協議工資時,已發崗位津貼按校定職級標準清算。
2.繼續教育講課酬金由繼續教育學院按照有關計算辦法核撥給任課教師所在單位,由任課教師所在單位發放給教師,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
3.引進高層次人才特殊待遇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
4.政府規定的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政策性津補貼、獨生子女費等按政府政策執行。
5.在職人員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績效工資,按河北省有關規定享受退休養老待遇。學校在財力允許的條件下,可為離退休人員發放一定的校內生活補貼,現行標準見附件3。
6.內退、病退人員,根據河北省有關規定執行相關待遇。
六、組織與實施
1.加強組織領導。績效工資改革政策性、原則性和紀律性強,學校績效工資改革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各單位要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和工作組,在廣泛征求包括教代會代表在內的各類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結合本單位實際,組織制定或修訂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二次分配辦法,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真正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各單位改革方案應報學校備案。
2.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執行國家財務制度,本著“誰簽字誰負責”的精神,嚴禁在績效工資財務項目和會計科目外列支屬于績效工資的人員經費。加強績效工資預算剛性管理,學校核撥給各單位的績效工資,應當在規定的會計年度預算總額中支出,不得透支或提前預支下一會計年度預算資金,余額不得結轉至下一會計年度。基層單位社會服務性收入和學校劃撥的各種提留、管理費等款項原則上作為單位發展基金,不得用于在崗正式教職工績效工資發放。
3.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績效工資監管機制,人事、財務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能監督職責,加強績效工資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并糾正各種違規行為,確保績效工資改革方案的順利實施。黨委組織部要定期監督抽查中層干部薪酬情況。校屬各單位不得違反本方案規定設立和發放工資性津貼補貼或獎金。對違反規定的,堅決予以糾正,并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七、其他事項
1.本方案適用于學校正式教職工。從20xx會計年度起執行。
2.本方案實施后,原《石家莊鐵道大學績效工資改革實施方案》(鐵大人〔20xx〕20號文)停止執行,學校原其他分配政策和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
3.本方案由人事處、財務處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5
為建立適應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要求、符合學校實際的內部支配機制,更有效地調動寬闊教職工的工作主動性,促進學校健康快速進展和訓練教學各項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依據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財政局《關于轉發xx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xx省財政廳關于印發xx省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看法的通知》(xx社發[xx]xx號)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實施績效工資,堅持效率優先、留意公正、按勞取酬、優勞優酬的指導思想。各項考核工作透亮、公正,強化教職工的敬業心和責任感。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加學校辦學活力。
(一)堅持責、權、利全都的原則。
職工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掛鉤。
(二)堅持突出一線、突出重點的原則。
支配向工作一線、高層次人才和有突出貢獻者傾斜,強化激勵機制。
(三)堅持量入為出,總體平衡的原則。
依據學校財力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標準,使教職工的收入與學校進展、訓練質量和辦學效益聯動。
二、實施范圍和時間
績效工資實施范圍為:學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和離崗待退人員。
績效工資兌現時間以市人事部門正式通知為準。
三、績效工資分類及比例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和嘉獎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和嘉獎性績效工資各占績效工資總量的xx%。
四、實施方法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
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xx%。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的崗位系數依據學校現行獎金系數標準執行。基礎性績效工資基數依據學校財力確定,報上級相關部門備案核準。
教職工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依據學校規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按月考核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
(二)嘉獎性績效工資。
嘉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xx%。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補貼、突出貢獻嘉獎、年度考核嘉獎、政策性嘉獎、訓練科研項目嘉獎、班主任津貼、通訊費、交通費、伙食費、一次性嘉獎等,依據教職工績效考核結果發放。
1、超工作量補貼。老師超課時、老師兼崗、行政人員兼課、教職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計發超工作量補貼。依據《成都市工業職業技術學校超工作量補貼計發方法》計發。
2、突出貢獻嘉獎。對有突出貢獻的部門或教職工發放突出貢獻獎。結合績效嘉獎工資總量,由學校爭論準備發放標準和范圍。
3、教職工年度考核嘉獎。教職工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經考核發放年度考核獎。校級干部依據市訓練局的要求考核。中層干部依據《xx學校中層干部年度考核方法》進行考核,其他教職工依據《xx學校老師考核方法》和《xx學校非教學人員年度考核方法》進行綜合考核,依據考核結果計發。結合績效嘉獎工資總量,由學校爭論準備發放標準。
4、政策性嘉獎。學校獲得國家、省、市(區)級各項榮譽稱號,按政策予以嘉獎。
5、訓練科研項目嘉獎。部門或教職工從事訓練、科研項目取得突出成果計發訓練科研項目獎。依據《xx學校訓練、科研成果嘉獎方法》計發。
6、班主任津貼。教職工從事班主任工作計發班主任津貼。依據《xx學校班主任考核方法》計發。
7、通訊費、交通費、伙食費。依據工作需要發放通訊費、交通費、伙食費。按學校現有規定執行。
8、一次性嘉獎。除上述獎項之外的一次性發放的嘉獎。由學校爭論準備發放標準和范圍。
五、方案執行
本方案經學校教代會爭辯通過,報上級部門備案核定后執行。
學校依據本方案制定相應的配套實施細則。
六、方案解釋
本方案由校績效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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