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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

            績效發放方案的設計與實施

            時間:2024-10-09 09:39:49 林惜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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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績效發放方案的設計與實施(精選9篇)

              績效發放方案的設計與實施 1

              根據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625號令)和《甘肅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甘人社廳〔20xx〕60號)、武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發〔20xx〕654號)以及市縣人社部門有關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發揮獎勵性績效工作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單位實際,經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本單位縣財政撥款的全額事業管理人員。

              二、分配原則

              1.在績效工資分配形式上,建立總量宏觀控制、加大崗位考核兌現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崗位目標考核上,建立崗位目標考核、擴面目標考核和綜合目標考核的立體考核制度,按期公布考核結果,實現量化考核,確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績效工資分配兌現上,建立重工作目標、重工作實績、重爭先創優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合理拉開分配檔次,保證收入分配客觀公正、科學合理。

              三、績效工資分配

              按照績效工資分配的要求,為切實搞活內部分配,強化分配的激勵機制和績效機制,適當拉開分配檔次,實行績與效掛鉤,按分配工資的總額和個人基本績效工資為基礎,以量化分數來進行分配,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獎勵性績效工資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干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由于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額不一致,每人每月500元納入績效考核分配,其余部分由個人所得。

              四、考核方法

              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組成考核領導小組,對事業干部進行績效工資考核評分,從干部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評,具體內容包括: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工作態度、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陪產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抽調到其他單位工作的`人員,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經組織、人社部門批準長期病休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有關要求

              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武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發〔20xx〕654號)的精神執行,或黨支部委員會擴大會議研究確定。

              績效發放方案的設計與實施 2

              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根據省、市關于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實施意見和市教育局關于市直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辦法,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堅持正確的政策導向,引導教職工將主要精力集中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務育人上,完善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實行競爭上崗。

              2.強化激勵作用,以教職工在學校完成的工作數量、質量和工作紀律為依據,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質優酬的原則,堅持公平、公開、公正,進一步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3.堅持簡單易行的原則,便于操作管理。

              二、資金來源

              財政下撥的全校全年教職工績效工資。

              三、發放人員

              校長聘任的能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在編在崗教職工。

              四、月績效考核辦法

              學校教職工應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和學校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全額發放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請事假扣20元/天,請病假扣10元/天;長病假人員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納入病假工資計發基數,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凡無故曠職,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無視勞動紀律屢教不改,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后果,師德失范,有違法亂紀行為的,扣發直至全部取消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并要在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中體現。(整月病假、事假,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對基礎崗位津貼根據有關規定酌情扣發。)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

              根據學校工作特點,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項目主要有:特殊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行政崗位津貼、值日津貼等);超工作量津貼;優秀個人和集體榮譽獎、年終考核獎勵(年度考核獎、崗位責任獎、業績獎等)。

              (一)特殊崗位津貼

              1.班主任津貼

              (1)基礎班主任津貼中學400元/月,小學350元/月,按10個月發放。班級人數在15人以下按50%發放,人數在16-40人按100%發放,班級人數在41人以上每月增發100元。

              (2)臨時代理班主任:20元/天。因故未履行班主任職責,扣20元/天。

              (3)獎勵性班主任津貼:按月考核,根據學期班級及班主任考核結果分一、二、三等獎發放。(見班主任考核細則)

              (4)中層兼班主任的,考慮到工作中的實際情況,按班主任津貼的70%計算。

              2.行政崗位津貼

              中層正職400元/月,每月考核,按10個月發放。因工作確需在寒暑假加班的,根據實際情況發放加班費。

              3.校值日津貼

              按照學校值日的考核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值日效果好,30元/次,遲到、早退5元/次。

              能積極參與春節值班,按時到崗,認真負責,80元/次。

              4.早讀津貼

              按時到班早讀的教師3元/次,遲到給一半,不到崗扣3元/次。

              5.凡年滿58周歲的男教師和年滿53周歲的女教師,能堅持正常教學工作的,每月可照顧4課時,后勤人員每月增加20元。

              6.經校長室同意的加班,根據工作的實際情況折算成課時發放加班費。

              (二)超工作量津貼

              1.超課時津貼:標準課時10元/節。按實際超課時數和各學科系數每月測算。

              超課時數=實際周課時數—額定周課時數上限

              超課時津貼=10×超課時數×學科系數

              (1)各學科額定周課時標準及系數

              (2)因病事假等個人原因需要他人代課時,每節課扣除10元。臨時代課10元/節,看課5元/節。

              (3)校級領導工作量按上級規定執行,中層周額定工作量為所教學科教師周額定工作量的一半,超出部分按超課時的0.5計,不足部分按實際缺課課時扣發。

              (三)優秀個人獎和集體榮譽獎

              1.市級骨干教師100元/月;校級骨干教師50元/月,按10個月發放。

              2.局嘉獎以上600元/人。校先進300元/人。

              3.班主任連續擔任6年,應休整一年,確因學校工作需要繼續擔任班主任的,一次性獎勵1200元。

              4.學校獲得各級榮譽,經學校辦公會研究,視財力酌情發放。

              5.安全責任獎:學校通過安全評估或檢查,師生無重大安全事故,每年教職工經學校考核后按500元/人發放。

              (四)年終考核獎

              1.年度考核獎

              學校根據教職工一年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9月至次年1月占40%,2月至—6月占60%。考核通過個人自評、民主測評、綜合評定、校內公示,確定等次。績效考核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a.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情扣發:

              (1)病假(一天及以上需醫院證明),10元/天;事假(必須事先請假),20元/天。

              (2)累計病假20天,事假10天,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

              (3)有損師德(沾染黃、賭、毒、打架、罵人、),50-100元/次。

              (4)教育或批評學生不當,造成不良影響或造成流生,每一人次視情節扣20-50元;未經教務處批準隨意停學生的課,每一人次扣10元。

              (5)教師上課遲到或提前下課,上課中途擅離課堂,每次扣10元。

              (6)教師擅自不上課,發現一節扣20元,擅自調課,有一次扣5元。

              (7)監考時有抽煙、看報、批改作業、備課等情況之一,扣20元;擅離考場或丟失試卷等失職行為扣100元。

              (8)上課和監考時使用通訊工具的一次扣20元。

              (9)搬弄是非、影響團結,50元/次。

              (10)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50-100元/次。

              (11)上班玩游戲、看電影、炒股等50元/次。

              (12)無故不參加升旗、政治學習、校會等集體活動或不守紀律,20元/次,遲到5元/次。

              (13)無教學計劃、教案上課,不布置、不批改作業,10元/次。

              (14)工作馬虎、敷衍了事、完不成任務者,視情況扣20—50元/次。

              (15)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夫妻雙方父母亡故可請3天喪假;結婚(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可請3天婚假,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可延長請10天婚假;生小孩可請90天產假,剖腹產、難產等可再延長15天假期,晚育可延長30天;妻子生產可請10天護理假;其余出差和公事可以請公假。以上請假只作記載,不扣發考核獎。

              b.教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合格以上等次,不發年度考核獎以致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有曠職行為者,解聘或緩聘人員。

              (2)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或上班時間擅自離崗辦私事,影響學校正常工作造成嚴重后果者。

              (3)從事有償家教者。

              (4)有其他違法行為者。

              (5)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者。

              (6)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者。

              2.崗位目標獎

              (1)崗位質量獎

              ①教師課時獎:每月實際課時數=每周實際授課數×4.3(周)×學科系數。

              課時津貼為8元/節

              ②行政崗位質量獎:凡能認真履行其崗位職責的中層干部按月考核,年終計發,280元/月,經考核和民主測評,不能全部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按實際情況扣除相應的津貼:若因病事假缺席,且影響到其行政工作,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計算公式如下:

              行政崗位質量獎=(本人津貼÷21.5)×實際工作天數

              ③教輔質量獎

              凡能認真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教輔人員按月考核,年終計發,280元/月,經考核和民主測評,不能全部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按實際情況扣除相應的津貼:若因病事假缺席,且影響到其本職工作,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計算公式參照行政崗位質量獎。

              ④退居二線的校級領導,不參加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正校級按人均系數1.3倍、副校級按人均系數1.1倍年終計發。

              (2)常規考核獎

              學校根據教師、行政、教輔的崗位分別設立常規考核獎。具體操作根據相關部門的考核細則分別進行。每年對照考核細則分類進行考核,評定出一、二、三等獎。

              一等獎:5000元(3名);二等獎:4500元;三等獎:3500元(2名)。

              教師、行政、教輔人員常規考核:

              見徐南中學教師、行政、教輔人員考核細則。

              (五)業績獎

              (1)論文、課件獲獎和指導學生學科獲獎及獲獎課等。

              (2)讀書征文活動得獎獎勵為相應級別的一半。

              (3)未經學校教師系統培訓的學生代表學校獲獎,由校長室研究后,酌情獎勵。

              (4)發表圖片和文章獎市級20元,省級40元,國家級60元,系統內部10元,系統內部門欄目5元。

              (5)論文大市級交流40元,省60元,國家80元。

              (6)校級課題結題,有完整的過程材料,有效果,獎課題組500元(每高一個級別上浮200元)。若過程材料不完整或有作假、無效果,視情況扣減。

              (7)優質課獎:市級一等140元,二等120元,三等100元;市屬一等100元,二等80元,三等60元;校級一等60元,二等40元,三等20元。

              (8)集體獲獎(不含文明處室、組織獎)市屬60元、大市100元、省140元、全國160元(上浮或下調20-40元)。

              (9)工作突出成效獎:取得業績明顯,為學校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校長室酌情獎勵。

              (10)市體、衛、工先進個人60元、市新秀60元。

              (11)優秀團組織市60元,市局50元。

              (12)公開課市屬60元,大市80元,省100元,全國120元。

              (13)中考文化課獎:根據畢業班學生情況,參照往屆中考成績,根據教務處制定的標準,視完成情況酌情獎勵。

              績效發放方案的設計與實施 3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根據國家、省相關文件和《灌南縣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灌人社發【20xx】67號)文件精神,并結合實際,現制定《灌南縣新集鎮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如下:

              一、執行時間

              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二、實施對象

              新集鎮事業單位全體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三、分配原則

              (一)堅持人才導向,優績優酬原則。分配要重點向業務骨干、技術性人才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真正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二)堅持效率與公平并重的原則。樹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正確導向,激勵廣大職工愛崗敬業,開拓進取,提升公益服務水平和效率。

              (三)堅持公開操作,嚴格考核的原則。規范操作程序,各環節務必公開透明。建立科學的考核制度,提高分配的透明度、可信度和權威性。

              四、分配辦法

              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范圍內,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等次,出勤及處罰等情況分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小組,書記張峻松任組長,組織科負責人梁鵬任副組長,相關部門領導為成員,并下設辦公室。

              (二)嚴格公正考核。年度考核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實行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考核工作態度相統一的辦法。

              (三)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深化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確保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

              績效發放方案的設計與實施 4

              為規范鹿寨縣寨沙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學的考核激勵機制,調動全鎮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績效工資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省、市、縣有關績效工資分配政策,正確行使績效工資分配的自主權。實行科學考核、績效掛鉤、按勞分配,建立自主靈活、符合事業單位工作特點的激勵分配機制,進一步擴大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增強競爭意識,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促進事業單位全面健康發展。

              二、分配原則

              (一)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責益相符”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科學合理”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事業單位財政撥款的在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技能人員,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本方案。

              未經編制部門核編及組織人事部門正式辦理手續的各類人員,暫不列入本實施方案的實施范圍。

              四、績效工資構成及分配辦法

              績效工資主要對干部職工工作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評,具體內容包括: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工作態度、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事業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為各崗位層級績效工資水平控制線平均標準減去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部分的`總額(即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增量的總和。

              (一)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在職人員績效工資水平控制線平均標準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的差額構成,根據年終考核結果按半年發放一次。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主要考核貫徹落實鹿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寨沙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工作任務以及完成單位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效。連續請病假、事假等非國家規定帶薪休假超過一個月(含1個月),扣發一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參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年終一次性績效獎勵標準實行,根據年終考評結果一次性發放。

              (三)經組織批準派出學習、培訓的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享受崗位津貼。

              (四)30天內請事假累計15天及以上者,停發一個月崗位津貼;病假2個月以內的按100%發給;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至6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9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100%;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70%,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80%;請病假、事假不超過一個月的按《寨沙鎮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細則》規定執行。

              (五)新聘用、調入人員,凡按規定辦完編制、人事相關手續的,可從當月起執行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崗位津貼。

              (六)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婚、喪、產假期間崗位津貼照發。

              (七)工作人員受記大過處分且在處分期的,其崗位津貼按90%發給;受降職處分的,按降職后的職務發給崗位津貼;受撤職處分的,從撤職的下月起按重新確定崗位的崗位津貼標準發給。

              五、分配辦法:

              根據當月工作人員崗位系數、考核系數、系數基數等進行分配。(個人獎勵工資額=崗位系數×考核系數×工作月份)。

              六、分配計數辦法:

              (一)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計數辦法

              1、崗位系數:按全區統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崗位津貼分配系數。

              2、考核系數:按《寨沙鎮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細則》考核結果為依據,分三個等次:考核分值95—100分,崗位津貼按1.0系數計算;考核分值90—94分,崗位津貼按0.9系數計算;考核分值90分以下,崗位津貼按0.8系數計算。

              3、工作月份:即當年實際工作的月數。

              (二)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計數辦法

              按職務崗位和年度鹿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為依據,分三個等次(同時符合兩項的,只享受一項,就高不就低計數):事業單位領導職務按1.2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優秀等次的,按1.1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合格等次的,按1.0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0.8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按0.5系數計算。

              扣發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經考核兌現后其余部分金額,由事業單位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自主統籌安排。

              績效發放方案的設計與實施 5

              為了貫徹落實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關于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一、發放原則:

              1、工作量占40%

              2、過程管理占20%

              3、工作效果15%

              4、工作貢獻占10%

              5、師德師風占10%

              6、考勤占5%

              二、具體辦法:

              1、工作量:包括班主任、行政人員及其它工作量。分配辦法按雋教[20xx]12號文件《通城縣義務教育學校職工工作量折算參考意見》執行。

              2、過程管理:包括上課5分,教研活動5分,教學月查10分

              (1)教研活動:由行政包保牽頭,負責本組活動的組織及考勤及記載,每缺勤一次扣分。遲到早退扣分;

              (2)上課:嚴格按課表上課,凡未經學校批準私自調課,被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查實,每節扣分。上課空堂每節扣分。(以行政日查記載為依據)

              (3)教學月查:按月查評分表的總分折合成分。每次月查綜合得分在90分以上折合成分,70至89分折合成分,60分至69分折合成分。60分以下折合成分。本月未進行常規檢查的教師,該教師本月月查記分。

              3、工作效果:一學期進行兩次評定,分期中、期末。

              (1)非考試科目及非專任教師的工作效果(基礎分分別為28分、27分)由學校組織教師從德能勤績進行評定,綜合評定的平均得分在80分以上者,基礎分加1分。綜合評定的平均得分在60-79分者,得基本分。綜合評定的平均得分在60分以下者,在基礎分中扣分。

              (2)考試科目的'專任教師(基礎分為30分):工作效果以開學初分配學生的90%的人數進行參評。以期中、期末兩次考試成績為依據計算積分。專任教師所任教學科的人平分與該年級人平分相差不得超過1分。未超過1分得基本分,相差超過1分,按超過(少于)的分值,每1分在基礎分的基礎上加或減2分,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3)考試科目的兼學科科目,依據上述辦法進行,人平分超過(或少于)的分值,每1分在專職基礎分的基礎上加或減1分,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4、貢獻:按學校教研獎懲條例折合成分數,納入績效。

              5、師德師風:

              (1)在上級主管部門的各項檢查中被通報表揚或批評的,分別加分或扣分。

              (2)在課堂上體罰學生或變相體罰造成后果,被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分。

              (3)利用上班時間做與教學無關的事,被主管部門查處,通報批評的每次扣分。

              (4)上課放任、不能自始至終組織課堂教學的每堂扣分。

              6、考勤:

              按學校考勤制度(以指紋簽到為依據)折合為分數納入績效。

              績效發放方案的設計與實施 6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健全獎勵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提高辦學質量,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市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兼顧的原則。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將根據教職工的出勤情況按月隨工資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由學校集中統籌使用,依據有關文件精神和分配方案,在績效考核的基礎上組織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和公開,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質優酬、不勞不得的原則。績效工資的分配與教職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態度、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掛鉤,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3、正常工作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依據分配方案逐月核算并進行公示,按學期(或學年)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一)確定標準課時值

              學校以語、數、外學科的1個課時為標準課時(周滿工作量為10課時),1個標準課時值為10元/節。

              (二)各崗位課時標準:

              1、教學崗位:

              根據教育部原有標準,結合我校實際適當調整各學科每周課時數。

              2、附加工作量

              3、行政教輔崗位:參照其他學校方案,結合我校實際,行管人員周工作量以標準課時數為準逐日計算,并確定如下標準:

              校級正職:10標準課時/周;

              校級副職:9.5標準課時/周;

              中層正職:8.5標準課時/周;

              中層副職:8標準課時/周;

              一般行政、教輔人員:7.5標準課時/周。

              注:

              1、行政管理人員兼課的工作量標準,校級正職原則上可不兼課,校級副職、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和其他管理人員兼課標準分別為2、4、6、8節/周。

              2、行政管理人員中在教學一線任課的同志工作崗位分為主副崗。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每學期初進行選擇,確定主副崗位,并填寫擇崗申請表。若選擇教學崗位為主崗,則管理崗位為副崗,課時津貼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計算,管理崗位津貼折半計算;若選擇管理崗位為主崗,則教學崗位為副崗,管理崗位津貼按本崗位津貼標準計算,教學崗位課時津貼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折半計算,超工作量標準部分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計算。

              (三)津貼或補貼:

              1、班主任津貼:以每月350元為基準,由政教處根據《市三高班主任量化考核辦法》,對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進行綜合量化考核評價后,逐月核算。

              2、職稱津貼:

              (1)學校正式聘任并被上級人事部門批準的具有相應專業職稱和技能等級的人員:高級職稱90元/月,中級職稱、高級工60元/月。

              (2)高級職稱人員承擔課堂教學達到規定滿課時量的每月另補貼80元/月。

              (3)男滿58周歲、女滿53周歲的高級職稱人員承擔課堂教學達到規定滿課時量的每月再追加職稱津貼50元。

              3、實超課時補貼:標準為20元/節,實超課時同時計入本人工作量。

              4、代課補貼:由學校業務部門安排的代課享受代課津貼,標準為20元/節。

              (四)工作績效獎

              1、教學質量獎、管理服務質量獎按學校制定方案執行。

              2、教育科研獎:按現有辦法執行。

              3、學科競賽輔導獎:按現有辦法執行。

              4、全勤獎:教職工在每月的工作中出滿勤者,即可獲得當月的全勤獎。高級職稱、中級職稱、一般人員每月全勤獎標準為80元/月。

              5、突出貢獻獎(視實際情況而設定)。

              四、其它情況

              1、每年寒暑假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標準,依據本人市財政拔付標準發放給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按具體時間計算)。學校安排的考試、軍訓、運動會等大型活動期間及高三年級高考后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安排監考、學習或其他工作,不參加者必須請假,按獎勵性績效標準減扣,同時不再享受該月全勤獎。

              2、凡在業余時間(正常工作八小時以外)發生的工作補助或補貼均按月統計公布,定期發放。如:早晚自習補貼、雙休日及寒暑假上課的課時費、行政安全值班補助、各種加班補助等等。

              3、學校中層以上干部及年級主任、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每月的職務津貼,參照我市同級同類學校的標準發放,不占獎勵性績效工資份額。

              (1)校級領導津貼標準分別為:校級正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1倍,校級副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8倍。

              (2)中層管理人員津貼:中層正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6倍,中層副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4倍;教研組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3倍;備課組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15倍。

              4、凡各處室根據工作需要,報校長辦公會批準配備的兼職人員每月補助100元。

              5、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市直事業單位提高績效工資水平有關問題的通知》(市政辦【20xx】53號文),學校將績效工資的提高部分中獎勵性績效工資(即30%部分)按本人崗位足額發給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附則: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工作失誤給造成嚴重大事故的;

              (2)不服從學校工作分配的;

              (3)言行不當造成不良影響的;

              (4)違紀違法受到行政處分法律制裁的;

              (5)每月曠工達2日(或曠課四節)及以上者,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2、教職工在享受國家法定假(如婚假、產假、喪假)時,若因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則在提前上班期間,教學人員上課的課時補貼按所任學科課時津貼的2倍計算;管理人員的崗位補貼按其崗位津貼的2倍計算。

              3、因工作需要,上級主管部門借調的我校教職工,其崗位津貼、職稱津貼等與在校工作的同級同類人員同等對待。

              4、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5、本方案解釋權歸學校校務委員會。

              績效發放方案的設計與實施 7

              為充分調動中小學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全市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全國、全區、全市教育大會精神及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意見和《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發〔20xx〕53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績定薪、責薪一致、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績效工資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傾斜,解決“干多干少、干優干劣一個樣”問題。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導向功能,調動教師堅持立德樹人,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的工作積極性,更好地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個性化成長。

              (三)堅持實施績效工資改革與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相結合,完善考核分配機制,實現收入分配的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

              二、實施對象和崗位劃分

              (一)實施對象:全市各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在編在崗在冊教職工。

              (二)崗位劃分:實施對象按崗位劃分為教學崗位人員、非教學崗位人員兩類。教學崗位人員指承擔教學工作的專業人員(含教練員);非教學崗位人員指行政管理人員、教學輔助人員和后勤保障人員等。

              三、績效工資總量、分配和來源

              (一)績效工資總量。按照《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發〔20xx〕53號)中“市人民政府綜合考慮經濟發展、財力狀況、物價消費水平、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水平、公務員規范后的津補貼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體水平。按照‘托低、穩中、限高’的原則,確定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和最高控制線,最高控制線原則上在基本標準線的2.5倍以內”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中小學績效工資總量按照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4萬元的1.5倍核定,提高績效工資總量至6萬元。

              (二)績效工資分配。中小學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60%為基礎性績效工資(3.6萬元),隨月發放;40%為獎勵性績效工資(2.4萬元),由學校根據考核結果拉開檔次按學期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包含班主任津貼、課時(工作)津貼、超課時津貼、考核獎勵、教學成果獎勵等項目。

              (三)績效工資來源。將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列入各級財政預算,綜合考慮各旗區財政收支情況,參照《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辦發〔20xx〕57號)有關規定,資金由市、旗區財政按比例承擔,市對杭錦旗補助100%,對東勝區、康巴什區補助50%,對達拉特旗、烏審旗補助30%,其他旗補助20%。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內容、權重

              (一)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從師德水平、綜合考評、滿意度測評三個方面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

              1.師德水平(權重10%)

              嚴格遵守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圍繞堅定政治方向、自覺愛國守法、傳播優秀文化、潛心教書育人、關心愛護學生、加強安全防范、堅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誠信、堅守廉潔自律、規范從教行為等十個方面進行考核。

              2.綜合考評(權重85%)

              (1)工作業績(權重40%)

              從過程性評價、效果評價兩部分進行考核。

              過程性評價要圍繞專業素養、課程建設、教學常規、教研教改、示范引領、課題研究、研修培訓等方面開展。其中專業素養主要包括教師的知識素養、人文素養、專業技能、授課能力、信息素養等;課程建設主要包括課程模式和教學模式建設等;教學常規主要包括備課、授課、作業留批、輔導、考試與評價、課后反思等;教研教改主要包括教學研討和教學內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創新等;示范引領主要指骨干教師發揮傳、幫、帶等示范引領作用;課題研究主要指教師參與課題研究及運用成果情況;研修培訓主要指教師參加的學歷提升培訓、繼續教育等。

              效果評價要圍繞學生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五育并舉,培養學生的.核心素養等方面開展;要圍繞教師的教研教改成果、創新成果、業務考試,教學質量等方面開展。

              (2)工作量(權重40%)

              普通中小學教師工作量按照《鄂爾多斯市教育局轉發<內蒙古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規程(試行)>的通知》(鄂教基發〔20xx〕10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工作量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制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準的意見》(教職成廳〔20xx〕5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各學校在各學段各學科教師滿工作量標準的基礎上,增加或減少工作量,考核分值相應增減。工作量不滿60%的教師,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考勤(權重5%)

              按照《鄂爾多斯市委組織部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日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鄂人社發〔20xx〕21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關于印發〈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事假期間工資待遇兩個規定〉的通知》(內人薪字〔1999〕19號)規定,結合各學校的考勤制度進行考核。超過文件規定時限要求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滿意度測評(權重5%)

              (一)學校通過信息化手段以無記名方式,在學生、家長、領導班子中對教學崗位人員圍繞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滿意度測評。滿意度測評低于60%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非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結合崗位工作實際制定崗位考核細則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非教學崗位人員的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原則上不得高于教學崗位人員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60%。

              (三)班主任津貼單獨進行考核賦分發放。參照《鄂爾多斯市委、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鄂黨發〔20xx〕18號)確定的班主任津貼標準,各學校圍繞班級建設與管理、班級特色、學生核心素養等方面制定班主任考核細則,其中班級建設與管理主要包括組織建設、制度建設、文化建設、教學管理和學生管理等;班級特色主要指創建溫馨班級、特色文化等;學生核心素養主要包括學生的人文底蘊、科學精神、學會學習、健康生活、責任擔當、實踐創新等。考核賦分分三個檔次,檔次之間的差距原則上不低于10%。

              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方法:個人考核得分×(資金總額/參加考核教職工總分數)。得分中最高分與最低分之間的差距不低于3倍,充分體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各旗區、各學校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時,考核內容權重可上下浮動,但不得超過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旗區、各學校要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領導小組,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各學校的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大會通過,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審核批復后方可實施;學校績效考核結果須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審核備案,經同級人社部門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后方可發放。各旗區和直屬各學校要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按學期報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二)科學透明實施。績效工資的考核、分配過程要公開透明,主動接受教職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各學校要充分發揚民主,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參與、表達與監督權。考核結果要在適當范圍公布并反饋教職工本人。

              (三)強化資金監管。市旗區兩級財政部門要足額安排中小學績效工資預算。按照“誰支出、誰負責”的原則,將中小學績效工資主體責任落實到資金具體使用部門和學校,由用款學校負責填報績效目標和開展自評,用款學校所屬教育體育局會同財政局負責績效目標的審核。績效工資實施后,各旗區、各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四)強化督導檢查。各級教體、人社、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評估、檢查工作機制。市教育體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負責對直屬學校績效工資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對旗區進行抽查,并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納入市對旗區教育督導評估。對實施不力、資金落實不到位、存在“吃大鍋飯”等現象的,要追究相關責任,并核減下一年度資金。

              六、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三)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五)歧視、侮辱、虐待、傷害學生。

              (六)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七)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有猥褻學生行為。

              (八)在招生、考試、推優、保送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九)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十)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七、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由鄂爾多斯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績效發放方案的設計與實施 8

              一、背景

              獎金是指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業績,給予相應的獎勵,以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效率。在當前的競爭環境下,績效獎金的發放方案對于企業吸引和留住人才具有重要意義。

              二、發放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績效獎金的發放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保所有員工都能感受到企業的公平性。

              2、與業績掛鉤:績效獎金的發放應與員工的工作表現和業績掛鉤,以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效率。

              3、及時兌現:績效獎金應及時兌現,以提高員工的滿意度和忠誠度。

              三、發放方式

              1、績效獎金基數:根據員工職位、崗位等級和工作年限等因素確定績效獎金基數,作為績效獎金發放的基礎數值。

              2、工作表現考核: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對其進行考核,確定績效獎金的發放比例。工作表現包括但不限于任務完成情況、團隊合作、客戶滿意度等方面。

              3、績效獎金發放周期:績效獎金的發放可采用月度、季度或年度等方式,具體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而定。

              四、具體方案

              為了更好地激勵員工,我們提出以下具體方案:

              1、設立績效獎金等級: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業績,將員工分為不同的績效獎金等級,如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不同等級的員工將獲得不同的績效獎金比例和金額。

              2、設定績效獎金上下限:為了避免績效獎金過高或過低,我們設定了績效獎金上下限。員工獲得的績效獎金金額應在上下限范圍內,以確保公平性。

              3、實行按勞取酬制度:根據員工的工作量和難度等因素,合理設置工資結構和比例,讓員工真正感受到自己的付出得到了回報。

              4、設立額外獎勵:對于表現優秀的`員工,除了績效獎金外,還可以給予額外的獎勵,如旅游、培訓等,以提高員工的滿意度和忠誠度。

              5、建立透明公開的獎金制度:績效獎金的發放過程應公開透明,讓員工了解獎金的來源和計算方法,以增強員工的信任感和歸屬感。

              此外,我們還應該注意到以下幾點:

              1、應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方案,并確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同時,企業應該充分了解員工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優化方案。

              2、制定合理的考核標準和流程,確保考核結果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同時,應該加強員工培訓和指導,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質。

              3、建立完善的反饋機制,及時了解員工對績效獎金發放方案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和完善方案。

              4、績效獎金的發放應該與企業的戰略目標相一致,激勵員工為實現企業目標而努力工作。

              總之,績效獎金的發放方案對于企業吸引和留住人才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制定合理的發放原則和具體方案,以及加強員工培訓和反饋機制的建設,企業可以更好地激勵員工,提高整體績效和市場競爭力。

              績效發放方案的設計與實施 9

              一、績效發放方案的設計

              1. 制定明確的績效目標

              績效目標是績效發放方案設計的基礎。企業或組織需要明確績效目標的整體方向,如提高銷售額、降低成本等。

              將整體目標分解為具體可衡量的指標,如銷售額增長率、成本控制率等,以便進行具體的評估與獎勵。

              2. 確定評估指標

              評估指標的選擇應充分考慮與績效目標的對應關系,確保指標能夠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工作表現。

              評估指標應具有可量化性和可操作性,以便進行有效的評估。

              指標的權重也需要進行合理分配,以充分體現各項工作的重要性。

              3. 設定獎勵標準

              獎勵標準的設定應結合評估指標和績效目標,根據不同指標的權重和達成程度,設定相應的獎勵等級和金額。

              獎勵標準應公平合理,能夠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競爭性,同時也要符合企業或組織的經濟實際情況。

              二、績效發放方案的實施

              1. 建立科學的評估體系

              評估體系可以包括自評、上級評、同事評、客戶評等多個評估方式,以綜合反映員工的工作表現。

              評估流程應具有透明性和公正性,確保評估結果的客觀性和可信度。

              2. 實施評估

              按照評估體系和流程,對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定期評估。

              評估過程中應充分收集和分析數據,確保評估結果的`準確性和公正性。

              3. 發放獎勵

              根據評估結果和獎勵標準,進行獎勵的發放。

              獎勵可以以金錢形式(如獎金)或非金錢形式(如晉升、榮譽稱號等)存在。

              發放獎勵時需要及時、公正,以增強員工對績效發放方案的信任感和滿意度。

              三、績效發放方案的監督與改進

              1. 收集員工反饋

              通過問卷調查、面談等方式,收集員工對績效發放方案的意見和建議。

              對員工反饋進行整理和分析,找出方案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2. 持續評估與調整

              根據員工反饋和方案實施效果,對績效發放方案進行持續評估和調整。

              定期對方案進行修訂和完善,以適應企業或組織發展的需要和員工需求的變化。

              3. 跟蹤與分析獎勵結果

              對獎勵結果進行跟蹤和分析,評估績效發放方案的有效性和改進空間。

              根據分析結果,對方案進行優化和改進,以提高激勵效果和員工滿意度。

              綜上所述,績效發放方案的設計與實施需要制定明確的績效目標、確定評估指標、設定獎勵標準、建立科學的評估體系、實施評估、發放獎勵以及進行持續的監督與改進。通過科學合理的績效發放方案,可以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動企業或組織的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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