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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燃氣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燃氣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1
一、總體要求
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立足防范和遏制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對全鎮范圍內涉及燃氣安全的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環節、重點部位開展大排查工作,嚴格管控重大風險,嚴厲整治重大隱患,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組織領導
成立鎮燃氣安全大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張彥鵬任組長,其他黨政領導任副組長,各村(居)書記、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燃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鎮經發辦),負責燃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日常事務工作。
三、工作內容
(一)開展一次大排查。各村(居)要按照安全生產工作相關要求落實屬地監管職責,對使用燃氣的生產經營單位(場所)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健全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詳見附件1)。各燃氣油氣企業對服務范圍內的用氣設施設備(包括用戶端)進行安全排查,要摸清底數,加強隱患排查治理。重點排查燃氣管線、燃燒器具和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的安裝使用、用氣環境的安全(如管道接頭有無銹蝕、設施設備是否可正常使用、通風狀況是否良好等情況),杜絕隱患盲區出現。同時針對排查出的隱患實施分級分類管理,能即查即改的及時完成整改;短期不能整改到位的,落實防控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堅決做到閉環管理。
(二)開展一次大檢查。鎮黨政辦、經發辦、文服中心、社事辦、應急辦、農服中心、規建辦、市場監管所、派出所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屬事”責任的`要求落實行業安全監管責任,督促餐飲、學校、醫院、養老院、企業等用氣場所限期完成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安裝,將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安裝、使用情況納入行業日常監督檢查內容。
鎮黨政辦:負責鎮機關、村(居)等燃氣安全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鎮經發辦:負責對燃氣經營企業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整治企業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配備不符合要求、管線檢查維護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閉合、從業人員無證作業、“三違”行為突出、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規定不健全、入戶安檢制度不落實、應急預案和演練流于形式等風險隱患;負責轄區工商貿企業、集貿市場、超市、農家樂等用氣安全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鎮社事辦:負責組織對全鎮學校、醫院、敬老院等場所燃氣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
鎮應急辦:負責指導督促鎮屬各部門做好燃氣行業安全生產監督工作,按規定牽頭組織燃氣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鎮農服中心:負責轄區農業項目、企業等領域燃氣安全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鎮規建辦:負責轄區在建項目、環保重點單位、企業等領域燃氣安全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鎮平安辦:負責燃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過程中的信訪穩定工作。
鎮財政辦:統籌安排全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資金。
石灘市場監管所:聯合各行業部門對使用液化石油氣的餐飲場所,包括各類飯店、火鍋店、燒烤店、面店、農家樂等經營性餐飲服務單位,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加大對婚喪流動餐飲安全用氣監管。重點排查整治氣瓶違規設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內、擅自將氣瓶放置于室內用餐場所,使用不合格的氣瓶、灶具、連接軟管和減壓閥,私接“三通”,不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或安裝位置不正確、適用氣種不符、未定期檢測或功能過期失效等風險隱患。
石灘派出所:對個人非法運輸、儲存燃氣等妨害公共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進行全面排查,加大打擊處罰力度。對燃氣行業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后果構成犯罪以及抗拒行政執法或者暴力抗法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打擊;依法查處非法運輸、非法儲存燃氣行為,重點排查使用無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車輛運輸燃氣,嚴厲打擊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燃氣運輸經營活動,查處違規運輸燃氣的行為;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對違規倒灌、非法銷售液化氣等行為進行查處打擊;負責對道路運輸燃氣車輛的檢查、管理和查處;負責對燃氣儲存、經營、使用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壓實責任。
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三個必須”要求切實履行安全生產屬地監管和行業監管職責,要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措施,及時安排部署,強化執法檢查力度,將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附件1)交鎮經發辦。
(二)強化督導,務求實效。
鎮燃氣安全大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要做好牽總抓頭作用,加強領導,強化統籌,安排專項資金、統籌相關力量、整合各類資源,完善措施,督促企業法人、實際控制人嚴格依法履職,把工作做深做細做實。鎮紀委、應急辦要將燃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納入督查范圍,定期對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工作情況開展督導,跟蹤問效。
(三)強化值守,快速響應。
各村(居)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等應急值守制度,對外公布應急搶險電話并保持24小時暢通;遇突發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處置并按規定報告信息。
燃氣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2
一、工作安排
大檢查時間自通知印發之日起至今年年底。
(一)燃氣企業自查自改。各燃氣企業根據方案要求,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工作措施情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執行情況;安全投入、隱患治理、制度建設等方面情況;危險作業、重點部位、重點場所的安全管控情況;隱患自查自報整改和重大危險源監控情況;應急預案完善和應急演練開展情況;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等立即開展全面自查,建立問題、整改、責任清單,及時上報公示,實行“清單+閉環”管理。
(二)鄉鎮、相關部門全覆蓋檢查。各鄉鎮、相關部門依據職責對轄區城鎮燃氣行業開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覆蓋檢查,按照分級分類要求,突出關鍵環節和重點部位,建立健全城鎮燃氣安全隱患問題整改清單。對重大問題隱患整治要加強合作配合,確保燃氣安全隱患問題及時發現、及時消除。
二、檢查重點
(一)燃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管理
1.各類場站、天然氣管道等設施設備是否符合《安徽省城鎮燃氣安全檢查標準》《關于加強城鎮燃氣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規范要求。
2.是否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制定完善各類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項要求。
3.是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員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訓,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持證上崗的是否100%持證上崗。
4.經營單位危險品儲存場所是否構成重大危險源,是否開展辨識,是否備案。
(二)瓶裝液化氣市場經營秩序
5.瓶裝液化氣企業是否加強對供應站(點)、送氣車輛、送氣人員的管理,統一車輛及人員標志標識。
6.瓶裝液化氣企業是否落實用戶實名制購氣登記,建立健全用戶服務信息系統,統一配送、統一管理、統一標準、統一服務。
7.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出入道口運送鋼瓶車輛的關注和臨檢布控,依法打擊“黑氣點”、流動“黑氣販”等違法犯罪行為。
8.燃氣經營企業是否制定用戶安全用氣規則,通過向用戶發放安全用氣手冊、公眾號推送等方式,對用戶進行燃氣安全使用宣傳和指導。
(三)氣瓶充裝、檢驗單位(機構)行為及產品質量
9.氣瓶充裝單位是否建立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實現充裝數據與地方監管部門的實時聯網傳輸。
10.氣瓶檢驗機構是否建立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建立本單位檢驗氣瓶的電子技術檔案,實現檢驗機構的氣瓶檢驗數據信息與氣瓶充裝單位、地方監管部門互聯互通。
11.氣瓶充裝單位是否充裝非自有產權氣瓶、超期未檢氣瓶、非法改裝氣瓶、報廢氣瓶和無信息標識氣瓶;嚴厲打擊無資質充裝二甲醚、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氣中摻混二甲醚的行為。
12.氣瓶檢驗機構是否建立相關制度,檢驗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是否按照檢驗規范標準開展檢驗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虛假檢驗數據、檢驗報告和檢驗標志行為;是否存在非法改裝氣瓶、翻新氣瓶,或者擅自銷售報廢氣瓶等違法行為;是否冒用其他檢驗機構名稱進行檢驗。
13.對轄區內銷售的.液化石油氣鋼瓶、角閥、減壓閥、灶具、熱水器等產品質量開展專項整治,依法查處無證經營、銷售不合格鋼瓶、閥門、灶具和熱水器等違法行為,及時向社會公布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結果。
(四)餐飲場所燃氣安全使用管理
14.餐飲用戶是否與合法供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器具以及連接管、調壓閥等配件;
15.餐飲用戶是否每月對戶內燃氣設施設備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自查。
16.餐飲場所是否存在違規儲存、使用瓶裝液化氣的行為;用氣場所、燃氣設備設施、用氣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三、責任分工
(一)明確屬地領導責任
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各鄉鎮黨委和政府要始終把安全生產擺在重要位置,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城鎮燃氣安全屬地管理責任。
1.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鄉鎮要嚴格落實城鎮燃氣安全監管責任,研究部署開展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安排專人負責燃氣安全工作,建立用氣場所燃氣安全日常巡查機制,督促轄區內用氣場所開展燃氣安全使用自查活動,協助縣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2.村(居)民委員會要掌握轄區內用氣場所情況和燃氣使用情況,發動社區公益組織、物業服務單位、群眾志愿者開展排查,及時向屬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用氣場所安全隱患,協助做好燃氣使用安全宣傳與監督。
(二)明確部門監管責任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厘清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的關系,明確各有關部門在燃氣行業安全監督管理中的工作職責,并落實到部門常態化工作中。
1.城管執法部門:依據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安徽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負責具體實施本地區燃氣行業的管理工作,并按規定實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負責督促燃氣經營企業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合同的約定,承擔用戶燃氣設施巡檢、燃氣使用安全技術指導和宣傳責任;負責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瓶裝液化石油氣實名制銷售、建立客戶服務平臺等工作。負責查處燃氣違法經營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燃氣經營企業進行查處。
2.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氣瓶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等法律、安全技術規范,對液化氣氣瓶充裝、檢驗單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實施行政許可和監督檢查;對液化氣儲罐、罐車等壓力容器及其它特種設備實施使用登記和安全監管。對充裝非自有氣瓶、超期未檢(報廢)鋼瓶等行為進行查處,加快建立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確保溯源管理。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對無照經營的餐飲場所進行查處,協助商務部門對餐飲場所開展燃氣使用安全檢查,指導督促餐飲場所規范用氣。依據《產品質量法》,對液化石油氣、燃氣器具及配件產品生產、流通領域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對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燃氣器具及液化石油氣、充氣過程中缺斤少兩、摻混二甲醚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3.商務部門:負責組織餐飲場所開展燃氣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對自查情況及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督促餐飲場所經營者與合法的供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4.公安部門:依法處理阻礙執行公務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配合城鎮燃氣、城管執法、市場監管等部門對非法儲存、倒罐、銷售液化氣的行為和窩點進行依法查處;對非法經營、銷售偽劣產品、非法儲存、運輸、攜帶、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瓶裝液化石油氣道路運輸車輛、LNG運輸槽罐車交通安全管理;配合城鎮燃氣、城管執法部門依法打擊跨區域運輸經營等違法行為。
5.應急管理部門:依據有關部門申請,對在燃氣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隱患的場所以安委辦名義實行掛牌督辦。對于有關燃氣安全的舉報,依據《安徽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有關規定,根據各地實際情況進行交辦并督促整改。對涉及燃氣安全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個人納入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
6.消防部門:依據《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對燃氣企業、餐飲單位遵守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餐飲場所的消防安全實施專項監管;負責對燃氣站(點)內外部建筑及設施、設備防火安全間距實施專項監管;依法查處餐飲場所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7.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等法規的相關規定,負責道路、水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車輛、船只、從業人員、港區裝卸管理人員、申報人員的資質管理,對危化品運輸車輛非法運輸瓶裝液化石油氣等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8.教育、民政、旅游、衛生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業管理的燃氣用戶開展燃氣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對自查情況及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督促其與合法的供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勵引導瓶裝液化石油氣用戶逐步改用天然氣。
9.供電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配合相關部門依法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燃氣生產經營單位、非法經營站(點)停止電力供應。
10.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燃氣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鄉鎮、相關部門要立即行動,認真對照燃氣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結合職責分工,研究制定本轄區、本行業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明確責任,細化清單,精心組織,強勢推進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
(二)全面排查。各鄉鎮、相關部門要立即組織力量,督促企業開展全方位城鎮燃氣安全生產自查檢查,建立隱患問題整改清單,盤點銷號,針對重點難點隱患問題,要專題研究,做到一盯到底,徹底整改。
(三)統籌配合。各鄉鎮、相關部門要根據當前形勢,統籌做好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處理好安全監管與指導服務的關系,大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需要其他鄉鎮、部門配合的,要主動協調解決。大檢查中的有效做法要梳理總結,形成長效機制。
各鄉鎮、各部門6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報送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工作階段性總結,每月25日前報送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典型案例。
燃氣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3
為深刻汲取近期燃氣事故教訓,全面排查整治城鎮燃氣安全隱患問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燃氣事故多發勢頭,按照《廣東省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強化憂患意識和底線思維,按照系統謀劃、整體推進、長短結合、標本兼治的思路,深刻吸取近年來國內外燃氣事故教訓,全面排查整治城鎮燃氣各領域安全風險隱患,深入落實安全生產“一線三排”,進一步鞏固全市城鎮燃氣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動成效,堅決防范遏制燃氣較大及以上事故和重大涉險事故;圍繞制約燃氣安全的突出問題,緊盯燃氣安全運行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開展綜合性、精準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設施,加強預警能力建設,加快推進燃氣管網等基礎設施更新改造和數字化、智能化安全運行監控能力建設,提升燃氣安全保障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目標。到20xx年12月底前,全市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任務全面完成,徹底消除重大安全隱患、依法嚴懲一批非法違法行為、聯合懲戒一批嚴重失信市場主體、問責曝光一批責任措施不落實的單位和個人;瓶裝液化石油氣跨區經營、黑氣黑點、充裝過期氣瓶等燃氣安全的突出問題、涉及燃氣安全運行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綜合治理取得明顯成效,燃氣管網等基礎設施更新改造和數字化、智能化安全運行監控能力建設加快推進,行業整體安全水平顯著提升。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氣企業安全管理風險和重大隱患。我市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共23家,個別企業規模偏小、實力較弱,一些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在安全管理、安全培訓、安全投入等方面問題突出。各縣(市、區)要對轄區燃氣企業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整治從業人員素質、安全制度落實、應急能力建設、市場經營秩序等方面的突出問題。一是強化企業責任落實。嚴格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落實。企業工作人員要百分百持證上崗,主要負責人在重要時間節點要在崗在位。要建立本企業信息監控平臺,實現實時監測。二是強化專業培訓考核。重點整治燃氣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配備不符合要求,不按規定組織參加專業培訓、考核并取得相關資質,從業人員存在無證作業等問題。三是強化安全制度落實。重點整治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針對性操作性不強,安全操作規定不健全不完善,企業內部安全生產責任傳導不力,責任書簽訂走形式,“三違”行為突出;重大危險源管理缺失,管線檢查維護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閉合,入戶安檢制度不落實等問題。四是強化應急能力建設。重點整治安全檢測和管網監測設備不足或失效,未按規定配備應急救援隊伍、未制定事故應急預案,應急救援演練不落實、走過場等問題。五是強化經營秩序監管。嚴厲打擊使用無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車輛運輸,以及儲存、充裝、銷售燃氣等環節的非法違法行為;嚴格燃氣市場準入,全面開展燃氣經營許可、充裝許可清理核查,對不符合條件的燃氣企業,嚴格依法取締或吊銷燃氣經營許可、充裝許可等資質證照。(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組織落實。以下均需地方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二)全面排查餐飲等公共場所燃氣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對使用燃氣的餐飲經營場所、學校、醫院、農貿市場、商住混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及城鄉結合部進行全面摸排,建立燃氣使用用戶名錄,重點排查整治用氣環境、設施設備、防范措施等方面的問題。一是開展用氣環境安全整治。重點整治燃氣管道被占壓、穿越密閉空間,在地下、半地下空間設置氣瓶間或違規使用燃氣,擅自將氣瓶放置于室內用餐場所,超量存儲氣瓶,在有鋼瓶、燃具和管道的房間內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人員等安全隱患。二是組織設施設備安全整治。重點整治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氣瓶、灶具以及連接管、調壓閥等配件,私接“三通”;未按照《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等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或安裝位置不正確、適用氣種不符或功能過期失效等隱患。20xx年12月底前,各縣(市、區)餐飲行業主管部門督促所有餐飲用戶完成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安裝,對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的餐飲場所,燃氣企業不得供氣,有關部門依法嚴處。三是推動用戶落實防范措施整治。重點整治未與燃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不按規定張貼燃氣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接受公眾監督,場所安全投入不足,防火、防爆設備設施不完善,安全用氣常識缺乏,用氣操作不符合要求等。(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消防救援支隊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舊小區燃氣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各縣(市、區)要對老舊小區用氣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結合老舊小區改造整治燃氣設施、用氣環境等安全隱患。一是組織戶內用氣環境安全整治。通過燃氣企業入戶安檢,重點排查整治用戶使用不合格氣瓶、燃氣具、連接軟管和減壓閥,燃氣具安裝場所不符合安裝要求,用戶擅自安裝、改裝、拆除戶內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裝置,在“開放式”廚房、通風條件不良場所使用燃氣,室內管道嚴重銹蝕等安全隱患。按照“政府支持、企業讓利、用戶負擔”相結合的思路,推動居民用戶更換燃氣專用金屬軟管,其他居民小區同步推進更換。二是組織小區燃氣設施安全整治。全面排查小區燃氣管道、調壓站、燃氣引入管、立管及管道穿越樓板部位,重點整治燃氣管道埋深不足,燃氣調壓站最小保護范圍內建設建構筑物、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燃氣盤管、立管銹蝕嚴重,燃氣管道未設套管穿板、穿越部位未作防泄漏處理、穿越電力和污水管溝或同溝敷設等安全隱患。對在老舊小區內違規設置的非法儲存充裝點、不符合安全間距及消防要求的供應站,以及“黑氣點”要堅決取締,依法依規處罰。三是組織“不常居住房”燃氣使用安全整治。建立不常居住房燃氣安全檢查專項制度。全面摸清“不常居住房”底數,建檔立冊,準確掌握燃氣具情況,強制改裝終端智能氣表和燃氣安全保護裝置等安全設備。(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消防救援支隊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氣工程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各縣(市、區)要對在建燃氣工程和燃氣管道周邊建設項目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整治違法施工、野蠻施工以及安全責任不落實、安全監管不嚴格等問題。一是組織燃氣工程安全整治。重點整治限額以上的燃氣工程不辦理施工許可證,未按規定將燃氣管道工程納入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進行特種設備施工前未依法告知和安裝監督檢驗等問題。對在建市政燃氣管道工程項目,要嚴格對主要管材規范檢驗,按方案施工驗收合格后方可通氣。嚴厲打擊燃氣新建、擴建、改造等工程轉包、違法分包、掛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驗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對無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承攬燃氣工程施工的,要堅決予以處罰和清退。二是組織第三方施工破壞燃氣管道安全整治。制定燃氣管線保護范圍及控制范圍工程活動管理辦法,加大對第三方施工破壞燃氣管道事故懲戒力度,重點整治不落實燃氣設施保護方案,未經安全交底開展作業,未按照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未落實重要部位、關鍵節點實施前安全條件驗收,未落實燃氣管線精準探測工作,不落實第三方施工期間專人監護規定等違法違規行為。(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氣具等燃氣源頭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各縣(市、區)要加大對不合格燃氣具等排查整治力度,堅持源頭治理,全面查處生產、銷售、認證等環節違法違規行為。一是組織違法生產銷售燃氣具安全整治。要對現有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等產品生產企業和流通銷售渠道點進行全面排查,加大對產業集中區域、校園周邊、城鄉結合部及農村等地區生產銷售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禁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要求的燃氣具。對電商平臺、小商品市場等開展全面排查,重點整治不落實對經營者管理責任、未采取措施制止銷售不符合要求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等產品等行為。嚴格依法查處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燃氣具等產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堵住不合格燃氣具等產品進入使用環節。二是組織開展燃氣具認證專項整治。開展燃氣具認證專項檢查工作,對發現CCC認證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生產企業,要求對其認證情況進行溯源,重點核查獲證組織持續符合認證一致性要求、認證機構規范實施認證及對獲證組織開展證后跟蹤監管等情況,依法嚴厲查處虛假認證、減少遺漏認證程序、未有效實施證后跟蹤監管等情況。同時加強CCC認證標識排查,重點對未標示中文廠名、廠址、產品執行標準等“三無”燃氣具產品,以及應標示但未標示CCC認證標志的燃氣具產品進行核查。(市市場監管局牽頭,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氣管道、場站等燃氣設施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各縣(市、區)要組織對燃氣管道、場站等燃氣設施進行普查建檔,準確掌握建設年代、產權歸屬、管道材質、安全狀況等資料,積極推進更新改造,全面消除安全風險。一是推進老舊燃氣管道更新改造。對已排查出陽東區需要改造3.5千米老舊燃氣管道以及江城區1千米、陽東區3.1千米和陽春市1.6千米共5.7千米需要改造立管進行全方位安全評估,重點推進改造,同時深入對現有燃氣管道開展全面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新改造。二是組織燃氣場站安全整治。對燃氣場站進行安全評估,重點整治周邊環境新增違法違章建構筑物、場站內燃氣設施設備老化損壞、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嚴格、管理人員和運維操作人員專業素質不強等安全隱患。三是組織占壓燃氣管道清理行動。全面組織占壓燃氣管道排查,按照占壓物是否有地下基礎、占壓物是否為正方位占壓管道、占壓物是否形成密閉空間、占壓物內是否有人居住、壓占物是否會阻礙管道巡檢維護等進行排序,采取拆除占壓物、管道改線、重點監控等方式排除安全風險隱患。四是落實壓力管道、壓力容器法定檢驗。加強公用管道檢驗機構監管,嚴肅查處未依法開展壓力管道、壓力容器檢驗檢測,以及未經監督檢驗投入使用和使用超期未檢特種設備違法行為。(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消防救援支隊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全面排查整治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各縣(市、區)要全面摸排本地區瓶裝液化石油氣企業經營狀況、在用液化石油氣鋼瓶情況、氣瓶流通使用情況并建立臺賬,重點排查整治充裝、運輸、儲存、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一是構建全流程智能監管平臺。加快推進建設瓶裝液化氣智能監管平臺,按照省統一的功能規范、數據共享交換技術規范,與省瓶裝液化石油氣“互聯網+監管”數據匯聚平臺對接。同步推進與智能監管平臺相配套的鋼瓶加裝“二維碼”以及鋼瓶與充裝秤聯鎖改造工作。二是推行統一配送入戶模式。于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服務安全管理制度,積極推動取消用戶“自提氣”,由燃氣企業統一配送入戶。三是積極推進“瓶改管”工程。按照應改盡改、能改都改的原則,推動供氣管網已經覆蓋的城中村、老舊小區等,以及公福機構和商業單位開通使用天然氣,在主城區內具備條件的強制推行公福機構、商業單位“瓶改管”。四是打擊違法違規經營燃氣行為。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瓶裝液化石油氣企業充裝非自有鋼瓶、翻新鋼瓶、超期未檢鋼瓶、檢驗不合格或已判廢未去功能化鋼瓶等行為。在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本地區瓶裝液化石油氣集約化發展實施方案,加大力度淘汰一批基礎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進度安排
從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xx年12月)。市安委會召開全市安全生產視頻會議,部署啟動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20xx年1月至3月)。各縣(市、區)組織對本地區燃氣相關企業、燃氣基礎設施、燃氣安全運行、用戶終端用氣安全情況等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區燃氣總體情況、存在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并建立臺賬清單。
(三)重點攻堅(20xx年4月至10月)。各縣(市、區)有關部門組織全面攻堅,嚴查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及時通報工作進展。對排查發現的重大風險隱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實資金保障。對于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實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時間表和線路圖,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要動態更新問題隱患清單,多措并舉持續加大整治攻堅力度,確保重大安全風險管控到位、重大問題隱患整改到位。
(四)總結提升(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對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梳理,系統總結經驗做法,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完善機制。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推動,層層壓實責任。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本方案,各級燃氣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市燃氣主管部門要牽頭建立燃氣安全會商研判、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督促燃氣企業切實加強燃氣安全風險管控,市場監管、公安、交通運輸、商務、消防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強化燃氣充裝、運輸、使用等環節安全監管,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嚴格執法,落實責任。嚴格規范開展燃氣安全執法,對企業主要負責人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的要重點執法。要嚴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關規定,將相關違法行為線索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定期向社會公布典型執法案例,強化執法震懾。要健全完善聯合懲戒機制,依法依規對有關違法違規的燃氣企業實施懲戒。對多次違法和事故頻發的生產經營單位及相關負責人、從業人員,依法嚴肅責任追究,依法實行行業或者職業禁入;對無證經營、非法儲存氣瓶等高度危險的生產作業活動的單位及個人,加強刑事責任追究。
(三)強化督導,考核問責。積極開展明查暗訪、專項督查、聯合檢查,對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檢查情況納入對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對因工作不力導致整治進展滯后、整治責任不落實、重大問題懸而未決的,堅決依紀依法嚴肅問責。市安委辦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地區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四)加強宣傳,廣泛引導。制定宣傳教育方案,廣泛動員基層組織和社會媒體,加強面向社會公眾的常態化安全宣傳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氣安全檢查、應急處置等基本知識,引導廣大群眾自覺保護燃氣設施,自覺抵制不合格的連接軟管、燃氣灶具、減壓閥等,營造人人重視燃氣安全的良好氛圍。
各縣(市、區)分別于20xx年2月18日、5月18日、8月18日、11月18日之前將本地區、本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典型執法案例和《陽江市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統計表》《陽江市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問題隱患清單》《陽江市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況表》(見附件)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抄送市安委會辦公室。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于上述時間節點后3日內將全市工作進展情況報市安委會。
燃氣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4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實增強憂患意識和底線思維,深刻吸取近年來省內外燃氣事故教訓,堅持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和精準治理,按照“全面、嚴格、治本”的總要求,堅決防范各類燃氣事故,確保坊前鎮燃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排查整治餐飲等公共場所燃氣安全。要對餐飲經營場所、學校、醫院、養老院、農貿市場、商住混合體、單位食堂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整治不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或安裝位置不正確,擅自拆除、改裝、遷移、暗埋燃氣設施等風險隱患。(應急辦、村鎮建設服務站、教委、民政所、企業辦、衛生院、市場監督管理所、綜合行政執法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全面排查整治居民用戶燃氣安全。要嚴格落實定期入戶安檢制度,對膠管老化、未安裝報警器,使用無熄火保護裝置的燃氣灶具等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整治村民氣代煤用戶,農村地下燃氣管道和架空官網安全警示標識、防撞護欄設置等風險隱患。(片區、應急辦、村鎮建設服務站、派出所、市場監督管理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全面排查整治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要對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儲存、充裝、運輸、使用等各環節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整治非法經營、非法儲存、非法倒裝液化石油氣,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過使用壽命的“瓶、灶、閥、管”等風險隱患。(派出所、應急辦、企業辦、交管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此外,要根據轄區實際情況,根據排查整治工作重點內容,梳理問題隱患,配合相關部門全面深入整頓燃氣市場秩序,提高轄區燃氣安全管理水平。
三、時間安排
(一)自查自糾階段。召開全鎮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會議,對開展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各片區、相關部門結合轄區實際進行宣傳,建立調度機制,進一步落實責任,明確任務和責任部門,對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體安排。對燃氣經營單位、餐飲行業使用燃氣情況,開展“起底式”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轄區燃氣總體情況,對排查發現的.問題隱患,建立清單。鎮政府將采取“四不兩直”方式,對各村(社區)開展排查工作情況進行抽查。
(二)重點整治階段。按照“邊排查邊整治”的原則,結合前期排查過程中梳理形成的工作臺賬,分別制定安全隱患整治方案,將整治任務分解到周、細化到天,順排工序、倒排工期,強力推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確保重大風險管控到位、重大隱患閉環整改到位、違法行為懲處到位。
(三)綜合督查階段。對照問題隱患清單,限期整改,嚴格按程序驗收銷號,實時動態更新,落實閉環管理,并通過會議調度、督導檢查、明查暗訪、聯合執法等手段方法持續加大整治力度。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的,按規定進行處罰,確保隱患閉環整改到位、非法違法行為懲治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要站在做到“兩個維護”、貫徹新發展理念的政治高度,切實提高做好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加強統籌,層層壓實責任,抓好組織實施。鎮政府要參照省、市、縣做法成立本單位排查整治工作專班,明確專人負責,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方案,狠抓所承擔工作任務落實。
(二)強化執法檢查。要嚴格規范開展燃氣安全執法檢查,加大對餐飲經營場所、學校、醫院、養老院、農貿市場、商住混合體、單位(企業)食堂場所的檢查頻次、檢查力度,對拒不整改的加大處罰力度。
(三)強化宣傳教育。根據《燃氣安全宣傳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本鎮實際,各村居利用村廣播每天不定時的對村民進行宣傳,各部門利用督導檢查、微信群進行宣傳。引導廣大群眾自覺保護燃氣設施、規范使用燃氣,自覺抵制不合格的連接軟管、燃氣灶具等,確保燃氣使用環節安全。要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將安全發展意識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燃氣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5
一、組織領導
經中心研究決定,成立20xx年燃氣安全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曹兆華(市政服務中心主任)
副組長:李險鋒(市政服務中心市政股股長)
成員:各監管燃氣企業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政股,負責燃氣安全專項檢查工作的指揮、調度和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標
全面履行監管職責,重點查處各監管燃氣企業的違法行為。在專項燃氣安全檢查中要科學統籌、持續發力,依燃氣檢查工作方案依法依規完成此次專項檢查工作。
在專項檢查過程中要做到“告知檢查全覆蓋、發現問題均責改、確保整改率達到100%”,最終實現我縣燃氣企業安全工作在穩定、可控的局面下最大限度的消除安全隱患,防范燃氣事故發生。
三、工作原則
依據監管部門燃氣安全有關職責,對轄區范圍內涉及占壓、損壞燃氣管線行為以及燃氣供應、使用的各個環節組織開展燃氣安全專項檢查,做到不遺漏單位,不留檢查盲點。在檢查中,要堅持法定之內職責必須履行到位原則;要堅持法定之外職責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屬地政府主動作為原則;要堅持依據相關法規對燃氣違法行為從嚴處罰原則。
四、檢查重點
此次燃氣安全專項檢查工作重點為:
1.監管企業燃氣經營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內:
2.經營場站內禁火警示標志是否醒目;
3.消防設施和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4.避雷防靜電裝置是否按規定定期檢測,保持完好完好;
5.電氣設備選型及電氣線路布設是否符合規定;
6.裝卸臺是否設置靜電接地卡,裝卸液化石油氣用膠管兩端間是否用銅管線跨接,烴泵、壓縮機的外部金屬保護罩和灌裝稱與接地裝置相連;
7.在用各類受壓容器是否定期檢驗、維護,安全閥、壓力表、衡器等是否定期檢驗,靈敏可靠;
8.車輛進出生產區配置阻火器,齊全有效;
9.固定通信設施是否完好、暢通;
10.搶險備用備件是否齊全、有效;
11.空瓶、實瓶、待檢瓶區域,鋼瓶堆放是否整齊,留有通道,瓶庫不堆放其他雜物;
12.實行鋼瓶色標管理,色標規范,嚴格執行出站實瓶塑封;
13.是否充裝超期未檢、無企業標識、嚴重腐蝕、損壞、不合格的鋼瓶;
14.是否全面排查治理占壓和圈圍燃氣管道設施安全隱患,加大管線巡查,嚴防第三方施工挖掘破壞燃氣管道設施等安全事故;
15.燃氣企業是否開展入戶安全檢查;
16.燃氣企業是否宣傳安全用氣;
17.燃氣企業是否指導燃氣用戶安全。
五、時間安排
時間:即日起至20xx年7月30日
按照“邊部署邊強化邊檢查”的要求,各監管燃氣要結合本方案迅速制定燃氣專項檢查具體落實措施,召開動員部署安排,細化燃氣安全隱患排查任務,明確工作目標、組織結構、實施步驟等。
六、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體制
各監管燃氣企業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確主管領導、專項工作聯系負責人。通過完善工作機制、暢通聯系體系、搭建工作網絡,確保為全面開展全年燃氣檢查方案順利推進奠定基礎,有始有終做好燃氣安全專項執法工作。
(二)廣泛開展宣傳
各監管燃氣企業要通過發放宣傳材料、檢查提示、督促等方式,有針對性加強對安全用氣的宣傳、教育,從而有效提高群眾居民日常生活中的燃氣安全防范意識。
(三)嚴格值班值守
各監管燃氣企業要加強燃氣事故的`預報、預警、預防工作,進一步完善應急員并加強演練,認真開展風險評估,隱患排查,加強值班值守,嚴格落實負責人到崗帶班,切實做好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一旦有險,快速反應,及時救援,妥善安置。
(四)及時總結報送
各監管燃氣企業要在建黨100周年期間,每日要高度重視各自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報送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根據自查情況積極安排部署落實,各燃氣監管企業要針對自查和督查發現的隱患問題,進行第一時間整改落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并將整改落實情況上報市政服務中心。
(五)嚴肅追究追責
市政服務中心要對在燃氣專項檢查責任不落實、排查不認真、執法不嚴格、擔當不強烈的監管燃氣企業進行嚴肅問責,對存在的非法違法生產企業,一律納入“黑名單”,形成高壓震懾。
燃氣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6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發展理念,加強燃氣安全生產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強化風險防控,全力排查燃氣管網和涉及燃氣各領域安全風險隱患,系統根治制約燃氣安全的突出問題,最大程度降低燃氣場站、燃氣管線、燃氣用戶端等潛在安全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全力維護社會環境穩定,為黨的二十大和省十二次黨代會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工作重點
(一)排查整治燃氣生產經營安全風險。對轄區內燃氣企業經營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壓緊壓實“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確保資金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組織從業人員教育培訓”等主體責任。重點整治:從業人員無證作業或人證不符、燃氣管線未按照規范要求開展定期檢測和全面檢測、通過地質災害區管線未落實加固措施、管線檢查維護及入戶安檢流于形式、安全教育制度落實不到位、重大危險源管理規章不落實、隱患排查治理未閉環等風險隱患。
(二)排查整治燃氣管道設施安全風險。組織對燃氣場站設施設備、燃氣管道等進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建設年代、產權歸屬、管道材質、地理位置、安全狀況等資料,重點對運營使用接近設計年限的燃氣管道設施進行全方位安全評估,提出動態更新改造實施計劃。重點整治:使用壽命近20年的區域次高壓以上老舊管道、裸露管道,城區埋地鋼管,次高壓以上管道被占壓等突出問題隱患全部階段性消除。嚴肅查處未依法開展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檢驗檢測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排查整治燃氣領域特種設備安全風險。按照特種設備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要求,全面規范壓力管道法定檢驗,加強在用壓力管道、壓力容器運行監測。重點整治:未依法開展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檢驗檢測等違法違規行為;壓力管道檢驗機構未嚴格按照規范要求開展壓力管道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行為。鞏固液化石油氣氣瓶信息化建設成果,督促車載氣瓶充裝單位建立并完善氣瓶可追溯信息化管理系統,全面建成并應用全州氣瓶安全追溯系統。依法查處不符合許可條件的制造單位、充裝單位和不符合核準要求的檢驗機構,依法查處充裝超期未檢、已報廢、翻新氣瓶等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行為的充裝單位,依法處置不合格及報廢氣瓶。
(四)排查整治燃氣工程設施安全風險。對在建燃氣工程和燃氣管道、設施設備周邊建設項目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整治:未按規定將燃氣工程納入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未依法進行特種設備施工前告知和安裝監督檢驗等問題。未按州燃安委《積極預防第三方施工破壞燃氣管道七條措施》要求建立施工前的銜接機制、施工中的約束機制、施工破壞后的應急聯動機制的,未組織相關施工企業、監理企業、天然氣企業把管線保護合同(或協議)簽訂且落實到位的,第三方施工破壞燃氣管線尤其是野蠻施工破壞燃氣管線行為查處姑息遷就的行為。
(五)排查整治燃氣使用安全風險。對使用管道燃氣或瓶裝液化氣的餐飲經營場所、學校、醫院、酒店、農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整治:供氣企業未按要求張貼燃氣使用安全宣傳及應急處置明白卡,燃氣管道被違規占壓、穿越密閉空間、穿越消防通道及室內用餐場所,氣瓶間違規設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內、擅自將氣瓶放置于室內用餐場所,使用不合格的氣瓶、灶具、連接軟管和減壓閥,私接“三通”,不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或安裝位置不正確、適用氣種不符或功能過期失效等風險隱患。
(六)排查整治燃氣領域消防建設安全風險。嚴格落實“五個必查”。即:企業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及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制度必查;場站工作人員是否經過消防安全培訓、熟悉應急處置程序、按規定持證上崗必查;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等消防安全布局必查;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水源必查;超儲量存儲必查。重點整治:未對排查出的重點火災問題隱患實行重點整治,掛圖作戰、閉環銷號的.。對排查出的一般火災隱患未建立臺賬、列出清單、逐項整改的。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未落實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時間表和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的。
(七)排查整治瓶裝液化氣違規運行使用風險。對瓶裝液化氣運輸、存儲、銷售等環節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整治:嚴厲打擊瓶裝液化氣非法經營、違法充裝、摻混二甲醚、充裝不合格鋼瓶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違法違規經營企業和“黑氣點”等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嚴厲懲戒、頂格處罰、曝光警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排查整治燃氣領域應急救援安全風險。進一步修訂完善城鎮燃氣事故應急預案,指導督促燃氣企業優化管網泄露應急處置流程,開展針對性演練,推動燃氣事故救援一體化,形成事故處置部門聯動處置模式,切實增強城鎮燃氣行業應急處置能力。重點整治:應急預案和演練流于形式,應急演練實戰性不強,應急人員對預案內容不熟悉,應急救援物資及裝備配備不足,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完善,燃氣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不能滿足實戰應急處置需要等問題。
三、方法步驟
(一)及時安排部署、壓緊壓實責任。各成員單位、各燃氣經營企業要根據自身工作職責與大檢查實施方案,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細化方案措施,全面組織動員部署相關力量迅速開展排查整治行動。
(二)深入排查整治、務必精準到位。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和人員對轄區燃氣相關企業、燃氣基礎設施、燃氣安全運行情況等開展全面摸底排查,進一步摸清梳理本轄區燃氣總體情況、存在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并建立臺賬清單;對燃氣場站、鄉鎮液化氣供應站、商業綜合體用戶、餐飲用戶、居民用戶等單位和個人開展全方位檢查排查和宣傳,完善整改措施清單。
(三)狠抓問題整改、全面消除隱患。對檢查交辦的問題隱患要建立健全工作臺賬,樹牢問題導向,堅持分門別類,細化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對排查出的問題隱患全面整改,確保問題隱患逐一整改銷號。
(四)建立長效機制、確保安全穩定。認真總結和梳理大檢查整治行動中的經驗做法,查找工作短板弱項,不斷強化城鎮燃氣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促進燃氣行業健康發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次安全大檢查大整治時間一直持續到12月底結束,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關于燃氣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細化工作方案,搞好動員部署,深入開展好此次燃氣安全大檢查大整治。
(二)加強協調配合。強化工作聯動,注重統籌推進,形成齊抓共管;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形成職能部門協調配合,緊密協作的良好局面。
(三)加強執法處罰。將采取隨機檢查、專項執法、聯合檢查等方式開展督導檢查,堅持“嚴”字當頭,敢抓敢管,在燃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掛牌督辦、公開通報、嚴肅查處。
(四)加強宣傳引導。要豐富完善安全宣傳教育的方式方法,深入開展燃氣安全宣傳活動,采取多種途經大力宣傳普及燃氣安全使用和應急處置常識,全面提高群眾的安全防范意識。
(五)工作總結上報。請各成員單位每月18日前將本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報送到專委會辦公室。
燃氣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7
一、總體要求
堅持問題導向,對城鎮燃氣各領域開展全覆蓋、無遺漏的檢查整治提升,進一步摸清安全隱患及風險,緊盯關鍵環節、焦點熱點;堅持目標導向,把隱患當事故,壓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和各級管理部門監管職責,規范治理標準和任務要求;堅持分級分類綜合整治,強化部門聯動、督導執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按計劃完成燃氣設施“兩更新一整治”工作,實現城鎮燃氣行業隱患消除、監管到位、風險可控,保持城鎮燃氣安全總體穩定向好。
二、工作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對城鎮燃氣各領域開展全覆蓋、無遺漏的檢查整治提升,進一步摸清安全隱患及風險,緊盯關鍵環節、焦點熱點;堅持目標導向,把隱患當事故,壓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和各級管理部門監管職責,規范治理標準和任務要求;堅持分級分類綜合整治,強化部門聯動、督導執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按計劃完成燃氣設施“兩更新一整治”工作,實現城鎮燃氣行業隱患消除、監管到位、風險可控,保持城鎮燃氣安全總體穩定向好。
三、組織領導
按照大同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大提升城鎮燃氣專項行動領導組辦公室文件精神,成立我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大提升城鎮燃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組,全面負責對城鎮燃氣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組長由孟永泉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副主任張光、縣住建局局長張利擔任,成員由各相關部門主管領導組成。(組成人員名單見附件1)。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負責起草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大提升城鎮燃氣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督促、指導、協調并收集、匯總、上報和通報有關情況,完成領導組交辦的其他事項。辦公室主任由張利局長兼任,副主任由安立副局長擔任。
四、主要內容
(一)完成隱患排查整治。按照全領域、全方位、全覆蓋的工作要求,持續推進燃氣行業安全整治,健完善常態化安全檢查機制,強化燃氣各類管網、設施、場站、使用場所的德患排查整治。
(二)全面更新老舊管網。切實履行屬地和行業監管責任,建立“條塊結合”的城鎮燃氣老舊管網更新改造工作機制,10月底前完成城鎮燃氣老舊管網的更新改造,明確時間表、責任人和路線圖。
(三)完成“三項強制措施”工作。按照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即發大同市管道燃氣居民用戶自有設施升級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政辦函〔20xx〕107號)文件要求,7月底前完成管道燃氣居民用戶安裝灶前燃氣自閉閥門、灶具連接用不銹鋼波紋軟管和帶有自動熄火保護裝置的燃氣灶具工作,實現全縣管道燃氣居民用用戶“三項強制措施”全覆蓋。
(四)全面清理違章壓占。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規劃)、住建、公安、能源等部門的聯合執法工作機制,集中整治違章占壓、安全距離不足、圈圍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清理各類違章壓占燃氣管線的建(構)筑物,保障管網及設施安全運行。
(五)全面規范建設管理。要依法依規全面強化燃氣項目全過程管理。一是加強燃氣項目前期管理,嚴格辦理工程項目立項、規劃、土地、消防、環評等手續,確保項目合法合規;二是加強燃氣工程建設管理,嚴格履行工程項目招投標、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等程序,確保工程質量;三是加強燃氣運營管理,嚴格執行燃氣、壓力管道、壓力容器(包括各種類型的LNG、CNG點供站以及其它類似的燃氣設施)標準規范和操作規程,確保運營安全;四是加強對燃氣使用和供應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探索,及時完善制定管理措施,堅決夯實各類燃氣設施使用的管理責任和監管責任;五是對已投入運行且手續不全的燃氣項目,在確保運營安全的前提下,責令限期補辦手續;六是加強對第三方施工破壞燃氣管網的整治,嚴格執行燃氣管網保護方案及措施,杜絕野蠻、違法施工。
(六)嚴格經營許可管理。認真落實城鎮燃氣經營許可制度,行政審批部門要組織燃氣場站設計、特種壓力設備、安全管理等專家以及聯合市、縣(區)兩級燃氣主管部門進行現場踏勘,要組織專家進行安全評價,并將現場聯合勘察意見和安全評價結論作為燃氣經營許可審批的必要依據,加強與燃氣主管部門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聯動,全面把好城鎮燃氣企業“準入關”。對未取得或超出《燃氣經營許可證》范圍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企業,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特別是對非法加氣站點、非法供氣站點、非法倒買倒賣燃氣、非法運輸燃氣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七)全面加強巡檢監測。各燃氣經營企業要加大燃氣管網巡檢頻次,加強對長輸管道穿越采空區、燃氣管網檢修井、燃氣管網保護范圍內施工作業、燃氣管網警示標志標識、架空燃氣管網等的巡檢,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采取相應保護措施。要強化燃氣運行監測管理,充分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統)、SCADA(數據采集與監視控制系統)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燃氣部門及相關單位要指導和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建立燃氣管網監測管理平臺,通過增加智能傳感器,加強對壓力、流量、密閉空間、燃氣泄漏等數據監測,實現管網地理空間、運行狀態信息動態安全監管。
(八)突出重點環節管理。各燃氣經營企業要強化長輸管道、分輸站、天然氣門站、儲氣站、汽車加氣站、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等重點設施場站的安全管理,加大檢查維護力度,保障設施安全運行。
(九)強化用戶端管理。一是強化餐飲所、商場、集貿市場、學校、醫院、養老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管理,加大燃氣調壓柜、燃氣灶具、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燃氣切斷裝置等設施的檢查力度。二是對使用液化石油氣的用戶,要嚴格按照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大同市餐飲服務業使用液化石油氣安全要求》(同政辦發〔20xx〕7號)、《山西省城鄉燃氣使用安全管理規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84號)的要求,嚴格監督管理。三是強化燃氣居民用戶管理,燃氣企業要加強安全宣傳,加大入戶檢查力度和頻次,指導用戶安全用氣,對存在安全隱患且拒不整改的果斷采取停氣措施。
(十)加強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管理。嚴格貫徹落實《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使用貨車運輸瓶裝液化石油氣的,須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應對其從事送氣服務的人員和三輪車、電動車等配送工具加強管理,并承擔相應責任。制定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服務安全管理規范,按規定設置配送車輛及人員標志標識,明確配送服務相關安全要求。
(十一)加強瓶裝液化石油氣銷售和儲存管理。各液化石油氣供應點(門市部)必須由具有《燃氣經營許可證》的液化石油氣企業設立,持有《供氣許可證》的供應點(門市部),只能銷售自有合格氣瓶,不得銷售除設點公司以外的其它公司的氣瓶,不得向單位和個人提供用于銷售的燃氣,不得一證多用、私設瓶庫,只能在《供氣許可證》中批準的瓶庫內按國家規定數量存放燃氣瓶,不得在瓶庫以外的地方存放。要加強對液化氣供氣門市部瓶庫的管理,對瓶庫設置不符合要求或超量儲存鋼瓶的,要立即整改。
(十二)提升液化石油氣使用場所的安全保障水平。各部門、各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企業要大力推廣使用具備自閉、過流功能的調壓器,具有熄火保護功能的灶具,具有防脫落、耐老化、防剪切特性的燃氣專用金屬軟管等設備,大力推廣使用泄露報警、遠程監控等在線安防產品,切實提高瓶裝液化石油氣使用場所的安全技術防控。
(十三)完善燃氣行業制度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長輸管道、城鎮燃氣設施運營等方面安全制度建設、健全燃氣行業監管體系。
五、責任分工
(一)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大提升城鎮燃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組負責制定落實本轄區燃氣行業大檢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動工作方案。按計劃完成本地建(構)筑物占壓燃氣管線整治、管道居民用戶戶內自有設施改造、老舊管網改造、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燃氣用戶安全隱患的整治、以及其他各項整治任務。對組織實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金落實、督促指導、工作保障、制度建設負總責。認真落實燃氣企業安全生產掛牌責任制和對燃氣老舊管網更新改造等項目實行安全生產掛牌管理,懸掛安全生產責任公示牌。
(二)按“三管三必須”“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擁有、誰負責”的原則,各相關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責任,依法依規燃氣管理權力和責任清單,負責對全縣燃氣安全專項整治中涉及的相關工作進行全程指導、督促、檢查、執法。
(三)縣相關監管部門職責分工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建立健全城鎮燃氣安全監督管理制度,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城鎮燃氣發展規劃,對燃氣建設工程進行監督管理,指導督促各燃氣企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對農村“煤改氣”工程質量、安全運行工作。
縣應急管理局:指導監督天然氣長輸管道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依法組織指導燃氣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參與事故應急救援,指導燃氣企業做好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縣能源局:負責全縣長輸管道建設和保護工作,協調處理管道建設和保護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長輸管道企業制定事故應急預案,依法查處危害管道建設和安全的違法行為。
縣發改局:負責統籌協調全縣天然氣氣源保障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長輸管道發展規劃,統籌協調管道發展規劃與其他專項規劃的銜接。
縣公安局:負責依法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燃氣企業加強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依法查處侵占、破壞、盜竊、哄搶燃氣設施和盜用燃氣等違法犯罪行為。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技術標準要求,按照審批管理權限和我縣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改革的職責劃分,辦理規劃許可和相關用地手續。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核發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定期對燃氣運輸企業動態監控工作進行考核;依法對燃氣運輸企業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運輸環節充裝查驗、核準、記錄等進行監管。
縣商務局:按照《山西省城鄉燃氣使用安全管理規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84號)做好本行業、本領域燃氣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特別是要督促使用瓶裝液化氣的餐飲經營單位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縣市場監管管理局:負責對燃氣設施中屬于特種設備的儲罐、氣瓶等壓力容器進行監督檢查;對燃氣壓力管道安裝過程實施監督檢驗,對在用燃氣壓力管道實施定期檢驗;指導和督促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企業加快推動氣瓶充裝追溯賦碼、建檔和充裝自動識別;負責對燃氣器具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負責對市場銷售的燃氣器具管理。
縣行政審批局:按照審批管理權限,依法辦理燃氣工程項目的`立項、核準、批復、規劃許可、竣工驗收、消防驗收等相關手續;負責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審批工作。
縣消防救援大隊:依法依規對燃氣經營企業遵守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抽查;組織火災事故撲救、參與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補貼資金的籌集與撥付。
工信、教育、民政、文化旅游、衛生健康等部門按照《山西省燃氣管理條例》《山西省城鄉燃氣使用安全管理規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84號)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本行業、本領域及工業園區燃氣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所管理的行業領域單位加強燃氣使用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四)燃氣經營企業要履行企業主體責任,自覺接受當地人民政府和各級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對照具體任務和整改清單,按照要求完成整治。認真落實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嚴格執行標準規范、操作規程,不斷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對需要政府配合解決的問題,及時向屬地政府相關部門報告。
六、工作安排和要求
本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動從即日起至20xx年11月底結束。
(一)提高政治站位,立即動員部署(5月1日-5月15日)
要站在“兩個至上”“兩個根本”“兩個確立”“兩個維護”的高度,全國、全省、全市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十五項措施和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動方案等有關內容。充分認識大檢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動的重大政治意義、現實意義和深遠意義,高位推動落實。
(二)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排查整改(5月1日-11月30日)
1.全面自查自改(5月1日-5月31日)。各燃氣經營企業要圍繞《大同市城鎮燃氣安全綜合治理檢查表》主要內容,對標對表,逐項進行自查,形成問題隱患清單,明確整改措
施、完成時限、責任人等,自查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
2.完善工作機制、壓實責任(5月1日-11月30日)。縣政府要建立部門、街道、社區、物業以及燃氣公司相互協調配合的聯動機制,完善燃氣老舊管道更新改造和違章占壓整治工作方案、臺賬,逐個小區制定“更新改造”方案,明確每個小區的部門、街道、社區、物業監管責任人,對每個違章占壓點明確整治方案,確定責任人和監管人,層層壓實責任。實行重點工作推進周報告、旬匯總、月總結、季考核、年交帳。
3.強化檢查執法,立查立改(5月1日-11月30日)。各單位要制定監督檢查計劃,按照分級分類的原則,堅持邊動員、邊排查、邊整治、邊復核,明確檢查單位、細化檢查內容。監督檢查時可聘請專家或專業技術人員參加,或聯合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執法檢查,確保檢查質量。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要堅持立行立改,列出清單、明確要求、依法下達執法文書,限期整改,實行臺賬管理、動態跟蹤。對重大事故隱患,實施掛牌督辦,建立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清單,堅決防止風險隱患演變為事故。對管理混亂、問題突出、風險隱患嚴重的不放心企業,加大檢查頻次,必要時派人盯守。對于審批把關不嚴、監管執法“寬松軟”等問題,以及企業現場管理混亂、隱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徹底、主體責任不落實等問題,要立查立處立改。對上級檢查發現以及群眾舉報經核查屬實的重大事故隱患,比照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對可能造成群死群傷得重大事故隱患,要落實“一閉環、兩移交、三公開、四考核、一追溯”工作保障機制(以下簡稱“12341”工作保障機制),整改進展和落實情況由政府分管領導或涉事企業上級公司主要負責人簽字背書。對拒不整改的采取停止營業、追究刑責等堅決果斷措施。
4.加強督查抽查,嚴肅追責問責(5月1日-11月30日)。縣領導組及相關部門將通過“雙隨機”“四不兩直”和明察暗訪等方式,對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大提升城鎮燃氣專項行動進行督促指導,對專項整治工作不作為、慢作為,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隱患排查整治不力,以及工作滯后、推諉扯皮、敷衍塞責,進行曝光、通報、約談。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和重大事故隱患,存在應發現未發現、應處罰未處罰等執法“放水”行為的以及頂風作案、屢禁不止以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失職瀆職的,移送紀委監委等部門依規依紀依法從重懲處。
在“端午”“中秋”“國慶”和黨的二十大等重點時段,各部門主要領導要帶頭深入基層企業、項目一線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
(五)廣泛宣傳發動,強化信息報送(5月1日-11月30日)。
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多層面、多渠道、全方位宣傳燃氣專項行動的進展和成效,推廣先進經驗,曝光典型案例,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輿論氛圍。公開舉報電話、郵箱,鼓勵公眾舉報安全生產重大風險、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并依法保護舉報人。相關企業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隱患獎勵舉報制度,在醒目位置公開舉報電話、郵箱,廣泛接受職工和群眾舉報,對核查屬實的應予以獎勵,獎勵資金納入企業安全投入。
各相關單位制定的工作方案、工作聯絡人,請于5月25日前報縣燃氣專項行動領導組辦公室(縣住建局)。
每月2日前將“一小結、一報表、兩清單”(大檢查大整治大提升燃氣專項整治行動小結,大檢查大整治大提升燃氣專項行動情況報表,20xx年“兩更新一整治”進度清單)報燃氣專項領導組辦公室。領導組辦公室每月對各相關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評,大檢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動結束后,對各相關單位進行綜合考評,并將考評結果報送市燃氣專項領導組辦公室(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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