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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

            重點地區排查整治方案

            時間:2024-10-30 09:23:19 志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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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地區排查整治方案(精選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扎實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重點地區排查整治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重點地區排查整治方案(精選5篇)

              重點地區排查整治方案 1

              一、目標與原則

              (一)目標

              通過全面、深入的排查整治行動,消除重點地區存在的安全隱患、治安問題、環境問題等,提升地區的穩定性、安全性和宜居性,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地區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

              (二)原則

              1. 全面覆蓋:對重點地區的各個角落、各類場所和所有相關要素進行全方位排查,確保不留死角。

              2. 突出重點:明確重點問題、重點對象和重點區域,集中力量進行整治。

              3. 標本兼治:既要解決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又要建立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反彈。

              4. 多方協同:整合政府各部門、社會組織和居民群眾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5. 依法依規:在排查整治過程中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確保行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重點地區范圍界定

              根據歷史數據、群眾反映和近期事件,確定xx地區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點地區。該地區包括xx街道、xx社區,涵蓋人口約xx人,區域面積為xx平方公里。該地區存在以下突出問題:

              1. 安全隱患方面:存在部分老舊建筑,消防設施配備不足或老化,電氣線路私拉亂接現象嚴重;部分道路狹窄且路況差,交通標識缺失,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2. 治安問題方面:盜竊、打架斗毆等違法犯罪活動時有發生,存在一定數量的無業閑散人員聚集,治安管理難度較大。

              3. 環境問題方面:垃圾亂堆亂放,污水排放不暢,部分公共場所衛生狀況差,影響居民生活質量。

              三、排查內容與方法

              (一)排查內容

              1. 安全隱患排查

              建筑安全:檢查建筑物的結構安全狀況,包括墻體是否有裂縫、屋頂是否穩固等;查看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電氣安全:檢查電氣線路的敷設是否符合安全標準,有無老化、過載、短路等問題;檢查電器設備的使用是否規范,有無違規私拉亂接電線等情況。

              交通安全:排查道路狀況,包括路面平整度、有無坑洼和破損;檢查交通標識、標線是否清晰、完整,交通信號燈是否正常工作;統計道路周邊違規停車情況。

              2. 治安問題排查

              人員信息:對重點地區的常住人口、流動人口進行全面登記,掌握人員基本信息,重點關注有違法犯罪前科人員、無業閑散人員的活動情況。

              治安案件:收集近期發生的盜竊、搶劫、打架斗毆等治安案件信息,分析案發時間、地點、作案手段等規律。

              治安隱患點:排查容易滋生違法犯罪活動的場所,如網吧、酒吧、出租屋、廢舊廠房等,查看是否存在涉黃、涉毒、涉賭等違法活動跡象。

              3. 環境問題排查

              環境衛生:檢查街道、小巷、公共場所的垃圾清理情況,是否存在垃圾堆積、亂扔亂放現象;查看垃圾桶的設置是否合理,數量是否滿足需求。

              污水排放:排查污水管網的運行情況,是否存在污水外溢、堵塞現象;檢查企業、商戶和居民的污水排放是否達標,有無違規偷排行為。

              公共設施衛生:檢查公園、廣場等公共設施的衛生狀況,如座椅、健身器材等是否干凈整潔。

              (二)排查方法

              1. 資料收集與分析:收集重點地區的規劃資料、歷史事件記錄、以往排查整治報告等,分析存在的潛在問題和薄弱環節。

              2. 實地走訪與檢查:組織工作人員分成若干小組,對重點地區進行地毯式實地走訪,按照排查內容逐一進行檢查,填寫排查記錄表。

              3. 技術檢測與勘查:對于建筑安全、電氣安全等專業性較強的領域,邀請專業技術人員利用專業設備進行檢測和勘查,如使用消防檢測儀器檢查消防設施性能,用電氣檢測設備檢查線路安全。

              4. 群眾調查與舉報:通過發放調查問卷、召開居民座談會等方式,廣泛征求群眾對重點地區問題的意見和建議;設立舉報電話和郵箱,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違法犯罪行為和安全、環境問題。

              四、整治措施

              (一)安全隱患整治

              1. 建筑安全整治

              對存在結構安全問題的老舊建筑,根據鑒定結果,制定加固或拆除方案。對于需要加固的`建筑,安排專業施工隊伍進行加固施工;對于嚴重危險的建筑,依法進行拆除,并妥善安置相關居民。

              對消防設施配備不足或老化的建筑,按照消防規范要求,補充和更新消防設施,定期組織居民進行消防演練,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技能。

              2. 電氣安全整治

              對私拉亂接電線的行為進行集中整治,責令違規用戶限期整改,由專業電工重新敷設符合安全標準的電氣線路。

              對老化、過載的電氣線路進行更換和改造,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和過載保護裝置,加強對電器設備使用的安全監管。

              3. 交通安全整治

              對路況差的道路進行維修和改造,拓寬狹窄道路,修復破損路面,完善道路基礎設施。

              合理規劃和增設交通標識、標線和信號燈,加強對違規停車的執法力度,規范道路交通秩序。

              (二)治安問題整治

              1. 人員管理

              對重點人員建立專門檔案,實行分類管控。對于有違法犯罪前科人員,定期進行走訪和談話,掌握其思想動態和行為軌跡;對于無業閑散人員,加強教育引導,提供就業培訓和幫扶,幫助其重新融入社會。

              加強流動人口登記管理,建立與房屋出租戶的聯動機制,要求出租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備承租人信息,對不履行責任的出租戶依法予以處罰。

              2. 治安場所整治

              對網吧、酒吧、出租屋等治安隱患點進行集中整治,依法取締無證經營場所,對存在違法活動的場所進行嚴厲打擊,加強日常巡查和監管,規范其經營行為。

              在重點地區增設治安監控攝像頭,實現重點區域全覆蓋,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加強治安巡邏力量,增加巡邏頻次和密度,特別是在案件高發時段和地段進行重點巡邏。

              (三)環境問題整治

              1. 環境衛生整治

              增加垃圾清運頻次,合理調整垃圾桶設置位置和數量,確保垃圾及時清理。加強對環境衛生的宣傳教育,提高居民的環保意識,引導居民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對垃圾堆積嚴重的區域進行集中清理,消除衛生死角;建立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定期開展環境衛生檢查和評比活動。

              2. 污水排放整治

              對污水管網進行全面排查和疏通,修復破損的污水管道,確保污水排放暢通。加強對企業、商戶污水排放的監管,安裝污水在線監測設備,對違規偷排污水的行為依法進行嚴懲。

              對于污水排放不達標的居民小區,實施污水管網改造工程,提高污水收集和處理能力。

              五、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

              1. 成立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和分工。領導小組由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成員包括公安、消防、住建、城管、環保、街道(鄉鎮)等相關部門負責人。

              2. 制定詳細的排查整治方案,明確排查內容、方法、整治措施和實施步驟。

              3. 開展宣傳動員工作,通過張貼通告、發放宣傳資料、召開動員大會等形式,向重點地區居民和相關單位宣傳排查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和要求,爭取群眾的支持和參與。

              4. 組織工作人員培訓,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對參與排查整治的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其排查和整治工作能力。

              (二)排查階段

              1. 按照排查方案要求,各部門組織人員開展全面排查工作,對排查出的問題進行詳細記錄,建立問題臺賬。

              2. 對排查出的問題進行分類梳理,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確定問題的嚴重程度和整治的優先級。

              (三)整治階段

              1. 根據問題臺賬和整治措施,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要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期限,確保整治任務落到實處。

              2. 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召開工作推進會,及時研究解決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整治工作進展緩慢的部門和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督促其加快進度。

              (四)驗收階段

              1. 成立驗收小組,制定驗收標準和流程。驗收小組由政府相關部門、專家和居民代表組成。

              2. 對整治后的重點地區進行全面驗收,按照驗收標準對安全隱患消除情況、治安問題改善情況、環境質量提升情況等進行檢查評估。

              3. 對驗收不合格的項目,責令相關部門和單位限期整改,直至達到驗收標準。

              (五)鞏固階段

              1. 總結排查整治工作經驗教訓,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建立重點地區長效管理機制。

              2. 持續加強對重點地區的日常監管,定期開展“回頭看”檢查,防止問題反彈,確保重點地區的長治久安和可持續發展。

              六、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充分發揮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作用,定期召開會議,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成員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二)人員保障

              從公安、消防、住建、城管、環保等部門抽調精干力量組成排查整治工作隊伍,并根據工作需要招募志愿者參與。同時,加強對工作人員的管理和考核,提高工作效率。

              (三)經費保障

              政府安排專項經費用于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包括排查設備購置、整治工程費用、宣傳培訓費用等。確保經費及時足額撥付到位,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四)技術保障

              與專業科研機構、技術企業合作,為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利用先進的信息技術,如大數據、地理信息系統等,對排查整治工作進行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的科學性和精準性。

              (五)監督保障

              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對排查整治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設立舉報信箱和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對在排查整治工作中敷衍塞責、推諉扯皮、濫用職權等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重點地區排查整治方案 2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上級要求,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保障地區安全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度出發,切實開展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標

              1. 明確具體的整治目標,例如對于社會治安重點地區,目標可以是降低違法犯罪發生率、提升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對于自然災害重點危險區,目標可以是消除房屋設施等的安全隱患、提升地區抵御災害的能力等。

              2. 確定時間節點內要完成的具體任務指標,比如在特定時間前完成排查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一定比例的整治工作等。

              三、工作重點

              1. 社會治安重點地區:

              明確重點區域,如商業繁華區、城鄉結合部、娛樂場所集中地、學校周邊等人員密集、治安情況復雜的區域。

              針對突出問題,如盜竊、搶劫、詐騙、黃賭毒等違法犯罪行為,以及治安管理混亂、矛盾糾紛頻發等問題進行重點整治。

              2. 自然災害重點危險區:

              確定受自然災害威脅較大的區域,如地震帶、洪澇區、山體滑坡易發區等。

              重點排查各類房屋設施、基礎設施(如道路、橋梁、電力通信設施等)的安全狀況,以及災害監測預警系統的運行情況等。

              3. 臨山臨水臨路重點區域:

              對于臨山區域,重點排查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對房屋及周邊環境的影響。

              臨水區域要關注洪澇災害、河水侵蝕等對房屋安全的威脅。

              臨路區域則需注意道路邊坡滑坡、車輛碰撞等對房屋及人員的潛在危險。

              四、工作步驟

              1. 部署階段:

              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成員的職責分工,確保工作的組織領導。

              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和排查計劃,明確排查的范圍、內容、方法和時間節點。

              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培訓,使其熟悉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和技術標準。

              2. 排查階段:

              按照既定的排查計劃,對重點地區進行全面、細致的排查。可以采用實地勘察、問卷調查、數據監測等多種方式,確保排查結果的準確性和全面性。

              對排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分類登記,建立詳細的問題臺賬,包括問題的具體情況、所在位置、危害程度等信息。

              3. 鑒定階段(如有需要):

              對于一些復雜的問題或存在爭議的情況,邀請專業機構或專家進行鑒定和評估,確定問題的性質和嚴重程度。

              根據鑒定結果,對問題臺賬進行進一步的完善和更新,為后續的整治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4. 整治階段:

              針對不同類型的問題和隱患,制定具體的整治措施和方案。整治措施要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實效性。

              按照整治方案,組織力量對問題和隱患進行集中整治。對于一些能夠立即整改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到位;對于一些需要較長時間才能解決的問題,要制定詳細的整改計劃,明確整改的'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人。

              在整治過程中,要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整治措施的落實和整治效果的達成。

              5. 驗收階段:

              整治工作完成后,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整治效果進行驗收。驗收標準要嚴格按照工作目標和相關技術標準制定。

              對驗收不合格的地區,要責令其限期整改,直至驗收合格為止。

              對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為今后的工作提供參考。

              五、保障措施

              1. 組織保障:成立強有力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確保排查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2. 人員保障:抽調專業素質高、工作責任心強的人員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并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

              3. 技術保障:運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和設備,如無人機、地質雷達、監測儀器等,提高排查整治工作的效率和準確性。

              4. 資金保障:設立專項經費,確保排查整治工作的資金需求。同時,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

              5. 宣傳保障:加強對排查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提高社會公眾的知曉度和參與度,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6. 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如信息報送制度、監督檢查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確保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

              重點地區排查整治方案 3

              根據《全縣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實施方案》現就全鎮開展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從保障國家長治久安、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高度,把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作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一項重要工作,堅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和“什么問題突出就解決什么問題,哪里問題突出就解決哪里”的原則,采取堅決有力措施,盡快扭轉少數地方治安混亂的局面,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治安問題,著力消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為全鎮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和上海世博會成功舉辦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二、工作目標

              全鎮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工作目標是:

              (一)排查工作全面深入,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全部見底;

              (二)嚴打整治斗爭扎實推進,各類刑事犯罪得到有效打擊,治安混亂地區、部位和場所的治安面貌得到顯著改觀;

              (三)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健全完善,對動態社會治安的管控能力明顯增強;

              (四)基層政權組織和管理力量充實加強,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各項措施在基層得到有效落實;

              (五)社會服務管理工作不斷創新,產生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的土壤和條件從源頭上得到治理;

              (六)排查整治工作長效機制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實現制度化、規范化和常態化。

              三、工作重點

              排查整治工作重點圍繞以下八個方面展開:

              (一)治安管理復雜的城鄉結合部、老小區、企業、校園周邊等重點地區;

              (二)容易為犯罪分子藏身落腳的中小旅館、出租房屋等重點部位;

              (三)容易滋生“黃賭毒”等丑惡現象的歌舞娛樂、洗浴按摩、發廊、茶社等重點場所;

              (四)容易滋生黑惡勢力的批發市場、物流運輸、建筑工程、征地拆遷等重點領域;

              (五)人財物流動頻繁、不法分子容易混跡其中的網吧、車站碼頭、市場等公共復雜場所;

              (六)容易發生公共安全事故的交通運輸、消防和食品藥品等重點行業;

              (七)容易造成現實危害的刑釋解教人員、吸毒人員、重點信訪人員、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等重點人群;

              (八)各類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社會反映強烈的方面性治安問題。

              四、工作措施

              各村居、各有關部門要堅持統籌謀劃、突出重點、標本兼治、分步實施,迅速掀起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大排查、大整治的強大聲勢。要切實加強社會治安重點地區的源頭治理,堅持著眼建設、規劃先行、因勢利導、堵疏結合,進一步夯實管理基礎、創新管理手段、提升服務水平,努力從根本上消除產生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的土壤和條件。

              (一)全面深入地開展排查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組織力量深入一線、深入群眾,大力開展排查工作。要堅持定期排查和滾動排查相結合、全面排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按照“鎮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人”、“全面摸排、不留死角”的要求,對每個區域、每個行業、每個領域進行排查摸底,真正把治安混亂的區域、部位、場所和影響群眾安全感的突出問題摸清、摸全、摸透。各成員單位要利用自身的基層工作體系,通過組織開展明查暗訪、召開座談會、情況通報會、征求意見會等形式,廣泛聽取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特別是公安部門通過發布公告、設置舉報電話、信箱,設立網絡舉報渠道,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廣泛收集違法犯罪線索。從現在起至3月底,各村居和各相關部門要集中組織開展一次大排查,并將排出的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逐一建檔,層層上報。鎮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確定一批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進行掛牌整治。

              (二)組織開展嚴打整治斗爭。對排查出的治安混亂的重點地區、部位、場所、行業,要根據問題產生的原因,逐一明確責任單位和協作單位,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確整改時限,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嚴打整治行動。要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進一步加強對重大現行犯罪、涉嫌黑涉惡犯罪和“兩搶一盜”等多發性侵財犯罪的打擊力度,加大破積案、打流竄、摧團伙、追逃犯、端窩點的工作力度,依法嚴懲一批嚴重違法犯罪分子。對方面性、傾向性突出治安問題,要及時組織開展專項治理行動,絕不讓其滋生蔓延。同時,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按照“兩減少、兩擴大”(對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一些罪行輕微的人員,依法減少判刑、擴大非罪處理;非判刑不可的,依法減少監禁刑、擴大適用非監禁刑和緩刑)的原則,多做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三)健全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針對嚴打整治斗爭中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采取加強管理和防范的措施。要強化社會面巡防管控,大力實施社區單元警務戰略,實現動態環境下對社會治安的有效控制。組織充足的警力和“紅袖標”等群防群治隊伍,圍繞案件高發的重點部位、場所、路段和城鄉結合部,開展街頭路面巡查、排查,提高打擊現行犯罪的能力。牢固樹立“技防是第一防范力”的理念,切實加大技防鄉鎮建設的推進力度,按照“防范技術融合應用、防控時空無縫銜接、防控目標全網追蹤、防控區域城鄉覆蓋”的要求,以技防城建設為載體,以技防小區、技防家庭、技防場所單位建設為重點,著力打造全方位、全天候、立體化的科技防范網絡體系。扎實開展技防入戶工程建設,推動技防設施向基層防范單元延伸,擴大技防建設的覆蓋面。加快建立技防專業隊伍,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技防工作管理制度,確保技防設施正常運轉、工作機制有效運行、功能得到充分發揮。

              (四)大力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把“治亂”與“治癱”、“治軟”有機結合起來,對治安重點地區的基層黨政組織進行整頓,特別要選好配強領導班子,盡快改變其軟弱渙散的面貌。建立健全基層黨政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加強村(居)委會、治保會、調委會等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增強其凝聚力、戰斗力和影響力。切實加強基層綜治機構、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矛盾糾紛調解中心、社區警務室和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在人力、物力、財力上向基層傾斜,充分發揮其在排查整治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深入推進鎮政法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整合資源、整合力量,統籌協調開展排查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強各類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等內部保衛組織和保衛力量建設,大力推進綜治組織進單位、進企業、進市場,為鞏固整治成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五)完善創新社會服務管理。加強和改進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探索“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新模式,引導出租人員和租用人員依法辦理房屋租賃、稅務、計生登記以及暫住手續,推進出租屋及其租住人員信息的采集、錄入和反饋等管理信息化工作,并通過做好勞動保障、子女教育和社會保險等工作,切實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對閑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農村留守兒童、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等要摸清底數,了解他們的情況和困難,有針對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和服務、救助工作。認真落實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和社區矯正各項工作措施,加強對吸毒人員的戒毒幫教工作,切實把各類重點人員管理好、服務好、教育好、轉化好、控制好,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對有現實危害和暴力恐怖傾向的高危人群,建立常態化的管控機制,嚴格落實管控責任。加強互聯網、手機短信中有害信息管理,構建網上網下結合的網絡虛擬社會防控網,提高網上發現、偵查、控制、處臵能力。加強道路交通、消防公共安全監管以及危險品治安管控,預防減少安全事故發生。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和改進社會服務管理工作,著力提高服務管理效能。

              (六)扎實開展群防群治工作。按照社會化、市場化、職業化、規范化的總體思路和權責利相結合的原則,不斷拓展新形勢下群防群治工作的新路子,充分發揮廣大干部和黨員、團員的模范帶頭作用,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和人民群眾參與治安防范工作。大力加強專職群防群治隊伍建設,扎實開展群眾性義務巡防“紅袖標工程”建設,積極有序地發展壯大保安員、治安志愿者、治安中心戶長、治安樓棟長、治安信息員、綜治協管員等多種形式的群防群治隊伍,不斷整合社會防范資源,構建防范打擊犯罪的銅墻鐵壁。加強群防群治隊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群防群治隊伍的素質和履行職責能力。

              (七)深入推進系列平安創建。把推進基層系列平安創建作為改變治安重點地區面貌和鞏固整治成果的有效抓手,將治安重點地區的所有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家庭納入創建范圍。通過每個基層單位的平安實現整個地區的平安。進一步完善基層系列平安創建的體制機制,豐富創建內涵、創新創建形式、提高創新實效,實現行業經營管理與系列平安創建活動良性互動、共同發展。

              五、職責分工

              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管理系統工程,是各村居和各有關部門的共同任務。要堅持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綜治委牽頭組織,成員單位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切實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工作合力。

              鎮綜治委及其辦公室作為排查整治工作的牽頭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和檢查督導,廣泛動員各成員單位和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要充分發揮打擊、管理、服務職能作用和熟悉轄區治安狀況等工作優勢,積極主動地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嚴密防范、嚴厲打擊影響國家安全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紀檢部門要嚴肅查處排查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干部違法違紀行為,對被實施一票否決的'地方領導干部,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查究。組織部門要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對排查出的軟弱渙散、不能發揮應有作用的基層黨組織及時進行整頓。宣傳部門要加強輿論宣傳工作,大力宣傳涌現出來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努力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民政辦要進一步加強社區、村民自治工作,對排查出的“重點村”、“難點村”集中組織整改,切實做好社區服務工作。司法所要加強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建設,著力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切實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工作。城建辦要積極推動將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建設改造、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納入城鄉建設整體規劃,整頓和規范拆遷市場秩序。文廣中心要加強對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文化娛樂場所的監督管理。工商所要加強市場秩序監管,大力整治無照經營等違法經營活動,認真開展打擊傳銷執法行動。安委辦要加大對存在公共生產安全隱患地區的排查整治。團委要加強對閑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農村留守兒童、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等重點青少年群體的幫助、教育、服務和管理。財政所要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經費保障機制,保證排查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其他成員單位也要發揮相應的職能作用,共同推動排查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六、工作要求

              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工作任務重、要求高,各村居、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把這項工作擺上突出位置,迅速動員部署,制訂周密計劃,精心組織實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鎮成立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重點地區整治辦,設在鎮綜治辦),負責統籌組織部署、協調推進排查整治工作。各村居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并抽調業務骨干開展日常工作,確保抓出成效。

              (二)嚴格落實工作責任。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的主要負責同志是本地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要親自動員部署,親自督促檢查,親自協調解決問題,確保實現“由亂到治”。鎮綜治辦和派出所對排查出的問題要逐一建檔,明確責任人員、明確整治目標、明確整治期限,每月20日前向鎮重點地區整治辦上報工作情況,對排查不細致、工作不到位而發生有較大影響的治安亂點和突出治安問題的地方,要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鎮綜治委將制定《裴圩鎮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考核驗收辦法》,并納入綜治考核內容。對排查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對被省、市綜治委掛牌整治的重點地區要逐個形成專題工作報告,經檢查驗收,整治工作不力、治安面貌沒有明顯改變的,要堅決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對整治工作開展不力的單位,將取消綜治和平安建設優秀評比資格。

              (三)切實強化督察指導。要采取多種有效形式,加強對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和檢查,狠抓各項措施的落實。要深入基層、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加強對基層單位的工作督促指導,及時幫助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那些行動遲緩、工作不力,對情況復雜,經反復整治問題仍得不到解決、效果仍不明顯的,要由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親自包點督辦,同時派出工作組駐點督導,做到局面不改則人員不撤、工作不停。

              (四)建立健全長效機制。要充分認識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的動態性、相對性和反復性,充分認識到治安環境好的地區也會有相對薄弱的區域和治安問題,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雖經打擊整治也可能會出現反彈,堅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把排查整治作為加強治安混亂地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突破口,堅持不懈地抓緊抓好、抓出成效。要及時總結推廣基層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創造的好經驗、好做法,并將其上升為長期發揮作用的制度規范。要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邊建設,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機制。要建立健全滾動排查整治、各部門信息共享、聯動執法、經費保障等工作機制,著力推進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規劃化,實現排查整治的經常化、常態化,不斷鞏固整治成果,防止出現反復。

              (五)深入開展宣傳發動。要把宣傳發動作為組織開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環節,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和動員群眾參與排查整治,營造濃厚的工作氛圍和強大聲勢。對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需要重點整治的問題,要廣泛開展社會面預警宣傳,不斷增強群眾的防范意識。宣傳部門要堅持正確輿論導向,重點宣傳開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和有關政策,宣傳排查整治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及人民群眾同違法犯罪作斗爭的先進典型,宣傳黨和政府堅持不懈地搞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堅強決心,真正在全鎮形成“人人關心整治工作,人人支持整治工作,人人參與整治工作”的濃厚氛圍。

              重點地區排查整治方案 4

              為認真貫徹執行市綜治委20xx年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的決定,結合我市工商系統的實際,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以及全省、全市政法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全省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電視電話會議以及贛綜治委〔20xx〕1號文件的部署和要求,在當地黨委、政府和市局的統一組織領導下,充分發揮黨的政治優勢,將改善重點地區社會治安狀況作為大力推進基層基礎建設的重要工作,作為改進民生、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內容,作為深入推進和諧平安建設的重要舉措,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方針,組織開展持續性的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努力使治安混亂地區、行業、領域、部位實現由亂地治、由治到安。同時,緊緊跟上治本措施,完善長效工作機制,落實常態化管理制度,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從根本上解決突出治安問題,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為實現宜春經濟社會趕超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條塊聯動”原則。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排查整治工作以屬地為主,服從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配合其他職能部門整體聯動,解決影響社會治安各類突出問題。

              (二)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從本單位實際出發,有針對性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切實做到哪里治安混亂就重點整治哪里,哪些治安問題突出就重點治理哪些治安問題,哪類矛盾糾紛突出就重點化解什么矛盾糾紛。

              (三)堅持“標本兼治”原則。排查整治要以打擊開路,組織工作隊伍,跟進各項整治措施,工作中注重因勢利導、疏堵結合,切實夯實基層組織,加強法制教育,完善社會管理,改進服務方式,扶持經濟發展,推進平安建設,努力從源頭上、根本上消除產生治安亂點和突出治安問題的土壤和條件。

              (四)堅持“責任查究”原則。各單位要通過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及時找準和化解突出治安問題,發現和改變治安混亂地區治安面貌。對排查工作不深入不細致,整治措施不到位,導致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重大惡性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單位,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有關規定,嚴肅查究單位領導責任。

              三、工作重點

              就全市系統而言,突出抓好“五個方面”的重點整治:

              (一)對重點地區,實行“四個必須納入”:市、縣市中心城區,尤其是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及治安復雜的街道必須納入整治重點地區;黑惡勢力稱霸一方、農村宗族勢力作崇、活動及非法宗教活動突出的村莊必須納入整治重點地區;案件高發的社區(村莊)、商業區、校園及周邊、工業園區(開發區)及礦山企業周邊、鐵路和公路沿線必須納入整治重點地區;治安混亂的村莊、社區、集貿市場、超市、商場,尤其是違法犯罪人員較多及非正常上訪問題突出的必須納入整治重點地區。

              (二)對重點行業,全面改進“三個管理”:對容易發生公共安全事故的交通運輸和食品藥品等行業,以及廢品收購站點,二手手機場所、二手車場所、典當行等重點行業,要全面加強和改進治安管理、行業規范管理和從業人員管理。

              (三)對重點場所,著力加強“三個建設”:貴重物品經營場所、娛樂休閑場所、網吧、集貿市場、旅游景點等公眾場所,以及中小旅店、出租房屋等,要協助其全面加強和完善“三防”建設,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化解機制建設,加強治安責任制建設。

              (四)對重點領域,切實強化摸排打擊。對容易滋生黑惡勢力的批發市場、物流運輸、建筑工程、礦產開發、捕撈和采砂等領域,要密切關注,加強線索摸排,發現苗頭及時打擊整治,堅決杜絕其坐大成勢,影響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五)對重點人員,務必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不脫漏管”。對容易造成現實危害的刑釋解教人員、監外執行人員、吸毒人員、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和青少年違法犯罪易發人群等,各單位要組織開展大排查活動,全面摸清這些人員基本情況,逐一建立管理檔案,落實教育幫扶人員、措施,加強工作銜接,防止脫管、漏管,減少違法犯罪。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入排查。

              結合市綜治委〔20xx〕16號文件要求,采取切實措施和有效形式,立即開展對社會治安重點地區的大排查,要配合公安、文化、安監等相關部門,對重點整治地方進行明察暗訪,了解和掌握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整改情況,查找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薄弱環節;要組織召開特約工商監察員、企業代表、個體經營戶、社會各界群眾等參加的座談會、情況通報會、征求意見會,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和群眾反映;通過通告、設置舉報電話、信箱、建立獎勵制度等,組織發動群眾檢舉揭發違法犯罪行為,舉報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按照全市系統不漏基層分局、不漏戶的'要求,進行地毯式排查,摸清治安混亂的區域、部位、場所,摸清有現實危害的重點人群,摸清可能引發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安全隱患,摸清影響群眾安全感的突出治安問題,摸清導致治安混亂的原因,真正把問題底數摸清、摸全、摸透。

              (二)狠抓集中整治。

              對排查出的情況和問題認真進行梳理分析,根據問題產生的原因、性質和管轄權限實行分類建立臺帳,逐一進行登記造冊和備案,按照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任務,明確責任單位、協作單位,明確整改時限,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要始終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嚴厲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的滲透破壞活動;嚴厲打擊,組織或利用宗教名義進行的非法活動;嚴厲打擊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殺人、爆炸等嚴重暴力犯罪和搶劫、搶奪、盜竊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嚴厲打擊社會輿論反應強烈的黃賭毒等違法犯罪。要堅持“重在解決問題”的原則,因情施策,有針對性地開展綜合治理,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干部作風問題、環境衛生、安全隱患及其他影響系統治安、穩定的突出問題,要嚴格依照法律、按照國家政策,及時加以解決。對情況復雜、經反復整治,問題得不到解決、效果仍不明顯的,要查明原因,并組織強有力的工作組駐點整治。

              (三)加強治安防控。

              切實加強技防體系的建設、規范使用和維護管理,充分整合人防、物防、技防資源,最大限度地發揮其效能;要將防控觸角向基層分局延伸,減少和消滅治安防范死角。要進一步規范專職治安巡防員、專業保安員、治安信息員、平安建設志愿者、看樓護院隊伍的管理、考核和培訓工作,充分發揮群防群治隊伍在維護社會治安中的作用。

              (四)改進服務管理。

              統籌城鄉發展,著力改善民生,從源頭上化解社會矛盾,從根本上減少誘發違法犯罪、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要高度重視城鄉結合部、“城中村”等治安混亂地區的經濟發展、基礎建設、環境整治和規劃調整,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解決群眾特別是困難群眾的實際問題,在短期內改變臟亂差的現狀,創造環境優美、服務優良的局面。登記注冊開辟“二個通道”(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綠色通道、重大產業登記注冊綠色通道),監管執法規范“三種行為”(收費行為、監管行為、執法行為),職能服務堅持“六個上門”(送法上門、宣講上門、培訓上門、走訪上門、預約上門、送照上門)。

              (五)夯實基層基礎。

              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切實把治亂與“治癱”、“治軟”、“治蠻”結合起來,建立健全縣市區局及分局群眾自治組織,在人力、物力、財力上向基層傾斜,確保有人干事、有錢辦事。

              (六)建立長效機制。

              一方面,要堅持邊排查、邊整治和滾動排查、滾動整治,建立常態化的排查整治工作機制。堅持打建并舉,因勢利導,加強法制建設,推進和諧平安建設,不斷鞏固整治成效,實現長治久安;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完善排查整治工作機制,不斷提升排查整治能力和水平。建立定期例會制度,加強情況會商、信息溝通,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和重大情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切實做到對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建立臺帳管理機制,對社會治安重點地區中的重點人員、重大隱患、重點矛盾糾紛分級分類,登記造冊。建立并落實進度報告制度,基層分局每半月、縣市區局每月逐級上報排查整治工作情況。建立經費保障機制,確保整治工作有序、順利開展。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組織開展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是今年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項重點工作,也是貫穿全年綜治維穩工作始終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各單位要正確認清當前社會治安面臨的形勢,充分認識到改善重點地區社會治安狀況,對改善民生,創優環境的重要意義,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中央、省、市綜治委的決策部署上來。從保障國家長治久安、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高度,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組織好、動員好、部署好這項工作。

              (二)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今年全市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組織領導,市局成立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領導小組:徐云輝局長任組長,周友興副調研任副組長,各縣市區局局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市工商局重點地區整治辦),設在市局綜治辦,負責全市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的協調、督查工作。并在各地排查基礎上,選擇1—2個重點單位,具體負責這些地區重點整治的督辦工作。各縣市區局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隊伍,負責領導和組織開展本系統社會治安重點地區(部位)排查整治工作。認真研究制定本部門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整治工作任務、目標責任、完成時限和工作要求。

              (三)認真履行職責。各單位要加強市場秩序監管,大力整治無照經營活動,繼續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圍繞重點領導域和行業,拓展執法領域,進一步打擊傳銷,加大行政執法力度。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部門、文化部門、安監部門等,嚴厲打擊各類刑事違法犯罪活動,切實加強治安管理,及時解決重點地區存在的突出治安問題;嚴密防范、嚴厲打擊影響國家安全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著力化解各類矛盾糾紛,進一步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加強社會治安重點地區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文化娛樂場所的監督管理;加大對存在公共生產安全隱患地區的排查整治。

              (四)廣泛宣傳發動。在排查整治行動中,注重加強宣傳發動,并貫穿工作始終。要重點宣傳開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義和有關政策,宣傳排查整治斗爭的重要戰果和典型經驗,宣傳黨和政府堅持不懈地搞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堅強決心,倡導見義勇為,增強群眾參與排查整治工作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動員群眾檢舉、揭發和指證犯罪,打一場全社會圍剿犯罪分子、排查整治社會治安重點地區的人民戰爭,營造排查整治的濃厚社會氛圍。

              (五)強化督導檢查。各單位要將這項工作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核的重點項目,并制定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考核驗收標準,進行專項考核。市局將定期不定期對各地排查整治工作進行重點督導。對一些問題嚴重、治安混亂的重點單位,將實行掛牌督辦,對一些重要線索,將組織專門工作組進行專項調查。各縣市區局要定期組織專項督導,分別派駐到各基層分局進行包片指導,跟蹤督辦,協調解決問題。對排查工作不深入、整治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顯、突出治安問題沒有及時解決、治安混亂局面沒有明顯改觀的單位,下發抄告督辦單;對釀成重大群體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并查究領導責任;對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的單位,給予黃牌警告,問題嚴重的實行一票否決。

              重點地區排查整治方案 5

              一、目標

              通過對重點地區的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治安問題、環境亂象等,改善地區面貌,提升居民生活質量,確保該地區的穩定、有序和可持續發展。

              二、重點地區范圍

              xx街道

              三、排查內容

              (一)安全隱患方面

              1. 建筑安全

              檢查建筑物的結構安全,包括是否存在墻體裂縫、地基下沉等問題,特別是老舊房屋和臨時搭建建筑。

              排查消防設施配備情況,如滅火器、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2. 公共設施安全

              對道路、橋梁、路燈等基礎設施進行檢查,查看道路是否有破損、塌陷,橋梁是否存在結構病害,路燈照明是否正常。

              檢查電力、燃氣、供水等管網設施,排查有無泄漏、老化、私拉亂接等安全隱患。

              (二)治安問題方面

              1. 違法犯罪活動

              調查該地區內盜竊、搶劫、詐騙等刑事案件的發案情況和高發區域,分析作案時間、手段等特點。

              關注涉黃、涉毒、涉賭等違法犯罪活動的跡象,如是否存在可疑場所、人員聚集情況。

              2. 治安防控

              評估現有治安防控設施,如監控攝像頭的覆蓋范圍、清晰度和運行狀態。

              檢查治安巡邏力量的部署和工作情況,包括巡邏路線、頻率、人員配備等。

              (三)環境問題方面

              1. 環境衛生

              查看街道、小巷、居民區的垃圾清理情況,是否存在垃圾堆積、亂扔亂放現象。

              檢查公共廁所、垃圾桶等環衛設施的衛生狀況和損壞情況。

              2. 環境污染

              排查是否存在工業污染,如周邊企業的廢氣、廢水、廢渣排放是否達標。

              關注生活污染,如餐飲油煙排放、噪音擾民等問題。

              四、整治措施

              (一)安全隱患整治

              1. 建筑安全

              對于存在結構安全問題的建筑物,組織專業人員進行評估,制定修復或拆除方案。督促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落實整改責任。

              對消防設施不完善或損壞的建筑,責令限期整改,要求配備合格的消防設備,清理疏散通道障礙物。定期復查,確保整改到位。

              2. 公共設施安全

              對道路、橋梁等基礎設施的破損問題,及時安排維修和養護工程。制定維修計劃,合理安排資金和施工時間。

              對于管網設施的安全隱患,聯合相關部門(電力、燃氣、供水公司等)進行整治。對私拉亂接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罰,對老化泄漏的管網進行更換和修復。

              (二)治安問題整治

              1. 違法犯罪活動打擊

              加強警力部署,針對刑事案件高發區域和時段開展專項打擊行動。通過便衣偵查、蹲點守候等方式抓捕違法犯罪分子。

              聯合相關部門對涉黃、涉毒、涉賭場所進行清查取締,嚴厲打擊組織者和參與者。加強情報信息收集,從源頭上遏制此類違法犯罪活動。

              2. 治安防控加強

              完善和優化治安防控設施,增加監控攝像頭的數量和覆蓋范圍,升級設備提高清晰度和智能化水平。

              合理調整治安巡邏方案,增加巡邏力量,特別是夜間和治安薄弱區域的巡邏。加強警民合作,鼓勵居民參與治安防范,如建立治安志愿者隊伍。

              (三)環境問題整治

              1. 環境衛生改善

              增加環衛保潔人員數量和清運頻次,確保垃圾及時清理。加強對居民和商戶的宣傳教育,提高環境衛生意識,規范垃圾投放行為。

              對損壞的環衛設施及時維修或更換,合理規劃公共廁所和垃圾桶的布局,方便居民使用。

              2. 環境污染治理

              對存在工業污染的企業進行嚴格監管,責令其限期整改,安裝或升級污染治理設備,確保達標排放。對違規排放企業依法予以關停。

              對于生活污染問題,要求餐飲企業安裝油煙凈化設備,規范營業時間,減少噪音擾民。對噪音源進行排查整治,如對違規施工等行為進行處罰。

              五、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

              1. 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和分工。

              2. 收集重點地區相關資料,包括地理信息、人口數據、以往事故和案件記錄、基礎設施資料等。

              3. 制定詳細的排查工作清單和調查問卷,準備排查所需設備和工具,如檢測儀器、相機等。

              4. 開展宣傳動員工作,通過社區公告、宣傳手冊、媒體報道等形式向居民和商戶宣傳排查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和內容,爭取廣泛支持。

              (二)排查階段

              1. 組織專業人員和工作人員按照排查內容清單,對重點地區進行全面、細致的排查。通過實地查看、查閱資料、走訪居民和商戶、檢測分析等方式收集信息。

              2. 對排查出的問題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建立詳細的問題臺賬。包括問題描述、具體位置、責任主體、危害程度等信息。

              3. 定期召開排查工作會議,匯總排查情況,分析問題成因和趨勢,及時調整排查策略和重點。

              (三)整治階段

              1. 根據問題臺賬,制定具體的整治計劃,明確整治措施、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期限等。

              2. 按照整治計劃,各責任單位組織實施整治工作。對于需要多部門協作的問題,由領導小組協調指揮,確保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3. 在整治過程中,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對整治效果進行評估。對整治不力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快進度。

              (四)鞏固階段

              1. 對完成整治的問題進行復查驗收,確保整改到位,隱患消除。對通過驗收的問題進行銷號處理。

              2. 總結排查整治工作經驗教訓,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防止問題反彈。

              3. 持續關注重點地區的發展變化,定期對重點地區進行回訪檢查,將排查整治工作納入常態化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成立以政府相關領導為組長,公安、城管、住建、環保、市場監管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等。明確各部門在排查整治工作中的職責,建立健全協同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人員保障

              從各成員單位抽調業務骨干組成排查整治工作隊伍,同時可招募志愿者參與部分宣傳、巡查等工作。對參與排查整治工作的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確保排查整治工作的質量。

              (三)資金保障

              安排專項經費用于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包括設備購置、人員培訓、隱患整治、環境治理等方面的費用。積極爭取上級部門的資金支持,同時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重點地區的改造和建設。

              (四)監督考核保障

              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制定詳細的考核標準和辦法。對各部門和工作人員在排查整治工作中的表現進行考核評價,將考核結果與績效掛鉤。設立舉報電話和郵箱,接受社會監督,對群眾舉報的問題及時核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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