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經營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解決一個問題或者一項工程,一個課題的詳細過程。那么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停車場經營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停車場經營方案1
一、主要考慮
(一)規劃引領,確保計劃合規實施。以構建科學選址、面向長遠、精準落位的公共停車系統為目標,與新區停車場專項規劃充分對接,制定永久與臨時相結合、合理可落地的近期建設計劃。
(二)面向需求,切實解決停車問題。本方案按照以人為本、供需適宜、統籌兼顧、分期實施的`思路,針對新區停車難問題片區,明確近三年公共停車場建設計劃,確保20xx年底前新開工一批停車場,全面改善新區停車環境。
(三)統籌把控,構建完善建管體系。堅持統籌利用地下空間、建管并舉、綜合施策、依法治亂的原則,通過落實公共停車設施項目建設用地、加快建設進度、盤活停車資源、提升建設項目落地保障,以構建新區完善的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管理體系,推進新區靜態交通系統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內容
(一)新區公共停車現狀及問題
截至20xx年10月底,新區范圍內公共停車場共計64處,可提供車位1.86萬個。其中20xx年內建成投用的公共停車場共計14處,新增車位3302個。
按照城管交通局及各新城、園辦反饋,新區現存95處停車矛盾區,將停車資源供給數據與停車矛盾區域匹配識別,其中55處停車矛盾區產生原因主要為停車收費不合理、路內車位違規侵占、違停執法不嚴等管理問題。由于供給停車位不足的“停車難”片區共計40處,主要聚集在居住小區、辦公、學校、旅游景區及部分建成區周邊,存在停車缺口9580個。
(二)近期公共停車場建設計劃
近期擬定公共停車場建設項目共計44個,提供車位16114個,集中于20xx年和20xx年啟動建設,計劃總投資13.5億元,建成后可基本實現新區停車位供需平衡。其中20xx年已開工15個公共停車場,可提供5812個停車位。具體如下:
1.20xx年底啟動建設(15處,5812個車位,預計投資約4.6億):15處設施中11處為在建,4處為新建。空港新城1處,提供269個車位;灃東2處,提供525個車位;秦漢5處,提供943個車位;灃西2處,提供416個車位;涇河3處,提供365個車位;園辦2處,提供3294個車位。
2.20xx年啟動建設(29處,10302個車位,預計投資約8.9億):空港新城5處,提供1879個車位;灃東8處,提供4040個車位;秦漢6處,提供1644個車位;灃西3處,提供900個車位;涇河5處,提供1249個車位;園辦2處,提供590個車位。截止20xx年底,新區將建成公共停車場21處,建成公共停車位7000個。
(三)任務分工
按照“新區行業主管部門牽頭、新城園辦屬地負責”的原則,從“完善停車設施規劃,保障項目建設用地”,“加快停車設施建設,緩解停車難”,“盤活停車資源,提升停車服務管理水平”,“完善落地保障,增強宣傳監督力度”四個方面展開,對各項任務逐一明確了牽頭單位及責任單位。
停車場經營方案2
為深入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有效整合利用市區停車資源,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城市治理服務水平,市公安局牽頭制定了《連云港市智慧停車建設工作方案》(連政辦發[20xx]4號)(以下簡稱《方案》)。解讀如下:
一、建設必要性
一是上級有要求。停車管理是事關城市治理、展現城市文明、關乎交通出行的民生工程。省委、省政府專門制定了《城市治理與服務十項行動方案》(蘇辦發〔20xx〕48號),提出了大力實施“停車便利化工程”,推動智慧停車信息系統建設,并納入文明城市創建的考核評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停車管理工作,項雪龍書記、方偉市長在調研公安工作時明確提出,要積極研究解決停車難等突出矛盾,全力打造安全順暢、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
二是管理有需求。目前,我市停車管理仍處于人工模式,缺少有效的智能化管理手段;停車泊位周轉率低,使用效率不高;路內臨時停車泊位擠占道路,影響通行;停車誘導不完備,造成停車資源浪費等等,制約了停車管理服務水平,影響城市形象。(1)停車泊位缺口大,資源利用率低。市區汽車保有量約23萬輛,每天遞增約175輛,停車泊位僅17.26萬個,遞增較少,未達到《城市停車規劃規范》中“城市停車泊位應為機動車保有量的`1.1倍至1.3倍”的標準。目前市區部分居民小區地下停車位只售不租且普遍售價過高(15萬至20萬元),迫使車主將車輛停放在小區周邊道路,部分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資源豐富,未對社會車輛開放,造成停車資源浪費。(2)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周轉率低。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目前暫停收費,缺乏價格杠桿調節,大部分臨時停車泊位被長時間占用,泊位周轉率僅2.8次/日,沒有充分發揮停車調節效能。(3)停車資源信息共享不足。全市停車資源未能實現共享,無法準確獲取停車泊位占用情況、周轉率、停車熱點等信息。(4)停車信息發布渠道不暢。因缺乏停車誘導體系,居民出行無法準確獲知目的地及周邊空余停車泊位信息。
三是推行有先例。智慧停車主要目的是有效緩解城市停車難、停車亂及其造成的道路交通擁堵問題,進一步加強靜態交通管理,提升社會治理和服務水平。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等部門于20xx年4月聯合下發《關于推進實施“停車便利化工程”的意見》(蘇城建〔20xx〕151號),要求提高智能管理水平,推廣建立智慧停車信息平臺,提高停車泊位利用率。近年來,我省蘇州、揚州、鹽城、徐州和外省蘭州、杭州、鄭州、沈陽、深圳等地,已先后開展智慧停車項目建設,提高停車資源使用效率,效果明顯,民眾反映好。
二、制定過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智慧停車建設工作,市委書記項雪龍、市長方偉聽取情況匯報、作出批示指示。副市長、公安局長徐敦虎多次召集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智慧停車建設工作。
6月17日,市政府辦就《連云港市智慧停車建設工作方案》書面征求海州區政府等18個單位意見,對方案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7月10日,王友君副秘書長召集海州區政府等20個單位研究討論《連云港市智慧停車建設工作方案》,與會單位一致認為方案切實可行,應盡快推動實施。
市公安、交通控股集團等部門先后到鹽城、揚州、深圳等地考察學習。目前,初步完成智慧停車建設方案和技術方案論證,并在巨龍路開展試點建設,全面完成主城區近3萬個路內臨時停車泊位施劃,完成市區129家經營性停車場30081個泊位備案。
三、《方案》主要內容
《方案》主要由指導思想、建設目標、建設原則、建設內容、建設步驟、建設模式、資金測算、工作要求八部分組成。
(一)建設內容。智慧停車建設主要建設全市統一停車綜合管理服務平臺,供市民使用的停車APP,統一的停車收費管理系統,高效的立體化停車誘導體系和智能的停車泊位管理設施。全面匯聚各類停車資源,并與公交系統、交通管理系統、人防指揮系統等銜接,實現立體化停車誘導、大數據交通分析、不停車自動繳費及社會治安防控。具體為6個方面:一是建設全市統一的智慧停車綜合管理系統平臺,高度融合各類停車場數據,并匯入政務服務數據中心。二是將符合標準的停車場數據接入智慧停車綜合管理系統平臺,規范、升級已建各商業、醫院、住宅小區等停車管理系統。三是合理布設公共停車場,標準化改造臨時停車泊位,科學設置泊位編號、停車信息牌和管理設施。四是充分利用現有監控和桿件,建設高位視頻槍機和出入口抓拍槍機。五是建設道路一、二、三級停車誘導和手機APP,實現城市立體化停車誘導。六是建設智能收費系統,推行手機APP、微信、支付寶等多種收費方式相結合的收費模式,逐步實現公共停車場不停車繳費。
(二)建設步驟。智慧停車建設分兩期進行,一期建設范圍為西鹽河路、民主路、朝陽路、東鹽河路合圍區域,時間為20xx年3月31日前。主要任務:建成全市統一的智慧停車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和手機APP,對2692個路內臨時停車泊位進行標準化改造,匯聚部分公共場所停車場數據,完成區域停車誘導建設,實現該區域范圍內不停車收費和停車誘導功能。二期建設范圍為幸福路、人民路、科苑路、海寧大道合圍區域和中山路、中華路、海棠路、云和路等連云區4條路段,時間為20xx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善智慧停車系統,全面接入公共場所停車場數據,逐步將市區居民小區、單位等停車資源納入統一管理,實現停車資源共享,方便市民出行。
(三)建設模式。擬借鑒鹽城等地做法,采用政企合作模式,由市公安部門統籌,通過邀標等方式確定由市屬國企投資、建設。
(四)資金測算。采取市場化運作模式,經測算,一期建設費用約為1800萬元,二期建設費用約為9000萬元,每年運營成本約20xx萬元,全部由建設主體出資建設。一期建成后預計一年收費約1200萬元,二期建成后預計一年收費約9000萬元。在公安部門設立專用賬戶,收費所得優先用于支付智慧停車建設運營費用,盈余部分用于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管理工作,預計四年實現收支平衡。
停車場經營方案3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城市公共停車場建設管理工作,完善優化市場運作體制,促進停車資源的有效開發和合理利用,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城市公共停車場規劃建設及用地政策的通知》《渭南市停車場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學習借鑒《渭南市中心城市公共停車場特許經營權出讓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以下方案。
一、總體目標
推行“智能化、信息化、標準化”的理念,規范管理城區各類公共停車場;盤活城區車位資源,提升城市各類公共停車場的品質;利用智能調控,完善智能停車管理,拓展城市服務標準,改善出行條件。
二、基本原則
(一)遵循便民利民、高效服務原則;
(二)遵循公開、公平和誠信有償原則;
(三)兼顧經營性和公益性平衡,維護公共利益;
(四)保證特許經營的持續性和穩定性,保護社會資本合法權益。
三、適用期限和范圍
城市公共停車場(含道路臨時泊位)特許經營權期限為20年。有效期限自簽訂合同書之日起30日后算起,使用期滿后重新組織出讓。
特許經營權范圍為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路外公共停車場(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范圍內的公共停車場)、路內停車泊位(黑色路面劃設的臨時停車泊位)、臨時公共停車場及路外公共資源部分。
本方案適用于縣城規劃區;高新區;108國道、201省道沿線范圍內。
四、組織機構
成立蒲城縣城市公共停車場特許經營權出讓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分管城管執法工作的副縣長任組長,縣城管執法局局長任副組長,公安(交警)、發改、自然資源、規劃、住建、財政、市場監管、奉先街道辦、紫荊街道辦、高新區管委會、108國道及201省道沿線鎮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縣城管執法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公共停車場市場化整體運作的指揮協調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城市公共停車場特許經營權出讓招標方案、程序的.審定工作,負責對成員單位的工作監督指導及有關政策的審定工作。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城管執法局:負責城區公共停車場管理,組織實施城區公共停車場特許經營權出讓,通過招標方式選擇經營者。
公安局(縣交管大隊):負責制定城區城市路內停車位設置路幅標準和路內停車泊位設置的審批工作,配合縣城管執法局做好城區公共停車場(含道路臨時泊位)特許經營權的招標相關工作。
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制定中心城市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自然資源局(規劃服務中心):結合國土空間規劃與相關專項規劃,按照智慧城市建設發展要求,組織編制城市公共停車場(含道路臨時泊車位)專項規劃,并做好與縣城管執法局、公安局(交管大隊)等部門的協調工作,確保規劃能夠落地實施。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公共停車場專項規劃,配合城市管理執法局、公安局(交管大隊)編制審定城市公共停車場(含道路臨時泊位)年度建設計劃。
財政局:會同城管執法局做好城市公共停車場(含道路臨時泊位)特許經營權出讓的相關工作。
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停車收費等市場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奉先街道辦、紫荊街道辦、高新區管委會、108國道及201省道沿線鎮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配合做好城市公共停車場(含道路臨時泊位)特許經營權出讓相關工作。
五、出讓方式與工作節點
(一)由蒲城縣城市公共停車場特許經營權出讓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確定城區公共停車場(含道路臨時停車泊位)需納入市場化運作的范圍(區域、點位、數量)
完成時間:20xx年2月28日前
(二)城區公共停車場(含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采取有償出讓的方式進行。由蒲城縣城區公共停車場特許經營權出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城管執法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第三方機構制定《蒲城縣城市公共停車場(含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出讓招標方案》
完成時間:20xx年3月31日前
(三)《蒲城縣城市公共停車場(含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出讓招標方案》經蒲城縣城市公共停車場特許經營權出讓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縣城管執法局委托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組織實施,城市公共停車場(含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經營權采用邀請招標方式出讓,招標時應嚴格審查投標人的相應條件。
完成時間:20xx年4月30日前
(四)蒲城縣城市公共停車場(含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招標法定程序結束后,縣城管執法局向中標企業核發《中標通知書》,并與其簽訂《蒲城縣城市公共停車場(含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經營權出讓合同》后,啟動實施蒲城縣城市公共停車場(含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經營。
完成時間:20xx年5月15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部門要認真學習法律法規,堅定服務理念,充分認識到停車場經營權市場化運作的大趨勢和對本縣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性,加快推進方案實施,切實緩解城區“停車難”、“停車亂”問題。
(二)建立工作機制。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及時通報各部門工作進展,協調解決相關問題,保障公共停車場市場化運作順利實施。
(三)嚴格落實責任。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同聯動,做好政策扶持、制度規范、服務保障、督導推動等工作。
(四)加強監督管理。各部門按照職責對經營權人的特許經營情況進行監管;在特許經營權期限內,縣城管執法局會同有關部門不定期組織專家對經營權人的特許經營情況進行評估。
七、其他
(一)經營權人應嚴格遵守價格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在公共停車場醒目位置設置統一的標志牌和公示牌,標明停車位數、服務項目、營業時間、收費標準、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并公示崗位職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各項管理制度。
(二)因經營權人擅自改變公共停車場(含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用途或管理不善而導致停車設施損毀的,由經營權人承擔維修、賠償等法律責任。
(三)依照本規定已取得的公共停車場經營權在許可經營期內,因城市建設、公共服務等需要收回或拆除的,經營權人應當服從。可依據有關規定對經營權人給予合理補償。因公共利益拆除的,其補償價根據出讓總價和使用年限做相應折扣后,由相關部門給予補償。
(四)在公共停車場特許經營權許可經營期內,經營權人有權獲得新增公共停車場、停車泊位的經營管理權,其出讓金按原經營權范圍、中標價格及新增公共停車場數量據實核增。
(五)公共停車場(含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期滿前,仍然保留的,應重新招標,同等條件下,原經營者優先獲得經營權。
停車場經營方案4
為有效緩解城市停車難問題,加快推進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滿足城市停車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規劃引領、分類施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建管并重、創新發展、便民利民”原則,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間等資源,科學規劃建設城市停車設施,城市新開發建設區域嚴格執行配建停車位標準,老城區、老建筑盡力補配補建停車位。20xx年底,新增停車泊位1.8萬個以上。到20xx年底,路內停車位比例降到5%以下。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格局。
二、主要任務
(一)科學規劃布局停車設施。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科學編制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以社區、街道、商圈為單位,測算城市重點區域結構性停車位供需數量,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主要內容和建設用地應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作為城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嚴格執行。建立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評估機制,以年度為時間節點,評估規劃落實情況,根據評估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措施,保證規劃項目落實落地。(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
(二)保障停車設施用地供應。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車場、利用公園綠地和學校操場等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以及安排依法收回、規劃用途符合要求的閑置土地建設停車場,一并納入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研究出臺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細化停車設施供地政策。停車設施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劃撥方式供地;不符合的,應采取有償使用方式公開出讓,鼓勵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等方式供地。統籌考慮現狀及未來停車供需關系,在規劃階段為中心城區、商業區、學校、醫院、交通樞紐等重點停車難區域預留公共停車用地條件和建設空間。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建設停車場。對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從事停車場建設、在已建成住宅小區內增加停車設施建筑面積、充分利用新建建筑地下空間超標準建設地下停車場并作為公共停車場向社會開放的,要制定相關鼓勵政策。(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三)盡快補齊歷史停車位缺口。持續開展公共停車設施補短板行動,20xx年全市新增停車位1.8萬個。注重在大型商業、醫院、車站、學校等各類公共服務中心、大型公建設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間等資源,統籌安排公共停車設施建設項目。公共停車場用地選址要納入年度用地計劃,滿足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用地需求。(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四)新建建筑嚴格執行配建標準。城市新開發建設區域配建指標應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車設施配置及建設導則》規定。加強建設項目管理,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等行政許可關口,保證新建、擴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車設施符合相應配建標準。配建停車設施應與建筑物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加強竣工驗收管理,杜絕緩建、少配,發現未按規劃許可要求配建停車設施的,勒令停工、限期整改。根據城市綜合交通發展水平,定期對停車位配建指標進行動態調整。鼓勵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停車位并作為公共停車場向社會開放。新建建筑超過停車配建指標建設停車場(配建的附屬商業面積除外),在規劃審批時可根據總建筑面積、超配建的停車位建筑面積等情況,給予適當容積率獎勵,具體規定由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根據實際研究制定。(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建設局、市行政審批局)
(五)逐步補配補建既有建筑停車位。結合城市更新行動,在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規劃設計階段,優先考慮留足停車位。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改造時,因地制宜補齊停車位。兼顧業主和相關方利益,創新停車設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辦法。(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建設局、市住房保障房產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六)加快清退路內超配停車位。公安機關組織相關部門定期分析路內停車位對交通的影響,對使用率低、嚴重影響交通的路內停車位,逐年縮減、合理清退,做到“還路于民、便利于民”。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圍內設置停車位。(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公安局)
(七)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間。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綠地、公共廣場、學校操場、公交場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間,規劃建設公共停車設施。為提高人防工程利用率,做好人防工程建設規劃與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的有效銜接,在滿足戰時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慮城市停車服務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補充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或城市公共停車位。鼓勵和引導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用作停車設施。簡化項目審批流程,推動地下空間利用,保證地下與地上設施統籌兼顧。20xx年,完成省下達的利用人防工程新增停車位任務。20xx年以后,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持續將適合停車的人防工程改造為停車位。(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人防辦、市行政審批局、市城管執法局)
(八)推進立體停車設施建設。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類邊角空地和地下空間,大力推進機械式立體停車場、停車樓建設。各縣(市、區)要研究制定建設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制定激勵措施。總結建設經驗,擴大立體停車設施服務范圍,推動城市立體停車設施發展。每年新建城市公共停車設施中,立體停車設施占比不少于20%。(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九)推動內部停車設施資源共享。在加強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在機關、事業單位推行停車共享示范,將內部停車位面向行政服務對象開放,夜間錯時向社會有序開放。推動企業單位、商業設施、寫字樓、體育場館等停車設施在符合相關政策前提下,向社會對外開放,可由專業停車企業統一經營,探索錯時開放、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經營模式。新建小區富余的配建停車位以租賃方式供社會使用,降低配建停車位空置率。(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機關事務局、市國資委、市公安局)
(十)加強停車秩序監督管理。各縣(市、區)要建立健全停車管理工作機制,制定統一規范的收費、經營、管理政策。規范公共停車設施備案標準和流程,強化停車基礎信息數據采集、更新,逐步實現停車備案數字化。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及時受理處置群眾對停車管理方面的投訴、舉報。嚴厲打擊占用公共資源私設停車位行為,對違法占用道路停車、僵尸車等加大查處力度,通過“交巡警+城管”及多部門聯合執法,規范車輛停車秩序。對重點區域實施限時停車、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車位周轉率。(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改革委)
(十一)推行城市智慧停車服務。推動建設城市智慧停車管理平臺,向社會提供信息服務,實現對車輛的動靜態管控。鼓勵開發移動互聯網終端,應用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統籌路內、路外停車資源,完善智能停車誘導系統,實現信息查詢、車位預約、泊位誘導、電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方便群眾就近停車。鼓勵探索實行統一運營模式,20xx年底前,市主城區建成城市智慧停車管理平臺。督促智慧停車經營單位定期更新車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費標準等數據,并及時向社會公開。全面推行電子計費,實現無人值守、自動計費繳費,推廣使用“ETC”“先離場后付費”等快捷收費方式。(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
(十二)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實公交優先戰略,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城市公交線網和站點布局,實現城市道路公交服務全覆蓋。加大公交專用道建設和使用監管力度,增加城市交通密集區公交客運能力,市主城區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30%以上。加強出行停車與公交換乘無縫銜接,在公路客運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建設換乘停車設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出行結構,引導公眾綠色出行。(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
三、政策措施
(一)簡化行政審批程序。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城市停車設施投資、建設、經營手續辦理程序,提高審批效率。對小型停車設施項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停車設施項目,實行備案制。既有停車庫(樓)內部改造為機械式立體停車的,可按照特種設備管理要求辦理安裝告知、監督檢驗、使用登記等手續,不再辦理用地規劃、工程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具體辦法由各縣(市、區)政府根據實際制定。(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行政審批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
(二)實施差別化收費機制。推行不同區域、不同位置、不同車型、不同時段停車服務差別收費。在學校、醫院、商業區、交通樞紐等重點停車難區域實行高收費,城市外圍實行低收費,一般區域正常收費。同一區域內,按照“路內高于路外、繁忙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原則,細化差別化收費標準。(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發展改革委)
(三)完善投資經營激勵政策。對停車需求大、收益較好的城市重點區域、交通樞紐等停車設施,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投資為主開發經營,重點建設立體停車場或既有停車場實施“平改立”改造。對停車需求較小區域的停車設施,可通過合理確定收費標準、政府適當讓渡項目收益權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在符合相關規劃、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泊位的前提下,允許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屬商業面積,具體比例按有關規定自行確定。(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
(四)完善停車法規標準體系。結合實際,編制或修訂停車設施管理法規,為依法治理城市停車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車設施標準體系,編制或修訂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制定完善智慧停車管理標準、停車設施運營規范、停車管理服務規范等。(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
四、組織保障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是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主管部門責任,明確有關部門職責和時間表、路線圖。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則,抓緊制定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決停車難問題。
(二)強化統籌協調。指導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全市城市停車設施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共同研究政策,解決重大問題。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建立停車管理統籌協調等相應機制,統籌負責本地停車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的城市停車治理格局。
(三)強化督導調度。指導部門要加強對責任單位的檢查和評價,加強督導調度,對工作開展不力、弄虛作假的予以通報,推動城市停車治理能力持續提升。
(四)強化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對停車設施治理工作進行全方位宣傳報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營造政府關心、社會關注、群眾關切的良好環境。開展群眾參與體驗活動,充分吸收廣大群眾意見建議,持續優化改善城市停車環境,不斷提高群眾的獲得感、滿意度。
停車場經營方案5
為進一步提升我院停車場管理質量,建立良好的車輛停放秩序,保障車輛停放安全,院區交通暢順,出入有序,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現制訂醫院停車場外包經營管理方案。
一、車場車位情況
醫院總共有車位453個,其中地下停車場145個。生活區固定停車位98個,醫療區固定停車位180個,露天臨時停車位30個。生活區業主、醫院職工車輛大約330輛。
二、車場存在的問題
1、隨著醫院的快速發展,就診量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區業主、醫務人員的車輛也急劇增多,而院內停車位有限,導致供需矛盾。
2、由于院內停車位有限,道路狹窄,車輛進出不暢通,影響院內交通,加上場地分散管理難度大,不少車主見縫插針,造成車輛停放不規范,嚴重影響了就醫環境和院內交通秩序。
3、社會車輛、就診人員車輛、住院人員車輛未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導致少數社會車輛長時間停放,嚴重影響車位的周轉。
三、解決辦法
1、對院內主干道、車場車位、道路交通標志重新規劃。將醫院東面主干道改為雙向線(將放療中心至水電科前路段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西側主干線改為單向線(只出不進)。
2、因醫院周邊無大型停放場,為了緩解醫院停車難的問題,建議在現有停車位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的問題。
3、為了提高車位周轉率,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對非接送病人
停車場經營方案6
一、車場門衛服務規范
1、負責維護車場秩序,疏導交通,引導車輛入位,合理收費,文明服務。
2、指導車輛有序停放,保持車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3、負責做好車輛登記工作,做到出、入登記,認真填寫車輛進出計時卡的時間,對入場車輛進行車況檢查,如有損壞當場通知車主,并做好記錄。
4、車輛進出先敬禮,使用文明用語,嚴格執行收發卡和驗證制度,進場驗發卡,出場收卡,出入卡發出時間和收回時車輛應保持一致,出入卡不得丟失。
5、負責對出場車輛進行檢查校對,如發現可疑應拒絕出場,并立即報告負責人,直至校對清楚后方可其出場,夜間車輛出入需驗明“三證”(駕駛證、行駛證、車輛計時卡)。
6、負責提醒車主下車后鎖好車門、窗、貴重物品不要遺留在車內。
7、嚴禁小商、小販、閑雜人員進入車場或逗留。
8、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車場,嚴禁在車場內堆放雜物等。
9、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及其他記錄,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交班前做好周邊衛生。
二、車場巡視人員服務規范
1、按規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巡視,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負責車輛引導入位及引導車輛出位,在巡視終端設置簽到進行簽字,確保巡邏人員忠于職守,巡視到位。
2、對車場內可疑人員、車輛進行監視、盤問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解決。
3、熟悉車場內設施設備情況,發現車輛碰撞或人為破壞立即制止并給予處理。
4、巡視停車場內車輛有無漏油或煙火、線路安全隱患,不能處理及時應及時報告車場主管或值班人員協助處理。
5、檢查停放車輛有無異常情況,門窗是否關好,車內有無貴重物品,有無被撬痕跡,并做好巡視記錄,必要時通知車主和車場主管。
6、檢查停車場內有無可疑箱包,危險物等,并及時處理。
7、遇重大緊急情況應立即報警。
8、夜班巡視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覺狀態,不得脫崗或打盹睡覺,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三、收費管理
(一)收費依據:長沙市相關部門規定
(二)收費標準按照上述規定,結合停車場實際停車情況,我公司建議將停車收費定為:
地面:小型車位****元/月,貨車----元/月,
臨時停車:起價----元/小時,兩小時以后加收----元
(三)收費管理形式
1、以固定車位月租及臨時停放形式,指定具體停車位,并保證繳費的業主車位不被他人侵占,做到專車專用。
2、對已繳費的業主發放停車證,憑證進出車場。
3、對一些特定車輛可采用免費發放停車場專用通行證。
4、對外來車輛發放計時卡,進門時登記時間,出門時根據停車時間計時繳費。
(四)出入收費
1、采用月繳費的車輛憑車證進出車場。
2、訪客及臨時出入車輛,進場時發放計時卡,同時將車況及進場時間詳細記錄,等車主離場時,按入場時間進行合理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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