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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產合同

            時間:2025-10-14 06:33:19 房地產合同

            【推薦】房地產合同范文合集十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地產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推薦】房地產合同范文合集十篇

            房地產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就乙方為甲方的“ ”項目提供平面廣告設計服務事宜,甲、乙雙方進行了友好協商。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就合同內容進行了詳細討論,并完全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現秉承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1 乙方為甲方的“ ”項目提供廣告推廣服務包括不限于:廣告創意,平面廣告設計、文字撰寫,其服務范圍見《附件一》。

              1.2 乙方在上述服務范圍內開展工作,但其實際工作的內容以甲方根據項目需要所確認的書面工作計劃內容為準,亦可根據項目需要經雙方商議在乙方的服務范圍內進行局部調整。

              第二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指定乙方作為“ ”項目的廣告平面設計服務單位。

              2.2 甲方根據自身的需要,應提出對項目的總體設計風格及功能要求。

              2.3 甲方應按雙方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按時向乙方提供廣告設計工作中所需的各類基礎資料及咨詢等。

              2.4 甲方有對項目各階段整體設計方案提出修改要求的權利,并以書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并有對乙方修改后的最終設計方案予以確認。

              2.5 甲方應按時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以保證乙方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3.1 乙方為甲方提供“ ”項目的平面廣告設計服務。

              3.2 乙方根據甲方提出的總體設計風格及功能要求,在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服務范圍內,為甲方提供設計方案。

              3.3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域名、企業標識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損害甲方的利益。

              3.4 乙方應對甲方提出的修正意見,在甲方發布實施、制作執行等允許的時間內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認可方可定稿。

              3.5 乙方在最終設計方案確認后,應嚴格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推廣執行工作。

              3.6 乙方有權在甲方的項目中注明由乙方設計或提供支持等字樣或標識。

              第四條 工作及驗收

              4.1 甲方應對項目的總體設計風格及功能要求提出書面要求,如甲方無法提供此要求,將由乙方提供設計方案。

              4.2乙方應根據甲方工作單所列內容、時間及設計要求完成工作,并按確認稿件提供制作文件方視為工作完成,并由甲方指定人員簽字驗收。

              第五條 知識產權約定

              5.1 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項目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乙方可將著作權轉讓給甲方。

              5.2 甲方在未付清項目的所有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5.3 甲方因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承擔侵權責任時,乙方應在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用的范圍內承擔責任。

              第六條 合同金額及支付方法

              本合同意向簽定 個月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的平面設計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分 次支付。

              (1)因乙方前期工作投入大,故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支付合

              同首付款,即人民幣 萬元整(人民幣: 元)作為首期款;

              (2)余款分 次支付,每次支付人民幣 元整 (¥: 元 ),甲方應在每階段工作完成并簽字確認后 日內向乙方支付該階段服務費;

              服務費用包括以下內容:

              6.1應由乙方繳納的政府規定的稅金及其他費用,材料損耗費。

              6.2包含一切傳真、長途電話、郵寄及作為雙方溝通用之曬圖、影印費用。

              6.3以上費用不包含媒介發布費用和任何第三方制作費用。

              第三方制作費用界定:菲林出片打稿費、模特費、影視制作費、電臺錄制費、專業攝影費、租片費、專業翻譯費(20xx元以上)、運輸費、印刷費、三維動畫制作費、手繪渲染費以及項目內外部包裝制作費。

              第七條 費用負擔

              7.1 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報紙媒介發布、電視廣告發布、路牌廣告發布、印制宣傳資料、制作銷售資料等)由甲方自行向第三方支付。

              7.2 項目的設計方案具體實施過程中,如產生第三方費用如菲林費、專業攝影、模特費、圖片使用、噴繪等外派費用,在乙方提供報價單經甲方確認并直接向第三方支付后,乙方方可具體實施。

              7.3超出本合同外的.其他工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費用金額及支付方式。

              7.4若因乙方工作失誤,包括但不限于如錯別字、錯誤信息設計稿、文件質量或規格問題等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甲方損失。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若甲方無故解除合同,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違約或無故解除合同或延誤工作時間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8.2 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款項,超過 個工作日,乙方可有權

              中止履行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每日按當期服務費的

              0.5 %計算。如逾期兩個月,乙方可解除合同。

              第九條 保密責任

              9.1 甲、乙方應遵守對方之商業機密,不得披露或泄露予第三方。

              9.2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經甲方書面認可之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公開展示。

              第十條 免責條款

              10.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乙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時,不應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不可抗力系指:戰爭、火災、水災、地震、臺風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10.2 如甲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乙方所需要的有關基礎資料,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對乙方提交的設計方案提出明確修改意見,由此造成工作時間延誤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之變更、解除事宜

              11.1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內容之修改、變更和補充,須由甲方與乙方雙方共同訂立書面協議方可生效。

              11.2。在合作過程中,當乙方工作無法達到甲方要求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1.3如乙方提交的總體設計方案甲方完全不予認同或完全不予采用時,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需退還相應階段的費用,但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1.4合作期限為 個月,若甲方項目開發進度或營銷計劃發生更改,甲方有權暫停并延長或更改雙方合作時段,提前一周書面通知乙方,并保持整體服務時長不變。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告法》、《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

              12.2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受法律保護,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雙方同意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

              13.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合同的期限

              14.1本合同期限為 個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計。

              14.2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是否續簽本合同。

              第十五條 通知和送達

              15.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或電郵送達,一方如果遷址、變更電話或電子郵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15.2通過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或電子郵件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時視為送達。

              第十六條 合同的附件

              16.1附件一:服務范圍,共計2頁。

              16.2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為配合甲方工作,經雙方協商認可后,乙方對上述附件中的具體內容可作適當完善和相應補充。

              第十七條 附則

              17.1 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甲、乙雙方不得更改或刪除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改動后的合同將被視為無效。

            房地產合同 篇2

              房地產經紀合同

              委 托 人(甲方): 經 紀 人(丙方):簽 訂 地 點: 合 同 編 號:

              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簽約須知

              一、本合同由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使用范圍

              1、在合肥市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房地產經紀人; 2、存量房屋(二手房)的房地產轉讓或房屋租賃。

              三、合同內的空格由當事人商定后如實填寫;[ ]內容為并列的選擇項,可根據實際選擇,不予選擇的劃除。

              四、當事人應按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房地產經紀合同。委托人在訂立房地產經紀合同時,應向經紀人如實告知以下問題:

              1、房屋瑕疵。指房屋漏水、管道不通等。 2、共有關系。指兩個以上權利人共同擁有同一房地產。如系共有,轉讓房地產或出租房屋時需全體共有人簽字。

              3、房屋租賃情況。轉讓已出租房屋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4、房地產抵押情況。指房地產所有權人為擔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將房地產抵押給債權人,辦理了抵押登記。在轉讓前,應先辦理他項權利注銷手續或出具抵押權人同意轉讓的書面證明。

              五、在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時,房地產經紀人(丙方)應將房地產經紀合同(之一、之二)的所有條款告知合同委托人(甲方、乙方)。

              六、當事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認真閱讀所有條款,知悉其含義。若需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應出具委托書。

              七、本合同條款由監制單位負責解釋。

              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標準:根據合肥市物價局合價房[20xx]375號《關于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規定,房屋買賣代理收取成交價格總額的1—2%(買賣雙方交);房屋租賃:住宅按成交一個月租金的40—50%一次計收;非住宅按成交一個月租金的20—30%一次性計收。

              房地產經紀合同(之一)

              委托人(甲方): 經紀人(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丙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地產交易經紀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托丙方為座落在:合肥市 區[路][小區] 號幢室[住宅][商業用房][ ]的[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提供以下服務:(下列事項供委托人選擇)

              (一)提供信息發布; (二)充當訂約介紹人;

              (三)協助、指導訂立[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四)協助辦理房地產交易手續;

              (五)協助辦理其他手續[戶口轉移][水表過戶][煤氣過戶][ ][];

              (六) 第二條 委托期限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甲方委托[轉讓房地產][租賃房屋]的詳細情況: (一)產權人姓名: ,建筑面積: m2,建成年份:

              年,層次:

              層,房屋結構:

              ,房

              屋權屬證號: ,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

              (二)室內裝修情況: ; ;

              (三)室內家具物品情況: (四)水、電、煤氣、供熱、有線電視、固定電話等情況: ;

              (五)擬[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的價格:

              元/ m2; (六)經交易雙方確認[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的價格[ /年]。

              第四條 甲、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提供[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的信息應真實、合法、準

              確。

              (二)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 復印件:

              1、產權人身份證 2、房屋權屬證書

              3、[國有][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 4、其他相關資料:(1)(3)

              (2) 。

              日內向丙方提交下列資料的

              (4)

              (三)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并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是否已經抵、房屋是否已經租賃等情況。

              (四)甲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及到[房地

              產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五)丙方(房地產經紀人)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證書》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六)丙方對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應出具收件清單。不得泄漏委托人的商業秘密。

              (七)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信息到現場勘察和相關部門進行查驗。 (八)丙方應按照甲方的委托,發布房地產信息。 (九)丙方應配合甲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十)丙方應配合甲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相關手續。

              (十一)丙方在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后,按照物價部門核定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手續費

              元。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五條 甲、丙雙方的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第四條(一)至(四)項,甲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

              日內告知丙方,取得丙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

              元。

              產無法正常交易,甲方應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二)本合同第四條(五)至(十)項,丙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

              日內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

              元。 元。

              地產無法正常交易,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單方解除本合同,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不成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篇三:合肥市房地產經紀合同(之二)范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

              經紀人(丙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乙、丙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地產交易經紀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委托丙方為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區

              _________[路]_________[小區]_________號附近的[住宅][商業用

              房][_________]提供以下服務:(下列事項供委托人選擇)

              (一)提供訂約信息;

              (二)充當訂約介紹人;

              (三)協助、指導訂立[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四)協助辦理房地產交易手續;

              (五)協助辦理其他手續[戶口轉移][水表過戶][煤氣過

              戶][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擬[買受房地產][承租房屋]的基本情況:

              (一)擬[買受][承租]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m2,建成年份:_________年,層次:_________層,房屋結構:_________,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買受房地產][承租房屋]的價格_________元/m2;

              (二)經交易雙方確認[買受房地產][承租房屋]的價格[_________

              元][_________元/年]。

              第四條 乙、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應與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

              (二)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向丙方提交辦理[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三)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四)乙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相關手續。

              (五)丙方(房地產經紀人)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證書》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六)丙方對乙方提供房地產經紀合同(之一),并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七)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并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是否已經抵押、房屋是否已經租賃等情況。

              (八)丙方應告知乙方:房地產交易相關部門應收取的稅金、房屋維修基金、費用標準及辦事時限。

              (九)丙方應協助、指導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十)丙方應協助乙方到 [房地產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十一)丙方在完成乙方委托事項后,按照物價部門核定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手續費_________元。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五條 乙、丙雙方的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第四條(一)至(四)項,乙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_________日內告知丙方,取得丙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乙方應向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二)本合同第四條(五)至(十)項,丙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_________日內告知乙方,并取得乙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丙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單方解除本合同,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六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不成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乙、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其他約定條款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自乙、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乙方)簽章:_________經紀人(丙方)簽章: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 經紀人簽字: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執業證號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共有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屋內附屬設備狀況及室內裝飾情況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屬設施:_________ 設備:_________

              室內裝飾:_________

              二、_________

              簽約須知

              一、本合同由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使用范圍

              1、在合肥市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房地產經紀人;

              2、存量房屋(二手房)的房地產轉讓或房屋租賃。

              三、合同內的空格由當事人商定后如實填寫;[ ]內容為并列的選擇項,可根據實際選擇,不予選擇的劃除。

              四、當事人應按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房地產經紀合同。委托人在訂立房地產經紀合同時,應向經紀人如實告知以下問題:

              1、房屋瑕疵。指房屋漏水、管道不通等。

              2、共有關系。指兩個以上權利人共同擁有同一房地產。如系共有,轉讓房地產或出租房屋時需全體共有人簽字。

              3、房屋租賃情況。轉讓已出租房屋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4、房地產抵押情況。指房地產所有權人為擔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將房地產抵押給債權人,辦理了抵押登記。在轉讓前,應先辦理他項權利注銷手續或出具抵押權人同意轉讓的書面證明。

              五、在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時,房地產經紀人(丙方)應將房地產經紀合同(之一、之二)的所有條款告知合同委托人(甲方、乙方)。

              六、當事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認真閱讀所有條款,知悉其含義。若需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應出具委托書。

              七、本合同條款由監制單位負責解釋。

              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標準:根據合肥市物價合價房[20xx]375號《關于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規定,房屋買賣代理收取成交價格總額的1%-2%(買賣雙方交);房屋租賃:住宅按成交一個月租金額的40%-50%一次性計收;非住宅按成交一個月租金的20%-30%一次性計收。

            房地產合同 篇3

              委托代理方(甲方):

              地址: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本著“精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項目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底價包銷合作方式

              1、 合作范圍 甲方指2、 定乙方為在(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3、 銷售甲方指

              4、 定的,5、 由甲方在_____興建的_____項目,6、 該項目為住宅,

              7、 銷售面積共計_____平方米。

              二、包銷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的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元/平方米。

              三、保證金支付方式及數額:

              1、代銷協議簽訂后十個工作日以內乙方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幣萬元;

              2、五證齊全后乙方再支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

              四、 代理傭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傭金為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的所有款項,代理傭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傭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并獲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以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的總金額為依據按月全額結算,并按比例同期返還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由甲方在結算后的3天內將代理傭金和返還的保證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傭金后應開具收據;

              3.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同違約而沒收的定金和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后收取的違約金,由乙方支配。

              五、合作期限

              1.本合同約定的代理期限為___個月,五證齊全后開始計算銷售時間;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代理商。

              六、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銷售人員薪金及日常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項目批準的五證(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于代售項目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及物管費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余數全部退給甲方。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 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并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打;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各項費用。

              八、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按照約定的銷售計劃進行銷售,并配合甲方財務人員進行賬款的催受事宜;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系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應得的代理費或應返還的保證金,則每延遲一天,甲方須向乙方支付 ‰的滯納金,超過30天則按甲方違約處理,并向乙方補償相應的損失。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經濟損失,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3.在簽署本合同后至合同期滿止,如甲方違約不將該項目交由乙方總代理或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則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已經支付的保證金;如乙方違約無故終止合同,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萬元人民幣。

              十一、其他條款

              1.甲方派設專職財務人員負責收款,辦理銀行按揭,乙方全力進行協助;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委托期限結束,代理費在十天內結算,如未能按時結算,該合同繼續生效,結清后合同自動終止。

              3.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修改條款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定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能解決,約定由該項目所在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裁定。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蓋章)法定代表人:(蓋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郵 政 編 碼:郵 政 編 碼:

              聯 系 電 話:聯 系 電 話: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房地產合同 篇4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

              2、建筑面積:

              3、權屬:

              (一) 委托事項

              第三條(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項進行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住/地址

              郵編號碼郵編號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月日 年月日

              簽于: 簽于: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青島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務并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托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托人支付傭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項后,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傭金。但作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傭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轉委托他人的,應當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或經委托人事后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托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并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托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托人訂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托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托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并將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傭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傭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托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征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后,委托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托人先行購買本合同并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不得翻櫻

            房地產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甲、乙雙方共同以乙方名義在 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項目名稱暫定為 。

              二、合作條件:

              1、甲方提供待開發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的全部資金。

              2、乙方保證對外提供全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資料,保證本企業注冊真實、合法,經營范圍符合房地產開發要求。

              3、由乙方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證照手續及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甲方積極予以協助。

              4、房地產開發過程,乙方選任設計施工企業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條件。

              5、房地產開發的樓盤設計,建筑面積,樣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

              三、甲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 畝,使用期限 年,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無抵押,不受其它權利人追究。如因房產經營銷售需要辦理該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由乙方出資并辦理,甲方予以協助。

              四、本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啟動,自 年月 日竣工,合作開發終止。乙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間,由甲、乙雙方各派駐會計,共同負責樓房的銷售資金。甲方按開發房地產的建筑面積 元/㎡提取作為本房地產合作開發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自本合同同簽訂之日支付 元,開發房地產銷售至一半支付 元,開發樓房工程完工乙方結清甲方全部收益。

              六、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損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乙方。

              2、因乙方資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甲方損失。

              3、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應支付甲方收益的10%賠償甲方損失。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房地產合同 篇6

              委托方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承攬方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加工承攬合同條例》、《廣告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房地產廣告合同范本。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廣告承攬要求。

              1. 1項目(媒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2廣告內容及有關證件的名稱、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應按《廣告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認真審查上述證件。委托方提供虛假的證件,應承擔相應責任,向委托方提供的廣告內容不合法,承攬方有權拒絕。

              1.3發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規格或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刊播次數、起訖時間、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廣告費及支付方法。

              2.1廣告費

              類 別 單 價 數 量 金 額(元) 備 注

              設計、制作費

              發 布 費

              代 理 費

              合計金額(大寫)

              2.2 結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式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委托方擅自不履行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廣告費用的________%,向承攬方賠付違約金,超過合同規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 天,按所欠款項的'__________賠付違約金。

              4.2承攬方不能完成合同規定的工作,按未履行部分廣告費的__________%,向委托方賠付違約金,不能按合同履行超,每逾期一 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廣告費的__________賠付違約金。

              4.3其他違約責任按《加工承攬合同條例》執行。

              第五條 糾紛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 向__________ 地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 向__________ 地人民法院起訴。

              委托方: 承攬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房地產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 乙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 丙方(受托方): 工商注冊號:

              以上三方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委托丙方為其辦理有關物業買賣(交易)手續。委托時限至交易結束為止。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1. 甲方愿將座落于XX市 的房產,合同備案號: ,土地性質為 國有出讓 ,建筑面積 m,地下室(車庫)面積 m的房屋,包括附屬設施 讓給乙方,轉讓總價為 元整。小寫:( 元)。

              2. 乙方已對上述房產的所處位置、權屬、用途、環境、建筑年代、土地性質及內部設施(含裝修)情況均已看過了解,并和甲方已親自磋商并自愿受讓上述房產。

              第二條 物業交割

              甲方愿意在 前完成物業交割手續,并將上述房屋交乙方驗收使用。(甲、乙雙方自行辦理物業交割內容有:甲方將該房產內戶口遷出,并將交房前甲方已發生的該房各項費用由甲方結清。包括物業等付訖憑證及房屋鑰匙交乙方并辦理完附屬設施更名過戶手續和驗收。)

              第三條 支付方式及時間

              1. 甲、乙雙方同意以下列一次性人民幣支付方式支付房款,并授權丙方將乙方購房款全部打入丙方銀行監管賬戶中房款劃轉支付給甲方。(甲、乙雙方如自行交付房款風險各自支付。) 乙方在簽訂合同當日付定金 元給甲方,甲乙雙方同意該定金由丙方代收。該定金以后用于丙方支付產權交易費用及支付丙方中介傭金。

              2. 本次交易甲方付丙方中介費 元,乙方付丙方中介費 元。合同簽訂(辦理過戶手續前)當天交付給丙方。

              3. 如乙方在付清全部房款前物業暫無法結清,甲方愿付交房保證金 元由丙方代收,待甲方物業交給乙方并按本合同約定條件交割驗收完畢次日前,丙方將保證金全部退還給甲方。

              4. 本次交易甲方承擔房產過戶稅費有 乙方承擔房產過戶稅費 元,于合同簽訂 天內(辦理過戶手續前)交由丙方代收。

              第四條 甲、乙、丙三方的權利及義務

              1. 甲方承諾該房產為其擁有合法處置權利。所提交的房產資料真實。并承諾該房產無被非法抵押、查封、涉訟等糾紛事項;如有共有權人,已征得共有權人同意出售。如有租約人,租約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愿在簽訂本合同 個工作日內,將房產過戶所需資料(證件)交于丙方,并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原件校驗手續。否則影響本合同履行的,甲方愿承擔全部責任。

              2. 甲方憑物業交割完畢手續(交驗單)至丙方領取房款及后續的簽字確認完結手續。如甲方房產為共有的,則任意一人共有權人均有權代表其他共有權人至丙方領款、簽字確認完結手續等。

              3. 乙方有權按約定日期,至丙方領取權屬證書。如乙方為共同購買的,則任意一個共同購買人均有權代表其他購買人至丙方處領證及簽字確認完結手續。

              4. 乙方承諾提供的過戶資料如不真實或遞交過戶資料、支付房款及其他費用不及時,影響本合同履行進程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 丙方對甲、乙雙方預交應轉付的稅費及相關證件,應妥善保管,并開具收款收據和收件憑證,如造成遺失證件丙方承擔遺失所造成的損失。在交易完成后,應將相關稅費(憑國家相關部門收費憑證收取)憑證分別轉交甲、乙雙方,如有余款分別退回各方。

              6. 丙方承諾在甲、乙雙方將相關交易所需資料、全部房款、交易所需稅費、足額中介費等交付齊全后開始計算, 個工作日辦妥 (如政府節假日、政策法規更改等其他原因延誤過戶、發證時間,丙方所承諾辦妥產權過戶手續日期則應相應順延)。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如開發商或政府部門原因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更名,本合同作廢,七天內退還全部款項。

              2. 甲方如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愿按已收房款的5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和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訴訟引起的律師費、交通費等)由甲方承擔。乙方同意將其所收違約金的40%金額于收到違約金當日支付給丙方,作為丙方本次交易提供服務的賠償金。

              3. 乙方如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愿按已付房款的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和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訴訟引起的律師費、交通費等)由乙方承擔。甲方同意將其所收違約金的40%金額于收到違約金當日支付給丙方,作為丙方本次交易提供服務的賠償金。

              4. 本合同簽訂即屬居間成功。丙方享有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中介服務費的權利。任何口頭承諾以本合同約定為準。甲、乙雙方如自行解除合同,甲乙雙方仍愿意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相同數額中介費作為丙方本次交易提供服務的賠償金(包括但不限于丙方訴訟引起的律師費、交通費費等)。賠償金丙方可在收款(房款或定金)中優先扣除,不足部分由違約方補足。

              5. 乙方所交付的定金 元,如甲方違約,則甲方愿返 元給乙方,另再賠償 元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則乙方愿賠償 元給甲方。

              6. 丙方如在約定的時間內未能完成過戶手續,每逾期一天,愿向甲、乙雙方賠償服務費的2%,直至退完為止。(如政府節假日、政策更改等其他原因延誤過戶、發證時間,丙方所承諾辦妥產權過戶手續日期則應相應順延)

              7. 甲、乙雙方如未按合同日期付款或交房,沒有正當理由并且沒有另行書面雙方協議,超過十天則視為違約。

              第六條 遇下列情況的,三方免責,互不追究違約責任,返回原狀不可抗力的因素;本合同簽訂后,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前, 該房產被通知列入動遷或政府成套改造范圍的;法律法規更改,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已產生費用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丙方退還已收款項(不計利息)及證件。

              第七條 特別約定

              1. 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發生爭議,導致丙方無法繼續辦理權屬過戶手續的,在爭議未能協商解決之前,甲方同意暫不取回上述房產的主要證明材料,乙方同意暫不取回由丙方代保管的款項部分。

              2. 本合同所涉房產成交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乙雙方承諾此價格為真實的成交價格。丙方按此價格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進行申報。如在審核過程中,被認定報價過低的,或虛報成交價格被查實的,甲、乙雙方需按該部門認可的.申報價依法納稅,不得以此影響過戶手續的正常履行。

              3. 甲、乙雙方可以就房產轉讓事宜訂立補充條款,其補充條款的執行以甲、乙雙方約定為準。并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若三方協商不成,可依法向該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附 則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丙方(蓋章): 經 辦 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經紀代理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坐落于XX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_______結構,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字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乙方對上述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為自愿購買該房屋。經丙方居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約定: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給甲方,甲方交人民幣__________元給丙方作為物業交接保證金,在甲乙雙方物業交接完畢后______日內(遇節日順延),由丙方打入甲方指定賬戶或以現金形式交付;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當日,甲方將本合同項下房屋的產權證、土地證原件交由丙方保管,用于辦理過戶、貸款手續;

              3、乙方尾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于過戶當日,在見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產證收件單后,由乙方于______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打入甲方指定賬戶。(貸款_______________元整,由貸款銀行直接打入甲方賬戶)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房屋過戶、貸款、交易稅費用承擔方式為: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買賣居間合同范本第五條 甲乙丙三方在此確認,在房屋交易過程中、丙方向甲乙雙方提供居間信息及咨詢服務,促成本合同依法簽訂,并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登記、房款交割、金融貸款、房屋所有權交付等居間工作,保障交易安全性,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按宗須向丙方支付經紀人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乙方按宗須向丙方支付經紀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如單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由違約方支付經紀人代理費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合同的,由雙方平均負擔經紀人代理費的_____%,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甲乙雙方須提供相關證件資料(資料清單附后)交由丙方辦理貸款及過戶手續。丙方在甲乙提供相關證件、資料齊全后__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貸款手續,在:(1)________內,(2)貸款審批通過__________日內,協助辦理過戶手續(遇節假日順延)。交易不成,由丙方將上述證件全部退還給甲乙方。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貸款、抵押、面積、權屬等信息及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貸款問題、面積爭議、未結費用、共有、設定抵押、租賃等行為或情況告知乙方,并自行解決。如上述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發生如產權、債權或租賃等方面糾紛或不能正常交易時,由甲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方應在收到:(1)乙方全部房款后______日內;(2)房屋過戶完成后_______日內,與乙方進行物業交接,并將該房屋鑰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應結清水、電、物業費等相關費用。水、電存折等由甲方過戶給乙方。甲方應保持房屋現狀和結構及水表、電表及配套設施的完整性。(移交清單附后)

              第九條 房屋內水、電、天然氣、電話費、寬帶、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費用由甲方支付至交接當日,此后產生的上述費用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 甲方違約,逾期不交付房屋給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付房款,且應支付逾期期間的違約金,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逾期不交付房款給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丙方在甲乙雙方提供資料齊全情況下,協助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如果未履行義務,應承擔經紀代理費每日__________%的違約責任,丙方在乙方按約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約定及時進行房款交割,應承擔經紀代理費每日________%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因此給無過錯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簽字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含附加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簽字,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當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賣方及配偶): 乙方(買方) 房產所有權人: 代理人: 房產共有權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丙方(經紀代理方):

              蓋章: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附加條款: 1、 2、 3、 4、

              房屋移交清單: 1、 2、 3、 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丙方(經紀代理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經紀人: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出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 房權證( )字第 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磚混結構,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不含柴棚)。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 縣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 縣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 萬元整(含柴棚)。

              第五條付款方式

              1.乙方應在簽訂《 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三分之一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一年內,支付剩余房款。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7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水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第八條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

              1.本協議簽訂后,應由甲乙雙方應向當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鑒于目前 暫緩辦理二手房過戶手續,待 啟辦二手房過戶手續時,甲方務必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手續,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2.鑒于甲方目前資金周圍困難,已用現轉讓的房屋產權證在金融部門抵押貸款(二○○五年八月五日抵押貸款 元整,貸款期限為叁年,至二○○八年八月五日止),甲方必須按時還本付息;抵押期滿由甲方將所抵押的房屋產權證及時交給乙方。

              3.在房屋未過戶期間,乙方急需資金用已轉讓房屋抵押貸款時,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到金融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按乙方授意簽署相關文件。

              4.在房屋未過戶期間,如遇規劃或政策性拆遷,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到各拆遷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拆遷手續,并按乙方授意簽署相關文件,所有拆遷安置補償費用應歸受讓人即乙方所有。

              第九條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說明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交易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經辦人: 電話:

              乙方: 電話:

              丙方: 電話:

              日期時間

            房地產合同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開發的項目進行銷售代理服務事宜,達成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宜

              1、擬委托進行銷售代理服務的房屋位于 ,性質為 ,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該項目進行銷售代理服務的房屋面積最終以房地產測繪機構的測量面積為準)。

              2、服務內容:乙方負責尋找、搜集、挖掘潛在購買客戶,

              并最終促成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二、銷售代理服務期限

              本協議委托服務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日止。若協議到期,甲乙雙方同意繼續合作,則重新簽訂協議,若不同意繼續合作,則協議自動終止。

              三、銷售代理費

              1、取費標準

              代理費標準:成交合同額的2%

              2、支付條件

              甲方與購買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客戶支付全部購房款,并到達甲方賬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3、支付時間

              甲方于每月 日前確認乙方上月滿足支付條件的房源明細,并于確認后 日內向乙方支付相應銷售代理費,乙方收到代理費時應向甲方開具正規全額發票。

              4、因客戶對預售/銷售合同違約而沒收的定金,歸甲方支配,與乙方無關。

              5、在委托期滿后,甲方與乙方曾介紹過的客戶成交的,不視作乙方的代理任務,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費。

              四、客戶確認

              1、客戶首次到訪必須由乙方人員通過乙方的渠道帶到現場,經確認是首次到訪客戶后,填寫《團購看房單》。電話預約

              無效。

              2、客戶的確認以填寫《團購看房單》的形式進行確認,由客戶、乙方現場渠道人員、甲方授權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此單一式三聯,作為甲乙雙方核對確認客戶的依據及客戶享受團購優惠的`憑證。代理商發生客戶重疊的,以《團購看房單》作為判別客戶歸屬的唯一依據。

              3、乙方介紹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付清全款當天,甲方將根據客戶確認記錄與乙方簽署《成交確認單》,以確定客戶成交的事實。

              甲方授權負責人:;電話號碼: ;

              乙方現場渠道人員: ;電話號碼: 。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保證該項目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若客戶購買房屋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由甲方負責。

              2、甲方負責提供項目的宣傳資料電子版。

              3、甲方負責將項目信息及時傳送給乙方,如果項目進行價格調整或組織活動,及時通知乙方,以保證對客戶統一口徑和對已有客戶的維護。

              4、甲方組織大型活動, 提前通知乙方進行提前預熱和客戶積累,保證活動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5、甲方負責與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其它收取購房定金、房款等事宜均由甲方負責。

              6、對乙方的營銷咨詢服務工作,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接洽,提供看房便利。

              7、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費。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通過自己的渠道對甲方項目進行宣傳,主要通過 等形式進行推廣。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須配合甲方對乙方客戶發放項目宣傳資料。

              3、在委托期內,乙方應制訂詳細的服務計劃,提供甲方,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并介紹項目、環境情況。

              4、乙方可邀請其客戶參加甲方組織的客戶活動,并配合甲方進行客戶邀請。

              5、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對外報價,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變更房屋價格,乙方擅自變更的,變更行為無效,且乙方應賠償客戶損失和甲方遭受的損失,且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當期應結算的代理費用。

              6、乙方不得擅自對客戶進行相關的承諾,也不得以甲方名義進行與本代理事項無關的活動和宣傳。乙方無權收取客戶

              任何費用,如因乙方私自收取客戶費用產生的任何投訴,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且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當期應結算的代理費用。

              7、乙方客戶在購房后,如出現退房等情況時,乙方應當將所退房屋已收取的代理費退還甲方,甲方也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8、乙方應當積極開展銷售代理業務,隨時應甲方之查詢要求,向甲方報告業務處理情況。

              9、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本合同約定進行銷售代理服務工作,不得過度夸大、隱瞞或承諾該房地產的相關信息,如因乙方過度夸大、隱瞞或承諾該房地產的相關信息產生的任何客戶投訴,由乙方承擔并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且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當期應結算的代理費用。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連續六個月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費的,甲方應按應付款的%向乙方賠償違約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銷售代理任務指標,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客戶的投訴或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且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應結算的代理費用。不足以彌補客戶或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八、其他事項

            房地產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租憑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訂立本房地產租憑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市▁▁▁區(縣)▁▁▁▁▁▁。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廚,建筑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房地產租憑合同簽訂后▁▁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范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

              (一)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房地產租憑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房地產租憑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房地產租憑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總計:▁▁▁▁元(大寫:▁▁▁▁▁▁元)。

              (二)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于本房地產租憑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房地產租憑合同送交▁▁▁▁▁▁▁▁▁▁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房地產租憑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房地產租憑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房地產租憑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后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

              本房地產租憑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甲方代表:

              年月日

            房地產合同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規范經營行為、降低風險,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屬各部門公司名義與公司外各類法人、自然人、其他各類經濟組織所進行的各類經濟活動和非經濟活動所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職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第三條 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預案審查、合同的執行、合同的監督、合同的管理。包括從資信調查、合同簽訂、履行、變更與解除、糾紛處理、合同終結歸檔等全過程的管理。

              第四條 公司合同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授權簽訂"的原則,實行合同承辦部門負責制。貫徹以預防為主的原則,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 合同管理部門

              第五條 公司辦公室為合同事務主管部門,設立法律事務專員負責公司合同的具體管理工作。

              第六條 辦公室合同管理職能:

              1、 負責監督指導公司格式條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條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對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條款內容進行審核,避免出現法律漏洞。

              2、 組織、協調合同審查及會簽程序。

              3、 對涉及公司的合同訂立、變更、執行、終止等行為進行監督。

              4、 負責處理公司與外部的重大合同糾紛。

              5、 負責公司合同及其糾紛處理資料的匯總歸檔、分類保存、調閱登記等日常合同檔案管理工作。

              第七條 法律事務專員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 熟練掌握并宣傳經濟合同法律法規及其他法規。

              2、 協助進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分析,并提出書面分析報告。參加公司重大合同的談判及文件起草工作;

              3、 對公司各類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 參與合同糾紛的處理;

              5、 負責合同糾紛引起的法律訴訟的處理;

              6、 對公司簽訂的各類合同統一登記、編號并分類保管,并造冊記錄已簽訂合同的履行情況;對已履行的合同裝訂成冊,分別整理歸檔;

              7、 及時向公司領導如實匯報合同管理、簽訂、履行中的問題,遇有緊急情況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問題擴大。

              第八條 合同承辦部門的主要職責:

              1、 根據授權依法組織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等事宜;

              2、 負責初審合同承辦人草擬的合同的可行性、對方經營范圍、資信及履約能力;

              3、 依法履行合同,及時向司法辦通報履行中發生的重大問題及解決方案;

              4、 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5、 負責本部門合同文本管理及歸檔移交工作。

              第九條 合同承辦人的主要職責:

              1、 根據授權辦理簽訂、變更、解除合同事宜;

              2、 草擬合同,提供草擬合同的可行性論證及對方經營范圍、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的調查材料,并對其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3、 按合同簽訂的權限,提前向合同承辦部門提交合同草本及前款規定的材料,提請有關部門審查;

              4、 認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隨時檢查合同履行情況;

              5、 及時向主管領導及辦公室匯報在履行中發生的問題,并按時將合同有關文件交合同管理員歸檔;

              6、 依法參加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第十條 合同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1、 貫徹實施合同管理辦法;

              2、 協助合同承辦人依法簽訂或變更合同,必要時參與本部門重大合同談判與簽訂;

              3、 協助合同承辦人草擬合同并對合同進行初審,保證合同的完整性、合法性、可行性,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

              4、 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解決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

              5、 對簽訂、履行合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司法辦和部門領導報告;

              6、 參加處理本部門合同糾紛;

              7、 負責編制合同付款、收款計劃,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后報財務部備案。

              8、 負責合同臺賬、檔案的建立及合同文本(包括協議書、有關文件、信函、圖表)的管理;

              9、 每季度向司法辦匯報合同管理工作,送交合同登記總臺賬及合同管理情況統計表。

              第三章 授權

              第十一條下列人員有權代表公司簽訂經濟合同:

              1、 公司法定代表人;

              2、 公司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委托人。

              第十二條各法人委托人的具體代理權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簽發《法人委托書》時注明。法人委托人必須嚴格按授權范圍行使簽約權,禁止超越代理權限對外簽約。

              第十三條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職責

              1、 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談判、簽訂合同,既不能違章越權,也不能消極推諉;

              2、 對所簽訂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負責;

              3、 對須報請上級領導審批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提出本人意見并對本人意見負責;

              4、 對所簽訂合同的履行負責,履行中發現問題應立即上報,同時積極想辦法解決;對發生的合同糾紛負責處理或協助有關部門處理;

              5、 負責保管好本人所簽合同的一切資料,合同履行完畢后應立即將資料上交歸檔。

              第十四條任何部門及工作人員未經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或改變合同內容,不得變更、解除合同及放棄合同規定的權利。

              第十五條公司內部的職能機構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第十六條授權委托分為期間授權委托和單位時間授權委托。

              第十七條單位時間授權委托僅在單位時間內授權委托有效。

              第十八條 被授權的部門行政負責人原則上不再向其他有關人員辦理繼續授權委托,如情況必需,辦理之前須征得授權人的書面同意。

              第十九條 期間授權委托制,即一事一委托,期間可以為合同簽訂全過程也可以為合同簽訂的某一階段。具體程序為:經辦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附合同擬稿和可行性報告及其它材料送辦公室審查,經總經理批準和授權后,對外簽立合同。

              第四章 合同審批權限

              第二十條 公司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各項合同簽訂的最終審批人。合同標的在100萬元以下的,授權總經理審批。

              第二十一條 合同主辦部門或提報部門提請合同時,必須在辦公室的組織和監督下,獲得相應的審批同意,并將相應的審批意見連同所要提請的合同一起并入合同簽訂審批流程。

              第五章 合同審查

              第二十二條 合同應由承辦部門、相關職能部門及公司領導進行審查。

              第二十三條 合同審查的具體程序為:

              1、 首先由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承辦人和合同管理員對所提報合同以及與合同相關的所有事宜進行自查和初審,并在此基礎上完成合同草稿和必要的情況說明書;

              2、 然后將合同文件移交辦公室,由辦公室和合同承辦部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如財務部)逐條審查合同條款及其他相關事項。

              3、 最后由辦公室將合同文件提交公司工程建設分管副總、財務分管副總、總經理逐級審批。

              第二十四條 需重點審查的內容包括:

              1、 對方主體資格:具有經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非法人營業執照,其核載的內容必須與實際相符。

              2、 經營范圍:合同標的應符合對方經營范圍,涉及專營許可的,應具有相應的許可、等級、資質證書;

              3、 代理權限:由代理人代簽合同的,應出具真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明;

              4、 履約能力:具有支付、生產、技術能力。必要時應要求出具資產負債表、資金證明、注冊會計師簽署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需提供擔保的合同,應查明擔保人的擔保資格和擔保能力;

              5、 履約信用:重合同、守信用,無違約事實,現時未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重大犯罪案件。

              6、 合同內容

              (1) 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關規定;

              (2) 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合理、嚴密;

              (3) 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達是否真實、一致,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明確、平等;

              (4) 合同條款中有無潛在對公司不利或可能損害公司利益的條款;

              (5) 是否存在無效條款。

              (6) 簽約雙方的用章是否為合同專用章。

              7、 合同文字

              (1) 合同用語是否規范;

              (2) 文字表達是否確切無誤。

              8、 合同的經濟效益

              (1) 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

              (2) 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五條 在合同審查時,根據公司的實際,應注意的事項:

              1、 對于標的`額較大的涉外合同、貨物交付或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后才能付清款項的合同。

              2、 銷售、加工承攬、工程承攬合同中質保期的約定應不超過一年,質保金的約定原則不超過合同總標的額的5%,且必須在質保期滿之日一次性付清,以上內容國家、行業有規定的依規定。

              3、 銷售、加工承攬合同中付款期限的約定一般應為付款提貨、貨到付款,按比例付款時所有款項的付清期限最長不能超過自貨到之日起三個月。

              4、 工程承攬合同中付款方式的約定一般應為按工程進度付款,且付款時間和付款數量的約定必須明確,所有工程款的付清期限最長不能超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三個月。

              5、 為了有利于可能由于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法律訴訟,應在合同條款中作如下規定:

              (1) 我方為需方時必須約定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 我方為供方,在盡力爭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成為不可能時,可約定“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起訴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 我方為供方,如約定需方到供方所在地提貨時,我方為合同履行地,在爭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成為不可能時,可約定“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律規定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4) 在合同簽訂時,估計我方違約的可能性大,且又爭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成為不可能時,可約定“依法律規定,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二十六條 審查時如對對方當事人履行能力及資信情況存在疑義時,應要求其提供相應擔保并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第二十七條 辦公室和財務部必須在合同文本送達三日之內出具審核意見書,不得拖延,在審核或審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錯誤、遺漏或不妥時,提出修改意見書,并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取得聯系,直到修改意見達到統一為止。

              第二十八條 負責審查合同的部門和員工,因工作失職或循私舞弊而疏忽、放任審查,致使不該簽訂的合同得到簽訂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后果及其責任的大小,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經濟賠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審查完畢后,負責審查人員應出具審查意見書,審查意見書應附有審查人員簽名。

              第六章 合同的簽訂

              第三十條 簽訂合同必須內容合法、具體、條款齊全、責權明確,用語確切,手續完備,程序合法。

              第三十一條 合同承辦人簽訂合同,必須先辦理授權委托書,明確授權范圍和權限。未經授權委托或超出授權范圍簽訂的合同為無效合同,由承辦人承擔責任。法人授權委托書由辦公室負責辦理。

              第三十二條 合同承辦人凡簽訂不能即時清結的合同,都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凡標的額在10萬元以上雖能即時結清的重大合同,也必須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子郵件、圖表等均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三十三條 凡國家或行業有示范文本的,應當優先使用,但在選用時,對涉及權利義務關系的條款經辦人和辦公室要重點審查,必要時可以進行修改。無范本的合同采用公司辦公室提供的示范文本。合同承辦人不能自擬合同文本。

              第三十四條 公司合同的簽訂審批的常規流程如下:

              1、 合同承辦部門確定的合同承辦人會同本部門的合同管理員負責起草合同(草案)并填寫“合同審批表”;

              2、 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負責對合同的業務內容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3、 辦公室負責對合同的法律條款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4、 財務部負責對合同的財務條款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5、 如該合同牽扯其他業務部門,由辦公室分送該業務部門經理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6、 分管副總對合同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7、 在完成以上審查修改后,由辦公室將合同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8、 合同標的在100萬元以上的,須經董事長審批。

              9、 辦公室在相關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在“合同簽約審批表”上簽字批準后,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 合同生效后,各有關部門應妥善保存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各種憑證,包括結算單、結算證明、支付憑證、銀行進賬單、收料單、入庫單、過磅單、發票等。

              第七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六條 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和人員,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履行。

              第三十七條 合同執行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本單位的合同執行情況,并督促本部門合同管理員按月統計合同執行情況。

              第三十八條 合同執行部門應同時負責記錄和監督對方合同單位的履約情況,保留好有關的單據、信函等文字資料;并由合同管理員按月填寫“對方合同執行情況監控說明”,其中必須列明和驗證對方各項履約行為和承諾(如質量、進度等),以此作為付款的基本依據。每月的“對方合同執行情況監控說明”必須由合同執行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分別報辦公室、財務部備案。

              第三十九條 合同結算條款規定對方有付款義務的,合同執行部門應按付款條款中的規定及時向對方收取,由財務部統一出具發票。

              第四十條 合同結算條款規定本公司有付款義務的:

              1、執行合同的各部門應依照財務部門有關規定和合同具體約定,在合同簽訂以后向財務部報送項目整體用款計劃備案。

              2、執行合同的各部門應填寫《合同資金支付申請表》,本表一式三份,由辦公室、財務部、執行部門分別留存。

              3、款項撥付的基本依據是由合同執行部門提交的“對方合同執行情況監控說明”,款項撥付必須在分管副總、財務分管副總及總經理逐級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具體程序參見相關的財務管理辦法。

              4、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現違約責任中所規定的行為,業務部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反饋給辦公室,并書面報送分管副總及總經理。總經理應按合同規定進行違約處罰,并通知財務部在結算時執行。

              第四十一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業務部門應及時督促解決。如無法履約,應向分管副總和總經理匯報。

              第四十二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及資信程度下降應及時通知辦公室并向分管副總和總經理上報,及時向對方出具不安抗辯書,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第八章 合同的變更與廢除

              第四十三條 合同一經簽訂即依法成立,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但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到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允許變更、解除合同的條件時,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必須符合《經濟合同法》的規定,并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由合同的當事方共同商議。

              第四十五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審批權限和程序與原合同訂立的審批權限和程序相同。

              第四十六條 合同承辦人在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文件、電子郵件、電話后,必須及時請示領導,立即處理,緊急事宜不得超過一天,一般事宜不得超過三天,并在有效期限內正式答復對方。超過期限再作答復,造成嚴重后果的,承辦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涉及經濟糾紛的復電、復文,須經合同管理機構審閱后方能發出。

              第四十七條 變更解除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包括雙方的信函、文件、傳真等),由雙方簽訂確認書。

              第四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應注意以下事項:

              1、 主體變更應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2、 有擔保條款的合同變更,應征得原擔保單位的同意并在變更協議上加蓋擔保單位的印章;

              3、 經上級主管機關批準的合同或協議變更、解除,應報原批準機關批準;

              4、 經公證、鑒證的合同,所達成的變更、解除協議,應報原公證、鑒證機關備案;

              5、 聯營、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涉外等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應依特別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尚未達成或批準以前,原合同繼續有效,仍應履行。

              第五十條 如因變更(解除)合同可能使當事人受到損失,雙方應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中明確規定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第九章 合同糾紛的處理與訴訟管理

              第五十一條 提請合同糾紛的程序:

              1、 已經簽訂的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的,合同履行部門應根據合同中有關糾紛處理的條款與合同訂立方協商進行解決。

              2、 協商不成時,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向辦公室匯報,并在三個工作日內提供有關資料,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延誤訴訟時效或擅自放棄實體權利,更不得隱瞞實情。

              3、 辦公室應在接到報告三個工作日內提出處理意見。根據合同糾紛的不同情況,向公司有關領導匯報。經協商無法解決的糾紛,經總經理批準后,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 如糾紛需進入法律訴訟程序解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處理。

              第五十二條 集團公司各單位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并考慮留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時間。

              第五十三條 發生合同糾紛時,承辦人除應將糾紛情況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和辦公室以外,還應同時應迅速收集下列有關證據:

              1、 合同文本,包括附件、變更或解除協議、信函、圖表、視聽資料、廣告、授權委托書、介紹信及其他有關資料等;

              2、 開工、驗收、提貨、發票等有關單位票據;

              3、 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的財務賬目;

              4、 產品的技術規范、質量標準;

              5、 證人證言;

              6、 其它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五十四條 處理合同糾紛,應特別注意以下問題:

              1、 在證據可能丟失或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及時采取證據保全措施;

              2、 發現對方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將使我方權利難以實現時,適時依法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3、 對于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且雙方對債務無異議的,依法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提起訴訟;

              4、 做好每起合同糾紛實況記錄、存案備查;

              5、 凡屬我方責任的合同糾紛,應逐筆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要求責任人員承擔責任,并責成其提出補救措施。

              第五十五條 合同糾紛經協商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訂立書面的協議,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第五十六條 雙方已簽署解決糾紛的協議書、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及法院的裁定書、調解書、判決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交給有關部門收執、備案或存檔。

              第五十七條 合同糾紛處理完畢,應及時將有關材料匯總、歸檔、以備考查。

              第十章 合同的登記、備案與歸檔

              第五十八條 合同文本必須至少一式四份,其中二份交對方簽約人,其余原件必須在合同簽訂之后三個工作日內報送辦公室和財務部。合同簽訂部門、合同履行部門因工作需要使用原件時,向辦公室辦理暫借手續。

              第五十九條 合同的檔案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辦公室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合同臺帳、報表,并按時填報。

              第六十條 辦公室應對公司內所有合同文本以及與合同相關的往返法律文件進行匯總,并編號登記,制作月度合同簽訂情況一覽表,反映公司合同的簽訂以及由合同引起的訴訟情況。

              第六十一條 合同簽訂部門的合同管理員對已生效的合同應當編號登記,分類歸檔,并建立合同臺帳。合同的統計報表實行季報制,各部門于每季度第一個月前三個工作日內填報上季度報表報送辦公室。辦公室應于每季度的前十個工作日內匯總,報公司主管領導。

              第六十二條 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管理員應將合同檔案原件整理裝訂送交辦公室存檔。合同檔案的范圍包括:信譽調查報告、意向接觸報告、合同文本草稿、合同簽訂審批表及審批修改意見、法人授權委托書、對方資質證明文件、各種審批管理表格、合同談判記錄、合同正本及附件、合同簽訂、變更、解除過程中的信函、電報、電話記錄、傳真資料、票據憑證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文件。

              第六十三條 合同履行完畢后,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管理員應于五個工作日內將合同文本及合同執行期間所有的往來信件、變更協議、收(付)款記錄、請示報告等有關資料交一并歸檔,丟失的必須查清原因。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四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并負責解釋。

              第六十五條 辦公室應根據不同的發展階段的管理要求對本制度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確保合同管理制度能夠起到切實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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