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貸款合同(精選9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住房貸款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住房貸款合同 1
貸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南充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受南充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稱委托人)委托,按《南充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通知書》的要求向乙方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下稱貸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及用途
第一條 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第二條 貸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貸款利率根據國家規定為年利率利息從發放之日起計算。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以委托人按人民銀行規定的調整通知為準,甲方不需另行通知。
第四條 貸款用于乙方購建位于南充市
貸款的發放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單位(售房人)或者建房、修房承擔方在銀行開設的下列賬戶內,用于購買或修建本
合同第四條所列之房產。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貸款的歸還
第六條 乙方授權甲方以無折支取方式在合同約定的還款日從下列賬戶中扣收借款本息。
賬戶戶名: 存折卡號:
若扣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結清或卡超生有效期,或乙方需要變更扣款賬戶,乙方應到甲方處辦理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或原扣款賬戶已無法足額扣款,乙方應到甲方指定的網點還款。
第七條 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的還款方法;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實行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歸還。計算公式為:
(1+月利率)n
每月還款額= 貸款本金 月利率
(1+月利率)n -1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同意遵循先息后本、息隨本清的原則,乙方存入的款項按照期前欠息當期利息本金的順序依次入賬。
第九條 乙方應按月歸還貸款本息,自借款之日起每月歸還,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利息的,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條 乙方在貸款發放后的六個月內(含六個月)不得辦理一次性提前還款手續;如乙方需要提前還款,必須經委托方審核同意,甲方才能辦理乙方的.提前還款手續。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使用借款,應提前歸還借款,甲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日萬分之 計收違約金。
第十二條 乙方未按期償還貸款,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在借款合同載明的借款利率水平加收50%的罰息利率。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或處置抵押物(質物):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2)乙方拒絕或阻撓甲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4)乙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契約和協議;
(5)乙方連續三個月并累計六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6)乙方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卷入重大經濟訴訟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7)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歸還貸款的義務;
(8)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十四條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按影響的天數和損失的數額,每天付給乙方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乙方應在甲方發放貸款之日起一個月內到開戶銀行開立個人儲蓄賬戶,逾期未辦理,視為自動放棄貸款,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并收回全部貸款。
借款擔保
第十六條 對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實現抵押權等費用)以為抵押物(質物)提供擔保并由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并另行簽訂《抵押合同》或《擔保合同》。
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當地仲裁委員會裁決;
(二)向購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不影響合同其余部分的履行。
其 他
第十九條 貸款發放后,乙方與售房者就該房產質量、權屬等事宜發生任何糾紛,均與甲方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應以貸款實際發放日起順延計算。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金融規章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由南充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抵押登記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房貸款合同 2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人沒有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保證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二年止。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保證期間,甲方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甲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在日之內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 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 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約定的違約情形等。
第十一條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讓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甲方違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2、_________.
第十四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住房貸款合同 3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_________(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還款保證人:_________(甲方所在單位)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用于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_________(寫明售房單位全稱)。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于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_________(抵押物名稱)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后)。抵押物的現值為_________萬元,擔保_________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_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_________。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于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并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_________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后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布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后,應于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后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并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于影響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并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后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住房貸款合同 4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人民幣資金(大寫)________委托乙方按住房公積金貸款程序向借款人發放和收回。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在乙方營業部門開立存款專戶,并于本合同生效后叁日內將人民幣資金(大寫)________一次存入專戶用于貸款發放。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對象、金額、種類、用途、期限、利率、提款、還款方式,均由甲方在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具體情況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在對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甲方向乙方提交《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及所附資料后,應按《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的要求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五條 乙方向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前,應和借款人簽訂《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并應在《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后貳日內將壹份合同原件送甲方留存。
第六條 非乙方原因造成貸款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對本合同項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甲方應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擔保人和抵押物(質物)由甲方審定,并具體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八條 借款人如不按《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和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據銀行有關規定對借款人進行必要制裁。
第九條 利息和手續費。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月結息。乙方應在收取利息后當日將貸款利息劃入甲方賬戶。如遇國家調整利率,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辦理利率調整手續。乙方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所收取的手續費按甲乙雙方簽訂的協議支付。
第十條 乙方在每次收回貸款后當日將貸款如數劃入甲方賬戶。
第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展期,應憑甲方的書面通知才能辦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如期將約定的資金存入專戶,或超出專戶存款總額要求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違反第三條、第四條約定未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甲、乙雙方又未達成變更上述條款的協議的,乙方可拒絕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并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5%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中確定的貸款對象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5%的違約金,造成貸款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擅自為借款人辦理貸款展期,應向甲方支付展期貸款余額5%的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展期住房公積金貸款。違約責任明確后,違約方應主動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與《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和甲乙雙方簽訂的《住房公積金業務手續費及獎勵資金支付協議》有不一致之處,以《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和《住房公積金業務手續費及獎勵資金支付協議》為準執行,并按《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操作規程》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住房公積金貸款全部收回后失效。
第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有權簽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房貸款合同 5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為_________需要,依據《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保證用于___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__年_____個月,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__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采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帳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變更后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貸款銀行(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住房貸款合同 6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并根據同意發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于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_____息_________計算,按_____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人民銀行規定調整。
第五條 用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第六條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直接提款/專項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款計劃轉入_________單位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內。
第七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還款法/累進還款法)歸還。
累進還款法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____年)按_________%遞增還款額。
第八條 還款計劃
1.甲方從支用借款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本付息日期定為每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
2.采用月均還款法,每月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元。
3.采用累進還款法,甲方分次歸還貸款本息為:
(1)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元;
(2)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元;
第九條 貸款的償還
1.甲方保證按第八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并于每月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款額存人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乙方有權按還本付息計劃自行收回。
2.甲方如提前一次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應在還款日前_________個營業日內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甲方最后一次歸還的貸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實際使用期限相應的借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需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關當事人。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借款擔保
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提供抵押、質押、第三方保證或抵(質)押加第三方保證作為本合同的'擔保,乙方與抵押人、出質人或(和)第三方保證人另行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和)《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6.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_________計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或連續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約定的分次還款計劃償清的貸款為逾期貸款,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_________計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并通過提前行使擔保債權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2)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4)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5)設有第三方保證或(和)抵押(質押)的借款合同,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質人)違反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抵押物(質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時,甲方無法落實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證或(和)新抵押、質押);
(6)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7)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違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有保證人或(和)抵押人(出質人)的,提供保證人或(和)抵押人(質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住房貸款合同 7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保證范圍為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第三條 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兩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本保證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 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并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上始終保留相當于借款人借款余額的._________%的款項作為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_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第五條規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 乙方保證如發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八條 乙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財力狀況的改變、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征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范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于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擔保余額的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債權人住所: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
住房貸款合同 8
甲方:
乙方: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合作開展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為明確雙方責任、義務,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
甲方同意對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人在購買乙方位于____住房項目時提供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乙方為購房人(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憑購房人提供的《商品房購銷合同》(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首期交款證明材料以及由乙方出具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推薦保證書》,受理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經審核對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人發放貸款,辦理有關貸款手續,并由甲方委托貸款銀行將貸款全額劃入乙方 在銀行開設的監管帳戶。
2、借款人(購房人)以其購買的房屋作為公積金貸款的抵押擔保;房產抵押登記到甲方名下之前,由乙方提供連帶保證擔保。乙方應自《商品房購銷合同》約定的交房之日起90天內辦妥《房屋產權證書》,并協同借款人(購房人)將房產抵押登記到甲方名下,《房屋他項權證》交甲方執管。
3、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償清貸款本息后,甲方向其出具貸款結清通知書,并將《房屋他項權證書》或抵押登記手續交由借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三、權責和義務
1、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住房開發項目相關立項審批手續,并確保項目建設的合規、合法性,保證工程進度和質量,按期交房。甲方有權對上述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甲方根據乙方資信、資金使用和項目建設等情況,核定乙方可保證擔保的推薦貸款額度,并收取推薦貸款額度的5%作為貸款保證金(須在甲方發放公積金貸款前繳納);甲方有權拒絕超出核定擔保額度的推薦貸款。
3、乙方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之后,向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人出具《住房公積金貸款推薦保證書》,并對該保證書所載房屋面積、房屋總價款等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推薦保證書》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有權根據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有關規定對乙方推薦的貸款申請人(購房人)進行審查,并于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住房公積金的貸款利率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5、在乙方辦妥《房屋產權證書》,并協同借款人(購房人)將抵押房產抵押登記到甲方名下,《房屋他項權證》交甲方執管之前,乙方為借款人的公積金貸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乙方為所有借款人(購房人)辦妥《房屋產權證》和抵押登記手續,并將《房屋他項權證》交甲方執管之后,甲方清退乙方的貸款保證金,并免除其承擔的.連帶保證責任。
6、在保證擔保期間,如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內履行連帶保證責任。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從乙方交納的貸款保證金中直接扣收貸款本息;如貸款保證金不足的,乙方授權甲方從其帳戶中直接扣收貸款本息,授權扣收貸款的委托書不再另行出具,授權內容以本條內容為準:
(1) 借款人連續三期,累計六期未償還貸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無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7、在保證擔保擔保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承擔貸款本息的償還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1)乙方出售的房產有產權糾紛的;
(2)乙方以出售的房產向第三方設定擔保的;
(3)乙方與借款人(購房人)解除《商品房購銷合同》的;
(4)因乙方原因,借款人(購房人)不按約履行《商品房購銷合同》的。
上述款項,甲方可從乙方交納的貸款保證金中直接扣收;如有不足,可直接從第六條規定的授權帳戶中扣劃,授權扣劃委托書不另行出具,授權內容以本條規定為準。
8、乙方代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后,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甲方有義務支持、協助乙方向借款人追索乙方代為支付的貸款本息及費用。
9、在辦妥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房屋他項權證》交甲方執管后,發生上述第六條規定之情形,依法處置抵押物時,如乙方征得房屋所有權人同意的,乙方可以合理對價一次性回購抵押房產。
10、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項目對推薦擔保的購房人姓名、房號、推薦保證書編號、推薦貸款金額等情況進行登記、備案,隨時接受甲方的核對。
四、其它約定
1、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由乙方負責償還甲方已發放的公積金貸款和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1)乙方所建項目不符合國家及有關部門的規定和要求的;
(2)乙方喪失擔保能力的;
(3)違反本協議約定或因其他原因可能危及甲方公積金貸款安全的。
2、乙方依本協議出具之推薦保證書的有效期為兩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有權拒絕超出推薦保證書有效期的推薦貸款。
3、若借款人在保證期間內連續三期未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應在該事件發生之日起十日內書面告知乙方并采取相應措施,若甲方未履行該告知義務,則乙方的保證責任得以解除。
4、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6、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附:住房公積金貸款推薦保證書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住房貸款合同 9
承接方(乙方):
發包方(甲方):
工程項目: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
2.居室規格:房型層(式) 室 廳 廚 衛,總計施工面積 平方米。
3.施工內容:
4.委托方式:
5.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總天數: 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 元。
1、材料款 元;
2、人工費 元;
3、設計費 元;
4、施工清運費 元;
5、搬卸費 元;
6、管理費 元;
7、其他費用(注明內容) 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銜接。
6.款項劃入名稱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此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有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并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合同已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費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后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法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1.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并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3.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復印件)交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盡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后,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后,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并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方責任
(1)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物等,須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乙方責任
(1)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證書。
(2)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盡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脫料、窩工或借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后均按違約論處。
(5)在裝潢施工范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后,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業主):(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地址:
企業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電話:
簽約地址: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電話: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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