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動抵押合同(精選7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浮動抵押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浮動抵押合同 1
抵押人: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行及賬號:
聯系電話及傳真:
抵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系電話及傳真:
為了確保嵊州市某某公司(以下簡稱抵押人)與寧波某公司(以下簡稱抵押權人)簽訂的產品購銷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付款義務人即本合同抵押人的付款義務得到切實履行,保障抵押權人債權的實現,抵押人愿意向抵押權人提供抵押擔保。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約束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抵押權人處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所形成的債權,涉及合同款項為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過戶費、代理費等。
第三條抵押物
3.1抵押人自愿以自有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作為抵押物設定浮動抵押。抵押物包括現有的以及在生產經營中繼續取得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3.1.1生產設備是指機器、設備、生產線等各類用于生產經營的設備。
3.1.2原材料是指用于生產產品的各種原材料和輔助材料。
3.1.3半成品是指生產工藝尚未全部完成的制造品。
3.1.4產品是指生產工藝全部完成的制造品。
3.2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訂浮動抵押合同時,應共同對抵押物進行清理,并制作抵押物財產類別清單(抵押物財產類別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明確雙方簽訂浮動抵押合同時抵押物的財產類別、數量、狀況、價值,但抵押物的類別、數量、狀況以浮動抵押權實現時為準,最終價值以浮動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四條抵押權的效力
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孳息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收、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
第五條抵押物的登記
5.1本合同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與抵押權人共同到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5.2抵押登記的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應當自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與抵押權人共同到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3辦理抵押登記及變更登記的費用由抵押人自行承擔。
第六條抵押物的占管
6.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其他材料經抵押人、抵押權人雙方確認后交抵押權人保管。抵押權人應當妥善保管抵押物權屬憑證,若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權屬憑證滅失的,抵押權人應當承擔補辦費用。
6.2抵押人應當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6.3抵押人因正常生產經營需要可以銷售、轉讓或以其他形式依法處置產品/半成品/原材料/生產設備,但應提前個工作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并將處置收入及時存入抵押人在抵押權人處開設的存款帳戶,以繼續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抵押權人有權就抵押物處置收入收回主合同債權及其相關費用。
6.4對處置產品/半成品/原材料/生產設備形成的應收賬款,抵押人應與抵押權人設定應收賬款質押,應收賬款質押合同另行簽訂。
6.5抵押人以低于市場價格銷售或無償轉讓產品/半成品/原材料/生產設備,視為非正常的生產經營銷售,抵押權人依法享有對抵押物的追及權。
6.6抵押人生產設備/產品/半成品/原材料因市場價格等原因,導致浮動抵押財產總價值低于人民幣_萬元,且無對應的現金處置收入,影響抵押權人抵押權實現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及時提供符合抵押權人要求的合法有效的補充擔保,抵押人未按要求提供補充擔保的,按本合同第八條8.1款執行。
6.7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抵押人由此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等應當優先用于清償主合同債權,或存入抵押權人指定賬戶,以繼續擔保主合同債務的履行。
6.8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或因搶險、救災等緊急情況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當以所獲得的征收、征用補償費用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或存入抵押權人指定賬戶,以繼續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第七條抵押物的保險
7.1抵押權人認為需要并能夠辦理財產保險的抵押物,抵押人應當于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按抵押權人要求的險種、投保金額,與抵押權人一起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以抵押權人為第一順位保險金請求權人的抵押物財產保險。保險期限應當不短于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保險金額應當不低于主合同債務本息。
7.2抵押人應當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抵押權人權益的條款。
7.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抵押權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7.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債務,或存入抵押權人指定的賬戶,或經抵押權人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以繼續擔保主合同債務的履行。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8.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抵押人浮動抵押轉化為固定抵押。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抵押人不得自行轉讓、銷售、出讓、出租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權人可以自行盤點抵押人所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并有權與抵押人協商,依法拍賣、變賣用于浮動抵押的總財產,并從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將抵押物折價抵償主合同債務。
8.1.1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或抵押權人依據主合同約定提前收回主債權時,債務人未履行償付債務本息及其他費用義務;
8.1.2抵押權人依照主合同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解除主合同,抵押權人未受清償;
8.1.3抵押人產品市場價格下滑,同比降幅達到30%以上;
8.1.4抵押人經營狀況及信用狀況嚴重惡化、放棄到期債權、為逃避債務而隱匿或轉移財產、無償轉讓或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不遵循公平交易原則處分已經設定浮動抵押的抵押物等嚴重影響抵押物價值和債權實現的行為;
8.1.5抵押人歇業、申請或被申請破產、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等情形;
8.1.6抵押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股東、高級管理人員出現重大疾病,死亡、失蹤或被宣告死亡或失蹤,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涉及重大民事法律糾紛,財務狀況惡化;
8.1.7其他任何可能對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產生不利影響的。
8.2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得價款超過債務本息及其它一切相關費用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
8.3抵押權人依本合同盤點并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九條抵押人聲明與承諾
9.1抵押人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為債務人提供抵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9.2抵押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抵押物不屬于共有財產,或雖屬于共有財產但已就浮動抵押事項征得共有人書面同意。依法可以設定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不存在被查封、扣押、被監管、出租、拖欠稅款、拖欠工程款等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已對抵押物的瑕疵向抵押權人作出充分、合理的說明。
9.3本合同簽訂后,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為抵押權人之外的任何第三人在抵押人現有的以及在生產經營中繼續取得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再行設定其他擔保物權。
9.4抵押人每個月向抵押權人提供有關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的會計明細清單,及時準確反映財產變動情況,并配合抵押權人隨時對前述財產的清點、檢查。
9.5抵押人發生下列事項時,應當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9.5.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或經營范圍與注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抵押人應當提前30日通知抵押權人。
9.5.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抵押物發生權屬爭議或被采取保全措施,或歇業、申請或被申請破產、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或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抵押人應當于事項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抵押權人。
9.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發生本條9.5款所列事件或其他事件時,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9.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權人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抵押人仍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9.8當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無論抵押權人對主合同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抵押權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9.9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人的侵害時,抵押人應當及時通知并協助抵押權人避免抵押權遭受侵害。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人、抵押權人雙方均應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0.2抵押人在本合同第九條中作虛假聲明,或不履行本合同第六條6.3、6.4款和第九條所作出的承諾,或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拒絕或拖延辦理抵押物保險或抵押登記,或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為,給抵押權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3非因抵押權人的過錯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抵押人應當在本合同約定的抵押擔保范圍內賠償抵押權人全部損失。抵押權人有權處分抵押物,并在所受經濟損失范圍內優先受償。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自抵押人、抵押權人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浮動抵押權自在抵押人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之日起設立。
11.2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11.3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抵押人、抵押權人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抵押人、抵押權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抵押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2.2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三條附則
14.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抵押人、抵押權人之間的所有通知均應當以書面形式送達對方。抵押權人給抵押人的任何電傳、電報一經發出,郵政信函一經送交郵局,即視為已送達至抵押人。
14.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一式伍份,抵押人壹份、抵押權人叁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特別提示
抵押權人已提請抵押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及其法律后果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抵押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抵押人:抵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浮動抵押合同 2
甲方:_______________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成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的依據乙方與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支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就該筆貸款提供了擔保,擔保金額為乙方的借款本金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愿意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如下反擔保:
風險提示:
根據《擔保法》相關規定,部分財產不得設立抵押,以此做抵押的,抵押權未設立,權利人無法實現抵押權。
具體包括:土地所有權;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以乙方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用于經營的部份庫存____________(包括雙方協商指定的經營門店部份庫存____________等)、按設定的____________庫存重量和市場參考價格__________________,折合為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金額(乙方設定____________庫存量按市場參考價格折算后不得低于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貸款額度)為甲方提供浮動抵押擔保。
甲、乙雙方協商后設定的____________庫存數量為:____________(kg)公斤;市場目前參考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元/kg;
第二條 擔保物的狀況乙方是從事經營____________加工型公司。
風險提示:
擔保的范圍不得超過被擔保債權的范圍,超出部分無效。
同時,雙方還需要約定,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清償所擔保的債務,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擔補足責任要明確。
第三條 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甲方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反擔保范圍之內。
包括:1)甲方與銀行簽訂的擔保合同約定的由甲方履行保證人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
2)上述代償款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
3)實現追償權、抵押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等);
4)本合同規定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
風險提示:
雙方當事人應就抵押登記手續的辦理、登記費用、辦理期限等明確約定,約定不清或者沒有約定的,后續糾紛,抵押人不配合辦理,或將給抵押權人帶來不利法律后果。
不動產抵押未經不動產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的,抵押權未設立;動產抵押權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條 抵押物的登記由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抵押登記的有關手續,由乙方交納登記費用;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乙方負責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條 浮動抵押財產的確定乙方向甲方設定反擔保的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
1)甲方為乙方擔保的銀行貸款期限屆滿,乙方未予歸還;
2)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3)乙方將貸款挪作他用;
4)乙方經營庫存量不足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的;
5)乙方在日常經營過程中不遵循公平交易原則,處分已設定動產浮動抵押的抵押物的;
6)法律法規規定抵押權人可實現抵押權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 乙方的承諾及義務
1)乙方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乙方是抵押物的完全的所有者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處分權方面的爭議;
3)乙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乙方的下列事件:
A、抵押物存在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已設定抵押等情形;
B、存在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及行政處罰、爭議;
C、存在重大債務或負債;
D、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的情形;
E、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其他共有人;
F、抵押財產存在未為甲方所明確了解、接受的明確或隱蔽的質量瑕疵;
G、其他業已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4)乙方保證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處分擔保財產;
5)乙方保證不出現因其故意或過失影響擔保財產價值及行使權利的情形;
6)乙方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注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并將變更登記后的副本或注銷結果向甲方報告;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
1)甲方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乙方追償款項。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7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貸款的情況及經營狀況和設定的____________庫存數量進行監督檢查(每月乙方應接受甲方監督檢查并上報____________庫存量);
第八條 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違約責任條款的設定通常情況下是為了促使合同各方當事人信守約定、嚴格履行合同的保障性舉措,但是,對債權人而言,它又是變通、確保債務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時,對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后超出法律規定利息部分實現的重要手段和杠桿。違約責任即可以強化債權人的權利。但約定不當的,也可能使債權人受償范圍受限。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擔保總金額__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情形出現,甲方可以與乙方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不足清償債務,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 合同獨立性本合同所設立的抵押反擔保具有獨立性,不因前述《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無效而無效,亦不因乙方發生分立、合并而免除。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交登記機關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負責人:
單位蓋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負責人:
單位蓋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浮動抵押合同 3
經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__.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________%.
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計算。
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八、貸款到期后1個月,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依照程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公證機關1份。
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章)__________貸款單位:(章)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審批組長:(章)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信貸員:(章)____________
公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公證員:(章)______________
浮動抵押合同 4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于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并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循環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為憑,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于登記后如有粘貼標簽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后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于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占有人對于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于指定處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并應以乙方為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為代為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限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并無代為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擔保法所定應占有情事時。
(二)未經乙方允準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貼的標簽被損毀時。
(三)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為,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五)乙方認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六)乙方依前5項規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八)乙方占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行之。
十一、甲方應覓具經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并愿以本合同為證,聲明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對于借款用途的監督及對于甲方業務財務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監督稽核之權而需甲方供給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并無監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三、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四、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五、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業所訂與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愿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屆期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簽字)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浮動抵押合同 5
甲方(抵押人):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抵押權人):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鑒于甲方有融資需求,乙方同意在甲方提供浮動抵押擔保的前提下,為甲方提供相應的資金支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抵押財產
甲方同意以其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以下統稱 “抵押財產”)為乙方設立浮動抵押。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位于 [抵押財產存放地] 的 [列舉主要生產設備名稱、型號等] 生產設備;現存的 [主要原材料名稱及數量] 原材料;處于生產過程中的 [半成品名稱及數量] 半成品;庫存的 [產品名稱及數量] 產品。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財產處于不斷變動狀態,甲方在正常經營活動中有權處分抵押財產,但應確保抵押財產的價值不低于 [約定的最低價值金額]。
第二條 擔保范圍
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據與甲方簽訂的 [主合同名稱,如借款合同] 向甲方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 __ 元整(大寫:[大寫金額表述])的借款本金。
擔保范圍還包括上述主債權產生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以及因甲方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條 抵押期限
本浮動抵押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具體日期,如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后兩年] 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有權在正常經營范圍內自由處分抵押財產,但應及時將處分情況告知乙方。
甲方應按照約定用途使用乙方提供的資金,并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確保其處于正常使用狀態,并承擔抵押財產的維修、保養費用。
在抵押期間,如抵押財產價值明顯減少或可能明顯減少,足以影響乙方債權實現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補充擔保。
乙方權利與義務
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在甲方違約時行使抵押權,就抵押財產確定時的動產優先受償。
乙方有權對甲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及抵押財產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甲方應予以配合。
乙方應按照主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提供資金。
第五條 抵押財產的確定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財產確定:
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未實現;
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如甲方連續 __ 個月未按時足額支付利息;
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如甲方涉及重大訴訟、仲裁,可能對其償債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第六條 違約責任
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或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等,乙方有權提前行使抵押權,并要求甲方支付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等。
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按照主合同約定及時提供資金,應按照未提供金額的 [X%]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浮動抵押合同 6
甲方(抵押人):
姓名:[個人姓名]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碼]
地址:[常住地址]
聯系方式:[聯系電話]
個體工商戶名稱:[個體工商戶全稱]
經營地址:[經營場所地址]
乙方(抵押權人):
銀行名稱:[銀行全稱]
負責人:[負責人姓名]
地址:[銀行營業地址]
聯系方式:[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作為個體工商戶有資金周轉需求,乙方同意向甲方發放貸款,甲方以其現有的及將有的動產提供浮動抵押擔保。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抵押財產范圍
甲方以其個體工商戶經營過程中現有的及未來購置的生產設備,如 [具體設備名稱,如縫紉機、烤箱等];原材料,如 [列舉主要原材料,如布料、面粉等];半成品,如 [正在加工的半成品名稱];產品,如 [銷售的成品名稱] 作為抵押財產。
上述抵押財產存放于甲方的'經營場所 [詳細經營地址],在抵押期間,甲方可在正常經營活動中對抵押財產進行合理處分,但需保證抵押財產的整體價值不低于 __ 元。
第二條 擔保的債權
本浮動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據與甲方簽訂的《個人經營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貸款本金人民幣 __ 元整(大寫:[大寫金額])。
擔保范圍涵蓋主債權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以及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條 抵押期限
本浮動抵押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個人經營貸款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在正常經營范圍內使用和處分抵押財產,但應定期向乙方報告抵押財產的變動情況。
按照《個人經營貸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
負責維護抵押財產的安全、完整,承擔抵押財產的日常維護、保養費用。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抵押財產的用途或進行可能影響抵押財產價值的行為。
在出現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事項,如重大疾病、經營虧損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權利義務
有權對甲方的經營狀況和抵押財產進行監督檢查,甲方應予以配合。
在甲方違約時,有權依法行使抵押權,對抵押財產確定時的動產進行處置并優先受償。
按照《個人經營貸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發放貸款。
第五條 抵押財產的確定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抵押財產確定:
貸款到期,甲方未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撤銷或關閉;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嚴重影響乙方債權實現;
甲方連續 __ 個月未按約定支付貸款利息;
發生其他嚴重影響甲方償債能力,導致乙方債權面臨無法實現風險的情形。
第六條 違約責任
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按時還款或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等,乙方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并行使抵押權。甲方還應按照未償還貸款本金的 [X%]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若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未按時發放貸款,應按照未發放金額的 [X%]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事項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并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浮動抵押合同 7
甲方(抵押人):
企業名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抵押權人):
金融機構名稱:
負責人:
地址:
聯系方式:
鑒于甲方因業務拓展需要資金支持,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融資,甲方以其現有及未來的部分動產設定浮動抵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財產
甲方以其位于 [倉庫地址 1]、[倉庫地址 2] 等倉庫內現有的以及將購入的部分原材料,如 [具體原材料名稱,如電子元器件、鋼材等];位于 [生產車間地址] 的部分生產設備,如 [設備名稱及型號,如自動化生產線、數控機床等];以及庫存的部分產品,如 [產品名稱及規格,如手機成品、汽車零部件等] 作為抵押財產。具體抵押財產的種類、數量、質量等以雙方定期確認的清單為準。
甲方在正常經營活動中有權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但應保證在任何時候抵押財產的價值不低于融資額度的 [X%]。
第二條 擔保范圍與主債權
本浮動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據與甲方簽訂的` [融資合同名稱] 向甲方提供的融資額度,最高限額為人民幣 __ 元整(大寫:[大寫金額])。在該額度內,乙方可根據甲方申請及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資金。
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以及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項。
第三條 抵押期限
本浮動抵押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設立,至甲方在融資合同項下的所有債務全部清償完畢或本合同約定的抵押終止情形出現時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與責任
甲方權利與責任
在正常經營范圍內自主經營并處分抵押財產,但應在每月 [具體日期] 前向乙方提交上月抵押財產變動情況報告。
按照融資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資金,按時足額償還融資款項本息及其他費用。
負責抵押財產的日常管理、維護和保養,確保抵押財產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財產轉移至約定倉庫、生產車間以外的地點,不得對抵押財產進行拆除、改裝等可能降低其價值的行為。
在發生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事件,如重大投資、資產重組、涉及重大訴訟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乙方權利與責任
有權對甲方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及抵押財產進行監督檢查,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資料。
在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或出現可能影響乙方債權實現的情形時,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補充擔保或提前行使抵押權。
按照融資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提供融資資金。
第五條 抵押財產的確定
以下情形發生時,抵押財產確定:
融資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未足額清償債務;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撤銷;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明顯減少,且未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內提供足額補充擔保;
甲方連續 __ 個月未按融資合同約定支付利息或出現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導致乙方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威脅的情形。
第六條 違約責任
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乙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宣布融資提前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全部融資款項本息及其他費用;行使抵押權,對抵押財產進行處置以優先受償。同時,甲方應按照融資總額的 [X%]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若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未按時提供融資資金,應按照未提供金額的 [X%]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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