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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場攤位合同

            時間:2025-10-31 05:42:58 合同大全

            商場攤位合同5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場攤位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場攤位合同5篇

            商場攤位合同 篇1

              得勝市場攤位租賃協議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攤位從事農產品貿易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得勝農貿市場 號攤位,面積 平方米,用于咸菜零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共計壹年

              第三條 續租

              本協議續租適用以下第 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憑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2.租憑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憑期滿前4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3000 元,實行一年支付制,以現金為租金支付方式。

              第五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組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各項稅費。

              4.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不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憑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九條 協議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第2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2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管理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30日未開展經或活動的。

              第十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蓋章):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人(蓋字):授權代表人(蓋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場攤位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 (詳見 商鋪分布圖)。

              租賃面積:租賃鋪位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即從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每年日前向甲方繳納年租賃費共計 元。

              第四條 甲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商場內消防設施、公共衛生、供水、供電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場管理規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對商

              場進行日常管理,維護商場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乙方雇請聘用的營業員、導購員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乙方完全自愿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場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商場的正常運作和全體商戶的整體利益。

              2.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能占用公共通道、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甲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并因此導致商戶損失的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書面報送甲方,雙方確定后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嵌裝在建筑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

              4.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租賃商鋪的電費由乙方承擔,乙方于每月的 日前交甲方。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優先承租權。

              1甲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中途退租,但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后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七條 其它規定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商場攤位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店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店面符合國家對租賃店面的有關規定。

              二、店面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攤位位于。

              2、該攤位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店面時的驗收依據。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收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租賃期限、用途

              1、該攤位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攤位僅作為商業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攤位,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攤位租賃首年租金為(大寫圓整),租賃期從第二年起,月租金在原基礎上遞增200元。

              2、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想甲方繳納保證金為元(大寫圓整)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并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三個月一交(先交租金后使用)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租賃合同確定的日租金的三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店面。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五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方、雙方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攤位,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病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不包含辦理租賃登記及繳納相應稅費的費用,若需辦理,由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2、在有效合同期內不得轉讓,如中途不租,把攤位還給甲方(房主),押金不予歸還。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乙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一、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攤位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_______鋪位(復式)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二樓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并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月______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

              從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當月租金:人民幣______元。

              設施費每月分攤人民幣______元。

              3.當月管理費(含公共衛生、保安、消防、公共綠化等管理費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4.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10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衛生、供水、供電設施,并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______________商業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項目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稅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愿自覺遵守甲方制定《______________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后,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稅務管理部門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占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并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筑結構和裝修設備。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準后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筑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并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于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商場攤位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規范商場經營行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雙方及租賃物業位置及用途

              1、甲方為本合同租賃物業之所有人,乙方為一獨立,合法的經營人。本合同之租賃物業為商場內分隔的商鋪攤位(以下簡稱租賃攤位).

              2、甲方將位于本商場內層號共平方米的商鋪攤位及附屬經營設施租賃給乙方使用。(其中使用面積含公攤面積20%)。

              3、乙方約定經營品種為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改變經營項目及經營品牌,乙方必須具有經營該產品的合法資質,授權書及相關證照。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日至年月年月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的交納期限.方式

              1、商鋪攤位租金每平方米每月/月。合同項下租金及總額為拾萬仟拾元/年(¥:/年)。

              2、商鋪攤位租金繳納方式

              (1)商鋪攤位租金三個月按季度支付,在每一支付季度前十日交清。

              (2)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所使用的電費。暖氣費。空調費等費用。由甲方每月按租賃面積向乙方收取。乙方應在每月的30日前按甲方通知將當期應交水費,電費。管理費 元/平方米及 員工工資等費用交給甲方。

              第四條:保證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加納現金形式的保證金元整(保證金不計息),以保證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義務、維護甲方聲譽、嚴格遵守《**精品家具城管理條例》、積極承擔經營者的義務。如違反上述義務有下列行為所產生的罰金、費用等有甲方直接從保證金中扣除。

              (1)、因乙方經營的產品或服務致使消費者主張賠償金及相關費用的;

              (2)、因乙方的經營行為而發生人身、財產損害,權利人主張賠償金及相關費用的;

              (3)、因乙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及違反本商場約定而被主管部門處罰或應承擔罰金的。

              2、甲方根據第2款扣除保障金后,乙方必須在五日內將保障金補至原數額。

              3、合同終止后滿一年,未發生因乙方經營而產生的.糾紛問題,待乙方與權利人妥善解決后根據結果再行處理。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利定制所有承租人必須遵守的真個商場相應的規章制度,并根據商場運作狀況時調整租賃商鋪攤位的租金。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監督、檢查、有權配合有關部門對乙方進行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品牌家具城管理條例》的行為做出批評教育、停業整頓、罰款、留置貨物直至解除合同的處理。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租賃攤位并不承但任何責任,不退還乙方所交保證金與乙方已經繳納的租金及各項費用。

              (1)、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進行違法活動,經書面警告仍不糾正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延遲、拒交商鋪攤位租金、電費等各項費用,逾期10天以上的。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辦理手續私自出租、分租、轉讓、轉借、互相交換或以任何形式變相為前述行為的。

              (4)、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1個月無正當理由不開業的;乙方擅自停業持續3日以上15日以下的(乙方擅自停業15日以上按《***品牌家具城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5)、乙方違反工商、稅務、物價、治安、衛生、計生、質量監督、計量等法律、法規及行政管理法規、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

              (6)、乙方冒用、借用甲方名稱,或有其他使甲方聲譽、利益受到較大損失的行為。

              (7)、乙方對租賃物業造成較大損失的。

              (8)、乙方違反《***品牌家具城管理條例》,造成嚴重后果的。

              3、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公共設施的維護、保養,公共面積部分的商場治保、安全防火以及衛生保潔工作。

              4、甲方在公共部位設置集中用水處,乙方不得自行接用水管道至攤位處,違者必須自行拆除,經甲方通知不拆除的,甲方有權派人拆除并由乙方承擔費用。甲方負責排接用電線路至乙方攤位處,在乙方租賃區域內,乙方可自行排接用電線路,費用自理,安裝時必須符合國家電路安裝規范。

              5、甲方尊敬乙方的經營權利,負責維護商場正常的營業秩序,保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6、在事先通知乙方情況下,甲方對商場內一切公共設施,均有權安排工作人員進行乙方營業間進行檢查、維護和改建。(緊急情況下,甲方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7、在乙方未交清租賃商鋪租金、廣告費、賠償款等相關款項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備、貨物、產品行使留置權。

              第六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情形外,雙方均不得中途終止本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租金三個月的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解釋權歸**品牌家具城所有。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可向晉城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補充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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