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用工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用工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用工合同1
甲方:*****工程
乙方: 性別 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項目名稱)
工程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 元,試用期滿后工資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 (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 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并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后,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 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1995]223號文件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 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山東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用工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北碚東陽黃桷碼頭經營沙石需要自卸貨車裝運,乙方自主擁有一輛渝BD1289十通三環愿承包甲方所有沙、石料裝運,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負責沙、石的貨源。
2、甲方應負責組織人力上車。
3、甲方從裝貨場到交貨工地單價按每噸每公里0。8元結算。
4、甲方應在每月算清乙方的車運費予以支付。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保證車輛證照齊全。
2、乙方應保證車輛在良好的車況下正常運轉。
3、乙方駕駛員不準酒后駕駛、帶病駕駛。
4、乙方必須在甲方運貨時隨喊隨到。
5、乙方在運貨的往返全過程中必須注意安全,如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與損失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三、合同期限
20xx年1月8日到20xx年1月7日暫定二年,一年一簽。
四、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若因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司法程序解決。
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工程用工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發包方”,和_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稱“承包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在_________(地點)訂立。承包方在_________國注冊為法人,其主要辦事機構位于_________,其代表已經被授權簽訂約束該法人的合同。
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范圍
考慮到發包方將如下文所述付款給承包方,承包方特此與發包方訂立協議,以執行、完成和繼續與合同規定相符合的工作。
承包方負責提供與第二條所列文件的條款、條件和要求相一致的、執行和完成工作所必需的所有勞工,包括其管理,材料,工具,建筑方法,設備和裝備。
第二條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應當被認為并被解釋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即:
1.投標須知;
2.特別條件(如果有);
3.詳細說明;
4.圖紙等。
第三條 履約的保證
在合同簽訂日,承包方應當向發包方提供總額為_________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在指定的擔保和/或持續期間到期后方可解除,并且承包方因此應當在此期間維持保證的有效性。如果承包方的義務和責任無論因為任何原因遲延超過規定的完工期,承包方應當同樣地延展擔保以覆蓋這種遲延期間。
第四條 工程總價和完成時間
發包方同意支付工程費用,并且承包方同意接受基于數量單所規定的工程單價或合同條件下所確定的其他類似款項的總價為_________的工程費用。
合同應當于_________(時間)完成。
第五條 轉包和分包
沒有發包方預先的書面同意,承包方不應把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中或其項下的任何利益轉讓。
承包方不能分包整個工程。除了合同其他方面規定的以外,沒有發包方預先的書面同意,承包方不應當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這種同意,如果給出的話,不應當免除承包方在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和責任,并且他應當對分承包方、他的代理人或工人的違約和疏忽負責。
第六條 圖紙
圖紙應當留在發包方的單獨保管之下,但其兩份復印件應免費提供給承包方。承包方應當以自己的費用提供、制作自己額外要求的復印件。在作合同完成時,承包方應當將合同項下提供的所有圖紙歸還給發包方。
如前所述將提供給承包方的一份圖紙的復印件,應當由承包方保存在工地,并且這份應當由發包方和被發包方書面授權的任何其他人為檢查和使用的目的在合理的時間內得到。
無論什么時間工程計劃或進展有可能被拖延或中斷,承包主應當向發包方發出書面通知,除非任何進一步的圖紙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認可,由發包方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通知應當包括對圖紙或命令的要求的詳細情況和這種要求為什么要提出,要何時提出以及如果這一要求遲至可能造成的任何遲延或中斷。
在任何情況下,如果發包方疏忽或無能,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任何承包方根據本條第(3)款所要求的圖紙或命令,承包方因此遭受拖延,那么發包方應當在決定合同所確定的任何時間的延展時考慮這種拖延。
第七條 一般責任
承包方應當全權負責所有施工現場的施工和建筑方法的合適、穩定和安全,但是承包方不應對永久性工程或任何臨時性工程的設計或詳細說明負責,除非合同中已經清楚地規定了。
發包方應當使承包方根據投標文件可以得到發包方或代表發包方從已經進行的與工程有關的調查中應當已經得到的關于水文條件和地下條件的數據,并且投標應當被認為是基于這些數據的,但是承包方應當對他自己的解釋負責。
承包方應當被認為已經檢查了施工現場和它的環境以及與之有關的可得到的資料,并且就實際情況而言,在提出他的投標之前就對包括地下條件、水文和氣候條件、工程的范圍和特征、完成工程所需的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的方法和他可以要求的貸款等的形式和特征感到滿意,一般來講,應當認為承包方已經得到關于上文提到的風險、意外事件和一切其他可能影響他投標的情形等的必要的資料。
承包方應當被認為在投標前就對工程投標的和估了價的工程數量單和進度、價格表所規定的工程進度和價格的正確性和資格感到滿意,除了合同規定的其他方面,投標書的進度和價格應當包括其在合同項下的責任和一切為正確執行和繼續工程的必要的事情。
除非法定或實際上的不可能,承包方應當嚴格地依照合同執行和繼續工程,以便發包方感到滿意,并且應當在任何事情上嚴格地遵守發包方的指令、指示,無論合同中是否提到或是否與工程有關。
承包方應當在合同執行期間和只要發包方認為是正確履行合同項下承包方的義務的必要時提供一切必要的管理。承包方,或者一個由發包方以書面形式認可,該項認可在任何時候可以撤回,稱職的被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應當在工程期間是不變的,并且應當把自己的全部時間用于工程管理。如果上述認可被發包方撤回,承包方在收到這一撤回通知后,注意到下文所提到的調換請求,應當一旦切實可行就從工程中更換代理人并且以后不在工程中以任何身份雇傭他,并應更換為發包方認可的另一個代理人。這一被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應當代表承包方接受來自發包方的指示、指令。
(1)承包方應當在與執行和繼續工程有關的施工現場提供和雇用:
(a)只有在他們各自職業領域是熟練的和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和對他們所被要求的管理工作進行正確管理的稱職的副代理人、監工和領導;并且
(b)正確、及時地執行和繼續工程所必須的熟練的、半熟練的和非熟練的`勞動力。
(2)發包方可以自主地提出異議并要求承包方立即從工程中解雇那些承包方在執行或繼續工程期間的雇用的任何人,這些人在發包方看來,在正確執行他們的職責方面是不規矩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他的雇用被發包方認為是不愉快的,并且這些人沒有發包方的書面承諾不應再被雇用于工程。任何被從工程中解雇的人應當立即由發包方認可的稱職的人代替。
與工程相聯系,承包方應當以自己的費用為保護工程或為公眾及其他人的安全和便利,在任何必要的時間和地點或應發包方的要求,提供和維持所有的照明、警衛、圍墻和守護。
第八條 工程完工
從工程開始直到依據第26條為整個工程的完工證書所確定的日期時止,承包方應當對其管理全權負責。倘若發包方就任何一部分的永久工程發出完工證書,承包方就將從該部分的完工證書所確定的日期之日起終止對該部分永久工程負責,并且管理這部分工程的責任轉移給發包方。承包方應當對其承擔的任何未完成的工作在工程持續期間到該未完成的工作完成時全權負責。只要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發生來自無論什么原因的破壞、損失或損害,但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預期風險除外,承包方應當對他應當以自己的費用并使其恢復原狀,以便在完工時永久性工程應當在良好的狀況和條件下以及在每個方面都與合同的要求相符的管理行為負全部的責任。在任何預期的風險引發的任何破壞、損失或損害的事件中,如果達到發包方所要求的程度和本合同第三十四條規定的承包方應當修理并使其恢復原狀,費用由發包方承租。承包方也應對為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或遵守本合同第27條項下的責任由其進行施工的過程中由其所引起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壞負責。
“預期的風險”是指戰爭(無論戰爭是否被宣布)、敵對行為、侵略、外國敵人的敵對行為、叛亂、革命、軍事政變或篡權行為、內戰,或者除非完全由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員在施工過程中引發的,騷亂、動蕩或混亂,或者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被發包方使用需要的占有,或者任何這種作為一個經驗豐富的承包方所不能預見的自然力的作用,或者一切為此中共同提到的“預期風險”所作的合理的準備或保險。
第九條 工程保險
在本合同第八條項下沒有限定其義務和責任的情況下,承包方應當以發包方和承包方其同的名義為由于除預期的風險以外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一切損毀保險,因為根據合同條款承包方是有責任的,并且在這種方式下,發包方和承包方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期間和工程繼續期間內對某一原因引起的,發生在工程繼續期間之前的損毀受到保險的保護,并且對承包方為完成第二十七條項下的義務的目的所執行的任何工作期間所引起的損毀受保險的保護:
(1)按估算了的現時合同價值所要施工的工程或者和材料一起被列出的以其替代物的價值在工程中合并計算的增加的費用。
(2)以其替代物的價值計算的建筑機械和其他被承包方帶人施工現場的東西。
這種保險應當由一個保險公司完成,并且在條款方由發包方認可,該認可不能無理由地扣留,并且承包方無論何時都應根據要求向發包方提供保險單和現在的保險費的付款收據。
第十條 人身和財產損失
除非如果并僅就合同有另外規定,承包方應當保護發包方免受在工程執行和繼續過程中發生的無論是關于對任何人身的傷害和侵害或對任何財產的本質上的或物理上的破壞的任何損失和權利要求,并且免受任何請求、訴訟程序、破壞、訴訟費用、控告和支出,無論是在哪方面或與什么相關聯,除非這些賠償是關于:
(1)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占用的土地;
(2)發包方在任何土地之上、之下或通過該土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權利;
(3)根據合同執行和繼續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結果所引起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破壞。
第十一條 第三方責任險
開始執行工程之前,只有在沒有本合同第十條項下限定的義務和責任的情形下,承包方應有義務為由于執行工程或合同可能引起的包括發包方財產在內的任何財產或包括發包方任何雇員在內的任何人的任何本質上的或物理上的損毀或傷害投保,除非可歸因于此的事件已經在本合同第十條的規定中提到過。
這種保險應當由一個保險公司完成,并且在條款方面由發包方認可,這一認可不能無理由地扣留,并且至少為_________(金額)。承包方無論何時都應當根據要求提供保險單和現在的保費的付款收據。
保險條款中應當包括這樣一項規定,即在任何請求事件中,因為承包方將被授權接受保險單項下對發包方的補償,保險公司將保護發包方免受這種請求和任何訴訟費用、控告和支出。
第十二條 工人的意外傷害事故
發包方不對任何人或承包方及其分包方雇用的其他人由于任何意外事件或傷害在法律上應支付的賠償負責,除非這一意外事件可歸用于發包方、其代理人或者雇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承包方應使并持續使發包方免受這種賠償,除非如前所述,并且使其免受無論關于什么的一切請求、訴訟程序、訴訟費用、控告和支出。
承包方應當向發包方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這種責任,這一認可不能無理由地扣留,承包方并且應當在他為工程雇傭的人被雇傭的全部期間內繼續這種保險,并且應當根據要求提供這種保險單和現在的保險金的付款收據。除此之外,關于被分包方雇用的任何人,如前所述,在本款下如果分包方已經就這些人以保險單項下發包方免受索賠的形式或投保了責任險,那么承包方的保險義務應當是令人滿意的,但承包方應當要求這些分包方根據要求提供保險單和現在的保險金的付款收據。
第十三條 對于承包方未履行保險義務的法律救濟
如果承包方未能完成并有效地維持在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中提到的保險,或他在合同項下被要求完成的其他任何保險,那么,在這種條件下,發包方可以完成并有效地維持這保險,并為那種目的在必要時支付保險金,并時時從如前所述的發包方支付給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將到期的款項中扣除,或從承包方取得同等數額的到期債權。
第十四條 應當遵守的法規、規章等
對任何國家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他法律,或者任何規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當組成的當局的細則關于工程的執行,和根據規定和章程或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的任何形式的影響的公眾團體和公會要求給出的一切通知或支付的一切費用,承包方應當給出通知并支付費用。
承包方應當在各方面遵守如前所述的適用于工程的任何這種法規、法令和規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當組成的當局的細則的規定,并且遵守這種如前所述的公眾團體和公會的規定和規章,而且應當使發包方免受所有因違反任何這種法規、法令或法律、規章、細則的每一種懲罰和責任。
發包方將償付或酌情考慮承包方應支付和已支付的與這種費用有關的一切費用。
第十五條 其他承包方的加入
承包方應當給發包方所雇用的其他承包方及其工人和發包方的工人以及可能在施工現場或其附近被雇用從事任何本合同未包括的或任何發包方可以參加的與工程有關或輔助工程的任何合同的工作的任何其他正當組成的當局提供一切合理的機會。
第十六條 承包方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
在工程進展過程中,承包方應當合理地保持施工現場免受一切不必要的妨礙,而且應當存放或處理任何建筑機械和剩余的材料,并且以施工現場清除任何殘骸、垃圾或不再要求的臨時工程。
在工程完成時,承包方應當從施工現場清除所有的建筑機械、剩余的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并且使整個工地和工程清潔而且在使發包方滿意的整潔的條件中。
第十七條 勞工
承包方應當自己組織所有當地的或其他地方的勞工的雇傭,并且除了承包方在其他方面提供的以外,還負責運輸、住宿、膳食和工資。
就合理地切實可行的措施而言,承包方考慮到當地的條件,為使發包方滿意,應當在施工現場提供充足的飲用水和其他水的供應,供承包方的職員和工人使用。
除了根據現時有效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承包方不應當進口、出售、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法讓與任何含酒精的液體或毒品,或者允許或負擔其分包方、代理人或雇員的任何這種進口、買入、禮品、易貨或讓與行為。
承包方不應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法讓與任何武器或各種藥給任何人;或者允許或負擔如前所述的行為。
承包在對待他所雇用的勞工中應當充分注意到所有公認的節日、休息日和宗教日以及其他風俗習慣。
在任何傳染自然界的疾病發生的事件中,承包方應當遵守并執行這種由政府,或地方醫學或衛生當局為處理和克服這種疾病所可能作出的規定、命令和要求。
承包方在一切時候應當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以防止任何由其雇員引起或在他們中的不合法的、擾亂性的或者混亂的舉動,并且為維護和平和保護工程周圍的人身和財產制止這種舉動。
第十八條 材料和工藝
一切材料和工藝應當是合同中和根據發包方的指令所記述的各種類別,并是應當時時接受發包方可能在加工廠或制造地或者在施工現場或合同規定的其他地方以及任何這類地方進行的檢驗。承包方應當提供通常為檢查、測量和檢驗任何工作和任何使用的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要求的幫助、儀器、機械、勞動力和材料,并且應當為發包方所選擇和要求的檢驗在材料用于工程前提供材料的樣品。
一切樣品應由承包方提供,如果這種提供已經由合同規定,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否則,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如果檢驗已經由合同規定,并且,僅就負荷檢驗或者確定任何已完成的設計或部分完成的工作是否適合其想要達到的目的的檢驗而言,在合同中以充分的細節列舉了以使承包方能在確定價格時或在其投標中考慮這些時,進行檢驗的費用應不由承包方承擔:
如果任何一項檢驗是由發包方以下列任何一個方式指定的:
(1)未被這樣設想或提出;或者
(2)(就上面提及的而言)沒有這樣列出;或者
(3)盡管是由發包方這樣設想或提出,但是由一個獨立的人在施工現場或材料的加工廠或制造地之外的任何其他地方檢驗的;
如果檢驗顯示工藝或材料不符合同的規定,那么這種檢驗費應當由承包方承擔。
第十九條 施工中的檢驗
發包方和其授權的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時候進入工程地點和所有的正在開展工作的或為工程存放材料、人工制品或機器的地方,并且承包方應當為獲得這種進入的權利提供每一項便利的幫助。
沒有發包方的認可,任何工作不應逃避檢查,并且承包方應當為發包方提供充分的機器檢查和測量任何可能將逃避檢查的任何工作和在永久性工程施工前檢查其基礎工程。無論何時,這種基礎工程工作為檢查做好或將做好準備時,承包方應當向發包方發出到期通知,同時,發包方應當沒有不合理的拖延為檢查和測量這種工作或檢查這種基礎工程的目的到場參加,除非發包方有根據地認為不必要并向承包方提出了建議。
第二十條 不合適的工程和材料的返工和更換
發包方在工程進展期間有權時時以書面形式命令,
(1)在命令所規定的時間中從施工現場更換任何在發包方看來與合同不相符的材料;
(2)合適的替代物和合適的材料;并且
(3)更換并正確的再執行,盡管任何對其預先的檢驗或為此的臨時工程,在發包方看來,在材料和工藝方面是與工程不相符的一切工作。
就承包方在執行這種命令中所作出的違約而方,發包方應當有權雇傭并且付款經其他人以執行同樣的工作,并且所有因其發生或附帶的費用應當由發包方從承包方取得補償,或者由發包方從付給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將到期的任何款項中扣除。
第二十一條 工程的中斷執行
根據發包方的書面命令,承包方應當在發包方認為必要的任何時候和方式中斷工程的進展,并且應當在中斷期間正確地保護和保管工程,就發包方看來是必要的。承包方在執行本條項下的發包方的指令所發生的額外費用應由發包方承擔和支付,除非這種中斷是:
(1)在合同中其他方面規定的;或者
(2)由于承包方所作出的一些違約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3)由于施工現場的氣候條件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4)為正確執行工程或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的必要,就種必要性而言,不是由于工程師或發包方引起,也不是由于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所規定的預期風險所引起的。
倘若承包方沒有被授權獲得這種額外費用,除非他在發包方命令之日起二十八天內向發包方發生書面的意向通知提出要求,發包方應當處理和決定就這種在發包方看來是公平的和合理的要求而言的本合同第二十三條項下的對承包方造成的額外費用和/或時間延展。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展因發包方的書面命令而被中斷并且從中斷之日起九十天內發包方沒有給出繼續工程的許可,除非這種中斷是由于第一款的(a)、(b)、(c)段所列的,承包方可以向發包方送達一份書面的通知,要求允許自其收到該通知之日起二十八天內繼續進行工程,或者被中斷進行的那部分,并且,這種許可沒能在那段時間內被承認,承包方通過進一步的書面通知的送達可以,但并不受此束縛,決定或處理這種因為本合同第二十八條項下的部分的不作為僅影響工程的部分的,或者因為發包方對合同的放棄影響整個工程的中斷。
第二十二條 開始和終止的時間
承包方應在合同簽字后15日內在施工現場開始工程,但無論如何,不得遲于2個月,承包方應當迅速地并且沒有拖延地開始工程,除非由發包方特別認可或命令,或完全超出承包方的控制。
除了合同可能規定的承包方時時被給予占有權的施工現場和其依命令能夠得到的在合同中任何要求下執行工程所命令所部分范圍之外,發包方將根據可能的要求給予承包方這些施工現場的占有權,以使承包方能依照同意的計劃開始和進行工程的執行。如果承包方承受了由于發包方給予占有權的任何失誤所造成的拖延或費用發生,發包方應當為工程的完成許可一個延長的時間,并且以其觀點證明這種公平的足以補償發生的費用的數目。
承包方應當承擔他自己要求的與進入施工現場相聯系的特別的或臨時的通告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承包方也應當以自己的費用提供任何在施工現場以外的為工程的目的由其所要求的附加的膳宿。
在整個工程完工前就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的完成而言在合同中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整個工程應當在與本合同先前的第四條第二款相一致的情況下完成。
第二十三條 工期的延展
在這些條件中提到的任何額外或附加工程的任何種類或任何原因的拖延的時間量或者異常的不利的條件,或者他們的無論可能發生的任何一種的特殊的環境,除了承包方違約之外,應當為工程的完成公平地授權給承包方一個時間的延展,發包方應當決定這種延展的時間量并且據此通知承包方。
第二十四條 工程的進度
如果因為任何沒有授權給承包方時間延展的原因,工程或其部分的進展速度,以發包方的觀點,在任何時間太慢以致于到規定的時間或為完成而延展的時間時不能保證完成,發包方將以書面的形式通知承包方并且承包方應當因此采取必要的且發包方可能認為加快進展的步驟,以便到規定的時間或延展的時間時完成工程或其部分。承包方不應被授權為采取這些步驟而增加款項。
第二十五條 工程延期損失的計算
如果承包方沒有在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所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程,那么承包方應當為這種違約向發包方支付按每天_________%的比例計算的損失,并且不是在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所規定的時間和證明工程完工的日期之間消失的一種違約金。發包方可以在對任何取得賠償的方法沒有偏見的情況下,從在其手中的對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將到期的任何款項中扣除這種損失的金額。這種損失的支付或扣除不應解除承包方完成工程的義務或合同項下任何其他的責任和義務。
第二十六條 工程完工的證明
當整個工程已經真正地被完成并且滿意地通過了任何合同規定的最終的檢驗,承包方可以就那個結果給發包方發出一個附帶一個在工程繼續期間完成一切未完成工作的保證的通知。這種通知和保證應當是以書面形式并應當被認為是承包方的一個要求簽發就工程而言的完工證明的請求。發包方應當在收到這種通知之日起二十一天內或者對承包方簽發一個以其自己的觀點說明工程真正地按合同完成的日期的完工證明,或者以書面形式給承包方以指令,具體說明以他的觀點看來在簽發這種證明前要求承包方做的一切工作。發包方應當通知承包方在工程中的可能在這種指令之后和其中具體說是有的工作完成前出現的影響工程真正完工的任何缺陷。在具體說明的工作完成的修補好被通知的任何缺陷后二十一天內,承包方有權得到這種完工證明。
類似地,根據本條第一款所確定的程序,承包方可以要求并且發包方應當簽發一個完工證明關于:
(1)合同中規定了一個獨立的完成時間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和
(2)發包方滿意的已經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實質性部分。
在應當實質性地完工或應當滿意地通過了合同所規定的任何檢驗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中,發包方可以在全部工程完工前就那部分永久性工程簽發一個完工證明,并且因這種證明的簽發,承包方應當被認為已經在工期中履行了完成任何在工程的那部分中的未完成的工作的義務。
倘若在全部工程完成前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給予了完工證明,不應被人為證明了任何需要恢復的場地上或地表的工作的完成,除非這種證明清楚地說明了。
第二十七條 工程缺陷的保證和不履行義務的責任
在這些條件下,“維修期”是指由發包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證明工程完成的日期起一年的保證期間。
應發包方的要求,承包方應當不遲延地以自己的費用維修或返工任何由于有缺陷的材料或工藝引起的缺陷或損害。
如果承包方未能應發承包方的要求完成如前所述的工作,發包方有權雇用并付款給其他人以執行同樣的工作,并且如果在發包方看來這種工作是承包方在合同項下有責任以自己的費用完成的,那么所有因其發生的或附帶產生的費用應當是可取回的或者是到期的債權。
一旦合同先于工程竣工而終止,承包方對材料或工藝的缺陷的責任僅在該工程全部完成并被發包方接收后一年內適用于他已完成的工程。
第二十八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增加和刪減
發包方可以變更以他的觀點看來是必要的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和數量,并且為此目的或為任何以他的觀點看來是滿意的原因,他有權命令承包方做并且承包方應當做下列任何事項:
(1)增加或減少合同項下的工程量;
(2)刪除某項工程;
(3)改變某項工程的特征、質量或種類;
(4)改變工程任何部分的高度、基線、定位和尺寸
(5)執行任何種類的完成工程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并且這種變更不應當在任何意義上使合同無效,但是這種變更的價值,如果有的話,應當在確定合同價款總額中計人。
沒有發包方的書面命令,承包方不應當做出這種變更。但不是根據本條項下的給出的命令,而是根據工程數量單所作出的任何工程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必要求發包方的書面命令。
所有由發包方命令所確定的增加的工作或刪減的工作應當根據合同所確定的比例和價格進行估價,如果這種比例和價格在發包方看來是合適的。如果合同沒有包含適合于增加的工作的任何比例或價格,那么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確認合適的比例或價格。如果未能達成一致,發包方應確定以他的觀點看來是合理的和合適的比例或價格。
第二十九條 由于工程數量變更所作的合同價格的調整
如果工程按月進度款的總額除去附加工作費用和臨時款項后超過或不足原合同總價,那么應當根據工程的完成的情況對合同總介做如下調整:
(1)如果按月支付的款項總額超過原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一百二十,那么超過的部分按百分之八十計算并支付;
(2)如果按月進度支付的款項的總額少于原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八十,那么將支付差價的百分之二十以補償承包方的一般管理費用和利益損失。
(3)本條項下的合同總價的調整不適用于按第三十五條規定的合同的終止。調整后的支付應當在最后結算時做出。單項的工程項目數量上的增減不影響合同總價的調整。
承包方應當逐月向發包方呈送一份盡可能全面和詳細的帳單,寫明承包方認為有權獲得的附加款項和按發包方的命令在前一個月完成施工的所有附加費用的款項。
未在其間或最后提出的支付任何這種工作的費用或支出的要求將被認為沒有包括在這種細目之中。如果承包方在很早的切實的機會中已經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發包方他將為這種工作提出要求時,即使他沒能遵守上述條件,發包方仍應有權承認為這種工作或支出所應支付的款項。
第三十條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建筑機械、臨時工程和材料在被運抵施工現場時、應當被認為專門用于工程的執行,并且沒有發包方的書面同意,承包方不應移交這些或其部分,除非是從施工現場的一處到另一處。
工程完工時,承包方應從施工現場撤走所有由其提供的滯留其上的建筑機械和臨時工程以及未使用的材料。
除根據本合同第八條和第三十五條規定外,發包方在任何時候都不對上述建筑機械、臨時工程或材料的毀損負責。
對于承包方為工程目的而進口的任何建筑機械,發包方將根據承包方的要求協助其取得任何必要的政府對如前所述的為撤走承包的建筑機械的再出口的同意。
發包方將應承包方的請求協助其得到工程所需的建筑機械、材料和其他東西的通過海關的許可證。
第三十一條 工程量的計算
工程數量單中所規定的工程量是工程的預測量,但他們不能作為承包方履行其合同項下的義務所執行工程的真實的和準確的數量。
除了另有規定外,發包方應當通過計算確定依據合同完成的工作在合同條款下的價值。他應當在要求計算任何部分工程時向承包方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發出通知,并提供他們所要求的所有細目。該代理人或代表應當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被授權的代理人以協助發包方進行計算。如果承包方沒有參加,或不派出代理人,那么發包方所作的計算應當被作為工程的準確計算。
第三十二條 臨時款項
“臨時款項”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在工程數量單上指明了的用于工程的執行或貨物、材料的供應,或服務,或全部或部分用于意外事件,或根本不同并完全由發包方支配的款項。
第三十三條 付款和保留的條款
承包方應當在每個月底盡早向發包方呈遞其每月的工程進度付款單。該單應當是發包方認可的格式并是應當附有測量和計算的記錄的復本以證實要求的總額。發包方核實該付款單無誤,經扣除一定數量的保留金后向承包方支付凈額款項。最終付款應依照完工證明的建議給付。
發包方應當從每月的工程進度款中扣除百分之十作為保留金。如果保留金被扣除超過六個月,那么承包方可以選擇發包方接受的本地銀行提供一項銀行擔保,并且以發包方所要求的形式來替代已經累積至少六個月的保留金。
合同項下的工程完工時發包方將解除承包方的保留金和/或銀行擔保。
承包方應當按上述的時間表和進度向其雇用的所有工人支付工資。如果承包方未付給工人工資,發包方應直接付款給承包方的工人并且把這種支付看成是承包方支付的。
第三十四條 對承包方違約的法律救濟和處理
如果承包方即將破產,或者收到宣告破產的命令,或者應當呈交破產申請書,或者應當向債主償債,或者應當承諾在其債主的調查委員會的控制下完成合同,或作為公司應當進行停業清算(不是由于合并或重建而自愿進行的清算),或者如果承包方首先未得到發包方的書面許可就轉讓本合同,或者應當對其貨物進行扣押,或如果承包方以他自己的觀點看來:
(1)廢止合同
(2)無正當理由不開始工程或者自收到發包方繼續工程的書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中斷工程的進展;或
(3)自收到發包方關于所說的材料或工程被宣告廢棄并拒絕接收的書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未從施工現場撤走材料或推倒并重建工程;或
(4)無視發包方的書面警告,不根據合同執行工程,或者一貫地疏于履行合同項下的義務;或
(5)無視發包方的反對意見或有損于工程的質量而將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那么發包方在向承包方發出書面通知十四天后,可以占有施工現場和合同,并將承包方從那里驅趕走而并不違反合同,或者解除承包方在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和責任,或者行使合同授予給發包方的權利和權力,并可以自己完成或者雇傭其他承包方完成工程,發包方或這種其他的承包方認為合適時,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為這種完工而使用為執行工程專門留用的這種建筑機械、臨時工程和材料,并且發包方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建筑機械、臨時工程和未使用過的材料,出售的收益用以償還合同項下應由承包方支付給他的到期的或將到期的任何款項。
發包方在采取上述這種收回和驅逐行為之后,應當單方或咨詢他方或進行了他認為合適的調查之后單方面做出決定,并且應當證明承包方到這種進入和驅逐時為止從合同項下他已完成的工程中已合理得到的利息或將合理增值的利益的總值以及以上提及的未使用或部分使用過的材料,建筑機械和臨時工程的價值。
如果發包方根據本條的規定進入并驅逐承包方,發包方只有在維修期終止并且在執行和維修費用、延期完工損失以及由發包方招致的其他支出均已確定之后,才有責任付給承包方依合同規定的款項,然后,承包方才有權獲得可付給他的到期款項。
第三十五條 特殊風險
不抵觸合同中包括的各種規定:
(1)承包方除對本合同第20條法規定的并于下文所涉及的任何特殊風險發生之前對工程負責外,對于損毀及與損毀有關的損失、對發包方和第三方的財產、對于下文所界定對特殊風險造成的身體的傷害和生命的喪失及相關損害,可承擔責任。發包方應當賠償并解除承包方對前項所列事項的責任,并且承擔和同時解除承包方就所有在該過程中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請求、訴訟程序、損失、訴訟費用、指控和支出的責任。
(2)如果工程或任何位于工地、接近工地或者運往工地的材料或者承包方使用的或者意欲用于工程的任何其他財產遭受毀損,并且這些毀損是由于所規定的特別風險的原因造成的,則承包方有權得到以下賠償;
(a)對任何永久性工程的賠償,以及對任何完成工程必要的材料遭到損壞的賠償,這種賠償應當是基于成本加上發包方證實為合理的利潤;
(b)替代或修復任何這種工程的毀損;
(c)替代或修復承包方的用于或意欲用于工程的這種材料或其他財產。
(3)除了可歸因于重建本合同第26條規定的被決定廢棄的工程的費用之外,發包方應當向承包方償付任何增加的費用或執行工程的雜費。這些費用可歸于特殊風險或在某種意義上與所說的特殊風險相聯系,且無論如何以本條下面包括的有關戰爭爆發的規定為條件,但承包方一知道任何這種費用的增加就應當立即以書面方式通知發包方。
(4)特殊風險是指戰爭(無論是否被宣布),戰爭行動,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原子彈及沖擊波的風險,或者工程本身是或其被執行或繼續是在與國家相聯系的范圍內,叛亂、革命、軍事政變或篡權行為、內戰,或者除非完全由于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員在施工過程中引起的騷亂、動蕩或混亂。
(5)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在此界的任何地方爆發了無論是否被宣告的戰爭,以致于無論在時政方面或其他方面實質性地影響了工程的執行的話,除非并且直到合同根據本條的規定被終止,承包方應當繼續盡其全力去完成工程的執行,但發包方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后的任何時候向承包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合同,并且根據這種給出的通知,除了本條下各方的權利和本合同第37條的執行外,該合同應當終止,但是不應有損于各方就先前違約所享有的權利。
(6)如果合同根據上一款的規定終止,那么,承包方應當盡快地把所有的建筑機械從施工現場搬走并應為其分包方同樣地撤出提供便利。
(7)如果合同如前所述被終止,發包方應當為在合同中規定了進度和價格并在終止日以前完成的工作向承包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款項,并且包括:
(a)就已經開展工作的任何初步的工程的可支付的總額,和就已經部分開展工作的這種初步工程的由發包方所確定的合適的付款比例。
(b)合理的訂購的已經運給承包方或已為承包方合法的接收的材料或貨物的成本,這種材料或貨物因發包方的付款而成為其財產。
(c)由承包主在完成整個工程的期望中合理的引發的未能依本款以前的規定得到給付的任何花銷的總額款項。
(d)依本條第(1)、(2)和(4)款的規定可支付的任何附加款項。
(e)在本條第(7)款下撤走建筑機械和承包方要求的返回在承包方注冊國的主要機械停放地或其他地點的合理、不宜過大的花費。
(f)在這種合同終止時所有承包方的雇員或與工程相關的雇用的工人的遣送回國的合理的費用。
除了任何本款項下發包方的到期的任何款項之外,就建筑機械和材料以及任何其他的在合同終止日依據合同條款可由承包方支付給發包方的款項而言,發包方有權將任何承包方到期的未付清的余額記入其貸款帳戶以示友好。
第三十六條 合同的落空及其補償
合同訂立后,如果發生戰爭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的情形,以致任何一方都無法履行其合同的義務,或者根據約束合同的法律,雙方無須進一步履行合同時,發包方就執行工程向承包方可支付的款項應當比照本合同第35條項下規定的在合同因第35條規定終止時應支付的有關費用。
第三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仲裁
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在任何時候發生與合同有關的一切問題、爭議或異議,任何一方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告知另一方這種問題、爭議或異議的存在,同時應提交仲裁。三名仲裁員,一名由發包方指定,另一名由承包方指定,如果承包方為外國人,則第三名由國際商會主席指定;如果承包方為本地的,則第三名仲裁員由工程協會的主席指定。如果任何一方沒能在收到指定仲裁員的通知后60日內指定其仲裁員,則國際商會主席或工程技術協會的主席有權根據任何一方請求指定一個仲裁員。主席作出的這種任命的已證實的復本應向雙方提供。
仲裁在涉及外國承包方時應根據巴黎國際商會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在僅涉及本地承包商時應當根據本地仲裁法的規定或其修正條款進行仲裁,并且在仲裁員同意而做出的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并且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并且仲裁應支付的費用由仲裁員決定。
如果有合理的可能,在仲裁期間合同項下的執行應繼續進行,并且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到期款項也不能扣留,除非上述是仲裁程序中的主要事項。
第三十八條 通知
所有根據合同條款,由發包方向承包方給出的證明、通知或書面命令應當郵寄或傳遞送達承包方的主要營業地或其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所有根據合同條款向發包方發出的通知應當郵寄或傳遞送達在這些條件下為其目的所確定的各自的地址。
第三十九條 發包方的違約
1.如果發包方:
(1)沒有能根據任何付款證書在90日內向承包方支付根據合同到期的款項,但發包方有權根據合同扣除的除外;或
(2)干涉妨礙或拒絕任何要求簽發任何證書的許可;或
(3)正式通知承包方不可預見的原因或經濟混亂,其已不能繼續履行其合同的義務,
則承包方根據合同在向發包方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有權終止合同。
2.根據本條第(1)款提及的14日期滿時,在不抵觸第30條第(1)段規定下,承包方應當盡快從施工現場撤走所有由其帶來的施工機械。
3.一旦合同終止,發包方就處于本合同第35條第(8)款所規定的合同被終止時對承包方付款的同樣責任之下,發包方應當向承包方支付任何由于這種終止所引起的損害或補償的總額。
第四十條 文字
發包方的官方代理人和承包方之間的所有通知、指示、信件或任何其他與合同有關的書面文件,都應當用英文和/或切斯文字寫成。
第四十一條 應遵守的法律
與合同項下工程的執行相聯系,發包方、其代表、職員、承包方的技術員或雇用人員都應遵守帕爾切斯的法律。
本合同以英文寫成,一式二份,發包方和承包方完全理解后在證人面前簽字蓋章,每方保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用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決定將南內環雙語學校太原東峰社區華德福教育基地裝修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現就有關裝修事項簽訂本裝修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工期__天完工。 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程質量標準按甲方的規定要求為準。
三、安全責任
1)乙方在施工期間,施工人員安全責任,由乙方全權承擔一切費用,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乙方在施工期間,施工人員造成甲方的利益損失,由乙方賠償給甲方。
四、其他具體規定
1)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
2)施工期間,甲方提供房門鑰匙給乙方保管,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五、附則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直接簽訂,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手印)后生效。
2)附件同樣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3)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簽訂后期服務協議。
甲方(簽字):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乙方手印:簽約地點:
__年__月__日
工程用工合同5
甲方)建設需要,經同意委托由江蘇XX公司(乙方)負責施工,雙方除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外,并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特訂本施工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 工程內容
工程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地點: 無錫____區新暢南XX5號
二、 承包方式:按規定實行包工包料
三、 付款辦法:
1.合同簽訂后工程款一次性結清,同時乙方開 具工程款發票給甲方。
2.乙方開戶銀行:XX銀行____市蠡園____區支行賬號:110XXXX914829
四、 材料供應: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組織供應。
五、 工程變更:乙方應按照圖紙為依據組織施工,如果實際需要變更,甲方必須辦妥相關工程變更手續,并作為增加工程量依據重新計算工程造價。
六、 工程質量:
1.依照施工圖紙,施工說明,國家頒發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及有關補充規定辦理。
2.如果設計不當造成返工的損失由相關方負擔,如果操作不善造成質量事故而發生的返工損失由乙方負擔。
3.工程竣工后在使用________年內乙方應負責回訪,如果施工不善乙方應負責修補或返工。
七、工程竣工驗收:乙方在竣工前應做好自檢,竣工后10天內甲乙雙方協商并通知有關部門組織驗收。
八、甲乙雙方協同對職工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如乙方出現安全事故有乙方負全責。
九、本工程:甲方指定 為工程負責人
乙方指定 偰XX 為工程負責人
雙方密切配合負責處理好施工中日常事務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蓋章有效。
十
一、合同與上級有關規定抵觸時應按上級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用工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施工范圍。 使用挖掘機挖掘土方。
二、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風險系數的方式負責挖掘工作。
三、施工期限 施工時間以項目簽單為準,乙方必須在施工期限內按甲方的'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如按時未完成施工任務,甲方將不支付任何費用。
四、承包費用。 工程計費:
五、付款方式 乙方在要求的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工程任務,乙方工程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憑發票結算工程款,經甲方驗收人員驗收合格后按進度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為50%。
五、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行負責設備的保管、維修、保養、輔油及其相應費用。
2、乙方操作人員要必須按挖掘技術要求的進行挖掘操作。
六、安全責任。 乙方應及時為操作人員購買相關保險,乙方必須按正確的操作方法進行施工,確保安全。如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 方:
代 表 人:
蓋XX: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
乙 方:
代 表 人:
蓋XX: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用工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并根據省、市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本合同具體情況,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樓
⑴、承包范圍:乙方包工、甲方負責乙方所需的'工具及原材料。
⑵、外墻粉刷及貼磚(瓷磚規格為6x20),所有側面全算,所有內口不粉。
二、承包價格
空口實算_______元/m2
三、乙方承包此工程按甲方要求達到合格工程。
四、付款方式
乙方工人進入工地,由甲方支付乙方前期生活費。一部分完工付工程款的80%,下一部分完工后應把上一部分的20%付清,并付本部分的80%,整體完工后付清。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用工合同8
甲方(承包責任人):
乙方(外用工個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重慶恒濱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用工管理辦法》,經甲方雙方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資計價及發放時間
(一)工資計價方式:一月六仟
(二)發放時間及方式:每月25日期
二、合同期限:從進入施工現場至相關工作內容完成。相關工作內容完成,用工合同自動解除。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必須按國家規定為乙方購買相關的行業工傷意外保險。
2、必須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及規定的勞動衛生條件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3、必須按國家勞動法用工,部得以暴力、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手段強迫工人勞動。
4、負責協調處理乙方與現場其他人員的關系,確保現場的穩定和生產的順利進行。
5、對乙方進行嚴格審查,辦理體檢和健康證明等手續(相關費用自備)。如乙方不能滿足使用要求,例如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嚴重貧血病、癡呆癥殘缺等疾病,或未滿18周歲或超過60周歲者,甲方拒絕使用,否則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組織乙方參加公司項目部舉辦的各種教育培訓、會議等活動。
7、負責按分公司的文明施工要求,為乙方提供統一的服裝,費用自備。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配戴胸卡等。
8、必須按時足額把工資發放到乙方手中。
(二)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服從甲方及上級部門的管理,遵守公司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及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2、服從甲方的'日常工作管理,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正常情況下,不得無故拒絕工作。
3、按照公司及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條例作業,自覺遵守高空、臨邊作業必須栓安全帶,嚴禁違章作業,野蠻施工,因違章作業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應承擔一定責任和相關醫療費用。若發現甲方違章指揮或強令違章作業時,乙方有權停止作業,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反映。
4、遵守國家的各項發律法規,各工種操作規程以及政府部門的治安管理條例。
5、若發生矛盾糾紛,應立即報上級部門處理,不得聚眾鬧事、打架、斗毆等。
6、必須準確提供自己的身體、年齡等基本情況,若隱瞞真實情況,應承擔相應責任。
7、必須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3份和照片6張。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分公司備案一份。
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六、違約責任:
若一方發生違約,另一方可向勞動部門提出仲裁或提交上一級部門處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責任承包人:
年 月 日
工程用工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乙方姓名:(職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元/月(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1、本合同期內,甲方按本合同規定解除本合同的,以及甲方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或拒不發放工資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給予經濟補償。
補償辦法按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方法》及有關國家和地方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前三日告知解雇或辭退的,均要支付本合同的違約金________元。
十二、保密義務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保密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調解及仲裁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促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用工合同10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辦以下工程,為明確雙方責任,分工協作,相互配合,確保本工程如期完成,特根據“合同法”及其它相關規定并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至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承包范圍及方式:火災報警系統、消防聯動控制系統元器件。
第四條工程總額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額為人民幣(大寫):850000元捌拾伍萬元整
2、付款方法:合同簽訂后甲方預付總金額的%,計元。
設備進場完畢,付總金額的%,計元。竣工后再付總金額的%,計元。調試驗收后付%,計元。一周內付清,延遲付款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預留維修保證金保留一年%,計元,到期后一周內付清。
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須用貨記憑證或開具乙方全稱支票轉帳,否則不予認可。
第五條工程量等變更:
1、甲方修改設計的,需與原設計單位共同簽署修改通知單,并征得乙方同意,由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工程量變更,應經雙方同意,竣工時按實結算,如遇材料調價,費率調整,工程總金額也相應調整。
第六條工程質量及保修:
1、乙方必須按國施工,質量符合施工技術驗收規范標準,雙方應及時做好隱蔽工程及試壓的驗收,簽證工作。
2、乙方提供的設備,對其質量負責,應經上海市消防局認可。
3、凡工程不符合驗收標準造成返工,以及竣工驗收后一年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返工修復,并承擔其費用。如屬甲方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的,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工程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施工中因非乙方造成的原因延期,工期順延。
第八條工程驗收: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填報驗收通知單及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甲方接收期間,甲方有責任保護設備的`完好。
第九條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執行安全施工規則,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發生事故,由責任方負責,乙方人員發生的工傷或急病,甲方提供方便,協助搶救之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合同簽訂后,雙方均需認真執行,如有一方違約,須向對方賠償由此而發生的實際損失。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本合同所訂條款如與國家頒布的新規定有抵觸時,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于年月日填寫,如15日內未簽約時,應另行核算,填寫。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正副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生效,竣工驗收,經費結清后(除保修條款外)失效。第十四條附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帳號:
乙方:法定代表人:聯系人:地址:電話:傳真:開戶行:帳號:
簽約日期:年月日
工程用工合同11
甲方(建設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省消防管理辦法》之規定,結合本項目消防設施安裝的實際,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建筑消防設施概況:
1.1建筑名稱:
1.2安裝施工范圍:
1.
2.1消防電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防聯動控制系統、消防緊急廣播系統、消防直通電話系統、漏電火災報警系統、消防室外項目);包含但不限于圖紙所含消防項目
1.
2.2消防水系統(噴淋、消火栓、消防水炮、超細干粉滅火系統、人防平時項目和消防室外項目)包含但不限于圖紙所含消防項目;
1.3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暫定,以甲方通知為準。如延期,則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1.4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配合精裝修安裝施工及驗收日期另行確定。
二、合同價款、付款和結算
2.1工程價款結算按《____省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20版,工程取費類別按Ⅲ類安裝工程取費。人工工日單價按:省價人工工日單價36元工日,市價安裝人日單價36元工日,在此基礎上安裝費再優惠5%(不含主材、設備費);設備、主材價格按甲乙雙方最終認定價計入結算(品牌及單價詳見本合同附表),定價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主材、設備價格不作調整。工程量按實結算。二次改造及增減項目以現場簽證、審計結算為準(計價依據同上)。
2.2消防招標文件(合同附件
1)、消防答疑(合同附件
2)、消防招標工作聯系單(合同附件
3)、消防投標預算確認單(合同附件
4)、主材設備最終品牌及單價確認表(合同附件
5)均作為合同附件共同構成本次消防合同內容。消防優化設計經甲方同意的,所節約主材和設備費用甲、乙雙方按照甲方70%,乙方30%比例分成。
2.3合同價款:估算合同價款萬元整(人民幣;)
2.4合同簽訂一個月內乙方須提供詳細完整的預算書一式三份(電子版一份)。乙方須在每月____日之前提報實際完成工程量報監理及甲方現場工程師審核完畢后,報甲方審核。甲方審核完畢后,作為付款考核依據。付款方式如下:2.
4.1工程進度達到40%,經甲方審核完畢后一個月內付已完工程量價款的60%;
2.4.2工程進度達到60%,經甲方審核完畢后一個月內付已完工程量價款的60%;
2.4.3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取得消防驗收證書及備案后,一個月內付至估算工程造價的80%;
2.4.4工程竣工結算審核完成后一個月內,將工程款累計支付至結算價款的95%。余款5%作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為從竣工驗收之日起算兩年。保修期滿后在一個月內支付保修金。
三、設備、材料供應:
3.1乙方所采購使用的材料和設備應按照合同附件所列型號、品牌執行,并經建設監督部門、消防部門認可的產品。設備、材料根據合同附表中設備、材料的單價為準,附表中未列的設備、材料價格以甲方參考市場價格的批價為準,由乙方進行采購,進場按有關規定驗貨。
3.2乙方所采購使用的所有材料、設備須滿足工程質量的要求,若因材料、設備質量問題或乙方施工問題所造成的損失乙方須全面負責賠償。
四、雙方責任
4.1甲方:
4.1.1為乙方有償提供用水、用電和辦公用房一處(與總包單位進行協商確定),協調乙方與工地其它施工單位的協作關系;通知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驗收,及時組織驗收;
4.1.2甲方在開工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公安消防部門審批的設計圖紙肆套(其中三套設計院蓋章圖紙為消防竣工資料用)、電子版圖紙一套;
4.1.3督促檢查乙方施工進度、質量,審核每月所完成工程量;
4.2乙方:
4.2.1應及時采購設備,科學合理安排人員、材料配置,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確保安裝質量,服從甲方的進度安排,每月提報所完成工程量清單。按時提供有關竣工資料并參加竣工驗收,并保證工程項目一次性驗收合格。須繳納2%的總包協調費(主材、設備費除外)。
4.2.2乙方應負責所有消防項目的消防材料檢測。非乙方施工的消防項目(如防火卷簾、防火門、疏散指示、應急照明、擋煙垂壁等)的檢測費由各專業安裝隊伍自負。最終的消防綜合驗收資料報驗由乙方全面負責。
4.2.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轉包。
4.2.4質保期內發生因乙方原因產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無償修復如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全面負責賠償;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復,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4.2.5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須負責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的,能查明原因的.由相關責任方賠償,否則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4.2.6乙方須確保一次性通過消防驗收,如不能按期完成,每拖期一天,甲方將對乙方處以5萬元天的罰款;
4.2.7乙方于完工后____日內上報全套工程結算資料(包括設計變更、圖紙會審、工程簽證、材料批價等),逾期不報,每拖一天扣罰乙方1000元;
4.2.8乙方應保證在________年11____月____日前完工(精裝修日期待定)。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每拖期一天,甲方將對乙方處以5000元的罰款。
4.3.乙方在合同簽訂后須根據項目總體施工進度節點做出合理的工期進度計劃,報甲方審核。甲方審核通過后,對乙方每月工程進度進行考核,對未完成當月工程進度計劃的扣工程總造價的0.1%;
4.3.1如果乙方在施工期間因為施工質量、材料、工期進度等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須全面負責賠償并應根據甲方的決定無條件退場;
五、圖紙變更設計圖紙、施工圖紙原則不變更。確需變更,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實際須變更內容以甲方最終核定為準。
六、工程質量和驗收
6.1乙方在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工并于____日內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確保年____月____日綜合驗收完工日期,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誤的則工期順延;竣工后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設施竣工技術檔案,甲方在____日內組織驗收;
6.2如果發現因乙方原因產生的工程質量不合格項目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的24小時之內進行修復直至達到合格要求,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果乙方未在甲方規定時間內進行修復的,甲方可另行聘請其他施工單位進行修復完善工作,工程造價按規定計算外,另增加25%的管理費,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質保要求
7.1質保內容:見安裝施工范圍;
7.2質保期限:自驗收合格交付招標方使用之日起保修________年;
7.3質保期滿后,按《____省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維修保養辦法》的規定簽訂維修保養合同。
7.4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同時與甲方簽訂________年的維修保養合同。
7.5維保費暫定為每年萬元。
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通過向本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方式解決。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質保期滿終止。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用工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發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土方開挖、拉運、平整、挖噴錨護坡、挖基坑承臺梁、承臺梁磚胎膜完成后周邊土方回填,基坑底人工修土,道路保潔、洗車、基坑土方回填、排水溝邊土方回填平整、工作面排水等與挖土有關的所以內容。
二、合同工期
1、按圖紙要求尺寸進行開挖,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施工,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工期為______天。
2、乙方在認可該合同工期時,視為同時認可合同工期包括停水、停工,遇到地下障礙物、設備、機械損壞維修,無法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等不利因素引起的工期延遲在內的_____日_____天。
三、結算方式
1、結算:在開挖之前甲、乙雙方先對自然地坪標高進行測量,測量數值經監理公司、代建公司符合確認后再進行土方開挖。挖土深度按實際挖土深度計算,砼墊層及塊石墊層厚度為_____cm;挖土方量按實際土方量和施工員簽證進行結算,單價為_____元每立方,本單價已含_____%稅金(此單價已包括土方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費用)。
2、工程款支付:挖土全部完成付總款的_____%,工程款按工程量的_____%支付;挖土全部完成后付總款的_____%,余款_____個月后一次性付清。
四、質量與施工要求
1、基底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邊坡坡度、標高和持力層等應符合設計圖紙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規范允許范圍內。
2、做好水溝和排水設施,達到位置、尺寸和標高符合設計要求。
3、在開挖過程中,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施工員指揮,嚴禁超挖,因乙方超挖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地下挖出來的自來管及鋼盤條歸乙方所有。
五、安全要求
1、開工前乙方應做好本工種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項并做好交底記錄。
2、嚴格按照土方工程實施技術操作規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進行施工,否則出現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3、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4、雨季施工應注意邊坡穩定,加強檢查工作,必要時可適當放緩邊坡設置支撐擋土板。
5、發現地下水或預埋管道、電纜線等應及時報告工地負責人并做好排水防水及其它措施。
6、在施工期間,車輛無論在工地內或工地外,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六、其它
乙方必須文明施工,安全生產,杜絕工傷事故,由乙方原因造成工傷事故的所有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仲裁與調解
如若發生勞動爭議和經濟糾紛,雙方同意由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進行調解。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應自覺履行合同義務,不得反悔。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工程款結清后自然失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用工合同13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及郵政編碼:
職工(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及郵政編碼:
律、法規、規章規定,招用 (以下稱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_。
3.合同期限至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并保證每周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周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于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并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于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及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
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 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標準執行。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第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后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鑒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方經批準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屬試用期內或因乙方被作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甲方不發給補償金。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工程用工合同14
委托方(甲):云南XX公司
承包方(乙):
按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列》,經雙方協商,甲方決定將師宗百貨公司改造項目的施工現場圍墻砌筑工程交由乙方施工,雙方協議按以下條款執行:
一、工程范圍:砌筑范圍、位置由甲方現場工作人員現場指定。
二、質量及砌筑形態要求 采用24墻砌筑,墻高2.2米,每6米一個承接墩,墩高2.4米,墩頂端要求形式按后附圖。 質量要求:
1、圍墻必須垂直、牢固,結構合理,形態美觀,砌筑砂漿須飽滿,嚴格按建筑磚砌墻的質量標準執行。
2、外墻以砂漿抹平,必須平整且砂漿厚度要達到1㎝以上。
三、計量及計價標準
1、2.2米高24墻每米含材料費、人工費、工時費,綜合單價100元㎡。
2、增加墻墩按XXX厚,高度2.4米計,每米綜合單價440元;
3、墩部的.不規則形態按用磚數折算為24墻(2.2米高)的延平米計價。
四、付款方式 協議簽訂后,甲方預付1萬元施工準備費,施工完畢,經甲方驗收合 格并辦理結算后除質保金外一次付清,質保金5000元。
五、施工工期:自甲方通知進場施工起,每100米用時不超過3天。超時每天罰款500元。
六、乙方工作人員的安全自行負責,乙方施工期間須對行人安全負責。
七、遇有人阻撓砌筑時應停止施工,不與之爭執,報甲方工作人員處理。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注:工程完工后結算時乙方需開具工程發票,甲方方可支付工程款。
甲方:云XX公司 負責人:
乙方: 負責人:
____日期:____日期:
工程用工合同15
合同編號:建字( )第 號
項目名稱: 工程技術服務
甲方:
乙方:
簽定地址: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技術服務合同書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就 工程建設項目的技術服務工作內容,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共同恪守踐行。
一、工程服務職責
①幫助甲方組織指導規劃、設計的整體構想與圖紙的完成。
②解決工程建設中的技術問題。
③完善并督促施工管理中的相關事宜。
二、工作崗位
在工程建設期間,甲方要聘任乙方為 ,并簽發相應的聘任證件,按聘任工作崗位納入相應的組織機構,并行使該責任權利。
三、甲乙方職責
1、甲方要為乙方安排好相應的工作場所、創造工作環境。
2、甲方要根據乙方所需選派相應的`工程人員,協助工作。
3、甲方要積極支持乙方工作,求大同存小異,及時解決出現的矛盾糾紛,保證工作順利進行。
4、乙方要根據工作需要,全力協助配合甲方完成既定目標任務。
5、乙方在工作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向甲方匯報,及時溝通盡快解決,不能讓問題成堆。
四、服務費用
1、乙方工作期間的所有食宿、差旅、交通費(含配備工作車輛、司機) 通訊費、辦公費均由甲方負責,費用為實報實銷,發票下賬。
2、乙方工資的相應補助。
①工資按月計,每月 元
②工地補助計,每月 元
③生活補助計,每月 元
④上述三項不含稅費。
3、工作期間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由甲方根據需要發放。
4、乙方每月視工作需要有相應的休息日。
五、服務期限
①服務開工期限以甲乙方簽訂合同為時限。
②終止期限視工程具體建設完后另議確認。
六、甲乙雙方互助互利、認真落實,共同遵守合同條款,雙方均不得違約。
七、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按補充文件簽約并實施。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甲方財務、辦公室)乙方各執一份,簽約后合同可生效。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住 址: 住 址:
電 話: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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