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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匯貸款合同

            時間:2025-09-07 20:59:17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外匯貸款合同合集15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外匯貸款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外匯貸款合同合集15篇

            外匯貸款合同1

              合同編號:年月日

              借款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貸款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根據的需要,向乙方申請外匯抵押人民幣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提供外匯抵押人民幣貸款。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期限如下:

              項目

              種類

              金額按當天牌價買入價

              計算(大寫):(小寫):

              用途

              期限

              第二條利息。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與用作抵押的外匯互不計息。

              第三條用作抵押的外匯幣種為,金額為(大寫),(小寫)。

              第四條抵押外匯的來源為:

              第五條開立帳戶。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存、貸款帳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等。

              第六條借款使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按用款計劃,在約定的用款日前個營業日內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甲方提出“用款單”后個營業日內按用款計劃將貸款按額放出,轉入甲方帳戶。甲方用款計劃如下:

              日期金額

              年月日萬元

              年月日萬元

              年月日萬元

              第七條抵押外匯的使用權。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抵押外匯的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第八條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

              1.

              2.

              3.

              4.

              第九條還款計劃。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按期按額歸還所借人民幣本金,不得提前歸還借款。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日期本金

              1.年月日萬元

              2.年月日萬元

              3.年月日萬元

              4.年月日萬元

              第十條退匯。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退還甲方用作抵押的外匯,不受匯率變動影響:

              1.在甲方按期按額歸還借款后個營業日內,乙方將甲方用作抵押的原數額外匯全部退回給甲方。

              2.根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二項的約定,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后,應在個營業日內將同額抵押外匯退回給甲方。

              3.根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項和第六項的約定,乙方在處置抵押外匯以抵償所欠貸款后,如抵押外匯還有剩余,應將剩余外匯在處置外匯后個工作日內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貸款監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了解、監督、檢查甲方的借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除國家有明確規定外,甲、乙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任何一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需要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就變更、解除本合同后的權利、義務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合同解除后,甲、乙雙方已占用對方的人民幣和外匯資金應返還給對方。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外匯不能列入破產清算范圍。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按期按額向甲方提供貸款,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的違約金。因乙方的遲延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乙方還應給予賠償。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收取%的罰息。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需要其它金融機構協助執行的,可商請其它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期按額償還借款,也未和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按銀行規定收取%的罰息,并可以從甲方帳戶中直接扣收貸款本息和罰金,或者根據逾期貸款金額和罰息數額,以任何方式處置相同數額的抵押外匯,以抵償甲方所欠借款。

              4.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貸款,除應及時退回抵押外匯外,還應根據收回貸款的數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天向甲方支付萬分之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時,還應給予賠償,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6項的情況時除外。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解除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給予賠償,對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應當繼續履行。

              6.甲方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或被宣告解散、破產,無力向乙方償還借款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并可以任何方式處置抵押外匯,以抵償不能收回的貸款。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退匯,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天向甲方支付萬分之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請書、用款單以及其它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有關的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簽訂地點:

            外匯貸款合同2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雙方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方:中銀信托投資公司

              二、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貸款為流動資金貸款,不得挪作它用。

              三、貸款幣種及金額

              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貸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天。

              六、利率與計息

              1.利率:(a)按年利率________%計算;

              (b)按貸方劃款日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同期利率加_______(libor+_______)計算。

              2.計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半年結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計息日付應付利息,上述貸款利率按實際用款天數(360日/年)計息。

              3.起息:按實際匯出日起計息。

              4.如中國銀行總行制定的計息辦法發生變化時,本合同將按新的辦法執行。

              七、還款

              1.借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規定還款;

              2.借款方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貸方并獲得貸方的認可。對不經貸方認可而提前歸還的貸款部分,貸方將向借方收取一次性_______%的`承擔費;

              3.借方因故無法按期還款時,應于規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請。并準備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經貸方批準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罰息。

              八、保證

              1.借方保證向貸方提交的所有資料必須是合法、真實、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專款專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證按時向貸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資料,接受貸方的監督和檢查。

              4.借方由于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準關、停、并、轉時,保證最遲于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方,并立即清償所有債務。經貸方同意,借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但接收債務單位必須與貸方重新簽訂貸款合同,合同簽訂以前,貸方隨時有向借方追償債務的權利。

              5.貸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條款及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方提供貸款。

              九、違約責任

              1.無論何方,亦無論因何種原因、何種方式拒絕執行或拖延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所有條款之任何一項,均視為違約行為,應按下述條款或通過法律程序予以解決。

              2.如貸方不按合同規定,擠占挪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時,貸方將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在原有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_%的罰息;

              3.如貸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計劃規定按時撥付款項,借方有權要求貸方按實際違約金額及延誤天數,按罰收逾期貸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違約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還款計劃規定按期還款時,貸方將給予借方_________天的寬限期,如在寬限期內借方仍不能清償全部款項,則貸方將對借方加收未償還部分每日_______%的罰息。

              5.如借方在貸方加收罰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償還貸方貸款時,貸方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償所有未還資金。

              十、擔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借、貸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交由中國有關部門仲裁。此仲裁是終局的。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數不限。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貸方:中銀信托投資公司

              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銀行: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匯貸款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申請書編號:_________

              一、借貸雙方:

              1.借款方:_________

              工商執照:_________

              企業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外匯開戶銀行:_________

              外匯帳號:_________

              2.貸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抵押的外匯:幣別_________;金額(大寫)_________。

              六、抵押外匯的來源:_________。

              七、借款償還: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抵押外匯的使用權歸貸款方所有。借款方不能提前贖回外匯。抵押期滿,借款方應全額歸還借入的.人民幣,贖回原數額抵押的外匯,不受匯率變動的影響。如借款方到期無力贖回,貸款方有權以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的外匯,以抵償借方所欠的貸款,借款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八、凡以境外借入外匯作抵押的,仍由借款方對原債務關系的債權人,履行償還外匯本息的義務。

              九、抵押人民幣貸款與用作抵押的外匯,相互不計利息。

              十、貸款監督:貸款方有權了解、監督、檢查借款方的貸款使用情況,借款方應積極配合,給予方便,始借款方違反合同規定,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予以罰息處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至全部清償貸款之日止。以上條款經雙方蓋章簽字以后,借貸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規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外匯貸款合同4

              編號: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交通銀行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應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借款申請,貸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規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借款金額: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提款

              3.1 提款期為_____天,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計 劃 提 款

              金 額年季月 3.2 借款方如需調整提款計劃,應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并經貸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__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但事前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為 __________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借款方應于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3 利息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方以銷售收入及其他可還貸資金歸還借款。借款方應按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次歸還全部借款本金。還款計劃如下:

              期序

              金額序 數年季月幣種:123456789101112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如確需調整還款計劃,應提前一個月通知貸款方,并經貸款方同意。貸款到期,貸款方因客觀原因不能如數歸還,借款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天向貸款方提交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后才能展期;同時,借貸雙方對本合同中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3 借款到期未還又未經貸款方批準展期,對該逾期貸款,貸款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_%的利息。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_____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還款,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第七條 約定事項

              7.1 借款方應在貸款方開立往來帳戶。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的進出口結算業務全部交貸款方辦理。貸款項下進口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

              7.2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并為之提供工作便 利。貸款方有權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借款方應按月報民生產經營有關的統計、財會報表及貸款方要求的`其他資料。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7.3 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

              7.4 如果借款方今后采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籌措流動資金,借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1)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還本付息;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后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采取信貸制裁措施。

              8.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于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8.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帳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8.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8.1(3)條款所述違約行為,從違約之日起違約發生日借款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布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以采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8.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一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并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并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 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9.3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9.4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9.5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_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 貸款方:交通銀行_________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簽字人:__________ 簽字人: 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簽署

            外匯貸款合同5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_________的信用證。

              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第二條 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 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個月。

              第四條 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 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xx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外匯貸款合同6

              貸款申請書編號:

              一、借貸雙方:

              1.借款方:

              工商執照:

              企業性質:

              地址:

              電話:

              外匯開戶銀行:

              帳戶:

              人民幣外匯:

              2.貸款方:

              外匯帳號:

              二、借款金額(按當天牌價買入價計算)

              人民幣(大寫)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抵押的外匯:幣別

              金額(大寫)

              六、抵押外匯的來源:

              七、借款償還: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抵押外匯的使用權歸貸款方所有。借款方不能提前贖回外匯。抵押期滿,借款方應全額歸還借入的人民幣,贖回原數額抵押的外匯,不受匯率變動的影響。如借款方到期無力贖回,貸款方有權以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的外匯,以抵償借方所欠的貸款,借款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八、凡以境外借入外匯作抵押的,仍由借款方對原債務關系的.債權人,履行償還外匯本息的義務。

              九、抵押人民幣貸款與用作抵押的外匯,相互不計利息。

              十、貸款監督:貸款方有權了解、監督、檢查借款方的貸款使用情況,借款方應積極配合,給予方便,始借款方違反合同規定,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予以罰息處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至全部清償貸款之日止。以上條款經雙方蓋章簽字以后,借貸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規定。

              借款方(公章):貸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匯貸款合同7

              貸款人(抵押權人): 分行

              法定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 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 電話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為購買 (以下稱“房產商”)的 (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交通銀行外匯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范文。

              第一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貸款幣種:

              1.2 貸款最高額為 元(大寫 元)整。

              1.3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分 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 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 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 個百分點(LIBOR+ %),合同范本《交通銀行外匯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范文》。每期計息日的 的LIBOR為 貸款利率的LIBOR,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LIBOR為該貸款發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 個月浮動。

              2.2 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一年。

              2.3 結息方式:

              第三條 貸款條件

              3.1 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屋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 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后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帳戶結算。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后,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并借記借款人帳戶。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1.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 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提前還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 提前還款只限于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外匯貸款合同8

              貸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的信用證。

              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第二條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個月。

              第四條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扣收。

              第五條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款第一點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出運商品。

              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款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____%的罰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外匯貸款合同9

              一、借貸雙方

              1.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外匯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戶: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外匯: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 外匯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按當天牌價買入價計算)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五、抵押的外匯:幣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

              六、抵押外匯的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借款償還: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抵押外匯的使用權歸貸款方所有。借款方不能提前贖回外匯。抵押期滿,借款方應全額歸還借入的人民幣,贖回原數額抵押的'外匯,不受匯率變動的影響。如借款方到期無力贖回,貸款方有權以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的外匯,以抵償借方所欠的貸款,借款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八、凡以境外借入外匯作抵押的,仍由借款方對原債務關系的債權人,履行償還外匯本息的義務。

              九、抵押人民幣貸款與用作抵押的外匯,相互不計利息。

              十、貸款監督:貸款方有權了解、監督、檢查借款方的貸款使用情況,借款方應積極配合,給予方便,始借款方違反合同規定,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予以罰息處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至全部清償貸款之日止。以上條款經雙方蓋章簽字以后,借貸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規定。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外匯貸款合同10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分行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為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房產商”)的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XX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貸款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

              1.2貸款最高額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

              1.3貸款期限: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_________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__________個百分點(b+%)。每期計息日的________的b為________貸款利率的b,但每筆放款的

              第一個計息期的b為該貸款發放日的b。b采用__________個月浮動。

              2.2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________年。

              2.3結息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貸款條件

              3.1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后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帳戶結算。

              第四條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后,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并借記借款人帳戶。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還款

              5.1借款人應遵照本通用版合同.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提前還款

              6.1借款人如要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提前還款只限于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a.借款人在貸款不足________年(含________年)內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一補償金;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________年后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后,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__________%手續費。

              7.2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由于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_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于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注明貸款人為

              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借款人的保證

              9.1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貸款人的責任

              10.1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帳戶。

              10.2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違約及處理1

              1.1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1)借款人在付息日、還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額支付應歸還的本金及應付的利息,造成貸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執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生使得本合同之執行成為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1

              1.2違約的處置:

              (1)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

              1.3

              (1)的行為時,貸款人從借款人違約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額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

              (2)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

              1.4

              (1)和或1

              1.5

              (3)的行為時,經貸款人書面通知后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生1

              1.6

              (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布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議。

            貸款人(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鑒(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外匯貸款合同11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有效身份證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為購買_________(以下稱“房產商”)的_________(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貸款幣種:_________

              1.2 貸款最高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整。

              1.3 貸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 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 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_________個百分點(libor+_________%)。每期計息日的_________的libor為_________貸款利率的libor,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libor為該貸款發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_________個月浮動。

              2.2 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一年。

              2.3 結息方式:_________。

              第三條 貸款條件

              3.1 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1)《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2)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屋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3)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 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后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帳戶結算。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后,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并借記借款人帳戶。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1.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 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提前還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 提前還款只限于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1)借款人在貸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內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一補償金;

              (2)借款人在獲得超過一年后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 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后,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_________%手續費。

              7.2 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 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_________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于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 借款人的保證

              9.1 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 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 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 貸款人的.責任

              10.1 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帳戶。

              10.2 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 違約及處理

              11.1 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1)借款人在付息日、還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額支付應歸還的本金及應付的利息,造成貸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執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生使得本合同之執行成為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 違約的處置:

              (1)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的行為時,貸款人從借款人違約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額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

              (2)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為時,經貸款人書面通知后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生11.1(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布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議。

              貸款人(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

              │ 鑒(公)證意見: │

              │ │

              │ │

              │ │

              │ │

              │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

              │ │

              └──────────────────────────────────┘

            外匯貸款合同12

              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應借款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人愿意向借款人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_________。

              1.2 借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其中備付利息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1.3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_________。

              2.2 備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人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后方可進行;

              (1)已提供借款項目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供合營各方注冊資本已按規定繳足的驗資報告或出資證明;

              (3)已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準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注冊外投資或/和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等;

              (4)已提交董事會有關借款、財產抵押的有關決議及法人代表授權書;

              (5)已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6)自籌資金已按貸款人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賬;

              (7)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8)其他_________。

              3.2 提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額為_________萬的整數,但最后一筆提款除外。

              3.3 在提款期限內,借款人應按下列分年提款計劃提款:

              ┌─────────────┬──────┐

              │ 計 劃 提 款 │ 金 額│

              ├───┬───┬───┬─┼──────┤

              │ 年│ 季│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 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人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交貸款人。

              3.5 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經貸款人同意。

              3.6 借款人辦理提款,應提前——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7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但事前已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_________。利息每_________計收一次,結算日為_________。計息辦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承諾費:貸款人有權在提款期內向借款人收取承諾費。承諾費費率為年率_________;承諾費起算日為_________,并在_________日計收。計費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未提金額和實際未提天數計收承諾費。承諾費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存款賬戶中扣收。

              4.3 管理費:借款人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___%向貸款人一次性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 凡因簽訂與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4.5 借款人應于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人有權主動從借款人的存款賬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可計收復利。

              4.6 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還款來源為_________及其他可用于還款的資金。

              5.2 借款人應在第1.3條款規定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之日后_________個月進行,各期還款金額見下表:

              ┌───────────────┬──────┐

              │ 期 序 │ 金 額│

              ├────┬──┬──┬──┬─┼──────┤

              │ 序 數│ 年│ 季│ 月│ │ 幣種: │

              ├────┼──┼──┼──┼─┼──────┤

              │ 第1期 │ │ │ │ │ │

              ├────┼──┼──┼──┼─┼──────┤

              │ 第2期 │ │ │ │ │ │

              ├────┼──┼──┼──┼─┼──────┤

              │ 第3期 │ │ │ │ │ │

              ├────┼──┼──┼──┼─┼──────┤

              │ 第4期 │ │ │ │ │ │

              ├────┼──┼──┼──┼─┼──────┤

              │ 第5期 │ │ │ │ │ │

              ├────┼──┼──┼──┼─┼──────┤

              │ 第6期 │ │ │ │ │ │

              ├────┼──┼──┼──┼─┼──────┤

              │ 第7期 │ │ │ │ │ │

              ├────┼──┼──┼──┼─┼──────┤

              │ 第8期 │ │ │ │ │ │

              ├────┼──┼──┼──┼─┼──────┤

              │ 第9期 │ │ │ │ │ │

              ├────┼──┼──┼──┼─┼──────┤

              │ 第10期│ │ │ │ │ │

              ├────┼──┼──┼──┼─┼──────┤

              │ 第11期│ │ │ │ │ │

              ├────┼──┼──┼──┼─┼──────┤

              │ 第12期│ │ │ │ │ │

              ├────┼──┼──┼──┼─┼──────┤

              │ 第13期│ │ │ │ │ │

              ├────┼──┼──┼──┼─┼──────┤

              │ 第14期│ │ │ │ │ │

              ├────┼──┼──┼──┼─┼──────┤

              │ 第15期│ │ │ │ │ │

              ├────┼──┼──┼──┼─┼──────┤

              │ 第16期│ │ │ │ │ │

              ├────┼──┼──┼──┼─┼──────┤

              │ 第17期│ │ │ │ │ │

              ├────┼──┼──┼──┼─┼──────┤

              │ 第18期│ │ │ │ │ │

              ├────┼──┼──┼──┼─┼──────┤

              │ 第19期│ │ │ │ │ │

              ├────┼──┼──┼──┼─┼──────┤

              │ 第20期│ │ │ │ │ │

              └────┴──┴──┴──┴─┴──────┘

              5.3 借款人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款日前一個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并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后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后一期),借款人因客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一個月前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對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 借款人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人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人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經貸款人同意方可辦理,并應提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人,提前還款應在結息日并應按第5.2條款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人未能履約,貸款人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6.2 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5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期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人。保險單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人保管,貸款人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生保險賠償時,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七條 陳述與保證

              7.1 借款人向貸款人陳述并保證:

              (1)借款人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的、獨立的企業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2)借款人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準和授權手續,并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3)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與對借款人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權并無抵觸之處;

              (4)借款人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且向貸款人提出本貸款申請以來,借款人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5)借款人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人權益的下列事件:a.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d.各類舉債、欠債;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條款所述每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人在每一筆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第八條 約定事項

              8.1 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開立往來戶或/和專戶。本合同項下開證、付款等應在貸款人辦理,并接受貸款人的審核。

              8.2 如貸款人認為某項設備訂購應實行公開招標,借款人應遵照辦理。

              8.3 本合同簽訂后,借款人應按計劃對外訂貨,進口訂貨清單應交貸款人審核。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人,貸款人憑以開證、付款。

              8.4 借款人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人的信貸監督和檢查,并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人有權參與招標、商務談判、竣工驗收等活動,有權參加借款人有關工程建設、生產經營、計劃財務等方面的重要業務辦公會議或列席董事會,有權參與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重大活動和會議。借款人應將上述重要活動和會議事先通知貸款人。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及時報送與項目建設、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類重要設計文件、統計財會報表、各年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書面報告、董事會重大決議和決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人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貸款人有權調閱原始憑證,審查借款人的資產和財務狀況。

              8.5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借款人建設和經營期間,借款人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保險額應為財產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場價時,應按重置價投保。借款人如中斷保險,貸款人有權主動代為保險,一切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8.6 借款人同意將本貸款項下未參與周轉的全部折舊基金和不低于_________%的其他專項基金存人貸款人,將不低于_________%的各類結算業務交由貸款人辦理。

              8.7 借款人如未能按第5.2條款規定還款,則不能進行紅利分配。

              8.8 借款人對本貸款和其他同類債務的清償,應按照比例平等原則進行。如果今后為其他建設項目采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款人應同比例地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晶。借款人不能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9 借款人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征求貸款人的意見:

              (1)合資(作)合同、企業章程的任何變更;

              (2)為其他建設項目向境內外舉債。

              8.10 借款人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

              (1)以資產和收人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或設定抵押權;

              (2)出售、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以本貸款購置的設施、設備、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資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人即構成違約:

              (1)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款人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后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陳述與保證被證明其在作出、重復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實、不準確、或使人誤解的;

              (5)借款人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采取信貸制裁措施;

              (6)擔保人喪失擔保資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現值比原估價減少15%以上,而借款人在接到貸款人有關通知后一個月內又未按貸款人要求提供或補充新的還款擔保;

              (7)停止項目建設或生產經營;

              (8)借款人(被)申請破產。

              9.2 貸款人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于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貸款人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人負責,對貸款人采取下述任何措施,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1)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的任何賬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第9.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9.1(3)、9.1(4)、9.1(6)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人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人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布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9.4 如貸款人違約,借款人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人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申請書、年(季)度提款調整計劃、借款憑證、還款付息憑證、財產權益抵押合同、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催收貸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并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并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l0.3 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人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4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人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5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10.6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外匯貸款合同13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貸款方:交通銀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應借款方于 年 月 日的申請,貸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貸款。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條例》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

              1.2 借款金額: (大寫: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對 的投資。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均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后方可進 行:

              (1)已提供第二條所述投資項目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標、債券的批準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注冊外投資或/和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等;

              (3)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4)借款方自籌注冊資本金已按有關規定繳納;

              (5)投資項目外方注冊資本金已按有關規定繳納;

              (6)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7)其它;

              3.2 提供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

              3.3 借款方如需調整提款計劃,應提前十五天通知貸款方,并經貸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

              3.4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

              利息每 計收一次,結算日為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承諾費。如借款方未按第3.2條款規定的季度提款計劃提用貸款,又未按第3.3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 ‰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 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 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 擔。

              4.5 借款方應于結算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算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6 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方應以自有資金及其他可還貸資金歸還本貸款。本貸款項下投資項目的紅利分配應首先用于歸還本貸款。

              5.2 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 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之日后 個 月進行。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款日前一個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并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后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一個月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就本合同中的借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處理,并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應在結息日并應按第5.2條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第七條 陳述與保證

              7.1 借款方向貸款方陳述并保證:

              (1)借款方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獨立的企事業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準和授權手續,并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3)借款方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自向貸款方提出本借款申請以來,借款方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4)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D.各類舉債、欠債;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條款所述的第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方在每一筆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第八條 約定事項

              8.1 借款方按合資(作)合同規定繳足資本金后,應及時將出資證明和注冊資本驗資

            報告副本交貸款方備存。

              8.2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檢查和監督,并為之提供工作便利,及時完整地提供本企業和投資企業的基建、生產、財務等計劃及其執行情況,按季報送有關統計、財務報表和其他資料。

              8.3 借款方為其他建設項目或投資項目采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會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于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4 發生下列事件,借款方應事先征得貸款方同意:

              (1)以資產和收入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或設定抵押權;

              (2)將本貸款項下投資股權以任何形式轉讓他人或設定抵押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后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陳述與保證被證明其在作出、重復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實、不準確、或使人誤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采取信貸制裁措施;

              (6)擔保人喪失擔保資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現值比原估價減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貸款方有關通知后一個月內沒有按貸款方要求提供或補充新的還款擔保;

              (7)借款方(被)申請破產。

              9.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于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府變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帳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第9.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9.1(3)9.1(4)9.1(6)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的借款余額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布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并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并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3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4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10.5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6 本合同正本 份,借貸雙方各執 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 貸款方:交通銀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簽字人: 簽字人:

              職務: 職務: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署

            外匯貸款合同14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_______銀行_____分行(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設備進行技術改造,其項目已經有關部門批準,特向乙方申請萬美元(或其它外幣)外匯貸款。按照貸款辦法和有關規定,業經乙方審查同意,為明確經濟責任,特簽訂本借款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甲方確認向乙方借得現匯_______萬美元(或其它外幣),買方信貸_______萬美元(或其它外幣)。

              第二條

              借款期限現匯________年____月。(從第一次用匯之日起到還清本息止);買方信貸________年____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計劃(略),乙方保證及時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計劃用款而造成乙方組織外匯資金的利息損失,甲方按乙方規定支付外匯承擔費。

              第三條

              借款利息率為年息,現匯為_______%(或按中國XX公布的浮動利率計息),按____月浮動;買方信貸為_______%,按_______天計算。在借款期間,每半年計息期應計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由乙方直接借記甲方借款帳戶內,實行復息計算。由于計息增加的貸款額,不占用貸款額度。

              第四條

              借款使用:在引進的技術設備成交后,應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全權辦理進口開證,審單付款等事務。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外匯,不挪作他用,如果發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收利息。

              第五條

              借款償還:甲方在借款期終止日,全部清償貸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歸還借款時,由擔保單位負責按期歸還借款本息的外匯額度和相應等值的人民幣(包括延期償還的.罰息)。對逾期未還的借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____%的罰息。

              第六條

              本合同所附的《用匯、還匯計劃》和《還匯(款)保證書》及甲方擔保單位出具的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條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關情況、報表、資料,為乙方檢查信貸工作提供方便。雙方應積極合作,努力促成項目的早日建成投產。

              第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到期結清本項債權債務時終止。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有關單位)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銀行_____分行(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外匯貸款合同15

              貸款人(抵押權人) 分行

              法定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 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 電話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為購買 (以下稱“房產商”)的(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貸款幣種:

              1.2 貸款最高額為 元(大寫 元)整。

              1.3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分 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 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 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 個百分點(libor+ %)每期計息日的 的libor為貸款利率的libor,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libor為該貸款發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 個月浮動。

              2.2 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一年。

              2.3 結息方式:

              第三條 貸款條件

              3.1 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 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后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帳戶結算。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后,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并借記借款人帳戶。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1.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提前還款

              6.1 借款人如要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 提前還款只限于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a.借款人在貸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內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一補償金;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一年后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 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后,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手續費。

              7.2 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 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 保險公司分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于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 借款人的保證

              9.1 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 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 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 貸款人的責任

              10.1 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帳戶。

              10.2 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 違約及處理

              11.1 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1)借款人在付息日、還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額支付應歸還的本金及應付的利息,造成貸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執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生使得本合同之執行成為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 違約的處置:

              (1)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的行為時,貸款人從借款人違約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額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

              (2)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為時,經貸款人書面通知后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生11.1(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布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授權代理人: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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