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保養合同4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保養合同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養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簽定以下辦公設備保養/維修協議。
一、本協議服務費總金額為:(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小寫)人民幣_________。
1.服務對象的辦公設備型號_________。(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掃描儀產品)
2.在甲、乙雙方簽定合同之前乙方應對本協議服務對象所包括的辦公設備進行一次免費的全面檢測,確認設備運行情況,并提供詳細的檢測報告。由雙方簽字確認,如果發現故障,需要更換部件,則部件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有責任提供報價給甲方參考,但報價中的部件價格不得高于該設備的生產商在本市授權的維修(服務)中心的部件價格。
二、辦公設備定期維護保養
1.地點:乙方實施上門保養地點為協議包括辦公設備使用所在地。
2.周期:傳真機、復印機產品每月保養一次,打印機、掃描儀產品每季度保養一次。
3.保養報告:每次乙方在為甲方提供保養服務后,需現場填寫“維修召喚報告”,如實反映辦公設備的運轉情況,并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4.故障隱患:如乙方在為甲方提供辦公設備保養時發現有故障隱患,需要維修或更換部件,乙方需與甲方協商,由甲方決定是否進行維修或更換部件。
三、辦公設備臨時緊急維修
1.地點:乙方實施上門保養地點為協議包括辦公設備使用所在地。
2.時間:
(1)每周一至周五9:00——17:30(不包括節、假日)為乙方執行本協議的標準時間,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要求電話后4個工作小時內派技術人員上門對本協議所簽的年保機器進行免費維修保養(如需換部件,部件費另計),不計次數。
(2)如甲方需要乙方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進行維修工作,甲方必須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要求。
3.在本協議所包括的辦公設備出現故障后要及時通知乙方,并將出現故障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以協助乙方維修人員做出正確判斷。
4.甲方故障通知后,乙方要在標準時間上門提供維修,如有特殊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5.甲方辦公設備故障嚴重,乙方無法在兩日內修復時,乙方在維修期間要為甲方免費提供備用機。
6.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應自行維修或由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第三方(設備供應商或直接代理商)進行維修。
7.更換部件:
(1)部件更換可能會影響辦公設備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與甲方協商認同后進行。
(2)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更換部件必須保證為與設備同品牌原裝部件,如有特殊情況,乙方需在與甲方協商認同后更換與原部件應用功能與技術指標相近的部件。
(3)更換部件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有義務提供部件的報價,供甲方參考確認,報價中的部件價格不得高于設備的生產商在本市授權的維修(服務)中心提供的部件價格。甲方可以在經乙方書面確認的第三家(設備供應商或直接代理商)處購買部件。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應自行更換或雇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第三方更換或拆卸部件。
8.乙方為甲方更換的部件在保修期內非人為損壞,乙方需為甲方免費更換、維修。如屬于甲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時,部件費用由甲方負責。(部件保修期為:從更換此部件起,兩個月止。注:耗材如針、線圈、墨盒、噴頭、鐵粉、碳粉、曝光燈、硒鼓、色帶、電腦軟件不屬于此保修范圍。)
9.書面報告:在維修(更換部件)工作完成后,乙方維修人員應向甲方提供書面報告,并由雙方簽字確認故障已被修復。
10.第三方面的雇傭,雙方必須在得到對方書面批準后,使用被授權雇傭第三方(產品供應或直接代理商)執行乙方在本協議中的有關義務,否則,未被通知方有權單方面停止此協議的執行。
11.不予保修范圍
(1)因天災、人災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損壞。
(2)因未經乙方同意或雇傭第三方修理而引起的損壞。
12.本協議不涉及有關軟件或網絡支持服務。
13.乙方所維修的部件如在規定的保修期限內出現與前次同樣的'故障且非人為損壞,乙方應免費維修該故障,如屬于甲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時,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部件保修期及保修內容詳見本協議第三點第8節)
四、機密
1.雙方同意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了解到的與雙方有關的內容及數據或信息確認為機密。
2.雙方負責確保其雇員和受雇第三方應嚴格遵守保密義務。
3.甲方對其專有機密信息自行負責。
五、協議生效及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六、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協議簽定日起十日內,付給乙方協議全款。
2.日常維修設備的費用應在維修完畢后十日內一次性付給乙方。
七、協議的終止及罰則
1.如果發生下列情況,甲、乙各方有權單方面立即終止本協議。
(1)在沒有特殊原因的情況下,甲、乙雙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2)未經甲方同意而私自更換辦公設備部件。
(3)更換部件時,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更換非原裝品牌/或假冒偽劣的部件產品,乙方退還甲方所付的部件費用,并免費更換原品牌部件,如果造成設備損壞,乙方要按市場價格進行賠償。
(4)因甲方原因轉賣、轉讓辦公設備時,未經乙方同意將辦公設備移出大廈而繼續要求服務。
(5)未經乙方同意而拖欠乙方貨款。
2.甲方違約而造成本協議的終止,乙方不退協議余額。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養合同 篇2
甲方:大連市甘井子區都市陽光商務酒店
乙方:鄭州凌達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大莊分公司
甲方現正式委托乙方承擔 大連甘井子區陽光商務酒店 消防系統維護保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本合同如下協議:
一、 保養地點:
大連市甘井子區虹港路101號
二、 維保造價及付款方式:
1. 消防系統維修保養費:
本合同維護保養費用全年為人民幣¥:貳萬伍仟元整(25000.00元),保養費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項:
a) 乙方工作人員工資及各種保險、稅金、勞保及補貼。
b) 消防系統維護費。
c) 乙方負責向政府及相關部門交納各種稅項及行業管理費等(不包括日后政府改變所發生之相關費用)。
d) 乙方的管理費及利潤。
e) 乙方工作人員的培訓費、會議費及交通費等。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付乙方維保總價的問題付清剩余的50%。
三、保養范圍:酒店內消防系統的維護及保養:
1. 消防主系統: a.消防自動報警系統;b.消防栓系統;c.噴灑系統。
2. 受消防報警聯動控制的系統:a.防排煙系統;b. .消防栓系統;c. 噴灑系統.
以上消防主系統之維保工作,由消防自動報警系統主機至現場各未端控制或監視模塊,但不含未端模塊內干接點以后之非消防其它專業設備。
3. 在維護、保養期內,乙方安排專業技術人員2名(消防電技工1人、消防水技工1人)
根據甲方所提供之相關工作指引和國家相關技術規范要求處理日常維護工作,并須提供技術人員,做每年2次消防聯動測試工作。
四、 保養起止時間:
從 20xx 年 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
五、各項具體維護及保養工作包括:
(一)消防自動報警系統主機維護
1. 消防自動報警系統主機維護;
2. 主機報警功能測試;
3. 主機聯網功能測試;
4. 顯示器點對點報警動作測試;
5. 檢測及調整消防電源電壓、蓄電池容量、蓄電池充放電試驗;
6. 主機與圖文終端接收事件界面模塊檢測;
7. 各主機試燈及消音按鈕維護測試;
8. 主機與消防中文圖文終端系統及打印功能點對點測試;
9. 消防自動報警主機廠家軟件免費升級;
10. 報警及圖文軟件、硬件測試及維護;
11. 報警主機對打印機各功能測試及更換打印機色帶(打印機色帶由甲方提供);
12. 主機及聯動柜內除塵;
13. 各樓層報警復示盤報警點燈測試;
14. 復示盤除塵測試。
(二) 消防自動報警系統聯動維護及測試
1. 自動報警系統主機對監視模塊及控制模塊訊號測試;
2. 消防水泵、噴淋水泵及、防、排煙風機、廣播、電梯、等相關設備聯動模塊聯動自動功能測試;
3. 防、排煙風機及防、排煙閥聯動介面動作測試(防、排煙風機及防、排煙閥之監視/控制模塊動作測試及在消防中控室聯動柜進行手動或使用主機遠程強迫輸出控制測試);
4. 室內消火栓系統及水泵聯動介面動作測試(分段閘閥、警鈴、手碎按鈕及水泵聯動);
5. 噴淋系統及水泵聯動界面動作(噴淋報警閥、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信號閘閥、監視模塊及相關水泵聯動);
6. 消防廣播聯動動作(探頭及相關設備報警后,消防聯動柜與廣播系統對應樓層分層廣播聯動測試);
7. 強切聯動動作(探頭及相關設備報警后,對應樓層非消防電源聯動測試);
8. 卷簾門聯動動作(探頭及相關設備報警后,對應樓層區域卷簾門模塊聯動測試);
9. 消防中控室消防聯動柜測試維修(聯動柜內每季度檢查指示燈、電流/電壓、內部控制線路、聯動介面等功能測試及聯動柜內除塵工作);
10. 全年100%煙感、溫感報警探測器報警動作測試(全年共分兩次各進行50%探頭測試);
11. 消防電話系統測試維修。
(三) 消防水泵維護及測試:
1. 控制柜線路及指示燈等相關設備進行功能測試工作;
2. 消防栓、噴淋水泵中控室至現場遠程起動維護測試;
3. 消防聯動柜手動、自動聯動功能(中控室消防聯動設備及現場設備);
4. 消防水系統(包括:噴淋系統、消防 拴系統、水幕系統)壓力檢查、末端放水裝置、水力警鐘、壓力開關、信號蝶閥等功能測試維修,參見工作指引進行測試維修工作;
5. 消防栓、噴淋水泵定期手動盤車檢查,定期打黃油;
6. 消防栓、噴淋水泵定時檢查及記錄水壓。
六、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 甲方應安排相關技術人員配合乙方消防系統維護保養工作
2. 在進行有關的維修保養時,甲方可委派相關專業人員協助共同進行。
3. 在維修保養過程中乙方如需在高空工作,甲方需提供高空工作臺或腳手架等設備。
4. 在消防大隊檢查、消防檢測站檢測過程中甲方負責提供相關之文件。
5. 在保養合同期內,甲方需提供乙方一間設有電源及照明之房間,用于維修/測試、存放備件及工具之用,電費由乙方負責。
乙方責任:
1. 乙方應保證所維保的甲方消防設施達到國家消防部門之技術規范要求,并每年依據消
防法規要求,會同消防檢測部門完成相關之檢測工作,消防檢測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2. 乙方負責日常對消防部門溝通工作。
3. 乙方負責提供免費日夜緊急電召維修服務,維保人員在晚間以及節假日接到甲方通知
后,應在12小時內到位,若出現緊急情況,則須2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在最短時間內使系統恢復正常工作,如果半小時內未到達(惡劣天氣及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除外),則扣除當月保養費總額1%-3%。
4. 每年定期對所維護保養的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測,并每季度乙方提交相關技術報告給甲方。
5. 消防部門檢查時如提出維保單位資質等有關問題,乙方需向消防部門作出合理的、消防部門認同的解釋。
6. 乙方工作人員在維保中因疏忽而造成的人為損壞,由乙方負責,包括因此造成的損失。
7. 乙方工作人員之保險均由乙方負責,乙方須自行負責其員工的意外事故賠償責任,在日常維保工作中所發生之乙方工作人員人身傷亡,甲方不需負任何責任。
8. 在維保過程中,如發現消防自動報警線路故障,乙方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工程人員的配合下完成該線路故障修復工作,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相關費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線路故障的.,乙方應無償修復;如因第三者造成的線路故障,乙方之維修工作為有償服務,按市場價格收取合理之維修費用,甲方需協助乙方向第三者收取相關之費用。
9. 在維保過程中,如發現設備損壞,乙方須提供書面報告及報價與甲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再實施更換,更換后由甲方簽字確認,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所更換之設備將獲12個月質量保修期,并負責后續之免費調試工作。
10. 若遇甲方區域需修改圖文軟件工作,在不改變使用功能并更改探頭數量在10個以內的情況下,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費用。另外,若租戶或小業主因裝修、改造需增加設備或修改軟件工作,則乙方為有償服務。
11. 乙方應負責每季度對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控制柜及指示燈等相關設施進行功能測試及柜內除塵工作,如在日常維保工作中發現設備存在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會同甲方工程人員及時修復所存在的問題,更換零配件費用由甲方承擔。
12. 在維保期內若遇探頭靈敏度降低,乙方應負責日常清理光電煙溫復合探頭內塵土,提高探頭靈敏度。如遇必須清洗之探頭,乙方會及時通知甲方,待征得甲方同意后再將需清洗探頭交給專業清洗廠家清洗,并提供備用探頭于甲方替換需清洗的探頭,數量不超過10個。探頭清洗費用由甲方承擔。
13.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應付之責任,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扣除乙方當月維保合同的3%直至100%,如乙方工作人員違反甲方有關規定或工作技能未能達到維保工作之要求、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維保人員。
七、 仲裁、起訴:
1. 的法院起訴。
2. 如果連續 10 個工作日或累計 1 個月未達到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八、 其他事項:
1. 合同期滿如欲續簽,保養費用由雙方另議。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將友好協商解決。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
甲方:大連市甘井子區都市陽光 乙方:鄭州凌達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商務酒店 大莊分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保養合同 篇3
甲方: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人:張華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安門大街22號
電話:83084976
傳真:83084974
開戶銀行及賬號:民生銀行北京東單支行0124014400000086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
15.3 上述發出通知、回復的費用由發出方承擔。
16.合同修改
16.1 對于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6.2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后,即開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財政部備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保養合同 篇4
電梯維修保養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資格證號:z
甲方:z集團z市z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乙方:z市歐日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z市z路20號z名都三號樓之三地址:z市z中18號
郵 編:z
聯 系 人:z聯 系 人:z z
聯系電話:z轉z電 話:z4 傳真:z
值班者(電工):z開戶銀行:中國銀行z支行
值班電話:z帳 號:z
為了保護電梯安全運行,延長其使用周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擬訂本合同。
一、維護電梯的型號、規格、數量及其價格:
編號電梯名稱(型號)層/站臺數月維保費年維保費
1GVF-II1000-C010519/17/173750.00元/月9000.00元/月
2GVF-II1000-C010520/18/183750.00元/月9000.00元/月
3GVF-II1000-C010525/25/252500.00元/月6000.00元/月
4GVF-II1000-C010526/26/2641000.00元/月12000.00元/月
5GVF-II1000-C010527/27/272500.00元/月6000.00元/月
6PW13/10-193/3/31250.00元/月3000.00元/月
(一年)合同總價:(人民幣肆萬伍千元整($:45000元)
二、維保期限:
1、自 20xx 年5月22日起至 20xx 年5月21日止。
2、合同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將按合同期限為周期自動延長。
三、維保內容:
1、乙方每月定期(上旬10至15日,下旬25日至30日)派專業技術維保人員,對每臺維保電梯設備進行常規檢查和例行保養,按《電梯維保項目》的標準,對其進行調整、檢查、潤滑、清潔保養,保持其正常運行。
2、乙方在中秋、國慶、除夕、正月初一四個假日全天安排專人24小時在園區值班。
3、乙方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個星期六安排專業技術維保人員對我司的工程維護技工、保安人員進行電梯簡單故障及緊急救人程序的培訓。
4、周期性檢查所有安全裝置,并作安全測試。必要時更換安全裝置以保持足夠安全。
5、按國家標準系統地檢查設備、調整潤滑個部件,并根據設備使用狀態,維修和保養。
(1)機械部分:曳引機、蝸桿、蝸輪、曳引輪軸承、制動線圈、制動接觸器、電機和電機的轉換器、轉換開關、電刷、軸承。
(2)電氣部分:控制柜、選層器和調度設備、平層設備、所有的繼電器、傳感器、電阻、電容、功率放大器、變壓器、接觸器。
(3)井道部分:隨動電纜、導向輪或復繞輪、轎廂和對重導軌及緩沖器、上下限位開關、井道內開關,漲緊輪裝配、補償輪裝配、轎廂和對重導靴。
(4)廳、轎門設備:轎廂和廳門機械按鈕、大廳信號燈、轎廂方向指示器、門鎖、門吊板、門導靴和強迫關門裝置。自動開門機,轎廂門吊板、轎廂門觸點、稱重設備,轎廂框架、風扇和照明設備及對講機。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為預付款,付款周期為三個月,首期付款$11250.00元,應于 20xx 年6月15日前支付,以后各期款項,均應在各付款周期的`第壹個月內支付。
五、甲方責任及義務:
1、出于安全的需要維保電梯鑰匙及機房鑰匙必須由甲方專人保管,無關人員不準進入機房及井道內。
2、機房必須保持通風及防雨防水,同時井道與底坑不能有浸透與漏水。
3、甲方有義務提供維保電梯有關的準確信息,監督乙方維保人員服務質量,如有不足應及時反饋給乙方負責人;由于停電或其他原因造成電梯困人,甲方設備負責人應先自行進行緩救,同時立即通知乙方排除故障。
4、需要機械吊裝才能進行零部件更換的吊裝費及維修費由甲方負責,其余故障由乙方免費維修。維修中更換的各類零部件、油類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付款規定依時付款,乙方對其維修電梯設備運行將不負安全責任。
六、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提供24小時急修服務。維保電梯一旦出現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進行維修并及時排除故障。
2、如果乙方每月不能定期(兩次)派人對每臺維保電梯設備進行常規檢查和例行保養,每次給予處罰200元;在節假日期間(中秋、國慶、除夕、正月初一)不安派專人24小時在園區值班或在值班期間擅自離開園區,每次給予處罰200元;當園區的維保電梯出現故障時,乙方若不能在接到甲方通知30分鐘內到達現場,則遲到30分鐘以內給予扣罰100元/次,遲到1小時以內給予扣罰200元/次,遲到一小時以上給予扣罰300元/次。
3、乙方維保人員每月定期對維保電梯進行常規檢查和例行保養或其他急修作業,必須經甲方有關人員簽字確認才可。
4、維修保養期間,乙方發現維保電梯零部件磨損嚴重或損壞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時進行緊急處理,直至其恢復正常運行。
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特種設備有關安全作業標準,確保人身及電梯設備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作業。由于乙方人員違規操作造成事故或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需配合維保電梯通過年檢,年檢費由甲方負責;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電梯年審不合格,復審費由乙方負責。
7、乙方不承擔不可抗拒的事件所引起的損失或責任:如政府行為、臺風、暴雨、火災、偷竊、破壞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不可抗力的行為等。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合同不足之處,可經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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