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法律顧問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法律顧問合同1
聘請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幫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2.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3.聘請年限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1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1年;其后每年類推。
4.常年法律顧問費
(1)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6.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7.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10.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常年法律顧問費。
13.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15.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6.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合同適用于客戶聘請律師為其提供經常性法律咨詢服務;若客戶需要委托律師進行代理活動,尚需另行簽訂委托合同。
2.簽約之前,客戶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律師事務所的主管司法行政部門咨詢。
3.本合同書所列條款由浙江省司法廳負責解釋。
法律顧問合同2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為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一人負責與法律顧問的聯系工作。
第二條乙方的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2、協助甲方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托,有償參與相關業務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有償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向甲方相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每年不少于兩次,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分鐘;
6、應甲方委托,有償以甲方法律顧問的名義作授權聲明或有關代理行為;
7、接受甲方委托,有償代為辦理相關資信調查法律事務。
8、接受甲方委托,有償依法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第三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服務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承擔因違反本條款的責任和材料不真實、弄虛作假的責任;
2、積極、主動地配合委托乙方(律師)所從事的各項工作;
3、甲方在乙方從事本合同第二條內有償服務項目的工作時,按相關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或雙方協商支付乙方有償服務費用。
第四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條工作范圍的內容)服務,依法切實地維護甲方的利益;
2、及時辦理第二條法律顧問工作范圍內的法律事務;
3、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4、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第五條有償服務費用的支付: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元,作為乙方無償服務費用開支,并由乙方負責收取;
2、乙方辦理受甲方(委托)的有關案件的'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差旅費,案件的有關法院收費、鑒定費、檔案費、資料費等有關部門的收費應按有關標準或由雙方協商確定額度,由甲方支付;
3、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委托代理合同約定的費用和有關有償服務費用,乙方有權選擇中止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或法律顧問合同,由此造成的責任由甲方自行全權負責。第六條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不退還已收的相關費用;如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退還從合同簽訂之日起所收取的費用。
第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期限________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返
法律顧問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并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特別條款
1.1.法務服務范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擔其法務服務任務,為甲方經營,管理活動提供法律幫助,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法務服務范圍為
(1)為公司經營及管理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對公司運作和發展方向的決策提供法律建議
(3)對公司運作和發展方向的決策提供指導意見
(4)對公司專項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
(5)為公司專門性事務對外簽發律師函
(6)對公司有關事項進行律師見證
(7) 提供與公司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8)從法律角度為公司管理進行構架的設計
(9)幫助公司構建經營管理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10)參與公司治理及起草公司章程,股東會協議,董事會規則等文件
(11)制定公司常用合同范本,對公司簽訂的合同進行審核,把關
(12)規范公司勞動合同,勞動關系,修改員工就業規則,崗位職責等文件,對工資結構進行合法調整
(13)制定公司債權回收方案,并組織實施
(14)對公司管理人員進行相關的法律知識培訓
(15)對公司的合作伙伴,客戶進行信用調查
(16)代為商務調查,對相關的房地產,公司,金融,知識產權,貿易,合作等所涉及內容的真實性,客觀性及合法性進行調查,出具調查報告
(17)參與公司對外商業項目
1.2.法務服務費及服務方式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年法務服務費總額為元人民幣。(分十二個月支付,具體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見薪資制度)乙方不占用甲方辦公資源,,采用不定時工作方式,每月至少到甲方辦公地一次,甲方有事可隨時通知乙方。
1.3.其他費用
乙方在辦理案件中所發生的以下其他費用并不包含在上述法務費內,應由甲方另行承擔。雙方就以下費用的收費標準約定數目或按照實際消費為準。
(1)電信及郵遞費用
(2)復印費用
(3)差旅費
(4)其他費用
1.4.服務期限
雙方約定服務期限為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1.5.聯系信息
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其他約定
除由上述特別條款的約定和以下一般條款的約定外,雙方補充如下協議:
二一般條款
2.1.生效條件
本協議在雙方簽署后生效。協議生效前。法務人員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務服務。甲方已有的法律糾紛,乙方可以參照本協議提供法務服務,其所需費用需另行支付。
2.2.乙方的義務
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法務服務時,承擔以下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法務人員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
(2)乙方應當勤勉盡責,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4)乙方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就本協議約定的法務費和其他費用以外,無權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項。但是如有法務人員代繳代付予其他機構的費用除外
(6)乙方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7)乙方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2.3.甲方的義務
甲方承擔以下的義務:
(1)與乙方的其他法務人員誠實合作,向乙方及其他法務人員如實提供與法務服務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如與法務服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法務人員;
(3)如果甲方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及其法務人員;
(4)按照約定支付法務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向乙方及法務人員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
2.4.保密
(1)乙方對甲方的相關信息及與案件有關的資料,文件和其他情況(以下簡稱“甲方秘密”)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秘密。
(2)乙方和甲方另簽訂的有保密協議的,應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5.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均無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協議約定的法務服務范圍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務。甲方如確有需要乙方及其法務人員提供有關啊法律事務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務服務委托協議。
2.6.法律意見
乙方及其法務人員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僅供參考企業領導決策參考。
2.7.完整的協議
本協議作為乙方和甲方之間的最終的,完整的協議,取代之前雙方作出的口頭活書面約定。
2.8.協議的可分性
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全部或部分無效,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2.9.修改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甲方理解并承諾,如果甲方希望獲得本協議約定服務范圍以外的法務服務,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務服務委托協議。
2.10.爭議的解決
雙方同意,有關本協議簽訂,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和調節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種菜委員會提出仲裁。仲裁依據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的最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拘束力。
三終止勞動合同
3.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
(7)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3.3.簽署
本協議由乙方和甲方共同簽署。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簽字并蓋章。代理人簽字的,需提供授權委托手續。
3.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顧問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或草擬中文或_________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系。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并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_________市_________局_____號文件規定的收費辦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主任(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5
甲方(聘請方):
聯系人:
乙方(受聘方):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鑒于:
1、甲方擬委托乙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雙方協商后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項和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擔任 的法律顧問。
2、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委托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簽顧問合同,由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
二、法律顧問項目的主要事務:
1、提供法律咨詢意見,包括:
A、貴公司有關業務涉及的法律問題;
B、貴公司經營管理涉及的法律問題。
2、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件,包括:
A、為貴公司草擬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B、審查、修改貴公司自行起草或由相對方起草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C、草擬、審查、修改貴公司要求或提供的其它法律文件。
3、參與經濟項目洽商,包括:
A、為貴公司的投資及合作行為之合法性和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見;
B、作為貴公司法律顧問參與項目談判、洽商活動;
C、審查相對方的主體資格及合作資格;
D、草擬、審查、修改項目合同、協議、承諾書等有關法律文件。
4、規范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包括:
A、協助貴公司建立、完善內部規章制度;
B、審查貴公司自行草擬的內部規章制度;
C、審查貴公司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
D、對貴公司員工進行法律教育。
5、根據甲方提交的主題,對甲方相關人員進行法律專業知識培訓,或在必要的情形下,組織進行現場答疑;
6、跟進各類合同、協議的履行,包括:
A、在相對方可能或已經出現違約情形時,提醒貴公司予以關注并協助采取必要的防范或應對措施;
B、處理貴公司項目實施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法律事務。
7、解決經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包括:
A、作為貴公司法律代表,為貴公司調解經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
B、作為貴公司委托代理人,參與貴公司涉及案件的訴訟、仲裁(含經濟仲裁和勞動仲裁)、復議、聽證等活動。
8、應公司的要求,就專項事務進行調研,并向公司或相關部門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9、接受甲方委托,擔任公司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上市、投融資、招投標等重大項目之專項法律顧問,處理相關法律事務及法律問題;
10、提供公司認為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委托事項的事務執行
1、乙方指派 律師擔任總顧問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總顧問律師,不得另行指派其他律師擔任總顧問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總顧問律師在承辦委托事項時,有權根據委托事項的具體情況,指派本所的其他經辦律師承辦具體委托事項。
3、總顧問律師在承辦委托事項時,有權根據委托事項的具體情況,選聘其他專家或其他所的專業律師承辦具體委托事項。
4、總顧問律師在承辦涉及香港、澳門、臺灣或境外的委托事項時,有權選聘香港、澳門、臺灣或境外的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完成委托事項。
四、費用:
1、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A類事務時,收取固定律師服務費,乙方承辦委托事項中的B類事務時,根據具體的工作難度及工作量收取單項律師服務費。其中,委托事項的A類事務是指: 本合同第二條中的1、2、3、4、5、6項事務 ;委托事項的B類事務是指: 本合同第二條中的7、8、9、10 項事務 。
2、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A類事務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律師服務費 人民幣 整。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 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的 ,即人民幣 整,甲方應在 年 月日前支付剩余的人民幣 元整律師服務費。
乙方承辦委托事項中A類事務的第 三(B) 項時,如乙方實際完成的工作內容超過 ,對于超過 小時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時人民幣 的標準增加支付固定律師服務費,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付費通知后 日內支付增加的固定律師服務費。
3、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B類事務時,由乙方根據委托事項的難度和工作量,并根據律師收費標準與甲方協商確定收取單項律師服務費。如乙方未能就承辦B類事務與甲方達成協議,甲方可另行聘請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提供相關服務。
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B類事務,由雙方另行簽訂《委托合同》或由甲方出具委托書。
4、如甲方要求,乙方可指派經辦律師常駐甲方指定地點承辦具體事務,甲方需與乙方另行協商確定增加支付律師服務費用。
5、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約定的固定律師服務費和單項律師服務費僅指律師服務費用,不包括應由甲方承擔的以下費用:
A、辦理委托事項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在深圳市區外所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或其它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B、第三方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由行政機關、其它機構或第三方合理收取的稅、費或其它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五、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指定本項目的聯系人負責與乙方的經常性聯系,甲方所指定聯系人的意思表示視為甲方的意思表示。
2、甲方應當全面、真實、完整地提供資料,并保證所提供之資料和事實及所作之陳述并無虛假,如甲方故意隱瞞事實及捏造有關資料和證據,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甲方應按時支付費用,甲方拖欠費用達 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交辦事務所需要的有關資料、文件、情況介紹,需要乙方參加有關會議、研究合同或參加談判等工作時,甲方應當提早通知,讓乙方有充分的時間準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依法、高效、謹慎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與甲方有關人員召開例會或臨時會議,檢討工作,為本合同目標項目的管理和甲方的經濟活動提供意見和建議。
3、對日常合同審核及日常法律咨詢工作建立工作跟蹤、審核備案制度,并安排相應負責人及時對相關工作進行考核。
4、對于重大及疑難的合同及咨詢,均由經辦律師提交廣和所律師團隊集體討論答復。
5、將建立法律服務工作檔案,詳細記載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過程和具體法律意見。
6、保證所指派的經辦律師具有良好專業素質與較為豐富實務經驗,能夠勝任日常工作。
七、服務的響應:
1、甲方以口頭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詢,乙方應即時回復。
2、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詢,乙方一般在二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
3、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緊急性法律咨詢,乙方一般在八個工作小時內完成并以書面形式回復。
4、合同審查:原則上自甲方提交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乙方提出審查意見,重大、疑難或疑問較多的問題的響應時限由雙方另行協商。
5、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一般問題自甲方提供相關資料起二個工作日內,重大、疑難或疑問較多的問題的響應時限由雙方另行協商。
6、訴訟、仲裁、行政復議及其它獨立的非訴訟項目法律事務:法律及有關部門對辦理時限有規定,從其規定辦理;如甲方就該項法律事務對乙方有明確要求的,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辦理時限。
八、保密:
1、乙方應對因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和無關人員透露,并不得自行利用。
2、乙方應妥善保管因委托項目而持有的記錄秘密的有關協議書、資料、文件、情況說明、會議紀要、會談備忘錄等資料;
3、乙方還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采取其它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因委托項目而知悉或者持有的秘密。
九、聯絡和代表:
1、甲方指定的聯絡方式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址:
代表人:
2、乙方聯絡方式及帳戶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址:
代表人: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3、如未經以書面方式變更,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聯絡方式履行合同,視為有效履行。
4、如未經以書面方式變更,甲、乙雙方所指定代表視為具有甲、乙雙方合格授權。
十、其他:
1、本合同的各條款應視作相互獨立,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有效性,除非該種結果將根本性地破壞本合同的目的,或造成完全不合理的結果。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由雙方以書面形式進行。
3、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裁決。
4、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方執一份,受托方執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律顧問合同6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為了保障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正常進行,維護甲方各項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委托,可以辦理下列法律事物:
一、就企業生產、經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或者應企業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二、草擬、修改、審核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物文書和規章制度;
三、參與處理企業尚未形成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它重大糾紛;
四、代理 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
五、參加經濟項目談判,提供咨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六、提供與企業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七、就業務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八、協助企業有關部門對干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
九、辦理企業委托辦理的.其它法律事物。
第二條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項委托乙方,仍應另行簽訂合同。
第三條 服務方式及期限。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用金額及支付方式。
第五條 甲方應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料、設備通訊及辦公條件。
第六條 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委托合同,無故終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費用不得收回。
第七條 其它約定事項。
委托方名稱:委托方名稱:
代表人:代表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
法律顧問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的征地拆遷工作需要,需聘請乙方律師為法律顧問。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承辦律師: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所_______________律師團隊具體承辦法律顧問事務。遇有重大疑難法律事務,乙方組織部分本所有相關經驗的律師或全所律師研討。必要時,邀請本所外聘的專家顧問研討,力求為甲方提供最佳的法律服務。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_________________
1、就甲方管理過程中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2、審查、修改甲方草擬的法律文書;出具律師函;
3、就甲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涉及的人身權、名譽權等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4、協助甲方建立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
5、協助甲方向其工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或培訓;
6、代表或者協助甲方參加有關拆遷、征地等項目的談判、起草法律文件、法律意見書或見證書;
7、代為進行專項事實調查、資信調查;
8、代為辦理各類行政登記、變更等手續(如工商登記、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等);
9、代理甲方辦理公證事宜;
10、代理甲方參加與甲方有關的民事、行政糾紛的調解;
11、代理甲方參加與甲方有關的'訴訟、行政復議或仲裁活動。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不定期:_________________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盡可能提早預約乙方,以便安排時間并做必要準備。
四、甲方工作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為便于協調工作,甲方指定作為法律顧問聯系人,協助、配合法律顧問工作。甲方及下屬各部門的法律事務一般均通過該聯系人與乙方聯系。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有權要求乙方優先辦理甲方委托的訴訟及非訴訟法律事務。
2、應保證向法律顧問律師提供資料的真實性。
3、應將全部法律事務委托乙方辦理。如遇個案確需其他律師事務所辦理的,需與乙方協商。乙方在業務能力及辦案效果等方面明顯不能勝任的,應該同意甲方的意見。未經與乙方協商并經乙方同意,甲方不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另行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或律師。
4、應為法律顧問律師的工作提供便利,并負擔其因辦理甲方法律事務出差外地而產生的合理的交通、食宿、通訊及出差補貼等費用。
5、應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6、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有權要求甲方按時支付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應收取的律師費、差旅、出差補貼等費用。
2、有義務優先為甲方提供及時的法律服務。
3、有義務及時將辦理法律事務的進展或結果向甲方通報。
4、對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無論確定為免費或收費,也無論收費多少,乙方均應認真辦理。
5、當乙方主辦律師因疾病住院、長期出差等原因不能及時履行職務,或因工作能力限制,未能為甲方提供滿意的法律服務時,應甲方的要求,乙方有義務及時另行指派主辦律師。
6、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七、律師費及相關費用的計算及支付:_________________
1、根據《__________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
以此項目總造價為__________元的預算為標準,法律顧問費為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基于甲方對乙方服務的信任,乙方同意按照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收取每年的律師顧問費。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五日內支付。
以上款項甲方以匯款、轉賬或現金方式支付。
本所賬戶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律師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需到本市以外出差時,差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因其他事務,需要到外地出差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3、乙方律師辦理本合同第二條第1—6項事務時,甲方不必再行委托。在甲方按本條第1—2項支付律師費的情況下,乙方不再另行收費。
4、乙方律師辦理本合同第二條第7—11項事務時,甲方需就具體個案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并按《___________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辦法》另行計算律師費。鑒于甲方與乙方是基于本合同而發生的長期合作關系,乙方在確定具體個案收費金額時,應按規定的收費標準給予8折優惠。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2—6項約定,乙方可催告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內履行合同。如經催告后仍未履行合同,視為嚴重違約。在此情況下,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1項約定所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2、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6項約定,甲方可催告乙方在合理的
期限內履行合同。如經催告后仍不履行合同,視為嚴重違約。在此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退回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1項約定所支付的律師費。
九、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為簡化簽約手續,本合同可依年度為期順延。本合同期滿,雙方如未提出異議,則本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直項目完成之日;年度服務費用不變,付款日為下一年度服務起始之日的5日內。以后各年度的順延合同條款亦同。
十、糾紛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可將糾紛提請__________市律師協會調解或提請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其他: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8
甲方:
乙方:xxxx律師事務所
因甲方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議,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指派 xxx 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期滿如需續聘,另行協議。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顧問費 元(大寫人民幣 ),支付時間為:
四、乙方指派律師受托為甲方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一)解答法律咨詢,提供法律意見;
(二)指導、協助甲方草擬、審查和修改法律文件或法律事務文書;
(三)提供法律信息;
(四)協助進行涉外或國內重大經濟合同、經濟項目談判,調解和非訴談判;
(五)就經營決策前的法律問題,進行可行性研究,就經營決策中的法律問題,提出法律意見,就經營決策后的法律問題,提出法律補救方案;
(六)進行法律風險、經濟風險預測,排除法律障礙;
(七)代理訴訟或仲裁重大、復雜的訴訟案件;
(八)代理公司登記、注冊、資產評估、產權界定、資產重組、商標事務、專利權及知識產權保護事務及公證事務;
(九)協助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
(十)對甲方工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為甲方培養法律人才。
五、乙方指派人員辦理第四條第(七)(八)項事務時,甲方應另行支付代理費,費用數額和支付方式參照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收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六、甲方應為律師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包括:
(一)律師可以查閱與承辦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并留有必要的復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
(二)了解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中的及對外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三)列席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事務的有關會議;
(四)為乙方提供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條件和便利,如需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所指派人員采用下列第(二)項的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
(一)定期上門服務;
(二)甲方有事約請;
(三)指派專人坐班;
(四)定期上門服務與甲方有事約請相結合。
八、乙方指派律師因故無法履行職責時,應及時另外指定人員履行本合同。
九、乙方應盡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任何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必要時可帶1-2名助手協助工作。
十、如因乙方的過錯行為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甲方應按時按約定數額交納顧問費,乙方已收費用在任何條件下不予退還;如果甲方拖欠顧問費,乙方有權追收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費用并追繳拖欠費用的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應預付受聘方的律師及其助手辦理法律事務所需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鑒定費、翻譯費、查檔費、公證費、證據復制(包括復印)費、非法規資料費、郵政費、長途電話費、市內計程車(的士)費、往北京城八區以外地方的交通食宿費等價外費用以及代聘方支付的其他費用。聘方應向法院等國家機關交納的訴訟費等規費,聘方應及時另行支付
十二、本合同的各條內容,由雙方平等自愿商定;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權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
乙方:xxxx律師事務所
授權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經營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組成工作團隊,負責甲方的法律服務工作。為明確雙方權責,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綜合性的法律服務工作。
二、乙方根據需要,可以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法律咨詢:
就甲方經營中涉及的法律事務,乙方適時提供法律咨詢,包括口頭、書面、電子文檔等形式。
2、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函:
乙方依照工作職責或甲方的授權,就特定事項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函等。
3、參與重大商務談判:
應甲方的要求,為甲方重大商務談判提供法律支持,審查潛在合作伙伴的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
4、起草、審查、修改合同和規章制度:
制定或完善甲方的各類合同文本,對重要合同逐步實施法律顧問會簽制度。建立或完善合同評審、合同管理制度。對甲方現行的規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見,協助甲方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
5、協助企業進行知識產權保護及工商登記等法律事務:
應甲方的要求,切實保障甲方的知識產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侵權。協助
甲方進行工商登記等工作。
6、法律培訓: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將針對甲方的`經營需要,系統制定并負責實施法律事務的專業培訓,以提高甲方員工、經銷商或代理商等的法律意識。
7、提供有關法律信息: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將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提供相關法律信息,以保障甲方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合法經營。
8、受甲方委托,代理各類訴訟、仲裁、行政復議案件,參與調解糾紛。(須另行簽訂代理合同)
9、完善勞動法律制度:
協助甲方完善勞動制度,審查、修改甲方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
三、甲方需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時應提前24小時聯系約定,并為乙方指派的律師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四、法律顧問費、其他費用的支付標準及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人民幣,在______前一次性支 付完畢。
2、本合同第二條第5至8項所列的法律服務項目及參與特別重大、復雜的商務談判,乙方將另行收費,并優惠計費。計費方式為小時收費或按標的比例協商確定。
3、非乙方收取的查證費、調查費用、法院或其他政府機關收取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的上海市外差旅費等由甲方據實支付。
5、乙方每年為甲方提供上述服務的有效工作時間不超過__小時(另行收費部分除外),超過部分另行收費。有效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五、乙方指派的律師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授權范圍內,獨立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指派的律師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六、乙方應對其所指派的律師負責日常管理。重大、復雜、疑難案件應 由乙方集體討論決定。
七、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不能履行工作時,應另行指派律師替代。
八、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應對其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甲方雇員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不按時支付法律顧問費,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有權中止提供法律服務并解除本合同,所收取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乙方指派律師因過錯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經有關機構認定后,乙方將在其所收律師服務費的范圍內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視乙方已經全部完成本合同項下法律顧問工作;合同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內甲方可以提出書面文件終止續期,否則合同自動續期一年;若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退還所收律師費用。若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應事先征得對方書面同意。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由上海市仲裁委員會解決。
十二、本合同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此詮釋。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負責本專項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范圍:1、甲方為乙方的_________(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__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甲方電話:_________乙方電話:_________地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約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_______元。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日
法律顧問合同1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為更好地運用法律手段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減少甲方法律風險,使其經營管理、投資決策更加科學化、法制化,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律師李振興提供常年法律服務事宜,達成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請乙方,乙方接受甲方聘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的法律服務內容:
1、搜集行業法律、法規,關注相關立法動態,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通過培訓等途徑提升甲方員工法律意識;
2、依據甲方業務經營范圍,依法起草、修改、審核公司各類合同文件,提供相關修訂意見;
3、根據甲方授權處理其相關訴訟、非訴訟活動等法律事務;
4、參與甲方重大經營管理、投資事項決策的有關會議或談判,向甲方提供決策的法律依據或咨詢意見;
5、應甲方要求對有關業務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出具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6、涉及委托事項范圍內的其他法律服務工作。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就其法律事務委托乙方及時處理(一般時限為三個工作日);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了解,提出改進意見及要求;
(3)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全面、真實的材料,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不全面,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等便利條件。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充分履行職責的'權利;
(2)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3)乙方在辦理業務過程中,不得接受與甲方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的委托;
(4)由于乙方工作過程中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根據造成損失嚴重程度,甲方將扣除部分法律顧問費用,直至扣完為止。
四、工作安排:
1、甲方應指派專人與乙方保持日常聯系,并配合乙方的工作,乙方在法律事務上應與甲方人員充分協商,尊重甲方人員的意見;
2、合同生效后,乙方應與甲方商定工作時間,甲方若有臨時性法律事務,可及時與乙方聯系,由其及時處理。
五、費用的支付與收取:
1、甲方在合同期內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支付時間為:甲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元整,以后每季度支付 元整。
乙方代為甲方免費處理 起甲方作為被告之訴訟案件(若作為原告,則一起原告案件等同于兩起被告案件),對超過約定數量案件代理費用,按《河南省律師協會律師服務收費行業指導意見》規定標準優惠50%另行收取費用(見附件)。
2、乙方在為甲方服務過程中產生的交通費、文印費等差旅費用由甲方負擔(鄭州市區內全免)。
六、違約責任
合同一經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完全履行,若其中一方違約,另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權。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據需要可在報刊上公告聘請事宜。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合同13
甲方:(個人)
住所:
電話:
乙方:(律師)
住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個人顧問的相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個人法律顧問,乙方應就甲方有關個人人身和財產權益等事務提供相關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1、以電話、email、qq等及時通訊服務,及時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詢;
2、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資訊,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規、相關案例、立法動態等。
3、提供不少于六次律師事務所內約見服務,當面解答聘請人法律事務咨詢。
4、出具不少于六次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于起草、審查、修訂合同及相關法律文書、出具律師函、提供法律建議書等。
5、進行不少于兩次的律師調查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查詢工商檔案、房屋權屬信息、公民身份信息等
第三條、甲方享有下列的權利:
1甲方有權利向第三方聲明或表明乙方是甲方的私人法律顧問
2如甲方涉及仲裁或訴訟時,甲方有權指定乙律師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及不在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但是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其代理委托手續,代理費用可按乙律師正常收費標準20%予以優惠3每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有權要求乙方做一個書面的工作小結通過郵件方式發送.
第四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及時、真實、準確、全面地向乙方提供與乙方法律服務事項有關的文件及背景資料;對于需要甲方另行授權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授權委托書;
2、甲方積極配合乙方為甲方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
3、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五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保證以本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協議項下的法律服務,并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時、迅速地辦理甲方委托范圍的事務;
2、乙方應使甲方了解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向有關部門提交一切正式法律文件;
3、乙方對履行本合同項下服務過程中獲得的任何甲方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授權公開、或甲方已公開、或法律要求公開者不在此列;
第六條、顧問期、律師費及支付方式:
1、乙方受聘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應在簽署本協議之日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付費標準為人民幣三百六十五元,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支付方式可以由甲方選擇:推薦方式銀行轉帳:開戶行:
3、甲方應支付乙方墊付的因從事與甲方業務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查詢費、復印費等第三方收費以及齊齊哈爾地區外出差而實際發生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
4、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次數或范圍超過本合同約定,需另行支付律師費,所涉標的超過10萬元人民幣的,律師費另行計算,原則上參照乙方收費標準給予20%的優惠,并視工作難易程度、所涉金額大小等情況,在此基礎上予以調整,但每項事務最低收費額不低于元人民幣(¥元)。
第七條、鑒于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甲乙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甲方在簽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內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額退還;甲方在簽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后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乙方無論何時解除本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額退還。
第八條、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總額以甲方支付的律師費總額為限。
(一)未經允許將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泄露給第三方。
(二)將甲方的文件原件遺失的
(三)無故終止法律服務的。但是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合同14
聘請人(甲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
地址:
郵編:電話:傳真:
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甲方決定聘請乙方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公證員)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下稱法律顧問)。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___年___月____日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常年法律顧問
在下列四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服務: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開展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接受甲方委托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
二、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
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
三、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年限為壹年
自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四、乙方免收法律顧問費
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異地交通、住宿、調查、審計、鑒定、公證等費用由甲方負擔;在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期間,法律顧問按本協議第一條第4項規定辦理法律事務,乙方優惠收取律師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資料費應由甲方全額承擔)。
五、根據甲方具體需要
法律顧問辦公形式分為定期上門辦公和不定期在所辦公兩種,雙方一致同意以不定期在所的辦公形式為主。甲方應為法律顧問提供相關資料,及時反映有關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材料;甲方可以指派法律顧問助理,加強甲方法定代表人與法律顧問之間的聯系,協助法律顧問開展工作。
六、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七、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法律顧問服務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八、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九、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如甲方確需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合同。
十一、此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金華市司法局備案,雙方蓋章或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時間:___年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15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甲方因申請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股份(簡稱“新三板”)之目的,聘請乙方作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專項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工作范圍
乙方的工作范圍根據中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等關于公司申請股份在新三板掛牌交易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事宜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請掛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規、政策等問題接受咨詢,提供律師咨詢意見。
2、對公司進行法律盡職調查,之所法律盡職調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問題和解決意見。
3、與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主辦券商、會計師共同討論確定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設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財務、法律問題解決方案。
4、起草、修訂甲方實施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所需的有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關協議、決議以及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據新三板的要求對公司進行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和規范運作的輔導工作,協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并促使公司的規范運作。
6、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關于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7、協助公司、主辦券商完成公司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周海鳴、胡昌林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未完成本合同同項下工作,乙方將根據需要隨時增派其他律師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應為的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提供書面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及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3、承擔為完成本協議項下工作而發生包括差旅費在內的工作費用。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及支付條件
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法律顧問費為____、萬元人民幣并按以下條件支付:
1、本合同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萬元(其中律師費萬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后,一方為甲方出具關于申請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法律意見書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萬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獲得中國證券業協會批準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萬元。
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單位名:云南友元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招商銀行昆明人民中路支行
賬號:8333、8017、1710、001
第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2、非因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工作調整,或者甲方自動終止本次股份掛牌交易活動,雙方應根據乙方律師實際工作量協商確定需支付的律師費。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掛牌交易,乙方應退還所受的所有費用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5、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6、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并加蓋公章,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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