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旅游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出境旅游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境旅游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旅游產品,為保障雙方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促銷與咨詢
1.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2.乙方廣告及其宣傳品內容屬實。
3.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地的大陸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旅游產品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銷售與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購買意向。
2.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游客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3.對旅游產品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4.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產品并交齊所需費用。
5.乙方出具發票、成交訂單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
7.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
8.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旅客須知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細閱讀《游客須知》內容。
第三條成交訂單
1.內容
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
境外共計_____晚____天(航班、車、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出發、返回地點、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行走路線及其游覽點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次數、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娛樂次數、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項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游及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訂單一經成交,甲、乙雙方諾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產品提供期間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產品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乙方廣告、宣傳制品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①因乙方過失或故意未達到合同規定的內容,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②乙方旅游產品的提供未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④因乙方違規操作,使甲方遭受損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①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②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③由于甲方給乙方的聯系渠道的誤差,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的,已成行時,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未成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②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的雙方各自的損失的。
③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處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非過失、故意的違約
b.對發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可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游客須知
尊敬的游客:
歡迎您參加出境旅游!依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您在旅游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并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您的權利
1.您享有自主選擇旅行社的權利。我國出境旅游實行特許經營制度,因此,您
有權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經營許可證明,并與旅行社協商簽訂旅游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您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您有權要求旅行社向您提供行程時間表和赴有關國家(地區)的旅游須知,提供旅行社服務價格、住宿標準、餐飲標準、交通標準等旅游服務標準、接待社名稱等有關情況。
3.您享有人身、財物不受損害的權利。您有權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務,要求旅行社為您辦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出境意外傷害保險。
4.您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您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和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覽,為旅行團委派持有《領隊證》的專職領隊人員,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動,協調處理旅游事宜。
5.您享有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境外購物純屬自愿。購物務必謹慎。您有權要求旅行社帶團到旅游目的地國旅游管理局指定的商店購物;有權拒絕超計劃購物,拒絕到非指定商店購物;拒絕旅行社強迫購物要求。
6.您享有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您有權拒絕旅行社、導游或領隊推薦的各種形式的自費項目,有權拒絕自費風味餐等。參加自費項目純屬個人自愿,有可能是接待社和導游通過組織自費項目獲取利潤,損害您的利益。
7.您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在出境旅游活動過程中,旅行杜未經旅行團同意,擅自變更、取消,減少或增加旅游項目,強迫購物、參加自費旅游項目,未履行合同義務給您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您有權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依法獲得賠償。
8.您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旅游者的人格尊嚴不受損害習慣受到損害,您有權得到法律的救助。
9.您享有對旅行社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您有權檢舉、控告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權益的行為,有權對保護旅游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您有權將組團社發給您的征求意見表,寄給組團社所在地的省級旅游部門,如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給國家旅游局質量監督管理所。
二、您的義務
1.您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2.您有合法保護自己權益的權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權利的義務。當您在行使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的權利。
3.您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在出境旅游中,要保守國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服從旅游團體安排,不得擅自離團活動,不得非法滯留不歸。
4.您應當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非經旅行社同意,不得單方變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您應當遵守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不得有損害兩國友好關系的行為。
6.您應當自尊、自重、自愛、維護祖國和中國公民的尊嚴和形象,不得有損害國格、人格的行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場所
7.您應當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識。了解旅行社的運營程序,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8.您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當您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依據。
9.您所攜帶的行李物品,應當符合國家法律規定。攜帶貨幣出境,外幣不得超過20xx美圓或其他等值外幣,人民幣不得超過6000元。不準攜帶違禁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詢與投訴
各國旅游投訴和信息查詢電話:
出境旅游合同2
廣 州 市 旅 游 局 制定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甲方(團體或個人): 合同編號:乙方(組團旅行社):簽約地:
經辦人: 聯系電話: 服務監督:投訴電話: 緊急電話: 旅游局電話:
廣州市組團社:廣州國青國際旅行社 許可證編號:L-GD00818 經營范圍:國內旅游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報名及簽約
1、甲乙應提供準確的個人信息(含身體狀況等),經甲方簽名確認的報名信息,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付清旅游費用。旅游費用包括:乙方代訂飛機票或火車票等城市間交通費用;旅游觀光汽車費用;住宿費;餐費;非自費項目景點(區)的第一道門票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導游服務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3、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身體狀況等因素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4、乙方收取旅游費用時應出具合法的發票。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向甲方提供列明旅行社經營范圍及經營許可證編碼,旅游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飲安排及標準,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參考時間,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店名稱,自費項目及價格,經辦人及電話,服務監督電話等內容的《行程表》。行程表必須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也視為合同組成部分。
二、 合同的履行
6、甲方的權利義務:(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行程表》內容和標準,兌現旅游行程服務。(2)有權拒絕乙方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3)遵守合同約定,配合導游人員完成旅游行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風俗習慣。(4)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是指擅自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7、乙方的權利義務:(1)有權拒絕甲方超出合同約定的
要求。(2)行程中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行社安排旅游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甲方在《行程表》安排的購物店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乙方應當負責為甲方索賠,自甲方提出交涉之日起30日內,甲方無法從購物店獲得賠償的,乙方應先行賠付。(3)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內容和標準,為甲方提供符合約定的旅游服務;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 明和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三、 合同的變更
8、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當退還甲方。
9、在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雙方可協議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額退還旅游費用;已發生旅游費用的,由雙方各承擔50%。
10、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行程安排,并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回甲方;增加旅游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50%。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如政府重大禮賓活動、交通堵塞、列車航班延誤或取消等)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行程安排,增加的旅游費用由乙方承擔,減少的旅游費用退還甲方。因緊急情況無法征求意見時,乙方可決定行程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
11、在行程中甲方發生人身或財產損害意外事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甲方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所致的傷病無法繼續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作出妥善安排,但不負擔其醫療及其它費用。
12、當成團人數不足時,乙方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但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在本合同“特別約定條款”中作出選擇,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四、 合同的解除
13、在成團人數不足時,甲方既不同意延期出團的,視為乙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14條、第17條相關約定處理。
14、雙方可在出行前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達時解除,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15、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因乙方責任導致甲方未按約定集合出發,視為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兩者均按本合同第17條相關約定處理。
16、甲方在行程中脫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
擔相應賠償責任;乙方在行程中甩團(是指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甲方提供住宿、交通、用餐、游覽等服務的行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應當向甲方退還已交旅游費用,賠償甲方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費、食宿費及其他實際損失,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20%的違約金。
五、 違約責任
17、出發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旅游行程取消的,乙方向甲方退還已交旅游費用,違約方按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1)違約方在出發前4天或以上(按出發日期減去通知日之差計算,下同)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前3-1天通知對方的,應支付10%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當天通知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游費用20%的違約金。(2)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實際損失的,違約方應當以實際損失賠償。(3)如旅游行程取消有可預見損失的.,雙方在簽訂合同的時應明確告知對方,并在特別約定中載明,在索賠時還應出具實際損失證據。
18、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10條約定的情況除外),造成旅游費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如旅游費用減少的,減少部分應退回甲方,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20%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簽字確認,安排甲方參加本合同約定以外 的自費項目的,應當承擔該自費項目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每次按旅游費用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9、乙方擅自將甲方轉自其他旅行社出團,甲方在出發前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已交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的20%支付違約金;甲方在出發后得知的,乙方應當按旅游費用的30%支付違約金。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乙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甲方予以賠償。
20、甲方因不聽從乙方及其導游人員的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等故意或過失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21、乙方向甲方退還旅游費用及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在行程結束之日起15天內支付款項(進入調解或仲裁、訴訟程序的除外),逾期每日按應付金額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2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協助義務導致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經辦人:
出境旅游合同3
旅游者(甲方):____
出境旅游組團社(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出境組團旅游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情況
甲方應當為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允許出境的中國公民。
甲方人數為__人,姓名、性別、年齡、身體健康狀況為:_______。
第二條旅游手續
以下旅游手續由甲方自行辦理:護照□、簽證□、出境機票□、_______。
第三條旅游內容及安排
乙方負責組團為甲方提供出境旅游服務。合同報價以__人成行為基準。
行程時間共計__日,行程中的在途時間包含在內。
成行團號:____(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出發地點及時間:____。
返回地點及時間:____。
目的地國家(地區)旅游線路:________。
旅游費用為_____元(人民幣)/人,總計為_____元。
關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______。
旅游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
國際間交通工具:______。
住宿標準:_____。
餐飲標準:_____。
購物安排:_____。
第四條不成團安排
因報團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而不成團時,乙方應當提前7日(不含)通知甲方,雙方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乙方建議甲方與其他旅行社拼團;若甲方接受建議的.,應當與拼團旅行社另行簽訂旅游合同。
3、建議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線路,如甲方同意則改簽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還或由甲方補足。
4、乙方未提前日通知甲方的,應當按照《通用條款》第八條中成行前解約責任的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國內旅游質監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訴,協商、調解或申訴解決不成的,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六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合同4
旅游者或團體:___________
組團旅行社名稱:_________
江西省旅游局
制定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年三月
江西省出境旅游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一)自主選擇旅行社的權利。甲方有權自主選擇具有出境旅游組團資格的國際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務。
(二)知悉乙方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如實提供行程安排表和須知,并告知有關服務價格、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
(三)人身、財產不受侵害的權利。甲方有權自愿選擇和購買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
(四)要求乙方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行程安排旅行游覽;有權要求乙方為旅游團委派持有《領隊證》的領隊人員,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動并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五)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人員按照行程安排帶團在行程國家本地區合法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約定的購物安排。
(六)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除合同“專用條款”中雙方已約定的自費項目外,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人員推薦的各種形式的自費項目。
(七)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八)對乙方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甲方有權對乙方侵害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建議,或向有關部門投誦、舉報。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一)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甲方應當自尊、自重、自愛,維護國家和民族的'尊嚴和形象,舉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場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權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權利的同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方應當保守國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尊重領隊和導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國家或地區的法律,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
(四)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告知相關信息。甲方應當在出境旅游申辦和行程中提供真實情況,如實填寫有關資料,履行合法手續。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將健康狀況如實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應當審驗乙方的營業執照和出境游組團社經營許可證,與具有出境(國)旅游資格的國際旅行社簽訂合同,并按照約定支付旅游費用。在行程中服從乙方安排,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乙方改變團體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甲方應當參加乙方組織的行前說明會,行程中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七)境外糾紛境內解決。出境旅游過程中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的原則協調解決或在回國后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甲方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在境外拒絕登機(車、船),實施違反行程國家或地區法律、法規的行為或采取其他措施強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條件。
出境旅游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務,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促銷與咨詢
(一)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二)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三)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四)甲方應就出境游旅游服務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 銷售與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購買意向。
(二)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旅游者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三)對旅游服務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四)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服務并交齊所需費用。
(五)乙方出具發票、成交訂單等文件。
(六)乙方必須召開行前說明會,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個人保險。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系。
(八)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九)“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三條 成交訂單
(一)內容
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人數_________
團號_________________(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行程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飛機、車、船在途時間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走國家(地區)及主要游覽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行程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次數、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團費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條款經簽字或蓋章確認后,甲乙雙方應恪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務提供期間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務提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三)乙方廣告、宣傳制品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損失;
2.乙方旅游服務的提供未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3.由于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聯系渠道有誤,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4.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已成行的,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未成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對發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2.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出境旅游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第一部分 特別告知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簽訂合同前雙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
依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并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 旅游者的權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選擇旅游經營者的權利。我國出境旅游實行特許經營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權要求旅游經營者出示出境旅游經營許可證明,并與旅游經營者協商簽訂旅游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游經營者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游經營者提供行程時間表和赴有關國家(地區)的旅行須知,提供旅游經營者服務價格、住宿標準、餐飲標準、交通標準等旅游服務標準和境外接待旅行團的旅游經營者名稱等有關情況。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財物不受損害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游經營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務,要求旅游經營者為旅游者辦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旅行社責任保險。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游經營者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游經營者按照合同約定和行程時間表安排旅行游覽;旅游者有權要求旅游經營者為旅行團委派持有《領隊證》的專職領隊人員,代表旅游經營者安排境外旅游活動,協調處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境外購物純屬自愿,購物務必謹慎。旅游者有權要求旅游經營者帶團到旅游目的地國家或地區旅游管理當局指定的商店購物;有權拒絕超合同約定的購物行程安排;有權拒絕到非指定商店購物;有權拒絕旅游經營者的強迫購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參加自費項目純屬個人自愿,旅游者有權拒絕旅游經營者、導游或領隊推薦的各種形式的自費項目,有權拒絕自費風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出境旅游活動過程中,旅游者的權利受到法律保護,當受到不法侵害時,旅游者有權要求賠償。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1、 因旅游經營者原因不能出行造成違約的:
(1)旅游經營者在出團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獲得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2)旅游經營者在7天之內通知的,旅游者可獲得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2、旅游經營者安排合同約定以外需要收費的旅游項目,應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游經營者擅自增加或減少旅游項目,給旅游者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旅游者有權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門投訴或通過其他法律途徑依法獲得賠償。
旅游經營者組團不成的,經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經營者代為組織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出境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游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托旅游經營者出境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出現違約行為,仍由旅游經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旅游者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民族風俗習慣應當得到尊重,這是我國法律的.規定。在整個旅游活動中,旅游者的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不得受到損害;在出境旅游活動中,旅游者的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受到損害的,旅游經營者應當出面交涉,并保證旅游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九)旅游者享有對旅游經營者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旅游者有權抵制旅游經營者侵害旅游者權益的行為,有權對保護旅游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旅游者有權將組團旅游經營者發給旅游者的征求意見表寄給組團旅游經營者所在地的省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給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機構。
二、 旅游者的義務
(一)旅游者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護自己權益的權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權利的義務。當旅游者在行使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三)旅游者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在出境旅游申辦和實施過程中,必須提供真實情況,如實填寫有關申請資料,履行合法手續。否則,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要保守國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尊重領隊人格和服務,服從旅游團體安排,不得擅自離團活動,不得擅自滯留不歸。如在境外發生非法滯留,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當事人承擔。
(四)旅游者應當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非經旅游經營者同意,不得單方變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出行造成違約的,旅游者應當提前7天(含7天)通知對方,但旅游者和組團旅游經營者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1、旅游者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2、旅游者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旅游經營者已辦理的護照手續費用、出境審核證成本費、實際簽證費、國際國內交通票損失費按實計算。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旅游經營者與旅游者訂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應當遵守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不得有損害兩國友好關系的行為。
(六)旅游者應當自尊、自重、自愛。維護祖國和中國公民的尊嚴和形象,不得有損害國格、人格的行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場所。
(七)旅游者應當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旅游者必須參加旅游經營者組織的行前說明會。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當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
(九)旅游者所攜帶的行李物品應當符合我國和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規定。攜帶貨幣出境,外幣不得超過XX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幣,人民幣不得超過6000元。不準攜帶違禁物品出入境。
三、 旅游咨詢與投訴
第二部分 協議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組團旅游經營者)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務,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促銷與咨詢
(一) 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境外接待旅行團的旅游經營者是目的地國家(地區)的合法組織。
(二) 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三)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四)甲方應就出境游旅游服務情況做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 銷售與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購買意向。
(二)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旅游者須知應當如實介紹、報價。
(三)對旅游服務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四)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服務并交齊所需費用。
(五)乙方出具發票、成交訂單等文件。
(六)乙方必須召開行前說明會,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并可為旅游者代為辦理旅游意外保險。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系。
(八)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出行的處理方式。
(九)“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成交訂單
(一) 內容
旅游單位 人數 (男 人、女 人),名單附后。
旅游者 性別 年齡 人數
團號 (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行程共計 晚 天(飛機、車、船在途時間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
行走國家(地區)及主要游覽點
交通工具
住宿天數
住宿標準
購物次數、內容
娛樂次數、內容
保險項目、金額
團費總價
團費所包含的費用
團費付款時間
(二)甲方在旅游服務提供期間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務提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三)乙方廣告、宣傳制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 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達到或未完全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損失;
2、 乙方旅游服務的提供未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4、因乙方違規操作,使甲方遭受損失。
(二) 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3、由于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聯系渠道有誤,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由甲方自負;
4、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 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已出行的,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未出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下列情況的,可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發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措施,未造成甲方損失的;
2、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未造成甲方損失的;
3、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調解。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補充條款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協議簽字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合同7
甲方(團體或個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是具有出境游組團資格的旅行社,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報名及簽約
1、甲方應自備在團隊返程日有效期半年以上的護照或通行證報名,自辦的簽證/簽注應確保在出游期間有效;甲方應提供準確的個人信息(含身體狀況等),經甲方簽名確認的報名信息,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付清旅游費用。旅游費用包括:乙方代訂飛機票(含境外機場稅)或火車票等城市間交通費用;旅游觀光汽車費用;住宿費;餐費;非自費項目景點(區)的第一道門票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導游(領隊)服務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3、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身體狀況等因素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4、乙方收取旅游費用時應出具合法的發票。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向甲方提供列明旅行社經營范圍及經營許可證編號,旅游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飲安排及標準,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店名稱,自費項目及價格,經辦人及電話,服務監督電話等內容的《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以下簡稱《計劃書》)《計劃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的旅游廣告、宣傳單張如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也視為合同組成部分。
二、合同的履行
6、甲方的權利義務:(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計劃書》的內容和標準,兌現旅游行程服務。(2)有權拒絕乙方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3)遵守合同約定,配合領隊、導游人員完成旅游行程;遵守我國和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尊重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風俗習慣。(4)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是指擅自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7、乙方的權利義務:(1)有權拒絕甲方超出合同約定的要求。(2)在出團前召開說明會,把根據《計劃書》細化的行程表發給甲方,說明所到國家(地區)的重要規定、風俗習慣、境外小費的支付標準、外匯兌換事項。(3)行程中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旅游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甲方在《計劃書》安排的購物店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乙方應當負責為甲方索賠,自甲方提出交涉之日起60日內,甲方無法從購物店獲得賠償的,乙方應當先行賠付。(4)按照合同和《計劃書》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甲方提供符合約定的.旅游服務;在使用外語的國家(地區),應當能夠為甲方提供普通話解說服務;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三、合同的變更
8、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當退還甲方。
9、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雙方可協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額退還旅游費用;已發生旅游費用的,由雙方各承擔50%.
10、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行程安排,并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費用由雙方各承擔50%.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如政府重大禮賓活動、交通堵塞、列車航班延誤或取消等)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行程安排,增加的旅游費用由乙方承擔,減少的旅游費用退還甲方。因緊急情況無法征求意見時,乙方可決定行程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
11、在行程中甲方發生人身或財產損害意外事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甲方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所致的傷病無法繼續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作出妥善安排,但不負擔其醫療及其它費用。
12、當成團人數不足時,乙方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但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在本合同“特別約定條款”中作出選擇,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四、合同的解除
13、在成團人數不足時,甲方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視為乙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14條、第17條相關約定處理。
14、雙方可在出行前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15、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
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因乙方責任導致甲方未按約定集合出發,視為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兩者均按本合同第17條相關約定處理。
16、甲方在行程中脫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乙方在行程中甩團(是指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甲方提供住宿、交通、用餐、游覽等服務的行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應當向甲方退還已交旅游費用,賠償甲方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費、食宿費及其他實際損失,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20%的違約金。
五、違約責任
17、出發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旅游行程取消的,乙方向甲方退還已交旅游費用,違約方按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1)違約方在出發前4天或以上(按出發日減去通知日之差計算,下同)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前3—1天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游費用10%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當天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游費用20%的違約金。(2)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實際損失的,違約方應當按實際損失賠償。(3)如旅游行程取消有可預見損失的,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明確告知對方,并在特別約定中載明,在索賠時還應出具實際損失的證據。
18、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10條約定的情況除外),造成旅游費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如旅游費用減少的,減少部分應退回甲方,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20%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簽字確認,安排甲方參加本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的,應當承擔該自費項目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每次按旅游費用的1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9、乙方擅自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甲方在出發前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額退回已交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甲方在出發后得知的,乙方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乙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甲方予以賠償。
20、甲方因不聽從乙方及其導游人員的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等故意或過失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21、乙方向甲方退還旅游費用及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在行程結束之日起15天內支付款項(進入調解或仲裁、訴訟程序的除外),逾期每日按應付金額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2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特別約定條款(含選項的欄目,選中的打√,不選的打×)
旅行團名(團號)
報名人數
初定出團日期
旅游費用
單價:成人 元/人;小孩 元/人;總價 元(不含簽證、簽注費)
個人投保旅游保險
□ 同意 □不同意委托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
保險名稱: ;保險金額: 元;保險費: 元
組團安排
□乙方組團 □轉 旅行社出團
地接服務
□同意 □不同意委托 旅行社提供服務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或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1、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其他約定
(如黃金周解除合同特別約定、行程取消可預見損失、住房特別要求、小孩服務標準等)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合同8
甲方: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
24小時聯系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組團旅行社)
24小時聯系電話: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游旅游產品,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促銷與咨詢
1、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2、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3、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產品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銷售與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購買意向。
2、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游客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3、對旅游產品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4、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產品并交齊所需費用。
5、乙方出具發票、成交訂單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
7、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系。
8、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須知》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細閱讀《游客須知》內容。
第三條、成交訂單
1、內容
團號________
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境外共計________晚________天(航班、車、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出發、返回地點、出發、返回地點、時間________
行走路線及其游覽點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次數、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娛樂次數、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項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游及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訂單一經成交,甲乙雙方應恪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產品提供期間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產品提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乙方廣告、宣傳制品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違約表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①因乙方過失或故意未達到合同規定內容,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②乙方旅游產品的提供末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④因乙方違規操作,使甲方遭受損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①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②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③由于甲方給乙方的聯系渠道的誤差,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的,已成行時,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末成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②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的雙方各自的損失的。
③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處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非過失、故意的違約。
b、對發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臺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蓋章)
乙方簽字:___________(蓋章)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出境旅游合同9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旅游服務,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促銷與咨詢
(一)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二)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三)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四)甲方應就出境的旅游服務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 銷售與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購買意向。
(二)乙方對旅游行程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旅游者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三)對旅游服務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四)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服務并交齊所需費用。
(五)乙方出具發票、旅游行程等文件。
(六)乙方必須召開行前說明會,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境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個人保險。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系。
(八)雙方約定由于甲言成乙方責任旅行的處理方式。
(九)“告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三條 旅游行程
(一)內容
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人數_________
團號_________或在說明會告知
行程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飛機、車、船在途時間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
目的地國家(地區)及主要旅游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標準_________
餐飲標準_________
購物次數_________
團組總計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
以上事項經簽字或蓋章確認后,甲乙雙方應格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務回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旅游服務提供應綜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三)乙方廣告、宣傳制品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況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損失;
2、乙方旅游服務的提供未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言證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3、由于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聯系渠道有誤,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三)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已成行的,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未成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費處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對發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2、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如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對,依法向西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通過其他法律途徑:_________。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旅游時間
集合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點
出發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點
出行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點
費 用:_____元/人
第二條 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_人,單價見附表,總金額為(___________元)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預付定金(__________元)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旅游費用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時間__________
費用包含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游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領隊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費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次旅行境外指定地接服務提供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監督、投訴電話:
第四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甲方在簽訂協議時未支付預付款的,乙方可以終止協議。
如甲方在出發前四天還未支付預付款的,甲方承擔乙方的直接損失,并支付旅游協議總價20%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乙方需付完旅游總價除預付款外的剩余款項。
2、甲方在出發前30日內(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下列標準向出境社支付業務損失費:
出發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費用總額5%;
出發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費用總額15%;
出發前6日到4日,按旅游費用總額70%;
出發前3日到1日,按旅游費用總額85%;
出發當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業務損失費不足以賠償乙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出境社予以賠償,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甲方在扣除上述業務損失費后,應當在乙方退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3、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的,費用自負,并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游費。
第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在出發前30日以內(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還全額旅游費用(不得扣除簽證/簽注的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出發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的違約金;
出發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5%的違約金;
出發前6日到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出發前3日到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出境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出境社應當在取消出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支付違約金。
2、因乙方原因,乙方擅自減少行程活動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協議總價2%的違約金,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3、乙方作為有別于旅行社的專業戶外公司,行程中不得設置任何購物地點。
4、乙方領隊在旅游行程期間,擅自離開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用并支付旅游協議總價5%的違約金。
第六條 特別約定
1、旅途中甲方自身行為、身體健康原因、第三人責任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人身、財產損失的,
乙方應當協助處理,但乙方不承當賠償責任。
2、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對可能發生的危險情況應向甲方作出明確警示,并積極采取防范措施。如面對乙方的關于安全方面的警告,甲方不聽勸阻的,則甲方負相應產生的全部責任。
3、乙方應按規定購買旅游意外保險,對于甲方個別隊員拒絕購買的,可以尊重對方意見,但是該隊員必須私下自行購買相關保險。
4、乙方應當按照協議約定提供服務,尊重甲方的人格尊嚴及其相關的合法權利,不得強迫甲方參加自費項目,不得設置任何購物環節。
5、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的個人資料不真實,造成乙方無法為甲方提供為約定服務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甲方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約定。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加解釋】
1、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游覽景點變化或景點減少,敬請諒解!乙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
2、請如實申報兒童、孕婦、老人或患特殊病史者的實際情況,若因報名情況與實際不符合造成無法接待,乙方不承擔責任。
3、在以上行程中各景點地區的局限性,請聽從領隊安排,以免走散。
4、行程之區域性景點可能調換順序,乙方不能擅自減少景點。
出境旅游合同11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廣州市旅游局制定、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廣州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己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行團名
報名人數
初定出團日期
旅游線路與天數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用餐標準
導游服務
購物娛樂安排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雙方其他約定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廣州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游發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報名表。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境旅游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
24小時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24小時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游旅游產品,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促銷與咨詢
1.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2.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3.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產品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 銷售與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購買意向。
2.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游客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3.對旅游產品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4.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產品并交齊所需費用。
5.乙方出具發票、成交訂單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
7.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系。
8.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須知》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細閱讀《游客須知》內容。
第三條 成交訂單
1.內容
(1)團號: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
(3)境外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航班、車、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出發、返回地點:_________;出發、返回地點:_________;時間:_________
(4)行走路線及其游覽點:_________
(5)交通工具:_________
(6)住宿次數、標準:_________
(7)購物次數、內容:_________
(8)娛樂次數、內容:_________
(9)保險項目、金額:_________
(10)導游及其他費用:_________
(11)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
2.以上訂單一經成交,甲乙雙方應恪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產品提供期間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產品提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乙方廣告、宣傳制品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過失或故意未達到合同規定內容,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2)乙方旅游產品的提供末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4)因乙方違規操作,使甲方遭受損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3)由于甲方給乙方的聯系渠道的誤差,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的,已成行時,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末成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2)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的雙方各自的損失的。
(3)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處理措施的。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非過失、故意的違約。
b.對發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提出投訴和賠賠償請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訴。
第六條 本臺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境旅游合同13
甲方(團體或個人):
乙方(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行團名報名人數
初定出團日期旅游線路與天數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用餐標準早餐次,正餐次,標準:
導游服務派領隊及導游服務
購物娛樂安排
預付款數額應交納團費總額
雙方其他約定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佛山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佛山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游發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報名表。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特別約定以下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出境旅游合同14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
(一)自主選擇旅行社的權利。甲方有權自主選擇具有出境旅游組團資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務。
(二)知悉乙方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如實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并告知有關服務價格、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
(三)人身、財產不受侵害的權利。
(四)要求乙方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覽;有權要求乙方為旅游團隊委派持有《領隊證》的領隊人員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動并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五)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人員按照合同約定帶團到行程國家或地區合法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合同約定的購物安排。
(六)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人員推薦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
(七)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八)對乙方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甲方有權對乙方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建議,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一)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甲方應當自尊、自重、自愛,維護國家和民族的尊嚴與形象,舉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場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權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權利的同時,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方應當保守國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尊重領隊和導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國家或地區的法令,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
(四)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告知相關信息。甲方應當在出境旅游申辦和行程中提供真實情況,如實填寫有關資料,履行合法手續。甲方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將健康狀況如實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旅游費用,在行程中應當遵守團隊紀律,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乙方改變旅游團隊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不得在境外滯留不歸。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甲方應當參加乙方組織的行前說明會,并自行選擇和購買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行程中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七)境外糾紛境內解決。出境旅游過程中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在回國后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甲方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在境外拒絕登機(車、船)、實施違反行程國家或地區法令的行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擴大影響的措施強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條件。
(八)攜帶的貨幣及行李物品應當符合我國和行程國家或地區的有關規定。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
(一)享有在出發前向甲方收取約定旅游費用的權利。
(二)享有核實甲方提供資料的權利。
(三)享有按照服務標準安排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權利。
(四)不成團時,有建議甲方轉入本社其他團隊或者其他社團隊的權利。
(五)享有在緊急情況下根據實際情況臨時處置問題的權利,但不得損害旅游團隊的根本利益。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一)應當向甲方出示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出境旅游組團社經營許可證》。
(二)應當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三)應當就出境旅游的具體行程、標準、購物等情況向甲方做如實陳述,不得做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
(四)應當召開行前說明會,并向甲方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旅游項目具體內容,書面告知出境旅游過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國家或地區的重要規定、風俗習慣、安全避險、境外小費支付標準及其他注意事項,并向甲方推薦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
(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拼團。
(六)應當本著謹慎、周到的原則按照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旅游服務,提供的.服務不得低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七)出境旅游過程中安排合同約定之外的自費項目,應當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強行安排甲方購物。
(八)應當向甲方出具或提供發票等消費憑證。
第五條、旅游費用
1、本合同約定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費用:團隊簽證費、手續費、國際間交通費、游覽交通費、住宿房費、餐費(一日三餐,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費餐飲)、旅游景點門票費、導游服務費、國外機場稅。
2、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費用:護照費、境內地面服務費、出境機場稅、國內段交通費、行李物品的保管費及超重費、自費項目有關費用、自由活動期間的交通費及餐費、計劃外行程費用、境外小費。
3、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條、旅游手續
本合同涉及的各項旅游手續除另有約定外,均由乙方代為辦理,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有關協助。雙方約定由甲方自行辦理的,甲方應當保證自備手續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旅游內容變更
1、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無法按照約定線路、交通、食宿等標準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可在征得團隊內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但團隊成員無法達成三分之二多數意見的或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的,由乙方決定;因變更而超出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節省的費用應當返還甲方。
2、除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外,乙方不得單方變更旅游內容。
第八條、責任約定
(一)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或由于甲方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因違反有關國家或地區法令而被懲罰、拘留、遣返或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代為辦理旅游手續或在出境旅游過程中乙方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甲方證件、機票的,或代為辦理的旅游手續存在瑕疵的,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補辦相關手續,并承擔補辦手續所需直接費用及其他應當支付的合理費用;因上述行為影響甲方旅游行程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因滯留而必須支付的費用、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費用等等。
(2)乙方擅自增加、減少、變更旅游項目,以及提供的旅游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進行賠償。除為滿足甲方的特殊要求以外,若出境旅游過程中實際提供的餐飲、住宿、交通標準高于合同約定的,增加的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3)屬于《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規定以外的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根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由保險公司按照有關標準予以賠償。
(4)乙方委托的境外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視同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擅自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拼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給其造成的損失;甲方在出發前才得知存在擅自拼團情況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5%作為違約金。
(二)補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后,未違約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方賠償。
(三)成行前的解約責任
1、甲方解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應當提前15日(不含)書面通知乙方,在扣除手續費100元后,乙方應當一次性退還甲方支付的剩余旅游費用。
(2)出發前15日(含)至9日(含)內解約的,除扣除手續費100元以外,甲方還應當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5%作為違約金并支付簽證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
(3)出發前8日(含)至4日(含)內解約的,除扣除手續費100元以外,甲方還應當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并支付簽證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
(4)出發前3日(含)內解約的,除扣除手續費100元以外,甲方還應當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并支付簽證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
(5)圣誕、春節、五一、十一旅游旺季出發前15日內(含)解約的,除扣除手續費100元以外,甲方還應當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30%作為違約金并支付簽證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
甲方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及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視為解除合同,應當依據前款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凡屬上述情況,乙方保留注銷簽證的權利。
2、乙方解約責任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應當提前7日(不含)書面通知甲方,支付違約金100元,并一次性退還甲方支付的旅游費用。
(2)如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還甲方支付的旅游費用以外,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圣誕、春節、五一、十一旅游旺季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還甲方支付的旅游費用以外,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凡屬上述情況,簽證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因旅游線路涉及的城市、景點發生國家動蕩、恐怖活動、重大傳染性疫情、自然災害等有可能嚴重危及甲方人身安全的情況,且雙方又未能達成變更協議的,雙方均可在成行前解除合同,旅游費用在扣除簽證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后返還甲方,解約方無需承擔其他解約責任,但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4、雙方對解除合同的通知時間和方式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四)行程中的解約責任
甲方在行程中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的,乙方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甲方未能按照合同安排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乙方在行程中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免責條款
1、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2、是否給予簽證,是否準予出、入境,為有關機關的行政權力。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問題不能及時辦理簽證而影響行程的,以及被有關機關拒發簽證或不準入境、出境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權力機關政策調整造成旅行證件、簽證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如發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4、對由于航班延誤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甲方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第九條、換匯規定
乙方為甲方提供換匯的必要手續,甲方持有關證件自行到銀行換匯。
出境旅游合同15
甲方(旅游者或單位):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____________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
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出境組團旅游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通用條款》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甲方已認真閱讀《通用條款》各項內容,并就《通用條款》按以下第_____項予以確認。
1、完全認可《通用條款》各項內容;
2、基本認可《通用條款》的內容,并就持異議的條款與乙方重新達成協議,記入第八條“其他約定”。
第二條旅游者情況
甲方參加旅游人數為______人。
甲方聲明:參加此次旅游的人員身體狀況基本健康,能夠適應本次旅游,并愿意承擔健康責任。□是□否
第三條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成行團號:____________(□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二)旅游行程共計____日____夜,行程中的在途時間包含在內。
(三)旅游線路:(包括旅游者抵達的國家/地區、城市、主要景點,主要景點應當注明保證旅游者實際游覽的最少時間)
(四)集合出發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
(五)散團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六)購物安排:每天購物次數不超過____次,全程購物次數不超過____次,購物場所經營品種主要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甲方是否同意購買旅游意外傷害險:□是;□否
購買方式:□自行購買;□委托乙方購買
第四條旅游費用
(一)本旅游行程的收費標準(人民幣)為:成人____元/人;兒童______元/人。旅游費用(人民幣)總計:成人______元/人×______人+小孩_____元/人×_____人=_________元。大寫:____拾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_元人民幣。
(二)甲方應在出游前____日內交納預付款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本合同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日付訖。相關費用約定在旅游行程中支付時,甲方須支付現金。
(三)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或標準:
1、代辦證件、手續的費用:乙方代甲方辦理□護照□簽證□通行證□簽注,旅游訂車(房、餐)等手續費。
2、交通客票標準:火車:□是/□否空調車,□硬座/□軟座/□硬臥/□軟臥;
輪船:普通客船____人/間,□是/□否帶衛生間,或等艙;星級游船□標準間/□單人間/□套房;
汽車:□是/□否空調車;
飛機:□經濟艙/□商務艙/□特等艙。
3、住宿標準:
(1)非星級飯店:____人/間;□是/□否帶衛生間;□是/□否有空調。
(2)星級飯店:□雙人標準間/□單人間/□三人間/□套房;□是/□否有空調。
住宿時如遇自然單人房間,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
住宿設施位置:□城市建成區內;□城市郊區
4、膳食標準及費用(不含酒水及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費餐飲):早餐[中西式自助餐或桌餐]_____元/人,正餐_____元/人[□中式/□西式][____菜____湯],共___早餐____正餐。
5、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甲方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6、旅游服務費:含組團旅行社服務人員的服務費。
(四)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費用:
1、境外導游、司機、酒店服務人員小費;
2、非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3、自費項目有關費用;
4、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5、行程中甲方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通訊、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傷病醫療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6、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險等其他保險的費用;
7、第四條第(三)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
(五)關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不成團安排
本旅游團須有_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
(一)簽約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時,乙方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日前及時通知甲方,雙方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乙方建議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3、乙方建議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線路,如甲方同意則改簽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加,由甲方補足;如有減少,由乙方退回。
(二)乙方未能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日及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按照《通用條款》第8條的有關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第六條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一)乙方是否同意甲方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是;□否。
經乙方同意甲方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第三人承擔。
(二)甲方是否同意乙方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旅行社:□是;□否。
具體轉讓方式選擇:
□1、乙方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由乙方就本合同內容對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甲方與受讓旅行社重新達成協議,乙方不再承擔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協商解決;
2、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訴;
3、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4、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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