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代理合同(精選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貨運代理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貨運代理合同 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相關貨物運輸等方面的服務,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并為其代理相關貨物運輸事宜,乙方應當具備相應的貨運代理的資質。雙方同意,乙方應根據其“標準營運條款”提供服務。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內陸拖車、倉儲、報關報檢、國際海空運進出口運輸、目的港清關、送貨等服務。
2、乙方在開航(或到港)后2個工作日內開具費用對賬單供甲方核對,甲方在收到后2日內進行核對并支付相應費用,乙方收到所有的'應收款項后1個工作日內安排放單放貨。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期限屆滿時,若甲、乙雙方未向對方提出終止本合同的書面通知,則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動延長,自動延長的期限視為不定期。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需提前30日提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并得到對方同意后方可終止本合同。
4、雙方當事人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運代理合同 2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采用包干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干費。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按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____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于船開后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審理。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貨運代理合同 3
第一條簽約方: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地址: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
受托人: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
地址: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
鑒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為全國范圍內的貨運代理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提供貨運代理服務。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平等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二條委托運輸貨物的名稱
______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到達地、收貨人
以甲方每次委托代理貨物運輸時與乙方簽訂的一次性托運單核定的貨物起運地、到達地、收貨人為準。
第四條貨物包裝
包裝方式:
1、包裝分為外包裝和內包裝,甲方須按照約定的包裝方式,并以適宜保護貨物原則的對其所托運的貨物進行包裝;特別是甲方托運易碎類、易污染類、易變質等貨物時,應自行提供適合長途運輸的包裝。
2、甲方應根據貨物性質和運輸要求,按照國家規定,正確使用運輸標志和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3、考慮到甲方貨品包裝的統一和完整,以及甲方托運時已包裝完畢和封箱等情況,乙方僅負責檢查外包裝體外表面的完好性。包裝材質、尺寸大小、牢固度、內部襯墊、空隙填充、防水、防傾斜、防震、防顛簸等,均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運輸方式、運輸期限
1、乙方有權完全獨立地選擇具體承運人完成對甲方交付貨物的運輸,并有權選擇適合貨物運輸的運輸工具及運輸路徑等。
2、乙方承諾在雙方書面約定確認的時限內,確保運輸供應商按時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目的地。
第六條貨運代理各項收費
1、托運費:每次托運貨物時簽訂的一次性托運單上核定的價格作為雙方結算托運費的依據,托運單上約定的托運費包括網點攬貨、線路規劃、貨物分撥、轉運等操作以及支付給實際承運第三人的運費應收取的服務費。托運單所核定的價格以雙方共同確認的托運費標準(詳見附件1)為計算依據,合同有效期間,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認后可以對托運費價格進行調整,并簽訂新的補充條款或協議。合同期內,甲方單月托運費總額未達到人民幣_____元的,乙方擁有對托運費價格表(附件1)的隨時調價權。
2、其他雜項費用:
(1)保價費:甲方自愿選擇保價運輸,并同意乙方按照貨物保價金額的4‰收取保價費。對于價值較高的貨物,保價費收取標準可以另行協商。
關于保價金額:甲方須按照貨物實際價值如實聲明保價金額(即聲明價值),如托運的.同一批貨物每件之間價值不同,應分別保價并在合同上另行注明。不分別保價的,按保價總金額平均計算出每件貨物的保價金額,其中每件貨物內裝有小件的,按單件貨物保價金額和內裝數量平均計算出每小件貨物的保價金額。
(2)提貨費收取標準為:______
(3)送貨費收取標準為:______
(4)保管費及倉儲費收取標準為:______
(5)其他:
3、除前述收費項目外,乙方還可收取特服費、信息費、工本費、代收貨款服務費(如有)等,具體金額以托運單標注為準。
第七條對賬及賬單確認
1、除即時結算外,每一費用結算周期為一個賬單期,乙方在每一個費用結算期截止日后整理出一份對賬單,并通過當面交付、或郵寄、或傳真、或發送電子郵件的形式交由甲方核對和確認。
2、甲方收到對賬單后,應在五個工作日內核實完畢并給乙方答復。甲方核實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發貨日期、托運單號、起止地、貨物名稱、數量、重量、體積、保價金額、各項費用金額、收貨人是否收到、貨物有無毀損或滅失等。甲方如有任何疑問或異議,均應書面提出。
3、如甲方沒有在五個工作日內答復或反饋意見,即視為甲方確認無誤。該對賬單即作為雙方結算費用、乙方已完成約定義務的依據。
第八條費用結算
1、費用結算期限為下列第種方式:
(1)當月發生的費用當月結清;
(2)上月20日至本(當)月20日的費用本(當)月底前結清;
(3)當月發生的費用在次月的_______日之前結清;
(4)現金即時結算:當票發生費用由_______付清。
A、托運人
B、收貨人
2、在約定的結算日期之前,如因甲方托運貨量增長致使發生的服務費累計達到人民幣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約定的結算日期之前結算支付。
3、若甲方托運貨量相應服務費金額連續三個月低于人民幣3000元的,乙方有權單方取消甲方定期結算的權利,而改由甲方以現金方式即時結算。
4、甲方以支票、承兌匯票或者銀行轉賬的形式向乙方結算支付服務費,但乙方不接受任何的“商業承兌匯票”、或帶有“農村商業銀行或信用社字樣出票行”的銀行承兌匯票,以及“遠期支票”等。
5、為了保證付款的有效性和資金安全性,甲方必須將款項匯至乙方指定賬戶,或者將乙方認可的支票、銀行承兌匯票交給乙方單位指定的財務人員(須持有加蓋乙方單位財務專用章的委托書)。否則,視為甲方無效支付。
6、雙方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甲方賬戶名稱:_______,開戶行:_______,賬號:_______。乙方賬戶名稱:,開戶行:_______,賬號:_______
第九條禁止性約定
1、甲方有義務如實申報所托運貨物的性質,不得托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易污染等危險品。否則,所造成的一切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罰款和費用,甲方應當予以全額賠償。
2、甲方不得托運需要保溫、保濕、保持干燥的特殊貨物,嚴禁在普通貨物中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蝕性、易污染等危險品,不得托運或夾帶貨幣、有價證券、金銀、國家文物、古玩字畫、假冒偽劣品以及其他禁運或限運貨物。若因此被國家相關部門查扣、處罰或造成其他財產損失、人身傷害,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賠償。
3、甲方要求乙方上門提貨或給收貨人送貨上門的,應分別由甲方和收貨人負責貨物的裝卸,乙方不負責貨物的裝卸,在裝卸過程中造成任何財產損失和人身損害,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運輸供應商的選擇
乙方作為受托方,應合理、謹慎選擇運輸供應商,并對全程運輸服務質量向甲方負責。
第十一條貨物的提取
1、收貨人有領取貨物的義務。收貨人在受領貨物時,有義務在乙方的《提貨檢驗簽收憑證》或簽收單據上簽字,如貨物有異常,收貨人必須在乙方的《提貨檢驗簽收憑證》或簽收單據中做異常簽收記錄并如實備注,此《提貨檢驗簽收憑證》或簽收單據將作為收貨人(發貨人)索賠的依據。如收貨人未在乙方的《提貨檢驗簽收憑證》或簽收單據上做異常簽收,則乙方有權拒絕收貨人(發貨人)提出的任何索賠。
2、貨物運抵目的地后,收貨人填寫不明或乙方聯系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明確表示拒收貨物,且也聯系不到甲方,或甲方在乙方發出提貨通知30日仍拒不領取貨物,則視為放棄貨物的所有權和對貨物的處置權,乙方有權自行處理。
3、若收貨人在乙方發出提貨通知后明確表示拒收貨物,或仍不領取貨物超過30日,乙方有權將貨物退回到甲方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貨物簽收憑證,以證明收貨人已收取貨物的,必須在自交運貨物之日起60日內書面提出請求,否則,乙方不再承擔簽收憑證的保管和出示義務。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有義務在約定的期限內結算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不得以貨物索賠及其他任何理由單方扣除、抵消或延期支付。如逾期支付,則每日按應支付費用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有義務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抵目的地,如因乙方過錯逾期到達的,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按該票托運費金額的5‰賠償甲方,最高賠償限額為該票貨物的托運費。
3、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具體賠償標準為:
(1)若甲方選擇保價運輸,如貨物實際損失金額高于保價金額的,乙方按保價金額賠償;如貨物實際損失低于保價金額,乙方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甲方應提供真實的貨物價值發票,以便準確核定貨物實際損失,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賠償。
(2)若甲方沒有對貨物保價,則乙方最高賠償限額為該票毀損、滅失貨物部分托運費的兩倍。
4、乙方的賠償范圍僅限于貨物本身的損失,乙方對于甲方(或收貨人)遭受或者可能遭受的其他損失和間接損失不予賠償。
第十三條貨物留置權的行使
1、如甲方拒絕、拖延、逾期支付服務費用,乙方有權中止運輸并留置甲方的所有貨物,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2、對于約定服務費由收貨人支付的,如果貨物到達時收貨人拒絕支付,則甲方應無條件地向乙方支付,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在甲方和收貨人完全支付之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3、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其他損失而拒絕賠償時,乙方有權中止運輸并留置甲方的所有貨物,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代收貨款業務(□有;□無。若無本項業務,本條款項下內容不生效)
1、甲方委托代收貨款的,應當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服務費的金額、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在托運單上直接約定。
2、原則上由收貨人自提貨物,如需乙方送貨,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必須先檢驗簽收并支付貨款后,乙方才配送貨物,否則乙方有權拒絕送貨。
3、在貨物交付給收貨人之前,如甲方要求變更代收貨款金額等事項的,甲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并蓋章后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不接受臨時性電話等口頭變更要求。
4、如收貨人拒絕支付貨款或拒絕全額支付貨款,乙方將情況通知甲方后,甲方須在一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并書面通知乙方。如要求返回貨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仍按照約定收取代收貨款手續費。
5、乙方不負責為甲方代開、代轉貨物增值稅發票及其他發票。
6、乙方收到收貨人支付的貨款后,在48小時內將貨款匯入甲方的賬戶內,如遇星期六、星期日和其他節假日,匯款期限相應順延。
7、無論收貨人是否收貨,收貨人以貨物品名、型號規格、數量、質量、重量不符、質量不合格等為由拒絕支付貨款,甲方應自行向收貨人收取貨款,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免責條款
若貨物的毀損、滅失或逾期到達是因不可抗力因素、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甲方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或者包裝體外表面完好而內裝貨物毀損、短少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保密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及終止后兩年內,甲、乙雙方有責任對在合作中了解到的有關對方的各種商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貨物、貨物價格、庫存、服務費標準、貨運到達地點、收貨人、貨運方式等)進行保密;除非是為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需要或根據法律法規要求所需或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均不得向公眾或無關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否則,被披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此遭受的相應損失。
第十七條通信聯絡的確認
1、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第一頁所明示的各方聯系地址、電話、傳真和電子郵箱均為真實有效的,并保證電話暢通、可隨時收發傳真和電子郵件。如任何一方的聯系地址、電話、傳真和電子郵箱發生變更,變更方均有義務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2、乙方依據本合同所列明的聯絡方式向甲方郵寄信函、發送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自從乙方寄出,或發出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即視為已送達。
第十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積極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提前終止本合同。
第二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保證其各自每次托運貨物時簽訂貨運代理服務合同(托運單)的人員享有簽訂該貨運代理服務合同(托運單)的權力。
2、本合同未約定事宜以雙方每次簽訂的貨運代理服務合同(托運單)為準;若本貨運代理服務合同中約定的事宜與托運單有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3、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相互留存對方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甲方: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蓋章)
注冊地址: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貨運代理合同 4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托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部分或全部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甲方托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托代理危險品或出運國、中轉國、運抵國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的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制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出運地、始發港、運抵港、最終目的地、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志(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乙方應根據甲方航空貨運單的委托要求,及時辦理訂艙、收貨、發貨、制單、報關、報檢、裝板、交接、倉儲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全部業務或其中的部分業務。
第六條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航空托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托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托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申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并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文件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于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______元(國內航線)/國際_________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九條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修改運單中有關項目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______小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于甲方的此類要求應盡量滿足,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對未能滿足甲方此類要求承擔任何責任和賠償
第十條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按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三條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于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暫扣運費。
第十六條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調整。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貨運代理合同 5
托運人: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承運人: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第一條托運人于______月______日起需用型飛機架次運送(貨物名稱),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運輸費用總計人民幣______元。
第二條根據飛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托運人使用的載量為______公斤(內含客座)。如因天氣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第三條飛機噸位如托運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噸位。
第四條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第五條托運人簽訂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飛機班次,應交付退機費______元。如托運人退機前承運人為執行本合同已發生調機費用,應由托運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第六條托運方負責所運貨物的'包裝。運輸中如因包裝不善造成貨物損毀,由托運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運輸貨物的保險費由承運方負擔。貨物因承運方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賠償。
第八條在執行合同的飛行途中,托運人如要求停留,應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第九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人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性質所引起的變質、減量、破損或滅失;
3.包裝方法或容器質量不良,但從外部無法發現;
4.包裝完整,封志無異狀而內件短少;
5.貨物的合理損耗;
6.托運人或收貨人的過錯。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凡涉及航空運輸規則規定的問題,按運輸規則辦理。
托運人:承運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貨運代理合同 6
合同號:()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甲方系專業國際貨運代理公司,乙方系貨主或貨主的代理人,為有利于雙方之間進行長久、穩定和便捷的業務關系,特制定本協議書,并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委托
乙方委托甲方辦理國際及地區航線的航空貨物國際運輸業務。乙方在出貨前送交(或傳真)國際貨物空運委托書,應在委托書上加蓋公章或業務人員簽名。沒有乙方蓋章或簽名的,甲方有權拒收。但沒有乙方蓋章或簽名,僅有乙方打印或書寫的委托書(或類似文書),在沒有相反證據的前提下,從客戶服務的宗旨,可視為乙方委托成立,甲方可酌情接受。乙方如變更業務人員或傳真號碼的,應及時以正式的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以原業務人員或以傳真號碼出具的委托書視為乙方的行為。
二、職責
1.乙方在提供貨源的同時,提供有關進出口報關所需的全套正確單據,同時說明貨物交貨情況、對航班之要求。貨物運達甲方指定倉庫之前必須將貨物的品名、件數、體積、重量、目的'港和貨到倉庫的時間以及成交運價標明在委托書上通知甲方,以便及時安排甲方訂艙、收貨。因乙方提供單證不全或錯誤所形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按甲方要求將貨物運達指定倉庫,甲方收到貨物后,負責驗收、簽收、復磅物的體積重量按倉庫交接時所示,作為計費重量,甲方于貨走前告之乙方,待乙方確認后方可發貨。
3.甲方收到乙方的貨物及其報關單據后,負責承擔乙方交送貨物的空運業務,及時安排訂艙,制單,報關,報驗等出運事宜。按乙方提供的委托書,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正確地制作運單。貨物出運后及時將正本提單和運費發票寄送乙方并隨時追蹤航班信息,做好售后服務。因乙方提供的信息錯誤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在辦理國際貨運業務中,雙方必須遵守我國及過境國(地區)、到達國(地區)政府的法令等有關規定。
5.退稅單和外匯核銷單等在甲方收到全部運費后移交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
6.如乙方未指定出口貨物目的地貨運代理人,則由甲方酌情代乙方指定。
7.在甲方訂妥艙位后,乙方突然在飛機起飛前取消的,乙方應承擔由于撤銷委托行為而引起的甲方的損失。乙方在支付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倉儲和人員操作費用以及航空公司的艙位費)后可取回貨物。
8.運價以雙方確定的價格結算。一般情況下,雙方成交運價標明在委托書上予以確認。未標明運價的,則以空運單上注明的運價為準(分單運價與主單運價不一致時,以分單為準。)
三、結算
運費結算:除了雙方具體個案另有約定外,貨出運后30天內付款。延期付款的,比照銀行貸款利率標準支付滯納金。
四、索賠
1.由于承運人的責任或有關操作過程中的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貨失、貨損或航班調整等情況,甲方作為貨運代理人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有關善后事宜。若由于甲方操作失誤造成乙方損失,則由甲方負責按有關運輸法規作出賠償。但任何索賠行為或主張,均應在支付全部運費后方可進行。
2.因貨物運輸而引起的任何索賠,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在法定的時效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由甲方代表乙方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甲方作為貨運代理人,依法系締約承運人,與實際承運人同樣享有賠償責任限制。甲方的賠償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處理。
4.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索賠,應作為個案以書面形式解決。
5.對貨物損失的索賠,索賠方應提供相關的法定證據,如目的港權威驗貨機構出具的查驗證據等,否則另一方有權拒絕接受索賠。
6.各種情形的索賠期限以航空貨運單(主單或分單)的背面條款為準,沒有或不適用背面條款的,則以國際貨運代理協會(即“iata”)的相關規則辦理。
五、仲裁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條約,慣例等。
2.協議雙方在執行協議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除雙方達成仲裁協議提交仲裁外,提交甲方法人所在地法院管轄。
六、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后如雙方均未提出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日期:
貨運代理合同 7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為促進雙方的經營發展及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結算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出口集裝箱貨物海運業務合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托運單證應內容正確、完整,并注明有關運輸要求并加蓋單位公章或業務專用章;
2、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提供準確的艙單資料并完成提單的核對等工作內容,以供甲方制作運費艙單和相關預申報艙單;
3、乙方的委托單應在甲方規定的截止訂艙時間前送達甲方,對超過截止訂艙時間乙方要求訂艙的貨物,甲方可積極協助其進行配載,但不為此承擔任何風險與責任;
4、乙方委托甲方提供服務的貨物,其包裝應處于良好的狀態,適合于運輸、儲存和保管,貨物應當為合法非禁運貨物。
二、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履行代理職責,代乙方辦理集裝箱貨物出口的貨運代理業務;
2、甲方有責任按乙方提供的委托單內容配載貨物,但若乙方實際出運的貨物與委托單內容不符,乙方必須承擔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
3、在單證準確齊全、進場時間符合要求及碼頭、海關、船期均正常的情況下,甲方應盡量安排乙方貨物及時出運;
4、甲方向乙方提供貨物實際的`裝船動態信息,以及貨物運輸跟蹤情況。
三、運雜費結算方法
乙方應按雙方約定的運雜費標準支付運雜費,并不得因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爭議或與貨物有關的其他事宜影響費用之結算。
四、其他
1、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因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裁決。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年01月01日至______年12月31日。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日期:
貨運代理合同 8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系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甲方托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托代理危險品或其他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制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等要素,并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志(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乙方對甲方送交貨物的空運業務,應及時訂艙、承辦收貨、制單、報檢、裝板、交接等整套手續。
第六條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存在的貨物數量、質量正負微差數值為:____。
第七條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的運輸聲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并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有關文件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或航空保險的,由于承運人及其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為滅損貨物毛重的每公斤人民幣20元。
第九條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預付改為到付、到付改為預付的,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____小時通知乙方。否則,如貨物在目的港被提取,或因此增加相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甲方在貨物出運后因修改運單中有關項目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要求乙方代發電報通知承運人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交正式書面委托,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甲方向乙方支付運價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第十二條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的,按標準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四條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于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
第十五條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以及甲方、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采取拖欠或暫扣運費的手段。
第十七條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二條其他約定: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運代理合同 9
甲方: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甲乙雙方就蘇州____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委托蘇州____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代理甲方的進出口貿易的貨運事宜,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并簽訂下列協議:
1.甲方義務與責任:
1.1甲方委托乙方為其進出口貨運代理;
1.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書面進出口委托書,以便乙方訂取艙位,同時甲方應在報關前及時將貨物及相關單證送至乙方所指定的口岸倉庫;貨物如需由乙方提貨,甲方需提前通知并承擔相應的提貨費用;甲方應及時提供書面進出口報關委托書及相關單證以利乙方及時完成進出口報關。
1.3甲方應盡一切可能準時提供內容完整、準確的報關所需的文件、單證、貨品以利于乙方的進出口報關,如因甲方的延誤而導致貨物無法如期登機上船出口或無法正常進口,一切責任應由甲方自行承擔;
1.4甲方應確認所提供的文件、單證、貨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律法規所許可,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規定必須提供出口許可證明的貨物的出口應提供相應的出口許可證明,否則因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須由甲方自行承擔;
1.5甲方應對進出口貨物進行完全符合倉儲保管和運輸要求的包裝,否則應對在倉儲和運輸過程中由于貨物包裝的原因而引起的貨損承擔責任;
1.6乙方在提貨、報關和運輸過程中所遇到問題和困難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1.7甲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支付在處理甲方貨物過程中所產生的進出口相關費用。
2.乙方義務與責任:
2.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負責承擔甲方委托貨物的進出口事宜;
2.2乙方人員對由于實施本合同而接觸的甲方的文件和信息資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擔保密的義務;
2.3乙方應制定一套有效的安保規范措施,以確保甲方貨物的安全;貨物于陸上運輸、倉儲、搬運的過程中,乙方應確保貨物的完整,因船公司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船期延誤或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并協助解決。
2.4乙方需及時向航空公司和船公司定取艙位,安排出口報關并與航空公司和船公司交接已獲準出口的貨物。
2.5如果是門到門服務,乙方應負責安排出口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清關及派送工作,非門到門服務,乙方應負責做好貨物交接工作。
2.6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甲方進出口貨物后所需的提單(提單開船后24小時)、退單(上海清關報關后30天之內,轉關報關14天之內,特殊單證特殊處理)。
3.費用及結算方式:
3.1乙方按照本協議所附報價單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
3.2乙方結算周期為每月1日至每月末,乙方應在下個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結算清單及發票,甲方應在收到上述請款單后的60日內向乙方付款,如不付乙方有權進行扣單處理,并保留才取進一步措施。
3.3乙方替甲方墊付的稅金及到付運費,原則上不墊付,若墊付稅金及到付運費,甲方在收到相關費用單證三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支付給乙方。
4.修改與補充:
4.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并經雙方各自授權的代表正式簽署生效;
4.2在修改或補充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之前,仍需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
5.生效與終止:
5.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5.2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到期后若雙方無終止合同的意向,本合同將自動延長1年;
5.3本合同終止后,協議雙方仍應該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6.其他:
6.1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合同分中文版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6.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
7.附件:
委托費用表(報價表)
甲方:乙方:蘇州______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公司蓋章: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公司蓋章:
貨運代理合同 10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訂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并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范圍開展業務。由于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后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托書,并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托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于所托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于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托書中明確提出并隨附相關文件。如果委托書內容未注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因甲方填寫的訂艙單內容不準確、錯誤或不符合要求、沒有注明特殊要求等而造成的任何貨物、運費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而承擔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于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認費用,本合同運價(由我司代收代付承運人,費用由運費和傭金組成)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后生效。
1.乙方在甲方保證上述委托運輸業務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優惠價向甲方結算普通干貨箱包干定額費:
自拖箱:人民幣_________元/20箱人民幣_________元/40箱
報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票
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張報關單。如因報關內容較多需增加報關單,每張報關單增收電腦預錄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報關后退關收人民幣_________元。)
2.海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運費按雙方確認運價(甲方可以在委托書上標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確認價(應隨附優惠合同號或確認件)執行,但仍應履行本合同第十一條之規定。
八、費用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A.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單。
B.甲方于船開后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C.采用月結的形式,甲方墊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結清上月乙方已墊付的費用。
2.經雙方合同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現金的付款方式;
B.電匯,并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復印件送交給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外匯海洋運費,雙方另簽定外匯同城托收無承付結算合同。
3.在甲方按時付款情況下,乙方按海洋運費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艙傭金給甲方,確認或合同凈價的除外。
4.甲方應當及時確認乙方之結算清單,若于收到結算單后七日內未予書面回復確認的,視為對于費用之確認。
九、除非甲方有明確的相反指示,為了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乙方有權以自己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并有權選擇是否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作為委托人這一事實。
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即可以為甲方代墊海運費、港口費用、關稅及其他應當由甲方承擔的費用
十、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十一、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合同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合同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合同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于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有權于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甲方對于拖欠之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權乙方代領提單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憑證,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憑證出質于乙方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具有合同的出質權利。由于甲方出質不當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二、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訂艙回單》后,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信息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后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根據不同貨物的性質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或檢驗規定,應提供所必需的有關文件,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四、甲方委托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托的裝箱人裝箱,并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五、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六、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七、不論基于何種原因,乙方需承擔責任的,均享受我國海商法賠償責任限制和限額的規定。
十八、因本合同項下委托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九、本合同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蓋章):_____乙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運代理合同 11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
本著互惠互利、誠信為本之精神,為推動共同發展與友好合作,維護各自權力,經友好協商,上述兩方就有關代理貨物運輸及責任、權力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代理范圍:
1、乙方作為甲方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接受甲方委托承辦下列國際運輸事宜:
二、甲方責任:
1、對于本協議項下的貨物運輸,甲方應當遵照本協議附錄一之相應操作流程執行,并承擔所規定提供單證、貨物等指責。
2、甲方應當對所提供委托單、報關單、許可證、合同、商檢證明、核銷文件、發票、裝箱單、提單等有關文件、單證之真實性、合法性、完備性負責。
3、甲方按本協議結算條款及附錄二之運、雜費費率規定償付運費及其他相應費用的責任,對于運費到付貨物的運費,甲方作為第二償付人,在收貨方拒付運費情形下履行運費償付的責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絕或拖延本協議項下運費的償付。
4、甲方應對因未能履行附錄一之操作流程或上述第二條第二款之責任或其他自身原因英奇的運氣推遲,額外支出及其它后果負責。
5、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并不得以次類要求未能滿足為由不履行本協議。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應嚴格遵照本協議附錄一之相應操作流程執行。
2、乙方應盡力保證甲方委托之運輸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3、乙方保證所從事相關活動不超出本協議規定之代理范圍,并保證自覺維護委托方之利益,不得以任何不正當之理由損害甲方利益。
4、乙方應對已經簽收的貨物負責,直至移交給其承運人或甲方及其代表。
5、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提供運輸咨詢,并幫助甲方設計最安全、快捷、經濟之運輸線路和方案。對于已運輸貨物,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有責任就貨物狀況作出報告。
6、除不可抗力之外,乙方應對因乙方果實、故意等原因引起的運期推遲、額外支出、貨物短裝、破損及其它后果負責。
四、結算
1、出口貨物裝船、裝機完畢,乙方簽發提單/運單并開到運雜費清單及飯票。甲方收到運雜費發票及清單后,應在_________工作日內付清運雜費/簽訂付款協議書,并換回提單/運單。
2、進口貨物甲方需在乙方倉庫提貨或乙方送貨時(前)償付運雜費/簽訂付款協議書。
3、對乙方來出的運雜費帳單甲方若有異議,則應在收到運雜費帳單________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并與協助乙方的對帳工作。
4、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雜費帳單甲方且無異議,如未能在________工作日完成運雜費償付或未能在付款協議指定期限內完成運雜費償付,則乙方將就未嘗付運雜費向甲方收取________滯納金。
5、雙方結算用銀行帳號如前所述。雙方結算聯系__________、電話為:__________
五、保密
1、乙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知悉或獲得的甲方情報,資料等負有嚴格保密和_________或及時歸還甲方的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泄漏和_________或復制,留存。
2、不論本協議是否變更,解除,中止,本條款均有效,乙方若違反本條之規定應當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六、其他
1、甲乙雙方同意因本協議發生的`或一切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對本協議條款如有任何修改或補充,甲乙雙方均應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訂立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運代理合同 12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郵編:
聯系人:
電話:傳真: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郵編:
聯系人:
電話:傳真:
本合同是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為辦理進出口貨物的訂艙、報關、報驗、裝箱、拆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空運運費等相關事宜,甲方同意支付相應的海運、空運運費、包干費及乙方因辦理委托事項而墊付的其他費用等。
二、甲方委托乙方辦理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全和有效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或專門訂艙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檢、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配額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拆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及相應費用等事宜。
五、因甲方提供的文件、信息等內容不實等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因此而對第三方履行賠償等責任的,甲方同意賠償給乙方。
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航班、船期預報以及截止接單日期等與甲方所委托業務有關的信息,乙方的前述預報不構成甲、乙雙方對航班、船舶駛離港、抵港等的具體時間約定,僅作為雙方辦理有關訂艙事宜等的參考。
七、根據業務的需要,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空運運費、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前述款項及費用可采用包干費的形式進行結算,也可在包干費外另行結算。甲方同意以雙方確認的金額支付,并不得以乙方是否已與第三方結算完畢作為付款的抗辯。
八、乙方應積極、謹慎、安全地辦理甲方所委托的業務,若因故未能按甲方的要求辦理的,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對于因甲方的原因或貨主的原因而在超過截止接單日要求加載貨物的,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于確實無法加載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于所委托的運輸方式要求及貨物的特殊屬性。如果甲方的'貨物對運輸、儲存、裝卸等有特殊要求的,應在委托單上注明。否則,所有的后果由甲方承擔。若乙方因此遭受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十、甲方對委托乙方辦理的事項有更改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視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可以變更。因變更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具體事項,根據甲方的每票委托書而定,具體每項業務的費用標準和付款方式、期限,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雙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雙方書面確認后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托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托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于《報價及結算單》和委托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項目,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二、乙方須在每月______日前與甲方核對上個月帳單,甲方須在每月______日前向乙方進行支付上月發生的所有款項.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若甲方指定第三人付款的,如第三人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支付義務和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或《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五、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根據國際相關公約或提單背面條款為準。
十六、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合同有效期將自動延期,除非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并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運代理合同 1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擔葡萄汁集裝箱運輸的發送代理工作。乙方同意接受此項委托,特訂立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運輸要求和相關資料以及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2、將需要運輸的集裝箱液袋包裝的葡萄汁及時地運送到乙方指定的地點交給乙方,貨物須符合鐵路運輸要求。
3、已交付給乙方的貨物或資料需要變更時,應提前一日由甲方住站人員通知乙方。
4、在裝車過程中,甲方住站人員應協助乙方做好裝車工作。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按甲方的運輸要求,提前報請運輸計劃和請求車,并及時將貨物迅速地發出。
2、及時向甲方住站人員通報貨物發出的`情況,并將有關票據交付甲方。
3、在本協議期內,如果運輸中貨物發生損失,由乙方協助甲方和鐵路部門協商解決。
三、費用及支付:
1、經甲乙雙方協商,葡萄汁、食用油、糧食類的運輸代理費:20英尺集裝箱______元/組(包含裝卸費、倉儲費、站臺費、磅費等裝車皮前所有雜費),鐵路貨運大票中的費用及保險費全部由甲方承擔。
2、裝每批貨物前,甲方按乙方提供的乙方銀行賬號及時將鐵路運費和代理費預付給乙方,如果甲方未按時給乙方支付鐵路運費和代理費,乙方可不予請車。
3、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墊付鐵路運費和代理費等費用,甲方應及時結清乙方墊付的費用,并根據乙方實際墊付金額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乙方支付利息。
四、其他
1、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傳真:
傳真:
貨運代理合同 14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進出口貨運事宜相關費用的結算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相關定義
1.費用結算單:指甲方為結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載明應付費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2.書面確認:指乙方及其分支機構或授權人員蓋章或簽字之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第二條操作乙方委托甲方從事下述服務。
1.在簽發第三方的運輸單證的情況下,作為乙方的貨運代理人,為乙方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訂艙,排載,制作單證,依據乙方的具體指示(參照每票托運單),從事拖車、場裝報關、報檢等,并代繳有關費用。
2.在甲方簽發自己的運輸單證時,向實際承運人訂艙、向乙方簽發運輸單證,并根據乙方的指示(參照具體托運單)提取貨柜、拖車、場裝、報關、報檢、并代繳相關費用。
3.辦理進口貨物貨運業務(參照委托單證或相關單證)。
第三條結算甲方選擇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結算相關費用。
1.票結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開始前,將空白支票或現金交給甲方,甲方必須出具收據。
1.2甲方在每票貨操作完畢后,從該支票或現金直接支取費用。
1.3乙方支票空頭或透支或預繳現金不足,應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補齊,并按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
1.4非因甲方原因產生之超出結算期限的未結費用,乙方應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
1.5甲方應于結算后立即出具發票給乙方。
2.月結
2.1甲方于次月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個月的費用結算清單給乙方核對(乙方也可隨時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須于____日前對之進行核對,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確認或異議,否則視為同意。
2.3乙方對甲方出具的費用結算清單全部或部分有異議的,應于____日前,就確認或沒有異議的部分按時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費用。
2.4對于乙方有異議的全部或部分費用,甲方應立即與乙方協商,并于乙方書面異議的一周內重新制作費用結算清單給乙方。該新費用結算清單的交接,適用本第2款,第2.2項的規定。2.5對于上述應付費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給甲方的,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對該應付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6甲方對乙方所付費用,應立即開具發票或收據給乙方。
2.7甲方在代墊金額較大的情況下,有權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墊費用。定期結算期內代墊費用的最高限額為,超出限額乙方必須先行支付甲方代墊的費用。
2.8甲方保有應收費用的'增補權。雙方在結算后,發現尚有部分應計算的費用未結算的,甲方有權予以增補,乙方應在下一結算期間結清。乙方保有多付不應付費用的追索權,多付金額經雙方確認后在下一個結算期抵扣。
第四條擔保措施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規定支付甲方有關費用時,甲方有權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協議項下的標的貨物。
2.乙方應于不少于兩個月的期限內履行支付義務。該期限從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時開始計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將留置物拍賣,變賣或與乙方協議折價,以其價款優先償付甲方費用。留置物折價,拍賣,變賣后,其價款仍不足以償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3.乙方同意,在乙方結清相關費用后,甲方方將報關單證或退稅核銷單或提單等交給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個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并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第六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不盡之處,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作補充商議。
2.雙方協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雙方可以通過協議方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并經對方書面同意。
2.除第六條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單方解除本協議,必須支付給對方人民幣_____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期限從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2.本協議期滿,雙方無異議的,自動延續________年。
3.本協議一式兩份,效力相同,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日起生效。
第九條其他
雙方協議的條款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運代理合同 15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貨物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下稱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國際貨運代理服務事宜,同意按以下條款和條件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適用范圍
1.乙方保證其是根據法律注冊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具有一切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署本協議及其它相關法律文件。
2.乙方根據甲方的工作指令為甲方提供提貨、倉儲、航空及公路等物流運輸服務
3.乙方根據甲方委托及時完成報關、訂艙、航空運輸等工作,隨時與甲方保持信息溝通,密切合作,使運輸順利完成。
4.甲方應持有效營業執照,稅務登記或外經貿委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批準證書,并向乙方提供清晰的復印件,其中在營業執照的復印件上必須蓋有甲方公章。
5.甲方同意將攬取的貨物委托乙方代理出運。甲方有責任向乙方交代準確的裝卸貨物地點,出發、到達時間,因指定交接貨物地點有誤導致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6.本協議適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辦理進出口貨物的訂艙,報關,做箱,提單簽發以及與此有關的其他作業的貨運代理業務。
7.本協議受《SIFF代理義務標準交易條款》的約束,該標準交易條款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
第二條:單證制作要求
1.在進出口代理業務中,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單證必須內容完整,正確和清晰并且傳遞及時,在進口業務中,為避免疏港的產生,甲方應當更加注意單證傳遞的及時性。
2.乙方憑甲方的貨運委托書接受貨運代理業務,貨運委托書除內容完整,正確和清晰外,還必須顯示:甲方公章、甲方的聯系人、訂艙日期、運輸條款、陸運條款和費用承付方全稱等業務操作必須的內容。
3.乙方負有審單的義務,如發現單證有誤,應及時通知甲方采取緊急措施。
4.貨運委托書必須在受載運輸工具截關日前三天前交給乙方,給乙方留有足夠的操作時間;乙方收到委托書后應盡快辦理訂艙手續并及時向甲方通知訂艙的情況,對超過配載時限、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其進行配載,但不為此承擔任何風險與責任。
5.甲方應在船開之前將委托書內容更正情況書面蓋章后通知乙方。
6.甲方報關單證的制作必須符合海關的要求,并做到單單相符,且與集裝箱內貨物相符,報關單證必須在截關前二天交給乙方。
7.由甲方自做包裝箱時,紙面裝箱單的制作必須符合港口要求,并做到與集裝箱內的貨物和報關單證相符.
第三條:提單簽發及其風險責任
1.乙方,承運人,及其代理,簽發的提單,乙方承擔提單條款規定的風險和責任。
2.如遇特殊情況,甲方要求乙方簽發倒簽或預借提單,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正本書面保函,乙方在征得承運人的同意后方可辦理。
第四條:海洋運費和人民幣費用的計收
1.人民幣國內費用以乙方給予甲方的協議價計收(或以逐票確認形式),操作中產生的以外費用乙方按實際向甲方確認并收取;
2.海洋運費的計收標準:
由于海洋運費經常隨市場變化而變動,為明確雙方的合同價格,特制定以下規則:
(1)以乙方制作的對外運價本或以乙方專門為甲方制作的'運價本為準。
(2)若無運價本,則以甲方在訂艙時,乙方市場部業務主管在“集裝箱托運單”上批注的運價并簽字蓋章為準。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收費標準,如有運價調整,則以乙方書面方式發給甲方并與甲方協商獲得認可后生效。
(4)如甲方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或運價確認,則甲方在訂艙時必須提供以上資料的復印件;若逾期提供或不予提供,則視作無協議運價和無運價確認,乙方仍按乙方的公布運價向甲方收取海洋運費。
(5)甲、乙雙方各自與船公司協定的運費協議價,雙方共享。
第五條:海洋運費和人民幣費用的結算
1.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與乙方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結算
A.付款交單:只有在甲方付清該票貨物的所有運輸費用后,乙方才簽發提單。
B.航次結帳:甲方以航次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所有費用,即在實際開航后二十天內,將該航次應付的所有運輸費用匯付至乙方帳戶予以結清,并附上所付的發票號碼,以便雙方對帳。
C.船到目的港前付款:甲方以船到目的港前付款的方式與乙方結算所有費用,即甲方在受載船舶到達目的港前將該航次應付的所有費用匯付至乙方帳戶,并附上所付的發票號碼,以便雙方對帳。
D.信用結算:甲方每月以月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所有費用。即每月十日前甲方將上月(1日—31日)應付的所有費用帳目對清,并在十五日前匯付至乙方帳戶予以結清,并附上所付費用的發票號,以便雙方對帳;信用額度:_____整。
E.備用金結算:甲方先匯付一定數量的備用金至乙方帳戶,乙方根據甲方實際出運貨物的應付費用進行銷帳,然后再簽發提單:甲方在備用金不足時應及時匯付至乙方帳戶,否則乙方有權扣押提單;
F.進口費用的結算:甲方在船到目的港前應付清海洋運費,關稅、清關費用(包含三檢),陸運費和其他正常,合理的費用,本著雙贏和友好合作的原則,如甲方因正常的業務經營情況對付清款項存在實際困難,經乙方同意至少應付清上述費用的百分之八十五(關稅需全額付清),剩余的費用在30日付清。
2.海洋運費及與此相關的以美圓結算的費用,甲方必須以美圓支付,若不能以美圓支付的,則應經乙方同意以乙方規定的美圓與人民幣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支付。
3.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人,必須向乙方提供書面委托擔保書正本及其蓋章的確認件,如發生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甲方應在規定付款期限內,及時足額付清所有費用。
4.甲方必須及時審核乙方開出的發票或運費清單,如有疑義應在收到發票或運費清單后五個工作日內提出否則甲方將按開出的發票金額或發出的運費清單進行結算。
5.甲方對應付給乙方的費用,應在規定的付款期限內以現金或議定的辦法支付,沒有適當理由不能作任何的扣減,拒付或以任何索賠或退傭抵付。
6.若甲方未按此協議簽定的有關條款及時付清費用,乙方將以行業慣例善處所盡事宜,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概由甲方負責;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在甲方未結清所有乙方墊付的費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簽發了提單,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報關單證,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有權終止此協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條款,實行付款贖單制。
7.在執行本協議期間,如承運人臨時更改費率或增減附加費或增收其他應急費用,涉及本協議的有關運價承諾需要作調整的,需及時通知甲方并獲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六條:免責
1.如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貨物不能正常運輸,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外包裝完好而內物損壞的貨物和內物短缺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由于貨物的屬性或本身的缺陷,或者包裝缺陷,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不可抗力造成的。
第七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雙方不可預見并不能避免的客觀情況,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他災害、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電話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包括該事件發生的詳細情況,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本協議項下義務的程度。
3.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時中止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并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少其負面影響。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爭端解決
凡因本合同規定事項和其他原因發生爭議,雙方同意本著誠信原則協商解決,若無法解決,則將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九條:其他事項
1.凡是已與甲方建立貨代業務關系的單位,乙方不得再承攬此貨源,反之亦然。雙方均不得有損害或不利與對方業務發展和信譽的言行。
2.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其他的需求,雙方同意將物流業務要求、物流服務及價格協議書和其它約定分別在協議附件中做出約定,協議附件與本協議不可分割,所有附件均需雙方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應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3.承運船公司提單與運價條款,傭金協議等內容,雙方均應向第三方保密。
4.關于正本提單,退稅單,核銷單,及其他重要單證,如一方親自派人來取存在困難,另一方將把以上單證通過快遞或郵寄方式交給對方,并以雙方在隨附的簽收回單上的簽字視為對方已收到單證。如有遺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如遇海關查驗,乙方將根據實際產生的查驗費用向甲方實報實銷。
6.由于乙方的過失導致報關訂艙航運的延遲造成的損失,或貨物的損壞或丟失系由承運人(航空公司、卡車運輸公司等第三方)造成的,乙方應予承擔相關責任。如遇非乙方原因,并且乙方已經盡到謹慎、高效和專業的義務而導致的疏港,滯箱,污箱,壞箱等,由此產生的費用,乙方將向甲方實報實銷。
7.如乙方將甲方委托的物流工作委托給第三方,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并獲得許可。乙方需保證第三方的資質,乙方應對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務向甲方負責,并承擔視同為乙方操作的同等責任。
8.如貨物在承運途中發生任何異常情況,乙方有責任在第一時間內,以電話形式反饋給甲方。
9.本協議一經簽署,雙方原有的貨運代理協議自動終止。
10.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解決。
1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署,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后雙方若無異議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若任何一方對此協議有異議,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通知。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持一份,以昭信守。
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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