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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勞動合同

            時間:2025-11-25 20:13:24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新勞動合同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新勞動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新勞動合同15篇

            新勞動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

              鑒于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系,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聲明如下:

              甲方聲明如下:

              1、甲方為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甲方已將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確認已經被明確告知以上內容,并且已經詳細知道被告知內容的明確含義。

              3、甲方已將現行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等管理文件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確認已經被明確告知以上內容,并且已經詳細知道被告知內容的明確含義。

              乙方聲明如下:

              1、乙方在年齡、性別、身體狀況、身份等方面均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者必須具備的條件以及本崗位勞動者必須具備的條件。

              2、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建立勞動關系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學歷證、簡歷)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

              3、乙方保證其簽訂本合同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并且也沒有傳染病病原攜帶者未治愈或者存在傳染可能性的情況。

              4、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也不存在競業限制等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關系,

              5、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6、乙方有違反聲明1-4條之一的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此支付的招聘費、培訓費、仲裁訴訟費、律師費),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情況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情況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學歷:_________

              最高學歷畢業院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或者其他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時失效。

              典〗 〖字號:大 中 小〗

              雙方確定本合同生效日為甲方依據本合同用工起始日,乙方應于合同生效當日到甲方上崗,否則甲方有權按照相關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予以處理。

              三、工作任務

              第四條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為:。

              第五條確定工作任務完成的標準: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標準全部達到時/其中一項達到時(選擇適用)視為工作任務完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六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安排,從事___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內容詳見合同附件1《崗位說明書》,乙方應根據崗位職責和 工作要求求等內容開展工作,如不能達到相應的崗位工作要求,視為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接受培訓或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并相應變更本勞動合 同。

              第七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不超過3個月內或雙方商定的期限),但甲方需在期限屆滿后或臨時 工作結束后及時將乙方調整回原來崗位工作。乙方承諾同意并服從甲方的臨時工作安排。乙方從事甲方臨時安排的工作期間的報酬按原崗位/臨時崗位(選擇適用) 標準執行。

              第八條根據崗位工作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基本工作地點和其他完成工作必須的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

              1、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工時制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乙方主動加班須按照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序報批,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十二條甲方在下列節假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后,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但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適用以下第種工資計發方式:

              a.基本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

              b.崗位工資制:乙方的月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

              c.計件工資制: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d.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甲方依據績效工資考核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e.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左右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最晚不超過當月月底。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可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出勤情況、工作崗位的變更以及其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情形作相應變動。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事宜。/因乙方不愿甲方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甲方將應繳社會保險費加入乙方工資由其自行繳納。(選擇適用)

              第十八條乙方應將辦理社會保險必需的'資料及時交付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社會保險不能及時繳納的,由乙方承擔相應后果……

              第十九條乙方按甲方規章制度中確定的標準享受福利待遇。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甲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操作規程、工作流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對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二十一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根據崗位實際情況及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甲方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九、保密協議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因乙方泄密給甲方造成損 失的,乙方愿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差旅費以及因商業秘密泄漏造成業務量減少,經營困難等狀況形成的其他損失)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否則甲方有權按照勞 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三款規定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損失賠償額相當于乙方因上述行為取得的收入或者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的損失(包括預期利潤 損失)

              (選擇適用)乙方不論何種原因離職,離職后兩年內不得到與甲方同行業企業就職或自辦與甲方同行業企業,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補償金元。乙方違反此條約定應退還甲方支付的補償金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限制有其他協議的,應同時遵守該協議。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均應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1.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

              2.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因客觀事實無法完成。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死亡、失蹤,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6.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占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其他事務:。

              第三十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為乙方辦理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手續。

              2.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非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3.如乙方要求,甲方如實出具乙方在職期間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第三十一條涉及本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則在乙方按規章制度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并完成本合同第三十條約定的工作后支付。

              十一、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效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招聘費用、培訓費用和其他相關費 用)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未按時到甲方參加工作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元的違約金。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安排乙方參加工作 構成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甲方承擔元的違約金。如之后雙方實際建立了勞動關系,則本條約定的解約權和違約金請求權自然喪失。

              十二、其他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填的現住址、戶籍所在地為乙方的送達地址,甲方的相關文件送達至上述任一地址及視為送達乙方。上述地址和聯系方式如有變動,乙方應于變動后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沒有變動。

              第三十七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其他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內容具有相同效力。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提交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在申請調解后15日內雙方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任一方可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不影響合同約定的離職手續辦理、保密或競業限制等后合同義務條款以及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確定。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于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成立。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本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新勞動合同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 :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 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 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 ;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 ,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新勞動合同3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試用期從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 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具體標準工資為 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2.甲方每月 日支付乙方(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為。

              第七條 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并等。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 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并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二條 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XXXXXX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

              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雙方事后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電話):

              聯系方式(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新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愿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 ___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成為__________________職工。具 體崗位按聘約執行。

              第三條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崗位職責,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第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 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 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養,并盡力為乙方提供職業培訓的機會。

              第六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在本合同期內,甲方對 乙方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具體數額另行約定。

              第七條 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 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乙方有保守本公司秘密的義務(保密協議另行簽訂),在本合同 期內及解除合同的兩年內乙方不得從事與公司相同或相近的.工作,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直接任職或間接任職。在競業限制期內,公司給予乙方一定的保密費用。

              第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簽 訂專項培訓協議,并約定服務期限。乙方違反服務約定期限提前解約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二萬元的違約金,并返還培訓費用。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時為乙方繳納國家規 定由用人單位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扣繳納國家規定本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范 和工作要求,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甲方領導,服從工作安排。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一定的經 濟責任。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記過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合同。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 有下列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工作,也不

              (二)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

              (三)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九條 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續訂合同,續訂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手續。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的規定解除合同,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適當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乙方合同期滿后調離本單位的,如在本公司有股份甲方全額退還其股份及分紅;合同期間調離、辭退或開除的,公司退還股份,不再參與當年股份分紅。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應返還競業限制期限內甲方給予的保密費用,并向甲方支付保密費用的二倍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害的,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應負相應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害的,都應當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或者在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另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由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勞動合同5

              用人單位(甲方):

              職工(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

              聯系電話:

              甲方(單位)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招用(以下稱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為_年,至_年_月_日止。自生效之日起_個月內為試用期。

              2、無固定期限。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可以調整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度。并保證每周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法律規定的法定假日、帶薪年假、病假和社會保險等福利。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___號前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相應提前。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工作日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資 5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xx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或法規規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七)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除合同約定的條件外,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后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鑒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方經批準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管理。

              (十)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一)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依法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應依法執行。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年 月 日

            新勞動合同6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住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有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一條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正常上班時間自由散漫、無視工廠職工要求的;

              3. 任意曠工、經常遲到或提早下班者;

              4. 在工廠內打架斗毆、不服從領導管理者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7.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8.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9.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五條若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二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二十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十九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 ___ 乙方(簽字)___ 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 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 __日

            新勞動合同7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規定,簽訂以下勞動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以鐘點工形式招用乙方, 乙方負責將甲方小孩從幼兒園按時、安全接到甲方家中,招用時間自20xx年 月日至 20xx年 月 日止。

              二、乙方按甲方的工作要求,每工作1小時勞動報酬為人民幣元。甲方按乙方實際工作小時結算勞動報酬,于每月月底支付給乙方。

              三、乙方在工作過程中須戴齊護具,因個人技術和不戴護具出現的一切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遵紀守法,做好本職工作。乙方有嚴重違紀、失職、營私舞弊或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強迫勞動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五、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任何一方無故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合同違約金元。

              六、甲乙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訂后各保留一份。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新勞動合同8

              編號:

              勞動合同書

              (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新勞動合同9

              臨時工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在編制定員外與從事臨時性工作的工人訂立的勞動合同。適用于從事短暫的、臨時性工作的工人。

              新規定1:勞務派遣企業注冊要勞動部門審批

              以前,勞務派遣企業的注冊資本為不少于50萬元。新的《勞動合同法》提高了勞務派遣企業的注冊門檻,要求注冊資本不少于200萬元。

              另外,勞務派遣公司注冊的前置條件也有所增加。以前勞務派遣公司只需在工商部門注冊即可。而新的規定要求:“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也就是說,以后申請注冊勞務派遣企業,要先經過勞動部門的審批。

              新規定2:明確勞務派遣實施范圍

              以前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但對于這三種工作崗位并沒有明晰的定義。有些企業就鉆了空子,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

              新《勞動合同法》對這三種崗位做了明確的規定,勞動部門在對勞務派遣進行認定時也就有了明確的依據:“臨時性崗位”以時間為節點,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工作崗位:“輔助性”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崗位”則是因員工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段時間內,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新規定3:用人單位要實行同工同酬分配辦法

              勞務派遣工和用工單位勞動者同工同酬,這其實在以前的《勞動合同法》就已作出了規定。但由于勞務派遣工、勞務公司和用人單位存在三方合同關系,由誰來實施,誰來負責就成了推諉扯皮的理由。

              新《勞動合同法》再次強調了同工同酬的權利,并明確指出:“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同時,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也要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則。

              臨時工勞動合同書范本(短期)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

              受聘人(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受聘人的擔保人(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_________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1.工作崗位:_________.

              2.職責范圍和要求:_________.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為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崗,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5.照國家有關規定和《_________》有關條款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有關乙方聘用期間的因病、非因工負傷、因工負傷等保險福利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有關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爭議由甲方人事部門和工會組織共同負責調解;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七、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愿為乙方提供擔保,并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八、其他甲、乙雙方商定的事項:_________.

              九、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自然終止勞動關系。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勞動服務公司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勞動合同10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人員(乙方):

              填寫說明:

              1、本聘用合同書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35號)制定,作為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經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增加有關條款。

              2、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涂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3、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托,否則代簽無效。

              4、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歷,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XX]35號)和________________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后,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工資的構成和標準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以及其他社會保險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以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附件一),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并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附件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甲方也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勞動合同11

              標簽:工作合同,工作簽約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法律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但是在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中根本沒有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或者雖有約定,但用人單位實際上并未支付,在這樣的情況下,競業限制協議是否有效?對勞動者是否還有約束力?勞動合同法以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并未對此做出規定,導致司法實踐中對此類案件處理不一,嚴重損害了法律適用的統一性。下面筆者根據勞動爭議多發的幾個省市出臺的指導意見,就競業限制補償金對競業限制協議效力的影響進行分析,希望能夠給讀者在司法實踐中適用此類案件提供一些參考。

              北京、上海、廣東、江蘇、浙江這幾個省市是中國勞動爭議案件的集中地,因此,這幾個省市對這個問題的認識基本上代表了目前司法實踐中的主流意見,筆者通過對上述省市高級人民法院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出臺的指導意見的分析,認為司法實踐中關于競業限制協議未約定經濟補償時競業限制協議是否有效存在三種觀點,即“有效說”、“無效說”、“效力待定說”。

              一、“有效說”,以上海為代表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三條關于“當事人對競業限制條款約定不清的處理”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勞動者應當履行競業限制義務,但未約定是否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或者雖約定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但未明確約定具體支付標準的,基于當事人就競業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認為競業限制條款對雙方仍有約束力。補償金數額不明的,雙方可以繼續就補償金的標準進行協商;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此前正常工資的 20-50%支付。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限制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年。根據該指導意見,用人單位未在競業限制協議中約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或者未約定支付標準的,競業限制協議仍有效,勞動者需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用人單位也需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標準可協商約定,協商不了的按照勞動者此前正常工資的 20-50%支付。

              二、“無效說”,以江蘇、浙江為代表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發《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競業限制條款但未約定經濟補償,或者約定了經濟補償但未按約定支付的,該競業限制條款對勞動者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江蘇省的指導意見對于用人單位未約定經濟補償,或者約定了但未按約定支付經濟補償的,直接否認競業限制協議的效力,競業限制協議對勞動者沒有法律約束力。沒有法律約束力當然可以理解為沒有法律效力。但是,該指導意見在第十三條第二款中又增加了一句,勞動者依約遵守了競業限制條款,但用人單位未按約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應予支持。雙方沒有約定補償標準或約定的補償標準低于《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標準,勞動者請求按照((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標準補足的,應予支持。

              浙江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第三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但未同時約定經濟補償,或者約定經濟補償的數額明顯過低、不足以維持勞動者在當地的最低生活標準的,屬于《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的“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情形,該竟業限制條款或協議無效。第三十二條規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競業限制條款對勞動者不再具有約束力:(4)用人單位未按約定支付經濟補償的。

              三、“效力待定說”,以北京、廣東為代表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第三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條款,但未就補償費的給付或具體給付標準進行約定,不應據此認定競業限制條款無效,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予以補救,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按照雙方勞動關系終止前最后一個年度勞動者工資的20%—60%支付補償費。用人單位明確表示不支付補償費的,競業限制條款對勞動者不具有約束力。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應當在競業限制期限內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未按約定支付經濟補償的,勞動者可要求用人單位履行競業限制協議。至工作交接完成時,用人單位尚未承諾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競業限制條款對勞動者不具有約束力。

              四、對三種觀點的評析

              競業限制的目的是保護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但由于競業限制限制了勞動者的擇業權,因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成為必要,是對勞動者擇業權被限制的補償。從合同性質看,競業限制協議屬于一種雙務合同,用人單位如果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勞動者當然可以不履行競業限制協議。上海規定用人單位未在競業限制協議中約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或者未約定支付標準的,競業限制協議仍有效,勞動者需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用人單位也需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標準可協商約定,協商不了的按照勞動者此前正常工資的20-50%支付,這似乎有強制雙方履行的嫌疑,不足之處在于未進一步規定用人單位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情況下,勞動者是否還需履行競業限制協議。

              江蘇、浙江規定用人單位未約定經濟補償,或者約定了經濟補償但未支付的,直接認定競業限制協議無效,這樣似乎顯得太武斷。實踐中有些用人單位由于疏忽或對法律知識的缺乏,在協議中未約定經濟補償,但是其目的并非損害勞動者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如用人單位愿意支付經濟補償,但勞動者以協議未約定經濟補償為由不同意接受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請求,要求法院判令協議無效,如果法院直接否認協議的效力也是不妥的。

              北京和廣東規定未約定競業限制補償金并不導致協議無效,只有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時,競業限制協議才不產生法律效力。協議中未約定經濟補償,并不能必然得出用人單位有“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故意,如果用人單位明確表示不支付經濟補償,才說明其有“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 的故意,這種情況下認定競業限制協議無效顯然是沒有問題的。筆者認為,北京和廣東的規定是比較合理的,既兼顧了用人單位商業秘密保護的要求,又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充分把握了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精神。

            新勞動合同12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房產出讓于乙方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建筑面為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攤面積為____平方米,該房屋土地使用期限為____年。

              第二條:甲方同意以____元/建筑平方米將房產轉讓于乙方,乙方認可現有建筑面積,當測繪面積與現有建筑面積有誤差時,甲乙雙方不再追究,轉讓金包定總額為____元。

              第三條:因該房產系____單位分房,現甲方尚未取得房屋產權,經雙方協商,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____元作為該房屋使用權轉讓金,待房屋產權確定并經房產部門準于上市后,本使用權轉讓金即轉為房屋的買賣價款。

              第四條:乙方交付甲方房屋使用權轉讓金的同時甲方應騰房并將該房交于乙方使用,如甲方單位提出異議由甲方協調解決。

              第五條:本房屋現有水、電、暖氣、煤氣、閉路電視附屬設施,如甲方單位收取費用,該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他設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乙方同意甲方單位選取的物業單位進行管理,甲方按其實際使用時間承擔相關物業管理費用,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后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甲方房產在有權上市銷售后,在乙方催告辦理權屬變更登記____日內,應持房產證與土地使用權證及其他有關證明與乙方共同辦理相關權屬變更登記。各自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第八條:在權屬未變更以前,甲方不得再行就該房產進行買賣、抵押等處分行為。

              第九條:本協議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應按照約定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保證甲方使用,房屋修繕等問題如需甲方單位辦理乙方應予協助。

              第十條:如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房產于乙方使用,甲方除返還乙方支付的使用權轉讓金并支付使用權轉讓金的利息。如乙方在使用房產至辦理房權變更手續前,甲方提出收回房屋使用權,甲方要支付乙方的使用權轉讓金、利息及房屋的'增值價值外,還要承擔乙方添加的附屬設施及房屋裝修費用。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甲方:____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勞動合同13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dNo: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丙方)的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

              IdNo: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聘用期限:

              從_______________年起

              二.乙方在聘用期間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履行以下義務:

              1.工作崗位:_____________。

              2.責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福利:

              1.甲方以現金形式支付乙方月工資,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其他福利;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崗,不能重新安排工作;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5.勞動合同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_____________的有關條款解除。

              5.乙方患病、非因工負傷、在用工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方人事部門和工會組織共同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七.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的,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愿為乙方提供擔保,并對乙方因自身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八.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九.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勞動關系自然終止。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勞務公司各一份。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勞動合同14

              新勞動合同法關于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一、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有6種情況下,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且有權取得經濟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第六種情況是如果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以下三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之后,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以下四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大規模裁員(需要裁員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過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勞動合同期滿之后,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解除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換言之,勞動合同期滿,如果勞動者在維持原勞動合同條件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此時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六、以下兩種情況下,致使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二)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法》具體規定了17種解除勞動合同情況,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當然這并不是全部,因為《勞動合同法》還有兜底條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的,勞動者也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數額如何確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對此明確的規定: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

              用工單位和勞動者注意:

              一、用工單位與用工者簽訂合同要保存雙方自愿簽約的證據,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如果勞動合同對此沒有明確約定,應該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供勞動保護,按時發放工資以及各項福利,依法繳納各項保險。單位制定規章制度要合法,不合法的規章制度不受法律保護,即使單位以勞動者違反了單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合同,也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用人單位在任何情況下不能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用人單位不能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二、《勞動合同法》的十七項經濟補償金的規定是對勞動者權益的有力保障,勞動者要注意6種情況下自己解除合同有經濟補償金,其余情況下勞動者自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筆者曾經解除過一些咨詢者,他們因為“老板”、“經理”、“人事”要求自己辭職,自己就打了辭職報告。這樣的情況下,用工單位就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了。而勞動者自己的權益被自己毫不知情的損害了。由誰提出解除合同,真的很重要。

            新勞動合同15

              新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將促使企業更主動地與學生簽訂勞動合同。再如,社會保險條款成為勞動合同必備條款。到時,學生不用再追著向單位提“三險一金”要求,因為根據新法,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義務。

              關于“試用期”,新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高校教師指出,過去一些用人單位存在濫用試用期的問題。有的企業利用試用期把大學生當作廉價勞動力,開始許諾干得好就錄用,但試用了很長一段時間后一個都不留。這種做法現在是違法的.。

              不少教育界人士指出,新法對于大學生就業既是福音,也有挑戰。一方面,有利于大學生維護合法權益;另一方面,用人單位的用工成本將提高,因此在招聘大學生時會比以前更謹慎,甚至挑剔。

              “保護傘”:新法為大學生就業“護航”

              同濟大學化學系學生小蘇,目前已與一家企業簽訂就業意向書,這些天他專門從網上收集新《勞動合同法》資料,認真研究。小蘇說,很快就要簽訂正式合同了,“臨時抱佛腳”學一點,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讓踏上社會的第一步走得更穩。

              上海電機學院就業指導中心主任李立指出,許多大學生在求職過程中處于弱勢地位,新《勞動合同法》對他們起到了“保護傘”的作用。對于大學生來說,在勞動合同的建立、終止,勞動報酬、試用期等多方面,新法給予了不同程度的保障。

              “擦邊球”:與畢業生簽1年零1天合同

              新《勞動合同法》注重對勞動者權益保護,同時也在某種程度上提高了企業的用工成本,使他們在招聘大學生時會比以前更加“苛刻”。

              有專家指出,以往許多企業先大量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經過試用期考察后,再淘汰掉其中一部分不合格的畢業生。而新《勞動合同法》實施后,一些企業可能改變以往“大量招聘,大量淘汰”的策略。企業對于眼前“可招可不招”的崗位,可能會通過暫時從內部挖潛的方式來解決。

              一位高校就業部門老師透露,某家大型制造類企業是學校的“長期用戶”,每年都要招聘幾十名畢業生,一般實際招聘人數與計劃招聘數相差無幾。今年,該企業計劃招聘80人,但在招聘過程中明顯比往年“挑剔”,結果只錄用了50多人。企業招聘人員說:“如果招不到理想人才,寧愿少招一點。”

              也有專家指出,新法實施后,企業在招聘大學生時,會更注重學生的能力而不是學歷。因為企業必須雇用高素質、能力強的員工,才能降低用人成本,保持較高的市場競爭力。

              有高校反映,面對新《勞動合同法》,個別用人單位打起“擦邊球”。如,針對“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這一條款,有的企業就與學生簽訂一年零一天的合同,以延長試用期。

              專家建議:多招聘應屆生能否給予獎勵

              “真正好的人才,企業照樣搶著要。”上海大學就業指導中心主任王佩華說,新《勞動合同法》短期內可能加劇就業競爭,對大學生就業產生一定壓力;但從長遠來看,這也成為學生提升素質的驅動力,同時也對高校培養人才、就業指導提出了更高要求。

              許多高校在今年的就業指導工作中,加入了“解讀新《勞動合同法》”這一內容。上海大學請來人事局勞動法仲裁專家為全校就業指導老師、輔導員和具體講解新法,讓學生知曉自己在求職和工作中享有的權益,同時也明確自身義務。

              不少高校特別是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己任的高校意識到,要讓畢業生更具競爭力,就必須使專業和教學設置與市場的需要更緊密“對接”。

              上海電機學院工科類專業的畢業生,以往只有30%學生考出高級技能證書。今年學校“盯”得緊,使考出高級證的畢業生占60%。今后,學校力爭讓所有畢業生考出高級證,在就業競爭中增添“砝碼”。

              目前,民營企業占到了企業數量的70%,崗位需求量大。但是,很多企業不愿意招收,而希望招收有工作經驗的勞動者。專家建議,政府部門能否制定政策,對吸收應屆生較多的企業給予一定的財政補助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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