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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合同

            時間:2025-07-28 11:02:05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實用的出口合同匯總6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出口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的出口合同匯總6篇

            出口合同 篇1

              賣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 (2)數量 │ (3)單價 │(4)總值

              ───────────────┼────────┼─────┴─────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賣方有權在3%以內│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

              捆500~1000千克 │多裝或少裝 │金 %按fob值計算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出口合同 篇2

              委托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兩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進出口紡織品報關事宜,兩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兩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進出口紡織品的具體明細,由甲方另以書面的方式提供給乙方,并應在紡織品裝船前_________ 日、裝飛機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飛機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將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給乙方:

              1、合同;

              2、發票;

              3、裝箱單;

              4、提單、空運單或其他運輸單證;

              5、提貨單;

              6、紡織品的hs編碼;

              7、貿易性質;

              8、手冊,批件,如進出口許可證,配額證,免稅表,證明等;

              9、報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0、報關所需的其他資料。

              二、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三、甲方需要變更有關報關等事項的,應在報關前提出,并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后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托乙方協助辦理。由于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報關紡織品不屬于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和費用,并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上的.內容一致。如委托的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甲方應承擔由于委托內容與報關單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并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于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匯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紡織品的報關、報檢及報驗等信息。

              七、對于進口紡織品,甲方是進口紡織品的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征增值稅的義務繳納人。如甲方書面委托乙方代付,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根據乙方估算的數額將上述款項匯至乙方帳戶,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納稅期限內向海關繳納。否則,乙方無義務為甲方墊付前述費用。

              八、甲方如對海關開征的稅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后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應收取的具體每票業務的報關、報檢和報驗等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兩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兩方書面確認后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托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托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于《報價及結算單》和委托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項目,兩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義務并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對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征增值稅的業務,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內將該稅費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最后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甲、乙兩方另行結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或紡織品,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由于海關、衛生檢疫、動植檢部門的審核、查驗等原因造成乙方報關、報檢、報驗等延誤的,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四、由于海關的原因致使紡織品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后的,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五、如因甲乙兩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兩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兩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十六、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紡織品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兩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兩方首先就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兩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九、本合同經甲。乙兩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兩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經甲、乙兩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兩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篇3

              賣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 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兩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兩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兩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兩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兩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合同 篇4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_________的信用證。

              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第二條 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 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個月。

              第四條 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 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xx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5

              甲方 ( 受托方 ) :

              乙方 ( 委托方 ) :

              一、經友好協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下列商品:

              二、交貨要求: ⑴ 交貨期限:

              ⑵ 交貨地點: (乙方必須在交貨時隨附各種有關單據,詳見乙方義務4) ⑶ 交貨方式:

              三、代理出口貨款及代理手續費用按以下的方式支付:

              甲方在全額收匯后,先扣除銀行費用、出口運保費等甲方以外單位收取的各項費用后,按照實際收匯金額扣除美金運費以1(美元): (人民幣)的比例向乙方結算, (注: 結匯暫按本合同前述約定的結算價計算; 如實際結匯日因匯率變動導致甲方損失,則該損失由乙方承擔,雙方可對結算比例作相應的調整), 并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代理費。

              四、本合同系甲、乙依據我國外貿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簽訂,甲方據此以自己名義與外商簽訂出口合同。 五、雙方權利、義務

              (一) 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乙方授權范圍以自己名義對外簽訂出口合同。

              2.以出口合同為準確認代理出口貨物之規格、包裝、數量及價格等。 3.如需實質性修改或變更出口合同,需經乙方書面確認。

              4.辦理出口許可證、負責催證、租船、訂艙、保險、制單和結匯。

              5.負責辦理出口報關,并可根據“特別約定”辦理有關商檢、單證繕制、退稅申報或其他手續。在乙方辦理退稅等手續時,甲方應予以配合,在合理的期限內提供必要的材料和信息。

              6.出口合同付款方式為信用證的,甲方負責審核信用證條款,并及時將信用證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備貨發運。

              7.根據乙方提供的資料繕制托運單據,辦理托運手續,并及時將托運情況、交貨時間、地點通知乙方。如由乙方安排托運,則乙方應在出運后二個月內將外匯核銷單等單據交甲方,且保證上述資料的合法、準確、完整和真實。

              8.收匯后將結匯款在扣除所有費用后,及時匯給乙方。

              9.甲方就整個代理出口事項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委托,但可就代理中單個事務委托專業公司履行。 10.如遇乙方產品在外國因質量問題被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早日準備應訴。 11.由于國際市場變化而未能簽訂出口合同的`,本協議自行終止,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2.因不可抗力,外商或乙方違約等非甲方原因,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甲方免責,但應根據乙方的書面委托及有效證據對外索賠及理賠,并將進程及時通報乙方,轉付委托索賠所得款項,如乙方不愿對外索賠或規定期限內不提供費用及協助,甲方可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對外索賠,由此產生的損益由甲方自行承擔。

              13.承擔因違反本合同規定造成的損失和對外責任。

              (二) 乙方權利、義務:

              1.接受與甲方協商確定的出口合同的固定條款,以出口合同為準確認代理出口貨物之規格、包裝、數量及價格等,保證貨物數量、質量、包裝、交貨期符合出口合同的規定,并對由于上述原因所引起的后果及有關貨物及其包裝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問題承擔全部責任。

              2.根據出口合同組織生產,按時、按質、按量將貨物交到約定地點。

              3.提供正確的資料,給予甲方合理的時間制作出口單證、安排托運,承擔由于資料錯誤引起的后果。 4.提供完整準確的交貨單、裝箱單、廠驗證或換證憑單、出口包裝證明等必備單據。 5.負責辦理退稅等手續,有關貨物出運等方面可在“特別約定”中另行規定。

              6.及時支付運費、倉租、寄樣、裝卸雜費、報關、商檢、衛檢、各類出口許可證、產地證等甲方以外單位收取的費用,承擔結匯過程及信用證修改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如不能及時支付,甲方有權停止執行代理,所產生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如委托甲方代理出口商品配額或許可證商品,除另有約定,乙方應提供批準通知或許可證并承擔費用。乙方應給與甲方合理期限辦理轉讓手續。

              8.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若國外客戶是乙方指定,因外商的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9.發生對外理賠或索賠時,應及時書面委托甲方提供有效證據及預支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出國費用、律師費、仲裁或訴訟費等),并承擔理陪、索賠后果及因自身不作為(包括不委托、不付費、不提供證據及協助等)導致的一切后果。

              10.乙方違約時,應償付甲方墊付的費用、利息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律師費、仲裁或訴訟費、拍賣費等費用),支付代理手續費及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責任.

              11.由于外商或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收匯逾期未核銷,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乙方必須予以賠償。

              12.乙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出口合同的,免除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發生日起15天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

              13.出口合同簽訂前,乙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如只規定了定價原則而沒有規定具

              六、有關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上海仲裁委員會地址:上海市威海路755號23樓。郵編:20xx41,電話:021-52920xx2,傳真: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 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九、特別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篇6

              賣 方:xxx 地址:xxx 郵碼:xxx 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xxx

              買 方:xxx 地址:xxx 郵碼:xxx 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xxx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質量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__%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

              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

              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途徑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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