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 id="bbfd9"><del id="bbfd9"><dfn id="bbfd9"></dfn></del></pre>

          <ruby id="bbfd9"></ruby><p id="bbfd9"><mark id="bbfd9"></mark></p>

          <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

            <th id="bbfd9"><form id="bbfd9"><dl id="bbfd9"></dl></form></th>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progress id="bbfd9"></progress></cite></p>

            員工合同

            時間:2025-08-18 22:31:01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實用的員工合同合集九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的員工合同合集九篇

            員工合同 篇1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身分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1、有固定期限。合同期為______年,即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_______個月[續訂合同不改變乙方工種(崗位)的不包括試用期,試用期時間從合同生效日起開始計算]。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開始計算,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采取此種形式應以本合同第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為基礎)。

              3、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工作)為期限。

              三、乙方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工資包括:基礎(標準)工資_________元;津貼補貼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獎金按甲方的規定執行;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規定執行。乙方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每年7月1日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次(應明確乙方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必須進行合理的折算,其相應的折算不得低于______時_______日________月確定的相應的最低工資率。上述勞動報酬確定后,甲方根據乙方貢獻大小、技術水平的提高及生產經營情況的變化、內部工資的調整適時地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的勞動報酬隨崗位的變化而變化。甲方發放工資的日期為每月__________日。

              四、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應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納社會保險金。

              五、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按規定做好女職工、未成年工、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六、在勞動合同期內,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法規、規章制度,甲方可根據情節嚴重,給予不同的處分,直至開除。

              七、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的損害;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有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等行為的;

              6、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物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十、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乙方。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以非法取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勞動合同,嚴重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4、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三、本合同訂明的補充件、附件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雙方訂立的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四、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損害后果和責任大小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數額應在本合同第十五條中訂明)。

              十五、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十六、其他事項本合同沒有訂明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需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本合同訂明的事項,與新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七、本合同簽訂后,應報勞動部門備案、簽證。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勞動部門備案,均具有同等效力。

            員工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員工聘用合同一、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為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__之日止(起止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二、工作性質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在病、事、延長產假和醫療期及脫產學習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________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 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于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 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并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或乙方屬甲方有償引進的人才,當乙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或有償引進費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支付的培訓費或引進費總額的20%。

              3.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員工合同 篇3

              勞務派遣人員

              勞 動 合 同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監制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適用于勞務派遣人員,即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 勞務派遣單位(甲方)依法向用工單位派遣的勞動者(乙方)與 勞務派遣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二、甲、乙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認真閱讀勞動合

              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三、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甲方法

              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勞動者均應本人簽字和蓋章。

              四、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不需要

              填寫的。請打上“/”,填寫不下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

              由甲方代為保管。

              七、本合同自二OO八年五月一日起啟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

              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方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

              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用人單位基本情況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經營地址聯系電話

              第二條 勞動者基本情況

              乙方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現住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戶籍所在地 省(市)市(地) 縣(市、區)街道(鄉鎮)

              二、用工單位的基本情況

              第三條 用工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系電話

              三、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 本合同為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日生效,于年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年月日終止。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應當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

              容告知乙方。

              第六條 用工單位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是:

              第七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

              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

              第八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是:

              。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由甲方報市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行政許可后實行。

              第十條 因生產工作需要,經用工單位與乙方協商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用工單位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超過36小時;甲方和用工單位保證乙方每周休息一天。

              第十一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保證乙方按照國家、自治區的規定享受各種法定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或者委托用工單位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

              用工單位對連續使用乙方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乙方享有用工單位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第十三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員工合同 篇4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勞務派遣)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 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地方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員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 ,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在 崗位從事的工作為 。

              三、根據實際需要,甲方制訂相關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遵照履行,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四、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隨時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五、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 元/月,其中試用期為 元/月,工資中考核獎金為 元,該獎金按照考核情況發放。

              六、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七、因涉及甲方育人的特殊要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工作中患有生理、言語或精神殘疾,不能勝任工作的。

              (二)工作中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經治不愈的。

              (三)以欺騙的方式取得健康證明的。

              (四)工作前即患有生理、言語或精神殘疾,以及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沒有治愈,以隱瞞、欺騙的方式與甲方簽訂合同的。

              (五)有如下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1、毀損學校聲譽、教職工名譽的;

              2、對學生責罵、體罰或變相體罰的;

              3、沒有盡職盡責,學生受傷的;

              4、引起家長之間、教師之間、職工之間、學生之間、或相互之間發生謾罵、打架等事件的;

              5、索要、收受家長或者學生禮物的;

              6、侵占學校、家長、學校財物的;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8、連續礦工2天以上或者合同期內累計礦工4天以上的;

              9、擾亂甲方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致使甲方工作或生活不能正常進行的;

              10、有其它嚴重違法甲方規章制度的。

              八、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附件一《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十、本合同所指“以上”含本數。

              十一、其它未盡事宜,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____年__月__日

            員工合同 篇6

              第一條、為規范員工的勞動合同管理,加強酒店及員工雙方的約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作為本酒店已執行的“勞動合同實施細則”及《勞動合同》和《聘任合同》的補充條款。

              〖合同分類〗

              第三條、本酒店員工合同分為《勞動合同》與《聘任合同》兩種。合同期一律為三年。

              〖簽訂合同的范圍〗

              第四條、除臨時工以外的所有員工,均應訂立勞動合同。

              第五條、凡酒店同意將檔案轉移到本酒店的正式員工,可以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條、凡檔案關系無法轉移或不能轉移的酒店員工,經酒店同意,可簽訂《聘任合同》。

              〖合同解除〗

              第七條、辭職

              員工如有正當理由欲辭職,可以提前寫出書面辭職報告(試用期員工提前七天,使用期滿后提前一個月),將部門經理、人力資源經理及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于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內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手續。

              第八條、辭退

              如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根據合同規定,酒店可以辭退該員工。

              第九條、開除

              如員工嚴重違紀,酒店可予以開除。

              第十條、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內,由于特定原因,酒店與員工經過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違約賠償〗

              第十一條、對辭職未經批準而擅自離職(含未按規定的離職日起離職)的員工,需按如下標準繳納違約賠償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滿一年者,需交賠償金三千元;

              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但不滿兩年者,需交納賠償金二千元;

              在本酒店工作滿兩年但不滿三年者,需交賠償金一千元。

              第十二條、對因嚴重違紀而別開出的員工,酒店將根據該員工違紀情節輕重或對酒店造成的損失情況向其索取賠償,賠償金額由酒店據實訂立。

              第十三條、對批準離職的員工(含辭職,辭退,開除)凡于規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內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的,可免于交納賠償金;否則,按照每遲一天罰款50元。

              〖培訓賠償〗

              第十四條、凡參加酒店組織的'培訓的員工,如欲辭職應按所接受的培訓的價值交清賠償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滿一年者,賠償所受培訓價值全額

              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但不滿兩年者,賠償所受培訓價值全額的70%

              在本酒店工作滿兩年但不滿三年者,賠償所受培訓價值全額的30%

              第十五條、辭退及被開除的員工,酒店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收取培訓賠償金。

              第十六條、培訓價值由酒店根據員工所接受的每項課程的價值及及課程數目而確定。

              〖其他〗

              第十七條、既往發布的有關制度中,如有與本制度沖突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第十八條、本規定的修正權及解釋權歸酒店人力資源部。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適用于全體合同制員工。

              拓展閱讀

              【企業銷售人員勞動合同】

              甲方因業務需要聘用乙方為店面銷售人員,經協商,就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如下:

              1,乙方的工作為店面銷售。

              2,甲方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培訓。

              2,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____個月,試用期間工資,期滿后的工資待遇為底薪500+提成(銷售額的10%)+每月50元全勤獎。合同到期后雙方均同意續簽的另行簽訂合同。

              3,因銷售人員流動性較強,為保持人員的穩定,保障甲方的正常營業不受影響,每月銷售提成推遲一個月發放,合同到期時的一個月與底薪一起發放,如在合同期內乙方違約提前解除合同則上月銷售提成做為違約金不再發放。

              4,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乙方需嚴格遵守,如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或因為乙方自身情況的變化不適宜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5,如雙方欲提前解除合同,應至少提前一月通知對方。

              6,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7,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合同 篇7

              目前,一股圍攻勞動合同法的熱潮在企業界迅速升溫。其中一個無比“雷人”的理由是:勞動合同法會使多數員工變成懶漢和刁民。

              印象中,這部旨在規范轉型期企業勞動關系、進一步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法律,在制定及實施過程中就沒停止過爭論。20xx年9月18日,《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出臺,盡管其中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條款,被部分輿論指責為“偏向資方”,但部分資方依舊不依不饒,故意規避法律、變相侵權的行為也未消除。

              直到下半年美國次貸危機引起的金融海嘯席卷全球,由于身處全球產業鏈的低端,缺少核心技術和自主品牌,多年來一路高歌猛進的中小企業開始遭遇強勁寒流。稍稍有所平息的勞動合同法論戰又驟然升溫。

              一時間,勞動合同法“生不逢時”論甚囂塵上。一些企業抱怨,勞動合同法增加了用工成本,比如,不簽勞動合同需要賠償雙倍工資、裁員時需要承擔經濟補償金、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增加了企業負擔等。

              表面上看,據專家測算,由于勞動合同法在完善職工福利待遇(尤其是強制三險)等方面的嚴格規定,中小企業一般用工成本會上升20%,其余企業則在10%~15%之間。但這個成本即便是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也是企業應該支付的,而且不少國家的福利標準更高,執法更嚴。而且,20xx年以來農民工工資的上漲,主要是由勞動力市場的供求變化所致,與勞動合同法無關。

              但還是有不少企業老板和業內人士認為,勞動合同法是導致企業關閉、撤并和撤離的主要原因。這更荒謬——難道真忘了主要是對外貿易環境的惡化、自身創新能力匱乏、核心競爭力缺失惹的禍?

              首先,勞動合同法出臺有這樣一個被廣泛認同的背景:在部分企業中,存在著勞動者工作極不穩定,多數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多數中小企業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更有甚者,前幾年拖欠克扣工資、干活不給錢成為一些地方較普遍現象。正是因為一些企業還沒有培養出基本的社會責任意識,所以法律才會強制他們履行責任。

              現在,至少有20xx萬農民工下崗回家,那么多大學生苦苦找不到一份工作,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主要目的竟是利用勞動合同法對他們權益的保障,跑到企業里當懶漢,這樣的設想匪夷所思。

              一個現實是:即使有勞動合同法為員工撐腰,面對明顯強勢的企業,一個勤勞的員工即使被侵權,其維權成本也會很高,何況廣大農民工在政府的`不斷幫助下,想看懂并理解這部法律都不容易,再想拿起法律武器充當“刁民”幾無可能。

              所以,某種意義上講,勞動合同法只是增加違法企業的經營成本,在設置門檻上、事后懲戒上都充分考慮到了中國國情,最多算“溫柔一刀”。這樣的勞動“標準”和西方發達國家比還相當初級。比如在美國,企業一旦在勞動訴訟中敗訴,其賠償金少則十幾萬、幾十萬,多則上百萬美元。

              逆境往往是檢驗一個企業成長性的試金石。在肩負起對員工起碼的社會責任的前提下,對內,我們需要熱切呼喚這樣一批企業——他們面對憂患,銳意進取,對內進行管理創新、技術創新、人才創新、資本創新,積極有效地控制成本,對外積極開拓市場,進行渠道和模式再造,發現并創造新的需求,從而成為一支逆風飛揚的生力軍,為中國經濟的未來注入活力、彰顯希望。對外,可以積極呼吁政府通過推動法治的市場經濟進程,從政策支持、資金、資源配置上獲得更充分的國民待遇。而不是炮轟勞動合同法。

            員工合同 篇8

              聘請方: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發展xx有限公司的事業,便于受聘方的成就與發展,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第一條:合同有效期自二○xx年一月一日起至二○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聘用期為五年。

              二、聘用職務

              第二條:甲方聘乙方為xxxxx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工作期間行使總經理權利,并承相關責任及義務。

              三、聘薪標準

              第三條:乙方在擔任xxxxx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期間,每月基本工資為(大寫)_____元人民幣,每月工資于次月20日發放,遇節假日提前或者順延。

              第四條:甲方可定期考核乙方,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及為公司創造的效益做出綜合評估,對乙方基本工資進行適當調整。

              四、工作范圍及職責

              第五條:1、是否有對外簽定合同的權利?

              2、決策權及管理權限?

              3、資金授權?

              4、工作目標或年利潤?(制定詳細并具有衡量性的標準)

              5、乙方全面負責公司行政方面的管理工作,分定期(不定期)向總裁匯報工作情況及問題。

              6、管理工作期間資金的運用,需在總裁所授權金額內執行,涉及金額較大款項,乙方須向總裁請示,待批準后方可執行,或與相關部門研究后,由財務部配合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公司有義務為聘用人員上繳養老保險,保費由公司承擔;;合同期滿不續簽,余下未交的保險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乙方享受國家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等相關法定假期。

              第八條:,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并且成績突出,甲方將在每年的適當的時間,給予乙方有薪年休假的獎勵。

              六、雙方義務及職責

              第九條:乙方有義務對公司提出有利于公司發展的合理化建議,有權向公司匯報工作,有權在其職責范圍內處分所領導職員的違紀違章行為。

              第十條:乙方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并對公司有顯著貢獻的情況下,公司根據其表現,可給予一定的獎勵;乙方在工作期間完不成公司整體目標效益80(再推敲)的情況下,公司有權在其工資數額內,給予工資總額的10(再推敲)的資金懲罰。乙方在完不成公司整體目標效益60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辭退乙方。

              第十一條:乙方主動辭職,需在三個月前向甲方提出申請,在甲方確定合適人選接替后,方能辭職,但要交接清楚,因乙方個人原因未作好交接手續,甲方有權延長交接時間;未按規定提前申請,即辭即走,其未領取的工資(及獎金等)公司不予發放;如自動離職,對未結的工資(及獎金等)不予發放;有以上任何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違約金,違約金為(大寫)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二條: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用,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合同;協商不一致,勞動關系隨即解除.

              七、保守商業秘密

              第十三條: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和技術秘密,維護甲方形象,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第十四條:乙方在xxxx有限公司離職(或解聘、辭退)后三年內不得從事同行業的經營、管理或相關工作。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乙方并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八條: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九、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十九條:本合同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

              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即為生效。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甲方法人:年一月七日

              甲方法律顧問:年一月七日

              乙方:年一月七日

            員工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求職者)

              為確立雙方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其它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并訂立下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共___個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 個月。

              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于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于:《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后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后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于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愿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于:調整工作崗位屬于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采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甲方應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和《未成年工勞動保護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本條(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25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注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后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并公示。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三)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表現或行為,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適當的獎懲和處理。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等進行經濟性裁員的,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擬訂。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修訂。

              (六)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擬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1款擬訂。

              (八)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款擬訂。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擬訂。

              (十一)甲乙雙方應提前 30 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十二)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

              注:實際工作要嚴禁合同期滿后仍存在勞動關系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以避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十三)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勞動合同的證明后10日內辦理工作交接(包括書面文件、物品、證件、電子文檔、欠(罰)款、工資的辦結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時間進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續不齊備,甲方有權不予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亦有權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

              注: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擬定。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無(失)效

              (一)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注:本條(一)主要針對招聘中員工欺詐(包括假學歷、雙重勞動關系等)的問題做出約定。可考慮在后面損害賠償條款約定欺詐員工對應的賠償責任。本條(二)主要針對先簽勞動合同后到崗用工的情形,若勞動者不以約到崗,簽訂的勞動合同如何處置的問題做出約定。

              第十條 解除、終止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一)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賠償本條(二)中約定的項目外,還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的 %的部分(或規定:按照與同崗位員工工資標準的下一等級的差額部分。);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二)約定,應按照本條(二)中約定的第1項目中的招收錄用費用和第2項。

              注:對本條(二)(三)(四)而言,在于約束勞動者的責任,以保證公司人力資源公司的順利開展和應對各種情況的法律后果。

              (五)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或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本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

              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就勞動合同未盡事項進行約定,但所約定內容不得與現行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相抵觸。

              (二)乙方實際工作單位(地點)和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地點)不一致時(視為后者外派到前者進行工作),乙方同時適用實際工作單位(地點)和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地點)的規章制度和決定,兩者有沖突的,優先適用前者。

              注:本條款解決的是異地工作人員(“外派”人員)規章制度適用的問題。

              (二)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三)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四)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來自:)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雙方另行簽訂《商業秘密和競業禁止合同》以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注: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一)勞動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勞動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勞動合同為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依據。

              (三)本合同共有___份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四)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五)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員工合同】相關文章:

            員工合同05-19

            員工的合同08-21

            員工合同09-23

            標準員工勞動合同 員工的勞動合同10-09

            餐飲員工合同09-11

            影樓員工合同10-23

            員工勞動的合同12-23

            雇傭員工合同08-06

            員工試用合同12-11

            聘請員工合同10-13

                    <pre id="bbfd9"><del id="bbfd9"><dfn id="bbfd9"></dfn></del></pre>

                    <ruby id="bbfd9"></ruby><p id="bbfd9"><mark id="bbfd9"></mark></p>

                    <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

                      <th id="bbfd9"><form id="bbfd9"><dl id="bbfd9"></dl></form></th>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progress id="bbfd9"></progress></cite></p>
                      飘沙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