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出口合同三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出口合同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出口合同 篇1
委托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兩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進出口紡織品報關事宜,兩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兩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進出口紡織品的具體明細,由甲方另以書面的方式提供給乙方,并應在紡織品裝船前_________ 日、裝飛機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飛機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將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給乙方:
1、合同;
2、發票;
3、裝箱單;
4、提單、空運單或其他運輸單證;
5、提貨單;
6、紡織品的hs編碼;
7、貿易性質;
8、手冊,批件,如進出口許可證,配額證,免稅表,證明等;
9、報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0、報關所需的其他資料。
二、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三、甲方需要變更有關報關等事項的,應在報關前提出,并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后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托乙方協助辦理。由于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報關紡織品不屬于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和費用,并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上的內容一致。如委托的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甲方應承擔由于委托內容與報關單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并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于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匯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紡織品的報關、報檢及報驗等信息。
七、對于進口紡織品,甲方是進口紡織品的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征增值稅的義務繳納人。如甲方書面委托乙方代付,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根據乙方估算的數額將上述款項匯至乙方帳戶,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納稅期限內向海關繳納。否則,乙方無義務為甲方墊付前述費用。
八、甲方如對海關開征的稅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后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應收取的具體每票業務的報關、報檢和報驗等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兩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兩方書面確認后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托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托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于《報價及結算單》和委托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項目,兩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義務并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對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征增值稅的業務,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內將該稅費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最后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甲、乙兩方另行結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或紡織品,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由于海關、衛生檢疫、動植檢部門的審核、查驗等原因造成乙方報關、報檢、報驗等延誤的,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四、由于海關的原因致使紡織品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后的,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五、如因甲乙兩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兩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兩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十六、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紡織品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兩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兩方首先就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兩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九、本合同經甲。乙兩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兩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經甲、乙兩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兩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篇2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 信用證:由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_________通知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信用證。 2.貸款金額、幣種和用途
2.1 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___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 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4 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5.2 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 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 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 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 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 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 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7.1 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 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 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 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 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破產。
7.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 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8.2 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以20%~50%的罰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 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為止。
9.2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 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簽約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______(簽字)
借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3
供 方: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TK/HTXS20xx×× 需 方:簽訂地點: 寧鄉縣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注:
1.1 以上安瓿洗烘灌封聯動線裝機配置為ml規格的壹種安瓿瓶規格件(一種安瓿瓶,以需方樣品為準),隨機配置為ml規格的壹種安瓿瓶規
格件(一種安瓿瓶,以需方樣品為準)。其中型安瓿灌封機灌裝系統配置為 泵進行灌裝,其裝量范圍為: - ml,出瓶盤寬度尺寸為mm。
1.2以上抗生素瓶洗烘灌封聯動線裝機配置為ml規格的壹種抗生素瓶規格件(一種抗生素瓶,一種型式的膠塞與鋁蓋,以需方樣品為準),隨機配置為ml規格的壹種抗生素瓶規格件(一種抗生素瓶,一種型式的膠塞與鋁蓋,以需方樣品為準)。其中 型直線式灌裝加塞機灌裝系統配置為套伺服控制系統控制套國產轉閥陶瓷泵進行灌裝,其裝量范圍為: - ml。直線式灌裝加塞機出瓶盤寬度尺寸為mm,軋蓋機出瓶盤寬度尺寸為mm。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2.1按國家《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xx年修訂)》要求。
2.2質量三包,質保范圍參照產品使用說明書終身提供維修服務,質保期后,只收取成本費。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享受“三包”服務:(1)一切需方人為因素造成的故障、毀損及非正常工作環境下使用,不按說明書使用或未依據說明書指示的環境使用所造成的故障及損壞等;(2)未經供方同意,用戶私自拆卸、修復、改裝產品等;(3)因不可抵抗力(如水災、雷擊、地震、異常電壓)造成的損壞;(4)在設備上使用了不屬于供方出售的零部件;(5)自然磨損、易損件損耗等。
2.3質保期為設備調試合格之日起一年或貨到需方之日起十五個月,以先到時間為準。
2.4需方對產品質量提出異議期限為貨到需方之日起六個月。 三、交(提)貨期:
供方收到需方足額預付款后日具備出廠驗收測試(Factory Acceptance Testing,以下簡稱FAT)條件,FAT合格且收到提貨款之日起3日內交(提)貨。
【注:當需方不接收上述交貨期時,則可按之前的版本:供方收到需方足額預付款后日,并經FAT完成后交(提)貨。】 四、交(提)貨地點:
上述第一條所有貨物交貨在需方指定地點: ,需方收貨人及
聯系方式: 。
五、運輸方式、到達站港、貨物風險和費用負擔:
汽車運輸,供方負責運輸費用及運輸途中貨物安全;貨到需方指定地點,需方負責卸貨、貨物安全及相關費用。
【對于需方自提貨物的,需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約定交付方式與風險承擔。】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木箱包裝,包裝物不回收。 七、驗收:
7.1驗收標準:按國家《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xx年修訂)》要求及雙方約定的技術文件,由雙方共同驗收。
7.2工廠驗收(FAT):合同設備制作完畢,經由供方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后,需方按時派人到供方現場,由供需雙方對設備進行出廠驗收測試(即FAT)。需方超過一周未派人到供方FAT或委托供方進行FAT的,視為接受供方的FAT結論。
7.3開箱驗收:
7.3.1設備運抵需方,當符合安裝條件時,需方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供方共同開箱驗收。供需雙方根據裝箱清單、主機發貨清單對合同設備及其附件(或三包件)的數量、外觀進行共同開箱清點、驗收。如清點無誤,需方應在裝箱清單、主機發貨清單上簽字確認并蓋章。如發現數量不足或缺漏等問題,需方應在三日內以書面方式提出異議,由供方采取補足等措施,并由供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7.3.2設備運抵需方后,若需方暫時不具備安裝或者使用條件,所運抵設備應由需方負責采取防潮防塵等有效措施妥善保管,且不得單獨開箱,以免造成設備及備件的受潮、毀損或丟失。若需方自行拆開包裝或保管不當,則合同設備的缺損由需方自行承擔。
7.3.3若供方不能按期到達,則可書面授權給需方單獨開箱驗收。 7.4現場驗收(SAT):
7.4.1需方具備安裝調試條件時,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供方派員進行設備
調試,供方收到通知后7日內派員至需方進行設備安裝調試指導工作。
7.4.2設備調試完畢,供需雙方應當在7日內對設備進行現場驗收測試(Site Acceptance Testing),以下簡稱 SAT。需方逾期未組織進行SAT,自動視為SAT驗收合格。若雙方對驗收結論有重大分歧,應當友好協商或者在15日內提出技術裁決的申請,逾期未協商或未提出技術裁決申請自動視為SAT驗收合格。
八、隨機備品、易損件清單及供應辦法:
按產品使用說明書。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9.1合同生效后5日內,需方支付總貨款的30%作為預付款。
9.2經由FAT驗收合格后3日內,需方再支付總貨款的60%作為提貨款,供方收到上述足額貨款后發貨。
【注:1、如果付款方式是3.3.3.1,則應增加此條: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一周內,需方支付總貨款的30%。如果設備到達需方后,因需方原因(如廠房、水、電、汽等未就位等)導致設備無法調試驗收,且時間超過了60天,則需方應在貨到需方現場滿60天后一周內,需方再支付總貨款的30%。待需方調試條件具備時,供方派員到需方進行調試。 2、付款方式須盡量爭取361或更好的方式,若付款方式為3511、3421、3331等,須有行政辦公會成員電子會簽同意。】
9.3如需方延期付款或延期FAT,則交貨期順延;若需方延期支付提貨款超過90日的,視為需方不能履行合同,依本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處理。
9.4供方收到開票明細和需方簽字的SAT驗收報告后,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17%)。
【注意:如有調試款: SAT驗收合格后,供方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17%),需方再支付總貨款的%。】
9.5合同總貨款的10%,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后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9.6需方以轉賬或銀行電匯的方式付款至合同約定賬號。供方不接受現金支付。如需方以現金方式支付給包括供方業務人員在內的任何個體,則供方均不予承認,如需方以承兌匯票背書方式支付,未在被背書人欄填列供方公
司名稱,由此產生的不良后果需方自行承擔。
【注:若客戶堅持要求以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付款,則銀行承兌匯票支付部分不超過合同總額的40%,且合同總額中增加承兌貼息費用。】 十、違約責任及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0.1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本著友好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10.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違約與糾紛,違約方支付的違約金、罰金和賠償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標的價格總額的10%。 十一、保密責任:
合同一方對在本次合作中獲悉的另一方在生產、市場、管理等方面的技術及商務信息負有不可推卸的保密義務。任何將該類信息、技術秘密的自用或泄漏均視為違約行為。受侵害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十二、需方技術要求:
12.1供方按需方提供的'樣品瓶、樣品塞、樣品蓋(或尺寸圖紙)及樣品藥液(或樣品藥粉)等技術要求設計與制作合同設備。
12.2合同設備的整線布局按需方的廠房平面圖進行,并得到需方確認后方可實施。
12.3需方提供的以上兩項中的樣品圖紙和設計圖紙,均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4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需方提出超出本合同范圍的整改項目,應由供需雙方確認該整改項目的可行性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由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承擔,同時交貨期順延。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13.1未經需方同意,供方不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時,應退還需方所付款項。若因需方原因,未經供方書面同意,需方不繼續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時, 需方已付款項不予返還,用于彌補供方的投產損失。
【注:如對方要求在合同中約定遲延交貨的違約金,則我方相應約定遲延提貨的違約金,作為對等條款。如對方要求違約金比例按合同總額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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