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事業單位合同四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事業單位合同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事業單位合同 篇1
一、關于合同內中途解除合同的培訓費承擔,對應《試行辦法》第45條:
1、乙方參加研究生(含博士、碩士生、研修班)學習畢業后必須回甲方單位工作服務十年。若服務不滿十年乙方提出調離、自動離職、辭職等解除合同的,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研修班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貳-伍萬元的違約金,研究生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的違約金。
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帶薪學習期間內由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全部費用。
甲方支付的費用包括:工資收入(含固定工資、活工資及各項津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以及在本合同期間內其他投保的費用、商業保險費以及各項有關福利待遇費用。
注:可以考慮學期費用可采用按每服務一年減扣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的10-20%的方式。
2、乙方參加各類專業技術短期培訓,僅參加單項培訓的必須在甲方單位工作服務三年,多項培訓的必須在甲方單位工作服務六年。若服務年限未滿而乙方提出調離、自動離職、辭職等解除合同的,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應按每次(培訓項目)實際發生的全部費用的三倍支付違約金。
培訓費用包括:培訓費用、出差補助、車船費等因本次培訓所發生而已支付的全部費用。
注:乙方服務不滿約定期限的,可按每服務一年減扣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的.10%向甲方支付的方式。
二、合同當事人雙方關于違約金及有關費用支付的實現,對應《試行辦法》第58條、《聘用合同書》第十三條第1款:
3、乙方對補充條款第1條、第2條、第5條、第6條應當自覺履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以及本合同約定應支付的費用。若乙方在違約責任產生后,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履行支付義務的10日內未支付的,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強制執行。
注:甲方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的,《聘用合同書》應進行公證。
4、甲方與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可以選擇前款規定處理。對于支付經濟補償金、違約金、賠償金、支付費用等給付之訴可直接到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保密條款,對應《聘用合同書》第十一條第(三)款:
5、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工作崗位與工作性質掌握、知曉和涉及甲方商業秘密,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保證在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的三年內,不到設有同類崗位、或經營同類業務的用人單位受聘任職,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保證不自己經營或從事、包括變相經營或變相從事同類業務。
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萬元賠償金。
本條約定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終止而失效。
四、經濟補償金,對應《聘用合同書》第十一條:
6、對本合同第十一條補充如下:除本合同有關條款已作約定的外,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在本合同期內解除本合同而甲方不同意的,應向甲方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7、本合同當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幅度應當一致。經濟補償金的具體支付金額應按《試行辦法》第47條、第48條、第49條規定執行。
五、合同期屆滿受聘人員拒絕續聘的處理,對應《試行辦法》第五章、第七章:
8、下列受聘人員不得拒絕續聘,本合同約定最長服務期限屆滿,或甲方不再續聘的除外:
(1)、甲方出資引進和培訓的人員;
(2)、《試行辦法》第39條第(1)項、第(2)項、第(3)項的人員;
9、本合同履行期屆滿,凡屬于補充條款第8條之列人員拒絕續聘的,甲方有權不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
六、合同中適用仲裁方式的人事糾紛約定,對應《試行辦法》第九章、《聘用合同書》第十三條:
10、本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形的,可向____________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非工人調令,從事非工人崗位的乙方(編者注:如職員、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教師等)與甲方之間因錄用、調動、工資、辭職、辭退發生的人事爭議;
(2)、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仲裁的人才流動爭議和其他爭議。
1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形的,應依據《勞動法》及配套法規向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工人調令,或依據合同約定從事工人崗位的乙方(編者注:如工人、勤雜工、臨時工、編制聘用的工人等)與甲方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
(2)、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的乙方與甲方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
(3)、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爭議和其他爭議;
(4)、按照本合同約定,除應申請人事仲裁以外的爭議和其他爭議。
12、對人事爭議仲裁裁決不服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法釋13號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聘用合同》的法律適用,對應《試行辦法》第一章、對《聘用合同書》第一部分“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的法律適用及聘用期限
1、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3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事業單位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本合同的簽訂、因辭職、辭退及履行聘用合同、合同爭議糾紛解決中凡各級政府現行規章、規范性文件、政策文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不符合的或沖突的一律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配套法規、規范性文件、政策文件。
3、國家若對《聘用合同》法律適用頒布新法律的,適用新法律。
事業單位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xx)117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約定試用期(大中專應屆畢業生見習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和職責要求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崗位意向,決定聘用乙方從事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該崗位工作,并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履行義務,完成工作任務。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也可選擇其他崗位。雙方就崗位變更事宜作如下約定:_________。
三、工作條件和崗位紀律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規定。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保守有關秘密。
四、工作報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甲方依據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及本單位內部分配辦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并按規定調整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或重新簽訂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并相應變更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未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上刑罰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在國家或省出臺新的規定前,醫療期參照國家對企業職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到新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本款第1、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的,解除行為無效,甲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五)款規定單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于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除本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
2.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被撤銷、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職;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而終止本合同:
1.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屬于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終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乙方。續訂聘用合同的,雙方協商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甲方應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的封存或者轉移手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經協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7.甲方被撤銷、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業的。
經濟補償金應以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為標準,在甲方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經濟補償金。乙方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六、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聘用合同的無效,由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確認。
(二)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當事人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對違反服務期約定和保守單位商業秘密約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具體標準為:
(三)甲方未按照規定辦理解除、終止聘用合同手續,支付經濟補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乙雙方對培訓費用沒有約定的,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后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收取培訓費用;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但不得超過為乙方培訓的實際支出,并按乙方培訓后回單位服務年限,以每年遞減培訓費用20%的比例計算。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八、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檔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合同 篇3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參加工作年月日: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_____地(州、市)_____縣(市、區)____鄉(鎮)____村(街道及派出所)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原在工作單位(崗位):______
擔負工作:_______職務(職稱)
為了確立雙方的聘用關系,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和國家、省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月
特定工作任務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月。
第二條崗位及職責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作,擔任_________職務。
2.乙方須按照甲方崗位工作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務、日常性工作任務、臨時性工作任務等。
3.乙方須接受甲方委托代理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保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保護、職業衛生規定的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工作場所,保障乙方在工作時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條工作紀律和保密工作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單位的保密規定,維護甲方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經濟利益等合法權益。如違反規定造成甲方損失時,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紀律等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紀律處分和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工作報酬
甲方以按勞分配和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根據國家對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和標準,按照工作責任、工作量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付給乙方工作報酬。
在合同簽定時的工作報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今后工作報酬和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發生變化時,乙方有權享受變化后的相應的工作報酬、津貼和補貼。
甲方要及時合理地支付給乙方工作報酬,包括規定的各種津貼和補貼。
第六條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金。其中應由乙方按規定繳納的個人部分,由甲方按月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日、公休假日、因公負傷、致殘和死亡,非因公負傷、患病和女職工保護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的住房待遇,按照甲方公示的有關規定執行。
4.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退(離)休制度,乙方符合退休條件的,即辦理退休手續,并享受相應待遇。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續簽
1.因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依照法律、法規、政策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內違反甲方的工作紀律,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在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5)未經甲方同意在外兼職,嚴重影響本職工作,或嚴重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
(6)在聘期內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7)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8)符合其他法定事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然不合格的;
(3)合同簽訂后,簽訂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法定的原因被撤消或解散的,甲方應在被撤消或解散前與乙方辦妥解聘手續。
4.在聘用期內乙方被開除或自動離職,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患職業病或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進入刑事訴訟程序尚未作出結論期間的;
(6)有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因公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經有關部門確認不同程度喪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辦法辦理:
(1)完全和嚴重喪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2)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聘用合同解除與否,由甲方與乙方商定;
(3)國家另有規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向甲方遞交書面報告: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離崗學習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保證在不損害雙方利益的前提下,對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做出妥善處理。
9.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在工作期間得知的國家和單位機密或技術秘密、商業秘密的義務。
1O.合同期滿后,需要續簽的可以續簽。續簽合同在本合同期滿30日前辦理。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經濟補償和生活補助
1.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條款規定,應付對方違約金,主約金數額由雙方在本合同第八條中約定。一方造成對方經濟損鄉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甲乙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同第八條中約定培訓后的服務期限與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沒有約定,乙方在培訓后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解8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違約金。培訓違約金按每服務一年{J去培訓費總額的20%支付。若甲方在培訓后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支付培訓違約金。
3.下列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實際工作年限,按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給予經濟補償。
工作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調整到新崗位后考核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消,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4.解除合同的乙方失業救濟,在已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按當地失業保險規定辦理。未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由甲方根據當地政府規定的職工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月發給生活補助費。甲方對乙方的生活補助費的發放不超過24個月。如乙方在領取生活補助費期間被其他單位聘用,甲方從乙方被其他單位聘用的第2個月起不再發給生活補助費。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1)出境或出國定居的;
(2)受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3)國家另有規定的。
6.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2項解除合同的,不予以經濟補償。
第十條人事爭議處理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后應協商解決。
經雙方協商或主管部門調解不能解決的,可以按國家人事部《人事爭議處理暫行規定》和《貴州省人事爭議仲裁辦法》規定,向同級政府人事部門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構(蓋章):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合同 篇4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州膠市初級實驗中學
法定代表人 z
住所地 州膠市福州南路232號
聯系電話 82233607 郵編 266300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住址
聯系電話 郵編
居民身份證號碼:□□□□□□□□□□□□□□□□□□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說明
1.本合同為青島市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確立聘用關系的范本。
2.本合同一經雙方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3.本合同采取的是雙聘(人員聘用、崗位聘用)合一的方式。各單位也可根據工作實際,與受聘人員分別訂立人員聘用合同和崗位聘用合同。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入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必須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權的委托代理人與受聘人員訂立,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方有效。
5.本合同請使用藍色或黑色墨水書寫,字跡工整、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涂改時應在涂改處加蓋雙方印章或簽名,否則涂改內容無效。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并嚴格履行。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 (一) 種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
自20xx年7月1日(20xx年考錄的教師應為:自20xx年8月30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此項不填)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乙方退休時止。
(三)項目合同:(此項不填)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工作任務。該任務完成后,本合同即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20xx年8月30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本約定僅適用于新進人員,軍轉干部、復退軍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員除外)。(20xx年考錄的教師為新進人員)
合同期滿需續訂的,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有關手續。(續訂合同文本附后)
[聘用崗位與工作內容](此項根據自己的崗位聘用證書上的實際情況寫,免費師范生空著。)
(例)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至 專業技術
(管理、專業技術、工勤)崗位工作,崗位名稱 二級教師____________,
崗位等級 十一級 ,崗位聘期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合同履行地 州膠市初級實驗中學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崗位職責是 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認真負責的完成崗位工作任務。
[勞動保護與工作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省、市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在安全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第四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甲乙雙方在工作中均須嚴格遵守相關制度與規程,當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違章或冒險作業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不視為違反聘用合同。
[工資報酬與保險福利待遇]
第五條 根據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在不低于青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甲方依據國家、省、市的有關人事政策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檔案工資。
第六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安排乙方接受培訓和繼續教育;乙方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工資福利待遇、社會保險待遇等。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時間、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待遇,因工(公)負傷、致殘、死亡、非因工(公)負傷和患病等待遇,均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紀律]
第八條 甲方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依照規定程序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約束管理行為,規范工作秩序。制定的規章制度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沖突的,對乙方無效。
第九條 甲乙雙方聘用關系存續期間,甲方有定期考勤乙方的權利,乙方有遵守由甲方及其上級主管部門依法制定并經公示或告知的規章制度的義務。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
第十條 本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除法律、法規規定情形及本合同有明確約定的以外,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按工作標準經年度考核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作時,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甲乙雙方訂立長期聘用合同后,由于年齡或機構調整等原因,或因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后,甲方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聘用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應按規定進行變更。
第十二條 因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原訂立程序變更本合同或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雙方訂立的變更協議,作為聘用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其他條款一并執行。(變更合同文本附后)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即告終止:
(一)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二)乙方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
(三)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當地有關鑒定機構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按照國家規定應當退休并已辦理退休手續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五)甲方被撤銷的。
第十五條 合同終止后,甲方應當填寫聘用合同終止證明書與本合同一起存入乙方檔案,同時,甲方應將聘用合同終止證明書的內容書面告知乙方。證明書應記載原合同當事人、起止期間、終止時間、終止原因等情況(聘用合同終止證明書附后)。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
(三)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五)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六)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受到開除處分的。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愿到甲方安排的其他崗位工作的;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本合同: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疾病的;
(三)因工(公)負傷,治療期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5至6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五)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六)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錄用或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聘用人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時,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一)承擔國家或省、市(區)重點科研項目(單位項目)的主要負責人或業務骨干,科研項目尚未完成的;
(二)從事國家機密工作,或曾從事國家機密工作在規定的保密期內的;
(三)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后,甲方應當填寫聘用合同解除證明書與本合同一起存入乙方檔案,同時,甲方應將聘用合同解除證明書的內容書面告知乙方。證明書應記載原合同當事人、起止期間、解除時間、解除原因等情況。(聘用合同解除證明書附后)
第二十二條 雙方的聘用合同解除后,甲乙雙方應當在15日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人事檔案,乙方不得無故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如需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調轉等手續,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的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經濟補償的計算方式按《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確定。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失業保險待遇按照現行有關規定辦理。甲方未按規定及時辦理解除、終止聘用合同或人事檔案、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乙方在此期間相應的失業救濟金等實際損失,并協助乙方做好相關事項的處理。甲方為乙方辦理檔案、保險關系轉移等事項過程中,乙方負有協助義務。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可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培訓費、服務期限、違約金、保密事項、競業限制、人才安家補貼等費用在本合同第二十七條進行約定。
[其它事項]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相關條款與國家、省、市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國家、省、市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簽章或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章)
合同訂立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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