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綠化合同范文合集9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園林綠化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園林綠化合同 篇1
工程名稱:xxx
工程地點:xxx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議, 本工程由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_______________園林綠化工程施工, 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和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特簽訂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園林綠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種、數量、規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預算書。
二、工程造價: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圍、施工圖紙提交一份工程預算書,按園林建筑、綠化____類工程標準取費,人工、材料、機械調差按施工期間有關文件執行,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簽訂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價的______%給乙方作為工程預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驗合格后付款項______%,余款待保養期滿(三個月)甲方驗收合格后十天內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 天(日歷從開工之日算起)。
2、開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五、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筑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2、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
(二) 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技術規范進行施工。
2、承擔綠化工程完工后的'保養責任,保證綠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養期內補種苗木的保養順延1個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2
XX花木公司 簡稱甲方聘用 乙方 為該公司園林綠化工人,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從200年月日起到200年月日止,其中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為試用期。
二、工作崗位和工作職責:甲方安排乙方在XXX范圍各綠化區從事花草樹木的綠化養護,因工作或業務的需要,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具體工作內容和職責按甲方的崗位責任制和規章制度而定,乙方對此并無異議。
三、勞動報酬:乙方試用期間每月工資為600元,試用期滿后,甲方按乙方的工作表現待定勞動報酬為700元。調資、獎勵及調動崗位、改變工作后的工資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紀律:
1、乙方每天工作時間8小時,試用期內每月休息為2天,試用期滿后為每月休息4天。
2、乙方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如員工守則、綠化管養規范、職業道德等,服從管理,主動、積極、負責和保質保量做好本職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考核,并有權依據檢查、考核結果,參照公司相關制度對責任人或當事人加以處罰或獎勵。
五、合同的終止或解除條件:
1、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
2、本合同期滿后自然終止。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作任何補償: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4乙方患傳染性疾病或身體狀況欠佳或患有其它不適于從事綠化養護工作的疾病;5故意或過失使甲方或第三方利益遭受較大損害的;6對外泄密公司重要的`商業秘密而使甲方名譽受損或經濟受損的;7違反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被舉報、投訴或查辦的;8違反甲方員工守則有關規定,符合辭退開除條件的;9有關法律法規允許終止合同的情形。
4、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1在試用期內;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4甲方無法采納或滿足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或要求的。
六、本合同未有約定而甲方員工守則另有規定的,按員工守則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發生爭議如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雙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自甲方簽名并蓋章,乙方簽名后生效。
甲方蓋章:
園林綠化合同 篇3
發包方: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項目外環境景觀及______________景觀園林綠化工程 ;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園林景觀、______________景觀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觀工程(含各出入口)綠化工程、園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電工程、照明系統等(詳見施工圖)本工程施工圖的深化、優化設計由乙方負責,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則乙方免費提供該項服務;如不由乙方承包該工程的施工,則甲方支付該項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機械、包管理、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稅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優化設計等。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開工日期以甲方的開工通知單并經乙方確認為準,竣工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代表簽證后,工期作相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用電,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階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_______小時以上者;
(4)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7)發生重大設計變更。
第三條 工程合同造價:
1.本工程合同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稅)
2.按照第八條標準按實際工程量進行結算。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后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
4.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5.具有合證書建筑材料、設備、發包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后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發包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承包方負擔。
6.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證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預定或已采購的材料,若甲方發生變更,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本工程質量要求為優良;
2.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3.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為____________;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證后,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接到通知后 24 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紙說明、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并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并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
9.工程交工驗收后,園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水電保修期為2年,保修期間由施工質量
造成的損壞,其費用由乙方承擔,綠化工程保養成活期6個月,保養水費由發包方承擔。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并約定時間進行修理。承包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修復。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發包方、設計單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后,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作為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于設計錯誤、設備變更、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并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實施;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4)確認的事實必須在2天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并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三通”;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并裝好水、電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采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施工場地;
(5)合同簽訂后______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術資料______套;
(6)確定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
(7)組織承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并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并在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核承包方工程進度表,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款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10)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竣工結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及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并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范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供應和管理;
(4)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并清理好場地;
(6)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7)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于承包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簽定合同后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工程合同總價的______%;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_%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請報告后十個工作日內付至合同總價______%進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請報告后十個工作日內付至合同總價______%進度款;
4.工程驗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結算書后三十天內完成工程結算的審核工作。工程結算后七天內付至結算總價的______%工程款;留結算價的 5% 尾款,園建工程及綠化工程單項保修期滿后______天內分別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5.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6.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7.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7.1 工程量以審查后的施工圖加變更簽證、圖紙會審記錄等按實際工程量
進行計算;
7.2 園林建筑工程、園林綠化工程項目費用計取套用二00三年《廣東省園林建筑綠化工程綜合定額》按定額計價;
7.3 安裝工程項目費計取套用20xx年《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按定額計價;
7.4 園
林建筑、綠化工程結算造價按____________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于20xx年7月12日頒發的《二00三年園林工程定額計價程序表》計費后總價下浮5%計算;水電安裝工程結算造價按____________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于20xx年7月12日頒發的《二00三年安裝工程定額計價程序表》計費后總價下浮5%計算;
7.5 園林建筑及綠化工程及安裝工程的主材價格執行東莞建委頒發的20xx年度7月份《xxx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園林綠化工程材料、苗木價格表》,發包方可指定部分材料、苗木的品牌、廠家、原產地及價格等;
7.6 發包方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價格,結算時列入獨立費,價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條7.4款下浮。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作為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的責任,竣工日期得以順延。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以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方可直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圖紙。上述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發包方執 1 份,承包方執 1 份,副本 2 份,發包方執 1 份,承包方執 1 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
園林綠化合同 篇4
發包方(全稱):
承包方(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及承包工作內容、工作范圍
1.1工程名稱:
1.2工程概況:
1.3分包工作內容:挖種植穴、苗木栽植前樹穴澆水(排鹽)、二次倒運(苗木及甲供材料)使用的人工、苗木種植、回填種植穴、支撐、修剪(含清理)、澆水、打藥、除(拔)草、卸苗及卸發包方提供的材料、非季節綠化施工技術措施(施生根粉、打營養液、搭遮陰棚、搭遮陰棚的架子等)、施工階段及養護期內補苗、死苗的清理、拔出;清理種植施工前后產生的植物枝葉垃圾,清理種植工作面的各種建筑垃圾,有組織清運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點,并將垃圾裝車由甲方場外轉運至渣場。
1.4分包工作范圍:
第二條合同工期
2.1開工日期年
2.2完工日期年
2.3在合同工期內,若承包方不能按發包方的指令完成工作任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方有權對承包方按每延期1日扣除總合同價款的1%進行處罰。(在質保金里進行扣除)
第三條合同價款
3.1合同價款的內容:
3.1.1栽植人工費:按甲方苗木到場價%計取(含施工區域周邊轉運);
3.1.2平整場地:按總綠化面積以元/㎡計算(只包含細平;粗平由甲方負責);
3.1.3草坪鋪設:按進貨量以元/㎡計算;
3.1.4麥冬:按實際栽植面積以元/㎡計算;
3.1.5大于20公分以上的喬木如需二次移栽,由發包方另行計費;如出現二次移栽苗木死亡,由雙方各承擔損失的50%;
3.1.66~8月份反季節包苗木存活率%,其余時間存活率為100%。
3.1.7未在合同范圍內的人工,按元/人·8小時計算。
3.2若施工期間承包方綠化專業的技術工人不足,施工期間發包方有權在施工期間從發包方的其他工地抽調專業技術工人補充到本工程施工,在施工期間發包方抽調到該工程的技術工人的工資、加班費、餐補、手機補助、交通費等的相關費用,按發包方實際支付給該部分綠化技術工人的的工資、加班費、餐補、手機補助等的相關費用計算,并將此項費用在承包方的工程款中一次性扣除。
第四條費用支付
4.1進度款:每月按計算支付人工費;
4.2進度款項的工程量核實以發包方每個月的入庫單數量為準。工程完工并驗收后,對現場的'苗木進行一次最終數量清點;苗木死亡更換及成活風險由承包方承擔。
4.3質保金:竣工驗收并整改完成后,由雙方確定養護時間,付清總合同價款的。余下的%作為質保金,在養護期到期后結清。
4.4結算方式:工程完工后,根據發包方每個月的入庫單數量對應現場實際栽植數量進行清點,按清點后數量進行結算;清點數量小于入庫單數量,苗木死亡更換及成活風險由承包方承。(地被植物減去5%的損耗)
第五條安全施工、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5.1安全施工:發包方、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5.2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5.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發包雙方應采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全力組織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須作出書面記錄或拍照。
5.2.2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按照本合同的附屬協議《安全責任書》(附件一)中的相關條款執行。若協議條款不完善,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工程質量、驗收與養護
6.1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及國家、地方相關質量驗收標準。如圖紙、發包方指令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施工驗收規范、標準之間有差異或不一致,承包方應在取得發包方書面認可后,以質量要求較高者為施工依據。
6.2分包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發包方現場工作人員現場收方為依據辦理書面驗收手續。
6.3對本工程的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木死亡,承包方需再次按發包方要求種植苗木,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如發包方未要求苗木補栽,相應損失費用(苗木采購費、栽植人工費、存活費)從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6.4養護期:一年,養護時間從竣工驗收合格后開始計取;
第七條工期順延
7.1因戰爭、動亂、自然災害或非發包方、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延的,經發包方施工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7.2因業主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約定可順延的工期)交工的,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文明施工
8.1發包方、承包方應嚴格執行重慶市人民政府頒發的“施工現場管理相關規定”,加強科學管理,堅持文明施工。
8.2對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標準,雙方約定為:
第九條發包方的權利及義務
9.1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監督承包方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材料領用情況及行政管理事務。
9.2負責安排工人宿舍,負責施工工地用電用水及生活用電用水。
9.3負責施工場地的粗平。
9.4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
9.5負責本工程中各工種,工序間的協調與配合。
9.6負責組織工程的驗收工作。
9.7在承包方有拖欠施工人員工資的情況下,發包方有權直接給施工人員支付勞務費。
9.8本工程發包方施工代表為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程量的確認、工程款的撥付等工作。
第十條承包方的權利及義務
10.1本工程中承包方承包范圍內所需要使用的所有機具、材料,如:旋耕機、吊車、挖掘機、手推車、運輸車、綠籬機、割冠機、油鋸、篩子、鐵鍬、鎬、手剪、手鋸、斧子、鐮刀、高枝剪、耙子、掃帚、藥品、釘子、杉桿等工具以及其他施工作業所需要的工具,均由承包方自行解決。
10.2承包方進場施工人數根據甲方的指令、工程進度等情況進行相應的增減。
10.3承包方進場時,必須配備1名綠化施工員配合發包方;必須配備能熟練修剪的技術工人不低于3人;看懂圖紙、放線的技術工人不低于1人;能熟練吊裝的技術工人不低于3人;且每20~30名作業人員,設立一個班(組)長,上述人員必須在進場正式施工前,經發包方認可,否則發包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不承擔承包方的任何損失。
10.4苗木草坪到場后,12個小時內必須安排人員并栽植完畢,否則甲方有權根據苗木價值對乙方處以1000-5000元罰款。
10.5承包方對與其確定勞動關系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無殘疾、無傳染病、心臟病等)和技術水平,年齡不得低于18周歲,不得超過55周歲,其中50—55周歲之間的作業人員不能超過總人數的5%。
10.6當發包方因故不能保證連續施工時,承包方在不影響發包方施工任務的前提下,可將隊伍進行臨時調整
10.7承包方必須按照發包方指令進行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議應征得發包方同意后方可改動施工。在施工中承包方應注意綠化、土建、水、電等成品及半成品保護,若造成損壞,由承包方負責雙倍賠償。
10.8施工期間工人意外保險及工傷保險等由承包方自行負責。
10.9發包方提供到場的苗木及材料,承包方必須按發包方的指令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否則發包方有權一次性扣罰承包方人民幣5000元。
10.10承包方每月應向發包方提供務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10.11承包方確認為派駐工地的施工代表,負責組織、實施和完成工作。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發包方違約責任
11.1.1由于發包方原因造成停工時應按實際發生情況向承包方賠償損失。停工應辦理書面通知作為依據。發包方任務不足或因故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雙方協商后可提前終止合同。
11.1.2由于發包方施工人員指揮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經濟所使及有關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11.1.3發包方超過支付時間不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余款的(即按進度節點逾期二個月未付的),承包方可向發包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并支付由此承包方所產生的相關人員,機械產生的損失,經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11.2承包方違約責任
11.2.1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發包方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嚴重不符合要求時,發包方可以提前終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退出施工現場,承包方應當立即退出施工現場。但發包方應承包方退出施工現場后,與承包方就結算事宜達成書面協議。
11.2.2承包方在工期緊張時無法按照發包方的要求增加作業人員時,發包方有權自行安排其他作業人員進場施工,同時在承包方勞務費中扣除由此產生的相應費用。
11.2.3因承包方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延誤工期,其工料損失一概由承包方承擔。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12.1若承包方的人員不服從發包方管理,出現語言頂撞、辱罵發包方人員或毆打發包方人員等情況,發包方有權對承包方進行罰款2000元以上,并由承包方負責將該人員清退出場。
12.2若承包方的人員有圍攻項目部管理人員或影響項目部管理人員正常工作的行為,發包方有權對承包方進行罰款5000以上,并有權將承包方清退出場,并有權拒付所有工程款。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可約定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內容、結清工程決算尾款后并過養護期后,即宣告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貳份,自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章)
代表人:(簽字)
電話:
承包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電話:
合同訂立時間:
園林綠化合同 篇5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議, 本工程由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__________園林綠化工程施工, 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和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特簽訂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包括 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園林綠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種、數量、規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預算書。
二、工程造價: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圍、施工圖紙提交一份工程預算書,按園林建筑、綠化____類工程標準取費,人工、材料、機械調差按施工期間有關文件執行,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簽訂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價的______%給乙方作為工程預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驗合格后付款項______%,余款待保養期滿(三個月)甲方驗收合格后十天內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 天(日歷從開工之日算起)。
2、開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五、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筑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2、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
(二) 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技術規范進行施工。
2、承擔綠化工程完工后的保養責任,保證綠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養期內補種苗木的保養順延1個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6
北京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稱: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編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園林局 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北京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承包人資質等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發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項目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1.5 資金來源:
第2條 工程承包范圍
2.1 承包范圍:
2.2 工程總面積:
二、合同文件及圖紙
第3條 本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1 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條款
(3) 中標通知書
(4) 投標書及其附件
(5)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6) 圖紙
(7) 工程量清單
(8)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 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4.1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 適用標準、規范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db11/t212- 20xx)、《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db11/t213- 20xx)、 。
4.3 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范規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范規定為準。
第5條 圖紙
5.1 發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
5.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 發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 監理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監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 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職權:
7.2 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職權:
7.3 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并明確指出交接時間、權限。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 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 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 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7) 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8.2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2)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 向發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 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6)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
(7)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并且:
(8)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日
第11條 進度計劃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發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 ,發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11.3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并接受監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 延期開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并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 暫停施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 工期延誤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 發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 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后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監理方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后7日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議如下:
(1) 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
(2) 承包人應采取的趕工措施:
(3) 發包人應提供的條件:
(4) 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 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標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 質量監督站鑒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
17.2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并于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包人、監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包人、監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包人、監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人、監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19條 事故處理
19.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9.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 合同價款
20.1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小寫): 元
第21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 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采用 方式確定。
21.2合同價款發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
第22條 工程量的確認
22.1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2.2 發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發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并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 %為預付款。
23.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
│ 撥付工程進度款時間 │ 占合同承包總造價 │ 金額 │
│ (工程進度、部位) │ 百分比 │ 人民幣(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3 發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后 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通過并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后 日內,發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 %,結算總價的' %作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設備供應
第24條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
24.1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后)
24.2 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設備交驗的標準:
24.3發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24.4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第25條 承包人采購苗木材料設備
25.1 承包人采購苗木材料設備的約定:
25.2 苗木采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 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包人、監理方批準后方可實施,并簽署書面變更協議。
第27條 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采用協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 確定變更價款
28.1 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后5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 發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5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準。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 竣工驗收
29.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內組織驗收。發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0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 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 竣工結算
30.1 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后,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驗收15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 發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并予以簽認。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后5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 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31.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綠化種植工程: (3) 噴泉、噴灌工程: (4) 其他附屬工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 質量保修責任
32.1 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內派人保修。
32.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 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護標準。
32.4 保修期內發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按原設計品種、規格更換。
第33條 保修費用
33.1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 雙方約定的養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
第34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 違約責任
35.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5.4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
35.5 其他:
第36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7.2 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
第38條 不可抗力
38.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范圍的約定:
38.2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 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 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 擔保
39.1 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2)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40條 合同解除
4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1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41.1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后即告終止。
第42條 合同份數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數 份,由雙方分別收持。
第43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附件: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
┌────┬───────┬─────┬───┬───┬───┬───┬─────┬───┐
│ 序號 │ 苗木材料名稱 │ 規格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供應 │ 送達 │ 備注 │
│ │ │ 型號 │ │ │ │ 時間 │ 地點 │ │
├────┼───────┼─────┼───┼───┼───┼───┼─────┼───┤
│ │ │ │ │ │ │ │ │ │
├────┴───────┴─────┴───┴───┴───┴───┴─────┴───┤
│合計總價: │
└────────────────────────────────────────────┘
園林綠化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商定,現就南寧市二塘至武鳴縣高速公路段間的現有綠化帶景觀樹的替換與種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承包期限
合同工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合同期限需要延期,由雙方另行商定,如果沒有達成延期商議,以當地氣象信息為準。
二、承包形式
本工程由甲方負責將樹木苗種運送到乙方指定的地點,由乙方負責種植并養護(澆水、驅蟲)的管理形式組織施工。乙方負責養護的時間為合同期竣工后一個月,由甲方在該月份下旬進行驗收。
三、種植范圍
全程共計約50.5公里的高速路中間綠化帶范圍(注:路程為環城高速入口二塘→貴州/武鳴/河池→都南高速→武鳴/靈水/中國—東盟經濟園區→都南高速出口→武鳴)。
四、種植要求(品種及價款)
1、乙方負責在該高速公路綠化帶中央將原有的樹木挖出并照原坑每間隔6米種上新的小葉榕或小葉女貞。(每天種植不少于800米,以簽訂日期起第二日計算);
2、甲方運送樹木的車輛在到達乙方指定的位置后,由乙方負責將挖出的樹苗沿路搬上甲方的車輛。甲方提供的樹苗送到乙方指定的高速公路施工路面上時,由乙方負責種植和一個月期間的'養護;
3、樹苗的挖出及種植單價為共計為43元整;
4、乙方負責自行運土鋪設,土坑口規格50cm×50cm,深50cm;
5、乙方在施工期間要嚴格放置警示安全牌以及維護好綠化環保的施工作業,為上述不按
五、質量標準及質量保證
1、綠化面無積水,樹種成長率98%以上,長勢較好,無病蟲害;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用綠化材料應符合指定的品種、規格和等級;
3、乙方工程竣工驗收后一個月綠化的養護管理,樹根面無積水。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在簽訂合同后需交納3萬元人民幣給甲方作為押金,該筆押金在乙方進場施工
15天后,甲方將其款退回給乙方。如果簽訂合同后乙方遲遲不進場、延誤工期或施工多次中斷,甲方有權沒收其押金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
2、甲方在乙方簽訂合同后的第一個月每5天以轉賬方式預付給乙方10000元人民幣,第二個月每5天以轉賬方式預付給乙方20000元人民幣。種植工程竣工后結清60%的種植工程款。種植驗收合格后10天內付20%工程款,剩余20%在養護期限屆滿驗收合格后結清尾款。
七、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按乙方要求分批將樹苗運到乙方指定位置。甲方運輸樹苗(包括將新樹苗運到乙方指定位置和將替換樹苗運離開)等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己承擔;
2、提供一臺噴水車及一名司機給乙方調配,因噴水車輛故障維修、事故處理及司機工資等費用由甲方負責,甲方負責協調施工環境;
3、甲方必須在乙方種植樹苗竣工后三日內負責種植竣工驗收。在護理期限屆滿前三天內進行護理驗收;
4、非因乙方種植的原因導致的樹種死亡的,由甲方負責提供多余樹苗給乙方種植。
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將挖出的樹苗及運來的新樹苗沿路上、下車搬運;
2、乙方種植樹苗驗收達不到標準或是乙方種植不當所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每段時間會派現場代表進行質量監督,工程質量出現質疑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聽侯處理意見。工程量之外及工程量變更,簽證認可;
3、乙方負責派項目經理對工程實施全面負責,做好施工組織計劃,按進度施工,工程量變更向甲方通報情況,按甲方的總體安排如期優質量完成工程任務;如乙方一個月內完成甲方獎勵2萬元給乙方;
4、灑水車輛運輸所產生的油費及過路費由乙方支付,灑水車產生的其他費用乙方不理。
八、違約責任
自簽訂合同起工期為2個月,如乙方惡意未按期竣工,每延長一天,處以500元罰金,如工期連續延長,則取消該合同。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包括臺風、下雨等天氣原因造成無法作業的)或甲方原因,工期順延。
甲方違約責任:如上述條款中甲方構成根本違約的,甲方需向乙方方支付已經履行種植的樹苗對應的工程款,并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乙方違約責任:無權要求甲方支付未種植的樹苗的工程款,并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九、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代理人:
日期:
乙方:
代理人:
日期:
園林綠化合同 篇8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及承包范圍:
1、小區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及圖紙設計
2、種植區內種植土回填至設計標高。
3、種植土整平、施基肥和耕翻,綠化植物的采購及種植、修剪整形,管理養護,綠化施工和綠化養護期內的保養管理。
4、種植土復土前、后現場雜物的清理。
5、給排水工程,包括給水管網接駁至各綠化點,相關管溝開挖、管線鋪設、水表(閥門)井修建,給水配件安裝調試等。
6、園建工程,包括管溝開挖、場地的鋪裝、保修等。
7、照明工程,包括管溝開挖、管線鋪設和電氣系統安裝調試等。
第三條工期
本工程開工日期以甲方開具的書面開工令為準,試運行階段時間為10天。工程交付使用時間應滿足下列要求:
計劃開竣工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施工總工期:日歷天(給排水、照明、園建保修時間為1年,綠化養護管理時間為6個月)。
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包括甲方提出的設計變更)導致工期延誤,由乙方提供書面的工期順延要求報告后,經監理工程師及甲方確認后,則按批準的工期順延。但順延的工期不得超過甲方交樓日期。
第三條承包方式及工程造價
1.1乙方按甲方確認的施工圖要求及本工程施工驗收規范組織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程通過本工程驗收。
1.2合同金額:工程總造價為¥元,此價為大包干價,含風險、稅金等一切相關工程費用。
第四條付款方式
1、完成總工程量的50%后,經雙方核實所完成的工程量及工程造價并簽字蓋章后,十五天內支付合同總價的30%。
2、工程完工后付至工程總造價的55%。
3、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且竣工結算書經我司預算部審核確定后,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并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兩個月內支付至總價的95%。
4、保修期滿后(以最長保修期為準)七天內一次性付清余下5%工程款。(園建、照明、給排水部分保修期為一年,綠化部分保養為六個月)。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乙方因設計和施工所需要的原始土建圖紙和資料。
2、施工過程中,對有需要修改的施工方案或增加項目下達書面變更通知單,作為乙方施工更改和工程結算的依據。
3、負責工程中不同專業之間及界面接口等的協調工作,并提供施工中乙方所需的用水、用電,但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4、負責組織工程驗收。
5、甲方指定派駐現場的項目經理為工地現場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驗收隱蔽工程,辦理中間交工工程驗收簽證手續,督促乙方按規定做好各項技術資料和報表整理,負責簽證,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二)乙方責任
1、在合同簽定后七日內乙方負責將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進行優化、完善,交甲方審定,同時提交施工組織計劃交與甲方審定。
2、按照經甲方審定的'施工圖進行施工、設備及材料采購、運輸和保管,主要設備運到工地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相應的證明,甲方確認后簽字認可。
3、負責系統的設備安裝、線路全部施工工作,并派出常駐工地代表工程師負責與甲方工地現場代表直接聯系;并呈報施工組織構架圖。
4、乙方應加強對施工隊伍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防火、防盜等工作負全部責任。
5、乙方負責系統的全部調試工作并提交調試報告。
6、乙方入場施工后,不得破壞任何已完工的土建、安裝設施,并保證衛生狀況良好;如因技術需要確實要進行破壞性施工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簽字認可,由于土建及安裝等非乙方引起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驗收合格后,乙方負責提供竣工圖及相關電子文檔、電腦軟件、系統操作說明書等一式二份給甲方。
8、開工前,乙方應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及主要工程技術人員名單,嚴格按甲方審定的工程進度計劃施工,確保安裝調試的工程技術人員準時到位。
9、在施工過程中使用的水、電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據實按月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工程質量標準和保修期
1、工程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規范標準。
2、保修期:雙方約定本工程的保修期為兩年,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
3、乙方在保修期限內,接到故障通知后,乙方應在12小時內趕到現場處理。在保修期內因安裝質量問題,乙方負責保修或退換,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時間內,如乙方不進行維修,則甲方有權請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屬甲方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則不屬于保修范圍,乙方應負責修復,但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工程驗收
1、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系統的全部調試工作,達到系統運行成功,經10天試運行后,由乙方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驗收申請,甲方應在一周內確認驗收時間并組織竣工驗收。
2、驗收前,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一切有關技術文件(包括系統操作說明書、技術標準和軟件,)資料,竣工圖紙、設備材料清單、相應軟盤原件與說明書、調試報告和有關記錄及所驗收的竣工資料等。
3、工程質量應符合檢驗評定合格標準,雙方簽字確認,驗收合格日為竣工日期。
4、隱蔽工程的驗收:隱蔽工程在乙方自檢后填制記錄表,并通知甲方一天內到場驗收,經檢驗合格由雙方簽字確認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5、材料、設備的驗收:按工程進度,采購設備與器材,并運至工地。由乙方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提交產品合格證書及檢驗報告;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由甲方及監理聯合對采購的材料進行檢驗;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可隨時抽查現場的設備、材料,若發現不符合設備清單要求的產品,由乙方負責退換,直至符合設備清單為止。材料、設備的保管由乙方自行負責。
6、工程未經驗收通過和辦理移交,甲方不得啟用系統,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啟用局部系統或全部系統,應經乙方同意,同時辦理移交手續。移交后,甲方負有看護責任,但并不代表該局部系統或全部系統驗收合格,該局部系統和全部系統仍應按合同約定經過竣工驗收。
7、乙方在工程交驗前,應提前向甲方操作人員傳授操作知識,做到會操作。系統工程經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現場舉辦培訓班,向甲方操作人員教授系統知識和故障判斷、排除方法,直至全咳嗽筆熗氛莆詹僮骷寄堋
8、乙方在工程移交之前,負責現場一切設備材料成品的保護,如在此期間,發生丟失損壞等,乙方應負責修復、賠償,甲方概不負責。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期向乙方支付各期費用,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辦法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滯納金在甲方最后一期付款時一起支付。
2、因乙方原因而引起工程逾期竣工,延誤一天罰款壹萬元,罰款總金額不超過工程造價的30%。
3、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停工的,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開出罰款金額為人民幣拾萬元以上的罰單作為乙方違約處罰。如拖延工期超過甲方交樓日期的,甲方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驗收時,如發現工程有偷工減料、或乙方私自減少工程量,工程材料規格、品牌與施工圖、材料設備清單中相關內容不符的,屬乙方違約,乙方支付違約金,起罰點為人民幣壹萬元,發現一次按合同總價的2。5%計算,依次類推,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5、因乙方原因導致出現質量安全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平等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莊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工程驗收,保修期滿并結清工程尾款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9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在充分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共同發展,合作互利的原則,甲方同意乙方作為綠化項目合作方,共同實施 綠化項目工程,并且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尊照執行。
第一條:合作項目概況:
1。 項目名稱:
2。 項目地點:
3。 項目內容:
4。 項目范圍:
5。 項目方式:
6。 項目合同價款:
7。 項目合同工期:
8。 養護期:
9。 項目質量標準:
第二條 履約擔保條款
1為保證合同順利履行,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交納項目 %的履約保證金,合計為: / 元人民幣。
項目履約保證金的交付途徑:
2:銀行轉帳、不記名支票支付;
3保證金等值不動產或特定動產(車、船)抵押程序;
4:。甲方自收到履約保證金之后 / 日內,應向乙方出具保證金等額收據;
5:項目養護期滿、在乙方履行本合同并按要求認真履行項目養護義務,經質量管理部門驗收合格達到國家質量標準及在甲方根據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乙方結清工程尾款后,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
第三條 取費及稅費繳納
1:合作項目所涉稅金均由乙方負責繳納(包括合同建筑業營業稅及其附加為合同總造價的 3。3% 以及項目合同印花稅為合同總造價的 1‰ 由乙方自行繳納。
2: 甲方享有按項目總價款 % 收取費用,收取標準依據詳見《XX市花木公司園林綠化一級資質管理辦法》。
3:如果項目需要審計,甲方應和乙方對合作項目審計共同負責,并最終以審計結果為依據,甲乙雙方進行取費及稅金核算;甲方取費辦法以項目完成進度,按每筆到賬款額的百分比核算。
第四條:
1:甲、乙雙方約定組建 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經理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的實施工作。項目部最遲于本合同簽訂 日內成立,完成組建工作。
2:經理部的職責范圍僅限于對該項目實施期間的具體工作負責,是為了便于組織和協調雙方及有關各方之間的聯系,其無權代表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對外簽署法律文件。
3:項目部的組成人員由乙方負責招募,但項目經理、技術、安全、質量負責人的人選應報甲方審批,其他人員應報甲方備案,招募費用由乙方承擔。必要時甲方可直接指派具備管理及技術核算等方面能力和經驗的人員參與管理并監督項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4 項目部所有人員的薪酬均由乙方負責支付(除甲方委派人員的基本工資和職工統一保險費之外)。
5:該合作項目實施期間所有需要招募的勞務人員均由乙方自行招聘,所需費用、勞務人員報酬和勞保待遇由乙方負責。相應的勞務用工合同也由乙方負責與之簽訂,
第五條:簽約管理方面:
1:凡為完成本合作項目所需要的材料采購合同,應由本合同乙方按進度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方(即供貨方)簽訂合同,且合同不得加蓋項目部公章,項目經理部無權對外簽訂合同,更不得以甲方名義簽訂。
2上述供貨合同涉及的材料采購清單、供貨信息,乙方應向甲方進行備案。
3:對外項目合同條款可由乙方與第三方洽談,如有需要,甲方可以委派工程技術人員、核算人員予以協助;除另有約定的以外,甲方對于對外合同條款有最終決定權。
4:乙方與第三方最終談定的合同條款,應報甲方審查,甲方認為合同條款可能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有重大經營風險的,有權拒絕簽署。
5:乙方對甲方拒簽合同的理由有異議,可以要求甲方說明情況。但對是否簽署合同,甲方有最終決定權。
第六條:對于本合同約定的合作項目,禁止乙方進行轉讓,否則視為乙方違約,賠償甲方損失;若乙方確實無能力組織實施,需提前 20 日向甲方提交申請書,甲方同意后,雙方終結本合同。
第七條:
1項目完成后,如遇審計事項,所需工作應由甲方和乙方雙方合作共同協作完成。審計結果表明要求退還合同款額的情況,乙方應無條件遵照審計結果,履行相應的退還相應款額的義務。
2 合作項目合同履約過程中,發生設計變更、技術洽商時,乙方應及時上報通知甲方,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書;雙方依據審計結果,按變更后的總價款進行核算,結算數額應以補充協議書為依據。
3如果合作項目自身原因導致發生設計變更、工程洽商事項,導致合作項目受到損失的。乙方應與甲方共同維權。甲方不承擔乙方所受損失。
4如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發生設計變更,致使合作項目受到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經濟損失。
第八條:安全管理方面:
1:為確保合作項目平穩安全的實施,杜絕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XX市安全生產條例》、《XX市建設委員會實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國家相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安全,在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乙雙方必須就合作項目簽訂《安全管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在安全管理協議中乙方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工作,甲方也應該指派專人負責聯系,并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及雙方簽訂的安全管理協議的情況。
3:如乙方因違反國家、地方有關安全、防火法規和規定,以及違反雙方簽訂的安全管理協議書內容而出現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對外賠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享有在必要時根據乙方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和合作項目進展情況,就該合作項目指派質量、進度及安全等監管人員的權利,督促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工作。甲方為此所派出的監管人員除基本工資和職工統一保險費用外,其它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及進度進行時,甲方指派的監管人員有權責令其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經改正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另行指派人員負責該項目的工作任務,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乙方應保證所購材料及時送至施工現場。乙方未及時將所購材料送至現場的,甲方有權提出異議并要求乙方作出合理解釋。乙方無法作出合理解釋且仍不能在合理期限內將所購材料送至現場,造成工期延誤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由乙方承擔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乙方所有對外與第三方簽訂的涉及本合同范圍內的有關買賣合同、勞務人員用工合同等均應以乙方自己的名義簽訂;甲方不承擔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上述合同所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財務管理方面: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的財務制度進行本合作項目的財務管理工作。
2:。甲方為該合作項目單獨建帳,并實行監督,合作項目所收全部款項必須直接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并由乙方自行開具相應發票。
3甲方在收到每筆款項后 7 個工作日內,將扣除相應的款項后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支取款項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等額的工程類發票。
4:凡涉及合作項目款必須專款專用,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所收款項的去向。
5:合作項目全部完成,經驗收后已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在乙方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項目養護維修義務并在甲方收到尾款后, 10 個工作日內,將本合作項目專用帳戶內所余金額扣除甲方取費后,與乙方結清項目尾款。
第十二條: 風險管理方面
1: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凡出現重大情形,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并且不可歸責于甲乙雙方時,由乙方負責處理,進行協商解決。甲方認為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通過協商解決不足以彌補的,甲方有權自主決定,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本合同同時終止。
2。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出現重大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法執行,且可歸責于乙方的,由雙方領導層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或根據不動產或特定動產(車、船、大型機械)抵押程序,行使合同權利,對抵押物享有抵押權利。
3: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約抵押,抵押方式為: / ,抵押合同見本合同附件;
4:不動產抵押應到不動產所在地房產主管部門提交抵押登記;動產應到當地工商行政部門進行登記。
第十三條:合作項目資料管理辦法
1:與合作項目相關全部資料原件應由甲方負責保存,乙方須配合甲方完善資料。并按甲方要求及時進行補充完整。
2:合作項目實施過程中,乙方須及時向甲方報告并提供進度資料。
第十四條:
甲方應對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或應乙方請求提供技術指導和建議,辦公室使用(使用費: 無 ),機械設備使用(使用費: 無 ),代理協調與有關部門的關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具體工作中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制度。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如發生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補充條款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書,自覺遵守有關園林綠化項目的有關法規和規章制度,并完善合作項目的各種規章制度。
2: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制度,建立、健全各種臺帳,按財務和稅務規定定時向甲方財務部報送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
3乙方應做好項目資料歸檔工作,甲方會隨時到現場檢查乙方的項目資料。項目完成后,乙方應將將完整的項目資料及決算書各交 1 份給甲方存檔。
第十七條:合同書份數:本合同 一 式 三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 一 份,甲方二份。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刻生效。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條款,任何一方單方毀約,受損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經濟賠償。項目養護期滿、在乙方認真履行本合同并履行項目養護義務,及在甲方根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乙方結清項目尾款后自行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北京園藝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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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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