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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大全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

            時間:2024-03-09 09:19:31 我要投稿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共15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共15篇】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______(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系。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并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______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20xx)23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2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協議書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__

              地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法定代表人:__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號山海大廈北廳四層

              聯系電話:0591-8351333513859088283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規定,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的相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指派注冊律師__擔任甲方的顧問律師,具體辦理本協議項下的法律事務。

              律師聯系方式:______。乙方可根據需要指派其他律師參與辦理上述法律事務,甲方應予配合。

              第二條、法律顧問應勤勉盡責,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和幫助,通過專業工作積極指導和促進甲方生產經營健康發展,不斷提高甲方法律管理水平,積極防范法律糾紛的發生,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一)解答甲方經營管理業務、勞資關系等方面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二)應甲方要求,審查甲方涉及法律事務方面的各類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類合同、函件等),并提供相關法律意見,最大限度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應甲方要求,參與甲方有關經營、勞資糾紛的協調解決和訴前談判工作。

              (四)應甲方要求,解答甲方員工的法律事務咨詢。

              (五)應甲方要求,指派律師赴甲方舉辦法律知識現場咨詢答疑會。

              (六)根據甲方需要收集提供有關法律資料。

              (七)應甲方要求,為甲方主要領導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服務。

              (八)協助甲方處理其他有關法律事務。

              (九)應邀參與甲方投資或經營方面較大項目的談判、簽約工作。

              (十)應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參加訴訟活動及非訴訟案件的調解、仲裁、聽證等活動。

              乙方提供本條第(一)至第(八)項服務,甲方不必另行辦理委托手續,除按本協議書第八條支付法律顧問費用外,不再另付費用;第(九)項服務中,雙方在標的額的百分之三以下,商定另付重大項目服務費;屬本條第(十)項,須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并交費,其收費標準不得高于顧問律師正常收費標準的70%,金額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乙方對因執行顧問工作而獲取的甲方相關的經營信息、財務狀況、技術資料、商業秘密等負嚴格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授權或法定事由不得泄露與第三方。

              第五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向法律顧問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文件、資料的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時應提前邀請法律顧問參加有關的會議、談判等。

              第六條、經法律顧問參與草擬、談判或審查、修改的各類文件,甲方應將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簽署的合同副本或影印件)及時送交法律顧問留存備查。

              第七條、甲方應主動、及時向法律顧問通報涉及法律問題業務的有關情況,并可根據需要指定專人負責與法律顧問進行聯系協調,協助法律顧問了解甲方有關情況。

              第八條、根據有關規定并經雙方協議,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人民幣__元/年,并于本協議訂立__日內支付。

              第九條、甲方應盡可能為法律顧問提供工作便利;應甲方要求,法律顧問到福州市區以外的地方進行項目談判、調查、非訴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相關差旅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合作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暫定為一年。

              第十一條、若本合同任何一方通信地址等聯系方式發生變更,均應提前書面方式告知對方,否則有關通知按照本合同載明聯系地址發出,即視為已經完成送達;本合同空格處填寫的一致內容系業經甲乙雙方確認的真實意思表示,與本合同其他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__

              乙方: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

              代表律師:0591-83513335楊律師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障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正常進行,維護甲方各項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委托,可以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一)就企業生產、經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者應企業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二)草擬、修改、審核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三)參與處理企業尚未形成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重大糾紛;

              (四)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

              (五)參加經濟項目談判,提供咨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六)提供與企業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七)就業務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八)協助企業有關部門對干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

              (九)辦理企業委托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wB _______元(_______圓整)。

              2.乙方在收款后一周內向甲方提供正式的服務業發票。

              四、違約賠償

              合同期內,如果外教自行毀約離校而非甲方解聘(外教解約的原因為不可抗力除外)或者因為外教不能勝任學校教學雙方解約,乙方需為甲方重新聘請新的合格外教,接替離職外教未完成的教學工作,工作期限以離職外教所簽合同為準。如果乙方已收取離任外教中介費,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新聘外教中介費;如果因為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外教離校,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其它

              1.本合同中未列舉的其他條款應遵循國家外國專家局的相關條款執行;

              2.合同附件是《聘請外籍老師需求表》;

              3.如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產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復印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4

              聘請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幫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2.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3.聘請年限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________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________年;其后每年類推。

              4.常年法律顧問費  

              (1)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6.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7.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10.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1

              1.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1

              2.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

              (1)、

              (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

              (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常年法律顧問費。 1

              3.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

              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1

              5.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

              6.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

              7.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8.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1

              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合同適用于客戶聘請律師為其提供經常性法律咨詢服務;若客戶需要委托律師進行代理活動,尚需另行簽訂委托合同。

              2.簽約之前,客戶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律師事務所的主管司法行政部門咨詢。

              3.本合同書所列條款由____省司法廳負責解釋。

              返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5

              聘請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幫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2.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3.聘請年限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1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1年;其后每年類推。

              4.常年法律顧問費

              (1)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6.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7.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10.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常年法律顧問費。

              13.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15.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6.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合同適用于客戶聘請律師為其提供經常性法律咨詢服務;若客戶需要委托律師進行代理活動,尚需另行簽訂委托合同。

              2.簽約之前,客戶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律師事務所的主管司法行政部門咨詢。

              3.本合同書所列條款由浙江省司法廳負責解釋。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6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北京市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律師 ________________為法律顧問,雙方設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________________

              一、律師在參與調解、仲裁、代理訴訟活動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甲方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向乙方交付費用每年 ________元。

              三、若律師為甲方去外地工作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________年。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7

              甲方:(個人)

              住所:

              電話:

              乙方:(律師)

              住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個人顧問的相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個人法律顧問,乙方應就甲方有關個人人身和財產權益等事務提供相關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1、以電話、email、qq等及時通訊服務,及時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詢;

              2、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資訊,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規、相關案例、立法動態等。

              3、提供不少于六次律師事務所內約見服務,當面解答聘請人法律事務咨詢。

              4、出具不少于六次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于起草、審查、修訂合同及相關法律文書、出具律師函、提供法律建議書等。

              5、進行不少于兩次的律師調查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查詢工商檔案、房屋權屬信息、公民身份信息等

              第三條、甲方享有下列的權利:

              1甲方有權利向第三方聲明或表明乙方是甲方的私人法律顧問

              2如甲方涉及仲裁或訴訟時,甲方有權指定乙律師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及不在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但是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其代理委托手續,代理費用可按乙律師正常收費標準20%予以優惠3每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有權要求乙方做一個書面的工作小結通過郵件方式發送.

              第四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及時、真實、準確、全面地向乙方提供與乙方法律服務事項有關的文件及背景資料;對于需要甲方另行授權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授權委托書;

              2、甲方積極配合乙方為甲方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

              3、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五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保證以本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協議項下的法律服務,并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時、迅速地辦理甲方委托范圍的事務;

              2、乙方應使甲方了解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向有關部門提交一切正式法律文件;

              3、乙方對履行本合同項下服務過程中獲得的任何甲方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授權公開、或甲方已公開、或法律要求公開者不在此列;

              第六條、顧問期、律師費及支付方式:

              1、乙方受聘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應在簽署本協議之日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付費標準為人民幣三百六十五元,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支付方式可以由甲方選擇:推薦方式銀行轉帳:開戶行:

              3、甲方應支付乙方墊付的因從事與甲方業務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查詢費、復印費等第三方收費以及齊齊哈爾地區外出差而實際發生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

              4、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次數或范圍超過本合同約定,需另行支付律師費,所涉標的超過10萬元人民幣的`,律師費另行計算,原則上參照乙方收費標準給予20%的優惠,并視工作難易程度、所涉金額大小等情況,在此基礎上予以調整,但每項事務最低收費額不低于元人民幣(¥元)。

              第七條、鑒于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甲乙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甲方在簽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內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額退還;甲方在簽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后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乙方無論何時解除本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額退還。

              第八條、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總額以甲方支付的律師費總額為限。

              (一)未經允許將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泄露給第三方。

              (二)將甲方的文件原件遺失的

              (三)無故終止法律服務的。但是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8

              聘請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的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顧問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師作為該業務的顧問律師。

              二、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下列事項:

              三、委托期限

              四、律師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五、律師辦案費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費、查詢費、交通費等)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在委托期間內變更對乙方的授權范圍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項的情況下以書面形式解除對乙方委托授權;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材料和情況及配合律師開 展工作。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在下列情況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顧問費及辦案費不予退還:

              (1)甲方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虛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師代理費或辦案費;

              2、乙方應對委托事項所涉及的甲方情況予以保密。

              八、特別約定

              根據北京市司法局的.有關規定,雙方特作如下特別約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項前非乙方過錯或非乙方原因導致委托事項無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費的,應以書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內書面答復甲方并雙方達成書面解除合同協議(不作答復或未達成書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執行該條約定)。辦案按實報銷處理,代理費雙方同意按以下辦法處理:

              1、乙方已全部辦理甲方委托事項的,乙方不退代理費;

              2、乙方已部分辦理甲方委托事項的,按實際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應收代理費,對已交的代理費除扣除17.27%的已開票稅費和2%的公積金,外進行多退少補;

              3、乙方未辦理甲方委托事項的,乙方對甲方已交費用除扣除14.25%的已開票稅費外,全部退費給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協議有約定的按協議執行;協議沒有約定的,雙方重新約定;雙方達不成約定的按本協議的爭議方式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確認收到付款后,開始服務。

              聘請方: 受聘方:北京市xx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日期: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9

              聘請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的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顧問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律師作為該業務的顧問律師。

              二、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下列事項:

              三、委托期限

              四、律師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五、律師辦案費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費、查詢費、交通費等)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在委托期間內變更對乙方的授權范圍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項的情況下以書面形式解除對乙方委托授權;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材料和情況及配合律師開展工作。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在下列情況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顧問費及辦案費不予退還:

              (1)甲方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虛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師代理費或辦案費;

              2、乙方應對委托事項所涉及的甲方情況予以保密。

              八、特別約定

              根據北京市司法局的有關規定,雙方特作如下特別約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項前非乙方過錯或非乙方原因導致委托事項無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費的,應以書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內書面答復甲方并雙方達成書面解除合同協議(不作答復或未達成書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執行該條約定)。辦案按實報銷處理,代理費雙方同意按以下辦法處理:

              1、乙方已全部辦理甲方委托事項的,乙方不退代理費;

              2、乙方已部分辦理甲方委托事項的,按實際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應收代理費,對已交的代理費除扣除17。27%的已開票稅費和2%的公積金,外進行多退少補;

              3、乙方未辦理甲方委托事項的,乙方對甲方已交費用除扣除14。25%的`已開票稅費外,全部退費給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協議有約定的按協議執行;協議沒有約定的,雙方重新約定;雙方達不成約定的按本協議的爭議方式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確認收到付款后,開始服務。

              聘請方:

              受聘方:北京市某某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日期: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10

              (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

              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風險告知:應避免名律師簽合同,助理律師辦業務的風險。在合同中明確指定主辦律師姓名和主辦律師業務辦理范圍。可以明確哪些業務必須由主辦律師親力親為(如參加顧問單位相關會議、股權投資等專業問題咨詢);或直接使用排除法,規定“除日常合同審核、整理檔案資料等輔助性工作可以由助理律師執行外,全部法律顧問業務必須由主辦律師親自辦理。合同中保留有利于自己的'解除權條款。可以在指定主辦律師的同時,在合同中約定,如果主辦律師因故不能主辦本合同項下的法律顧問服務,企業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退還剩余服務期限的法律服務費。也可以規定企業指定的主辦律師離開律師事務所的,企業有權單方面解除法律顧問合同,并要求退還剩余服務期限的法律服務費。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風險告知:

              1、聘請時應當查驗律師事務所的執業許可證和律師個人的執業證書。

              2、企業在簽訂聘請合同時應當充分了解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充當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方面的能力,最好找個某個專業懂行的專家一起和律師會談,通過談話,了解律師的專業素質。

              3、在完全了解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之前,嚴格控制法律顧問合同簽訂期限。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11

              甲方:

              乙方:

              鑒于:

              1、甲方為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并依其法定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

              2、乙方為經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司法局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由于甲方的經營活動會涉及各種法律問題,因此甲方為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決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乙方表示同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具體包括:

              1、以書面或口頭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起草、審議、修改甲方在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3、甲方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4、應甲方的要求,參與磋商、談判,提供咨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要的各類法律文件;

              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7、根據甲方的需要,對其有關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8、應甲方要求,對其相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9、經甲方授權,簽訂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有關合同;

              10、接受甲方委托,代為辦理相關資信調查法律事務;

              11、提供與甲方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12、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服務。

              以上事務甲方原則上委托乙方辦理,雙方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

              第二條雙方同意指派的律師

              乙方指派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第三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7、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第四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委派合格、資深的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范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委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務,無義務為甲方的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10、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第五條顧問費及支付

              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人民幣。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年度律師顧問費用(法律顧問期限二年以上的,下一年度顧問費在上一顧問年度結束前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的專案代理事務或專項顧問事務,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費時應予以優惠。

              第六條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南寧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第七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貳年。

              合同期滿前30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八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伍年。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工作費用,或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貳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授權代表人: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12

              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北京市京融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____為法律顧問,雙方設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師在甲方對內對外經濟事務中積極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詢,參與審查、修改、起草各種法律事務文書,參與經濟合同的談判和簽定活動。

              二、律師在參與調解、仲裁、代理訴訟活動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向乙方交付費用每年____元。

              四、若律師為甲方去外地工作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一九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

              ()京融律代字第號

              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糾紛一案,委托北京市京融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律師為甲方與__糾紛案的第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

              乙方:

              一九年月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各存一份。

              聘用(兼職律師)合同參考樣本

              甲方: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托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自愿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方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律師,其工作范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一)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二)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三)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四)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第五條: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三)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四)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五)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二)獲取勞動報酬;

              (三)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四)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作律師;

              (五)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二)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三)不得從事有損于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四)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七條: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管理辦法〉執行。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一)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二)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三)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四)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一)應聘律師應征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二)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三)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四)經批準成為事務所合作律師;

              (五)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一)雙方協商之;

              (二)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九條: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十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主任簽字

              年月日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13

              聘請方____________公司因經營需要,聘請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法律顧問

              顧問方接受聘請方聘請,指派______律師擔任聘請方的常年法律顧問。雙方約定由法律顧問與其合作律師和律師助理協助完成第二條約定法律事務。

              二、工作職責

              1.就聘請方經營管理中的問題,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

              2.完善企業合同管理制度,草擬、審查商務合同和其他法律文書;

              3.參與資信調查、可行性研究、風險預測和項目投資論證及調查;

              4.解決爭議,代理企業參加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知識產權管理、投資及擔保抵押等非訴訟法律事務;

              6.勞動用工制度和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的完善及勞動仲裁;

              7.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同時,法律顧問通過《____________》網站向聘請方提供法律信息服務,為聘請方提供新頒布的涉及企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行政規章,典型案例及合同范本等法律信息。

              三、法律服務:法律顧問為聘請方處理商務及法律事務,聘請方需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如有緊急情況,雙方可以隨時聯系處理。(聯系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

              四、顧問費:根據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聘請方每年向顧問方給付常年法律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于簽約后支付。

              五、其他費用:法律顧問代理聘請方參加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或參與項目代理,應另定代理委托書,代理費按標準優惠收費。法律顧問外出為聘請方辦理事務,差旅費、食宿費等由聘請方支付。

              六、忠誠義務:法律顧問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所掌握的`聘請方的商業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開的情況,負有保密的義務。法律顧問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聘請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聘請方的咨詢意見。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于簽約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在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如一方不提出終止合同,本合同繼續有效。

              八、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聘請方:__________ 顧問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經營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組成工作團隊,負責甲方的法律服務工作。為明確雙方權責,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綜合性的法律服務工作。

              二、乙方根據需要,可以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法律咨詢:

              就甲方經營中涉及的法律事務,乙方適時提供法律咨詢,包括口頭、書面、電子文檔等形式。

              2、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函:

              乙方依照工作職責或甲方的授權,就特定事項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函等。

              3、參與重大商務談判:

              應甲方的要求,為甲方重大商務談判提供法律支持,審查潛在合作伙伴的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

              4、起草、審查、修改合同和規章制度:

              制定或完善甲方的各類合同文本,對重要合同逐步實施法律顧問會簽制度。建立或完善合同評審、合同管理制度。對甲方現行的規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見,協助甲方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

              5、協助企業進行知識產權保護及工商登記等法律事務:

              應甲方的要求,切實保障甲方的知識產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侵權。協助

              甲方進行工商登記等工作。

              6、法律培訓: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將針對甲方的經營需要,系統制定并負責實施法律事務的專業培訓,以提高甲方員工、經銷商或代理商等的法律意識。

              7、提供有關法律信息: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將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提供相關法律信息,以保障甲方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合法經營。

              8、受甲方委托,代理各類訴訟、仲裁、行政復議案件,參與調解糾紛。(須另行簽訂代理合同)

              9、完善勞動法律制度:

              協助甲方完善勞動制度,審查、修改甲方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

              三、甲方需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時應提前24小時聯系約定,并為乙方指派的律師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四、法律顧問費、其他費用的支付標準及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人民幣,在______前一次性支 付完畢。

              2、本合同第二條第5至8項所列的法律服務項目及參與特別重大、復雜的商務談判,乙方將另行收費,并優惠計費。計費方式為小時收費或按標的`比例協商確定。

              3、非乙方收取的查證費、調查費用、法院或其他政府機關收取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的上海市外差旅費等由甲方據實支付。

              5、乙方每年為甲方提供上述服務的有效工作時間不超過__小時(另行收費部分除外),超過部分另行收費。有效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五、乙方指派的律師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授權范圍內,獨立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指派的律師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六、乙方應對其所指派的律師負責日常管理。重大、復雜、疑難案件應 由乙方集體討論決定。

              七、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不能履行工作時,應另行指派律師替代。

              八、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應對其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甲方雇員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不按時支付法律顧問費,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有權中止提供法律服務并解除本合同,所收取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乙方指派律師因過錯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經有關機構認定后,乙方將在其所收律師服務費的范圍內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視乙方已經全部完成本合同項下法律顧問工作;合同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內甲方可以提出書面文件終止續期,否則合同自動續期一年;若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退還所收律師費用。若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應事先征得對方書面同意。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由上海市仲裁委員會解決。

              十二、本合同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此詮釋。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15

              聘請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服務方式。

              1、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全方位法律顧問服務。

              2、甲方指派一名工作人員,聯絡并協助律師工作。甲方向律師提供與法律顧問工作有關的情況和資料,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二條乙方的服務范圍

              1、解答甲方法律咨詢,為甲方在經營決策中的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對經營決策事項在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風險性等問題,以及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分析、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并應甲方要求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和調解;

              2、草擬、審查、修改、制訂甲方在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中的有關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書或法律事務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加甲方有關經濟合同及項目的磋商、談判,對與甲方經濟往來對象進行資信調查,審查、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進行法律分析論證,提出法律意見;

              4、為甲方催收應收賬款,應甲方要求向有關方面發送律師催告函、協商建議函等;

              5、草擬、審查、修改、制訂甲方的內部規章制度,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項內部規章制度,協助甲方對員工進行法制宣傳、講授法律實務知識等法律知識培訓;

              6、為甲方涉及的工商、稅務、勞資、環保等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服務;

              7、為甲方提供行業發展所需的法律、法規信息及國家政策信息;

              8、參與甲方涉及合并、分立、投資、融資、改制、重組、并購、資產轉讓、投標、招標、股票發行、上市等重要經濟活動,辦理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及其它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9、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參與有關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訴訟或仲裁活動,簽署、送達或接受有關法律文書;

              10、應甲方要求提供其他有關法律服務。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甲方的法律事務工作,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忠于職守,恪守職業道德,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忠實地、盡最大努力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及時向甲方通報工作進程;

              3、乙方律師必須在約定的工作職責范圍內根據甲方的要求或者授權進行活動,非經甲方授權不得代為實施法律行為,不得代為甲方決策;

              4、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在工作中接觸的甲方有關人事、技術、商業等秘密及其他甲方認為不宜公開的事宜負有保密義務;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等應當妥善保管;

              7、受聘律師因特殊情況不能履行職責時,律師事務所有義務另行委派律師接替工作。

              第四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信息、文件和基礎資料,協助乙方律師調查取證和履行職務;

              2、甲方應當為乙方所辦理的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第五條服務期限和收費

              1、甲方聘請乙方的服務期限為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顧問____元整。法律顧問費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一次支付給乙方。如法律事務涉及到甲方的訴訟、仲裁及其他重大專項非訴訟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收費。

              3、律師為甲方去外地工作時,差旅費由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

              第六條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可續訂。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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