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土地的協議書范文匯總八篇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土地的協議書8篇,歡迎大家分享。

土地的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股東或股東代表名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及《_________市土地使用權出讓辦法》等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批租項目
乙方擬通過土地批租在_________工業園區投資設立“_________有限公司”,項目規劃總投資_________元人民幣,注冊資本_________元人民幣,計劃于_________年竣工投產。
二、批租土地坐落及面積
乙方擬批租土地為國有土地,坐落于_________工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_________期規劃的_________號地塊內,土地面積為_________畝(具體以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實際勘測確認數為準),四至如下: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見附圖)。
三、用地方式
甲方將前述園區內特定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或乙方投資的企業)使用,即為“土地批租”方式。乙方批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能是完整的,乙方享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出租或用于法律允許的其他經濟活動的權利。
四、批租費用
經雙方商定,土地批租費用為每畝_________元人民幣,總計_________元人民幣(最終按政府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實測面積計算付費)。該費用為乙方取得批租地塊土地使用權之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
五、甲方保證
1.保證擬批租地塊為國有土地。若由于土地批租引起任何單位或個人的任何索賠、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而與乙方無涉;
2.保證擬批租地塊不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問題;如有涉及,除了第四條約定費用外,一切手續及其他相關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3.保證乙方批租土地的用途符合當地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4.保證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土地具備雙方約定的配套條件;
5.為土地批租及有關權證辦理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積極幫助乙方辦理有關企業開辦前的各項手續;在企業成立后的經營期間,為企業提供長期優質的服務。
六、乙方保證
1.乙方為符合法律規定的企業投資方;
2.保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土地批租費用。
七、拆遷安置
凡批租地塊涉及的地上地下物拆遷安置、批租補償等事宜,均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除了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土地批租費用外,不承擔其他任何費用。
八、配套條件
(一)甲方承諾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地塊上的公用設施配套條件為“六通一平”。“六通”指規劃紅線外通道路、通水、通電、排雨(污)水、通訊、通有線電視,“一平”指土地自然平整。
1.通道路:根據園區道路交通規劃,甲方保證乙方使用的土地_________面與_________路相通,_________面與_________路相通;在乙方使用土地期間,甲方應保證以上_________面有路面可通。甲方負責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鋪設完成白色水泥道路,路面寬_________米,該道路為乙方投資企業的專用道路。
2.通水:甲方保證將自來水進水管道鋪設至規劃紅線,且協助乙方辦妥相關用水手續,保證日供水不低于_________噸。
3.通電:甲方保證在乙方提出用電申請(用電規模不小于_________千伏安)后30天內,由甲方負責將所需供電線路架至建設用地(即至規劃紅線),進線電壓為工業用電_________伏、照明用電220伏,甲方協助乙方辦妥相關用電手續。
4.排雨(污)水:甲方保證將排雨管道和污水管線接至規劃紅線,雨水、污水經園區內管線排入特定河流。
5.通訊:甲方應協助乙方開通idd、ddd及數據通信、寬帶網接入等相關手續。
6.通有線電視:甲方負責將有線電視管線鋪設至規劃紅線,且協助乙方辦妥相關手續。
7.一平:地塊經自然平整,由甲方清除地面建筑物及農作物,與道路路面持平。地塊內水面部分,由乙方自行填平,但甲方應保證沒有任何單位或個人對此持有異議。
以上各種市政管線應在乙方建設項目啟動前保證具備通達條件;除非本條前述款項有特別時間約定,均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裝到地塊紅線接口。
(二)紅線接口以內的設施及費用由乙方按有關部門規定承擔,紅線接口以外的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并承擔費用。
(三)甲方允許乙方自建廠區專用碼頭,并協助乙方與有關主管部門協調碼頭報建工作。
九、費用優惠
甲方保證給予乙方用水用電、通訊、排污費等方面的價格優惠,并不低于其給予園區內任何企業的優惠條件。
十、土地利用要求
1.乙方批租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及與之相配套的生產、生活服務設施。
2.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自乙方投資企業領取該批租地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有權提出續期申請,并在獲準續期后重新簽訂續期出讓合同。
3.規劃及建筑管理:應與園區總體規劃相協調,初步擬定建筑容積率不超過_________,建筑密度不超過_________%,綠化率不低于_________%,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化率等以規劃建筑管理部門最后確定為準。
十一、土地批租費用的支付
批租費用分三次支付。第一次付款為本協議簽訂后七日內,由乙方支付給甲方土地批租總價款的40%,即_________元人民幣;第二次付款為乙方取得用地批復、與政府房屋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十日內,由乙方支付給甲方土地批租總價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第三次付款為_________年底之前,乙方付清全部余款。
十二、建設項目的啟動
乙方必須在乙方投資企業取得用地批復、與政府房屋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三個月內啟動建設項目。
十三、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投資企業無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已收取的批租費用,并按已收取的批租費用的千分之六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由于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提供公用設施配套條件的,應按逾期天數每日向乙方支付批租費用總額的千分之六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未及時支付批租費用的,應按逾期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拖欠批租費用的萬分之六的違約金。
4.乙方建設項目逾期開工的,每逾期一個季度,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批租費用總額的百分之一的違約金;如果在一年內沒有開發利用地塊的,視為乙方主動放棄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有權通過政府無償收回。
十四、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用書面形式約定后作為本協議之附件。
3.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協議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十五、生效
本協議由甲方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于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_________工業園區土地利用規劃(略)
2.擬批租地塊位置及四至范圍圖(略)
3.擬批租地塊現有土地權屬證明(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狀況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天津市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宗地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宗地位置及四至范圍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萬元)。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時,受讓人應當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萬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部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八條 受讓人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一次性繳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萬元)。
第三章 土地利用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后60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及界址點坐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所需費用由受讓人承擔。
第十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一條 受讓人使用該宗地的現狀條件為:
(一)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二)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三)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十二條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三條 受讓人應當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造成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現狀條件利用土地,確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現狀條件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五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利用規劃、城市規劃調整權,原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應當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六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它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十七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出租期限超過6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后,其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它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1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三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四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國家無償取得,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五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國家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二十七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15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0.3‰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八章 通知和說明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一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_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份,其余由出讓人報備。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簽訂。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_________ 受讓人(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土地的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由于工程建設需要,甲方臨時向乙方租用門口土地。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地面積
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實際面積___________畝。
二、租用日期
時間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直至工程結束甲方不需要為止。
三、租用費用
租用費用以時間長短結算,費用按每畝每年_____元計算。最終結束時費用一次結清。甲方在清場撤走時,平整土地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提供所有房屋用磚頭(包括地下磚頭)給乙方作為補償。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協議,否則違約方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承擔違約責任及損失。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異議,友好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轉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由于業務發展需要,需租賃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經甲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土地范圍、面積 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
土地租用協議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由于業務發展需要,需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經甲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土地范圍、面積
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附圖),面積按土管部門勘定的為準。
第二條租賃土地用途
丙方開設汽車銷售中心。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及支付方式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為________萬元/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為________萬元/年。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賃期限開始之日起一周內,支付當年租賃費的`一半給乙方,________個月后的第一周內支付當年另一半租金。這二個付款日為以后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條續租
協議期滿后,該土地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丙方享有承租優先權。
第六條協議終止
國家征用該土地時,協議終止。各自損失自行承擔。
第七條協議解除
1.乙、丙雙方協商一致,協議解除;
2.甲、乙方不能保證丙方行使該租賃時,丙方有權解除協議;
3.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且超過半年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丙方不承租該土地,賠償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2.乙方不將該土地出租給丙方,賠償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違約的,除賠償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該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后提供給甲、乙方的基建清單為準)外,另再賠償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第九條其他
1.該租賃土地的審批手續由甲、乙方負責,丙方給予配合;
2.租賃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土地用途;
3.租賃期內丙方不得將租賃土地抵押給他人。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4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為了支持珠江水利委員會水文觀測站和辦公用房建設,確保水質安全,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現就有關征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需征土地類型、坐落地點、面積、四周界至為:
1.地 類: 地;
2.座落地點: ;
3.面 積: 平方米,折合 畝;
4.四周界至:
東 ;西 ;
南 ;北 ;
二、征用土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其征地土地的補償費標準和房屋拆遷安置補償費標準按《土管法》第四十七條和省《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并結合當地實際參照尋府發[20xx]5號文件規定執行。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費(附著物補助費)合計每畝 元,合計人民幣為 元,(¥: 元)。
三、付款方式,此款在本協議簽訂之日由甲方通過一卡通賬戶一次性付給乙方,款付清后,乙方將土地交付給甲方使用。
四、所征土地范圍內涉及的臨時建筑物(附著物)、青苗等由乙方負責拆除、清理。
五、土地征用后,乙方不得阻攔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在施工期間,如出現土地權屬方面的`爭議,由乙方負責。
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村委會) 乙方:(村民)
年 月 日
協 議 書
甲方:
乙方:
土地的協議書 篇5
甲方(轉包方):身份證號:
乙方(接包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位于沈陽市XXX區XX村北山的承包權及該地上的建筑物,有償轉讓給乙方。
2、轉包價格,總計人民幣:XX佰萬元整。
3、本協議簽訂后由乙方支付甲方轉包定金人民幣伍拾萬元整。該定金分3次付清,從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至。第一筆應付X萬元,于20xx年X月X日之前支付與甲方,第二筆款項應付X萬元,于20xx年X月X日之前交付與甲方,第三筆款項應付X萬元,于20xx年X月X日之前支付與甲方。共計XXX萬元,由甲方出具收據。
4、 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乙方未付款之前,乙方可以對甲方的樓房及庭院等地上物進行裝修。
(2)若乙方不能按雙方協商的日期支付轉包款,乙方所有投資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須無條件撤出。
(3)乙方交付甲方的50萬元系定金,若乙方能夠按雙方約定的時間付款,定金款沖抵協議約定的總價款,若不能按約定的'時間付款,定金款歸甲方所有,不返還給乙方。
6) 甲方需保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完整性,并同時將該土地的相關手續交給乙方。
7) 乙方對上述土地享有自主經營權,因土地經營所帶來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8) 轉包期間的土地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轉包土地的任何收益。
9) 轉包期間,乙方可以將上述土地再次轉包,轉包收益歸乙方所有。 10)在本協議履行期內,若遇有關部門依法征地,土地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5、違約責任:
1)因甲方不具有完整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轉包費,并賠償乙方損失。
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約,不得擅自變更 或解除協議,否則應賠償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可得利益損 失),并承擔全部經濟損失30%的違約金。
6、其他約定: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 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年月 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6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
經兩村委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于___的土地__畝,租給乙方作為使用。
二、租賃年限
租賃期限為__年,從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以公歷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于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水源并按農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項目經營或隨意將土地荒蕪、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準,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
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附著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準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__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為當年的_月_日,承包費為每畝__元,每年共計__元(大寫:__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項目,如有變更須經村委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__個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__%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并交納租賃費總額的__%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__%。
六、爭議解決辦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七、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___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證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7
甲方:湖南xx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xx鄉龔家灣村 組村民
為切實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促進經濟發展,經湖南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xx鄉龔家灣村 組村民 (以下簡稱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承包租賃乙方在龔家灣村抬填區范圍內水田面積 畝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租賃時間:共三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租賃費用: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畝的標準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賃費用每間隔三年根據市場價格變化再協商并進行相應異動。
三、費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須在每年的' 月 日前將土地承包租賃費用支付給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則視同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關注意事項:
1、在承包租賃期內,該土地的管理、使用權歸甲方所有,對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無理要求或干涉。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承包租賃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進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進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設的臨時建筑及附屬設施在承包期滿后,甲方必須無條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賃期滿后,甲方必須將該土地按水田標準予以平整恢復,土中的葛種、巖石及其它雜質要清除干凈,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經濟補償,以便恢復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xx鄉人民政府、龔家灣村民委員會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土地的協議書 篇8
1、土地置換協議書
甲方:廖炳,住渠縣李馥鄉李馥村五組,身份證號碼: 乙方:廖興偉,住渠縣李馥鄉李馥村五組,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等原則,就土地調換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置換土地概況:
1、甲方地塊:位于李馥村五組村級道路旁,面積13.5×11.5㎡(原廖興川的老屋基地轉廖炳)。
2、乙方地塊:位于李馥村五組河大地,面積13.5×11.5㎡。
3、甲、乙雙方自愿等面積永久置換屬于對方的.土地。
4、由于地塊位置的差別,故乙方補償給甲方差價2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萬元整),并且在簽協議時付清。
二、違約責任
1、本協議為雙方自愿的原則下簽署,協議簽訂生效,生效后,雙方將土地交付對方使用,并且雙方以后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況。
2、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甲方廖炳在乙方廖興偉的房屋繼扇時不給任何費用。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證人:
甲方:
乙方: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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